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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义”考略
——试论中国古代史学中“史义”概念的流传及表现
摘 要:“史义”是中国古代史学用以表达历史思想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概念。春秋战国时期,初次提出《春秋》有“义”;汉代史学援借《春秋》之义,但又各具“旨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春秋》之“义”遇冷,史义另辟蹊径;隋唐时期,主要是对盛衰兴亡进行总结,后来则要求重建《春秋》之“义”;宋元明时期的主流是以“理”审视历代史义;清代在史义方面呈现出朴实与圆通两端。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变中有不变,《春秋》之“义”始终是中国古代史学的首要之义。
关键词:中国古代史学;历史思想;史义;《春秋》
研究中国古代的历史理论(或者说历史思想、历史观念)会遇到一个位于高级抽象层次的词语——“史义”。一直以来,我们注重的是对其思想内容的发掘与解读*现代相关研究如王从好《试论章学诚的“史义”》(《邯郸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4期)、白云《〈春秋〉的“史法”和“史义”》(《红河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李桂芳《史学研究中的探史义、明史法、挈史旨——简论刘咸炘的〈太史公书知意〉》(《中华文化论坛》2012年第4期)、王振红《纲纪天人,贯通古今——柳诒徵对中国传统史义的现代阐释》(《求是学刊》2015年第4期)等。,偶尔也会有哲学层面的思考*如王达三《史义与中国传统历史哲学》(《温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罗炳良《史义——中国古代史学的本体问题》(《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等。,却很少留意这个词语自身的历史。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对它越来越感兴趣。从我国史学而非近现代西方社会科学及其理论的角度来看,它是一个概念吗?它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概念的意义?宋明时期常常出现的“史义”与《春秋》之“义”存在着怎样的联系?它是一时的思想火花,还是长期形成的某种形式逻辑?凡此诸多问题,推动我们开启对这个貌似普通的词语的研究。通过追寻“义”、《春秋》之“义”、历代史家对《春秋》的依违,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有关发现似乎有所启示。兹不揣谫陋,概述如下,以求正于学者。
一、东周:提出“义”有“窃取”之说,随后陷入分化
“义”,繁体为“義”,殷商甲骨文中已见此字*方述鑫等编:《甲骨金文字典》,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971页。。关于“義”字的本义,《说文解字》称:“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67页。《尚书》有“典厥义”等语,孔颖达疏曰:“义者,宜也,得其事宜。”*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注疏》卷九《商书·高宗肜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06页,小字注。标点为本文作者所加。可见,在《尚书》时,“義”已不再局限于本义。由此可以想见,在孔子修《春秋》前,“义”字已经出现在相当丰富的语境中。
从中国古代史学的角度讲,“义”受到重大关注的,是其成为中国古代史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之一。此即传统上一直推举的孔子及其《春秋》最早树立的“义”的观念。对此,目前可追溯的最早的记录,是《孟子·离娄下》。《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这段记载主要传达了有关《春秋》的社会背景、性质与基本要素三层意思:第一,孔子对《春秋》的创作激发于周代“王者”制度衰落、已有的文化载体渐趋衰亡的社会现实;第二,孔氏《春秋》与各诸侯国已有的历史记录相似;第三,孔氏《春秋》包含事、文、义三要素,而尤以“义”为别样。这第三层思想一直受到史学之理论研究的重视。从这一角度看来,这段文字第一次明确地揭示出中国古代史学的基本要素即“事”、“文”、“义”。此后,这三要素遂成为中国古代史学核心的理论范畴,为其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石;而对“义”所寄托的特别思考,则表明了中国史学在探索历史深意方面的自觉意识与理性水平。由此,传承孔氏《春秋》追求史义的自觉意识便深深地扎根在中国古代史学中。
