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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发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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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9 13: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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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发覆
张海明

摘 要:对于《文心雕龙》研究者来说,范文澜的《文心雕龙注》无疑是必读之书,但范氏早年之作《文心雕龙讲疏》却鲜为人知。而所以如此,根源乃在范氏讲疏大量抄录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致使黄、范二人失和。此后范氏另起炉灶,完成《文心雕龙注》一书的写作,而绝口不提此书与《文心雕龙讲疏》之关系;黄侃则悄然中断了《文心雕龙札记》的写作,且终其一生不再讲授《文心雕龙》。事实上,范氏与黄侃虽有师生之谊,却不是黄侃入门弟子,难称“黄门侍郎”;而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抄录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处固多有说明,然直接袭用或稍加变化以为己意者亦不在少数。揭橥这段往事,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黄、范二人及相关著述之真实关系,而且可为《文心雕龙》之现代研究提供新的理解。

关键词:范文澜; 《文心雕龙讲疏》; 黄侃; 《文心雕龙札记》


作为范文澜的第一部学术著作,1925年出版的《文心雕龙讲疏》(以下简称范《疏》)在沉寂多年之后,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重新进入学界视野。其关注缘由,略有三端:一是由梳理《文心雕龙》研究史而觉察到范《疏》的存在,如牟世金的《“龙学”七十年概观(上)——〈文心雕龙〉研究论文选编序言》(1987),王运熙的《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2003);二是由考察范文澜早期学术经历而涉及范《疏》,如蔡美彪的《范文澜在天津的革命与学术生涯》(2001),陈其泰的《范文澜早期的学术成就》(2001);三是由检讨《文心雕龙》如何进入大学讲坛而关注范《疏》,如栗永清的《学科史视野下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从黄侃在北京大学开设的课程谈起》(2008),李建中、陈永辉的《大学讲坛上的〈文心雕龙〉传播》(2011)。以上文章在谈到范《疏》时,大多着眼于其与范氏后来所作《文心雕龙注》(以下简称范《注》)的关系,以为后者之前身,而较之范《疏》,范《注》则多有改进增益,更趋完美。

但问题似乎并不如此简单。1925年前后,范《疏》的出版是否在黄门内外引发某种回应?此种回应又是否对黄、范二人产生了某种影响,甚且形成某种蝴蝶效应?尽管当事人对此避而不谈,知情者也都三缄其口,然而,随着某些史实逐渐浮出地表,当年那段已被尘封的往事或得以显露其真容,为我们解开历史之谜。


就笔者所见,最早以专文形式介绍范《疏》的是王运熙2003年发表的《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该文将范《疏》与范《注》作了比较,认为“两书相比,见出范氏对《文心》注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精神”。同时指出:

体例上,《讲疏》与《注》基本相同,只是注文安排地位有变化。《讲疏》的注文分插在各篇分段下面,《注》则注文与原文分列,上册为原文,中下册为注文,其后重版本又将注文分置各篇之下。《讲疏》卷首原有梁启超序一篇、范氏自序一篇;《注》不录此两序,而有“例言”10条。“例言”中没有提到《注》是在《讲疏》基础上扩充而成,似觉可怪。① 王运熙:《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江苏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对于范《注》例言不提范《疏》,王文表示“可怪”。以常情论,范《疏》既为范《注》之前身,理当在例言中有所交待,而范氏却只字不提,这的确令人费解。事实上,“似觉可怪”者远不止此。

比如说范《注》不录梁序。梁启超为范《疏》所作序言对其多有褒奖,称其“征证详核,考据精审,于训诂义理,皆多所发明,荟萃通人之说,而折衷之,使义无不明,句无不达。是非特嘉惠于今世学子,而实有大勋劳于舍人也”。② 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天津:新懋印书局,1925年,第2页。下引梁序及范《疏》随文夹注页码。梁序所言是否过誉姑置不论,以梁氏在学界的声望,得此称誉,堪比沈约之重刘勰,范氏怎会轻易割舍?

再比如说对黄侃的态度。范《疏》自序云:

曩岁游京师,从蕲州黄季刚先生治词章之学。黄先生授以《文心雕龙札记》二十余篇,精义妙旨,启发无遗。退而深惟曰:“《文心》五十篇,而先生授我者仅半,殆反三之微意也。”用是耿耿,常不敢忘。今兹此编之成,盖亦遵师教耳。异日苟复捧手于先生之门乎,知必有以指正之,使成完书矣。(第3页)

此语表明范《疏》之作,实受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以下简称黄《札》)启发,字里行间对黄侃礼敬有加,推尊之意至为显明。相应地,范《疏》自序全文引述黄《札》“略例”,③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卷首有“题辞及略例”,范《疏》自序所引即为“略例”部分。继而表示:“窃本略例之义,稍拓其境宇,凡古今人文辞,可与《文心》相发明印征者,耳目所及,悉采入录。虽《楚辞》《文选》《史》《汉》所载,亦间取之,为便讲解计也。黄注有未善,则多为补正,其或不劳更张,则直书‘黄注曰云云’‘黄注引某书云云’。”(第3—4页)也就是说,范《疏》在体例上一仍黄《札》,只是在附录文章数量上略有拓展,同时对先前黄叔琳旧注有所补正。

而范《注》例言所述,与此迥乎不同。例言通篇不提黄《札》,唯第九条解释书中称谓时道:“愚陋之质,幸为师友不弃,教诱殷勤。注中所称黄先生,即蕲春季刚师;陈先生即象山伯弢师。其余友人则称某君,前辈则称某先生。著其姓字,以识不忘。”④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上册,北平:文化学社,1929年,第5页。下引范《注》随文夹注页码。孤立地看,此段文字并无不妥,但若与范《疏》自序合观,其间疏远黄侃的意味不难体察。陈汉章(伯弢)在北大主要讲授经史之学,其对范氏研治《文心》的影响远不能与黄侃相比,例言将其与黄侃并列,看似不分轩轾,实际上已视黄侃为众多业师之一,并不具有特殊的意义。范氏如此疏远黄侃,个中缘由又是什么?

王文篇首交待写作缘起,谓“范氏的《文心雕龙注》著称于世,今天尚流传颇广;其《文心雕龙讲疏》则知者甚少,故特作简介”。⑤ 王运熙:《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其实,范《疏》所以鲜为人知,不能仅归因于印数少而导致流传不广,倘若范《注》例言交代二书之关系,附上范《疏》之梁序、自序,使之随范《注》一书传世,又怎会知者甚少?

饶有意味的是,“似觉可怪”者不只见于范氏,黄侃一方亦不乏令人诧异之处。

1927年,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首次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收入《序志》及《神思》至《总术》共二十篇,另有黄侃弟子骆鸿凯所撰《物色》篇附于正文之后。对于此书的出版,李平《〈文心雕龙札记〉成书及版本述略》一文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黄侃平生不肯轻易出书,且常告诫学生五十岁以前不要忙于写书,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将授课讲义整理出版为《札记》的?另外,既然出书,为何不将三十一篇全出,而只选其中的二十篇呢?”① 李平:《〈文心雕龙札记〉成书及版本述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李文于黄《札》成书过程考证甚勤,然亦有小失。如称1927年黄《札》初版封面下有小字“丁卯六月柳庶堪”,并有一小章“沧日”,实属误读。“柳”当作“杨”,“日”当作“白”。杨庶堪(1881—1942),字沧白,四川巴县人,早年追随孙中山参与辛亥革命,为中国同盟会重庆支部负责人,曾任孙中山大元帅府秘书长等职。其与黄侃当属同志,兼以词章书法名世,故得为黄书题写书名。应该说,李文提出的问题确非无的放矢,只是给出的解释未惬人意。

我们先说第一个问题。依李平之见,“第一个问题已无法回答,因为《黄侃日记》对出书一事几乎只字未提,其他著作也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只有潘重规简单提及了一下:‘先师平生不轻著书,门人坚请刊布,惟取《神思》以次二十篇畀之。’”② 李平:《〈文心雕龙札记〉成书及版本述略》。那么,问题真的无解吗?未必!潘重规虽未明言,但“门人坚请刊布”六字却隐约透露出重要信息。作为黄门弟子,当然熟知黄侃五十岁之前不著书的规矩,可为什么还要“坚请刊布”呢?而据黄侃之子黄念田后来所言,“文化学社所刊之二十篇,为先君手自编校”。③ 黄念田:《后记》,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37页。下引《后记》及黄《札》随文夹注页码。另,1927年北平文化学社版中的“题辞及略例”较后来重版文字略有不同,删去末段,是知确经黄侃手定。这就是说,无论黄侃本人情愿与否,对于门人的请求,他最终还是予以配合。可想而知,如果不是某种特殊缘由使然,黄侃又怎会违背初衷,仓促出书呢?

