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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传记:清代自我委任的女性传记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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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 14: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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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传记:清代自我委任的女性传记作者
方秀洁

摘 要:众所周知, 明清是女性文学文化繁荣的时期,清代更出现了女性书写传记的现象。探讨女性被委托著传及女性自任传记作者其中的原因及动机,并分析她们选择传主和传记体裁的性别与社会意义,对于明清女性文学研究的开拓和推进大有裨益。

关键词:传记;文体;性别;女性作者;写作动机

在《黄宜人家传》中,女画家兼诗人曹贞秀(1762年-约1822年)陈述了她如何开始写这篇传记以及背后的原因:她受黄对杨之请托,撰写其母黄夫人林正的传记(1) 曹贞秀:《黄宜人家传》,载《写韵轩小藁》卷二,清嘉庆二十年(1815)增刊本,第25a-26b页。另见麦基尔大学图书馆开放式访问《明清妇女著作》数字收藏网站: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 ... =68&language=ch。“麦基尔大学图书馆开放式访问《明清妇女著作》数字收藏网站” 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mingqing/chinese/index.php是麦基尔大学图书馆与各大学图书馆如哈佛燕京、北大、中山大学等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合作数字项目,扫描古籍供给学者学生研究,北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以及中国大陆的学者学生们十来年一直在使用,对于明清女性文学文化研究提供了很多宝贵资料。 。曹按照传记的传统格式描述了黄夫人的一生,即举例说明她在各种家庭角色中展现的美德,同时也强调了她在佛教引导下对贫苦族人和其他百姓的乐善好施。然而,在这篇传记中,最突出的是文末曹贞秀作为女性史家所发出的声音。司马迁(约前145年-前 86 年)在传记的末尾以“太史公曰”来对传记的对象展开评价性的总结。而曹贞秀运用了司马迁开创的这一史评形式,并更改作“女史氏曰”(2) 自《管晏列传》起,《史记》在“列传”的末尾以“太史公曰”来对传记对象进行评价。参见司马迁《史记·管晏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62、2131页,后来男性传记作家用“史氏曰”来标记其总结性评论。 。她总结了女性得以成为传记对象(即传主)背后的苛刻标准:只有那些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磨练和苦难、并以此证明其非凡气节的女性才能获得这份殊荣。她在传记中写道:

女史氏曰:史家之法,非有奇节妇人,无特传。呜虖!妇人之有特传,妇人之不幸也。宜人所处顺于文律,不当为传。虽然,勉勉自将,于《小雅》所谓无非无仪者(3) “无非无仪”见于《诗经·小雅·斯干》,该诗描述了女性卑微的性别身份和社会地位:“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禓,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548页。) ,庶几近之矣。为之家传,俾黄氏子孙,世世无忘焉。斯亦对扬之志也(4)曹贞秀:《写韵轩小藁》卷二,第26b页。。

在此我们能看到曹贞秀从一个明确的女性视角评论她的传主。在她同时代的人也不会错过她暗示的讽刺:“妇人之有特传,妇人之不幸也。”要撰写一位普通妇人的传记,曹还引用了《诗经》“斯干”所标志的女性楷模,以藐视传统长期推崇的极端妇德,而反过来强调女性在日常生活里的正确行为也值得认可和记录。

一、传:性别与文体
在中国的史学编纂中,众所周知,“传”被首次使用在司马迁的《史记》中,用以记载并昭示某人的生平和事迹(5)针对司马迁创造和使用“列传”这一术语的意图及其外文翻译有很多讨论,参见 William Nienhauser, The Grand Scribe’s Records, Volume VII The Memoirs of Pre-Han China, v-vii; Anne Kinney, Exemplary Women of Early China: The Lienü zhuan of Liu Xiang,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4, xxxvi-xxxvii. 。“传”的地位在《史记》中得到推崇,并且从东汉以来一直是正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种传记文体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书写和纪念性的双重功能。后来,“传”这种文体作为分部,被方志以及家谱文献所吸纳。因此,它在更广泛的社会和地理层面的历史书写和纪念性的作品中也普遍占有一席之地。在这种纪传的传统中,“传”既传达了作为传主的信息,同时也明确或含蓄地例证了传记作者的权威与判断。“文人士大夫”是典型的传记作者。这种作者角色基本上超出了传统中国女性写作的范畴。

于传主的性别而言,在由国家、地方社会或家族委托以及创作的历史作品中,传主绝大多数都是男性。然而自两部早期问世的史书起,女性在历史文献中也成为重要的书写对象。第一部即刘向的《列女传》,这部具有开创性意义且影响深远的作品编成于西汉后期;第二部是刘宋朝范晔(398年-445年)所编的《后汉书》加入了《列女传》分部(6)由于《后汉书》广受欢迎,以致由其他作者撰写的早期版本的后汉史书相形见绌并相继散佚,这些史书也载有列女传,但现仅存片段。在正史中加入女性传记的做法,由谢承(182-254)在其《后汉书》中开创,并为范晔继承。参见汪文台《七家后汉书:八种》,文海出版社(中国台北)1974年版。。因此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正是在范晔的影响下,女性的传记开始成为正史以及后来地方志的一项基本特征。

随着女性传记在史料中的大量出现,近来对于女性生活以及她们如何被男性传记作者建构及重新表述的探索,已经促进了中外学术界关于中国历史上女性传记传统硏究的显著发展(7)Denis Twitchett; W. G. Beasley and E. G. Pulleyblank; David Nivison. 当前的中国女传记研究,参见Sherry Mou, Presence and Presentation and Gentlemen’s Prescription: A Thousand Years of Biographies of Chinese Women, Armonk, NY: M. E. Sharpe, 2004; Beyond Exemplary Tales: Women’s Biography in Chinese History, ed. Joan Judge and Hu Ying,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1; Ping Yao, “Women in Portraits: An Overview of Epitaphs from Early and Medieval China” and Grace Fong, “Auto/biographical Subjects: Ming-Qing Women's Poetry Collections as Sources for Women's Life Histories”, Overt and Covert Treasures: Essays on the Sources for Chinese Women's History, ed. Clara Ho,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12.。

基于这一历史背景、文化以及历史书写传统,尽管女性经常作为传记的对象出现,女性本身是否曾作为传记作者这个问题并未成型。直到近二三十年学术界研究妇女文学发掘了中国历史上多产的女诗人,尤其是重新发现明清时期士绅家庭的闺秀作家大量涌现并兴盛一时,令我们能够探索这个问题(8)此类开创性研究, 参见 Ellen Widmer, “The Epistolary World of Female Talent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Late Imperial China 10.2 (1989) : 1-43; Dorothy Ko, Teachers of the Inner Chambers Women and Culture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Ellen Widmer and Kang-i Sun Chang, Writing Wome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得益于从十六世纪以来印刷业的繁荣、书籍的唾手可得、价格相宜和同时期读物和教材种类的增加,这些士闺秀创造了一种由家庭亲属、社交网络以及文学群体所支持、一直延续到晚清的蓬勃的文学文化。