伴随这一思想深远影响后世的,还有一个悬而未决、代代推陈出新的疑问:孔子所谓“窃取”的“义”,究竟指什么?由于《春秋》有述无论,孔子本人流传下来的有关说明也不多;而孔子的弟子“口受其传指”(《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却“退而异言”(《汉书·艺文志》);待其弟子俱亡之后,其主旨更出现分歧,“《春秋》分为五”(《汉书·艺文志》);再加上春秋战国时的战乱、秦代的焚书坑儒……这些都导致孔子“窃取”之“义”的本义不甚清楚。因此,孔子所谓“窃取”之“义”的内涵也成为历代学者为之不懈努力的一个难题。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孔子虽然以“义”赋予史书,但并没有改变史书的编纂形式。《春秋》基本上还是一部单纯纪事的史书,注重按照日、月、时、年排比史事,而不直接发表议论。孔子所谓“述而不作”(《论语·述而》),或谓“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注意到这一点,有助于从形式上观察中国古代史义的变迁及其特点。
总的说来,从理论上表达中国古代史学所讲求的历史深意,应当说,始自东周《孟子》所载的孔子及其《春秋》,时称之为“义”,但语焉不详,也未见相应的明确的表达形式。
二、汉代:援借《春秋》之“义”,各具旨趣
继东周之后,中国古代史学对史义的追求在汉代再次表现得浓笔重彩。汉代是一个学术思想由百家逐渐走向儒学独尊的时代。董仲舒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时,曾这样描述当时的学术思想状况:“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汉书·董仲舒传》)由此可知,汉代独尊儒术之前,学术思想的纷繁复杂一如战国,也可知东周末《春秋》之旨分化的情形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独尊儒术之后则有所不同,汉代史学在思想上呈现出统一而又多姿的面貌:既不失《春秋》之旨,又能够游弋于百家、五经之间。
其一,汉代学术于各经中推重《春秋》,于《春秋》中又尤为关切其“义”。秦火之后,汉代修旧起废,广开献书之路,又设立“五经博士”,鼓励说经。其中,《春秋》尤受重视。董仲舒于六艺中推举《春秋》:“《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拔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这表明,虽然历来文化载体(五经)各有所长,但最适用于王朝的还是《春秋》。《春秋》虽立,尚有诸传的不同。起初,《春秋》仅立《公羊传》;孝宣时,立《穀梁传》;平帝时又立《左氏传》。“《左氏》传事不传义”,“《公羊》、《穀梁》传义不传事”*叶梦得:《叶氏春秋传》原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9册,第3页。。汉代《春秋》学先立《公》、《穀》,则一度注重《春秋》之“义”的治学风向由此可知。
其二,对于《春秋》之“义”,汉代学人喜欢称之为“指”或“旨”(意旨或旨趣);对《春秋》之旨的探究,可谓博大精深。所谓博大,是指汉人视《春秋》之旨为广博。董仲舒言:“《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亦称,孔子作《春秋》,“约其文辞而指博”(《史记·孔子世家》)、“其辞微而指博”(《史记·儒林列传》)。所谓精深,是指汉代学人能于《春秋》细微之处用功夫。比如,汉人指出,《春秋》用字暗藏玄机:“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史记·孔子世家》)往往此类,皆为汉人探求《春秋》之旨、“《春秋》之义”的努力。汉人笔下的《春秋》,由用字而至于《春秋》的思想价值、社会意义,由细微而宏远,所谓“推此类以绳当世”(《史记·孔子世家》)。例如,汉代史书以《春秋》为评价标准,援引《春秋》对历史进行褒贬:《史记·历书》称“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汉书·律历志上》称“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像这样对《春秋》之旨所进行的阐发、运用,在汉代学术中蔚然可观。
