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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自检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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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20: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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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自检自测
目录
章节练习        2
第一章        2
第二章        7
第三章        12
第四章        16
第五章        21
第六章        27
第七章        34
第八章        40
第九章        46
第十章        53
第十一章        58
综合测试        64
综合测试一        64
综合测试二        72
综合测试三        77
模拟考试        84
模拟测试一        84
模拟考试二        58
自检自测
你现在进入了课程设置的自检自测模块。本模块由三部分组成,为你设计和提供了课程学习效果的自我评价功能。请学习者注意,自检自测模块不仅仅能够强化你们的学习效果,同时综合测试题目与在线作业题目具有相关性;章节习题和模拟考试题目与课程期末考试也具有相关性,为此,希望学习者用好自检自测模块提供的功能,通过不断的自我评价和交互来完善学习过程。  ? ??? 祝你的课程学习取得好成绩!
章节练习
第一章
一、单选题
1.下列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是( )。
A.甲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B.公安人员乙违规使用枪械造成他人人身伤害
C.丙工厂排出污水致人损害
D.6岁儿童丁打伤他人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主要在于:一般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实施的某种行为致人损害时,应当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如《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侵权行为。
2.送奶人员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某不明所以,取而饮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侵权行为,但构成无权代理
B.构成侵权行为,侵害了王某对牛奶的所有权
C.并无不当
D.构成不当得利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判断,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能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
3.侵权行为法的功能不包括( )。
A.补偿功能
B.惩罚功能
C.预防功能
D.创造功能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侵权法的功能包括:补偿功能、预防功能、惩罚功能,不包括创造功能。
4.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
A.只能选择违约请求权起诉
B.只能选择侵权请求权起诉
C.可以在侵权请求权与违约请求权中选择一个起诉
D.不必选择,可以同时以侵权请求权与违约请求权起诉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侵权请求权与违约请求权中选择一个起诉。
5.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可将侵权行为分为( )
A.作为的侵权行为与不作为侵权行为
B.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C.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D.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可将侵权行为分为作为的侵害行为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二、多选题
1.张甲年幼时父母便离婚,张甲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 18 岁时,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为张姓。张丙的行为未侵犯甲的何种权利?
A.名称权
B.自由权
C.姓名权
D.身份权错误
答案:ABD
教师解析:张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姓名权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等支配权。 张丙的行为干涉了甲对姓名权的自由支配及使用的权利。
2.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
A.生命权
B.物权
C.知识产权
D.身体权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3.下列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 )
A.产品质量侵权责任
B.动物致害责任
C.环境污染致害责任
D.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E.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错误
答案:ABCDE
教师解析: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在责任构成方面有特殊性(不以过错为要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条)。
4.某工厂工人李某外出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分,后公安机关通告该工厂,给工厂工人纷纷议论王某嫖娼的事情。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名称权错误
答案:AB
教师解析:李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分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同时造成了王某社会评价降低,即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1.《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实施。()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判断,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能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
2.按照侵权行为的性质,可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可分为作为的侵权行为和不作为侵权行为。
3.监护权不属于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范围。()
A.对
B.错4.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一诉讼。()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法律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当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一诉讼。
5.侵权行为法属于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侵权责任法也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侵权行为法属于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案例分析
    2010年10月14日,大年初一。唐某向金黄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买了礼花,点燃礼花后发生横向爆炸,双手被炸伤。同年6月,唐某以侵害健康权和身体权为由,将销售礼花的金黄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及生产礼花的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和永兴花炮厂告上法庭。经重庆高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向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1万多。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是否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

     本案中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唐某购买了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和永兴花炮厂生产的、金黄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的礼花,在燃放的过程中造成了人身损害。唐某与花炮厂、爆竹公司之间的关系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关系,花炮厂和爆竹公司之间的关系是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花炮厂和爆竹公司应当承担由礼花产品的瑕疵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这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章规定了产品责任,由于我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案发生在2010年10月14日,因此应当适用。
第二章
一、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A.高速运输工具造成的损害
B.剧毒产品生产造成的损害
C.成年人打架斗殴造成的损害
D.核原料生产造成的损害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无过错责任适用于如下类型的案件:(1)产品致人损害案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或行为人致害的案件;(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4)高度危险致人损害案件;(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6)用人单位和用人个人承担雇主责任的案件等。
2.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谁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A.由受害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B.由双方分担损害后果
C.互不承担责任
D.由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害后果
3.一般侵权行为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4.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  )。
A.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
B.由堆放物品的人承担责任
C.根据公平原则的酌情处理
D.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的酌情处理。
5.下列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受害人在主张权利时,对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
C.加害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绝对责任,无抗辩权
D.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中,责任的确定主要从受害人一方的损害程度来考虑,并且对这种责任往往规定有最高赔偿限额或限制赔偿范围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同意等为行为人责任抗辩事由。二、多选题
1.下列情形中,那些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A.甲工程队架设的脚手架倒塌,砸伤过路的行人
B.乙生产的电视机发生爆炸,炸死炸伤多人
C.丙的宠物狗咬伤来他家做客的同事丁
D.公安人员戊在追捕逃犯时,失手打伤在场的行人己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只有在法律作出特别规定时,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领域是。
A.高速运输工具造成的损害
B.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
C.从事高空、高压作业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D.原子能、核放射引起的损害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无过错责任适用于如下类型的案件:(1)产品致人损害案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或行为人致害的案件;(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4)高度危险致人损害案件;(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6)用人单位和用人个人承担雇主责任的案件等。
3.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包括()
A.公平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错误
答案:BD
教师解析: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4.产品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不适用(   )。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错误
答案:BCD
教师解析:产品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5.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 )。
A.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以过错作为决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
C.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D.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有: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以过错作为决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三、判断题
1.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及公平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3.过错推定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我国采取二元归责体系,过错推动属于过错责任。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环境污染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5.被侵权人故意,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被侵权人故意作为侵权人责任抗辩的事由之一。    案例分析
    李某和张某是邻居,某日当地下了一场大雨,导致张某家围墙倒塌将李某的耕牛砸死。事后,二人共同对现场进行了清理。李某将牛变卖后获得1800元。后李某诉至法院,李某的耕牛价值3000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不得低于2000元。张某辩称,墙体倒塌是李某所建的牛棚距离其墙体太近,牛粪长期侵蚀,加之牛对墙体踢蹭,使墙体遭受严重破坏所致,因此墙体倒塌的责任在李某。同时张某提起反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墙体损失678.89元。经查:张某作为倒塌墙体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对其墙体实施必要的维护保养,对李某在其墙体东侧搭建牛棚使用也未表示异议;而李某也未在大雨过程中对其耕牛采取转移措施。    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李某的损失应当如何分担?

    本案中属于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纠纷。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何方有过错,是谁导致了围墙倒塌砸死耕牛而造成1020元损失?张某作为倒塌墙体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对其墙体实施必要的维护保养,对李某在其墙体东侧搭建牛棚使用也未表示异议;而李某也未在大雨过程中对其耕牛采取转移措施,因此双方对损失的发生都有过错,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视过错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
第三章
一、单选题
1.送奶人员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某不明所以,取而饮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侵权行为,但构成无权代理
B.构成侵权行为,侵害了王某对牛奶的所有权
C.并无不当
D.构成不当得利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张某的行为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
2.甲骑自行车上班,在一拐弯处,甲未减速,将一行人乙撞倒在地,但乙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灰便走了。则甲的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
A.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将乙撞倒在地
B.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乙损害,无损害则无责任
C.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拐弯未减速,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
D.以上说法都不对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的四要件: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故意。因此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乙损害,无损害则无责任。
3.冯某骑自行车上班,因闯红灯将一横过马路的青年甲撞倒,青年甲立刻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的土对冯某说:“骑车注意点”便走了。冯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未造成青年甲的损害
B.冯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青年甲已被撞倒
C.冯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违反交通规则
D.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青年甲未追究其责任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的四要件: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故意。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未造成青年甲的损害
4.下列对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行为人虽然没有造成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以示惩戒
B.损害事实的存在不包括精神损害,因为精神损害是无形的
C.损害事实与损害行为之间只要存在因果关系,加害人就无例外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D.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的四要件: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故意。因此A错,C错。损害事实分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因此B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因此D对。
5.下列关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加害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实施的加害行为亦可构成侵权。
二、多选题
1.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
A.行为的违法性
B.损害事实的存在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行为人主观上有错过、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包括。
A.人身损害
B.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
C.单纯的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
D.基于人身伤害产生的精神损害错误
答案:ABD
教师解析:损害可分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单纯的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不属于“致人损害的范围”    案例分析
    李某和张某是邻居,某日当地下了一场大雨,导致张某家围墙倒塌将李某的耕牛砸死。事后,二人共同对现场进行了清理。李某将牛变卖后获得1800元。后李某诉至法院,李某的耕牛价值3000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不得低于2000元。张某辩称,墙体倒塌是李某所建的牛棚距离其墙体太近,牛粪长期侵蚀,加之牛对墙体踢蹭,使墙体遭受严重破坏所致,因此墙体倒塌的责任在李某。同时张某提起反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墙体损失678.89元。经查:张某作为倒塌墙体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对其墙体实施必要的维护保养,对李某在其墙体东侧搭建牛棚使用也未表示异议;而李某也未在大雨过程中对其耕牛采取转移措施。    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李某的损失应当如何分担?

