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维新时期,以汪康年、梁启超为代表的内地维新派人士在最初之所以把民权简单地理解为权力,主要是因为他们当时对西学所知不多,如梁启超所说,“吾既未克读西籍,事事仰给于舌人”(19)梁启超:《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第10页。。许多年后,梁启超在追述戊戌变法的情形时还说:当年康有为、梁启超这一班人,“中国学问是有底子的,外国文却一字不懂,他们不能告诉人‘外国学问是什么,应该怎么学法’,只会日日天天大声疾呼说‘中国旧东西是不够的,外国人许多好处是要学的’”(20)梁启超:《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饮冰室合集·文集》第14册,第44页。。再由于维新派思想家自身的知识背景,他们起初只能用权力的观点理解民权,即使在后来接受了权利的民权观,他们也仍然没有放弃权力的观点。例如,梁启超在解释强权的概念时便曾说:“强权云者,强者之权利之义也。英语云the right of the strongest,此语未经出现于东方,加藤氏译为今名。何云乎强者之权利?谓强者对于弱者而所施之权力也。自吾辈人类及一切生物世界乃至无机物世界,皆此强权之所行,故得以一言蔽之曰:天下无所谓权利,只有权力而已。权力即利也。”(21)梁启超:《自由书·论强权》,《饮冰室合集·专集》第2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9页。按照梁启超的说法,权力就是统治者的“权利”,“强权”也是权利,只不过是统治者的权力,“故谓自由权与强权同一物,骤闻之似甚可骇,细思之实无可疑也”(22)梁启超:《自由书·论强权》,《饮冰室合集·专集》第2册,第31页。。这表明,梁启超对民权的理解一直是在权力与权利这两个维度之间摇摆不定。思想家在理论上的摇摆必然影响到他们对于民权的深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