其三,自汉代始,史家便自觉地以接续《春秋》为使命,而这种承继尤以《春秋》之“义”为重。其突出代表即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司马氏父子不仅相继担任汉朝太史,而且他们享有久远的承担史任的家族史,他们的选择更便于直观地反映《春秋》对于中国古代史学的意义。司马谈临终遗言,远溯自家史职源流以及长久以来史文的废失。他明确表示,希望其子司马迁接续《春秋》以重振史任:“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史记·太史公自序》)《春秋》在司马谈的遗言里是堪任“天下之史文”且“学者至今则之”(《史记·太史公自序》)的经典,意义非凡。但究竟应该继承《春秋》什么?司马迁如此回答:“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史记·太史公自序》)从中,我们无法明确得知司马迁的想法;但我们至少知道,他希望继承《春秋》的,并非只存在于《春秋》,而在于《春秋》中贯穿着的孔子整理六艺所共有的某种深意。我们倾向于认为,这种深意乃是整理整个社会的文化命脉。而这也应是《春秋》之“义”深且重的地方。也正因如此,所以司马迁才有《春秋》“非独刺讥”一说;又自言《史记》“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史记·太史公自序》)。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成一家之言”也体现了《春秋》精神,是《春秋》之“义”在汉代的一个化身。司马父子以史继《春秋》,成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其四,虽然重视《春秋》对史学的引领,同时还要看到,汉代史家对《春秋》均有所依违而各具特色。司马谈虽然志在接续《春秋》,但于六家思想中推举的却是道家:“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虽然尊敬孔子及其《春秋》,但这并不妨碍他通过《史记》表达自己的史学追求与创意独见:“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因此,我们得以看到,《史记》不仅体例与《春秋》大不相同,而且思想观点并不局限于儒家,道家、法家等也深受司马迁重视。班固撰《汉书》,也并非硁硁然依于孔子或者《春秋》,而是更为看重《易》学,所谓“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汉书·艺文志》)。这种现象看似矛盾,但有所依亦有所违也是事实,其间理路尚需深入研究。
其五,出现了一些表达形式,并逐渐固定下来。汉代《春秋》学闻名于世的“传”体(如前面提到的《公羊传》、《穀梁传》等)成为此期阐发历史深意的主要手段。而论赞的出现更为史家发表历史见解提供了一条重要渠道。《春秋左传》已经间或采用“君子曰”的形式,但独木尚难成林。西汉时,《史记》前有序,间有议论,后有“太史公曰”。东汉时,《汉书》篇末亦有“赞”。从汉代始,附以论赞便成为历代史书普遍沿袭的体例。此外,这一时期还陆续出现了一些史论单作、专著,如贾谊名作《过秦论》、陆贾《新语》、桓宽《盐铁论》等等。这些已为学人熟知,兹不赘述。
可以说,史义在汉代的发展是在《春秋》的引领下进行的。时人所称的“旨”或者司马迁的“成一家之言”可视为《春秋》之“义”在具体环境中的变称。此期还予史义以多种表达形式,这是一个史义在统一中发展出多样的时代。
三、魏晋南北朝:《春秋》之“义”遇冷,史义另辟蹊径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虽然仍旧设立五经博士,但儒学为弱;在很长时间里,思想文化“崇饰华竞,祖述虚玄,摈阙里之典经,习正始之余论,指礼法为流俗,目纵诞以清高”*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九十一《儒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346页。,与黄老一贯的玄学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一背景下,对史义的追求一方面有所凋零,另一方面却也有所突破。
所谓凋零,不能不谈到史义一度寄托当时重心已经逆转的《春秋》学:
表现之一,《春秋》学看上去是在努力持有自己的学术地位。西晋武帝时,刘兆仍经营《春秋》学,“以《春秋》一经而三家殊途,诸儒是非之议纷然,互为仇敌,乃思三家之异,合而通之”*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九十一《儒林·刘兆传》,第2350页。。东晋元帝时,荀崧上疏,力言《春秋》三传各有所长,不宜偏废:“《三传》虽同曰《春秋》,而发端异趣。”*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七十五《荀崧传》,第1978页。因此,继《左传》之后,《春秋公羊》得以勉强立于朝廷。东晋后期,袁宏批评“儒、道且犹纷然,而况四家者乎”,认为各家学术当为“随时之迹,总而为治”*袁宏撰,李兴和点校:《后汉纪集校》卷十二《孝章皇帝纪》“袁宏曰”,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52页。的关系。这种思想摒弃门户之争,实际上从学术整体的角度肯定了儒家的地位。但不论如何努力,这种情形已与汉代《春秋》学的规模大相径庭。
表现之二,《春秋》之“义”虽依旧被讨论,但较汉代明显减弱(此处不予枚举);相形之下,史书重事的风向出现,且或与《春秋》有关。西晋司马彪认为,“先王立史官以书时事,载善恶以为沮劝,撮教世之要也”,而后汉“时无良史,记述烦杂”*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八十二《司马彪传》,第2141页。,乃作《九州春秋》,意在记事。南朝梁时,沈约撰《宋书》虽以“史臣曰”相附,但颇“为后世史家所忽视”*唐燮军:《沈约〈宋书〉平议》,《晋阳学刊》2007年第5期。。其论史书则溯《虞书》、《商典》,谈史家则追“南董”、“迁固”,因“一代典文,始末未举。且事属当时,多非实录,又立传之方,取舍乖衷,进由时旨,退傍世情,垂之方来,难以取信”*沈约:《宋书》卷一○○《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467页。,受命修《宋书》,重事之意由此可知。南朝陈时,何之元著《梁典》,亦强调《春秋》记事的特征:“记事之史,其流不一,编年之作,无若《春秋》,则鲁史之书,非帝皇之籍也。”*姚思廉:《陈书》卷三十四《文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66页。后魏孝文帝时,高祐与李彪等人上奏,请求修国史,更是直言“《春秋》者录事之辞”*魏收:《魏书》卷五十七《高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260页。。
所谓突破,是指个别出色史论以及理论表述的出现:
一则是出色史论。东晋后期,主张百家学术各得其所、共同为用的袁宏在其编年体史书《后汉纪》中发表大量史论,提出不少朗阔、精辟的见解。例如,他肯定霸功、霸名:“故圣人因事作制以通其变,而霸名生焉。《春秋》书齐、晋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勋,所以囊括盛衰,弥纶名教者也。”*袁宏撰,李兴和点校:《后汉纪集校》卷二十一《孝桓皇帝纪》“袁宏曰”,第253页。不过,怀有卓识的袁宏最后还是回到当时流行的“名教”之说,时代的约束由此可见。南朝范晔在史义的追索上更是卓尔不群。范晔虽然留意学问已晚,且不善论说,但他自信学有所得,自称“至于所通解处,皆自得之于胸怀耳”。范晔尤其推许自己的史论:“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沈约:《宋书》卷六十九《范晔传》,第1830、18301831页。这里所谓的“精意深旨”以及南朝齐时臧荣绪所谓的“裁断”*“案臧荣绪称史无裁断,犹起居注耳,由此而言,寔资详悉”(姚思廉:《陈书》卷三十四《文学传》,第467页)。、后魏高祐所说的“史意”*“至若左氏,属词比事,两致并书,可谓存史意,而非全史体”(魏收:《魏书》卷五十七《高祐传》,第1260页)。等等,大体而言,皆与“其义则丘窃取之”相通,即史书不单单是纪事,史家应自觉寻绎历史中的深意。只是,因为时代背景不同,这一时期的说法与之前也有所区别;而且,在《春秋》失落、玄学流行、诸家学术为壤的文化背景下,史家更愿意诉诸内心。
一则是史义甚至获得了文体理论的支持。南朝文学理论著作《文心雕龙》有《论说》篇,如此定义“论”体:“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在作者刘勰看来,“论”体出于对圣意、经义的陈述与说明。且“论”通行于四个领域,具有八种变形及用途:“详观论体,条流多品:陈政,则与议说合契;释经,则与传注参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铨文,则与叙引共纪。故议者宜言;说者说语;传者转师;注者主解;赞者明意;评者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辞:八名区分,一揆宗论。”这样一来,之前提到过的各种表述形式,包括经学中的传注、史学中的序论赞评等,都被明确地视为“论”体,共同享有并发挥着“论”的地位与功能。而且,刘勰还进一步揭示各种“论”体的本质:“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四《论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326、326327、327页。即,“论”是为了讨论各种观点,从中研磨、提炼出精髓的道理(思想)。再联系前述刘勰对“论”的定义,则“论”及其所得之“理”本质上是对圣贤思想的发明。因此,也可以说,史论是为了揭橥史理,尤其是历史所反映的圣贤遗意。