李文注意到黄《札》在结集出版之前,已有一些篇章发表于杂志,却未能意识到黄侃此时刊出《札记》背后或有隐情。笔者通过《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1911—1949)检索,得出结果如下:

《文心雕龙札记④ “札记”二字于义不合,当是误植,且以下两篇均无“札记”二字。夸饰篇评》,《新中国》1919年第1卷第2期。

《文心雕龙附会篇评》,《新中国》1919年第1卷第3期。

《补文心雕龙隐秀篇》(并序),《华国》1923年第1卷第3期。

《文心雕龙札记》(题辞及略例、原道),《华国》1925年第2卷第5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征圣、宗经、正纬),《华国》1925年第2卷第6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辨骚、明诗),《华国》1925年第2卷第10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乐府),《华国》1926年第3卷第1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铨赋、颂赞),《华国》1926年第3卷第3期。

此结果与李文所述不尽相同:除《补文心雕龙隐秀篇》发表刊物、时间为北京大学《国故》1919年第1期外,主要是李平所见“零星发表的文章名称各异,并非以‘札记’一名冠之”,而《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结果显示,自1925年发表于《华国》杂志的各篇均以“文心雕龙札记”为题,且为连载。

稍加用心不难看出,黄侃1919年—1926年间发表的《札记》单篇明显可以分为两组:即1925年以前发表的为一组,其余为另一组。前一组不只是篇题单拟,文字也较为整饬,当属黄侃有意独立成篇之作;后一组应该就是黄侃先前作为讲义写就的文稿,故沿用刘勰《文心雕龙》篇名。此外,前一组实为《文心》下篇之文术论;后一组则属《文心》“文之枢纽”及“论文叙笔”,且几乎包含了后来《文艺丛刊》版(1935)之全部内容(仅少《议对》《书记》两篇)。

另据笔者检索所得,除以上列出信息外,黄《札》之“题辞及略例”“原道”还刊于《晨报副刊》:

《文心雕龙札记·题辞及略例》,《晨报副刊·艺林旬刊》1925年第1期。

《文心雕龙札记·原道第一》(续前期),《晨报副刊·艺林旬刊》1925年第2期。

《文心雕龙札记·原道第一》(续前期),《晨报副刊·艺林旬刊》1925年第3期。

这就很有些不同寻常了。黄侃此时为何如此急于将《文心雕龙札记》公之于世?这与李平文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可谓殊途同归。那么,此种反常之处,与范氏之“似觉可怪”者又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说得更具体一点,黄侃之所以集中发表乃至刊行《文心雕龙札记》,是否导源于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一书的出版?

不错,范《疏》1925年10月始由天津新懋印书局出版发行,而黄侃文章早在半年前便见诸报刊,按说当与范《疏》无关,但据范《疏》自序,该书实完成于民国十二年(1923),梁启超序言则写于次年即1924年。那么,黄侃是否有可能在范《疏》正式出版之前便有所知晓呢?

我们知道,范文澜1922年入职南开中学,而范《疏》自序称:“予任南开学校教职,殆将两载……会诸生时持《文心雕龙》来问难,为之讲释征引,惟恐惑迷,口说不休,则笔之于书;一年以还,竟成巨帙。以类编辑,因而名之曰《文心雕龙讲疏》。”(第3页)是知范《疏》之作,当为范氏在南开中学任教时业余撰述,并非基于授课之需要。鲜为人知的是,范氏同门刘赜(博平)、骆鸿凯(绍宾)彼时亦在南开中学,与范文澜同为该校国文教员。1922年第47期《南开周刊》曾登载刘、骆二人合作文章《中学国文教授刍议(附中学国文教材预定简目)》,批评“时彦”以白话代文言之说,认为“中学为造就人才之枢纽,国文为一切学术之根基,不但不能教以白话之浅文,且宜授以圣贤之典策。凡经传子史,以及词赋诗歌,不能偏废”。① 刘赜、骆鸿凯:《中学国文教授刍议(附中学国文教材预定简目)》,《南开周刊》1922年第47期。所拟中学国文教材以经、史、子书为主,兼顾诗、骚以下重要文学作品,《文心》不在其中。

刘、骆二人北大就读时与黄侃过从甚密,属同游黄侃门下者(详见后文),毕业后仍多来往。黄侃1922年1月21日日记提到骆鸿凯:“骆鸿凯绍宾自南开大学归长沙,便道视余。绍宾于诸门人中,待余为至有礼,冬夏经过,未尝不抠衣请业。今日聆其品评张尔田(浙人,不知其何籍)书,至中其失;又谓梁启超学业可以比肩胡适,此真知言也。饭后去。”② 黄侃:《黄侃日记》,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2页。下引随文夹注页码。此条材料可注意者有二:一是称赞骆鸿凯执弟子礼甚恭,寒暑假回乡省亲道经武汉,必登门问候;二是肯定骆鸿凯识见过人,其中评梁启超语,似可与《中学国文教授刍议》互为发明——“时彦”者,即梁启超、胡适等新派人物也。虽然这是1922年初的事,然此后数年骆鸿凯仍在南开,如果骆鸿凯得知范文澜撰写《讲疏》并梁启超为之作序事,1925年初告知黄侃,岂非正合情理?

黄侃知晓此事后会作何反应?不爽当然是肯定的。黄门弟子大多遵从师训,沉潜用功而不急于出书,范氏此举则与之相左,此为其一;黄侃对梁启超、胡适等新派人物多有讥评,而范氏既以黄侃门生相标榜,谓《讲疏》之作乃遵师教,又求序于梁,就算出于无心,难免不令黄侃难堪,此为其二。不过,这也还不是黄侃急于整理出版《札记》的原因,虽然多少可以解释范《注》何以不提范《疏》,不录梁序。

再说李文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李文认为,“黄侃将《文心雕龙》课程讲授定位于文章作法论”,故黄《札》初版止于文术论二十篇。③ 李平:《〈文心雕龙札记〉成书及版本述略》。此说亦不尽然。黄《札》作为讲义究竟用于哪门课程,我们留待另文再作讨论,这里先强调两点史实:第一,从黄侃自1925年初在《华国》发表《札记》各篇来看,黄侃显然有意示人以《札记》之本来面目,故不特明确以“文心雕龙札记”为题,且首刊“题辞及略例”,然后依刘勰《文心雕龙》篇次予以连载。第二,如上所述,《华国》所刊《札记》除《议对》《书记》两篇外,黄侃已写就的《文心雕龙》上篇部分已尽在其中。黄侃若要出版《札记》,固然可以将已完成之三十一篇悉数收入,但毕竟残卷,不如选取《神思》以下十九篇,加上《序志》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付梓刊行更为适宜。这样一来,加上《华国》杂志刊出的部分,黄侃已完成的《札记》文稿实际上已基本公诸于世。所以,1927年北平文化学社版《札记》如此编排,应该是兼顾多种因素后做出的选择。

如此说来,《华国》杂志1926年第3卷第3期后中止刊载《札记》,可否理解为此时已决定将《神思》以下二十篇结集成书?而先前《晨报副刊》连载止于三期,除其容量有限之外,主要还是因为《札记》转由《华国》刊出。在这些看似反常的现象背后,其实都有缘由可寻。

