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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引言是否有效回应了“写作分担”问题?
□崔琳菲
(清华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100084)
[摘 要] 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分担”问题是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重要角度之一,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通过判定文本内容与马克思恩格斯两位作者的所属关系,深化对唯物史观形成路径的理解。围绕这一问题大体形成了“马克思主导说”“恩格斯主导说”与“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承担说”三类代表性观点。2017年出版的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的“编者引言”认同“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承担说”,但论据仅停留在文献学史实材料的罗列上,缺失思想内容辨析这一环。对此,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史中“广松涉—望月清司之争”为我们提供了启示,它有利于从内容辨析角度为“共同承担说”提供有力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历史起点处之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异化”概念的阐释上作出了侧重点不同的论述,但正是在这种张力中,两人关注到了唯物史观的不同方面,合作完成了唯物史观的构建。
[关键词] 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分担问题;广松涉—望月清司之争;唯物史观
自1926年《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2卷收录出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费尔巴哈》,到2017年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完全收录《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两卷,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编辑和思想研究经历了近百年的探索历程。而《费尔巴哈》章一直是国内外研究的重点,其研究主题涉及思想阐述与文本辨析两大方面。其中“分担问题(Sharing Problem)”既与思想内容有关,又涉及文献学方面的细节考证,历来备受关注。它的实质在于:专门研究文本内容与两位作者的对应所属关系,以此见微知著,拓展出对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理论形成史的更加深入的理解。《费尔巴哈》章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完成的,文中主体部分是恩格斯的笔迹,部分地方出现了马克思在恩格斯笔迹右侧栏外的增补,在正文中也存在着马克思的笔迹,但其中文本内容存在着部分不连贯、不一致的现象,这加深了辨析作者的难度,因此也造成了“分担问题”的众说纷纭。在百年《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史中,大致形成了“马克思主导说”“恩格斯主导说”“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承担说”三类代表性观点。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的出版似乎为终结有关“分担问题”的讨论提供了可能。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的“引言(Einführung)”主张“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承担说”,然而却缺乏从思想内在逻辑方面展开的论证,因此理论说服力有所减弱。故而,本文将结合文献学研究方法和文本思想内容辨析来深化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引言所提出的“共同承担说”。
一、关于分担问题的争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和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包含《费尔巴哈》《圣布鲁诺》《圣麦克斯》《莱比锡宗教会议》《“真正的社会主义”》等共计18篇文稿[1](p725)。其中,《费尔巴哈》章的手稿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完成,大多有恩格斯标记的纸张(Bogen)编号和马克思标记“关于费尔巴哈的卷帙”(H5)的页码序号。每个纸张(Bogen)有4个页面(Seite),绝大部分页面左栏为笔迹工整的恩格斯的笔迹,部分右栏写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左栏正文的增补。其中,恩格斯的笔迹约占到《费尔巴哈》章手稿篇幅的90%以上,马克思的笔迹远没有恩格斯的多。但是,按照恩格斯本人的回忆,《费尔巴哈》章中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由马克思所制定的”[2](p411)。故而,“马克思主导说”悄然兴起,成为主流说法。与此相对,后来的“恩格斯主导说”“共同承担说”等观点也从另一些路径将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的思想关系推向了新的研究领域,向“马克思主导说”提出了挑战。那么,这部手稿的思想究竟是怎样经过两位作者之手而形成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章的思想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者说,两位作者究竟如何分担写作内容,从而共同完成了这一文本的思想创作?在这个意义上,对马克思恩格斯写作的“分担问题”的讨论就成了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