    本案中属于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纠纷。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何方有过错,是谁导致了围墙倒塌砸死耕牛而造成1020元损失?张某作为倒塌墙体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对其墙体实施必要的维护保养,对李某在其墙体东侧搭建牛棚使用也未表示异议;而李某也未在大雨过程中对其耕牛采取转移措施,因此双方对损失的发生都有过错,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视过错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
第四章
一、单选题
1.赵某有一匹马,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就(   )。
A.某一人承担责任
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
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对于王某的损害李某和赵某均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划分,因此对王某的损害,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甲出资12万元,乙出资18万元在海边共同购置了一幢二层别墅,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别墅因地基灌进海水而倒塌,砸伤了丙。对于丙的损失就(  )。
A.甲、乙二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B.由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C.由乙对丙负赔偿责任
D.由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赔偿责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由于该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按份所有,因此甲乙两人应当对房屋倒塌导致的侵权行为负连带赔偿责任。
3.某日,刘某与好友任某一起外出用猎枪打猎,忽见前面丛林中有一灰影闪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想击中的是在山中采蘑菇的农民。据查,该农民只被击中一枪,刘任二人的猎枪为同一型号,无法辨别是谁的枪击中了农民。若你是该农民聘请的律师,以下认定哪个的正确的?
A.因为无法辨别加害人是谁,所以刘任二人不承担责任
B.刘任二人已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刘某、任某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D.应由林业局承担责任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损害,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有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刘任二人已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连带的侵权责任之适用范围不包括:
A.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加害人
B.帮助、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
C.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数个危险行为人
D.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侵权责任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9、10、11条。连带的侵权责任之适用范围不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侵权责任。
5.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A.数人同时或者相继实施具有危险性的行为
B.数人的行为具有危险性
C.侵权人的不可确定性
D.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共同危险行为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故意。
二、多选题
1.以下对共同危险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
B.各行为人主观上须有共同的故意
C.各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均有可能是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
D.共同危险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共同危险行为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故意。
2.个体户张三驾驶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使。突然,汽车车轮将一块石头碾压出去,刚好击中路旁人李四的头部,李四受重伤,花去医药费 4 万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李四所受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B.李四所受的损失应由李四自己承担
C.李四所受损失应由张三承担,不足部分由李四自己承担
D.李四所受的损失应由张三和李四共同承担
E.李四所受的损失由公路管理者赔偿错误
答案:ABCE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24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本案中对于李四的损害双方均无过错,因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分担损失。
3.某甲(成年人)教唆并帮助乙实施了对丙的侵权行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甲乙作为共同侵权人,应对丙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B.若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甲乙作为共同侵权人,应对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甲乙构成共同侵权,甲对丙的损害甲承担主要责任
D.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甲与乙的监护人应对丙遭受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错误
答案:BC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答案为BC.
4.某甲将房屋租给乙使用,租用期间乙在阳台上摆放数只花盆。一日狂风大作,一只花盆坠下楼去,砸伤小孩丙,花去医疗费1000元。则以下对该笔医疗费如何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甲承担,因为甲是房屋的所有人
B.由乙承担,因为乙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而且花盆是他摆放的
C.由乙与小孩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对此适用过错推定方法错误
答案:AC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中,乙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应当由其负责。
5.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A.主体的要求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B.行为人的行为上有关联
C.结果上的统一性
D.共同的故意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的复数性,行为的关联性及结果的统一性。案例分析
    原告燕某以黄某、钱某、张某、严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在某网吧打游戏时,被告严某诱至楼下,随即遭到被告黄某、钱某、张某、严某的殴打,造追逃过程中,原告因撞在路过的土车后部而摔倒,四被告对其拳打脚踢,并使用了酒瓶、砖块等凶器。后经路人报警,四被告被抓获。故要求黄某、钱某、张某、严某共同赔偿医疗医疗费人民币10000元、营养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000元。被告黄某、钱某、张某、严某均未做答辩。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燕某与被告钱某系中学同学,在校期间曾发生过纠纷。被告黄某、钱某、张某及严某系朋友,均未成年。某晚,燕某在网吧打游戏时正好被在场的钱某看见。钱某即找到黄某、张某及严某,商议如何报复燕某。之后,严某将燕某诱至网吧外,并会同黄某、钱某、张某对燕某实施殴打。在追逃过程中,燕某撞在路过的土车后部摔倒,黄某等人又对其拳打脚踢。后经路人干涉,黄某等人遂逃窜。经验伤,确诊燕某为“右眼上睑皮肤破裂,有眼结膜充血、左内踝骨折、左肋骨小头骨折”。燕某为此住院手术治疗,支付医疗费人民币10000元。     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上述四人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燕某的损害应当有谁负责?

    被告黄某等四人分工合作对原告燕某实施殴打,已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燕某有权要求上述侵权人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
    2011年9月1日晚九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过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行使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并花去医疗费等共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分析:
    (1)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责任?
    (2)本案中高某的损失应当有谁承担责任,怎样承担?

    (1)赵某、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权行为分为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的损害行为,致使他人人身和财产受损。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害他人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断谁为加害人的情况。本案中,赵某、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共同加害行为。因为,赵某、刘某违反交通规则,均存在过失,且该过失行为造成了刘某的损害。
    (2)刘某应当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刘某。赵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某。刘某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后,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过错责任大小及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不同,在其内部进行责任分配。
第五章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一主体不具有侵权责任能力?
A.企业法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行为能力人
D.因醉酒对自己行为暂时没有意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侵权责任能力。
2.我国法律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抗辩事由不包括哪一项?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不可抗力
D.意外事件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我国法律没有将意外事件规定为抗辩事由。
3.下列哪种情况,紧急避险人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A.险情由自然原因引起
B.险情由其他人引起
C.险情由避险人引起
D.险情由自然原因引起但避险人从中获益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只有险情是由避险人引起的情况下,避险人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李某与张某发生口角,李某声称要把张某杀死并回家取刀,张某害怕,拿起身边的石头砸向李某,李某不治身亡。张某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紧急避险
B.合理的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事先防卫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张某的行为属于在不法侵害前实施的行为,属于事先防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下列关于不可抗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不可抗力是法律特别规定的责任抗辩事由
B.不可抗力的范围由法律严格限制
C.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都是外来原因的抗辩事由
D.不可抗力与正当防卫属于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AB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不可抗力属于外来原因的抗辩事由,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属于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二、多选题
1.选择不法侵害行为人的人身的哪一方面或财产的哪一方面作为防卫的具体对象,取决于以下哪些因素?
A.是否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B.防卫人实施防卫之可能与便利
C.防卫限度
D.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者采取的必要措施,既可以是针对其人身的,也可以是针对其财产的。选择不法侵害行为人的人身的哪一方面或财产的哪一部分作为防卫的具体对象,取决于ABCD四个因素,综合考虑。
2.第三人的过错行为与侵权人加害行为的联系状况以及二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形态有几种?