关于骆鸿凯所撰《物色》篇解说还有必要再说几句。在北平文化学社版黄《札》之后,所有版本均

pagenumber_ebook=54,pagenumber_book=49此言写景文之所由发生也。夫春庚秋蟀,集候相悲,露本风容,临年共悦,凡夫动植,且或有心,况在含灵,而能无感?是以望小星有嗟实命,遇標梅而怨衍期,风诗十五,信有劳人思妇触物兴怀之所作矣。何况慧业文人,灵珠在抱,会心不远,眷物弥重,能不见木落而悲秋,闻虫吟而兴感乎?尔则写景之篇,充盈文囿,非无故也。(第225页)

骆氏如此行文,是有意抑或无心?又是文之作,用功颇深,绝非“读书笔记”可知。联系上文所述骆氏与黄、范二人之关系,则骆文更有可能作于范《疏》出版之后。一方面,依黄侃之见,《文心》自《神思》至《总术》,再加上《物色》,“析论为文之术,《时序》及《才略》已下三篇,综论循省前文之方”(第93页),如此文化学社版之黄《札》自当收入《物色》篇,方为完整。另一方面,范《疏》虽以讲疏为名,却乏讲疏之实,除引述黄侃所授《札记》,增补相关文章外,或校勘文字,或注明出处,真正讲说文意,阐发底蕴者委实不多。《物色》篇尤甚,全篇只得注释十九条,几乎全是文字出处。对比骆氏之旁征博引,反复申说,其间差异、高下显而易见。故文化学社版之黄《札》附录骆氏《物色》篇,与其说是权宜之计,不如说兼有双重意义,既令黄《札》相对独立,又隐含了示人正途的意味。

概而言之,范《注》之所以不提范《疏》,原因乃在不欲人知;而黄《札》之所以集中刊发乃至结集出版,原因却是恐人不知。至于为何如此,还需我们再作钩沉。沿袭此例予以附录,然皆不道其缘由。前述李平文章则表示:“现在附于《札记》正文之后的《物色》篇札记,其实就是骆鸿凯在黄侃指导下完成的读书笔记而已。”① 李平:《〈文心雕龙札记〉成书及版本述略》。而详审骆文章法,该文之作,亦当与上述情事相关。对比黄《札》与骆氏之文,二者体例同中有异:黄文较为灵活,或总述文意,或诠释字句,是典型的札记笔法;骆文则随文释义,虽依黄《札》之例,而更近于讲疏一体。如其开头一段:


其实范《疏》出版之初,本欲广为人知。

叶毅均的《范文澜与整理国故运动》虽非专论范《疏》之作,在稽考范《疏》出版前后之情状方面却多有发明。针对蔡美彪“(范《疏》)出版后立即受到学术界的重视,范文澜也从此蜚声士林”的说法,叶氏表示其具体情况“仍有待发之覆”。他先拈出范《疏》出版当月《南开周刊》登载的一篇带有广告性质的短文,认为该文说出了《文心》之前缺乏好的本子可供阅读的事实,同时表明范《疏》一书在当时的卖点。② 叶毅均:《范文澜与整理国故运动》,《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1期。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该文作者寿昀,应该就是范《疏》自序中提到的曾为该书“订正标点”“献替臧否”的寿普暄。③ 据傅刚《略说寿普暄批正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2011年第13辑)介绍,寿普暄浙江诸暨人,1930年代为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教授。傅文指出寿普暄对范《注》多有批正,且与杨明照《范注举正》相似。但据其描述,该书并非范氏直接赠与寿氏,范氏题赠之人“凤年先生”,当为钟凤年(1888—1987),安徽桐城人,以研究《水经注》见称于世。范氏曾编《水经注写景文钞》(1929),或因此得识钟氏而有此赠。钟年长于范,范亦以前辈尊之,故言“敬赠”。是书后归寿普暄(其自题“此书仲沄亦曾以一帙见赐,不希毁于兵燹”,乃就前事而言),如此乃可解释,何以是书批语有蓝、墨、朱三色,笔迹亦非一人。该期《南开周刊》出版日期为1925年10月17日,距范《疏》出版不过半月,而寿昀文中有云:“他这部书,我曾经读过一遍,虽然不敢过于恭维,认为是尽美矣,又尽善也,但是敢负责任地说,这部书实在比通行的注本好的多。”这实际上暗示了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读者。此外,短文以“虔诚的请你们赶快买读这《文心雕龙讲疏》”作结,并附上价格,告知如果“以学校名义定购在十部以上者,价目特别减削”云云,① 寿昀:《介绍〈文心雕龙讲疏〉》,《南开周刊》1925年第1卷5、6号合刊。广告意味极为明显。

叶文随后提到两篇关于范《疏》的书评,即署名章用的《范文澜著〈文心雕龙讲疏〉提要》和署名李笠的《读〈文心雕龙讲疏〉》,并指出两篇书评的作者都曾收到范氏本人的赠书,而《鲁迅日记》也有收到范氏赠书的记载。事实上,除给研治《文心》的学人及文化名流寄赠之外,范氏还将《讲疏》寄赠大学图书馆,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都有收到范氏赠书的致谢。② 参见《清华周刊》1925年第24卷第9期,《南开周刊》1925年第1卷第8期图书馆消息。可见,除了请朋友代为宣传以扩大销路外,范氏自购赠与者亦不在少数。

令范氏始料不及的是,学界对于《讲疏》却多有疵议。适如叶文所说,两篇书评都就范《疏》体例问题作了批评,章用文章更是“提出抄袭的质疑”。范《疏》体例问题本文不作具论,仅就“抄袭”问题进行考辨。

大概因为发表在“书林丛讯”栏目,章用文章以“提要”为名,但其内容实非提要可以囊括。文章首先介绍范文澜曾师事黄侃,及范《疏》与黄《札》之关系:

绍兴范仲沄氏,撰《文心雕龙讲疏》十卷。仲沄尝受学蕲州黄季刚之门,黄君为太炎先生高第弟子,通训诂,善声均,以《选》学名于时。尝主北京大学文学讲席,撰《文心雕龙札记》如干首,为衣钵以授生徒,于舍人论文秘旨,间有所阐明。故凡游其门者,莫不喜《选》学,谭《雕龙》。范君劬学,传习师训,广为讲疏,旁征博引,考证诠释。于舍人之旨,惟恐不尽;于黄氏之说,惟恐或遗,亦已勤矣。③ 章用:《文心雕龙讲疏提要》,《甲寅周刊》第1卷第20号,1925年11月。

此段文字介绍的重心不在范文澜,而在黄侃。而介绍黄侃之学,突出的不是音韵训诂,而是《文选》之学。这些信息并不见于范《疏》自序,显然,文章作者不仅对黄侃之学非常熟悉,而且对黄侃讲授《文心》之事也十分了解。

在肯定范氏“传习师训,广为讲疏”之后,章文继而指出:

维古人注疏,自有体例。或通故训以见指归,或明义理以发奥窔,或专考证以究本元,在本书之索解不同,而注疏家之义类亦异……刘氏《文心》,都五十篇。其二十五篇,辨章文体;二十四篇,雕琢文心;《序志》一篇,自具体例。其所以掎摭利病,商榷文藻,纵贯横通,尽美尽善。惟其统论古今,博综载籍,选言铸词,皆有柢据,不有注释,未易诵习。学者淹该,能如李善之注《文选》以注《文心》,根极文史,采缉雅言,征引出处,发明章句,则彦和之功臣,文苑之钤键矣。④ 章用:《文心雕龙讲疏提要》。

这里值得注意的,除了表明作者深谙《文心》外,再就是对注疏的要求。鉴于《文心》一书“掎摭利病,商榷文藻”的特点,“发明章句”,亦即以章、句为单位疏通讲解就尤为重要。黄《札》即循此例,故上文云“于舍人论文秘旨,间有所阐明”。范《疏》既以“讲疏”为名,自当致力于剖章析句,但在《提要》作者看来,范氏之作于此颇有缺憾:

割裂篇章,文情不属,以数系注,不按章句。旁引文论,钞撮全篇,囿于师说,并所案语……余以即凡取石他山,用以考错,亦宜断章取义,意以发明本篇为止,勿取其多,以为繁富。又若《章句》,泛论篇章,无可采撷,所宜从简,则反致详;《时序》总括文史,推演变迁,本宜加详,则反从略。总观全书,一以黄氏《札记》之繁简为详略焉。《札记》所曾涉者,虽连篇累牍,未厌其多;《札记》所不及者,只依黄注笺释,略有出入。黄氏《札记》,自为一书。注疏自有义例,当以本书为体,未可倚钞袭为能。尚论昔贤,取则不远。今之君子,宜矜式焉。① 章用:《文心雕龙讲疏提要》。

所以不惮繁复,详加征引,实在是因为兹事体大,不仅直接关乎对“钞袭”一词的理解,而且牵涉该文的真实作者问题。从以上引述来看,章文对范氏的批评主要有二:一是其注疏方式。所谓“割裂篇章,文情不属,以数系注,不按章句”,谓范《疏》对《文心》原文段落的划分有误,释义不以章、句为单位。以《物色》篇为例,范《疏》仅将其分为三段:开头至“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为第一段,“自近代以来”至“抑亦江山之助乎”为第二段,赞语部分为第三段;而其注释亦不依章句进行讲解。故章文所评,不为无理。二是抄录过多,且详略失当。无论是前人之作还是黄《札》,范《疏》皆大量抄录。对于前人之作,范氏多有全文抄录者,即便常见易得之文亦不例外,如《辨骚》篇抄录屈原《离骚》,《明诗》篇抄录钟嵘《诗品》;对黄《札》同样如此,如《乐府》篇全录黄《札》解题,《原道》篇附录阮元《文言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实源自黄《札》,且照抄黄侃按语及其论“文辞封略”大段文字。如此撰述,难怪范氏“一年以还,竟成巨帙”。

由此观之,章文“未可倚钞袭为能”之“钞袭”二字,意在批评范《疏》以述代作,抄录袭用过多,与今日义近剽窃之“抄袭”用法不尽相同。“注疏自有义例,当以本书为体”,语义甚明,叶文特为范氏辩白,似无必要。

但叶文所说作者问题确属有见——“该评作者章用若确为其人,则为章士钊次子,日后留学德国,为一著名数学史家。但此文发表时章氏年仅15岁,纵然天资早发,或不至于如此老到”。倒是章士钊本人曾一度与黄侃同为北大教授,又指导过范氏,或得范氏赠书,“因而为之撰写书讯(至少指导其子代笔),刊登在自己主编的《甲寅周刊》上”。② 叶毅均:《范文澜与整理国故运动》。叶文指出《提要》作者应非章用不误,但若说此文乃章父捉刀,证据仍嫌不足。章士钊在北大讲授逻辑、伦理之学,前后不过半年(1917年11月至1918年5月),时间既短,专业亦异,故其对黄侃之授课、撰述等情况难言深知;又范氏出书至《提要》一文面世,止得两月,而写作该文,实需熟谙《文心》,细读黄《札》、范《疏》,此亦非章氏所能;再就是文中所说“黄氏《札记》,自为一书”,语极肯定。纵然彼时黄《札》部分篇章已见诸报刊而为章氏所留心,他又如何知晓黄《札》已独立成书呢?

依我之见,《提要》一文之作者,应该另有其人,而综合相关材料来看,最有可能写作该文者,或为骆鸿凯。骆氏与黄侃之关系已见前述,当属黄侃最可信赖之人。骆又是黄门弟子中最擅《文选》者,有《文选学》一书传世。联系骆氏曾作《物色》篇解说并收入黄《札》一事,可以说完全具备写作《提要》一文所需之条件。范《疏》出版之时,骆氏尚在南开,可于第一时间获得范《疏》,在征求黄侃意见之后草成此文并公诸于世。至于为何选择《甲寅周刊》并署名章用,则是顾及师门颜面,不欲外人知晓内情。章、黄二人同属旧文化阵营,彼此仰慕,引为同道。是年九月,黄侃、章士钊曾有书信往来,③ 1925年9月19日黄侃致函章士钊,解释先前北京某报载谤章之联语非己所为,信中称“左右(指章氏)乃吾心所钦”。章氏于9月26日复信,表示联语之事不值一提,云“北京自失季刚,士林为之黯淡”;又云:“季刚文才,照耀天下,此间为其昔年都讲之地,何时北来,更树风声?”两人交谊,于此可见。章氏复信刊于《甲寅周刊》第1卷第11号,见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5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年,第314—315页。虽与此事无关,却可能为后来刊发文章埋下伏笔。骆鸿凯与章士钊有同乡之谊,就读北大时或已相识,后又因其与刘赜联名文章《中学国文教授刍议》而被归为“甲寅派”。据此,谓骆氏领受师命面谒章士钊陈其隐情,当非妄臆;而文章署以章用之名登出,则无疑表明章士钊本人对此事之立场与态度。④ 与《提要》同期刊出的,还有另一篇同样署名章用的文章《兼爱辨》(《甲寅周刊》第1卷第20号,1925年11月)。此文篇首有章士钊(孤桐)按语,谓:“此愚次儿课作,与愚治《墨》,殊异其趣。近年来寒家教育,愚无暇顾及之,俱是拙妻一手董理。诸子为文,粗能成章,愚妻誉儿成癖,至不信乃父所学,有过其子。此文要愚表之,使人共见。愚不得不笑应之矣。”章氏如此安排,不啻知会读者:《提要》一文虽亦署名章用,实则另有其人。

所以,即便没有后来李笠文章议其体例,《提要》刊发本身已足以解释何以范《注》不提范《疏》,及其何以与乃师黄侃渐行渐远。而如果我们相信《提要》一文出自黄门,则黄侃为何急于刊出《札记》也就不难索解。

对于上述批评,范氏并未公开回应,但后来范《注》例言所述却不无此意。如其第十条道:

凡例之末,类附乞言,而真能虚心承教者或鲜。彼以善意来,我以护前拒,此学者之大蔽也。吾虽不肖,实怀延伫之诚,苟蒙箴其瑕疵,攻其悖谬,无不再拜书绅。敬俟重镌,备录简端。昔郭象盗窃向书,千古不齿;李善四注《文选》,迄今流传。明例具悬,敢不自鉴!① 此语最初见于北平文化学社1929年9月版《文心雕龙注》上册第5页,后1936年开明版、1958年人民文学版均无变动。

乞言者,求教也。范氏在此表明自己虚心承教,乐见批评的态度,认为批评者皆出于善意,所作纠谬正误,自当铭记在心,笔之于书。这虽是就其新作而言,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对先前批评的一种回应。若将范《注》视为范《疏》之“重镌”,则确如范氏所言,两篇书评指出的某些问题在新作中均有所补正。然亦有令人费解者。如前所述,《提要》并未明确指斥范《疏》剽窃黄《札》,所谓“尚论昔贤,取则不远,今之君子,宜矜式焉”,不过是希望范氏取法前贤以纯正体例,而李笠书评也未提到黄侃,甚至不曾涉及抄录过当问题。那么,范《注》例言引述向秀《庄子注》为郭象所窃之故实,谓“明例具悬,敢不自鉴”,是想自证清白,表明自己绝不会像郭象那样做出令人不齿之事呢,还是婉转致歉,承认范《疏》之处理确有不当之处?如果此语可以视为范氏对其新书做出的担保,那其旧作究竟有无“钞袭”之失呢?


