千余年来一些学者怀疑蔡琰的《悲愤诗》二首为伪作,固然来自多个方面,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它所描写的史实上,其中最根本的有两点:一是认为蔡琰流离必在董卓被诛、父亲遇难之后,此说最早由苏轼提出:“又琰之流离,必在父死之后。董卓既诛,伯喈乃遇祸。今此诗乃云为董卓所驱虏入胡,尤知其非真也。盖拟作者疏略,而范晔荒浅,遂载之本传,可以一笑也。”① 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六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094页。苏轼的这一质疑可说是石破天惊,影响极大,后世疑者每奉为圭臬,多据此发挥其说。二是认为蔡琰被掳落脚处应是南匈奴王庭所在的河东平阳兹氏县界的美稷城,而《悲愤诗》二首所写的地理、气候、风俗、人物均是塞外朔边,明显与平阳的地理位置及气候环境不符。这一说法的代表人物是张长弓、余冠英和傅汉思等人。② 张长弓:《蔡琰〈悲愤诗〉辨》,《东方杂志》1945年第41卷第7号;余冠英:《蔡琰〈悲愤诗〉辨》,《国文月刊》1949年第 77期;Hans H.Frankel,Cai Yan and the Poems Attributed to Her,Chinese Literature:Essays,Articles,Reviews(CLEAR),Vol.5,No.1/2,1983。而反对者如蔡宽夫、何焯、谭其骧等则认为,蔡琰流离未必在董卓被诛、父亲遇难之后,其被掳落脚处也并不在河东平阳兹氏县界的美稷城,而是河西美稷城的南匈奴王庭,所以《悲愤诗》二首描写的情形是合于史实的。③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点:《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3页;谭其骧:《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学术月刊》1959年第8期。这个问题之所以在历史上争论不休,难以形成最终结果,主要是争论双方并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直接依据来,只是根据一些间接的材料进行推论。今天,在解密了丁廙赋这份由实际目击者所提供的原始证词之后,这两点质疑也就可以从正面得到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