回顾研究史可以发现,对马克思恩格斯“分担问题”的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马克思主导说”
这一派观点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类主流意见:
1.“马克思口述恩格斯笔录说”。这类意见认为,虽然《费尔巴哈》章的笔迹大多来源于恩格斯,但思想内容并非恩格斯本人的原创,恩格斯只是担任了马克思思想的记录官而已。比如,梁赞诺夫在1926年率先指出:“这部手稿差不多全是恩格斯的笔迹,马克思的手笔只是一些修改、插入和栏边注。但并不代表作者是恩格斯。事实正好相反。尤其是第一章(‘意识形态一般,特别是德意志的’),让人觉得虽然是两位朋友共同写作的产物,但恩格斯只是在记录马克思口授的内容。”[3](p18)梁赞诺夫认为手稿H5a①H5a,MEGA2编者的指称,指有马克思标注的手稿的第1—29页,源自对布鲁诺的批判部分。、H5b②H5b,MEGA2编者的指称,指有马克思标注的手稿的第30—35页,源自《圣麦克斯》章中的“教阶制”部分。由马克思口述、恩格斯笔录,而H5c是恩格斯单独创作的。后来,日本学者大村泉对梁赞诺夫的观点提供了重要补充,他认为,虽然H5c③H5c,MEGA2编者的指称,指有马克思标注的手稿的第40—73页,源自《圣麦克斯》章第二部分及片段和笔记。字体出自恩格斯之手,但是从各种写作习惯来看,明显是马克思而非恩格斯的作品。所以,他判定H5c也是通过马克思口述、恩格斯笔录而完成的[4],从而将“马克思口述恩格斯笔录说”推向了极致。
2.“唯物史观马克思主创说”。坚持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德国学者古斯塔夫·迈尔。1920年,迈尔指出,《费尔巴哈》章有两种笔迹的原因在于,恩格斯字迹工整,将之前与马克思商讨过的部分记录下来,一些简单部分则由才思敏捷、眼明手快的恩格斯自己独立完成[5](p54)。这一观点得到多数学者的支持,其根据为恩格斯在1888年回忆他们二人共同创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经历时所指出:“由马克思所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同德国哲学思想体系的见解之间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2](p411)
(二)“恩格斯主导说”
坚持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日本学者广松涉。广松涉认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马克思还停留在青年黑格尔派的抽象哲学框架内,没有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依然在用“哲学家”的术语来叙述历史;但恩格斯早已摆脱了异化逻辑,开始用具体的、现实的个人和他们之间的生产关系来解释历史发展的规律,因此“拉响唯物史观第一小提琴”的是恩格斯[6](p358)。
(三)“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承担说”
这类意见在“分担问题”的研究中占大多数,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都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章中各自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但是,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发挥了何种作用,学者们说法不一:
1.“马克思恩格斯不一致说”。持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日本学者望月清司。望月清司认为,在《费尔巴哈》章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历史观:以性别分工为起点,将对立、压迫和斗争视为历史发展动力,诉诸废除私有制和分工的这一路径被称为“所有形态史论”;以共同体内部交往为起点,将生产、分工和交往视为历史发展动力,诉诸普遍交往体系和世界历史的这一路径被称为“分工展开史论”。望月清司将文献学研究的方法和思想解读的目标结合起来分析,认为这两种历史观分属于恩格斯和马克思,并且“两种历史理论连接不上,二者的位相不同”[7](p196)。
2.“马克思恩格斯一致说”。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章中都表达了自己独立的、不容忽视的意见,虽然这两种意见并非一模一样,但本质上并无差异,共同促成了唯物史观的诞生。比如MEGA2的编者就坚持这一观点。
二、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引言中的“共同承担说”
2017年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出版,这一版的编者对《费尔巴哈》章中的“分担问题”也给予了关注,在引言部分“共同创作手稿(Zusammenarbeit bei der Abfassung der Manuskripte)”一节中提出“绝大多数‘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和H11一样,都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完成的”[1](p747),其实质是“共同承担说”。编者们的论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多处提及这一文本时,表达的意思都是“我们共同的手稿”:(1)“弗·恩格斯和我合写的‘德意志思想体系’”①„Fr.Engels und mir gemeinschaftlich verfaßten Schriftüber‚die deutsche Ideologie.“In:MEGA1 I/6.Marx-Engels Verlag G.M.B.H.Berlin,1932,S.260.