概括地说,在这段分裂时期,对史义的求索未能呈现出某种有规模的、积极的、创造性的思想氛围以及建树。以往的《春秋》之“义”被置于一旁。在《春秋》取“义”之“意”的基础上,借助特有的社会与思想环境,个别史家亦能激发璀璨的创意,进一步开拓史义发展的途径,而史义的表达形式在理论上获得了突出进展。
四、隋唐时期:理道不录空言与渐返《春秋》之义
探寻隋唐时期的史义,有三点需要注意:
一是隋唐时期史学以纪事为重。综观隋唐史学,诸如大规模搜集与整理古籍,修《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晋书》等纪传体正史,确立与调整史馆制度并修撰《起居注》《时政记》《实录》以及国史等,发展图经地志,涌现杂史、历史笔记、谱牒、佛教史、乐舞与书画史等等*参阅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无不以详载事迹为务。此期多数对修史宗旨的陈述也反映了这一点。如唐高祖武德五年(622)下诏修史,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8页。。唐高宗咸亨三年(672)提出的修史原则:“穷微索隐,原始要终,盛业鸿勋,咸使详备。”*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国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中册,第1093页。又曰:“修撰国史,义在典实。”*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经史·简择史官诏》,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423页。李延寿修《南史》《北史》,也以史牒“互陈闻见,同异甚多”,他书“易为湮落,脱或残灭,求勘无所”*李延寿:《北史》卷一○○《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5页。为念。这一现象即便在唐代史学理论家刘知幾那里也得到了深刻的呼应。《史通·自叙》称其幼年独钟《春秋左传》,说明他的学术道路始于记事之体。《惑经》篇则舍“义”不论,专门质疑《春秋》虚美之处,凸显了《春秋》纪事不实的一面。《论赞》篇也罕见地强调,应当谨慎对待论赞,以求实现史学简质的最佳境界:史事“无俟商榷”而以论赞相附,“此皆私徇笔端,苟衒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四《内篇·论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75、76页。?可以说,《史通》整体焕发出实录精神。至于《春秋》褒贬、论赞功用等,《史通》并不强调。杜佑《通典》也有突出的思想价值,但它是一部以经济制度为首的典志体史书,记述详赡而有体。此正杜佑所谓“理道不录空言”*王应麟:《玉海》卷五十一《艺文·唐通典·理道要诀》,京都:中文出版社,1986年,第1018页。。
二是隋唐史论较前代更具规模,其中的兴亡论尤为瞩目,史书附论的传统仍在。即便是在理论上主张谨慎发论的刘知幾,也未尝完全否定史论的价值。例如,他盛赞班固史论“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弈弈,良可咏也”*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四《内篇·论赞》,第76页。。这说明史论与“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在本质上并不矛盾。但隋唐史论令人注目的,是其中的兴亡论。这与唐代君臣关心“理道”(治道),愿意借鉴历代治国得失直接相关。贞观十年(636),唐太宗嘉奖周、隋、陈、齐、梁五代史修成,称自己“欲见近代人主善恶,以为身诫”*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卷七《论文史》,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89页。。魏征上疏曰:“鉴国之安危,必取于亡国。”*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征传》,第2554页。北宋李昉等所编《文苑英华》,内中有三卷为“兴亡”论,所收作品都是隋唐人的撰述。例如,魏征在《隋书》中的史论讨论了隋朝灭亡的原因,很有代表性。吴兢《贞观政要》关于治国方略的认识也非常突出。虞世南的《帝王略论》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对君主的认识。柳宗元《封建论》取得的理论成就超出了前辈和同辈的史学家,令人惊叹。杜佑《通典》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也让人瞩目*参阅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370405页。。