A.损害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B.第三人的行为与侵权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导致损害的发生
C.侵权人和第三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D.侵权人和第三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统一损害,或者能够确定责任大小,或者易以确定责任大小。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第三人的过错行为与侵权人的加害行为的联系状况以及二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形态有以上四种。
3.第三人原因作为责任抗辩事由时,哪些形态下侵权人与第三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A.损害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B.第三人的行为与侵权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导致损害的发生。
C.侵权人和第三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D.侵权人和第三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统一损害,或者能够确定责任大小,或者易以确定责任大小。错误
答案:BCD
教师解析:以上四个选项作为侵权人的责任抗辩事由适用效果不同,只有A是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BCD的情况下,侵权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4.下列关于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作为责任抗辩事由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B.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C.如果损害完全是由于被侵权人有过失的行为造成的,原则上应当免除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D.减轻责任的大小取决于过错的大小。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B项说法错误,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而不是应当减轻。
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A.甲用刀刺向了正向甲挥拳的乙
B.甲用刀刺向了正向丙袭击的乙
C.甲用刀刺向了咬着甲的腿的属于乙家的狗
D.甲用刀刺向了回家取工具打算报复甲的乙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ACD都属于正当防卫,D向属于事先防卫,不构成责任抗辩事由。
三、判断题
1.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失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28条的规定。
2.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只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不同的是,损害是发生不法侵权行为人的人身或财产上,而不是给没有过错的无辜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说法相反。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不同的是,损害不是是发生不法侵权行为人的人身或财产上,而是给没有过错的无辜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所采取的的措施不当。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是指行为人的避险行为虽然符合其对象条件、时间条件和目的条件,但不符合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大于其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本人、他人的合法权益。
5.我国没有规定“自助”作为责任抗辩事由。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我国法律上没有将自主作为抗辩事由加以规定,在法律适用上,可以考虑行为人没有过错来认定侵权责任不成立。案例分析
    郑某。男,34岁,某县消防队员。一天,该县某村村民赵某家发生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在救助过程中,赵某告诉郑某其10岁儿子还在房中,请求郑某将儿子救出。郑某见火势凶猛,房子也有倒塌的危险,怕自己受伤,就以火势太猛、无法救人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要求。等大火扑灭后,赵某的儿子已被烧伤。
请问:
    (1)郑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
    (2)郑某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1)郑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郑某的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因此不属于紧急避险。
    (2)郑某的行为实际上属于玩忽职守的行为。郑某身为救火消防员,理应按职责尽力抢救火灾中的人员脱离危险,但只因估计到自身的危险的可能性,而没有抢救郑某的儿子,导致郑某的儿子被烧伤。应当对郑某儿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
一、单选题
1.谢某、许某是同一宿舍学生。夏天,韩某、谢某想剃光头,约许某一起剃。许某坚决不同意。韩某、谢某剃完以后,还想让许某剃,遂商量借了理发剪,在夜晚趁许某熟睡之机,将许的头发剪掉。韩某、谢某侵犯了许某的何种人身权?
A.生命权
B.健康权
C.身体权
D.名誉权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首先,身体权以公民的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身体是公民享受法律人格的物质基础。离开了身体,公民无任何权利可言,不能具备法律上的人格。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整体的完全性、完整性。任何人破坏公民身体的完整性,就构成对公民身体权的侵害。
2.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张某的照片
B.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徐某的照片
C.在庭审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照片
D.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金某的照片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首先,肖像侵权须有使用肖像的行为。其次,须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的行为。再次,侵害肖像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的主观状态在多数情况下要求为故意,但也有少数因过失侵害肖像权的可能性。最后,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他人肖像。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但如前所诉,行为人如有使用肖像权的抗辩事由,同样不构成侵权。
3.关于身体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B.身体权表现为对自己身体组织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C.身体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
D.身体权可以自由转让。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身体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身体权是基本人格权之一,属于物质性人格权,表现为自然人对于物质性人格要素的不转让性支配权。它是人格权,而不是所有权。
4.马某想当一名教师,预考师范学校,由于学历不符合要求,遂与李甲从不参加中考的应届生中抽出了杨某的学籍表,后马某填写了学籍表,在家庭成员中还填写了杨某的父亲、母亲的姓名。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马某和李甲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姓名权
B.马某的行为属于冒用杨某姓名权的行为
C.马某的行为属于盗用杨某姓名权的行为
D.上述侵权行为属于不作为侵权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上述侵权行为属于积极的、作为的侵权行为。
5.孕妇周女士在医院做检查时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医院,为方便日后检查。但是他家的电话最近总是频遭骚扰,不是奶粉厂向她介绍产品,就是某月子公司向她推荐陪护,更多的是医院“邀请”她参加各种产前讲座。周女士遂将医院告上法庭,经查明是医院将周女士的电话号码提供给第三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周女士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客体
B.医院的行为侵犯了周女士的隐私权
C.隐私权不仅自然人享有,而且法人也享有
D.秘密性是隐私权客体的基本特征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专属于自然人享有。
二、多选题
1.甲身患梅毒,于2001年10月4日挟持女青年孙某,逼迫其拍裸照,并将其强奸,后甲将孙某的裸照于社会上公开散发。2001年12月,孙某被检查也患有梅毒。则在以下孙某的权利中,甲侵犯孙某的哪些权利?
A.荣誉权
B.健康权
C.身体权
D.隐私权错误
答案:BD
教师解析:所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完善,进而以保障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其内容的人格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2.关于侵害健康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侵权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B.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C.健康受损的事实包括,健康受损导致受害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及受害人因精神痛苦遭受的损失。
D.故意或过失均可以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所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完善,进而以保障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其内容的人格权。侵权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健康受损的事实包括,健康受损导致受害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及受害人因精神痛苦遭受的损失;故意或过失均可以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
3.关于姓名权的内容说法正确的有:
A.自然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而其他任何人无权非法加以干涉。
B.姓名权是自然人独自享有的权利内容。
C.姓名的变更可以由本人行使,在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时候也可以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D.姓名权是特定团体为与其他团体相区别而使用的文字语言符号。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所谓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专属于自然人享有。姓名的变更可以由本人行使,在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时候也可以由监护人代为行使。名称权是特定团体为与其他团体相区别而使用的文字语言符号。
4.关于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二者主体相同。隐私权与名誉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B.二者客体不同。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他是一种对主体的人格价值的良好的社会评价。隐私的客体是隐私,其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含了个人秘密和私人生活有关的利益。
C.侵权方式不同。侵害名誉权主要是侮辱和诽谤。而侵害隐私权不必采用侮辱和诽谤的方式。
D.构成要件不同。侵害名誉权必须有导致权利人社会评价降低为条件,而侵害隐私权的不要求有社会评价的降低,相反可能披露的事实有助于权利人声望的提高。错误
答案:BCD
教师解析:隐私权和名誉权均专属于自然人享有。
5.关于肖像权的法律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A.肖像权所包含的是一种精神方面的利益。
B.肖像权体现了一定的物质利益,这种物质利益基于自然人享有的精神利益而产生的。
C.肖像权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
D.肖像权具有相对性,即其行使要受到合理使用的限制。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肖像指自然人个人的形象。其次,肖像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再现。最后,肖像是自然人外部形象的再现。其包含的是一种精神方面的利益,亦体现了一定的物质利益。肖像权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肖像权具有相对性,即其行使要受到合理使用的限制。
三、判断题
1.姓名权应有权利人本人专属行使。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姓名权应有权利人本人专属行使。
2.劳动能力是健康权的一项基本内容。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所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完善,进而以保障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其内容的人格权。劳动能力是健康权的一项基本内容。
3.身体权所包含的利益和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一样,也可以被延伸到死后保护。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200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对尸体的法律保护。其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死亡之后,他人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身份权公民或法人与生具存、终身享有的权利。人格权是公民或法人在具有特定身份后享有的民事权利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人格权是公民或法人与生具存、终身享有的权利。身份权是公民或法人在具有特定身份后享有的民事权利。
5.侵权是亲属法上的基本身份权,而监护则是亲属法外的身份权。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侵权是亲属法上的基本身份权,而监护则是亲属法外的身份权。    案例分析
    2003年3月,被告张甲未能赶上其男朋友即被告林某所在单位分房,以购买进出口药品需用厦门市居民身份证为借口,谎称其身份证已丢失,通过他人向原告张乙借出身份证。随后,张甲冒名张乙到其单位开出婚姻登记介绍信,并拿走张乙所在的公共户口簿,与被告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6月,张甲再次冒用原告名义到原告单位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时被发现。
    张乙遂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撤销有关结婚证明,宣告该婚姻无效。区民政局于同年11月确认此婚姻关系无效,撤销了张乙与林某的结婚登记,收回了《结婚证》。原告为此向区法院提起诉讼称,由于姓名被冒用,其不能及时登记结婚,丧失了参加单位评房的机会,同时还承受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打击,要求被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元,支付精神抚慰金4000元,并登报向其赔礼道歉。被告未作答辩。    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何种权利?试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姓名权案件。符合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 首先,本案被告张甲谎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以购买进口药品为名,借出原告的身份证,冒名原告到原告所在单位开出结婚介绍信,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林某在明知张甲的行为系违法的情况下,为达到尽快领取结婚证,参加单位分房的目的,仍与张甲一起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因此,两被告这种直接冒名他人身份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而且也严重干扰了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的管理秩序。从侵权行为来看,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冒用他人姓名权的违法行为。
    其次,由于原告已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致使张乙无法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丧失了参加单位分房的机会,这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该损失是由被告的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原告诉请被告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
    所以,最后张甲谎称其身份证已丢失,通过他人向原告张乙借出身份证。其主观故意显而易见。因此,被告冒用姓名权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
第七章
一、单选题
1.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
A.医疗费
B.误工费
C.护理费
D.被抚养人生活费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什么原则?
