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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对专制体制批判之发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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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 13: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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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对专制体制批判之发覆
翁有为

摘 要:学界对于梁启超政治思想重点关注的是他的“开明专制”论和他的民主思想,即“立”的方面的研究;而对他“破”的方面即其长期对专制体制的批判乃至坚决否定的历史面相,研究还十分薄弱。通过研究发现,梁启超大致从早年流亡日本明确提出“专制”这一概念到五四时期退出中国政治舞台的长期政治活动中,对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专制思想及其行为基本上是持批判和反对态度的。个别时期其表现有所波动,然“变”只是策略,不变的,则是反对专制这一思想主线。梁氏在中国近代社会大变革的历史潮流中,比较清晰而准确地把握了那个时代的国家体制症结、改革的主攻方向、国家与社会及国民的关系等,酝酿着如何突破近代中国面临的古今之变与中西之变交汇变革的瓶颈口。这在中国近代的反专制思想发展乃至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史上,都是极具鲜明个性和时代特色的思想探索。梁启超的反专制思想,不仅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变革与发展中产生过重大推动力和影响力,而且他的这一思想对中共成立前后的思想发展也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关键词:梁启超; 反专制; 开明专制; 反封建; 中国近代思想转型

对于梁启超的政治思想研究中与“反专制”问题相关的探讨,学界重点所关注的,一是他的“开明专制”理论,① 关于梁氏的“开明专制”思想的探讨,主要可见彭南生:《梁启超的“开明专制”思想新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阎平:《历史的悖论——评梁启超的开明专制思想》,《徐州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李丹:《谈梁启超的开明专制思想》,《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付茹:《论梁启超“开明专制”思想》,《理论学习》2007年第4期;蔡永飞:《梁启超“开明专制”思想述评》,《政治学研究》1988年第4期;李福鑫:《从“开明专制”到“民主共和”——梁启超孙中山国家观之比较》,《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张昭军《“中国式专制”抑或“中国式民主”——近代学人梁启超、钱穆关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探讨》,《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3期;蔡双全、王正相:《梁启超“开明专制论”之学理辨析》,《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二是他的民主思想,② 关于梁氏的民主思想探讨的成果相当丰富,主要可见蔡尚思:《梁启超在政治上学术上和思想上的不同地位——再论梁启超后期的思想体系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王好立:《从戊戌到辛亥梁启超的民主政治思想》,《历史研究》1982年第1期;胡绳武、金冲及:《关于梁启超的评价问题》,《学术研究》1960年第2期;胡绳武:《梁启超与民初政治》,《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6期;熊月之:《论戊戌时期梁启超的民权思想——兼论梁启超与康有为思想的歧异》,《苏州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茅海建:《论戊戌时期梁启超的民主思想》,《学术月刊》2017年第4期;王瑶:《梁启超对卢梭思想的容受与推演》,《天津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而对他长期对专制体制的批判乃至坚决否定的历史面相研究还十分薄弱。③ 明确以梁启超“反专制”为论题的迄今仅见林庆元《论梁启超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兼论近代民主观念薄弱的原因》(《福建师大学报》1981年第1期)一文。该文明确提出梁的“反封建专制”的问题,但文章的相当内容仍是正面分析梁的民主思想,至于对梁“反封建专制”思想的探讨分析,则比较笼统薄弱。事实上,梁使用的是“专制政体”或“专制”概念,还未使用“封建专制”这一概念。通过系统通读、梳理梁启超思想的有关文献,就可以发现,梁启超大致从早年流亡日本明确提出“专制”这一概念到五四时期退出中国政治舞台的长期政治活动中,对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专制思想及其行为基本上是持批判和反对态度的,明显地体现了“反专制”的思想态度;当然,个别时期他的态度有所波动,但即使如此,实质上他也没有完全背离这一基本态度。人常言梁启超善变,但整体看来他变的只是形式,是一种策略,而不变的,则是反对专制这一思想主线。梁启超的反专制思想,具有十分丰富与深刻的内容,不仅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变革与发展中产生过重大推动力和影响力,而且他的这一思想对中共成立前后的思想发展也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当然,梁启超的反专制思想,无疑是其民主思想的组成部分,但就具体来说,由于学界以往所重点关注的是他的开民智、设议会、行宪法方面以“立”为主的思想内容,而对他与“立”明显不同的“破”的方面,也就是他对传统“专制政体”批判的思想内容的关注,明显地还比较薄弱,缺乏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因此,对于梁氏是如何批判和反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的专制之弊的,其“反专制”思想经历了哪些演变,以及其“反专制”思想有什么样的时代特征与历史价值,是需要进行新的系统研究的。本文无意重复前贤关于梁氏民主思想“立”的方面的已有认识,而拟专就对梁氏在“破”的方面对“专制政体”的批判问题,做一新的系统梳理与考察,力图对上述问题作一回答。

一、对中国专制历史与现实的认知与批判
梁启超对中国专制历史与现实的系统认知,是在流亡日本时,通过学习西学,从中西制度的对比中开始进一步反思中国衰败之因的。1899年他在《论支那宗教改革》一文中阐释其师康有为所“发明”的“孔子之教”时,宣布其主张的“此”“六主义”与所反对的“彼”“六主义”,其中之二即是“平等主义非专制主义”,① 梁启超:《论支那宗教改革》(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5—56页。这时,梁还在《各国宪法异同论》(1899年)一文中特说明“旧译为君主之国”之政体,根据西文法律文意而译称为“专制政体”。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四”,第71—72页。明白宣誓了他反对“专制主义”的态度。在他同年撰写《自由书》时,读到在《东亚时报》有题“草茅危言”为日人深山虎太郎所撰的三篇文章,分别是《民权篇》《共治篇》和《军权篇》,梁氏认为深山氏诸文“皆本泰西硕儒政体之论,切中中国时病者”,遂照“录其全文”,内中认为,中国“自秦汉以降,沦胥至今……上有背天之政府,而无顺天之君”,“专制为治,独裁为政……所谓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故天下百年而无十年之治,天灾人祸,接踵而至,生灵鱼肉,肝脑涂地,宗社亦随而亡。历朝相袭,如环之无端”。此“三千年宿弊”,正是必须“摆脱”的“专制独裁之治”。② 梁启超:《自由书·草茅危言》(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6册“饮冰室专集之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3—14页。他在同年所完成的《爱国论》一文中,也指出“吾中国自秦汉以来,数千年之君主,皆以奴隶视其民,民之自居奴隶”的问题。梁启超:《爱国论》,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三”,第71页。 显然,梁启超是完全赞同深山氏关于中国自秦汉以降为专制的观点的。而且在梁氏看来,不仅中国自秦汉以降的专制历史的认识是符合实际的,它还是认识中国现实弊政的重要途径和利器,即所谓“切中中国时病”。这种专制政治,在梁氏看来显然是不合理的,是必须否定和批判的。梁启超对专制批判的思想资源,一方面来自于西学西哲对“封建专制”的批判,是从中西对比的角度认识中国专制的历史与现实问题;一方面来自于中国秦汉以前的儒教经典,③ 他认为中国先秦时期,“思想勃兴,才智云涌,不让西方之希腊”。但先秦之后,“二千年来孔子之真面目湮而不见,此实东方之厄运也。故今欲振兴东方,不可不发明孔子之真教旨”。他比附先秦儒家文献《礼记》中的“天下为公”“小康”和“大同”等观念,认为“小康者,专制之政也,大同者,平等之政也”,“春秋之法制,皆所以抑制君主之专横”。梁启超:《论支那宗教改革》(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三”,第55、59页。认为秦汉以后背离了以前的传统而走入专制道路。

正是基于此,他对中国专制政治的批判是十分猛烈尖锐的,在他看来,“中国人不知有国民也,数千年来通行之语,只有以国家二字并称者,未闻有以国民二字并称者”。而“国家者,以国为一家私产之称也……其权无限,奴蓄群族,鞭笞叱咤,一家失势,他家代之,以暴易暴,无有已时”。而揆诸现实,“今我中国国土云者,一家之私产也。国际(即交涉事件)云者,一家之私事也。国难云者,一家之私祸也。国耻云者,一家之私辱也。民不知有国,国不知有民”。① 梁启超:《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四”,第56、60页。 梁启超此处所言,其重心在于说明,正因为中国这样一种国和民的关系状况,国家得不到国民的支持,使得中国在当时的国际竞争中一再处于无力抵抗的地位;考其实,这种现象,恰是说现实政治乃为国民无权、国与国民对立的“专制”政治状态。他在另一篇文章中,批评中国的落后是由于“民贼自私,愚其黔首,遂使聪明锢蔽,人才衰落,黄农之胤续,将为皂隶”,② 梁启超:《日本横滨中国大同学校缘起》(1897年),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四”,第79页。此时,梁氏尚未流亡日本。可见,梁氏此反民贼思想亦其来有自。也是说帝制的“专制”事实。他在著名的《自由书》之“国权与民权”部分也指出:“言民事者,莫不瞋目切齿怒发曰:彼历代之民贼,束缚驰骤,磨牙吮血,以侵我民自由之权,是可忍孰不可忍!”③ 梁启超:《自由书》(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6册“饮冰室专集之二”,第24页。

沿着对中国历代政治批判的思路,梁启超认为“我中国畴昔,岂尝有国家哉?不过有朝廷耳”。“朝也者,一家之私产也”。以往的国家,是“朝代”的国家。这种朝代的国家,“于吾所谓中国者何与焉”?他借用日人和西人对中国“老大帝国”的称号的刺激,一方面鲜明地提出“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呼唤他心目中“少年中国”的降临;一方面承认“老年时代”的存在,“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而其心目中,规划着“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彼老朽者何足道,彼与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④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1900年2月10日),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24—125、122、126页。 这些话语,强烈地表现了他去旧迎新的思想。旧的,就是一家之私的专制制度。