过去十几年闺秀别集的重新发现以及数字化和影印出版,很显著地给我们提供并拓展了我们关于女性作品的时间性、地域性、文类范畴的知识(9)纸本文献有《江南女性别集》《清代诗文集汇编》《清代闺秀集丛刊》等;在线资源参见麦基尔大学图书馆开放式访问《明清妇女著作》数字收藏网站(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mingqing/)。。这些簇新的资料展示了女性创作中的差异和出乎意料的情况,也对先前一些针对女性写作的局限性的假设提出了质疑。这些丰富多彩的材料为硏究明清闺秀文学的创作范围提供了新路径,包括“女性作为传记作者”的问题在内。

在本文中,我通过一些由士绅家庭的女性执笔的传记为例,考察涉及到性别和传记写作的若干议题:女性从何时起自身担任或是定位为传记作者?这种自我委任背后的动机何在?性别又是如何塑造她们作为传记作者的身份?谁是她们作传的对象?在重塑传记人物的生活时,这些女性作家采用或是背离了哪些写作规范?男性是如何看待和评价女性的作品的?我们可以从这些例子中得出什么结论?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集中考察几位清代女性所写的传记和分析一位闺秀著述的传记。这些例子旣是一般性的,即说明女性的写作范围得到拓宽;又是特殊性的,指出了女性引入传记书写的挑战以及革新。

在开始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想先强调的一个事实是,诗歌(包括“诗”与“词”)毫无疑问是女性传统写作的主要文体。在中国文学的传统中,诗言志的理论以及概念,在女性的协商中诗词成为一种适合她们的写作文体。此外,明清时期两性都使用了一项共同策略以证实女性诗歌创作的合理性,就是引用《诗经》作为权威,因为许多《诗经》中的篇章都清晰地表达出女性的声音,并且长久以来被评论者和读者认为是由女性所作(10)尽管我们现在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因此,女性作诗,通过这种思维方式,能够声称获得经典的认可(11)参见Xu Sufeng, “The Rhetoric of Legitimation: Prefaces to Women’s Poetry Collections from the Song to the Ming, Nan Nü: Men, Women, and Gender in china 8.2 (2006): 255-289. 。最后,对士绅家庭的女性成员来说,诗歌的功能已经呈成倍扩大,诗歌创作成为一项普遍的日常实践以满足多重目的,在基本的自我表现之外,还包括例如通信、社交、编年、作为记忆工具、纪念等功能。在学术研究方面,诗歌用来记录作者个人生活轨迹的自传性潜力已经得到深入的分析(12)参见Stephen Owen, “The Self’s Perfect Mirror: Poetry as Autobiography,” 载The Vitality of the Lyric Voice: Shih Poetry from the Late Han to the T’ang, ed. Shuen-fu Lin and Stephen Owe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71-102; Grace Fong, Chapter 1 “A Life in Poetry: The Auto/biography of GanLirou (1743-1819),” 载Herself an Author: Gender, Agency, and Writ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8), 9-53.;诗歌用以记录他者生命历程的传记性的功能也已在悼亡诗这些次文类获得了检视(13)一个典型的例子见于 Wilt Idema, “The Biographical and Autobiographical in Bo Shaojun’s One Hundred Poems Lamenting My Husband,” 载Beyond Exemplary Tales: Women’s Biography in Chinese History, ed. Joan Judge and Hu Ying, 230-245. 另见于 Grace Fong, “Private Emotion, Public Commemoration: Qian Shoupu’s Poems of Mourning”, Chinese Literature: Essays, Articles, Reviews 30 (2008), 19-30.。

与诗歌创作相对容易的情况呈对比的是,女性投身文章创作的历程上竖立着不少障碍。首先,士绅家庭的女性耗费时间学写文章,既得不到经典权威的认可,也没有实用性的价値。(虽然不少应具有实用识字能力)。对于男性学者而言,掌握经典和写作文章是他们用以通过科举考试并履行仕宦责任所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巧。换句话说,文章包含的各种文类在公共和私人领域的写作中都有用武之地——但只能让受过教育的男性可以谋生,在经济上得以独立生存而且在社会层面上享受成就。(14)例如史传、奏疏、经典注疏、有关宗教、科技的著作、笔记、序、跋、书信,等等。相比之下,女性的传统角色及责任完全限于家庭领域,在《诗经》中被象征性地表述为:“以为酒食,以享以祀。”(15)参见《诗经注析》。对于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作家而言,学术文章并无职业上的功能,就像她被排除在科举体制以及公共生活之外。尽管许多女性儿时在家于父母兄姊的指导下学习阅读文章并创作诗歌作为文化和社会资本,却缺乏正当理由耗费资源来训练她们写作文章。因此,相对于诗作,那些掌握了文章写作窍门并动笔写作、保留甚或出版自己文章的女性在当时并不常见。

重要的是,当进一步考察目前大量女性别集时就会发现,事实上女性创作某些类型的文章并非如此不寻常。作为一种探讨女性传记写作意义的比较性框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文章属于哪些文类、又是如何见诸于女性笔端?在清代,“序”是女性写作最主要的文体。有学识的女性越来越多地为其他妇女以及她们自己的诗集作序。“明清妇女著作”数据库收录了超过60位晚明和清代的妇女写作的序言(16)以上数据取自2014年12月Microsoft Access 版《明清妇女著作》数据库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mingqing/chinese/download.php,2015年6月26日获取。。一些在当时享有文名的女性,诸如潘素心(1764年-1840年)、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1792年-1863年后)、关锳(约1858年过世)、吴藻(约1799年-1862年)及其他名媛,作为序作者曾经受到当地或是跨地域文学社群的追捧。她们的笔墨能为所题写的文集增彩。同时,偶尔也有序言是由一些并非著名女诗人或女作家、也没有加入任何文学社团的女性所作。在1848年为袁镜蓉(1787年- 1852年后)的诗集写序的罗本周(十九世纪)就是一个例子。袁镜蓉则是一位有着非同寻常的“谱系写作”实践的女作家,杨彬彬在Heroines of the Qing一书中对她有细致的分析(17)参见Binbin Yang, Heroines of the Qing: Exemplary Women Tell Their Stories,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16。袁镜蓉所撰写的一组传记构成了考察此项研究的例证之一(见下文)。。这种序言为诗文集的出版而作,并且由于这些集子的留传而得以保存。与之相反,尽管一些由女性执笔作序的诗文集本身已经散佚,而这些序言由于被当做女性作者的文学成果并收录于她们自己的诗文集中而得以保存。虽然为别集所撰写的序言通常包含着生平资料,特别是涉及到其人成长为诗人的历程,但是,序作者并不会自视或被视为传记作者(18)关于女性所撰存在于序言中的传记之讨论, 参见Ellen Widmer, “Women as Biographers in Mid-Qing Jiangnan,” 载Beyond Exemplary Tales: Women’s Biography in Chinese History, ed. Joan Judge and Hu Ying, pp.246-261.。