(马克思:《驳卡尔·格律恩》);(2)“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之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②„...beschlossen wir den Gegensatz unsrer Ansicht gegen die ideologische der deutschen Philosophie gemeinschaftlich auszuarbeiten,in der That mit unserm ehemaligen philosoischen Gewissen abzurechnen.“In:MEGA2Ⅱ/2.Dietz Verlag Berlin,1980,S.101—102.(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3)“马克思和我于1846年合写的一个旧的、未发表的手稿”③„In einem alten,1846 von Marx und mir ausgearbeiteten,ungedruckten Manuskript finde ich...“In:MEGA2 I/29.Dietz Verlag Berlin,1990,S.3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4)“直到凌晨3—4点钟你们还在创作你们两人特有的哲学体系”④“Your very philosophical system of writing in couples till 3 or 4 o’clock in the morning.”In:MEGA2 III/1.Dietz Verlag Berlin,1975,S.523.(哈尼:1846年3月30日致恩格斯的信)。除此之外,还有多封通信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①Marx an Weydemeyer,14.-um den 16.Mai 1846.In:MEGA2 III/2.Dietz Verlag Berlin,1979,S.10;Engels an Marx,19.August 1846.In:MEGA2 III/2.Dietz Verlag Berlin,1979,S.27;Engels an Marx,18.September 1846.In:MEGA2 III/2.Dietz Verlag Berlin,1979,S.40;Engels an Marx,um den 18.Oktober 1846.In:MEGA2 III/2.Dietz Verlag Berlin,1979,S.48—51;Engels an Marx,15.Januar 1847.In:MEGA2 III/2.Dietz Verlag Berlin,1979,S.82/83;Engels an Marx,9.März 1847.In:MEGA2 III/2.Dietz Verlag Berlin,1979,S.87;Engels an Max Hildebrandt,22.Oktober 1889.In:MEGA2 III/30.Akademie Verlag,2013,S.31.。
第二,对手稿具体情况的考察(Manuskriptbefund)也能够证明他们的共同作者身份:在这一问题上,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编者与迈尔等人持有相同意见,即认为马克思字迹潦草,不易辨认,会在誊清发表阶段增加成本,故而二人决定让字迹工整、眼明手快的恩格斯将他们共同的思想记录下来。编者还提到两个例子来证明这一点:(1)在马克思标注手稿页码为第25的一页(M25)②本文讨论的手稿页码编号,凡是马克思标注的页码用“M+数字”表示,如此处提到的即为M25页,同理,恩格斯标注的页码用“E+数字”表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笔迹同时出现在左栏正文里,但在少量的马克思笔迹之后,同一句话的后半句又换回了恩格斯的笔迹;(2)在H11中,同样因为上述原因,魏德迈曾经费力誊写过马克思修改的文本。
第三,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编者认为在“共同创作”的基础上,马克思的贡献更大。一方面,绝大部分手稿的主体部分都曾经过马克思的修改,且其中有些修改是实质性的(die z.T.signifikanter Natur sind)[1](p749)。由于全文大多数异文修订都来源于马克思,故文本的最终决定权实际上属于马克思。另一方面,通过阅读1845年前后的通信以及马克思与恩格斯早期著作,可以发现在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上,马克思做得更多——尤其是对施蒂纳的批判,马克思认为恩格斯对此缺乏责任心,甚至魏德迈曾在1846年4月30日致马克思的信中以“你唯一的”[8](p533)说法来指称H11。
新版编者在分担问题上虽然明确表示支持“共同承担说”,但这三点依据实则都以史实材料作为支撑——或是通过马克思恩格斯与其他人通信中的只言片语,或是通过笔迹辨认来证明1845年他们确实“共同完成”了这一作品。虽然在论证中提供真实且充分的史实材料是必不可少的,甚至起到基础性的、决定性的作用,但在对文本进行考察论证时,对文本内容的思想辨析更是灵魂所在。只有在提供史实材料支撑的基础上,逻辑一致地进行思想内容辨析,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有说服力。如果缺少对文本内容的思想辨析,难免会使引言中关于“分担问题”的结论不够令人信服。比如,当读者阅读引言中编者所援引的史实材料时,可能会产生如下两个关于文本思想内容方面的疑问:
第一,新版编者在引言中明确说到,“在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上,马克思认为自己比恩格斯做得更多”[1](p749)。可是多封信件展示出恩格斯对施蒂纳和赫斯观点的认同,引言中并未明确解释恩格斯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在1847年1月15日恩格斯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表示自己高度认可赫斯和施蒂纳,因为他们“洞察了”科学的秘密。无独有偶,1844年11月19日恩格斯致信马克思,兴奋地向马克思表达自己对施蒂纳“利己主义的人”的赞赏。上述两封信中都明确体现了恩格斯对施蒂纳的态度是偏向认同的,这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施蒂纳的猛烈批判并不一致。如若恩格斯直到1847年还对赫斯抱有如此高之评价,又如何能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期间“与赫斯发生意见上的分歧”[1](p763)?