在梁启超看来,这种一家之私之国、家不分的专制性制度,是中国积弱的根源之一。他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民主、平等、自由理论出发,反观中国历史,激烈地认为中国“盖数千年来,不闻有国家,但闻有朝廷。每一朝之废兴,而一国之称号即与之为存亡”。“我国民数千年醉迷于误解之中”,“试观二十四史所载,名臣名将,功业懿铄,声名彪炳者,舍翊助朝廷一姓之外,有所事事乎”?他认为乃系“一姓之家奴走狗”而已。由此造成“独立之志气全萎。但使有一姓能箝制我而鞭箠我者,我即从而崇拜之拥护之……若是者盖千余年于兹矣”。“数千年之民贼,既攘国家为己之产业,絷国民为己之奴隶”,“遂使一国之民,不得不转而自居于奴隶”。此在朝廷者,显然是专制,而在臣在民者,则是一种国民奴性的思维。梁启超认为“中国所以永远沉埋之根源,皆在于此”。今欲救中国,“非从此处拔其本,塞其源,变数千年之学说,改四百兆之脑质,虽有善者,无能为功”。可见,梁启超通过对西方民主思想理论的参考与吸收,形成了非常犀利明确的对中国历史之“专制”与“民贼”斗争的思想。这种思想,在他这一时期的文章中反复呈现,如他说:“彼民贼之呕尽心血遍布罗网,岂不以为算无遗策,天下人莫余毒乎?顾吾又尝闻孟德斯鸠之言矣,‘专制政体,以使民畏惧为宗旨。虽美其名曰辑和万民,实则斫丧元气,必至举其所以立国之大本而尽失之。昔有路衣沙奴之野蛮,见果实累累缀树上,攀折不获,则以斧斫树而捋取之。专制政治,殆类是也。然民受治于专制之下者,动辄曰,但使国祚尚有三数十年,则吾犹可以偷生度日;及吾已死,则大乱虽作,吾又何患焉?然则专制国民之苟且偷靡,不虑其后,亦与彼野蛮之斫树无异矣。故专制之国所谓辑和者,其中常隐然含有扰乱之种子焉’。呜呼,孟氏此言,不啻专为我中国而发也。”在他看来,正是这种专制制度,为“中国积弱之故,盖导源于数千年以前,日积月累,愈久愈深,而至今承其敝而已”。⑤ 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1901年5月28日),见易鑫鼎编:《梁启超选集》上卷,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年,第 11—12、13、12—13、30—31页。 他主张把西方之“新理新说公诸天下,将以一洗数千年之旧毒”,即用西方的自由、独立、民主等“新”观念、“新”理论、“新”思想来洗除中国“旧”有的“专制”之毒。① 梁启超:《十种德行相反相成义(1901年6月16日,7月6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91页。梁启超的这些西方“新理新说”,一方面是梁启超流亡日本后,其政治上所持的改良思想必然吸收西方的近代民主思想的有关资源;另一方面,据梁当时在上粤督李鸿章书中透露,梁启超流亡日本后,李鸿章曾通过伊藤博文和天津日本领事郑君及东亚同文会井深君,三次向梁表示慰问,尤值得注意的是“并教以研精西学”,“‘以待他日效力国事’云云”。梁在上书中称:“但使一日不死,必倡民权之公理,顺地球之大势,以导我四万万同胞,使进于文明,以为他日自立之地步。是即启超所以报效国家,亦即启超所以答公拳拳之盛心者也。”梁启超:《上粤督李傅相书》(1900年3月3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237、243页。梁这时期的思想可谓颇为“激进”,正因如此,这一时期他与孙中山多有合作,这种思想认识既可视作“因”,也不排除因与孙联系合作而受“革命”思想之影响。郭世佑:《筹划庚子勤王运动期间梁、孙关系真相》,《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 后来他在研究卢梭学案时,指出“我中国数千年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② 梁启超:《卢梭学案(Jean Jacques Rousseau)》(1901年11月21日,12月1日、2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347页;周兴梁:《试论一九〇〇年前后孙中山与梁启超的关系》,《贵州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明确地把“专制政体”概念与中国历史结合起来。

从对专制制度的批判到“一洗数千年之旧毒”专制政体,从呼唤“少年中国”到提出“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新民”乃为梁启超改造中国主张合乎逻辑的必然发展。他说:“为中国今日计,必非恃一时之贤君相而可以弭乱,亦非望草野一二英雄崛起而可以图成,必其使吾四万万人之民德、民智、民力,皆可与彼相埒”,“新民云者”,乃“在吾民之各自新而已”,即“新”全国四万万之国民而已。而反观中国历史,“昔者吾中国有部民而无国民”。而要将此四万万之国民为“新民”,必有所本,因此,既不能“如心醉西风者流,蔑弃吾数千年之道德、学术、风俗,以求伍于他人”;又不能“如墨守故纸者流,谓仅抱此数千年之道德、学术、风俗,遂足以立于大地也”。到“新民”这里,梁启超在激烈反传统的同时,也呈现了调适和温和的改革态度。这在思想上,与他在1901年到1902年对中国历史、文化与学术的系统梳理与研究,存在一定的关系。这期间,他在研究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同时,也系统地研究了中国的历史与学术,如1901年的《中国史叙论》《尧舜为中国中央君权滥觞考》,1902年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对中国历史上下数千年的贯通性梳理和研究,使梁启超对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理解,逐渐在对传统历史持猛烈批判和否定的态度、认识到中国存在的根本性弊端及与时代落伍的同时,另一方面又能认识到中国历史伟大灿烂的一面。这些研究和梳理,使得他在论及“新民”时,虽然对传统采取了批判和改造的态度,而整体上看又在探索“建设”的道路。在他所设定的“新民”指标中,包含了“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义务思想”等以“民主”和“自由”为核心的思想观念。这些观念,从性质上说,是反对专制的;从内容上来说,可以说是其“新民”诸要素的集合即“政治能力”之谓。他指出:“或曰:吾国民以久困专制政体之故,虽有政治能力不能发达,斯固然矣。虽然,亦有在专制政体不能及之时,不能及之地,不能及之事,而吾民不克自发挥其政治能力如故也,是乃大可痛者也。”③ 梁启超:《新民说》(1902年2月8日至1906年1月9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529—530、532—534、654—655页。梁启超在此一方面承认“专制”困民,但另一方面又认为亦不可把一切责任推诿专制而了事,其意在使“民”要养成自治的政治习惯和政治能力。

为培养“新民”,梁启超进而提出“新史学”的“革命”。他把“新史学”作为救国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认为“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于此,他把史学的重要性上升到“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的高度,指出“悠悠万事,惟此为大!”。从“新史学”立言,他认为中国几千年的旧史学之四弊在“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二曰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三曰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四曰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其中,“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即与“专制政体”有直接的关系。在这种“专制政体”话语下,他认为中国的历代“正统”观念,“千余年来……一言蔽之曰,自为奴隶根性所束缚,而复以煽后人之奴隶根性而已”。① 梁启超:《新史学》(1902年2月8日至11月14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497—499、501、506页。 显然,这种造成奴隶根性的“正统”观,与“专制政体”话语体系有着密切联系。

从反对专制的思想出发,梁启超《释革》一文根据日文的翻译话语,比较了英国1832年的议会改革和法国1789年的大革命中的“革”这一核心概念,并与中国古代之“汤武革命”相较,而认为泰西是“以仁易暴”之变革,而中国古代是“以暴易暴”之革命。梁取其“革”,则以“革”乃“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他从进化论的角度论证说,“凡物适于外境界者存,不适于外境界者灭,一存一灭之间,学者谓之淘汰。淘汰复有二种:曰‘天然淘汰’,曰‘人事淘汰’……人事淘汰,即革之义也……夫我既受数千年之积痼,一切事物,无大无小,无上无下,而无不与时势相反,于此而欲易其不适者以底于适,非从根柢处掀而翻之,廓清而辞辟之,乌乎可哉!乌乎可哉!此所以Revolution之事业,(即日人所谓革命,今我所谓变革。)为今日救中国独一无二之法门”。梁此所说的革命虽称为“变革”,但他同时呼唤进行“经学革命,史学革命,文界革命,诗界革命,曲界革命,小说界革命,音乐界革命,文字革命”等,② 梁启超:《释革》(1902年12月14日),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第368—370页。与孙中山革命派所进行的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渐行渐近,而他的“一切事物,无大无小,无上无下……非从根柢处掀而翻之”的“破坏”之主张,又与他培养“新民”的建设主张是不无其内在紧张以至矛盾的。梁氏尽管在革命与改革问题上存在矛盾心理,但他反对专制政体、变革中国数千年以来的专制政体的态度是明确的。为此,他系统梳理阐释了中国数千年“专制政治进化”的历史概貌,尖锐明确地指出:“中国者,世界中濡滞不进之国也。今日之思想,犹数千年前之思想;今日之风俗,犹数千年前之风俗;今日之文字,犹数千年前之文字;今日之器物,犹数千年前之器物。然则进化之迹,其殆绝于中国乎?虽然,有一焉,专制政治之进化,其精巧完满,举天下万国,未有吾中国若者也。万事不进,而惟于专制政治进焉,国民之程度可想矣。”在他看来,在专制条件下,“则以国土为私产,以国民为家奴,虐政憔悴,民不堪命”。他把中国专制政治化分为十三期共四大期,认为:“自黄帝以至周初,为封建未定期;自周以至汉初,为封建全盛期;自汉景、武以后至清初,为封建变相期;自康熙平三藩以后,为封建全灭期。由酋长而成为封建,而专制之实力一进化;由真封建而变为有名无实、有实无名之封建,而专制实力又一进化;举名、实而扫之,而专制实力又一进化。进化至是,盖圆满矣。莽莽数千年,相持相低昂,徘徊焉,翱翔焉,直至最近世……上下千古,其感慨何如哉!”在梳理剖析了中国数千年专制政治演化历程及其弊后,他又从与欧洲及日本的政体的比较中总结道:“论者知民权之所以不兴,由于为专制所压抑;亦知专制之所以得行,由于民权之不立耶!”而正是由于专制政治达到极致,极端压抑了民权,致中国“乃反以此而自弱于世界乎?噫!”③ 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1902年5月22日至1904年6月28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3集,第424、427、433、434、444页。梁氏大约于1902年下半年撰拟了《拟讨专制政体檄》一文,表达了与专制政体“不与共立”的鲜明立场。他表示:“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忍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立,我宁愿与之偕亡!”他历数专制政体之罪责道:“使我数千年历史以脓血充塞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万里土地为虎狼窟穴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百兆人民向地狱过活者谁乎?专制政体也。”具体言之,专制政体之罪有十之数:一是“天之生人,权利平等”,而专制政体制造贵贱,命令者被命令者分贵贱等级,为“逆天理。其罪一也”;二是“人之意志,各有自由”,而专制者强己好恶意志为他人之意志,为“拂人性。其罪二也”;三是“有治人者,有治于人者,此国法也”,而专制者惟作治人,不作治于人,即不受任何监督,为“藐国法。其罪三也”;四是“一国之土地,一国人所共有也”,而专制者将天下之土地财产占为己有,为“盗公产。其罪四也”;五是将“私公产为己物,罪既重矣”,而专制者只知挥霍,为“始乱之终弃之也。其罪五也”;六是专制者只知榨取人民之膏血以饱其无限之私欲,是“虎狼之噬人类也。其罪六也”;七是专制者“不徒视我辈为犬马,且视之为土芥也。其罪七也”;八是专制者统治等级森严、“遍布爪牙”、层层下压,底层人民暗无天日,专制者为“阿鼻地狱之魔王也。其罪八也”;九是竟为外来侵略中国者代之“虐我”,代外人以“压我”,“其罪九也”;十是颠倒黑白,“妄引古经”,“逆天愚民,莫此为甚”,“其罪十也”。① 梁启超:《拟讨专制政体檄》(约1902年下半年),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第380—383页。此文为未刊稿。尽管此文未刊,但也反映了梁氏反对专制体制的鲜明思想与立场。