书信是另外一种识字的女性有时机、有动机、甚至有需要付诸笔端的文体。(19)最近一项关于明清女性书信的研究,参见Ellen Widmer, “Letters as Windows on Women’s Literary Culture,” 载A History of Chinese Letters and Epistolary Culture, ed. Antje Richter (Leiden: Brill, 2015), pp.744-774。书信的书写为硏究日常生活和其中自传性的自我呈现提供了丰富的潜力。事实上,我们可以推测出,许多识字女性曾写过家书,并且在女性亲友之间相互通信。女性的家书主要是基于实用性和个人性的目的,并不追求文辞之美。因此,这些文字大多不被视作有保留价值,更谈不上出版。有趣的是,一些女性诗人的文集中的确选取了一些书信,例如写给儿女、兄弟姐妹以及闺友、甚至是男性导师的信件(20)例如甘立媃写给其子女的信,范淑写给其兄范元亨的信,席佩兰写给袁枚的信。。这些书信之所以被重视,主要是基于它们的教化内容或是情感流露(例如,来自母亲的教诲,或是来自兄弟姐妹的关心),而非基于它们的文学价值。一个不同寻常的例子是陈尔士(1785年-1821年)在一年多时间里(1817年-1818年)写给其夫钱仪吉(1783年-1850年)的一系列二十七封家书;当时钱正护送其母棺椁南归浙江安葬,而陈则留在北京照看孩子(21)陈尔士:《听松楼遗稿》,载胡晓明、彭国忠主编《江南女性别集初编》上册,黄山书社2008年版。我在有关女性书写人生的项目中考证了这些书信。。陈尔士亦写有几篇传记,将在后文进行讨论。总之,在她们的文学生产,社交网络和亲属关系的范围内,相当多的女性确实参与了有限的散文类型,传记写作就是其中之一。

二、女传记作者和她们书写的传记
除了“正式”以“传”为题的传记,还有其他一些冠以各种术语的传记文类可用以叙述逝者的生平,例如更详细的行状,或是较为简略的行略或事略等(22)常见传记文类的列表,参见Appendix A, Beyond Exemplary Tales: Women’s Biography in Chinese History, ed. Judge and Hu. 。这些叙述经常由与逝者亲近的亲属或朋友精心创作,他们对于逝者的生平和举止有切身的了解。这些文稿通常成为创作正式的传记或墓志铭之作者的底本。

到了清代,我们常在女性书写的诗文集中发现较多的纪念性传记文字。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推测出,当一位女性作者的文集付梓之际,这些传记文章与其他文类(见表1)被选在一起,作为展现她的多才和声望的见证。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晚明商业印刷的快速发展,女性的文章总集也相继问世,或许正迎合了由一系列因素驱动的对女性文学创作的普遍需求,包括对这种新文化现象的兴趣、窥探式的好奇心、鉴赏的需要,等等(23)例如晚明赵世杰辑《古今女史》,周寿昌辑《宫闺文选》(1884);静寄东轩辑《名媛尺牍》(18世纪)。在Ellen Widmer的研究中,她考察了一系列晚明男性刊刻的书信选集,其中也包括一些贵族妇女和妓女的书信。参见 Ellen Widmer, “The Epistolary World of Female Talent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Late Imperial China, 10.2, 1989, pp.1-43.。从18世纪晚期开始,在女性的别集中收入文章的情况明显增加,正如表1中所列的7部别集中所显现的那样。除了第一部集子之外,其他诗文集都刊印于十九世纪(24)其中第1至4、7部收录于麦基尔大学图书馆开放式访问《明清妇女著作》数字收藏网站,第5部见于《江南女性别集》,第6部于《丛书集成续编》第134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诗文集中的若干部仅收入了文章而无诗篇(第1、2、3和5)。除了展现女性创作的文类之多元,其中也包含了具有意义的传记性叙述(25) 需要指出的是,其他女性别集虽然不乏文章,但其中没有或仅有一两篇传记,故本文对其不予考虑。例如季娴(1614-1683),王贞仪(1768-1797),王照圆 (1763-1851),汪嫈(1781-1842)等人的别集。对于沈善宝把诗话引入传记和自传的非常做法,参看Grace Fong, Writing Self and Writing Lives: Shen Shanbao’s (1808-1862) Gendered Auto/Biographical Practices, Nan Nü: Men, Women and Gender in Early and Imperial China, 2.2 ,2000, pp.259-303. 。

表1收入文章的女性诗文集(以作者年代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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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序言著录时间为1794年,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主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5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61-296页。又见“明清妇女著作”网站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 ... n=&language=eng

②赵棻生卒年据《清代闺秀集丛刊》第66册,第397页。在为其妹赵葇所作的传记《幼卿妹传》中(见下文),赵棻写道其妹亡于道光二年(1822),卒年18岁,由此可知,赵葇生于1805年;她还提到自己结婚时,妹妹年仅四岁,故可推知赵棻于1808年结婚。

乍看之下,女性作者投身创作了在男性学者的别集中常见的、范围广泛的文章类型。(26)可以肯定,官方文献诸如奏疏和时文不在女性的视野范围之内,参见吴纳(1372-1457)《文章辨体序说》、徐师曾(1517-1580)《文体明辨序说》所定义的文章类别。 每位女作者也创作了一种或是几种传记文体。这些著作呈现女性开始写作传记的原因。一是受人之托,二是自我驱使、主动创作某篇特定传记,三是有意识地承担多篇传记的写作计划。

正如在文章开头引用的曹贞秀为黄夫人写的传记中可以看到,由作者点明她们创作传记的因缘是一种相当传统的实践。赵棻和张纨英都是受人之托写作传记的例子。赵棻在《顾孺人传》的开头明确指出:“吴县毛君庆善述其继配顾孺人之行,乞余为传。”(27)赵棻:《滤月轩文集》,第22a-23b页,载《丛书集成续编》第134册,第696-697页,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中国台北)1988年版。 她接着虽然引用了儒家经典中的“内言不出于阃”,但意在反驳这种说法。言论是否应该得到流传取决于其道德功用,正如她争辩道:

夫徒尙文采,无益理道,虽公卿达官之言,无足取也。苟有补于世道人心,虽田夫牧竖之言,不可废也。而况妇女之贤者乎。若孺人者,可谓能立言矣,故不辞而为之传。”(28)赵棻:《滤月轩文集》,第22a-23b页,载《丛书集成续编》第134册,第696-697页,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中国台北)1988年版。