三是《春秋》学渐返其“义”。隋代王通《中说》称孔子“述《春秋》也,邪正之迹明”*王通:《中说》卷一《王道篇》,《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6册,第526页。。《唐六典》类分图籍,称《春秋》“以纪行事褒贬”*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秘书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99页。。刘知幾也承认“《春秋》之义也,以惩恶劝善为先”*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四《忤时》,第555页。。诏书每每称引《春秋》“褒德劝善,《春秋》之旧章”*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第3436页。。这里至少将纪事、褒贬并列而称《春秋》,与前述分裂时期的评价有所不同。唐代宗大历(766779)间,陆淳(后改名为陆质)纂成《春秋集传纂例》《春秋微旨》《春秋集传辨疑》,发扬啖助、赵匡的《春秋》思想。《春秋集传纂例》汇集三传,比较异同,辨析指归。其引啖助言曰:“吾观三家之说,诚未达乎《春秋》大宗,安可议其深指?”*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春秋宗指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6册,第379页。此书被后人视为开启宋明理学的先声。之后,李翱有“用仲尼褒贬之心,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李翱:《答皇甫湜书》,《全唐文》(七)卷六三五,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410页。之论,皇甫湜则认为“合圣人之经者,以心不以迹”*皇甫湜:《编年纪传论》,《全唐文》(七)卷六八六,第7030页。。这些透露出《春秋》学由“事”转向“义”,并将以“义”为尚的倾向。
由上述几点看来,隋唐时期不甚留心《春秋》之“义”,其“义”在后期才被再度扬起,对历史深意的探寻依托着务实的盛衰兴亡论而继续展开。
五、宋元明时期:以“理”审视“义”
宋元明时期,史义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理学潮流的推动下,“其义则丘窃取之”、义、史论等前代与史义有关的内容,几乎都得到史无前例的深入细致的审量。
其一,《春秋》之“义”独受推崇,并被广为发挥。一方面,自汉以来,《春秋》之学“无虑数十百家”*蒋悌生:《五经蠡测》卷六《春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4册,第533页。,学者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宋元明时期,以阐发义理为长的理学思想发达,这些原因使得《春秋》学十分繁荣。单是“其义则丘窃取之”,便不知有多少新颖但可能彼此争议不下的解释。但是,有一点是赢得时人普遍共识的,即“义”正是孔子对《春秋》匠心独到的贡献。宋代张栻曰:“方其未经圣笔,则固鲁国之史耳。及乎圣人有取焉,则情见乎辞,乃史外传心之典也。”*张栻:《癸巳孟子说》卷四《离娄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9册,第440页。张九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实录之书耳。圣人慨然有作,乃以造化之神、巧妙之用,一寓于《春秋》。……岂记事之史而已哉?”*张九成:《孟子传》卷二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6册,第430页。朱熹亦称:“盖言断之在己。”*朱熹:《孟子集注》卷八,《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75页。元人则有云:“至于孔子之《春秋》,则假其事以明义,而非尽旧史之文,故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如此看,方见得中间一节。”