正是由于专制政体在近世暴露的这些根本性弊政,在梁启超看来,专制政体不仅有害于民,即使对中国的统治者而言,亦是“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他指出:“今民间稍有知识者,莫不痛心疾首于专制政体,其恶之也,殆以此为吾害也。至如君主,若君主之私人,则莫不殚其精,竭其术,以维持回护专制政体,其爱之也,殆以此为吾利也。”然而在梁经过再三思考后认为:“窃以为专制政体之毒,其害民者一,而害君主者常二。民之受害者有时而可避,君主之受害者无地而可逃;民受害而他人犹以相怜,君主受害而后世且以为快。故吾敢断言曰:专制政体之于君主,有百害而无一利。”他就君主专制政体本身之毒害分为十项(按:外夷构衅及流寇揭竿两项有他因者不计入内——引者)加以论证道:“一曰贵族专政,二曰女主擅权,三曰嫡庶争位,四曰统绝拥立,五曰宗藩移国,六曰权臣篡弑,七曰军人跋扈,(如唐藩镇之类)。八曰外戚横恣,九曰佥壬朘削,(如李林甫、卢杞之类)。十曰宦寺盗柄。此十者,殆历代所以亡国之根源……至求此十种恶现象所以发生之由,莫不在专制政体。专制政体者,实数千年来破家亡国之总根原也。”他分析道:“中国君统之乱本何在?在彼十种恶业;十种恶业之乱本何?在专制政体。专制政体一去,则彼十种者无所附以自存,不必以人力坊(防——引者)之也。”而“苟非专制政体,则此十种恶现象者,自一扫而空;若是乎,吾中国数千年脓血之历史,果无一事焉而非专制政体贻之毒也”。他历数中国专制之害后指出:“专制政体之不能生存于今世界,此理势所必至也。以人力而欲与理势为御,譬犹以卵投石,以螳当(挡——引者)车,多见其不知量而已。故吾国民终必有脱离专制苦海之一日,吾敢信之,吾敢言之。”② 梁启超:《论专制政体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1902年11月30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63—67、73页。此后,他在分析国民性格中爱国心之薄弱的形成原因时,也认为是“我国国民,习为奴隶于专制政体之下,视国家为帝王之私产,非吾侪所与有。故于国家之盛衰兴败,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膜然不少动于心”。③ 梁启超:《论中国国民之品格》(1903年3月12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175页。 他在关于国民品格中“服从”问题的辨析中,一方面强调合理、合法与合乎程序的“服从”美德的必要与重要,另一方面也指出“一可不服从少数之专制,而不可不服从多数之议决”这样的基本前提,④ 梁启超:《服从释义》(1903年5月25日、6月9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203页。表明了他反对专制的思想。

可以说,梁启超从1899年在《论支那宗教改革》公开提出“专制”概念,到1903年的《服从释义》,其间情绪与思想虽有缓有激,但反对专制的思想是清晰和明确的。

二、从“新民说”到“开明专制论”
梁启超在明确反对和批判“专制”的思想轨道上,到1904年突然沉寂下来。以前,人们在研究梁的思想时,较多强调他流亡日本后到1900年梁、孙合作的影响,但是1900年康、梁与孙中山的合作基本停止后,① 张海鹏、李细珠:《中国近代通史》第5卷“新政、立宪与辛亥革命(1901—1912)”,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80页。梁的思想虽然有较为温和的一面,提出了与“反”和“破”不同而主旨在“建”和“立”的“新民”主张,但他很多系统的反专制理论则是在1902年提出的,直到1903年,梁仍持明确和坚决的反专制立场。可见,梁的思想变化轨迹,自有其自身之因。梁对“专制”的态度,当然在相当程度上确也和他对革命的立场有关。

1904年,他开始研究中外革命的后果问题。他先研究了俄国具有革命性质的无政府主义党(虚无党)的历史,明确指出:“虚无党之手段,吾所钦佩,若其主义,则吾所不敢赞同也。彼党之宗旨,以无政府为究竟,吾闻之边沁曰:‘政府者害物也,然以其可以已他害之更大者,故过而废之,宁过而存之。’持消极论以衡政府,亦不过至是而止矣。如必曰无之,则岂有无政府,而能立于今日之世界者?岂惟今日,虽至大同太平以后,亦固有所不可也。故以近世社会主义者流,以最平等之理想为目的,仍不得不以最专制之集权为经行。”② 梁启超:《论俄罗斯虚无党》(1903年11月2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236—237页。在这里,专制不是应该被打倒的对象,却是一个不得不需要的“必须的恶”了,甚至怀抱“最平等之理想”的“社会主义者流”也必须用之。随之,他又系统研究和剖析了中国历史上的“革命”造成的严重后果问题。他指出,“革命”可划分为最广义、广义和狭义三类,他研究的是专指“以兵力向于中央政府者是也”(属狭义——引者注)。他认为,“吾中国数千年来,惟有狭义的革命”。他认为,中国数千年来的革命,与近代西方欧美的革命相比不同,有七个特点:一是中国“有私人革命”,而无“泰西”的“团体革命”。泰西的团体革命,指的是英国的国会革命、美国的省议会革命和法国的大多数议员发起市民附和的革命。而考之中国数千年,多“若张角之天书,徐鸿儒之白莲教,洪秀全之天主教,虽处心积虑,历有年所,聚众稍夥,然后从事,类皆由一二私人之权术”。“故数千年莽莽相寻之革命,其蓄谋焉,戮力焉,喋血焉,奏凯者,靡不出于一二私人”。二曰“有野心的革命,而无自卫的革命”。他认为,革命的正义,“必起于不得已者也”,自卫的革命,“每用进取”。而中国的革命,固然也有自卫和反抗压迫的成分,但其革命的动机,如“陈涉不过曰:‘苟富贵,毋相忘。’项羽不过曰:‘彼可取而代也。’汉高不过曰:‘某业所就,孰与仲多’”。即使有的起于自卫,“然于大局,固无关矣”。在他看来,中国历史上的百数十次之革命,“无论若何好名目,皆不过野心家之一手段也”。三是“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革命”。他分析了历代上层王朝更替易主和下层人民起义暴动,比之近代泰西因其中流社会自身利害关系而起于革命不同。梁氏此点似与第二点“野心家手段”论相同。细考之,此论则不免牵强,中国历史上的历次农民起义暴动,从根本上说来,也是社会底层人民无法生活被迫揭竿而起的。梁氏此意在通过历史上中国“狭义”革命之弊论证现实中革命的不正当性,但显然刻意渲染了中国历史上革命和暴动的不合理成分。四是从“革命之地段”看,近代泰西是某党某派的“单纯革命”,而中国历史上则是群雄蜂起的“复杂革命”。他认为,“中国无革命则已,苟其有之,则必百数十之革命军,同时并起,原野厌肉,川谷阗血,全国糜烂,靡有孑遗,然后仅获底定。苟不尔者,则如汉之翟义,魏之毌丘俭,唐之徐敬业,并其破坏之目的亦不得达,更无论成立也。故泰西革命,被革命之祸者,不过一方面,而食其利者全国;中国革命,则被革命之祸者全国,而食其利者并不得一方面。中国人闻革命而战栗,皆此之由”。五是从“革命之时日”看,近代“泰西之革命,其所敌者在旧政府,旧政府一倒,而革命之潮落矣。所有事者,新政府成立善后之政略而已。其若法兰西之变为恐怖时代者,盖仅见也。故其革命之时日不长”。而“中国不然,非群雄并起,天下鼎沸,则旧政府必不可得倒。如是者有年,既倒之后,新政府思所以削平群雄,绥靖鼎沸,如是者复有年。故吾中国每一度大革命,长者数十年,短者亦十余年”。故“中国革命时日之长,真有令人失惊者。且犹有当注意者一事,则旧政府既倒以后,其乱亡之时日,更长于未倒以前是也”。“泰西革命,蒙革命之害者,不过一二年,而食其利者数百岁。故一度革命,而文明之程度进一级;中国革命,蒙革命之害者动百数十岁,而食其利者不得一二年,故一度革命,而所积累以得之文明,与之俱亡”。此处,梁氏从发掘中国历代革命之害出发,对中国历代鼎革之史不无夸大与失实之处,但其对中国历代鼎革之际所导致的大动乱、大动荡及其对生产力和社会文明在客观上所带来的破坏问题,确具有深刻的反思与批判性,故从总结人类历史发展的得失来看,又是有其思想价值的。六是从“革命家与革命家之交涉”看,中西又大不相同。近代“泰西革命家,其所认为公敌者,惟现存之恶政府而已,自他皆非所敌也。若法国革命后,而有各党派之相残,则其例外仅见者也”。而“中国不然,百数十之革命军并起,同道互戕,于旧政府之外,而为敌者,各百数十焉。此鼎革时代之通例,无庸枚举者也。此犹曰异党派者为然也,然其在同党,或有事初起而相屠者,如武臣之于陈涉,陈友谅之于徐寿辉之类是也;或有事将成而相屠者,如刘裕之于刘毅,李密之于翟让之类是也;或有事已成而相屠者,如汉高祖、明太祖之于其宿将功臣皆是也……即如最近洪杨之役,革命之进行,尚未及半,而韦昌辉与石达开同杀杨秀清矣,昌辉旋复谋杀达开矣,诸将复共杀昌辉矣……其后陈玉成被卖于苗沛霖,而上游始得安枕;谭绍洸被弑于郜云官等,而苏州始下,金陵随之而亡”。梁启超认为起义军或革命团体内部的内讧和互相残杀,乃“真吾中国革命史上不可洗涤之奇辱也!”梁此处把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农民起义、农民战争或王朝更迭都通称为近代所称的革命,并用这一概念重点分析中国历代起义和起事者阵营内部复杂关系、山头派系矛盾的处理与内讧、内耗问题,确是具有极其深刻的、血的乃至惨败的严酷教训,提出这一问题显然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其在研究方法上将中国古代“革命”人物与西方近代革命者进行比较,显失妥当;而且,这些历史上的教训在深刻总结并被认识后,是可以改变的,尤其是在当时的革命者看来,是可以避免的。不过梁氏的这一认识也绝非杞人忧天,后来在革命过程中乃至革命后,程度不同地发生了梁氏所担心的这种局面,实值得后人铭记与警醒。七是梁启超还特别分析了革命容易招致外患这一重大问题,尤其是“近数十年间,西力之东渐”的情况下,革命有可能不仅不足以救中国,实“反陷中国于不救耶”。① 梁启超:《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1904年),见《饮冰室合集》第2册“饮冰室文集之十五”,第31—32、34—39页。 当然,历史证明,尽管辛亥革命时期不排除个别国家有干涉野心,但鉴于中国革命的迅速成功与国际间力量的相互制衡,梁氏担忧的那种列强乘中国革命内乱之际而瓜分中国的危险局面没有出现。整体观之,梁氏这里所分析的七种情况中,前六种主要分析中国历史上在国家权力斗争中因缺乏公共权力观念、法治观念、妥协容忍观念而导致的乱中之乱,而其主旨则是以中国历史上有如此之固弊,警示革命党及世人勿蹈此旧辙。而在具有坚定革命信念的清末革命党人看来,当代的革命与中国历代以往的姓氏革命不同,今所进行的是与以往性质完全不同的共和革命,自是不具有说服力的。值得注意的是,梁氏论证中国不易实行革命的主要根据,其思路与其之前对中国历代专制政体弊端的分析是一致的,主要是从中国传统政治之弊来立论的,实际上仍未脱臼批判中国传统政体是专制政体的认识这一大体思路。