范氏新作《文心雕龙注》出版之后,此类批评仍有发生,且均出自行家之手。

1937年,时为燕京大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的杨明照发表《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举正》,对北平文化学社版《文心雕龙注》“未当处”申述己见,② 杨明照:《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举正》,《文学年报》(燕京大学)1937年第3期。次年又撰《评开明本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发表于同年《燕京学报》第24期。前者主要就范《注》中具体校注问题进行举正,后者则兼评范《注》之撰述方式:

范君于舍人书,用力甚勤,故视黄注为详,后来居上,势固应尔。然终嫌取诸人以为善者多,出其自我者少(全书中除黄叔琳原注、孙诒让《札迻》、李详《补注》、黄侃《札记》,及陈汉章、赵万里、孙人和、李笠诸家说外,范君自有者,寥寥无几,其硕然成册者,不过迻录前人原文之赐耳)。且于黄注探囊揭箧,几一一鹤声,亦不复存(书中明标黄注者,仅十许则;纵黄氏引书阔略,重为补缀后,于体例之便,自可取而代之,然例言中亦当述及;若黄注已详明,因而未革者,实不应掠美)。余如李详《补注》、黄侃《札记》,皆时窃而取之。贪人之功,以为己力,殊未得乎我心。③ 该文原以“《文心雕龙注》(范文澜纂)”为名刊于《燕京学报》1938年第24期“国内学术界消息”栏目,“评开明本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乃杨氏后来所述,见杨明照:《我和〈文心雕龙〉》,《古代文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19辑。

较诸《提要》,杨文对范氏的批评更甚。如果说《提要》主要责其文章附录过多,那么杨文则将范围扩展到黄叔琳注,而且用语不留情面,态度尤为鲜明。在杨氏看来,范《注》几乎全是抄录他人,真正属于范氏本人创获者为数极少,“其硕然成册者,不过迻录前人原文之赐耳”。其中最引人瞩目者,当为直言范《注》剽窃。所谓“一一鹤声”,用唐人杨衡事典,即剽窃之意。据《唐才子传》卷五、《唐摭言》卷二记,“一一鹤声飞上天”为杨衡诗句,衡颇自赏之。衡有表亲盗其文章登第,衡往见其人,初颇愤怒,继而问曰:“‘一一鹤声飞上天’在否?”答曰:“此句知兄最惜,不敢辄偷。”衡笑曰:“犹可恕矣。”① 王定保撰,阳羡生校点:《唐摭言》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3页。此乃专就黄注而言,至于李详《补注》、黄侃《札记》,亦“时窃而取之”。

杨氏另有《文心雕龙研究》一文,概述杨氏《文心》研究构想,其中亦称范《注》“惜取诸人以为善者多,出其自我者少。且于旧注探囊揭箧,几一一鹤声,亦不复存。贪人之功,以为己力,殊非我心之同然者”。② 杨明照:《文心雕龙研究》,《燕京大学研究院同学会会刊》1939年第1期。看来,对于范《注》例言第十所说,杨氏并不认可。

1945年,西南联大青年教师赵西陆发表《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再次对范《注》提出批评。赵文首先通过比对范《疏》及范《注》北平版、开明版之异同,肯定范《疏》存在的“芜杂”问题已有所改善,继而指出其失有八:一曰苟取塞责,二曰望文生训,三曰不究本始,四曰不求本证,五曰不求旁证,六曰动辄阙疑,七曰罕加辨究,八曰抄撮习见。其中第八所述,颇类《提要》之言。赵文并不反对抄录相关文章以备稽考,“惟如屈子之骚,贾生之赋,李康之论运命,陈琳之檄豫州,史迁报任少卿,陆机吊魏武帝,与夫《史》《汉》《文选》所录佳篇,原书具在,人所共读;固不必汉赋、楚辞、广成、辨道之类始宜从省。而范氏连篇累牍,登之注中;虽取便循览,实徒溷卷帙:斯注例之待商榷者也”。赵文最后表示,“至其书大体,多本乃师黄君《札记》,精思确诂,时见篇中”,③ 赵西陆:《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国文月刊》1945年第37期。似乎范《注》之高胜处实得自黄《札》。这又与杨文“出其自我者少”的看法不谋而合。

杨、赵二位与黄门并无师承关系,故放言无忌,不加掩饰。相比之下,黄门中人殊少对此事公开表态者,只有金毓黼是个例外。

1943年,黄侃弟子金毓黼作《文心雕龙史传篇疏证》,凡三万余言,分两期连载于重庆《中国学报》。篇首有小序,道该文写作之动机,谓:“余欲发愤撰《史通》疏证久矣,惮其篇帙繁重,累年莫殚,乃先取《文心雕龙史传》篇试为之,以引其端;亦以《史通》论旨,多取材于是篇也。《文心》旧有黄叔琳注,嗣有李详《补注》,先师蕲春黄君更撰《札记》,同门范君文澜又因《札记》而详为之注,然《札记》于《史传》篇训释甚简,范君取之,更不复别白。”④ 金毓黻:《文心雕龙史传篇疏证》,《中国学报》(重庆)1943年第1卷第2期。金文在此指证范氏袭用黄侃有关《史传》篇的训释却不加说明,但今本黄《札》并无《史传》篇,故金氏之言颇难令人信服。是文作于“民国三十二年三月”,而1943年3月10日的日记中,金氏这样写道:

《文心雕龙》注本有四:一为黄叔琳注,二为李详补注,三为先师黄季刚先生札记,四为同门范文澜注。四者予有其三。黄先生《札记》只缺末四篇,然往曾取《神思》篇以下付刊,以上则弃不取,以非精心结撰也;厥后中大《文艺丛刊》乃取弃稿付印,然以先生谢世,缺已过半。范君因先生旧稿,并用其体而作新注,约五六十万言,用力甚勤,然余犹以为病者:一、用先生之注释及解说,多不注所出,究有攘窃之嫌;二、书名曰注,而于黄、李二氏之注不之称引,亦有以后铄前之病;三、称引故书连篇累牍,体同札记,殊背注体;四、罅漏仍多,诸待补辑。总此四病,不得谓之完美。余疏证《史传》一篇,虽不得见黄先生之《札记》,然有范注可参,盖已包而有之,但不知某者为先生之说,致其美意不彰,为可惜耳。⑤ 金毓黼:《静晤室日记》第7册,沈阳:辽沈书社,1993年,第5162页。

较诸《疏证》所写,日记之言更为明白。金氏对范《注》的批评,与前述杨明照、赵西陆观点如出一辙,唯用语较为婉转。在黄门弟子中,金毓黼与黄侃的关系较为特殊。金氏1887年生人,较黄侃只小一岁,二人关系实介于师友之间,但金氏对乃师极为尊重,有若黄侃之于刘师培。就此而言,他与骆鸿凯多有相似。金毓黼1916年自北大毕业后回到故乡东北,先在中学任教,后又从政,⑥ 关于金毓黼与黄侃、范文澜之关系,周文玖多有考述,见氏著:《史家三巨擘 同门而异彩——傅斯年、范文澜、金毓黼的交往及学术人生论析》,《史学史研究》2015年第2期。不似骆氏终身以舌耕为业。对于发生在1925—1927年间范《疏》出版及黄《札》刊发内幕,金氏大概并不十分知晓,故此则日记及《疏证》均未提到范《疏》。① 金毓黼1931年2月23日日记:“近人注《文心》者,有李审言之《补注》、黄师季刚之《札记》、范君文澜之《讲疏》(又称《注》),几成专门名家之学。”(金毓黼:《静晤室日记》第4册,第2562页)此处将范《疏》与《注》混为一书,可知金氏并不了解范氏出书始末。又其称黄《札》只缺末四篇,《神思》以上因非“精心结撰”而未入文化学社版黄《札》,恐亦为揣度之语,并无实据。以金氏与黄侃之关系尚且如此,可知即使在黄门内部,真正了解实情者恐亦有限。

虽然金氏认定范《注》之《史传》篇袭用黄《札》因文字无存而难以证实,但日记之言“用先生之注释及解说,多不注所出”,却非无的放矢,说范《注》“究有攘窃之嫌”亦非构陷。从前引《提要》“未可倚钞袭为能”,到杨明照“时窃而取之”,赵西陆“其书大体,多本乃师黄君《札记》”,及金毓黼“不复别白”“攘窃之嫌”等意见来看,尽管用语有别,其基本指向则大体一致。也就是说,不论范氏之本心为何,其《疏》及《注》客观上已给人造成某种印象而招致批评,这是事实,无须讳言。