A.同命同价原则
B.平等赔偿原则
C.统一赔偿金原则
D.同时死亡原则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7条确定了同命同价原则。
3.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损失的顺序依次是?
A.损失-利益-协商-判决
B.损失-协商-利益-判决
C.协商-损失-利益-判决
D.利益-损失-协商-判决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赔偿损失时,以实际损害为首要前提,协商不成以判决为准。
4.依据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哪种赔偿原则?
A.完全赔偿原则
B.合理赔偿原则
C.法定项目与法官酌定数额相结合的原则
D.法定主义赔偿原则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我国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法定项目与法官酌定数额向结合的原则。
5.下列民事主体中,哪一个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被侵犯名誉权的已经去世的王某的女儿王小小
B.被侵犯名誉权的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车祸中身受重伤导致残疾的李某的父亲
D.因车祸遭到毁容的张女士本人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法人不能成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
二、多选题
1.下列哪些是具有人格性质的侵权责任方式?
A.赔礼道歉
B.消除影响
C.恢复名誉
D.回复原状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恢复原状不具有人格意义。
2.下列哪些属于预防型的侵权责任方式?
A.消除影响
B.排除妨害
C.停止侵害
D.返还财产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我国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中,消除影响、排除妨害、停止侵害为预防型的侵权责任方式。
3.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A.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B.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
C.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D.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E.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F.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错误
答案:ABCDEF
教师解析:我国采用法定项目与法官酌定数额相结合的原则,上述因素均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4.造成他人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
A.护理费
B.交通费
C.残疾赔偿金
D.医疗费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ABCD项都是造成他人身体残疾的赔偿项目。
5.影响赔偿数额的原则有?
A.损益相抵原则
B.过失相抵原则
C.衡平原则
D.经济原则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影响赔偿数额的原则仅包括ABC。
三、判断题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应当按照一审判决时市场价计算。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额,财产损失首先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2.赔偿损失包括对直接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间接损失的赔偿。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直接损失是指现有财产利益的减损,间接损失是指未来财产收益的减少。两者都在赔偿损失的范围中。
3.死亡赔偿是指被侵权人因遭受侵权而死亡的情况下,侵权人一方对死者近亲属都承担的综合性的赔偿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这就是死亡赔偿的概念,之所以说其是综合性的赔偿责任,是因为它既包括对死亡这一单纯损害后果的赔偿,也包括对因死亡而产生的一系列其他损害后果的赔偿。
4.单纯的违约造成财产损失也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单纯的额违约造成财产损失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5.侵权责任方式应当单独适用。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2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案例分析
    2003年5月3日放长假期间,甲某与妻子乙某去丙超市闲逛,在出门之时,被超市保安丁某拦住。保安丁某认为甲某有盗窃嫌疑,遂同保安戊某等多人将甲某、乙某强行扭送到办公室。丁某先是强行搜查了甲某和乙某的背包,没有发现可疑物品,于是丁某又强行搜查了甲某的身体,并叫来女保洁人员搜查了乙某的身体,搜查乙某时丁某等也在场。后甲某实在气愤,与戊某争吵起来,双方动手扭打在一起。甲某与戊某均受轻伤。甲某后来在检查背包时发现包中一件祖传金饰品损坏且不可修复。甲某主张丙超市赔偿,丙超市不同意,双方遂生纠纷,诉至法院。请问:
    1.保安丁的行为侵犯了甲某、乙某的什么权利?甲某、乙某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2.甲某对戊某造成的身体伤害应当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3.甲某丢失的金饰品应当由谁来赔偿?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
    4.如果甲某在诉讼中没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可否在诉讼结束后再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5.丙超市能否以甲某、乙某侵犯公司的名誉权为由,反诉甲某、乙某?为什么?
    6.丙超市能否以甲某与戊某扭打,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为由,请求减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1.保安丁的行为侵犯了甲某、乙某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因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甲某对戊某造成的身体伤害应当向丙超市请求赔偿。《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员工戊某的行为,丙超市应当赔偿。
    3.应当由丙超市赔偿。甲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4.甲某不能再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丙超市不能以甲某、乙某侵犯其公司的名誉权为由,反诉甲某和乙某。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丙超市可以以此为由,请求减轻责任。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章
一、单选题
1.甲和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了巨大损害。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项说法正确?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丙承担全部责任
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通知规则下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就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较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的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并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并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当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照片仅见鼻子和嘴部,无法辨认出是谁,因此没有侵犯肖像权,但擅自是用了甲的姓名,侵犯了其姓名权。丙网站在接到甲的异议后立即删除,因此丙网站不构成通知规则下的侵权责任。
3.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 )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A.侵权网络用户
B.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
C.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
D.网络服务提供者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此条规定的是互联网侵权中的通知规则,责任主体为网络服务提供者,D项正确;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为直接侵权,承担自己责任;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自己责任;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一种。
4.依据“通知规则”网络服务提供在接到被侵权人通知后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A.与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B.与侵权网络用户依据各自过错分担责任
C.与侵权网络用户就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D.网络服务提供者就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过错责任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c
5.“知道规则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为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下列什么责任?
A.与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B.与侵权网络用户就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侵权网络用户赔偿后的补充责任
D.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最终责任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了网络侵权中的知道规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为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多选题
1.下列哪些可能成为网络侵权的主体?
A.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
B.网络用户
C.网络链接服务提供者
D.网络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互联网侵权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网络用户,一种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组成比较复杂,ACD都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
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网络侵权中通知规则下的侵权责任?
A.甲与朋友用QQ聊天,甲将室友的躶体照片发送给朋友并讽刺其各自矮小。
B.某网站看到其那网络用户发布的广告用了著名影星范某某的照片做封面,开始时不确定是否真的为范某某代言,经联络该影星确认此广告并非其代言后,该网站删除了此则广告。
C.某幼儿园为了扩大宣传,将亲子日拍的孩子与父母的照片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做广告,该母亲通知幼儿园立即删除此照片不允许再次使用,但幼儿园仍不采取任何行动。
D.甲为了报复乙,将乙的照片放在某网站上并出言诋毁,乙知道后立即通知该网站采取措施,该网站通知甲应当及时撤掉其发布的消息,但甲无动于衷。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A项不构成侵权;B项因网站知道后删除了广告,不构成侵权;C被侵权人没有通知该网站而是通知侵权的网络用户即幼儿园,不够称通知规则下的侵权责任。
3.下列哪些属于通知规则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A.网络用户的行为构成侵权
B.被侵权人在获知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之后,向网络用户发出了合格的通知
C.被侵权人在获知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之后,向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了合格的通知
D.法院认定网络用户的行为构成侵权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通知规则要求通知的对象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而非侵权网络用户。
4.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关于互联网侵权中的“必要措施”包括下列哪几项?
A.删除
B.断开链接
C.屏蔽
D.通知侵权网络用户删除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第36条仅列举了删除、屏蔽、断开链接三种措施,实践中网络服务提供者将根据各自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类型不同以及实施情况选择使用各种可行的技术手段。
5.下列哪些民事权益可能成为网络侵权的对象?