但是,为了对抗革命派的革命,梁启超在披露传统政治文化之弊的同时,也在尽力发掘传统与现代西方思想一致的成分。他参照西方学科分类中的法学学科,撰写了《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竭力发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现代性成分和积极因素,旨在为未来中国建设现代法律制度提供思想资源和依据。他撰写《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② 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1906年3月25日、4月8日)、《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1906年5月8日—7月6日)、《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1905年2月18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5集,第427—473、476—523、52—56页。为近代中国在西方殖民主义压迫的客观情势与话语下,发掘史迹被遮蔽的明清时期中华民族在海外开拓者如哥伦布式传奇历史人物“八大伟人”,意在阐释中华民族适应“于今日生存竞争界之表征”,无疑是以此激励民族的自信和进取精神。他还针对日人所谓“中国之历史,不武之历史。中华民族,不武之民族”,而“耻其言”,发掘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之武”,撰写了洋洋洒洒的《中国之武士道》长篇文章,把春秋时期的孔子列为中国历史上的首位武士道者,其下至“汉景、武以还,武士道消灭”,以“孔子为二千年来全国思想之中心点”,孔子以下有曹沫、弘演、鬻拳、先珍等各阶层武士道者70多人。在梁氏看来,武士道之所以在景武之后不存,是专制政府势力形成使然。“文、景、武三代,以直接间接之力,以明摧之,而暗锄之”;而梁氏对此遮蔽之历史之发掘,是“以锦绷葆迎中国之武士道”,他呼唤道:“一灵未沫,轮回不谬,魂兮归来。”① 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1904年12月28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571—628页。尽管他发掘中国“武士道”历史未必恰当与有效,但其从中国历史文化深处寻找适应近代社会思想资源的用心是明显的。

梁启超从之前全面激烈地批判中国历史上的专制制度,到1904年后转为主要精力在寻找中国历史上的现代性潜质,其转因固然是外受其师康有为的思想诱导和赴美的切身感受,② 据《梁启超年谱长编》载,1902年,针对梁启超的激进态度,康有为“当时写两封很长的信专讨论革命自立问题,一封是《复美洲华侨论中国只可行君主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一封是《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康的思想对梁启超思想的转变显然产生了影响。梁启超后来在《清代学术概论》中回忆1902年康劝梁到1904年转变的情形道:“启超既日倡革命排满共和之论,而其师康有为深不谓然,屡责备之,继以婉劝,两年间函札数万言。启超亦不慊于当时革命家之所为,惩羹而吹韲,持论稍变矣。”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9、196页。梁氏与其师康有为书信也透露了他流亡日本后至1902年的思想激进之点滴,如1899年他在上康有为书中表示,“国事败坏至此,非庶政公开,改造共和政体,不能挽救危局”,并以“今上贤明,举国共悉”之由谓“将来革命成功之日”,设想将光绪“举为总统”;1902年在上康有为书中又说,“中国以讨满为最适宜之主义”,分见梁启超:《上康有为书》(1899年夏秋间)、《上康有为书》(1902年5月),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19集,第178、199页。梁启超思想的转变,与他1903年赴美有半年的游历考察实践也有关联,通过赴美考察游历,使他认识到中国与美国国情的差距,转而在政治和思想上持更为温和的态度。而其内因则是他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因列强环逼尤其是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严酷现实所彰显的越来越严重和迫近的亡国危机,及对正成声势的“革命”所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内乱的警惧,因而他的政治思想确实发生了转变,这从他1904年这一年的作品中就有明显的体现。而顺此转变,1905年,梁启超在为重印的郑所南《心史》所写序中,③ 郑所南原名郑思肖,是南宋末年诗人、画家,福建人,南宋灭亡后,郑学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品格,不臣服蒙元政权,其所完成的集诗、文、自述而汇编为《心史》,以宋末“德祐”年号为宗。其文字饱含血泪,讴歌南宋爱国志士,痛斥奸臣佞徒,抨击元军的暴行,表达了其忠贞不贰的品格。其《心史》完成后,郑氏自知在当时环境下无法印行,晚年将其重缄用铁匣封好,藏于苏州承天寺眢井中。此书在枯井中沉埋350余年后,在明末崇祯十一年(1638)被发现,成为一部奇书。在民族危机之际,其所承载的忠贞不屈的民族精神和体现的民族血脉,具有巨大的感召力。梁氏之序,其意即在此。进一步发掘了中华民族儒家文化传统中的坚贞不屈的高贵品格,他指出:“吾读所南先生之书,而叹儒教之精神,可以起国家之衰而建置之者,盖在是矣!盖在是矣!夫先生盖舍儒教外,他无所学者也。先生之人格,求诸我国数千年先民中,罕与相类……其行谊之高洁肖,其气象之俊伟肖,其主义之单纯肖,其自信之坚确肖。其实行其所持之主义,百折而气不挫也肖,其根本于道心道力,予天下后世以共见也肖。”他期望以此书“超度全国人心,以入于光明俊伟之域,乃所以援拯数千年国派(脉——引者)”。④ 梁启超:《重印郑所南〈心史〉序》(1905年),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5集,第293—294页。

正是基于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与自爱,在梁启超看来,中国历史上的专制政体似乎也变得含情脉脉,甚至不那么违背历史潮流了。当然,主要是出于为应对革命派的共和主张,梁氏于1905年提出了他颇具特色的“开明专制论”。这样,他就由原来激烈地反对专制政体,转为主张实行“开明专制”的国家模式。正如梁启超自己所说的,他的思想随感情而波动,常常“以今日之我,反对昨日之我”,而实际上,梁的转变,并不仅仅是感情在起作用,而是有其严密的学理逻辑支撑的。根据他的理论,其一,对于“专制”,他解释了三种现象,第一种现象,专制非必“限于一人而已。或一人,或二人以上,纯立于制者之地位,而超然不为被制者,皆谓之专制”。第二种现象为,专制还是“能以自然人之资格,超然立于被制地位以外者”,非专制还包括“不能以自然人之资格,超然立于被制地位以外者”。第三种现象为,“一国中有制者有被制者,制者全立于被制者之外,而专断以规定国家机关之行动者也”,“其由专断以得此者,谓之专制”。其二,他把世界上的国家大致分“非专制的国家”和“专制国家”两类。他把非专制的国家又分为三种:一是“君主贵族人民合体的非专制国家”,二是“君主人民合体的非专制国家”,三是“人民的非专制国家”;他把专制的国家也分为三种:一是“君主的专制国家”,二是“贵族的专制国家”,三是“民主的专制国家”。其三,他把专制与非专制还划分为“完全之专制”“不完全之专制”,而“今日之中国,可谓之不完全之专制”。对于这种“不完全之专制”,他认为是“非专制”。与这种“不完全之专制”相对应的,还有“不完全之非专制”。他认为,无论是“不完全之专制”,还是“不完全之非专制”,都是无制。因此,他认为“革命”中“今日中国之国民,乃欲求得不完全之非专制”,而“不完全之非专制”与“不完全之专制”两者,实际上“相去几何”,没有优劣之分,其潜台词是说明没有革命的必要。其四,他进一步把国家制度分为“良”的“开明制”和“不良”的“野蛮制”,认为既有野蛮的专制,也有野蛮的非专制;既有开明的专制,也有开明的非专制;既有纯粹的开明专制,也有变相的开明专制。他认为,国家制度的根本,在于能否对内调和竞争、对外促进竞争,二者相因为用,一以贯之,为立制之精神,国家体制能遵此精神者为良,反此精神者为不良,此与专制国与非专制国无关。而在专制国家,“其立制者,以自然人的一己之利益为标准,则其制必不良;以法人的国家之利益为标准,则其制必良”。他解释说,因为一个自然人的利益范围,无论如何总不能与国家利益范围相吻合,若其全部分不相合,则其利益全部分与国家利益相矛盾;若其一部分不相合,则其利害亦一部分与国家相矛盾。这样,必有其一部分或全部利益不利于国家。因此,梁氏认为:“凡专制者,以能专制之主体(指专制者个人——引者)的利益为标准,谓之野蛮专制;以所专制之客体(指国家及人民——引者)的利益为标准,谓之开明专制。”在他看来,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是代表野蛮专制精神者,普鲁士国王腓力特列“国王者,国家公仆之首长也”是代表开明专制精神者。梁氏认为,国家重要的是野蛮与开明的区别,至于专制与非专制,“固可勿问”,反不是根本问题了。而以专制的客体利益为标准的开明专制,又包括“偏重国家之利益者”和“偏重人民之利益者”两类。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墨皆以人民之利益为标准,法家则以国家之利益为标准”。在西方历史上,古代西方希腊雅典哲人亚里士多德排斥专制,但“亦主张开明专制”;近代英国“契约论”思想家霍布士是“开明专制”论的代表人物,德国的“开明专制主义者”是倭儿弗。倭氏同时代的洛克主张自由主义之论,此后的国家政治学说受自由者影响。梁氏把洛氏以后的“开明专制论”称为“变相的开明专制论”,把倭氏及其之前的称为“纯粹的开明专制论”。他认为,“变相的开明专制论”于此时“方日起而未有艾也”。① 梁启超:《开明专制论》(1905年),见《饮冰室合集》第2册“饮冰室文集之十七”,第17—20、22—24、26—30页。其时,日本在亚洲崛起,在梁氏看来无疑是最生动的例子;而欧洲的德国由于俾斯麦的强国政策的深刻影响也正积极实施扩张,容易被认为是“开明专制”成功的例子;而俄国也属于实行“开明专制”政策的欧亚大国。这些属于“开明专制”类型的强国,在世界范围内正在谋求世界霸权,尤其是梁氏目睹新起的日本,其治理模式似大有“方日起而未有艾”之概。梁氏有此感是自然的。其五,梁氏分析了适用“开明专制”的特定国情与时间。就国情来说,他认为适用“开明专制”者一为“国家初成立时”,二为“贵族横恣,阶级轧轹”即国家纷乱分裂时,三为“国家久经不完全的专制时”,四是“国家久经野蛮专制时”,五是“国家新经破坏后”;就“开明专制”实现的时代之长短情况来说,除三类特殊情况“民智幼稚之国”“幅员太大之国”“种族繁多之国”皆“宜久用开明专制”外,则普通国家,则必经过开明专制时代而使社会上一阶梯,“而此时代,不必太长,且不能太长”。而经过此“开明专制”时代后,“即进于立宪,此国家进步之顺序也”。但若经过立宪之后,而复退于野蛮专制,“则必生革命。革命之后,再经一度开明专制,乃进于立宪”。因此,在梁氏看来,“开明专制者,实立宪之过渡也,立宪之预备也”。他认为英国、法国、德国、俄国和日本均先后经历过开明专制阶段。仅美国未经历此一阶段,但是承受了英民的民性,即有其基因传承,当属例外。其六,根据中国的现实国情,梁氏认为“开明专制适用于今日之中国”。其依据和理由为,一是“中国今日万不能行共和立宪制”,所以如此是由于中国今日既为“君主专制国”,要“易以共和立宪制,则必先以革命”。但是,梁氏看来,“革命决非能得共和而反以得专制”。根据德国政治理论家波仑哈克的解释,国家运行依赖国家内部各势力、利害间相互制约的“权衡”,那种“数百年卵翼于专制政体之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又不识团体之公益,惟知持各人主义以各营其私,其在此等之国,破此权衡也最易。既破之后,而欲人民以自力调和平复之,必不可得之数也。其究极也,社会险象,层见叠出,民无宁岁,终不得不举其政治上之自由,更委诸一人之手,而自帖耳复为其奴隶。此则民主专制政体之所由生也”。就是说,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国民革命后,不但未能享得共和之福,反而会导致革命复革命、内乱复内乱、专制复专制的恶性循环,后果极其险恶。与这种结果相比,在梁氏看来,如能实行“纯良之开明专制,宁非中国之福?”二是“中国今日尚未能行君主立宪制”,梁氏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方面“人民程度未及格”,另一方面“施政机关未整备”。因此,其结论为只能实行“开明专制”。总起来看,梁氏之所以转向“开明专制”,是出于现实的考虑,一方面是担心和恐惧革命局面下不但不能取得共和的成功,反而出现循环内乱的后果,进而导致“民主共和”招牌下的专制;另一方面认为人民未经训练和养成、各项客观条件尚不具备,不仅革命后导致恶果,即使写在纸上的君主立宪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尽管梁氏反对革命也反对立即实行君主立宪,但就他的根本思想,还是认为“专制的国家”要“劣于非专制的国家”。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专制者“立于制者之地位,而超然不为被制者,则其人必能任意自伸其权力于无限。制者之权力,既能任意伸之于无限,则被制者之地位,随而不能得确实之保障”。就此看来,“开明专制说”是梁氏走向宪制和民主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似乎在他看来,“最速犹非十年乃至十五年不能致也”。① 梁启超:《开明专制论》(1905年),见《饮冰室合集》第2册“饮冰室文集之十七”,第19、37—39、49—83页。