在赵棻看来,顾孺人的举止和书写达到道德感化的标准,这正是她接受毛庆善之请的原因所在。赵棻为一位卓有成就的女画家顾蕙(1792年-1842年)立传,可能是在顾蕙五十一岁(1842年)去世那年或不久之后(29)关于顾蕙作为画家的技艺和声誉,参见俞剑华编《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1年版,第1548页。。以一段偏离主题、关于女性文字之重要的论述作为开端,赵棻作为传记作者的声音在通过向这位女性一生的成就表达敬意时流露出她自己的权威。(30)她描绘了顾蕙作为画家的才华以及她为家训编纂了教化教材。

第二个女性受人之托作传的例子展现出一个有趣的差别,因为这一请求不但非同寻常而且来自家庭内部。张纨英(1800年-?)在张琦(1764年-1833年)和汤瑶卿(1763年-1831年)的四个才华横溢的女儿中排行最末。这个书香门第大家庭的成员在十九世纪的跌宕人生,已经在曼素恩备受赞誉的《张门才女》一书中得到富于想象的重现(31)Susan Mann, The Talented Women of the Zhang Famil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该书曾获美国历史协会费正清奖。。根据张纨英的幼弟张曜孙(1807年-1863年)为她的文集《餐枫馆文集》所作的序言,纨英实际上到了四十岁(不惑之年)才开始写作文章,但从一开始就得心应手,才华横溢(32)为其姊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诗集作序是张纨英创作的触媒。见张曜孙《餐枫馆文集序》,张纨英《餐枫馆文集》,载《江南女性别集(三编)》(下册),黄山书社,2011年,第1375页。张纨英的诗集包含张曜孙所作的序也在1849年刊刻,见《邻云友月之居诗初稿》,载胡晓明、彭国忠主编《江南女性别集(三编)》(下册),黄山书社2011年版,第1307-1371页。。纨英的丈夫(王曦)入赘妻家。因此,这对夫妇及其孩子先是与纨英的父母同住,在老人辞世后,则随张曜孙一家生活。当张曜孙于1850年在其出任知县的武昌为其姊出版诗文集时,纨英的丈夫早已在三年前过世。《餐枫馆文集》的卷一收入的七篇传记中,有五篇是通过她弟弟提出请求或由其从中斡旋 。在多数情况下,他与逝者的丈夫、儿子或是兄弟有交谊。其中有一个例子就是他应人之请为其过世的姊妹作文,他亲自赋诗一首,并请纨英作传,大槪因为他认为纨英的文笔在他之上或者他也忙于事务而无暇著作(33)张纨英:《潘贞女传》,《餐枫馆文集》卷一,载胡晓明、彭国忠主编《江南女性别集(三编)》(下册),黄山书社2011年版,第1390页。。

《餐枫馆文集》的卷二以“国朝列女诗传”为题,其中包含47篇大多篇幅简短的女性传记。我们注意到这个女性诗选的标题中使用了两个比较特别的词汇:一、列女(列女传),这一词汇见于刘向的《列女传》和后代朝代史和地方史;它取代典型的“名媛”和“闺秀”被用于一部女性诗集;二、不常见的词汇诗传。刘向《列女传》是模范行为女性的传记按类型排列,而张纨英的传记强调激烈的自我牺牲的女性,诸如数寻自尽或在极端困苦的状况下一生守寡的寡妇。本文开端,曹贞秀所反对的就是对妇德这种严厉自我惩罚的要求。总集题名为列女的诗选、收入以传记为背景的女性的诗歌代表着张氏姊妹的规范角度。每篇的结尾处都表明了选取的诗歌数量——经常只有一或两篇,偶尔也有六至十二篇的情况。在张曜孙的序言中,他提到长姊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曾请纨英为一部她正在编纂的女性诗歌汇编作传。纨英很快地就完成了传记的书写,但姊姊未能完成编纂诗选。结果,这些女性传记被收入张纨英的文集中,并被归入新颖的分类“诗传”,因为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本来打算将这部汇编命名为《国朝列女诗录》。从张纨英所写的传略来看,大部分均改编自尚有的文献,“列女”在这里的含义,似乎指向那些将女德展现至极端的“烈女”。她们中的过半数已为人妇并在丧夫后殉夫或终生守寡,亦有个别选择或是以自杀为未婚夫尽忠、或是通过加入他父母的家庭以未亡人的身份侍奉双亲的方式为早逝的未婚夫守节的贞女。仅有三或四位女性可以说是凭借她们写诗或艺术的成就而被收入其中(34)张纨英:《餐枫馆文集》卷二,载胡晓明、彭国忠主编《江南女性别集(三编)》(下册),黄山书社2011年版,第1401-1425页。黄媛介、钱凤纶、廖云锦是非守寡或殉夫的知名女诗人,廖云锦还以画闻名。。由于这部女性诗歌汇编是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之作,作为编辑者的她负责挑选收录的女性和她们的诗歌。在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的选集中最初关于“列女”标准的着重强调是颇有反义意味的,由于她有意想让自己的汇编弥补此前两部广为人知的女性诗歌总汇的缺憾:由汪启淑编纂的不加甄别、琐碎杂陈的《撷芳集》,以及由恽珠(见后文)编辑的过度强调道德的总集《国朝闺秀正史集》及其续集(三十卷)。看来张纨英的“诗传”似乎只反映了计划中的汇编的特定的一小部分;width=15,height=15,dpi=110英声称选集将包含超过三千首诗歌。(35)张width=15,height=15,dpi=110英在一首诗的注释中提到:“拙著《国朝列女诗录》约三千余家,尚未能编定也。”参见沈善宝《名媛诗话》续集上,第6a页。清光绪五年鸿雪楼刻巾箱本,又见《续修四库全书》及《明清妇女著作》数字收藏网站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 ... 172&language=ch。由于纨英被兄弟姐妹视为文章方面的专家,她受邀撰写这些传记文字。她的例子提醒我们,通晓文学的女性会因她们文章方面的成就受到认可,并且被视为是恰当的甚至是备受追捧的传记作者,家庭内外皆如此。当她们应允了这些请求,她们会带着自信和权威书写。