A.身体权
B.肖像权
C.隐私权
D.著作权错误
答案:BCD
教师解析:互联网上侵权的对象通常为非物质形态的权益,身体权属于物质形态的权益。
三、判断题
1.互联网上侵权是指一切发生于互联网空间的侵权行为。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互联网网上侵权是指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各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它不是指侵害某种特定权利的具体的侵权行为,也不属于在构成要件方面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侵权行为,而是指一切发生于互联网空间的侵权行为。
2.通知规则和知道规则都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间接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是因为客观上对直接侵权行为起到了帮助作用而承担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是对第三人侵权的责任。
3.互联网侵权下自己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无过错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互联网上自己责任包括侵权网络用户的自己责任和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自己责任,两者的构成要件都要求行为主体具有过错。
4.通常情况下,互联网上侵权的侵害对象包括物质形态的民事权益,还包括非物质形态的民事权益。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互联网空间的虚拟性决定了互联网上侵权所侵害的权益的特殊性,其针对的都是非物质形态的权益,通常不会侵害如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等物质形态的民事权益。
5.互联网上侵权中通知规则,认定网络用户是否构成侵权的权力在法院,需要经过审判才能认定。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被侵权网络用户通知中的网络用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需要经过法院审判,也就是说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权力在于法院。案例分析
    某作家何某通过实地采风创作了一篇微型小说《山庄》,并用网名“天涯”在中国母亲网上首发。小说讲述了作者所目睹的活熊取胆的真实过程。小说发表后,在全国引发广泛关注,文章先后被《青年文摘》、《中国微型小说名家名作百年经典》等转载或选录。不久,何某发现A网站有一篇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废止活熊取胆业的内容的文章,而其中引用了一篇名为《可怜的熊妈妈和她可怜的孩子》的文章,而其中引用了一篇名为《可怜的熊妈妈和她可怜的孩子》的文章,何某细看内容,发现和自己所写的《山庄》如出一辙,“段落排序和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再看作者,已经变为“郭某某”。请问:
    (1)该作家何某的什么权利被侵犯。该侵权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2)何某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维权?
    (3)郭某某应当承担什么责任?A网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该作家的著作权被侵犯。侵权行为的性质属于侵犯著作权的网络侵权行为。 解析:如果是单纯的转载,可以变换文章的名称,但不能变更文章的作者。此案例中的《可怜的熊妈妈和她可怜的孩》一文的段落排序和内容与《山庄》几乎完全一样,却使用了“郭某某”作为其子作者,明显侵犯了该作家的著作权。
    因该侵权行为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转载而侵权,因此属于互联网上侵权行为。
    (2)何某可以在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权时通知A网站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郭某是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上的自己责任。
    A网站的责任:若何某通知该网站后,该网站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的“通知规则”,对通知后扩大的损失与郭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若何某有证据证明该网站知道侵权事实,则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36条规定的“知道规则”要求郭某和A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章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个主体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A.宾馆的管理者
B.餐厅的管理者
C.集会活动的组织者
D.组织春令营的学校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学校所负的侵权责任为教育机构侵权责任,不是安全保障义务。
2.下列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A.它是安全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责任,而不是对他人行为的责任
B.它是一般过失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也不适用过错推定
C.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行为往往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D.它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包括精神损害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损害后果既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失。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 )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严格责任4.安全保障义务是安全保障义务人所承担的保障进入其场所的消费者、其所组织活动的参与者的( )的义务。
A.人身安全
B.财产安全
C.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D.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活着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进入该等公共场所的消费者、活动的参与者所承担的保障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义务。
5.某甲在某银行取钱,突然有两个劫匪持枪冲进银行并劫持了某甲要求银行职员交出现金,银行保安人员报警但未上前救助。后警察赶到逮捕了两名劫匪,但某甲因惊吓过度需要入院治疗。请问某甲的损失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A.只能要求银行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B.只能向两名劫匪请求赔偿
C.既可以向银行索偿也可以向劫匪索偿
D.某甲应当先要求劫匪赔偿,不足的部分要求银行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银行并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无须负赔偿责任。银行保安已经及时报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但两名劫匪持枪抢劫,若银行保安上前救助不但不能救助成功,还可能受伤,上前救助不在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所以,某甲只能向劫匪索偿。
二、多选题
1.下列主体中,哪些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责任中的“第三人”?
A.本餐厅的雇员
B.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被监护人
C.完全独立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自然人
D.完全独立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法人错误
答案:AB
教师解析: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中的“第三人”仅指法律上完全独立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人的雇员、被监护人。
2.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A.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加害行为造成的
B.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失
C.被侵权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
D.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足以导致损害的发生
E.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失与最终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ABCDE
教师解析: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是指被侵权人遭受到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此等损害应由直接侵权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由此课件,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ABCDE。
3.下列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责任是补充责任
B.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自己责任
C.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为补充责任
D.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行为必须要与最终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CD
教师解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分为安保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和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对自己过失的责任为自己责任,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为补充责任。因此AB项错误,C项正确。以上两种责任的构成要件都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最终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因此,D项正确。
4.安全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为(   ),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为(   )。
A.完全赔偿责任  补充责任
B.补充责任  适当补偿责任
C.一般过错责任  一般过错责任
D.一般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错误
答案:AC
教师解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律适用一般过错责任,而赔偿责任性质,安全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为完全赔偿责任,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为补充责任。
5.下列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安全保障义务人之所以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是由于其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B.安全保障义务人未能防止或制止损害的发生,即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C.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的范围。
D.安全保障义务人若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的范围,应当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发生,在客观上不能防止或制止损害发生时,安全保障义务人不采取行动不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因此B项错误。
三、判断题
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指安全保障义务人在自己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场所或组织的活动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其提供的保障安全的硬件或软件设施达不到强制的或者合理的标准,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以上概念是安全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仅属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的一种。
2.安全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中“过失”表现为一种不注意的心里状态,是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只有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为过失才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若安全保障义务人为故意则要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这种补充责任是指致害第三人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这里的补充责任是一种相对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大小取决于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大小,并且这种责任应当与其过失大小相当,不意味着不足的部分全部补充。
4.安全保障义务人只在自己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无论是对自己过失的责任还是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均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5.体育场、博物馆等非经营性场所的管理人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人。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非经营场性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同样对进入该公共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到某银行取钱,刚取到钱被进来的歹徒乙持枪抢走手中的现金,但银行的保安除了报警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甲起诉银行,要求银行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请回答:
    (1)银行有无安全保障义务?
    (2)若有,银行是否应当承担对甲的赔偿责任

(1)银行有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银行作为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对甲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合理的限度内保护甲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2)银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银行虽然对甲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此种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度的,只要尽到了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即可。案件中歹徒是持枪抢劫,不能要求银行职员上前制止歹徒,银行报了警,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侵权,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一天深夜,邓某与朋友到慈溪某公园游玩。其有事先离开,后跌入公园偏僻处一个水池内溺水身亡。
    邓某的家人认为,园林管理者未对水池采取安全警示或防护措施,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义务,导致邓某死亡,要求管理者赔偿各项损失47万余元。
    园林管理部门辩称,该水池是历史形成,属非公开开放供游人游玩的场所,他们已在水池附近种植了绿化带隔开水池,采取了安全限度之内的保障措施。邓某作为成年人,应认识到夜晚到没有灯光且不公开开放的偏僻处所存在的危险,其自身的过错导致了死亡结果的发生。    分析,公园的管理者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公园管理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作为公园的管理者,对公园内的水池肯定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关键在于,其应尽到何种程度的义务才能使其免责。本案中的水池是历史形成的,为非开放的游玩场所,其本身固有的危险性是能够被人所认知的,且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完全避免水池本身必然存在的危险性。如果令园林管理者尽无限保障义务,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尽公平。因此,园林管理处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确定在一个合理的限度范围内,该限度的确定应是在遵循社会价值的基本判断的基础上,能够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目的。
    本案中的园林管理者已采取了合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小水池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足以防止损害的发生。而邓某深夜置身于平时人迹罕至的偏僻之地,超出了园林管理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园林管理部门不存在过错或过失,不应对邓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一、单选题
1.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本条的理解说法错误的是:
A.构成医疗损害责任须要求诊疗行为具有违法性
B.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
C.损害既包括对被侵权人生命健康的损害,也包括对被侵权人及其家属的财产的损害,还应包括精神损害。
D.医疗损害责任要求责任主体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故意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医疗损害责任要求责任主体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
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2009年《侵权责任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进入了平衡隐患利益的第三阶段。
B.《侵权责任法》使用了“医疗损害责任”这一概念,结束了《办法》》和《条例》所造成的“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过错责任”双轨制称谓局面。
C.医疗机构对雇用人员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雇主责任或替代责任。医疗机构可以以“无选任不当之过”或“已尽监督职责”为由而推卸医疗损害责任。
D.医疗事故作为一种一般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首先,肖像侵权须有使用肖像的行为。其次,须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的行为。再次,侵害肖像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的主观状态在多数情况下要求为故意,但也有少数因过失侵害肖像权的可能性。最后,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他人肖像。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但如前所诉,行为人如有使用肖像权的抗辩事由,同样不构成侵权。
3.《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条的理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本条中“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注意义务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强调了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即医务人员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违反注意义务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B.“当时”二字强调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医疗行为必须符合“当时”的诊疗水平。
C.当事人不可以事后更为发达、先进的诊疗水平去判断诊疗行为是否符合注意义务,体现了对医务人员的适当保护
D.根据该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答案:D
教师解析:身体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身体权是基本人格权之一,属于物质性人格权,表现为自然人对于物质性人格要素的不转让性支配权。它是人格权,而不是所有权。
二、多选题
1.医务人员具有违法性的诊疗行为,在医疗损害中具体表现为以下情况:
A.误诊
B.贻误治疗
C.手术或者处置导致病人不应有的伤害
D.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导致病人的伤害或其他损失
答案:ABCD
教师解析:医务人员具有违法性的诊疗行为,在医疗损害中具体表现为以下情况:具体表现:1误诊。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操作规定或一个合格医务人员的应有注意,本来应当诊断病人存在某种及疾病或伤害,但是没有诊断出来,或者是根本就没有诊断;2贻误治疗。虽然进行了正确的判断,但是未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3不当处方。对于已经确诊的病人,给予错误的处方;4不当手术和处置。包括对不需要和不应当手术的病人进行手术、错误切除不应当切除的器官或组织、在手术和处置中将器具药棉等遗留在病人的胸腔或腹腔内、由于消毒不严格导致病人感染等。5手术或者处置导致病人不应有的伤害;6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导致病人的伤害或其他损失。
2.《侵权责任法》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包括:
A.超出诊疗需要的知情范围刺探患者的隐私
B.故意泄露、公开、传播、侵扰患者的隐私
C.未经患者同意允许实习生观摩
D.为诊疗需要知悉患者的隐私
答案:ABC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包括:1.超出诊疗需要的知情范围刺探患者的隐私。2.故意泄露、公开、传播、侵扰患者的隐私。3.以非诊疗需要知悉患者的隐私。4.直接侵入患者的身体侵犯其隐私。5.未经患者同意允许实习生观摩。6.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等有关资料。
3.《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因以下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
C.毁病例资料
D.伪造、篡改病历资料
答案:ABCD
教师解析: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A.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B.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C.限于当时医生的水平难以诊疗
D.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核诊疗规范的诊疗
答案:ABD
教师解析:在法律实践中,并不是给患者造成损害了就一定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医疗机构可以免责: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医疗的水平难以诊疗、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核诊疗规范的诊疗.