可以看到,梁氏的“开明专制论”,是他激烈的反专制思想发生的一个标志性的转向,这个转向就是由原来猛烈地抨击中国历史上的专制政体,到转而赞成和提倡实行“开明专制”。梁常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在以往的研究中,有研究者把他的“开明专制论”视为他在理论上的贡献,视为他对民主与专制理论二分法的突破与创新,似乎偏离了梁氏这一理论的实际。梁的“开明专制论”,并非是在原有“专制”与“民主”理论上,自觉地进行另外一种理论探讨,而是“否定了昨日之我”,把原来他所揭示出来的秦以降曾经存在的专制政体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是与原来的理论具有矛盾性和对立性的。这种认识,是他有意从概念的逻辑上一层一层推演出来的。他所以如此,是为了在现实中对抗革命党要推翻“专制的满清政府”,一系跟随其师而不愿意通过革命实行共和制,二系困于革命有遭致内乱和为外患所乘的危机,而费尽思虑层层论证,意在一方面维护清政府的存在,另一方面期盼清政府实行“开明专制”,容纳各方人才,进而复兴民族和国家。尽管他在逻辑上层层推导,而其理论前后的内在张力却是难以避免的。就梁氏而言,“开明专制论”只是一种现实面前所需要的权宜性理论,其思想深处所称许的,还是与专制对立的宪制政体。② 如后来梁氏自己所说:“吾所论我国民对于现政府所当行者,本有两大方针:一曰劝告,二曰要求。其言具在本报第四号,可覆按也。所劝告者在开明专制,而所要求者在立宪……则君主立宪制,非十年乃至二十年以后不能实行。”梁启超:《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1906年5月),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5集,第547页。可知,提出“开明专制论”,是意在“劝”清廷不要实行专制而实行“开明专制”,而非真心主动“要求”的目标。“开明专制”只是梁氏于现实下的权宜之策,其目标还是君主立宪政治。 从某种意义上说,“开明专制论”是康梁一派在与革命派的“革命主张”和清廷新政所标示的“君主立宪”之路的两面博弈中,为处在“他者”的夹击中不得不别出新裁而提出的一种应对策略。因此,这种看似在为清廷出牌的“开明专制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似可以看作是康梁一派在困境和尴尬中自树旗帜的一种标识。对梁氏所称“劝”的这种苦心,清廷出于戊戌旧恨当然不会领情,也不会真正成为他们的治国之策。因此,这一理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能是一种空洞的纯粹的“理论”。① 当然,就“开明专制论”思想的价值看,在近代中国有其应有的历史价值,民初梁氏在现实实践中,仍时而闪现这一思想的痕迹。而且,关于梁氏提出“开明专制论”对此后之历史的影响亦不可忽视。

三、反专制体制是其思想主线
如果根据梁启超自己所言,其提出“开明专制论”是用来“劝”清廷的,就此一思维逻辑来分析,其所以“劝”朝廷“开明专制”,显然在梁的心目中,还是不“开明”的“专制”。也就是说,梁氏在潜意识上和思维的逻辑起点上,都是把清廷作为“专制”体制来立言的。因此,他的理论无怪乎革命派认为他“自相矛盾”,而在他表明的自相矛盾中,其内心的理论深处,还是把专制和民主两对概念划分开来的。他在1905年所撰写的文章中,仍将中国的历史用专制理论来分析,如他分析不能革命的原因时仍是按以前分析的调子说:“在历史上久困君主专制之国,一旦以武力颠覆中央政府,于彼时也,惟仍以专制行之,且视前此之专制,更加倍蓰焉。”并拿“我国三千年间之历史”来作论证的根据。② 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1906年3月9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5集,第400页。

梁启超同年在随后的《现政府与革命党》中论及清廷以杀革命党为能事的行为,如指出“政府全不自省,而惟以淫杀为事,甚且借此为贡媚宦达之捷径。舞文罗织,作瓜蔓钞,捉影捕风,缇骑四出,又极之于其所往”等等,③ 梁启超:《现政府与革命党》(1907年2月),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6集,第225页。此类任意罗织罪名、滥捕滥杀之行事,以当时流行政治常识分析,则仍是专制体制下之行为。

梁氏1905年在讨论俄罗斯专制引起俄罗斯大革命问题时,对比清廷还是冠之“专制”,只不过与强俄相比是个实力孱弱的专制,如他说“我国虽号称专制,而此痿痹之政府,其专制之根础,脆弱殊甚”。④ 梁启超:《俄罗斯革命之影响》(1905年1月20日、2月4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5集,第19、28页。 梁氏这里借用“号称”这种常识性语言,无疑表明他仍然把清廷视为“专制”的政体。

显然,梁氏很快放弃了他所提倡的“开明专制论”,重新使用起“反专制”话语,回到反专制的立场。1907年,他参与了政闻社的创办。在其所完成的《政治与人民》和《政闻社宣言书》中,以“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巩固司法权之独立”“确立地方自治”等相号召,在思想上,仍坚持对专制政体的批判与否定立场。如他指出:“专制国家之所以得存在,皆由人民未厌专制政治,常消极默认以为之后援,苟其厌之,一变其消极默认之态度为积极的反抗,一变其后援之势力而为前敌,则此雷霆万钧之力,无论若何骄悍险诈之政府而卒莫能御。故通观各国前事,当人民之求国会以改良其政治也,其前此专政治上之权者,未尝不出死力以思压其流,而最后之胜利终不属彼而属我者。”⑤ 梁启超:《政治与人民》(1907年10月7日)、《政闻社宣言书》(1907年10月7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6集,第242—243、253—254页。明确显示了他与专制敌我不两立的态度。他在《政闻社宣言书》一文中,进一步用“反专制”话语详细阐释了他的思想。他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责任政府,“减杀君权之一部分而以公诸民”。而“久惯专制之君主,骤闻此义,辄皇然谓将大不利于己,呻吟焉而忍不能与,必待人民汹汹要挟,不应之则皇位且不能保,夫然后乃肯降心相就”。在这一转变中,国民所造成的政治势力是关键。“遍翻各国历史,未闻无国民的运动,而国民的政府能成立者;亦未闻有国民的运动,而国民的政府终不能成立者;斯其枢机全不在君主而在国民”。他指出:“吾以为虽专制之国,其政府亦从民意以为政也……苟其国民,对于专制政治,有一部分焉为反对之意思表示者,则专制之基必动摇;有大多数焉为反对之意思表示者,则专制之迹必永绝……前此我中国国民,于专制政体之外,曾不知复有他种政体,则其反对之之意思无自而生,不足为异也。比年以来……稍有世界知识者,宜无不知专制政体不适于今日国家之生存。”他强调说:“国民诚能表示其反对专制之意思,而且必欲贯彻之,则专制政府前此所恃默认之后援,既已失据,于此而犹欲宝其敝帚以抗此新潮,其道无由……吾党同人,诚有反对专制政体之意思,而必欲为正式的表示。”他表示:“所谓改造政府,所谓反对专制,申言之,则不外求立宪政治之成立而已。立宪政治非他,即国民政治之谓也。”① 梁启超:《政闻社宣言书》(1907年10月7日),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第539—541页。

在光绪皇帝、慈禧太后先后驾崩后,政局虽有所变,但载沣摄政后仍欲巩固清皇室的权力,与梁氏的思想追求显然不合。梁氏清楚地认识到清廷不改革、抗拒民意所造成的巨大政治危机,阐释专制无力抗拒民意的普遍规律。他说:“今五大部洲中,无复能有一国焉率专制之旧,而自立于天地者……今者立宪之一语,亦既人口诵而家耳熟,而朝野上下,亦且谓八年以往,吾国之方英、美,驾德、日,可操券而待矣。虽然,吾尝闻诸法儒孟德斯鸠曰:凡一国之立,必有所恃,专制政体之国恃威力,少数政体之国恃名誉,而立宪政体所恃以立国者,则道德也。”但清廷在人民压力下进行的预备立宪变形多走样,败坏了道德风气,“列官千百,无让贤之举,而断之以国之将亡,本必先颠。今也一国之风气,以视令升所痛哭者何如?若是将陆沉之不暇,而安用此虎皮蒙马之宪政为也?”② 梁启超:《立宪政体与政治道德》(1910年3月1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7集,第88、90页。梁氏不仅提出专制在当今时代世界无存在之可能与必要这一问题,还揭示了清廷不顾国家将亡之危机借假立宪行真专制的倒行逆施为不智之举。

而此际,日本对朝鲜的吞并,更加剧了梁启超对中国生存危机的担忧。在他看来,专制政体往往为外力所乘导致国家沦亡,要保国必须废专制而行宪制。他分析说:“今世立宪国,君主无政治上之责任,不能为恶,故其贤与不肖,与一国之政治无甚关系,惟专制国则异是。国家命运,全系于宫廷,往往以君主一人一家之事,而牵一发以动全身,致全国亿兆,悉蒙痈毒,征诸我国史乘,其覆辙若一邱之貉,而朝鲜则其最近殷鉴之显著者也。”③ 梁启超:《朝鲜灭亡之原因(参观本号“著译”门:《日本并吞朝鲜记》)》(1910年9月14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7集,第477页。朝鲜被日本吞并而亡国,原因多种,而在梁氏的解读中,则是其专制政体这一根本原因,表明了他鲜明的反专制思想。

他对于宣统短暂时代风雨飘摇的国内外局势多有分析,而在分析政党状况时,他又明确指出专制政体与现代政党的对立,指出:“今中国之国民,实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此政党之所以难成,立其原因一也。”④ 梁启超:《将来百论》(1911年2月9日—6月26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168—169页。他在解释国人对立宪之制的误解时,根据近代的政治学理论,对专制又做了理论上的分析,指出:“专制国之君权,无限制者也。立宪国之君权,有限制者也。立宪之与专制,所争只此一点,而我国人士所最苦于索解者,亦即在此一点。盖我国数千年来之视君权应无限制,几若天经地义。故一闻限制君权之说即疑与侵犯君权同义,此最不可不辩也。”⑤ 梁启超:《敬告国人之误解宪政者》(1911年2月9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170—171页。这里,梁氏又把中国数千年君主制度,视为专制体制。