*许谦:《读四书丛说》卷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02册,第615页。又云:“此制作之原也。学者即是而求之,思过半矣。然自孟氏以来,鲜有能推是说以论《春秋》者。”*赵汸:《春秋集传》原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64册,第3页。明代《四书蒙引》曰:“取裁定也。”*蔡清:《四书蒙引》卷十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06册,第587页。虽然“传心”、“神用”、“断之在己”、“裁定”等用语有异,但含义无不相同。它们都在宣扬、倡导这样一个思想,即史家应当在史书撰述中包含自己对历史的洞察。这与分裂时期的情形形成鲜明对照。而这样的思想无疑会对宋明时期史论的昌盛起到推动作用。
其二,“义”与“理”、“道”等概念实现了史无前例的贯通,是历代有关史义的见解融会贯通的基本表现之一。这里以南宋戴侗《六书故》为例。其言曰:“理,玉文理也。先人曰:‘凡物莫不有理。玉理最精,缜密以栗,故理从玉。’引而申之,幽深赜隐,文理密察,无所不通。《庄周》曰,庖丁解牛‘依乎天理,批大隙,导大窾,技经肯綮之未尝’,善言天理者也。《中庸》曰‘文理密察’。《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密察之谓理,通达之谓道,裁而宜之之谓义。”*戴侗著,党怀兴、刘斌点校:《六书故》卷七,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36页。这里包括本义、释例、引申义与分化之义。与字书分列义项的做法不同的是,戴侗重在揭示不同义项之间存在着的深刻的内在联系。在这样的认识下,先人的注释、经书里的例证与戴侗的新论逻辑地联系在一起,原本在不同时代、社会、语境下提到的“理”竟然昭示出相同的意义,而“理”、“道”、“义”这些原本独立的词语,也彰显出它们内在的共通性。这种训诂思路与思想,深深地影响了明初的《洪武正韵》以及明末清初黄生的《字诂》*“事之有理,犹物之有脉。循之则治,逆之则乱。物之脉理,惟玉最密,故字从玉。偏旁作王,同。治玉、治民必循其理,故皆曰理。治狱亦曰理。理乱曰理。又肤肉之间曰腠理,以其有脉理也”(《洪武正韵》卷七,《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39册,第100页)。“凡言文理者,交错曰文,条遂曰理。言义理者,处事为义,论事为理。言道理者,宏达曰道,旨奥曰理”(见黄生:《字诂》,《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22册,第569页)。。从这些字书中可以发现,在理学盛行的时期,“理”字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囊括了“义”、“道”、“义理”、“道理”、“理乱”(治乱)等等这些表达史义时常用的辞汇。史义受到理学影响并参与其中。其意义不可小觑,因为它表明,中国古代对历史深意的理性认识水平又提高了一个层次。
其三,这一时期,史义的载体“史论”不仅得到理学的支持,而且数量喷发。南宋朱熹从道学的角度倾向于认为,史学就是格物穷理的一种方式,所谓“格物穷理之一端”*廉敏:《朱熹的历史思想》,《朱子学刊》总第十六辑,合肥:黄山书社,2006年,第321页。引文出自朱熹《论语集注》卷三,《四书章句集注》,第74页。。南宋浙东史学闻名于世,其中包含不少史论著述。这些史论首要的共同点,即在于“树立正学,又皆以儒学为正”*廉敏:《南宋浙东学人论史》,《全祖望与浙东学术文化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13页。。史义在这一时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与发挥。以史义命名的史论出现多部,如宋代唐仲友著《唐史义》十五卷、《续唐史精义》十卷,元代杨维桢著有《史义拾遗》,等等。清代乾隆间刊行的《四库全书总目》“史评类”,所列史籍以明清为多,也反映了明代史论体史书众多的现象。这一现象也吸引了当代学者的注意*参阅廉敏:《明代历史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5、6、10页。。
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史义繁荣发展的时期。“义”即“理”的观念,有助于将传统的史学思想与历史认识纳入新时期即宋元明人“当下”的思想文化中而不至于遗失;《春秋》之“义”经历分化、遗落之后重焕光芒;而中国古代史学之“义”又新添理学(包括心学)的滋养。
六、清代:史义呈现朴实与圆通两端