当然,若据此判定范氏抄袭,仍会引发异议。事实上,范氏所为正处于一灰色地带:一方面,范《疏》“旁引文论,钞撮全篇,囿于师说,并所案语”,固难免“钞袭”之嫌;但自另一方面看,书中屡称“黄先生曰”,又表明作者并非有意掠美。究竟是否抄袭,颇难决断,此亦《提要》所以匿名,而范氏所以自鉴之故也。


对范《疏》及《注》的批评止于民国。1958年9月,范《注》经重新校订后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此后多次印刷,影响遂大,声誉渐隆。加之范《疏》淡出学界视野,鲜为人知,故即便谈及黄《札》,也只是将其作为范《注》众多引用材料之一,并不具有特殊意义。直到进入新世纪以来,始有学人关注范氏二书与黄《札》之间异乎寻常的关系。

戚良德、李婧的《论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对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承袭》一文即为其一。文章指出:范《注》与黄《札》之间存在着一种很深的承继关系。主要表现为:1.范《注》之作缘于黄《札》的启发;2.范《注》成书承袭黄《札》的体例;3.范《注》方法因循黄《札》的思路;4.范《注》校注吸收黄《札》的内容。而通过对范《注》与黄《札》的比对,文章给出了一组具体数字:

《札记》共有9处补苴黄注,范注沿用7处;《札记》引用孙诒让5条《札迻》,范注沿袭3条;《札记》引用李详18条补注,范注沿袭12条;《札记》共引文57篇,范注转引了其中的48篇。

《札记》关于《风骨》《通变》《定势》《比兴》《事类》《总术》等6篇的题解被范注全篇转引……范氏还部分沿用了《札记》关于《体性》《情采》《熔裁》《章句》《丽辞》《隐秀》《指瑕》《附会》等9篇的题解。《札记》共28篇题解,范注引用者已逾半数。

《札记》共计24校,范注沿用了20校……黄侃对《文心》的注释……约有220余注,这其中范注全文袭用了近百注,已超过五分之二……上述范注对《札记》注释的近百处袭用,尚有29注虽引自《札记》而并未标出。

以上乃范注对《札记》的直接引用,若再加上部分沿用、化用的情况,则《札记》被范注采用的注释比重已达到七成以上,可见范注对《札记》注释内容吸收幅度之大。② 戚良德、李婧:《论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对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承袭》,《山东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戚文由此得出结论:“范注与《札记》之间确实存在着非同寻常的承继关系。可以说,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乃是范文澜创作《文心雕龙注》的重要基础;没有《札记》,就没有范注。”③ 戚良德、李婧:《论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对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承袭》。

戚文所述四条及比对结果,足证当年赵西陆“其书大体,多本乃师黄君《札记》”之言不虚。

有必要说明的是,戚文之所以能认识到范《注》之作缘于黄《札》及承袭其体例,离不开一个重要前提,即范《疏》浮出地表。2002年,河北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十卷本《范文澜全集》,范《疏》收入该书第三卷,知者遂多,范《注》与黄《札》的真实关系也渐为人所觉察。倘若不看范《疏》自序,单凭范《注》例言所述,又怎能知晓范《疏》乃承黄《札》而作,范《注》实为范《疏》增益?

范《注》之于范《疏》,几可谓改弦更张,即范《注》之北平版与开明版亦多有差异,如果与黄《札》作比对的不是范《注》而是范《疏》,结果又将如何?

戚文提到范《注》有29注袭自黄《札》而不予注明,并逐条予以列出,① 戚文所说情况集中在《文心》上篇,分见于《原道》《征圣》《宗经》《正纬》《辨骚》《乐府》《诠赋》《颂赞》《议对》《书记》等篇。这只是将范《注》与黄《札》比对所得,范《疏》中类似者远不止此数。为简省起见,此处仅以范《疏》之《体性》《声律》两篇为例略作比对。

范氏将《体性》篇原文分为三段,篇首至“苑囿其中矣”为第一段,13注;“若夫八体屡迁”至“才气之大略哉”为第二段,14注;余下部分为第三段,2注(卷六,第16—22页)。黄《札》之《体性》篇不分段,共30条(第96—100页)。

范《疏》注1释“夫情动而言形”以下四句,用黄《札》解题语而变化出之,不予说明。黄曰:“体斥文章形状,性谓人性气有殊,缘性气之殊而所以为文之异状。然性由天定,亦可以人力辅助之,是故慎于所习。此篇大旨在斯。”范曰:“体者,文章之形状也;性者,各人之精神作用也。才由天定,理待人为;才与理人各不同,故言文形于外,亦各殊异。”其间相似之处,一望可知。

范《疏》注3释“笔区云谲”两句,全袭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4释“风趣刚柔”两句,原文如下:

黄先生曰:“风趣即风,或称风气,或称风力,或称体气,或称风辞,或称意气,皆同一义。气有清浊,亦有刚柔,诚不可力强而致。为文者欲练其气,亦惟于用意裁篇致力而已。”风骨篇云“深乎风者述情必显”。又云“思不环周,索莫乏气,无风之验”。可知情显为风深之符,思周乃气足之证,彼舍情思而空言文气者,荡荡如系风捕景,乌可得哉!养气篇说乃养神气以助思理,与此气殊。

此段文字除首句缺一“气”字外(黄《札》作“风趣即风气”),确乎全出黄《札》,只是标点失当,容易使人误以为后半段乃范氏自撰。北平版范《注》此条标点已更正,但全集版范《疏》仍延续标点错误。

范《疏》注4又云:“体式全由研阅而得,故云:‘鲜有反其习。’”此本黄《札》解说“体式雅正”句语,范《疏》将其与上条合并,却不作说明。

范《疏》注5全引黄《札》“数穷八体”条,标明“黄先生曰”。

范《疏》注6、7、8、9、10、11、12、13分释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繁缛、壮丽、新奇、轻靡八体,全袭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14(原第二段注1,下文均照此转换)释“八体屡迁”,照录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15全录黄《札》“功以学成”条,标明“黄先生曰”。

范《疏》注16至注27(原第二段注3至注14)释自“贾生俊发”至“士衡矜重”,凡12注,除2条略有补充外,全录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28(原第三段注1)释“夫才有天资,学慎始习”,除个别文字少有差异外,基本上全录黄《札》,而不予说明。

《声律》篇较《体性》篇更甚,全依黄《札》条目出注,黄《札》19条,范《疏》亦19注。这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范《疏》19条注文亦步亦趋,几乎全袭黄《札》,仅注17(原第三段注4)标明“黄先生曰”(卷七第18页);又其注9释“左碍而寻右,末滞而讨前”两句,抄录黄《札》同条后云:“此篇文颇难读,前后释义,盖采黄先生之说为多云。”(卷七第14页)实则范《疏》之《声律》篇抄录黄《札》,岂止多采,黄《札》解题、疏证乃至附录之文,无不照单全收。杨明照评开明版范《注》之语“探囊揭箧,几一一鹤声”,用于范《注》或有失公允,若移诸范《疏》,当非过言。

概而言之,仅《体性》一篇,范《疏》抄录黄《札》而不予说明者就多达25条,虽是特例,但由此可以想见,如果将范《疏》中黄侃之言全部移出,则范氏自为者,实不足以当“讲疏”之名。也正因为如此,范氏后来作《注》,对此多有补充修订。但即便如此,黄《札》之于范《注》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仍难以撼动,其对范《注》的影响也远过他人,非独先前注家不可同日而语,即陈汉章、刘师培亦难以与之比肩。