民国成立后,梁氏很快从君主立宪制的拥护者转为共和立宪制的拥护者,人们往往看到他“善变”的一面为其因,而从其思想深处看其不变的“反专制”思想才是更根本之因。与专制对立的,不仅是君主立宪,更是民主共和。何况梁氏有一个短暂时期的思想是倾向共和宪制的。民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共和民主制,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他想做而无勇气做的。既然新的民国已立,梁氏转向共和制也就水到渠成。他明确指出:“今我国民流至贵之血以求共和,凡以除专制也。”对于此新成立的民国,梁氏深感需要改变以往革命时代的“破坏”观念,实行“保育政策”,其中之一即进行新思想和新社会的建设。他指出,“我国积数千年之惰力性以有今日,虽微今次革命,已不得不务行保育政策以求起衰矣。革命以后,抑更甚焉。今次革命,由表面观之,则政治革命、种族革命而已;若深探其微,则思想革命实其原动力也。盖数千年公共之信条,将次第破弃,而数千年社会组织之基础,将翻根柢而动摇。夫僵腐之信条,与夫不适时势之社会组织,苟长此因而不革,则如淤血积于心脏,徒滋病源,革之诚是也。然嬗代之时间太促,发动之力太剧,则全社会之秩序破,非亟有道以维系之,而社会且将自灭……革命时代国中分子,正与釜中沸水同一情状者也。又如脱辔之马,折柁之舟,非衔勒而维系之,则匪直不能利用而反滋害。法国革命之惨酷,皆坐是也;而最后之结局,乃至复返于专制,亦坐是也”。①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1912年12月1日—1913年1月16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422—423页。 梁氏担心民国成立后由于思想激荡、社会秩序不立,国家陷于再度动乱之中,而后果如法国那样“复返于专制”的状态。结合民国成立后政局的反反复复,应该说梁氏的担心和思考是不无价值的。

随着民国政局的发展,梁氏对民初政情民情与专制政权关系的认识与现实政治联系起来,显示了他在积极参与政治的同时,其思想家可贵的理性一面。他指出:“凡一国之政象,则皆其国民思想品格之反影而已,在专制政体之下且有然,在自由政体之下则尤甚。在专制政体之下,其消极的反影可见也;在自由政体之下,其积极的反影可见也……在专制之下,言论行动皆受若干之制限束缚,其思想品格不能尽情暴露也……亦既以自由为政,则如掇去磐石以使勾者毕出,萌者尽达……国民之所长所短,乃尽揭以与天下共见矣。吾国废帝制布民政亦既一年,夫固反乎数千年之旧而有此一年也,而数千年来国民性习所酝酿蓄积者,亦于此一年中尽发挥而无所廋。”而“其恶影响所及,不仅在政治而已。而一年来混沌之政象,实由此等思想所酝酿孕育,故每下愈况,迁流而不知所届”。对于此中社会“恶影响”,梁氏并不赞成那种“愤世之士,至有讴歌专制政治,而日尸祝克林威尔,拿破仑之出世者”,鲜明地指出:“夫岂专制政治之果可羡,毋亦谓苟有此物,尚足以稍裁制国民恶德之一部分,使不能尽情自恣而播于众,以为天下笑也。”② 梁启超:《一年来之政象与国民程度之映射》(1913年4月16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558—559页。此处虽谈的主题是国民性习问题,而其中所反映的反对专制的思想则是明显的。

梁氏归国后,为培植政党政治,他提倡“政治上之对抗力”,以为破解中国历史上长期专制的习惯力,其中仍反复阐释了他反对专制和预防专制的思想。他指出,“非独君主国有专制也,即共和国亦有之”。可见,他既与袁世凯在政治上有相互联合以对抗国民党人之举,亦有防备实力强人袁世凯专制之意。他强调专制的致命后果是“国非专制,则断不至酿成革命,人民稍有政治上之对抗力,则政象断不至流于专制,其间因果关系之迹,既历历易见矣”。他认为,“使能于革命前革命中酝酿成一种强健正当之对抗力而保持之,则缘革命之结果,而专制可以永绝,而第二次革命,可以永不发生”。他分析革命后复发生专制的问题说:“畴昔厌苦专制之人,一旦为革命之成功者,则还袭其专制之迹以自恣,如弱媳见凌于恶姑,及其生儿娶妇,则还以己身二十年前所受之痛苦加诸其媳也。而多数被治之民,前此憔悴于旧朝专制之下而莫敢喘息者,易人以专制之,而莫敢喘息如故,如久隶奴籍之人贩鬻他主,而安之若素也。若此者,无论革命后仍为君主国体,或变为民主国体,而于政象之革新,国运之进化,丝毫无与焉。其仍为君主国体者,则易姓之君主专制也,其变为民主国体者,则或少数之枭雄专制,或多数之暴民专制也。其易姓之君主专制,则中国二千余年之史迹是也。其少数之枭雄专制,则克伦威尔之在英……其多数之暴民专制,则法兰西大革命后十年间是也。”整体看来,专制没有好结果,“专制继起之结果,必为革命”。③ 梁启超:《政治上之对抗力》(1913年1月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499—500、502页。

在民国初年翻云覆雨的吊诡政局中,梁启超在那个时代反对专制是真诚的,甚至是无畏的。当袁世凯1915年筹划和称帝之际,梁启超不顾个人安危,先是在“筹安会”出台后即发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① 梁启超1915年8月20日在文中明确反对恢复帝制的主张,他质问并警告国体变更者,“吾欲问论者,挟何券约,敢保证国体一变之后,而宪政即可实行而无障?如其不然,则仍是单纯之君主论,非君主立宪论也。既非君主立宪,则其为君主专制,自无待言。不忍于共和之弊,而欲以君主专制代之,谓为良图,实所未解!今在共和国体之下而暂行专制,其中有种种不得已之理由,犯众谤以行之,尚能为天下所共谅。今如论者所规画,欲以立宪政体与君主国体为交换条件,使其说果行,则当国体改定伊始,势必且以实行立宪宣誓国民,宣誓以后,万一现今种种不得已之理由者依然存在,为应彼时时势之要求起见,又不得不仍行专制,吾恐天下人遂不复能为元首谅矣。夫外蒙立宪之名,而内行非立宪之实,此前清之所以崩颓也”。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1915年8月20日),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第671页。后当袁氏称帝时即与其弟子蔡锷将军秘密离京发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护国战争。正是由梁启超等所策划、发起和引发的护国战争,及随之而起的全国性反袁称帝运动,迫使袁世凯于1916年3月不得不宣布取消帝制。梁于该年3月25日在所著《国民浅训》(1916年)的序中,叙及反对袁世凯称帝的缘由道:民国成立后,“国家组织,面目一新,不料袁世凯用权术骗得大总统一席,重复专制起来。将新组织一概推翻,事事恢复前清之旧,腐败残虐,转加十倍。不到四年,索性公然自称皇帝。幸而全国人都怀义愤,费尽无数力量,誓将彼驱除,依旧还我今日之共和国体”。② 梁启超:《国民浅训》(1916年3月25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9集,第469页。 梁氏反对专制、拥护共和的立场是明确坚定的。而根据梁启超后所叙及的最初策划反袁之经历,即“当筹安会发生之次日,蔡君(蔡锷——引者)即访余于天津,共商大计,余曰:‘余之责任在言论,故余必须立刻作文,堂堂正正以反对之,君则军界有大力之人也,宜深自韬晦,勿为所忌,乃可以密图匡复。’蔡君韪其言,故在京两月,虚与委蛇……又招戴君戡来京面商……蔡君临行时托病,谓须往日本疗养,夜间自余家易装以行,戴君则迳往香港。余于两君行后,亦潜赴上海。余到上海,实十二月十八日也,而蔡、戴两君亦以十九日到云南”等等,③ 梁启超:《盾鼻集·国体战争躬历谈·(二)云贵首义》(1915—1916年),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9集,第422—423页。更见梁氏反对专制的镇定、智慧和勇敢。而蔡锷于1916年9月在给《盾鼻集》所作的序中,把梁、蔡师徒为反对袁氏复辟帝制恢复专制最初筹划时以身殉国的精神,表露得更为细致真切,他道:“帝制议兴,九宇晦盲。吾师新会先生居虎口中,直道危言,大声疾呼,于是已死之人心,乃振荡而昭苏。先生所言,全国人人所欲言,全国人人所不敢言。抑非先生言之,固不足以动天下也。西南一役……先生与锷不幸,乃躬与其事。当去岁秋冬之交,帝焰炙手可热,锷在京师,间数日辄一诣天津,造先生之庐,咨受大计。及部署略定,先后南下。濒行,相与约曰:‘事之不济,吾侪死之,决不亡命;若其济也,吾侪引退,决不在朝。’”④ 梁启超:《盾鼻集·序》(1915—1916年),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9集,第305页。由此可知,梁氏不仅躬身其事,而且是蔡锷发动护国战争的精神导师;而其“事之不济,吾侪死之”和“若其济也,吾侪引退”的约定,更显示了其师徒在国家危难之际勇于献身的忠诚无畏和事成后的淡泊高洁之心。这出自蔡锷将军之口的铿锵之言,可以穿透时空而长存于世,也生动显示了梁氏在反对袁氏专制称帝中所承担的不可或缺的重大历史性角色。

民国政局尽管变幻不定,梁氏却仍不改其反对专制体制的初衷。继反对袁世凯帝制专制自为之逆行而发动护国战争后,1917年梁启超又参与了反对张勋挟持溥仪复辟逊清之举。梁氏在以其个人名义所发《反对复辟电》中,指出今之复辟乃“桓玄、朱温时代之专制而已。夫专制结果必产革命,桓玄、朱温,宁有令终?所难堪者,则国家之元气与人民之微命也”。⑤ 梁启超:《反对复辟电》(1917年7月1日),见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第716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老师康有为却参加了他所反对的张勋复辟逊清的闹剧之中。 他所拟《代段祺瑞讨张勋复辟通电》中也指出:“今张勋等以个人权位欲望之私,悍然犯大不韪以倡此逆谋。若曰为国家耶?夫安有君主专制之政,而尚能生存于今日之世者。”① 梁启超:《代段祺瑞讨张勋复辟通电》(1917年7月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9集,第551页。他鲜明地表达了反对复辟专制帝制和对新生民主共和制的拥戴。他在1920年撰写的《军阀私斗与国民自卫》一文中,对于军阀专制暴政对国家和人民的摧残极为愤慨,主张国民起而自卫,他尖锐地指出:“凡有权力者恒喜滥用,权力者非徒兵权武力而已,法律上政治上之诸权力,苟无最后最高之制裁,其势非至于滥用焉而不止也。托诸总统,则总统滥用;托诸内阁,则内阁滥用;托诸国会,则国会滥用;托诸地方官吏地方议会,则地方官吏地方议会滥用。其滥用之方式,亦与军人同……数年以来,军人政客所造恶业,在在予吾民以直接深刻之教训,国家利害与吾私人身家之利害,有胶结不可离之关系。”故他鼓励人们捍卫自己的利益:“自卫犹待人劝耶?自卫者凡百动物之本能,吾民虽极愚,亦何至不知自卫,虽极弱,亦何至不思自卫。”② 梁启超:《军阀私斗与国民自卫》(1920年),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10集,第308—309页。整体看来,梁启超1917年离开政界,以后逐渐专注学术和教育,但他于1920年撰文对军阀专横的反对态度,仍是其前反专制思想的反映。不过,以后他虽然也关心时局,而主要兴趣和文字确是转向学术思想的研究和高等教育领域方面了。至此,可以说我们考察了梁氏一生反对专制思想发展和演变的大致轨迹。