从“被委托”的传记,我们转而探讨受自我驱使而作的个人传记。我们设问,一位女性作者的个人情感和批判性见解如何激发出个别传记和有计划性的传记项目?从情感层面来说,悼念逝者亦是生者缓解悲痛的一种方式。我们看到母爱、友情与亲缘促使晚明女性沈宜修(1590年-1635年)为她早逝的爱女叶小鸾(1616年-1632年)和表妹张倩倩(1594年-1627年)写下了刻骨铭心的传记。张倩倩既是她弟弟的妻子、同时也是小鸾的舅母和义母(36)《季女琼章传》和《表妹张倩倩传》录于沈宜修《鹂吹》,《午梦堂集》(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01-207页)收存。《午梦堂集》乃沈宜修丈夫叶绍袁(1589-1648)所编,收录了叶氏本人及其夫人、子女的诗文,很多是纪念性和自传或传记类文章。关于沈宜修和她的“家居式”结社,参见Dorothy Ko, Teachers of the Inner Chambers, 187-218。有关沈宜修及其女著作的翻译和讨论,参见Wilt L. Idema and Beata Grant, The Red Brush,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4, pp.400-406.。我们也能听到赵棻一改上文传记作者权威性的语调,转而变为悲痛而深情地悼念其妹赵葇(1805年-1822年)。在“幼卿妹传”一文中,她从回忆小妹孩童时代的早熟并描述了妹妹青少年时代的学术禀赋写起:

生有异禀,三岁识四声,五岁读四子书,至十岁而五经毕诵。闺中无师友,…[男性亲长无暇指导她],而妹能以深潜之思,默通群书之义。尤好《春秋》,尝合三传,硏求其同异是非,以折衷于圣人之旨。于《国语》《国策》亦多有评论(37)赵棻:《滤月轩文集》,第23b-24a页。。

赵棻提示其妹或许想仿效严谨的女学者,例如西汉代父口授《尚书》的伏生之女和承父兄之志完成了《汉书》的班昭(约49年-120年)。与时兴的观点相违的是,她对于那些因具赋诗的才华而流芳于世的女子不屑一顾。赵棻在传记中只记下了一个事例,由此体现妹妹对于礼仪的理解:赵葇曾在其父就任京城时被许配给当地的陈氏之子。当她们的父亲过世后,赵氏即将举家南迁,回到原籍上海。陈家担心,赵家离京会给婚礼的举办造成不便,便通过媒人传信,表达了让两人立刻完婚的意愿。当时尙未成年的赵葇断然拒絶,表示在为父守孝期间成婚是对礼仪的严重违逆。但是不久之后,她染疾并在十八岁那年离世。赵棻提到,自己结婚时妹妹才四岁。因为年龄的差距,两人几乎不曾一起生活,并且在长大成人时互相也缺乏了解。赵棻为妹妹年少时所作的那些关于儒家经典和历史的篇章久已散失扼腕叹息。随着两位兄弟的相继辞世,赵棻是兄弟姐妹中唯一在世者。她说自己写作传记是因为她不想妹妹被人遗忘、烟消云散。虽然没有说出,这是一个未婚女子在传统社会的悲哀命运。

令人毫不惊讶的是,士绅家庭的女性经常会将她们的关爱推及婢女和仆从,侍奉她们的日常起居的人。婢女和仆从追随年轻的女主人嫁入夫家并继续在那里服侍她们颇为平常。在这种情况下,这两种社会地位截然不同的女性容易对彼此产生依恋之情。女性的诗歌为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关系提供了依据,比如她们以母性的姿态教导婢女,在某种程度上视若己出,如果年龄相仿则视为姐妹。有些女性甚至教她们的婢女读写。更有记录自己侍者的生平,并在其中表达了她们对于侍者的牵挂与感激之情。陈尔士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曾为自己的保母写了一篇名为“保母胡妪传”的小传。陈尔士来自一个书香官宦之家,她的父亲是刑部的员外郎。她嫁给了编辑《碑传集》的钱仪吉(1783年-1850年)。陈尔士本人精通经史。为了教年幼的儿子儒家经典,她为《易经》《诗经》《礼记》《国语》和《论语》中的段落书写了一系列三十多篇释文;以“授经偶笔”为题被编成一卷。她的文章包含了她为自己和他人诗文集所作的序言,一篇夫家女祖先所留下的训示(“述训”)以及两篇传文:一篇关于家姑的以“先姑述略”为题,另一篇则是为保母胡妪所作。后者是她文集中仅有的名为“传”的传记。我相信,陈尔士在此对“传”这个术语的采纳是有意为之——它铭记了自己对已逝世的保母的敬意。她叙述胡妪从尔士还是几个月大的襁褓婴儿就开始照顾她,直到她十七岁出嫁。胡妪于陈尔士婚后次年过世。这篇传记叙述了若干关键的事例来详述胡妪的勤劳和对陈尔士及其生母的奉献,如:

昔予年十一,先考刑部公即世。妪怜予甚,朝夕不欲暂离。而吾母所居室隘,不能容二榻,妪乃席地卧以伺予寝,且时时温语慰吾母。如是者六年。吾母止之,卒不去。以是得寒湿疾,后竟以是疾没也(38)陈尔士:《听松楼遗稿》,卷二,清道光元年辛(1821)刊本,第15a页。。

陈尔士也重述了胡妪如何小心翼翼地准备药品治疗 困扰她三年的眼疾,直到她双目痊愈。她赞扬了胡保姆“慈让温良”;她符合了“古保姆”的完美典范,而现在已经难以寻觅。陈尔士觉得自己尚未回报胡妪的恩惠。 书写传记,“传其迹”,正是陈尔士用以致谢胡保母的方式。

也许有迹可循的是,这些事例展现了在女性传记作家情感驱动下刻画的传记对象,大都是因为亲缘或是日常接触而熟悉或亲近的女性。换句话说,女性最有可能受鼓舞去描绘与她们有私交的女性之生平。她们极少跨越性别的界限为男性立传。然而,的确存在一些为男性作传的特别女性、作传的原因并非基于情感或是他人的祈求的例外。写作这些传记的非常之举挑战了性别以及其他界限。清初女学者、诗人及编辑王端淑(1621年-约1685年)所作的六篇明代忠烈之士的传记表达了自己对业已覆灭的明王朝的忠贞不渝(39)王端淑:《吟红集》, 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主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8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a-11a页。。她为男性作传的姿态以及传主身为男性和遗民的身份,在明清交际的政治和文化转型时期,挑战了性别和政治的双重边界。

另外张纨英执笔的小传《张节母传》很好地阐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写作、更确切地说,是重写传记的动机。在这篇小传中,张纨英对自己年已渐长时才发现的作文才能充满信心,占据了评论者的立场并且在传记末尾充分做出这样的判断:

张纨英曰:余读《归震川文集》,见《张太孺人墓志铭》,震川文最谨洁,此文独冗,且入时俗语。惜其行之美而文不相副,乃约为此篇(40) 张纨英:《餐枫馆文集》,载胡晓明、彭国忠主编《江南女性别集(三编)》(下册),黄山书社2011年版,第1393页。。