第二,新版编者在尽力呈现手稿原始状态这一目标下并未放弃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笔迹的区分,虽然这一点体现在附属材料卷而非正文卷中,而对主要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关系,新版编者也只是表示“对马克思而言,他与恩格斯的冲突主要是私人方面的”[1](p763)。但是,正如新版编者所提出的,H5中唯一一处马克思和恩格斯笔迹同时出现在左栏的同一句话中[1](p749),那么为何马克思会在M25左栏恩格斯表达的思想后面加上对“想象”的批判呢?
因此这种观点只能在历史上看到元首和国家的丰功伟绩,看到宗教的、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例如,假使某一时代设想自己是由纯粹“政治的”或“宗教的”动因所决定的,那末它的历史家就会接受这个意见,尽管“宗教”和“政治”只是时代的现实动因的形式。这些特定的人关于自己的真正实践的“想象”“观念”变成一种支配和决定他们的实践的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和积极的力量。①中文版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4页。其中,未加粗部分为恩格斯笔迹,加粗部分为马克思笔迹,这一笔迹区分记录于MEGA2 I/5,Berlin:De Gruyter Akademie Forschung,2017,S.888.
新版编者对此的解释是马克思字迹潦草,故而最后一句话还未写完,后半句就已经重新回归恩格斯的笔迹了。但是,读者似乎并不能对此满意,而是希望探索究竟马克思为何在此处抑制不住之前和恩格斯的约定②按照新版编者的说法,马克思字迹潦草,为了避免出版前在辨认字迹上花费更多成本,一律由字迹工整的恩格斯记录下两人共同的想法。,以至于迫不及待亲自动笔写作。从这一点出发,能否对广松涉提出的“恩格斯主导说”提出进一步反驳?
笔者提出这两点疑惑的目的并非执意要做马克思与恩格斯笔迹的“考古学”,而是认为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编者在对“分担问题”的说明上有所缺失,未免有论证不足的嫌疑。上文指出的两点疑问之所以会出现,本质上是因为MEGA2编者在引言中并未正面回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章中对待青年黑格尔派的态度有何差异。因此,为了在分担问题的思想史高度上进一步明确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深化MEGA2引言中提出的“共同承担说”,必须要在文献学的基础上,结合文本内容辨析,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二人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态度差异,从而明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章中是怎样分别形成唯物史观的。
三、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分担问题”论证中“缺失的一环”
如上文所述,MEGA2第Ⅰ部门第5卷支持“共同承担说”的论据局限于文献史实材料的罗列,没有在此基础上深入文本,从思想内容辨析的角度对《费尔巴哈》章的分担问题作出说明,这是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在“分担问题”论证中“缺失的一环”。如若止步于此,必然会错过对《费尔巴哈》章中重要细节的理解,从而导致对唯物史观形成史的把握不够精准。因此,现在的任务在于,如何在引言中罗列的史实材料基础上,增补进思想内容这一环节的论证,从文献学方法和思想内容辨析双重维度支撑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的“共同承担说”,从而使其更具有信服力。
要完成这一任务,可以从著名的“广松涉—望月清司之争”入手分析。广松涉和望月清司对“分担问题”的不同结论已在上文提及,其中,广松涉支持“恩格斯主导说”的原因是,当马克思还在费尔巴哈“人”=“类存在”的历史唯心主义水平上徘徊不前时,恩格斯已经将“人”理解为具体的、经验的个人,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分别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沿袭而来的思路。但是,望月清司认为恰恰相反,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开始,就已经将费尔巴哈的“人”在黑格尔异化论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装:“不论是生产本身中人的活动的交换,还是人的产品的交换,其意义都相当于类活动和类精神——它们的真实的、有意识的、真正的存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9](p24)这就是说,马克思虽然继续使用了“类”的概念,但其内涵已经不再是费尔巴哈抽象唯心论意义上仅仅作为感性存在的人,而是在现实的生产活动中正在经历黑格尔异化的现实化的存在。相反,恩格斯在1845年对“人”的认识虽然是经验的、具体的个人,但基本还停留在施蒂纳的水平上,这可以通过其1844年11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10](p12)得知,彼时的恩格斯赞同施蒂纳的唯一者是边沁利己主义下的现实的产物,认为它即便还带有唯心主义的英国经验论的色调,但只有从这里才能看到实现共产主义的可能性。