三、判断题
1.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只能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A.对
B.错
答案:错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与其他产品责任的构成一样,即要求医疗产品存在缺陷。
A.对
B.错
答案:对
教师解析: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与其他产品责任的构成一样,即要求医疗产品存在缺陷。
3.如果医疗机构是缺陷药品、器材等的生产者,医疗机构则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A.对
B.错
答案:对
教师解析:产品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4.医疗机构的造成的损害只包括患者的损害。
A.对
B.错
答案:错
教师解析:医疗机构造成的损害包括患者的损害、亲属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案例分析
    2012年9月7日,癌症患者张某因腹部疼痛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安排他与10月5日作结肠镜检查。做完检查不久后,张某便感到腹部胀痛,随即被安排住院观察治疗。当天晚上,张某病情恶化,次日凌晨死亡。事后张某的家属发现医院对张某死亡的病历记录进行了多处涂改和添加,为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8万。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本案例及相关法律,推定医疗机构过错的情形还有哪些?
    (2)请问此案中,医院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1)医疗机构的过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过于苛刻,因此立法者在本条中规定了三种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根据《侵权责任法》58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3)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2)此案中医院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县医院对张某的病例进行了多处涂改和添加。破坏了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医疗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单选题
1.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不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A
教师解析:因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运输公司无责任,因此,王某只能向朱某请求损害赔偿。
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 )赔偿。
A.补偿性
B.赔偿性
C.惩罚性
D.惩戒性
答案:C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47条规定了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
3.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刘某承包的鱼塘,导致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刘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个事项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刘某承包的鱼塘
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造成的损失的具体数额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D.甲工厂的污水是否超过规定的标准
答案:C
教师解析:环境污染为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只有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才能免责。
4.王某和陈某是邻居,王某认为陈某的狗叫声太大影响了自己的休息,于是要求陈某加以制止,但陈某说管不了,两人因此发生了争吵。次日,王某看见8岁的李某在楼下和陈某的狗嬉戏,就上前踢了狗一下,够突然发疯要了刘某,刘某被咬伤。请问对李某的损失可以向谁追讨赔偿?
A.王某或陈某
B.只有王某
C.只有陈某
D.李某的监护人自己负责
答案:A
教师解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饲养动物伤人的,被侵权人仍可要求饲养人承担表面赔偿责任,饲养人赔偿后,可以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5.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个抗辩理由能成立?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
答案:D
教师解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不要求侵权人存在过错,不要求污染排放是否超过标准。只要该换工厂排放污水与最终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诉讼时效为3年。
二、多选题
1.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责任方式有?
A.排除妨害
B.赔礼道歉
C.赔偿损失
D.消除危险
答案:AC
教师解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召回。
2.关于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说法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为3年
B.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C.诉讼时效为2年
D.诉讼时效从损害结果发生时起算
答案:AB
教师解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
3.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的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机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收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乙、丙有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BD
教师解析:甲乙丙均为产品责任的被侵权人,都有权请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但乙丙没有依据向甲请求赔偿。
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条件?
A.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B.战争
C.被侵权人的过错
D.第三人的过错
答案:ABC
教师解析:我国法律有规定的免责条件目前仅有ABC三种。
5.下列情况中,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有??
A.机动车所有人将车借给无驾照的朋友,结果发生交通事故,该机动车一方为全责。
B.机动车被偷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机动车一方为主要责任。
C.机动车所有人将车挂靠在一个单位,发生交通事故为主要责任。
D.机动车被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机动车一方为主要责任。
答案:AC
教师解析: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期间肇事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机动车行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是明显的过错;机动车挂靠期间肇事,挂靠单位与机动车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断题
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原机动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A.对
B.错
答案:错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非原机动车主。
2.我国侵权责任法没有对产品缺陷的“缺陷”的概念进行限定。
A.对
B.错
答案:对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使用了“缺陷”的概念,但没有对“缺陷”进行限定。
3.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中规定的免责条件适用于生产者,也适用于销售者,且免责条件仅适用于无过错责任而不适用于过错责任。
A.对
B.错
答案:对
教师解析:产品责任免责条件的适用主体多数情况下为生产者,但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在某种情形也可能涉及销售者。这种情形时:被侵权人向销售者主张赔偿且销售者无过错,同时存在免责条件的适用空间。在此情形,销售者也应原因免责条件拒绝直接责任之承担。并且这些免责条件只适用于无过错而不适用于过错责任;之适用于直接责任与最终责任均为无过错责任,而不适用于直接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最终责任为过错责任者,质言之,只有由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的产品责任,才可能适用上述免责条件。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A.对
B.错
答案:错
教师解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5.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应当向污染者请求赔偿。。
A.对
B.错
答案:错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过错不是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案例分析
    2007年9月12日17时45分,徐斌驾车路过十八里店乡十二队时,将刘辉撞倒并致刘辉受伤。因当时刘辉仅感觉小腿皮肤擦破,其他地方没有受伤,故双方均未报警。徐斌当时给了刘辉50元,让刘辉自己去医院包扎。刘辉也认为小伤50元已经够了。后刘辉自行到医院,医生为其清洗破损伤口、注射破伤风、开抗生素药品,刘辉支付了350元医疗费。为此,刘辉要求徐斌支付额外的300元医疗费。徐斌认为对刘辉受的小伤来说,50元已经足够了,不同意再给刘辉钱。后刘辉将徐斌告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徐斌承担300元医疗费、交通费50元。庭审中,徐斌称事发当时刘辉闯红灯,才酿成事故,刘辉受伤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刘辉则否认自己闯红灯。因此,徐斌不同意刘辉的全部诉讼请求。    适用侵权责任法原理,分析上述案例。

    此案件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机动车一方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仅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刘辉只是闯红灯,不属于“故意撞车”,因此肇事司机徐斌不能免除责任。
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伤者刘辉闯红灯才造成最终的损害结果,有过错,因此应当适当减轻徐斌的责任。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一
一、单选题(共40分,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 )起施行.