震川是声望卓著的明代文学家归有光(1506年-1571年)的别号,在张纨英生活的时代他久已被尊奉为文学大家。他因使用多种文类撰写传记而声名远播,但是他撰着墓志铭尤受追捧,张孺人就是其中一位铭文传主(41)归有光原文见《归震川全集》,卷二十一,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270-271页。。归有光的原文确实包含了许多细节,而且篇幅上也远过于张纨英的版本。值得一提的是,张纨英极为认真地阅读了归有光在传记文类中的多篇文章。然而,我的目的并非比较两文以评介张纨英见解之正确与否,而是想强调女性传记作家所表达出的自信程度。

最后要讨论的一类传记文章由有意识开展的传记书写计划组成。我们已经看到,由不同的女性作者书写的单篇传记文章的背后,有着不尽相同的动机。同样地,除非受到委托或是应人之邀,例如张纨英为其姐的汇编而作的“诗传”,多篇传记书写计划大都也是自我驱动下的产物。我在这里将简要地讨论两项传记计划:由恽珠编辑的《兰闺宝录》和袁镜蓉的《月蕖轩传述略》。两者都是精心规划下由传记书写构成的整部文集。第三个例子,徐叶昭的文集《职思斋学文稿》,将作为深入硏究的个案,因为她的文集具体说明了一位女性如何创造了一套传记性书写,来纪念亲近的家庭成员以及对社会议题与由来已久的评判提出质疑。

《兰闺宝录》是一部收入了518篇女性小传,是女诗人恽珠整理编辑的大型传集。美国学者曼素恩在《缀珍录》书中讨论盛清时期女性历史和性别关系,称《兰闺宝录》为“最早一部由一位女性编着的女性历史”(42)参见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pp.208-214.。恽珠还因为编辑了大型女性诗歌汇编《国朝闺秀正始集》而名噪一时。这部汇编与《兰闺宝录》是恽珠在同一年(1831年)编纂并刊刻付梓的。两部作品都被视为“教化的成果”,用以显示清王朝的道德和文化影响如何延伸到了帝国最遥远的边缘地带。这部汇编收入的诗歌,不乏汉族和满族权贵妇女主流以外,来自少数民族、社会底层、以及偏远地区有才德的女性。《兰闺宝录》中生平记录的时间跨度,从汉至清;传主被分类编排于六卷,分别命名为“孝行”“贤德”“慈范”“节烈”“智略”以及“才华”。这些传主是模范的女儿、妻子、母亲,每一类行都具有其他与这些角色相辅相成的理想美德。第四类“节烈”宣扬了为女性贞洁的价値理念、以及自尽和终身守寡的结合表述和行动的极端行为。作为学者,恽珠在最后两卷中对那些生平展现了不凡学识、智慧以及文学才情的女性予以肯定。《兰闺宝录》意在教化,为所有年龄阶段的女性提供模范榜样。然而,它似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相较于《国朝闺秀正始集》,它极少被论及(43)我推测如果读者想要阅读模范女性的传记,他们仍然会选取权威的刘向《列女传》。。事实上,无论是作为传记还是历史作品都不理想。其中的大部分小传取材自现成的方志。恽珠在凡例中指出她的资料源自两部主要方志,有记载满族女性的《八旗通志》和记载其他省区汉族女性的《一统志》(44)恽珠:《兰闺宝录》“例言”,清道光十一年(1831)红香馆刻本,第1b页。。这部传集缺乏对所引文献之文本与历史之可靠性的关注。收入的女性甚至包括更像是传说而非历史人物,例如孝顺的女英雄木兰,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并且在两部恽珠为其编纂随意取材的方志记录中被转变成为最后自尽的贞洁女性。在这些记述中,木兰被赋予“魏”姓而生活在隋代。当她的女性身份最终被揭发之后,隋恭帝想将她纳入后宫,她则以剑自刎,宁死不从(45)恽珠:《兰闺宝录》卷一,第7a-b页,“明清妇女著作”网站。这两部方志是《亳州志》和《商邱县志》。 关于文本对比,参见Eavan Cully, “Nationalism, Feminism, and Martial Valor: Rewriting Biographies of Women in Nüzi shijie (1904-1907),” 硕士论文,McGill University, 2008, Appendix 2, p.117. 。

第二项传记计划的作者袁镜蓉为文集取名《月蕖轩传述略》,其中涵括了收于文集的三种传记文类术语:传、述和略,点明其计划乃有意为之(46)查正贤主编:《江南女性别集(二编)》(下册),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951-980页。。这些传记是关于她丈夫吴杰(1783年-1836年)及其父系中已离世的成员。这部文集也包含了袁镜蓉为自传性的叙述“自述”。袁写作这部文集的动机和用意相当复杂。除了传记之外,文集也收入了关于财产继承以及对其夫家和宗族内成员的仪式惯例的叙述和记录。这部文集的序作者庄仲方(1780年-1875年)是袁的姻亲,他着重强调了袁毅然承担起其夫未竟之志:“为先德补传立祭田”(47)庄仲方:《月蕖轩传述略·序》,载查正贤主编《江南女性别集(二编)》(下册),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951页。。在杨彬彬的书中,她将袁的书解读为一部家族谱系文书,藉由这个复杂的过程,袁在丈夫去世后为自己和儿子争取并确保了仪式性、社会性、以及经济性的权益和优待(48)Binbin Yang, Heroines of the Qing: Exemplary Women Tell Their Stories, Chapter 3.。这十三篇传记(除一例外,其余皆为“传”)呈现了一段具有等级结构的以一家之长、即袁镜蓉的公公为首的家族体系的历史:

1.《先舅渼陂公传》

2.《先姑钱太夫人传》

3.《徐宜人传》

4.《王孺人传》

5.《先夫子梅梁公传》

6.《前配袁夫人传》

7.《四姑传》(先舅与徐宜人的四女)

8.《三姑五姑十一姑合传》(皆为先舅之女:三姑为原配钱夫人所出,五姑和十一姑为徐宜人所出)

9.《杏梁儒士传》(先舅与陈氏小妾的四儿,袁曾在她为公公所写的传记中批评了陈氏;她并没有为陈氏作传)

10.《文熙童子传》(袁镜蓉的长子,出生八个月后夭折,葬于其娘家的墓地中附有一篇更长的二子传记《慧生童子传》, 二子八岁时夭折。)

11.《先伯舅礼斋公传》(公公的兄长)

12.《外姻姜孺人传》(丈夫原配袁夫人的母亲)