四、关于梁氏反专制问题的讨论
从梁启超的反专制思想内容看,他主要把专制作为一种制度和体制进行反对。他的反专制体制的思想是系统的。在这个系统里,既有源自中国传统的思想原料,又有来自所吸收西学的新理、新知,既有理论的分析,又有历史的透视,既有激烈犀利的思想锋芒,又有理性睿智的思想深度,还有其思想与感情跟随时代波涛起伏前行而留下的清晰的脉动,这在中国近代的反专制思想发展乃至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史上,都是极具有鲜明个性和时代特色的思想探索。梁氏在中国近代社会大变革的历史波浪中,大体上看,比较清晰而准确地把握了那个时代的国家体制症结、改革的主攻方向、国家与社会及国民的关系等,酝酿着如何突破近代中国面临的古今之变与中西之变交汇变革的瓶颈口,其间虽有困惑、彷徨和矛盾,但却能与时俱进,对中国近代社会历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其思想无疑是一份珍贵的思想遗产,值得认真总结和深思。归纳全文,结合梁氏的反专制体制思想所呈现的“关节处”、思想特征及其影响,我们拟再做如下分析与申论。

其一,在梁氏看来,秦汉以来中国的历史都是“专制”的历史,这种专制的历史积累是造成“今天”之中国衰败不振的根源。因此,中国要振兴,要成为强盛国家,就必须反对和改变专制体制,实行民主宪制体制。根据他的研究和思考,中国专制政治的特点和弊端是明显的和根本性的,主要表现为:一是专制与其他国家相比,专制体制“成立最早,而其运独长”,经历了自秦汉以至于明清的长期发展,而且其趋势是越来越专制;二是政治上由于郡县、土地和人民均“直隶于中央政府,而专制之实乃克举”;③ 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1902年5月22日至1904年6月28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3集,第427—433页。三是君权太重,不受任何监督限制,天下为私,“后世暴君民贼,私天下为一己之产业。因奴隶其民,民畏其威,不敢不自屈于奴隶”。“吾中国自秦汉以来,数千年之君主,皆以奴隶视其民,民之自居奴隶”;④ 梁启超:《爱国论》(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三”,第70、71页。四是贵族专政、女主擅权、嫡庶争位、统绝拥立、宗藩移国、权臣篡弑、军人跋扈、外戚横恣、佥壬朘削、宦寺盗柄等非常现象频频出现;⑤ 梁启超:《论专制政体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1902年11月30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63页。五是政权更替以武力、暴力为基础而循环往复,“一家失势,他家代之,以暴易暴,无有已时”;六是上下隔离对立,“民不知有国,国不知有民”;① 梁启超:《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之前途》(1899年10月15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206、209页。七是宰制思想文化、实行愚民政策,“民贼自私,愚其黔首,遂使聪明锢蔽”,② 梁启超:《日本横滨中国大同学校缘起》(1897年12月4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1集,第288页。“在专制之下,言论行动皆受若干之制限束缚,其思想品格不能尽情暴露也”。③ 梁启超:《一年来之政象与国民程度之映射》(1913年4月16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558页。专制体制的上述弊端,必然扼杀了民族和社会发展的生机。梁氏的这些批判和剖析,是系统的、全面的,也是非常尖锐犀利的。他是从变革与改革旧制度的时代需要认识中国传统体制的痼疾和弊端的。

其二,他对中国历史上的专制持激烈的批判立场,抨击中国专制历史的种种黑幕,④ 梁启超:《论专制政体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1902年11月30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67页。顺应了近代社会变革与国家制度变革的时代要求,对推动近代政治由传统体制向现代民主体制转型和社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梁氏在批判中国历史上专制体制持激烈的态度,甚至把中国整个历史的发展都纳入到专制的范畴中考察,有时而不限于“秦以下”,只是把秦郡县制的形成作为“专制之实乃克举”的标志,⑤ 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1902年5月22日至1904年6月28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3集,第430页。其之前阶段的历史仍是专制进化史发展中一个“先在性”的阶梯。根据他的这一理论框架,如果把秦汉以前的历史也纳入到专制历史的框架,这就必然动摇生活于春秋时期的孔子的地位,事实亦然,梁氏也确实提出了“保教非所以尊孔”的理论,他声明“吾爱孔子”,更宣布“吾尤爱真理”。⑥ 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1902年2月22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684页。 他的思想,走在那个时代“批判”与“质疑”的前沿。他的这些批判专制体制的思想,甚至比之革命派的言论更尖锐、更猛烈,也更深刻,因而能唤起舆论极大同情。他虽非革命派,但他的思想确超越了政治上的界限,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为什么他能形成那么大的影响力?因为反专制是清末民初政治转型中的政治聚焦点。近代以来,在西力、西学东来情势下,社会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而清廷却力图固守原有的统治及其秩序,以维护其集团的统治利益,抵制改革,不愿开放政治。但近代中国只有进行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广开言论,开放人民参与政治的渠道,才能最大可能地调动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导性,以此形成举国之力,才有可能摆脱近代以来政治上颓败、外交上屈辱的困局。然而,清廷拒绝改革,积重难返,导致国内和国际上的危机更加严重。甲午海战失败后,1900年的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事变、1904—1905年在中国东北发生的日俄战争、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清廷的腐败和无能,这样的结局表明,如果清廷按既有制度继续维持下去,只有亡国灭种之绝途。因此,历史发展的客观情势迫切要求清廷改变以往的专制统治方式,实现符合时代潮流的新制度、新体制。正是在这样一种时代要求之下,以戊戌变法闻名国内外的梁氏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明确举起“反专制”的旗帜,登高振臂一呼,形成了在客观上配合革命派反对清朝、加速清朝灭亡的巨大思想力量。在民国成立后,他反对专制的思想锋芒虽然较前有所逊色,但其在反对袁世凯等专制复辟关键时刻,仍具有极大的战斗力和影响力,为反专制和反复辟、近代政治由传统体制向现代民主体制转型,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其三,梁氏在激烈甚至不无偏颇地批判中国历代君主专制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定中国的历史文化,而是在其猛烈批判的同时,越来越注意发掘中国历史文化中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思想文化资源,以转化为新时代发展和建设中的必要元素。梁氏在批判中国国民劣根性的同时,提出培养“新民”的主张,并越来越致力于学术文化和教育事业的研究和实践。他研究中国的历史,发掘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发掘中国历史的海外“殖民伟人”,甚至发掘中国历史上的“武士道”精神,发掘颇能在民族危亡之际极具鼓舞和震撼力的郑所南《心史》所蕴含的坚贞不屈的民族精神力量,甚至在中国的历史中发掘出了“开明专制论”,均可见其一片苦心。应该说,“开明专制论”是他反专制思想发展中的一个插曲,虽与他的思想主流有那么一些不协调,却并未削减其主流思想的光华与流彩,甚至因其插曲的出现而显得其思想更为真实与珍贵。同时,他长期对革命后有可能发生新的专制现象有着高度的警惕和担忧,在清末,他主张君主立宪而非难革命的重要理由就是担忧和警惧革命后往往产生新的专制;民国成立后,他致力于推进共和民主政治建设,防止专制政治卷土重来,但当掌握实权的袁世凯、张勋及其后的军阀推行专制实践时,他又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发声,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与专制势力进行斗争。从他的思想和行为看,无疑俱蕴含了他深藏内心的传统士人所具有的担当、情怀、率性与良知。而随着他阅历的丰富与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注意发掘传统学术文化中的积极成分,并将之作为救济时弊的有效元素,对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做了有益的开拓。

其四,关于梁氏的“开明专制论”的提出及其与反专制的关系问题,尚需要进一步讨论。通过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到,梁氏提出这一理论的时间段主要是1905年,文字也主要体现在他的《开明专制论》及当时为此进行解释的少数文章中,其后他极少再提到关于“开明专制论”的理论。这就说明,学界所聚焦的梁氏的“开明专制论”,绝不是他思想的主流,甚至也不是他的支流,只是他在现实斗争中提出的权宜之计。尽管如此,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这一理论还是有其价值的,他在政治理论上提出了野蛮与文明的分类方法,提出“开明专制”非专制,其理固然不无牵强之嫌,但也不无思想价值和务实意义,尤其是在实行赤裸裸专制政治的环境下,“开明专制”若果能推行于一定的过渡阶段,不能不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项。因此,说“开明专制论”具有反专制的成分,在一定条件下是不无其理的。

其五,就梁氏反专制思想的来源看,既有近代西方的政治学、法学理论与学理,又有中国传统的文化资源。为了中国的政治进化,他广泛吸收近代西方著名政治学者的思想理论,如西哲霍布斯的契约论、① 梁启超:《霍布士(Hobbes)学案》(1901年11月1、1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328—333页。梁氏既吸收其有关理论,对其又有批判,如指出:“霍氏乃主张民贼之僻论,谓君主尽吸收各人之权利而无所制裁,是恐虎之不噬人而傅之翼也。惜哉!”斯片挪莎的反君主专制论、② 梁启超:《斯片挪莎(Baruch Spinoza)学案》(1901年11月1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334—335页。卢梭的平等思想和人民主权论、③ 梁启超:《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学案》(1901年11月21日,12月1、21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2集,第336—347页。梁氏根据卢梭理论对比中国历史说:“我中国数千年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虽然,民间自治之风最盛焉。诚能博采文明各国地方之制,省省府府,州州县县,乡乡市市,各为团体,因其地宜以立法律,从其民欲以施政令,则成就一卢梭心目中所想望之国家,其路为最近,而其事为最易焉。果尔,则吾中国之政体,行将为万国师矣。”孟德斯鸠反君主专制理论等等;④ 梁启超:《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1902年3月24日、4月8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3集,第148—157页。关于孟氏之说,梁氏评述道:“孟氏以为,专制政体绝无法律之力行于其间,君主专尚武力以慑其民,故此种之政,以使民畏惧为宗旨,虽美其名曰辑和万民,实则斫丧元气。”而“专制国所谓太平,其中常隐然含扰乱之种子”。他认为,“孟氏论专制之弊,大略如是,可谓深切著明也矣”。当然他的很多西学知识,是通过阅读日本时贤著作而获得的,因此,“东洋”日本近代的有关思想家的著作,也是他反专制思想的一个来源。⑤ 崔志海:《梁启超与日本——评郑匡民〈梁启超启蒙思想的东学背景〉》,《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4期。西学之外,中国古典文化和古代先贤思想也是他反专制思想的一个来源。他曾对中国整个历史文化进行过批判,同时他对中国历史又有满腔的热爱。他自豪地道:“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我中华有四百兆人公用之语言、文字,世界莫能及。”与世界其他文明古国“俱亡”相比,“我中华者,屹然独立,继继绳绳,增长光大,以迄今日,此后且将汇万流而济之,合一炉而冶之。於戏,美哉我国!於戏,伟大哉我国民!”正是基于这种自信,他在批判中国专制历史、吸收西学的同时,又认为“今日欲使外学之真精神普及于祖国,则当转输之任者,必邃于国学,然后能收其效”。①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2年3月10日至1904年12月7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3集,第15—16、105页。 因此他既大力发掘中国历史上的优秀思想,又无情驳难和揭露在历史上的阴暗面和糟粕,为培养“新民”和“少年中国”,他用如椽大笔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未来像酿造蜂蜜的蜜蜂那样不停歇进行思想生命酝酿和创作。