为此,广松涉和望月清司都分析了从M11开始的著名的人类历史起源叙述①“……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1—532页。。广松涉和望月清司都认为这一部分的实际作者是恩格斯,广松涉的理由是这一段“给人的感觉是论述还没有经过整理,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6](p375),因而不会是“口述笔录”,而只能是字迹本人的想法;而望月清司的理由是这一段体现了历史发展之初,是“个人”逐渐由于“需要”,才逐渐形成社会的,属于“个人”→“社会”的思路。
由此,可以从“人”与“社会”的关系角度分析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历史起源阶段的理解: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开始,马克思在对“人”的认识问题上体现出的历史观实则是费尔巴哈立场和黑格尔立场的结合,即认为一个人在从事实际生产生活之前,就已经认识到“社会交往”的存在,更明确地说,马克思认为唯物史观中的“人”必然不能是费尔巴哈抽象人本主义立场上的“人(Mensch)”,更不能是其他德国观念论者头脑中和精神中的“人(Mensch)”,而只能是“现实的个人(die Wirklichen Individuen)”。正如望月清司所言,“是‘社会交往’使‘人(die Menschen)’成为‘个人(die Individuen)’,而不是相反”[7](p142)。这样的“人”具有如下三个特征:(1)以特定的“社会的”方式进行物质生产的个人;(2)他的生活方式被他们的产品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个人;(3)通过生产=再生产过程来建立“交往形式”的个人[7](p148)。
《费尔巴哈》章M11的开始有一段叙述: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这里的作为历史起点的“人们(die Menschen)”究竟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立场上的抽象类本质,还是延续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达的“交往异化”下的现实的人?显然,此处对“人”的理解是在费尔巴哈历史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作了改装的——这体现在,一方面,这样的“人”是集合性概念(作为复数的人die Menschen)而非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作为抽象概念的单数的人das Mensch),这直接体现了这一段的作者将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和交往活动囊括在内;另一方面,这样的“人们(die Menschen)”进入历史的方式是通过运用工具来满足吃喝等生活需要,这意味着要从事现实的生产活动。并且人们进行人类的繁殖,以此保证这一物种的持存,避免因个体肉身消亡而带来的历史偶然性。故而,这一段对人类历史起端的叙述是区别于以往任何唯心史观的叙述的,它从现实的、有生命活动的、作为群体的人出发,通过生产活动的历史性递进,阐明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
因此,《费尔巴哈》章中的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在扬弃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基础上阐述唯物史观的,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还可以根据这一文本中的用词变化来确证。众所周知,《费尔巴哈》章由左右两栏构成,左栏用于正文撰写,基本都是恩格斯的笔迹,右栏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正文部分的补充,M17和M18为我们展现了如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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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M17左栏正文中描述分工带来了利益的对立,造成人们被迫进行异化劳动这一过程时,在右栏,首先出现的是以恩格斯笔迹描述的普遍的、虚幻的共同体之必要性。如若不是马克思紧随其后插入文段,恐怕读者也会顺理成章认为M17正文与右栏增补互为补充,含义相同,但奇怪的是,同样是使用“异化”这个概念,为什么右栏中马克思为这样的词汇打上了双引号?如“异己的”“不依赖”。马克思使用引号是否恰恰要表达一种反义和区别?