在征引文章方面,范《疏》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依黄《札》“略例”所言,其所征引主要是两类:一为《文心》各篇涉及的作品,二为古今可资参考的文章。此例范《疏》承之,亦属正常,只是有些篇章的处理全随黄《札》,一字不易,几同胶柱鼓瑟。如《原道》篇,黄侃因论“文言”而迻录清人阮元《文言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三文,兼与乃师章太炎之观点比较,最后“决之以己意”而论“文辞封略”,首尾一气,所引阮元文章并含多条按语。范《疏》则非如是,先将黄侃论“文辞封略”摘出,置于解释“夫岂外饰,盖自然耳”条下,又于篇末依次附录黄《札》之《原道》篇解题及阮元三文。姑不论对黄侃论“文辞封略”的处理已有违其本意,附录阮文更将黄侃按语一并抄入而不予说明。尤可笑者,黄侃于阮氏《文言说》文末复云:

案阮君尚有《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及《与友人论古文书》,皆推阐其说。又其子福有《文笔对》。《文笔对》太长,兹节录二文于左:并见《揅经室三集》二(第8页)范《疏》抄录此语,仅改数字:

案阮君尚有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及与友人论古文书,皆推阐其说。又其子福有《文笔对》,《文笔对》见下总术篇,兹节录二文于左:并见《揅经室三集》二(卷一第10页)

范氏如此抄录,即便不是缺乏识见,至少难辞惫懒之咎。是否可以“贪人之功,以为己力”责之暂且不论,但《提要》之言“囿于师说,并所案语”,及“注疏自有义例,当以本书为体,未可倚钞袭为能”,可谓一语中的,直探症结。


由《提要》之言再进一步,我们便须追问黄侃本人对此事的态度。这是一个长期以来不曾被学界关注,甚至不曾被意识到的问题。如果说,《提要》一文确为骆鸿凯所作,或出自黄门,那自然可以将其视为黄门对范《疏》出版一事的回应;但该文毕竟不是出自黄侃之手。在不知内情者看来,范氏既为黄侃学生,书中抄录师说以广其影响,有何不可?况范《疏》自序明言:“《文心》五十篇,而先生授我者仅半,殆反三之微意也。”故其补苴黄侃未及之旧注,征引黄《札》未收之阙文,乃至完成《文心》全篇之注疏,黄侃自当予以首肯,乐见其成。或许就是基于此种认识,上述戚良德文章才会对范《注》承袭黄《札》一事大加褒扬,当作“学术薪火如何代代相传的范例”。① 顺带说一句,戚文所举范《注》修正黄《札》的校勘、注释两例,实为范氏后来修订,范《疏》有关“朱马”“躁锐”的解释,全用黄《札》之说。

然事实恐非如此。虽然黄侃日记及门人文章皆无直接谈及此事者,但仍有蛛丝马迹可寻。如前所述,1925—1926年间集中刊发《札记》单篇,与1927年将半部《札记》交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已多少可以看出黄侃之态度——若非黄侃同意,纵然门人坚请,不会如此仓促。而1925年后黄侃的一些反常表现,亦表明黄侃对此事绝非等闲视之,更遑论乐见其成。

首先是黄侃课堂讲授《文心》悄然中止。1919年黄侃离开北大前往武昌高师任教,《文心》仍是所开课程之一。徐复观《关于黄季刚先生》有如下回忆:

在住国学馆的同时,我们约了七八个同学,私自请他教《广韵》和《文心雕龙》。我们为他印了《广韵》的《声类表》(记得不十分清楚),他并把在武高油印的《文心雕龙札记》分送给我们。时间大概都没有超过一年。① 徐复观:《无惭尺布裹头归·交往集》,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137页。

据徐复观哲嗣徐武军《先父徐复观先生年表》,徐复观1918年入武昌第一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毕业,同年入武昌国学馆,1926年毕业。② 徐复观:《无惭尺布裹头归·生平》,第438页。则黄侃为徐复观等人私授《文心》,时间当在1923年9月至1925年年中。这是目前所知黄侃最后一次讲授《文心》。③ 1923年3月17日,黄侃曾就《文心》大旨做过讲演(司马朝军、王文晖:《黄侃年谱》,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6页),为徐复观等讲授当在此之后。1926年黄侃离开武昌北上,先后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央大学、金陵大学等高校,开设音韵、训诂、《尔雅》、《说文》及经学、诗词、乐府、骈文等多门课程,而未见有讲授《文心》的记载。④ 黄侃曾为金陵大学国学研究班拟定八门课程,具体为:服经旧说集证、唐人经疏释诸经辞例辑述、《说文》纂例、《尔雅》名物求义、《史》、《汉》文例、《新唐书》列传评文、樊南四六评、声偶文学原流。《文心》亦不在其中。参见刘继宣:《季刚先生手拟金陵大学国学研究班学程提要跋》,见程千帆、唐文编:《量守庐学记》,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第38—39页。1935年黄侃过世后,中央大学《文艺丛刊》出纪念专号,所刊《札记》11篇实出自武昌高师讲义,⑤ 黄念田1959年为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版《札记》所作《后记》道:“一九三五年秋,先君逝于南京,前中央大学所办《文艺丛刊》拟出纪念专号,乃检箧中所藏武昌高等师范所印讲章,录出《原道》以下十一篇畀之。”(第237页)可为黄侃此一时期未曾开设《文心雕龙》课程之佐证。⑥ 原中央大学学生陈祖深《黄季刚师》一文提到:“余尝选师所开《文学研究法》一课程,师用《文心雕龙》作课本。”此外,同为中大学生的常任侠和就读于金陵大学的徐复在其回忆文章中也都提到黄侃讲授《文心雕龙》(见张晖:《量守庐学记续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38、40页;程千帆、唐文编:《量守庐学记》,第150页)。但据黄侃1928年10月13日日记:“午诣金陵大学稍迟,仍讲如程,得加聘代课文学概论书。”(第367页)是知黄侃此番所授课程实为“文学概论”,且属临时代课性质。另据潘重规《母校师恩》记其“选读了黄季刚先生的经学通论,陈伯弢(汉章)先生的史学通论,胡小石先生的文学概论”(张晖:《量守庐学记续编》,第64页),可知文学概论课程讲授者本为胡小石。课程既然以“文学概论”为名,则黄侃虽以《文心雕龙》为课本,讲授重心却非《文心雕龙》其书,也不大可能再将《札记》用作讲义。如果将陈祖深所说“文学研究法”理解为黄侃授课的实际内容,那么黄侃《讲〈文心雕龙〉大旨》(1923)所言研究文学者应知之义,《文学记微·标观篇》(1925)所补“三敝”“五观”,应该更为适宜。

其次,黄侃后来不愿谈其旧作《文心雕龙札记》。黄侃知交、中央大学教授汪辟疆(国垣)在其《悼黄季刚先生》中写道:

先生尝语余曰:“吾于一事未能贯通,必苦思广证,以求贯彻,否则若肩重负,且亦士夫之耻也。”先生为学之专且猛,此数语略可窥之。旧撰《音略》《文心雕龙札记》,皆非其笃意之作,有询及之者,心则不怿,盖早已刍狗视之矣。⑦ 汪辟疆:《悼黄季刚先生》,见程千帆、唐文编:《量守庐学记》,第98页。

汪氏与黄侃相知三十年,又同在中央大学任教八年,所说之事当属可信。从汪氏行文来看,似乎黄侃避谈旧作原因是其未臻完美,这固然可为一说,但亦不尽然。据司马朝军所撰年谱,1924年,黄侃《音略》甫一发表,即获好评;⑧ 司马朝军、王文晖:《黄侃年谱》,第205页。黄《札》的影响更不待言,就在黄《札》出版后的第二年(1929),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即将其纳入《黄叔琳本〈文心雕龙〉校勘记》之校勘所用书目。故所谓“非其笃意之作”“刍狗视之”云云,应该另有原因。再说了,纵然尚有缺憾,黄侃又何至于有人询之,“心则不怿”呢?