13.《奴仆纪略》

14.《媪甘孙氏传》

如果这些传记旨在留下家族谱系或旨在作为家谱的底本,那么袁镜蓉反复使用第一人称“余”,以及她在为亡夫所作的编年传记中无处不在,必然显得格格不入。袁也在自己的叙述中仿效史学家利用传记进行褒贬评价。这种秘而不宣的方式,在第一篇关于公公的传记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她在开篇依例交代了以下关键信息,先是公公的生卒年日,接着是对其优良品格的必要描绘——这些都是传统传记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是以财产问题作结,并谴责了公公的一位陈氏小妾对家族财产的偷窃变卖行径。她提及这位小妾的不轨之举的背后,隐藏着她对公公持家无能的隐晦批评。尽管她也为公公的其他两位小妾写了传记,却没有为陈氏小妾立传,因而也就将其逐出了家族谱系,仅仅作为袁的公公传记中、乃至其品格中的一个污点而存在。

三、为边缘人群辩护:徐叶昭的《职思斋学文稿》
徐叶昭是浙北乌程县(在今浙江湖州)人。她的家庭背景情况相当模糊,因为她的男性亲属中并无人在科举或官场上获得成就。不过,她提及其外曾祖父是清初杰出的学者和诗人朱彝尊(1629年-1709年)。根据徐本人的描述,她与大多数年轻女性不同的是,她从小就对文章的创作情有独钟。我们对她的了解完全来自于她的文集《职思斋学文稿》,里面收录的全是文章。徐为自己的文集作序,其中详述了她如何锻炼文章的写作。她从自己学习写作的历程谈起,回忆幼时听了父兄的议论之后私底下“妄为古文”。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父兄思想开明并且对于她如此与众不同的爱好表示支持。她坦言早年对于佛教和道教文章颇感兴趣;但是年过二十之后,她开始明白这两者的谬误。从此之后,她只读程颐和朱熹的经典之作,并采纳他们“文以载道”的观点。她形容自己的写作转向“径直少情”。其父曾建议她以八大家的文章为典范来修正她的文风。她努力不懈,甚至当她婚后贫病缠身时依然如一。徐叶昭的文字确实显示出她努力遵循“文以载道”的宗旨,因为文集以一系列十篇讨论各种女子之“道”的文章开始——正确的“道”具体呈现在从母女到妾婢等各种女性在生活中承担的、具有等级性的家庭角色(49)参见《清代诗文集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55、261-296页。 也见《明清妇女著作》数字收藏网站http://digital.library.mcgill.ca ... 124&language=ch。。而在她运用不同的传类文体撰写的传记中,流露出她与亲近的家属关系中情感浓烈的一面。徐叶昭是一位自我委任的“家族史学家”,她选择了几位亲属为之作传,从父母到她的近身婢女这些家里地位最低的成员。她与大多数传主平时有所接触,并且对于她们的生平和事迹深有感触。以下是《职思斋学文稿》中紧随十篇讨论女子之“道”的文章之后,依次收录的徐叶昭撰写的九篇传记:

1.《先考事略》

2.《先母事略》

3.《烈女五姑母传》

4.《大嫂沈贞女事序》

5.《夫子鹤汀先生述》(50)徐叶昭于1786年作此传记,并指出其夫卒年六十有五。然而,在其作此传记时,许尧咨已逝多久仍未可知。

6.《节孝黄孺人述》

7.《书烈妇雪姑事》

8.《兰香事记》

9.《婢女王静香小传》

前面六篇传记是关于家族成员的。除了为丈夫及其外曾祖母黄孺人所作的两篇传记,前四篇写的是她的娘家成员——她的父母和两位女亲属。她将重点放在娘家亲戚上或许与她丈夫许尧咨入赘徐家有关。(51)她在许尧咨传中写道:“君自癸卯孟春来先人诸暨学署为赘壻。”徐叶昭:《职思斋学文稿》,卷一,第27a页。

徐叶昭透露了两个促使她写传记的基本动机:记录并纪念个人及其行为,并且表达她对他们的感情。以她的父亲和丈夫这两位男性的例子中,她的传记表述自然而然地强调了许多男性在生活角色中备受期许的优秀质量,例如孝顺、勤劳、慷慨、无私,都通过具体的实例得到呈现。然而,尽管她笔下的这两位男性都很善良,他们却像同时代许多受过教育的男性一样,事业黯淡无光。徐叶昭承认,如果她不采取主动,那么他们的生平事迹将从此湮没无闻。她在其父传略的末尾述说了其之所以在文中举出父亲一生中的许多实例,是希望当世的仁人君子能够垂靑而从中取材。徐叶昭的这篇传略写于父亲过世仅一个月之后,这位父亲显然培养了她对于写作的兴趣。

在徐叶昭为丈夫所写的传记中,她详述了他在各方面帮助他人的无私,甚至到了舍弃妻女衣饰的程度。徐提及此事,似乎并不仅仅是想喻示其夫的慷慨之举。事实上,她可能着眼于道出其心中的不满。这篇传记以她和想象中的对话者之间的对话作结,提示了她认识到丈夫身上的优点和弱点:

或曰:君诚正人,然于横逆之遭,则唯唯;而遭他人有不平事,反能为之排难解纷,何也?余曰:谋身则懦,谋人则勇,天性也。或矍然起曰:君一生风节,全在于兹,茍谋人亦懦,纵有他善,岂为正人?余曰:然。遂并志之(52)徐叶昭:《职思斋学文稿》,卷一,第28b-29a页。。

即使她丈夫为人是不完美的、不成功的,而通过为他撰写传记,徐叶昭认为她完成了妇职中的一项任务,她署名为“未亡人”。

徐叶昭写《烈女五姑母传》和《大嫂沈贞女事序》这两篇传记的动机则明显是出于个人原因。据徐之言,两人都是在府志中有传记的“贞女”。她们都在婚前遭遇了未婚夫亡故的不幸。五姑母多次试图自杀,但最终被其兄、即徐叶昭的父亲劝服,活着侍奉他们年迈的母亲。她竭尽孝道侍奉母亲将近五载,直到母亲去世,之后又再为母亲守孝,逾年方绝食而死。徐在传记结尾陈述了她提笔的原因:

姑母潜德之幽光已昭乎府志,固不朽矣。而叶昭所以复志之者,盖此心深慕乎此而不能忘也。”(53)徐叶昭:《烈女五姑母传》,卷一,第24b页。

与之相似的是,徐的大嫂沈氏被许配给她的哥哥,然未成婚即过世。她写道:“其节孝大略,府志已载,其详则不及载焉,故吾复为之序云。”(54)徐叶昭:《大嫂沈贞女事序》,卷一,第25a页。这篇“事序”的主要内容从沈幼年的性格讲起,叙述了她订婚的年龄、未婚夫的疾病、她父母为防止她因未婚夫离世而寻短见要他们尽快成婚的请求、未婚夫在婚前的辞世、她父母对此消息的隐瞒、她的郁结成疾、她乳母一年之后不经意间道出的真相、以及她父母劝说她不要自尽的努力和她到徐家做贞女的决定。她在徐家生活超过了三十年,养大了叶昭的弟弟、即叶昭庶母张氏之子尔骏。张氏产后不久就离开人世。沈氏教他阅读经典和历史。徐父临终前曾告诉尔骏,他的存活多亏了嫂嫂的照料,并要他侍奉沈氏如母。在这篇凝练的传记中,叶昭通过各种细节阐释了沈氏的高尚品行来纪念她。