有趣的是,M18的这句话曾被广松涉用来批判马克思,广松涉以此试图说明当恩格斯已经前进到国民经济学的现实批判领域时,马克思还吞吞吐吐,不肯放弃哲学的思维(在广松涉看来,这就是异化的思维),依旧顽固地用“异化”这种“哲学家易懂的话”。但是,如果马克思真如广松涉所言,坚持青年黑格尔派的立场,难道不是应该更加坚定地直接使用诸如异化等哲学词汇吗?这一细节恰恰反映了马克思在使用此类词汇时,有意识地与青年黑格尔派区分开,因为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此时已经经过国民经济学的改装,是含有交往异化和劳动异化的现实概念,而不仅仅是青年黑格尔派唯心史观的抽象哲学概念。马克思正是由于从黑格尔哲学中吸收了异化理论的积极部分,加上对国民经济学的研究,才认为历史的发展本就是异化和异化的扬弃,人类无法拒斥异化劳动而仅在人的精神意识和观念思想中突然一下子实现共产主义,这种异化环节在现实历史中就体现为异化劳动。但是马克思也清晰地知道外界暂未熟悉自己这一新理论和新变化,为避免再次发生“施蒂纳的批判”①施蒂纳曾因为马克思使用了观念论的哲学词汇而在注释中批评过马克思。,马克思谨慎地加上了引号。这一点更可以通过后文的叙述得到验证:马克思认为实现共产主义首先需要满足两个现实的条件,即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这一现象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因此,正是广松涉和望月清司对文中“异化”概念的使用的不同界定使得我们关注到这一细节,从而有助于深入发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文本写作过程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态度差异和变化。这种从思想内容角度对“分担问题”的判定证实了二人当时在部分问题上的考察角度略有差异,这一点能够有效补充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引言中的结论。
如此看来,引言中的那一论断“在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上,马克思认为自己比恩格斯做得更多”[1](p749)就顺理成章了。马克思阐发唯物史观的路径是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基础上进行的,他的独特之处在于运用了和青年黑格尔派同样的词汇,却在国民经济学的引导下对这类抽象哲学词汇加以改装,使之符合现实的人的交往和生产活动,能够说明具体劳动过程下物的积累和人的活动之变化。而恩格斯并非在这个进路上,恩格斯直接从《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这种现实的生产图景出发,致力于打破压迫、对立和不平等的现状,从反对利益对立的角度阐述现实的历史发展脉络,故而在应用“异化”等词汇时少了马克思所独有的谨慎心态。二人从不同角度出发,展示了与以往哲学不同的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解释框架,通过描述生产力发展史来勾画共产主义的历史前景,共同为唯物史观的诞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四、结语
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引言中对分担问题的说明不仅没有为这一问题的研究画上句号,反而引起了学者对这一问题广泛关注。当下研究分担问题的目的并非在于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或者将这部未完成的手稿强行与两位作者进行对号入座,而是在于唤起我们对从思想内容出发辨析《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的重视,在基于史实的基础上,从理论推演角度对“分担问题”进行解释。
从研究方法上来看,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编者对“分担问题”的认定主要是基于史实而作出的,但这种方法对判定文本思想归属,尤其是关于《费尔巴哈》章的“分担问题”是否具有有效性则是值得深思的。更何况,MEGA2第Ⅰ部门第5卷编者引言不仅仅涉及“分担问题”,还涉及《费尔巴哈》章的定位、唯物史观的形成等重要问题,但编者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偏向强调史实,而非理论推演,这种做法使这一版的诸多观点都缺乏解释力。正如前文所述,这种直接从史实推演理论结论的做法对于解决思想归属的问题是不充分的。对于类似的问题,需要将文献事实与理论推演结合起来,只有这样,这种判定才是值得信赖的。
从内容结论上来看,MEGA2第Ⅰ部门第5卷引言中关于分担问题的说明恰恰缺少了从思想内容层面进行辨析这一维度,这是其缺失的一环。为了补足这一环,我们借助“广松涉—望月清司之争”,重新进入文本内容中,通过对历史起点处的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的研究和对“异化”的用词分析,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章中是分别从不同进路出发阐述唯物史观的。马克思在吸收国民经济学和黑格尔异化论的基础上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恩格斯则从现实的阶级压迫对立角度出发呼吁消灭利益对立。两位作者殊途同归,共同在《费尔巴哈》章中奠定了唯物史观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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