A.2009年12月25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10年7月1日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
A.人身权
B.姓名权
C.选举权
D.肖像权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3.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C.必须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D.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4.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行为人不能证明是他人所为的
B.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C.行为人能证明自己存在过失的
D.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赔偿责任
D.侵权责任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6.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
A.不可抗力
B.被侵权人故意
C.第三人故意
D.受害人同意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不可抗力、被侵权人故意及第三人故意。
7.下列选项中属于被侵权人间接财产损失的有( )
A.被侵权人房屋损坏
B.被侵权人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元
C.被侵权人工资奖金丧失
D.被侵权人眼部受伤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 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被侵权人受到损害,而发生的可得利益的丧失。包括(1)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2)被侵权人可得的经济利润等的丧失;(3)被侵权人可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的丧失;(4)被侵权人未来的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降低。
8.下列关于精神损害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精神损害可以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和严重精神损害
B.一般将精神损害分为不同的程度,或者予以救济,或者不予救济
C.对于轻微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D.对于轻微精神损害,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以赔偿的方式救济。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精神损害作为一种存在于被侵权人主观感受方面的损害,其证明是比较困难的,法律对其救济也采用更灵活的做法。一般将精神损害分为不同的程度,或者予以救济,或者不予救济。精神损害可以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对于轻微精神损害,我国的司法解释规定不予以赔偿的方式的救济但是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
二、多选题(共40分,每题5分)
1.下列侵权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
A.产品致人损害案件
B.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或行为人致害的案件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
D.高度危险致人损害案件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无过错责任适用于如下类型的案件:(1)产品致人损害案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或行为人致害的案件;(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4)高度危险致人损害案件;(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6)用人单位和用人个人承担雇主责任的案件等
2.下列行为中属于准侵权行为的是( )
A.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之加害行为的责任
B.雇主对雇员在执行雇佣事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C.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D.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准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物件或他人的举动或行为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准侵权行为的范围通常包括: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之加害行为的责任;雇主对雇员在执行雇佣事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等。
3.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害包括( )
A.人身损害
B.财产损害
C.物质损害
D.精神损害错误
答案:ABD
教师解析: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至第22条的规定,我们可将损害作出如下分类:人身损害(死亡、伤残)、财产损害(直接损害、间接损害)、精神损害。
4.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侵权人就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侵权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C.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就被侵权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为了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法律可以直接规定由被告承担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侵权人就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侵权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就被侵权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规定的证责任。
5.过错责任原则确认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
A.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B.损害后果
C.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D.行为人的过错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6.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侵权行为可以分为( )
A.单独侵权行为
B.一般侵权行为
C.特殊侵权行为
D.数人侵权行为错误
答案:AD
教师解析: 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数人侵权行为。
7.下列各项权利中,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隐私权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上述权利均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8.下列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类型有( )
A.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D.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一般侵权行为指适用《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法律作出特殊规定的侵权行为类型。
三、判断题(共20分,每题4分)
1.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对一般侵权行为之归责。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对一般侵权行为之归责。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过错推定的,需要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
2.我国侵权责任法所确认的归责原则采取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三元归责体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所确认的归责原则采取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三元归责体系。过错推定责任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
3.死者的遗体、遗骨属于受到保护的人身利益。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依司法解释,死者的人身利益如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属于受到保护的人身利益。
4.施工者未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而致他人损害属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负有对他人的作为义务,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作为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施工者未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而致他人损害属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5.侵权责任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属于我国民法的一个部分,其所调整的对象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综合测试二
一、单选题(共40分,每题5分)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C.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D.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下列说法错的是( )
A.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B.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
C.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 )
A.主要责任
B.连带责任
C.相应的责任
D.平均赔偿责任错误
答案:B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11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包括( )
A.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
B.正当防卫必须在正确的时间实施
C.正当防卫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
D.正当防卫的危险主要是自然原因引起的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对象条件,目的条件,时间条件,限度条件。选项D主要是指紧急避险。
5.关于姓名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姓名权包括姓名决定权、使用权、变更权
B.姓名的变更可以由本人行使,在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时候也可以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C.姓名权只能为自然人享有
D.姓名权可以依法转让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姓名权专属于自然人本身,不得转让出卖。
6.名誉权侵权的抗辩事由不包括( )
A.内容真实
B.正当权利的行使
C.出于诬告陷害目的,行使批评建议权
D.受害人同意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的申诉、控告或检举行为等。即使该公民反映的情况不完全真实,或者仅是一种怀疑,也是正当行使权利。但如果出于诬告陷害目的,四处诽谤,擅自向外传播,则不得作为抗辩事由。
7.关于侵害身体自由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B.非法限制、拘禁自然人身体侵害了人身自由权
C.妨害公路通行属于侵害人身自由权
D.非法强制治疗不属于侵害人身权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 非法强制治疗属于侵害人身权。
8.某医院在优生优育图片展中,展出了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掩,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谁,患者看了画展后,认为医院侵犯了他的人格权,那么,医院侵害患者的权利有( )
A.生命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医院的行为侵犯了患者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二、多选题(共40分,每题5分)
1.连带的侵权责任之适用范围包括:( )
A.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加害人
B.帮助、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
C.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数个危险行为人
D.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侵权责任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的侵权责任之适用范围包括: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加害人;帮助、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数个危险行为人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 )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碍
C.消除危险
D.赔礼道歉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侵权抗辩的事由包括(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被侵权人同意
D.依法行使权利或职务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侵权抗辩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侵权人同意、依法行使权利或职务。
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
B.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
C.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要求在一定限度内进行
D.任何人均不必对必要限度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负责。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任何人均不必对必要限度内的正当防卫负赔偿责任,但即使是必要限度内的紧急避险,受害的第三人原则上也应当从受益方获得补偿,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5.被害人同意作为一种正当的抗辩事由,说法正确的有( )
A.别害人必须事先明示
B.别害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人主观上善意
D.不得超过同意的范围和限度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被害人同意作为一种正当的抗辩事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别害人必须事先明示;别害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主观上善意;不得超过同意的范围和限度
6.侵权健康权的构成要件有( )
A.只有故意才能构成侵权要件
B.要有侵害健康权的违法行为
C.要有侵害健康权的损害事实
D.确定侵害健康权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BCD
教师解析: 侵害健康权的要件有:(1)要有侵害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直接行为又可以是间接行为。(2)要有侵害健康权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健康受损的事实,健康受损导致受害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及受害人因精神痛苦遭受的损失。(3)确定侵害健康权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应依相当因果关系学说判断。(4)故意、过失均可构成。
7.下列属于人格权的有( )
A.姓名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肖像权均属于人格权。
8.下列人格权中,只能为自然人享有的是( )
A.隐私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姓名权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只能为自然人享有。
三、判断题(共20分,每题4分)
1.自然人死亡之后,他人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200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对尸体的法律保护。其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死亡之后,他人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应当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17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紧急避险作为责任抗辩的事由之一,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4.被侵权人因其他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胎儿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本题考查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被侵权人因其他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胎儿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综合测试三
一、单选题(共40分,每题5分)
1.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此处主要指那一条规定?( )
A.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
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
C.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D.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上,应当将两个法相结合。
2.王某和陈某是邻居,王某认为陈某的狗叫声太大影响了自己的休息,于是要求陈某加以制止,但陈某说管不了,两人因此发生了争吵。次日,王某看见8岁的李某在楼下和陈某的狗嬉戏,就上前踢了狗一下,狗突然发疯要了刘某,刘某被咬伤。请问对李某的损失可以向谁追讨赔偿?( )
A.王某或陈某
B.只有王某
C.只有陈某
D.李某的监护人自己负责错误
答案:A
教师解析:第三人过错不是饲养人免责条件,但饲养人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刘某承包的鱼塘,导致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刘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个事项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刘某承包的鱼塘
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造成的损失的具体数额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D.甲工厂的污水是否超过规定的标准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若甲能够证明鱼虾死亡与甲工厂污水排放没有因果关系,则甲工厂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安全保障义务是安全保障义务人所承担的保障进入其场所的消费者、其所组织活动的参与者的( )的义务。
A.人身安全
B.财产安全
C.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D.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安全保障义务人既要保障进入其场所的消费者、组织活动的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也要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
5.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 )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原登记车主
B.任何一个曾经的受让车主
C.最后一次转让的车主
D.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又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6.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借用机动车情况下赔偿责任的规定,正确的是?( )
A.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出借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B.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过错责任,出借人承担补充责任
C.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出借人有过错的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D.使用人与出借人连带承担无过错责任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有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药品不合格导致患者损害时,患者可以向谁索赔?( )
A.只能向药品生产厂家索赔
B.只能向药品运输厂家索赔
C.只能想医疗机构索赔
D.可以向生产者、医疗机构索赔错误
答案:D
教师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陪产个,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8.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较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的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适用甲的真实姓名。并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并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当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答案:C
教师解析:宣传中“只见鼻子和嘴部”,一般人无法辨认出到底是谁,因此不存在侵犯肖像权,但民事主体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乙医院的做法侵犯了甲的姓名权。此案例为互联网侵权案例,根据通知规则,网站接到通知后即使采取措施,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乙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多选题(共40分,每题5分)
1.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
A.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加害行为造成的
B.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失
C.被侵权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
D.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足以导致损害的发生
E.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失与最终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ABCDE
教师解析:以上全部,构成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侵权责任。
2.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说法是错误的有?( )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错误
答案:ABD
教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和道理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无过错责任,但行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因此,甲应当对不足的部分,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D.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错误
答案:ABC
教师解析:ABC项为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D项为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4.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A.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
B.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C.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D.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易以诊疗错误
答案:ABCD
教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了上述四种情形为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5.下列哪些可能成为互联网侵权的对象?
