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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高起专民法分论二模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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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14: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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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论(二)

单项选择题
下列物权属于主物权的是(  )。
留置权      B、地役权   C、地上权    D、抵押权
2005年韩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王天民,1938年7月2日”。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王大水一家解放后被划为中农。该500块银元(  )
应由韩某与王大水平分
应属无主财产,上缴国家
应归韩某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
应归王大水所有
3、王某在刘某的画展中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3万元成交。王某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4、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  )
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部分共同共有,部分按份共有     D、酌情确定
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  )
处分权  B、占有权  C、使用权  D、收益权
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须登记才能生效的是(  )
民用航空器    B、金银珠宝
C、厂房   D、船舶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某型号相机的合同,则该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是(  )
该台相机         B、交付该相机的行为
C、给付货款的行为   D、甲公司和乙公司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寄送的价目表
招股说明书
拍卖公告
“现有一批羊毛衫,每件120元,欲购从速。”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下列哪种事实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
债务人清偿诉讼时效已过的债务
B、给付因赌博而欠的生活费
C、向“第三者”给付生活费
D、在下大雨时,甲家鱼塘的鱼跳入乙家鱼塘
名词解释
共同共有
不当得利
合同履行

简答题
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
1.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害,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构成:(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 (3)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债务人已限于迟延。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不是专属于自身的债权。
3.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要约必须表明该要约一旦由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到拘束。
案例分析题
某市甲制衣厂急需真丝面料,就分别向几家丝织厂发出函电称:“我厂急需真丝面料3000米,如贵厂有货请速回电告知价格,我厂将派人前往购买。”乙丝织厂收到函电后,立即组织货源,准备了3000米面料,并派车运往甲制衣厂,并回电告知衣料价格及送货之事。在该批面料送达之前,甲制衣厂得知丙丝织厂的真丝面料好,就与该厂签订了购买合同,并电告乙丝织厂。乙丝织厂将货运到后,甲制衣厂拒绝收货。乙丝织厂认为甲制衣厂违约,遂诉至法院。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
分析甲制衣厂向几家丝织厂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甲制衣厂与乙丝织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制衣厂向几家丝织厂发函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因为函电的内容并没有包括价格这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其发函的目的旨在吸引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合同尚未成立。甲制衣厂向乙丝织厂发出的函电是要约邀请,乙丝织厂的回电包含了合同的价格、数量等主要条款,其性质属于要约。但对此要约,甲制衣厂并未作出承诺,因此两厂的合同并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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