特别有意义的最后三篇是为平民出生的女性所写的传记:一位生活在过去,一位是与她同时代的邻县女子,一位是她自己的婢女。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士绅家庭的女性经常会与她们的侍者培养起非常亲密的情感关系。徐叶昭为她的婢女王静香写了一篇小传(第9)以表达她对导致静香失明并在十七岁早逝的愧疚感。静香是一个孤儿,八岁的时候就开始侍奉叶昭。徐描绘她从“好游戏”,“多言、多笑”的孩童成长为严肃、勤劳的少女。徐坚信,自己患病七年期间,静香为她煎煮汤药吹火常常坐得离炉子太近,而终至失明。静香的眼睛离火气太近了,当叶昭意识到这个问题时为时已晚:“嗟嗟!吾过矣!吾过矣!故略叙其始末以志之。一以悼彼之夭,一以责吾之过,聊为异日之戒云。”(55)徐叶昭:《婢女王静香小传》,卷一,第36b-37a页。

两篇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妇女所写的传记——一篇为村妇雪姑,另一篇为婢女兰香——有着不同寻常的旨趣,因为她们与叶昭的家庭没有任何关系纽带,而是作为载体,使叶昭得以抒发对于一些牵涉到女性贞洁争议的观点。尽管她没有点明自己如何获知雪姑的故事,也没有提供任何地理位置(虽然这极有可能是一个地方传说),她生动地重述了这位村妇戏剧性的故事,没有放过任何残忍的细节:

某郡之雪姑,造次颠沛,不肯自苟,至奋义烈而惨死,不得善誉,反遭恶谤,则此郡之人,其昏愦颠倒,殆有甚焉!雪姑,乡民某妻。明季时多土寇,有寇入姑室,姑不能脱,引刃自刺,血溅寇衣,刃夺去,不得死,竟为所辱。姑觇刃在傍,窃取击寇,中其股,寇大恨,裸其衣,以刃透下体,穿没而死。姑旣死,其家人皆以为耻而不复言里人。仿世修降表李家例(56)李昊(约893-约965),后蜀宰相,因两次起草降表而令其家人蒙羞。,号曰:穿臀某家。迄于今百三四十年矣,而其称不改,其家与所亲且惟恐道及而深讳之(57)徐叶昭:《书烈妇雪姑事》,卷一,第32a-32b页。。

复述完这个故事之后,徐叶昭强调了女性在乱世时保护自己时困难重重;她也指出有许多男子丧失节操而命妇亦贞洁不保。她赞扬了雪姑试图自杀以捍卫自己的贞洁并且试图复仇,却导致被一种最为耻辱的方式虐杀。在这篇传记中,叶昭的表述忠告世人应尊雪姑为“烈妇”,一位女性烈士,一位堪为男女两性楷模的道德典范。

婢女兰香的事迹似乎是发生在邻县桐乡的一桩时事。兰香是庄府上的一位貌美而聪慧的婢女。在徐叶昭看来,她尽管好学,却读了一些取材谬误的书籍——艳情的宫体诗、词、曲以及小说,由此铺垫了问题的核心和兰香的生命故事、或悲剧性的爱情故事的寓意:

庄氏有族人之子名王孙者,亦美而多才,遂相慕而约为夫妇焉。然虽相慕而相约,且多诗词唱和之往来,而于往来之迹,则端辞正色而洁清如也。既约后,王孙以求婚之意,屡请于主人。而主人嘉兰香之才美,不肯弃之为妾,乃另择配偶,许字同里某为妻。嫁有期,王孙于前三日来送别,且尽还其自来酬倡(唱)之诗若干篇。王孙辞去,兰香收诗以入,汇二人诗共一大帙,藏之于箧,于是沐浴梳装,正其衣饰,捧箧出投于河,进则自缢而死。呜呼!可谓忠矣信矣贞矣烈矣!然君子不取也。惜哉!盖婚姻之礼,贵乎明且正,并不当自专也……盖学术之悮尔!小说杂记之中,多载男女私相订约永不再更(58)徐叶昭:《兰香事记》,卷一,第34a-35a页。。

尽管叶昭认为兰香的行为并不恰当,她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罪过,而且她评价兰香为“忠信贞烈有志之奇女子”。她的结论是:“学不可不慎也”。兰香正是一个阅读和学习了错误材料而因此被误导了的例子。

通过记录这两位来自社会底层或地位卑微的女性之人生,徐叶昭在雪姑的例子中挑战了由来已久并广为流传的成见,而从兰香的例子上表达了其对于个人主义的浪漫爱情一种充满矛盾的同情。通过叙述和反思这些女子悲剧性的命运,徐叶昭批判、并在某种程度上推翻了对于女性贞洁的保守和伪善的观点。

结 语
通过对几位清代女性所写传记的初步探索,我试图确认女性担当传记作者的动机及原因,这种文类的创作通常超出了她们所受的文本训练以及家庭和社会的认可范畴。晚明以来,女性的教育程度和读写能力的拓展为那些有兴趣、有志向、有毅力、以及有家庭支持的女性从事写作活动提供了机会与条件。对女性而言,最常见的写作类型无疑是诗词。然而,一些女性拥有个人的爱好、家庭和社会环境、以及学习用各种文类写作的受教育机会,后者是她们的男性同辈为实现将来的社会角色而从小就要接受的一项基本训练。这些女性写作文章的个案,特别是我所分析的她们运用各种传记文类书写的例子,她们通常是拥有才华、首先以家庭、社交或地域圈内的诗人和作家著称的女性。在朋友和亲戚中,她们是为逝世的女性书写传记的热门人选。而且,我也核实了徐叶昭,一个偏爱文章写作胜于诗词创作的女性个案。她是相当不同寻常的,但是这样的例子可能还不止一个。

明清时期女性作家经历过重大的变动,但同时也持续某种连续性。她们并没有创作新的文类,而是运用这些历史悠久的文类来创建她们的愿景,并且以传记文类为载体,表达她们对于当时文学和社会议题的见解。最重要的是,无论是为情所动、或是为不公而愤愤难平,女儿、母亲、侄女、妻子以及姬妾自文本文化的边缘写作传记,以推迟记忆的侵蚀,并且纪念这些在社会等级体系中同等的或是更为边缘的群体。她们担当了传记作者的角色,使得平凡男女在历史上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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