众所周知,清代史学以考据为长。史义虽然不是此时的学术之重,但个别学者的论述颇有总结之效,从中可以窥探到清人对于史义的认识。我们认为,朴实与圆通是清代呈现出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认识倾向。
一方面,对于《春秋》之“义”,清人表现出朴实的认识风格。在这一方面,此时的主要观点是肯定《春秋》中有“义”,但是反对历来旧学中对《春秋》之“义”的拘泥与附会。例如,毛奇龄《春秋毛氏传》认为,《春秋》经文可以概括为“四例”,“义例”即为其中之一。其言曰:“乃四曰义例,则直通贯乎礼与事,与文之间。天下有礼与事,与文而无义者乎?……义者,意也,亦旨也。即予夺进退、褒讥美刺之微旨也。是以礼有违合,事有善恶,文有隐显,而褒讥美刺皆得以直行其间。孟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盖取此例矣。”*毛奇龄:《春秋毛氏传》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6册,第1213页。其大意是说,意义必然存在于礼、事与文之中,实为作者心意的必然表达,并非如前代学人所理解的《春秋》处处有意立“例”。与此相应,毛氏在《春秋毛氏传》中通过考证、辨析,清除了许多不当视为义例的“义例”。相比之下,顾栋高的说法则简易明白得多:“圣人之心正大平易,何尝无褒贬。但不可于一字上求褒贬耳。”*顾栋高:《春秋大事表·读春秋偶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0册,第619页。虽然考据家对《春秋》之义的阐发并不突出,但他们在肯定《春秋》褒贬之意的基础上检讨历代所谓的《春秋》大义,帮助《春秋》学回归小心严谨的学风,这样的态度对于摆脱宋明以来“纷繁复杂、扑朔迷离”*廉敏:《明代历史理论研究》,第203页。的论史歧途不能不说是一种纠正。
另一方面,清代史学理论家章学诚在“史意”上突出的理论贡献,也让我们无法忽视这一不同于考据家的认识风格。概括地讲,他的理论见树是:“刘(知幾)言史法,吾言史意。”*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出版说明”,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2页。这里的“史意”是指史学的意旨。言辞虽然简单,内涵却十分丰富。陈其泰先生将其宗旨概括为:“章学诚治学,突破经、史、子、集的畛域,将之互相紧密联系起来,上下贯通,突出‘史义’即思想、观点的指导作用,对整个学术领域以至当代的学术风尚进行考察,强调与只专注于狭窄范围研究者所不同的‘通识’。这种学术取向,在乾嘉时期学者中不仅独树一帜,而且展现出开阔的学术视野。”*陈其泰:《章学诚:开阔的学术视野》,《江海学刊》2015年第1期。并且认为章学诚的史学宗旨已经凝缩在《文史通义》一书的书名中。其间,“义”无疑仍被视为重点。章氏关于“义”的思想正是由孔子的“事”、“文”与“义”的理论发挥而来:“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三《内篇·史德》,第219页。由于孔子曾有“述而不作”之语,章学诚在当时曾招致一定的质疑:“今先生谓作者有义旨,……毋乃悖于夫子之教欤?”这也从反面说明章学诚在史学上“独取其义旨”*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五《内篇·答客问中》,第476页。的理论特色。
至此,我们可以为本文作一个简要的总结。我们的考察有如下发现:“义”很早便普遍存在于古人观念中的各种事物;孔子予《春秋》以“窃取”之“义”,成为中国古代史学对于史义的理性自觉的最早的文字证明;孔子及其《春秋》在中国古代史学中几乎言必提及,《春秋》之“义”也成为中国古代史学之史义的理论源泉,其间所蕴含的“窃取”之义更成为具有创造性的精神源泉;《春秋》之“义”不是中国古代史学之史义的全貌,中国各代史学对《春秋》的依违之间,同时可见其传承性与开创性;六艺(或五经)乃是中国古代史学的思想文化土壤;中国古代史学对史义的概括性表达并非绝对固定,有“义”、“旨”、“意”、“言”、“道”、“理”、“史义”等诸种说法,昭显了随时代变迁而开拓出的丰富内涵;中国古代表达史义内容的形式也丰富多样,诸如遣词造句、例、传、序、论等,且对形式的理论思考也在不断前行。总之,中国古代对史义的追求跌宕起伏,承继中有创新,变中有不变。由此,我们认为,“史义”(及其他变称)在中国古代史学中一以贯之,前后承继,具有明显的形式色彩,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化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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