A.健康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错误
答案:BCD
教师解析:互联网侵权中,侵犯的客体一般为无形的民事权益,一般不会侵犯到健康权。
6.互联网侵权中“通知规则”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
A.网络用户的行为构成侵权
B.被侵权人在获知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之后,向网络用户发出了合格的通知
C.被侵权人在获知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之后,向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了合格的通知
D.法院认定网络用户的行为构成侵权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通知规则中,通知发出的对象应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而不是侵权网络用户。
7.下列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安全保障义务人之所以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是由于其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B.安全保障义务人未能防止或制止损害的发生,即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C.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的范围
D.安全保障义务人若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错误
答案:ACD
教师解析:ACD项说法正确,安全保障义务人只需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至于因客观原因未能达到防止和制止损害发生的结果,不作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
8.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 )等补救措施。
A.警示
B.销毁
C.召回
D.低价出售

错误
答案:AC
教师解析:销毁不是不救措施,更加不允许将存在缺陷的产品低价出售,因此BD两项错误。
三、判断题(共20分,每题4分)
1.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若根据以上说法,则动物园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实际上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动物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2.因银行管理不善造成客户账户被他人窃取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银行应当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银行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银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说明银行存在过错、造成了客户的财产损失,并且这种损失与过错之间因果关系。因此银行构成违法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应当赔偿客户的损失。
3.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时,由实际驾驶人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对
教师解析:不是所有情况下,都由实际驾驶人承担最终陪产责任,比如在借用机动车的情况下,若机动车所有人对借用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互联网侵权下自己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无过错责任。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互联网侵权责任,都适用一般过错责任。
5.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这种补充责任是指致害第三人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
A.对
B.错错误
答案:错
教师解析:不足的部分,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模拟考试
模拟测试一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A.发现权
B.婚姻自主权
C.教育权
D.股权 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侵害民事权利和利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B.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支付的,行政责任优先。
C.侵权责任法属于民法的组成部分
D.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承担赔偿责任。
A.不承担
B.适当
C.平均
D.同时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可以合并适用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可以合并适用
C.消除危险只能单独适用
D.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只能选择其一。 5.关于共同危险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要求两人以上实施
B.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
C.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D.共同危险行为人无免责事由
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继承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能合并适用。() 3.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4.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 5. 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简述侵权行为的特点? 2.简述侵权责任的特点? 3.侵权损害的特点有哪些? 4.简述动物致害责任的抗辩事由? 5.简述无过错责任的特点?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1.案情介绍: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甲在牵牛回家的途中,由于行人丁故意将自己红色的外衣脱掉,挑逗甲的牛,导致甲的牛脱缰而逃,丁撞倒并受伤,同时毁坏了戊家的稻田。试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乙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8分)
    2.对于丁的损害,甲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6)
    3.对于戊的损害他应当向谁请求赔偿?为什么?(6)
2.案情介绍:
    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某乙的医药费如何承担?为什么?(10)
    2.若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指出本案的原告及被告(6分)
    3.若某丙提起侵权行为诉讼,则其诉讼时效期间怎样计算?(4分)
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C;2、B;3、C;4、A;5、D;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对;2、对;3、错;4、对;5、对;
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 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被侵权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2分)侵权行为是侵权人或者其被监护人、雇员等实施的行为。(1分)侵权行为在本质上具有不法性。(1分)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被侵权人的民事权益。(1分)
2. 侵权的民事责任简称为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一方对自己的加害行为或者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等后果依法所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2分)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基本形式。(1分)侵权责任的本质:不利的法律后果。(1分)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1分)
3. 损害也称为损害后果,是指被侵权人一方因他人的加害行为或者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而遭受的人身、精神或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2) 损害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所产生的对被侵权一方人身或者财产不利的后果;(1分)这种损害后果在法律上具有救济的必要与救济的可能;(1分)损害后果应当具有客观真实性和确定性。(1分)
4.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3分)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能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
5. 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1分)无过错责任的特征有两个:其一,法律对其适用对象予以特别规定,以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区别开来;(2分)其二,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方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侵权人的过错。(2分)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案例1:
1、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的牛性子暴,如果同时上桥,有可能导致乙的牛损害,仍在乙牵牛上桥后,也牵牛上桥,因此对于乙的损害,甲有过错。(2分)乙在甲告知自己的牛性子暴,可能发生损害的情况下,轻信可以避免,仍继续牵牛过桥,对自己的损害也存在过错。(2分)因此对于乙的损失,双方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责任。(4分)
2、对于丁的损害,甲不承担责任。(3分)根据侵权责任法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由于本案中丁故意挑逗甲的牛,导致甲的牛将其撞伤,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了抗辩事由即受害人故意所为,因此甲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戊既可以向甲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丁请求赔偿。(3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3分)
案例2:
1、主要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3分)根据侵权责任法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2分)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3分) 本题中造成乙伤害的直接原因是丙的行为,丙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某甲离校打电话的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行为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中,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幼儿园应对乙的损害承担适当赔偿责任。(2)分 ”
2、某乙为原告。(3分)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3分)
3、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4分)
模拟考试二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2.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以被侵权人故意作为抗辩事由。
C.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以被侵权人故意作为抗辩事由。
D.以上说法均错误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因销售者的过错致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
D.因销售者过错致使产品存在缺陷的,只能向销售者请求赔偿。 5.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紧急避险是因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一定不承担责任。()。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4.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 物件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简述互联网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 2.医疗损害中,患者有损害哪些情形,医疗机构免责。 3.侵权法中损害的分类 4.列举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5.简述原因叠加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1、案情介绍:
    某商场家电部一员工在布置展台时,一通电的取暖器石英管突然爆裂,致其受伤。后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厂家不慎待几台质检不合格商品包装出厂。该员工欲通过诉讼向商家索赔,但不知应以产品责任还是以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为由诉讼。试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你向该员工说明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瑕疵有何区别?(9分)
    2、该员工可以向谁请求赔偿?(5分)
    3、本案员工可以请求赔偿哪些费用?(6分)
2、案情介绍: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试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有哪些?(5分)
    2、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10)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5分)
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C;2、A;3、A;4、B;5、C;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错;2、错;3、对;4、对;5、对;
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2分)网络侵权须有侵犯网络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1分)同时要求有损害事实的发生。(1分)须有主观过错。(1分)
2.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分)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2分)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1分)
3. 损害也称为损害后果,是指被侵权人一方因他人的加害行为或者物的内在危险之实现而遭受的人身、精神或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2)损害可分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1分)人身损害包括伤残、死亡。(1分)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分)
4. 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③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④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⑤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⑥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等等。(每例举一个1分)
5. 原因叠加之构成,首先需要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1分)主体的复数性,即“二人以上”的主体,这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构成之特别构成要件是一样的。(1分)行为的分别性,即个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在主观上不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不存在“关联”或者“直接结合”、“间接结合”。这与共同侵权行为具有本质区别。(1分)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人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统一损害,而不是多个案件中的多项损害。这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构成之特别构成要件也是一样的。(1分)原因的叠加性与推定性,即每一个侵权行为的行为都足以导致损害之发生,其行为对损害的发生都具有100%的原因力。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案例1:
1、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而产品质量瑕疵则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3分)产品责任需要有现实损害,产品质量瑕疵不需要。(2分)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瑕疵属于违约行为。(2分)产品责任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损害赔偿,产品质量瑕疵则主要为修理、更换。(2分)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2分)因此,本案中该员工可以向生产者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3分)
3、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
案例2:
1、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4分)以上主体对特定范围内的场所具有事实上的控制力和支配力。(1分)
2、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分)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3分)本案中,乙砸伤甲,而富有安全保障义务的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则酒店具有过错,因此甲的医疗费应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分)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的责任形式包括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直接责任需要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行为人自己来承担责任。补充责任是一个不真正连带责任。如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了第三人的损害,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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