其六,从梁氏反专制思想的发展历程看,以上三个时期间虽个别时间点有过波折,在反专制问题上却绝非人们略带贬义地那样认为他“善变”,整体上看,他的反专制思想在他一生的政治生涯中是一贯的、坚定的。以往,人们往往把梁启超作为“开明专制论”者,因此,人们往往把主要关注点聚焦在他的“开明专制论”上,那是对他思想主线的严重误读,是对他在那个时代耀眼思想的无视、遗忘和遮蔽,严重地忽视了他长期坚持的以反专制体制为底色而所具有的搏动着那个时代潮流的极为丰富、生动以至撩动深入人们心弦的文字、思想与情感。从他参与领导戊戌变法起直至1920年代退出政坛,在晚清民初的第一轮社会大变革中,他号称“犀利”的文字不会是别的,主要应是他的反专制思想。近代中国的“专制”概念,固然不是梁氏最早提出的,如黄遵宪早在《日本国志》中就把“一人专制称为君主者”“有庶人议政称为民主者”和“上下分任事权称为君民共主者”三者相并列作为政体之一种进行分类;严复和康有为也都有反对君主专制、主张君主立宪的思想,他们的思想对梁的思想无疑具有深刻影响。② 宋洪兵:《二十世纪中国学界对“专制”概念的理解与法家思想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第102—114页。 但是,与康、严等人相比,梁在反专制问题上并没有停止下来,更没有像严、康那样倒退到分别不同程度地参与袁世凯复辟帝制和张勋复辟的复活专制的逆行活动中,而是一再公开申明其反对专制的思想主张,甚至不顾个人危险在言论和行动上为捍卫其主张而战,显示了他的深刻、高远、勇敢和真挚。就梁氏的反专制思想的整体看,无疑恰恰不是“善变”的,而是坚守的。

其七,梁氏反专制思想对五四时期的革新运动和“反封建专制”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梁氏在近代的反专制思想,不仅在推动中国近代社会的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近代中国的大思想家,他的反专制思想,对于20世纪初新一阶段的社会大变革所发生的深刻影响,即使是当事人梁启超自己也是始料未及的,那就是他的反专制思想和理论对新一代的革新者、革命者和思想者的巨大影响,在这里是必须特别指出的。因为思想的推动,如江河之奔流方能“浪推浪”。在这种“浪推浪”的过程中,既有后来者推前行者的“浪推浪”,更有另一种先行者吸引和激助后来者意义上的“浪推浪”。近代如果没有那样一个时代的思想高峰和思想力量,后浪也难以形成浩浩荡荡奔流的广阔无际和磅礴“入海”的前景。正如梁氏分析近代中国历史鼎革之因时所言“思想革命实其原动力也”,③ 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1912年12月1日—1913年1月16日),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8集,第423页。梁氏自己正是那个时代思想海洋的重要标志性旗帜之一。可以说,在反对专制方面,梁启超对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鲁迅和胡适等五四群体的影响是极其鲜明的。五四群体的共同特征就是反专制,他们的这些思想当然不是凭空产生的,其思想重要来源之一就是梁启超。1912年11月10日,远在美国留学的青年胡适在报纸上得知梁启超从日本回国的消息后,在日记中写道:“知梁任公归国,京津人士都欢迎之,读之深叹公道之尚在人心也。梁任公为吾国革命第一大功臣,其功在革新吾国之思想界。十五年来,吾国人士所以稍知民族思想主义及世界大势者,皆梁氏之赐,此百喙所不能诬也。去年武汉革命,所以能一举而全国相应者,民族思想政治思想入人已深,故势如破竹耳。使无梁氏之笔,虽有百十孙中山、黄克强,岂能成功如此之速耶!近人诗‘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时’,此二语惟梁氏可以当之。”① 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1910—1914)》第1册,1912年11月10日,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80页。关于胡适所说的梁启超对辛亥革命之功超过孙、黄的看法是否合乎事实,姑且不论,但由此可知胡氏确确实实是把本属“改良”的梁启超算到属于“革命”的队伍里去了。实则,梁氏关于革命的公开文字并不直接,他解释的“革”,以他之意,也只是“变革”,但他反对“专制”的文章却连篇累牍。因此,如果说梁氏有功于革命,无疑是他反专制的思想对清朝统治发挥的摧毁作用。而梁氏和孙中山、黄兴等革命派的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共同具有的反专制思想。而比较起来,梁氏的反专制思想理论,甚至比同时代的某些革命派人物更系统、更深刻,甚而也更有号召力,这也正是胡适所说的“其功在革新吾国之思想”之所在。胡适在日记里说梁氏革新思想对革命之功,而后来在他回忆自述里则这样评价梁氏的影响,说:“梁先生的文章,明白晓畅之中带着浓挚的热情,使读的人不能不跟着他走,不能不跟着他想。”“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现在追想起来,有两点最分明。第一是他的《新民说》,第二是他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新民’的意义是要改造中国的民族,要把这个老大的病夫改造成一个新鲜活泼的民族”。② 胡适:《胡适自述》,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2—53页。 在梁氏笔下,“新民说”的提出与中国长期专制政体压抑下所形成的国民奴隶性格的改造话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梁氏反专制思想在致力国民性改造和建设方面的体现。毛泽东1936年在与斯诺谈话时说,早年对梁发表在《新民丛报》的文章,特别喜爱,总是“读了又读,直到可以背出来”。③ 《毛泽东一九三六年同斯诺的谈话》,第15页,见萧延中:《论梁启超对早年毛泽东的影响》,《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1期。 毛泽东还在其早年读梁氏《新民丛报》第四号时添加了批语说:“正式而成立者,立宪之国家也,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推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专制之国家也,法令由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前者,如现今英日诸国;后者,如中国数千年盗窃得国之列朝也。”④ 韶山纪念馆藏:《新民丛报》第四号(影印件),见萧延中:《论梁启超对早年毛泽东的影响》,《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1期。作者通过研究还认为,毛泽东在1918年到北京之前,梁氏是他的精神导师。毛泽东以批注的形式表达自己对“专制”概念的理解,可见梁氏“专制说”在那个时代的特别影响力。陈独秀也是明显受到梁启超反专制思想的革命者,这从他的行事与文章中可以得到明证。他创办的《新青年》(初名《青年杂志》)明显受到梁启超反专制理论、“新民说”和“少年中国说”的影响。从名称看,“少年”与“青年”在那个时代是同意语,明显受到梁的影响。而且在创刊号发布的创刊词《敬告青年》一文中陈氏所标示的主张六条之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奴隶性格”正是梁氏反专制话语下出现频率极多的核心性概念,受梁氏影响是十分明显的。⑤ 陈独秀:《敬告青年》(1915年9月15日),见《陈独秀文章选编》(上),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第74页。其实,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主张六条中的三条“自主的而非奴隶的”“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世界的而非锁国的”,与梁启超在1899年《论支那宗教改革》一文中所标的主义六条“进化主义非保守主义”“平等主义非专制主义”“博包主义(亦谓之相容无碍主义)非单狭主义”三条在语言上有相近之点。陈独秀:《敬告青年》(1915年9月15日),见《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74—76页;梁启超:《论支那宗教改革》(1899年),见《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之三”,第55—56页。陈独秀在他著名的《吾人最后之觉悟》一文中,宣布了这一时期他关于“政治根本解决问题”的基本认识,指出,“政治的觉悟”为三步骤,一是“吾国专制日久,惟官令是从……国家何物,政治何事,所不知也。积成今日国家危殆之势,一般商民……不知国家为人民公产,人类为政治动物。斯言也,欧美国民多知之。此其所以莫敢侮之也。是为吾人政治的觉悟之第一步”;二是置身政治者“开宗明义之第一章,即为抉择政体良否问题……其拨乱为治者,罔不舍旧谋新,由专制政治,趋于自由政治;由个人政治,趋于国民政治;由官僚政治,趋于自治政治……吾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也。是为吾人政治的觉悟之第二步”;三是“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以其于多数国民之思想人格无变更,与多数国民之利害休戚无切身之观感也。是为吾人政治的觉悟之第三步”。陈氏认为关于伦理的觉悟,则在共和条件下,“倘于政治否认专制,于家族社会仍保守旧有之特权,则法律上权利平等、经济上独立生产之原则,破坏无余”,旧的家庭伦理制度与反专制的民主共和制度无法调和,必须进行伦理的革命,故“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①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15日),见《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107—109页;就此文看来,新青年时期的陈独秀无论在政治上的觉悟还是伦理上的觉悟,其旨在动员并改造最大多数国民乃至中国最基础的组织细胞家庭,进行反专制的全面性的革命,以把梁启超所孜孜以求的反专制的革命运动推向新的高度、新的高潮。这样,陈独秀既接续了梁启超等人的反专制思想,而又超越了梁氏反专制思想的深度、广度和高度,大大推进了近代中国反专制革命的进程而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五四知识群体提出的“打倒孔家店”口号并树立的“反封建”(反专制为“反封建”的一个主要义项)旗帜,② 翁有为:《“五四”前后陈独秀对“封建”意涵的探索——中共“反封建”话语的初步形成与发展》,《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5期,第85—99页。以陈独秀为主要代表的五四知识群体和后来成立的中共党人的“反封建”,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封建军阀”的“专制”。进一步吸收欧风美雨和俄罗斯革命的新知,探索着拯救国家、民族命运的光明而又艰难的道路,以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为代表的爱国和革命的民主主义者顺乎时代的潮流,转向了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他们看到了中国社会底层的工人和农民中蕴藏的中国革命的主体力量,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性质的民族复兴和社会发展的新征程。这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民主”性质表明,中共在国内问题上是把坚持反对专制、追求民主和人民性为基本政治目标的。这就是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的转变。而对这个历史性转折在客观上所进行的思想因素的铺垫与酝酿,梁启超的反专制思想所传递的力量是不能忽视和忘记的。梁启超反专制思想是早期中共党人在新的历史阶段高举反专制的民主大旗的思想来源之一,是毋庸置疑的。当然,梁启超也有他的思想局限和时代局限,如他虽然在反对专制体制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越来越认识到国民的力量,呼唤代表国民意志的新政治的出现,但他却犹豫彷徨,主要致力于思想的传播和上层改造路线的奔走,并不敢进行触动乃至真正深入广泛的人民革命运动之发动与组织,因此他所期望“国民”的运动和“国民”的政府,只能待后来的革命者尤其在五四时代大潮中成立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生力量中国共产党,通过轰轰烈烈的民众运动和革命斗争,进行推翻国内的专制势力和国外的殖民主义势力的新的历史阶段的民族民主革命的伟大斗争了。这就是近代中国改革和革命运动一浪高过一浪地进行民族复兴的历史逻辑之发展,和历史运动之发展,也是对梁氏反专制思想合乎逻辑地发展、接续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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