再次,黄侃日记提及范氏条颇可玩味。现存黄侃日记提到范文澜者仅一则,即1931年3月7日记:“(焯)又借胡及光明书局《中国文学史》及范《文心雕龙注》上。”卞孝萱《读〈黄侃日记〉》引述此语,认为“可以略见师生间的联系”;周文玖也据此判断:“范文澜的《文心雕龙注》出版后,寄给过他的老师黄侃。”① 卞孝萱:《读〈黄侃日记〉》,《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周文玖:《范文澜的经学与史学》,《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其实此条记载只表明黄侃家中存有范《注》上册,并不能确证该书一定就是范氏本人寄赠。同时两家所论,都未将原文引全。黄文原作:

焯取太炎师春秋左氏疑义答问稿去誊清,又取pagenumber_ebook=63,pagenumber_book=58(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又借胡及光明书局《中国文学史》及范《文心雕龙注》上。(第671页)

所以要补上前一句并在“手批说文下册”六字下加着重号,是因为此一细节至关重要。本日黄焯自黄侃处取走者共计四种,除了范《注》上册,胡姓作者所著之《中国文学史》,② 黄文“胡及”之“及”当为衍文,是书恐为胡小石之《中国文学史》,待查。还有章太炎的《春秋左氏疑义答问》手稿和黄侃本人的手批《说文》下册。若将此则日记与黄焯1981年致程千帆信对读互证,或许会有新的发现。

1981年9月17日,黄焯致信程千帆,③ 黄焯此信收入洪银兴主编:《南京大学藏近现代名人手迹选》,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3—177页。2014年,南京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赵成杰发表文章《黄焯致程千帆书信通释》,将此信全文抄录,并对相关问题作了较为细致的说明,但本文所论不在其中。程千帆1936年毕业于金陵大学,亦为黄侃授业弟子,晚年于黄侃遗著整理出版多有贡献。介绍黄侃遗著整理情况,其中有关黄侃手批《说文》的部分似与上述日记内容相关,兹录于下:

《说文》校语甚多,弟只录取一部,尝感不安。故前年将原批校本八册(原为两册,念田改装作八册),托专人送交上海古籍出版社,乞其影印发行,此事日后尚赖兄等催促。批校本有朱笔符识十一种,墨笔符识三十五种,忆当一九二六年北伐军未至武昌之前,弟值从父高兴时执笔侍立于侧,询朱笔符号命意所在,当时他老人家每讲一种,弟即随笔记下,后再问墨笔符号用意所在,即怒而不答。居南京时,弟第三次上问,从父怒骂曰:“汝尚想剽窃耶!”嗣后再不敢问,月前徐士复兄嘱写《季师遗稿目录》,弟已写数纸寄与,于《说文》墨笔符识只略书大意,未能一一道出也。④ 引文据赵成杰:《黄焯致程千帆书信通释》,《长江学术》2014年第4期。

信中提到两次向黄侃询问墨笔符识命意而未果。前一次大约是1926年年中之事,后一次只说“居南京时”;前一次问及墨笔符号时黄侃“即怒而不答”,后一次更惹黄侃生气,以至怒骂黄焯:“汝尚想剽窃耶!”黄侃何由致怒?何出此言?这个问题,恐怕就连黄焯本人也莫名所以。那么,黄侃之怒是否与范《疏》有关呢?我们知道,范《疏》出版于1925年10月,是否黄焯之问令黄侃想到范《疏》而致怒呢?如果后一次询问的时间为上引日记所记,黄焯将黄侃手批《说文》下册连同范《注》上册取走之后不久,⑤ 黄侃1931年5月14日日记:“索还焯所借说文。”(第688页)是知若有其事,时间当在此日之前不久;而黄语“索还”二字,似乎表明确有黄焯询问令其疑心之事,故主动要回手批《说文》。黄侃会不会因想到旧事而疑心黄焯询问之动机呢?当然这只是一种揣测,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范《疏》事件给黄侃的恶感无疑相当严重。黄焯致信程千帆时,此事已过去50年,然黄焯记忆犹新,可知黄侃震怒给黄焯印象之深。结合汪辟疆所言(汪述“人有询之者”,应该也是黄侃到中大以后的事),则《讲疏》因袭《札记》一事几乎成了黄侃的心病。

如果黄侃致怒之由确与范《疏》相关,那是否可以据之肯定,在黄侃看来,范氏所为已逾底线,情同剽窃呢?黄侃尝云,学问之道有五,“不窃”即为其中之一。① 黄侃讲,黄焯记:《黄先生语录》,见张晖:《量守庐学记续编》,第3页。故黄《札》特作说明:“瑞安孙君《札迻》有校《文心》之语,并皆精美,悉取之以入录。今人李详审言,有《黄注补正》,时有善言,间或疏漏,兹亦采取而别白之。”(第4页)此语范《疏》自序予以抄录,却不能谨守师法,于袭用黄《札》处多“不复别白”。揆以常情,黄侃对此恐怕不会一笑置之。


依我之见,讨论范《疏》与黄《札》之关系,其意义主要不在辨析范《疏》是否涉嫌抄袭,而更在于此事对黄、范二人关系及各自学术生涯所产生的影响。

范《疏》自序曾表示:“此编之成,盖亦遵师教耳。异日苟复捧手于先生之门乎,知必有以指正之,使成完书矣。”不知范氏是否真如其所言,携书面谒黄侃求其指正。此事未见文字披露,想来可能性不大。这倒不是因为彼时黄在武昌,范居津门,而是如前所述,还在范《疏》出版之前,黄侃可能已知消息,故有集中刊发《札记》之举。范氏若是留心,自当有所体察;尤其是《提要》一文刊发,师门态度灼然可见。但问题是,正在兴头上的范氏又是否会低头认错,领受所谓“钞袭”之责呢?

而置身黄侃的处境,事情亦颇棘手。一则范氏自序明言其出自黄侃门下,《札记》乃黄侃亲授;二则范《疏》虽多有抄录、袭用黄《札》而不予说明者,但标注“黄先生曰”者亦不在少数。以是之故,黄侃纵然不豫,但身为师长,又怎好与后学计较,形诸辞色。相应地,《提要》于此亦只是点到为止,并未大加挞伐。

也正因为此事并未闹到剑拔弩张,师生反目的地步,故后来范《注》征引黄《札》处并未减少,继范《疏》之后出版的《群经概论》② 关于范氏《群经概论》的出版时间,有1926年、1933年两种说法,前者见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之《范文澜同志生平年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后者或始见于蔡美彪的《旧国学传人 新史学宗师——范文澜与北大》(1998)一文。叶毅均称曾得见顾颉刚1927年致胡适信,其中提到范氏《群经概论》一书,故赞成1926年说(见叶毅均:《范文澜与整理国故运动》)。其实叶文提供的另一条材料——1925年范文澜在南开所负责的“大学二年国文”讲授内容,《群经概论》已赫然在目,注明课本自编;同时列出的还有范氏已出版的《文心雕龙讲疏》和未出版的《正史考略》《诸子略》。此条材料载于1925年10月《南开周刊》,当为范氏本人所提供,是知《群经概论》彼时至少已具雏形。范《疏》于1923年完稿,范氏完全有可能在两年内完成《群经概论》撰写。如果考虑到范氏将《群经概论》编为“范文澜所论第一种”,则《群经概论》的撰写即便不在范《疏》之前,其初版时间至少不会晚于范《注》(北平文化学社1929年版《文心雕龙注》标明“范文澜所论第四种”)。如此适与笔者推论相符,若从后说,则1933年范氏仍引述黄侃,这反倒有些不合情理了。顺带说一句,范《疏》不在“范文澜所论第×种”之中,是不是也很有些令人奇怪呢?也引述了黄侃的《三传平议》,但实际上,黄、范二人关系恐怕已是形同陌路,彼此再无往来了。自黄侃一方而言,仅上述1931年3月7日日记提到范氏,就算黄侃日记多有缺失,其次数之少难免不使人起疑;而自范氏一方来看,除其书中引述黄文处标明“黄先生曰”之外,亦不见再有提及黄侃处。其最不可解者,1935年黄侃辞世,弟子门人多有吊唁文字,范氏当时仍在北京,理当知晓,却未见片言只语缅怀乃师。1949年以后,范氏政治、学术地位在黄侃学生中已无人可及,然不闻有与黄氏后人过从之说;黄侃门人除与范共事的金毓黼外,似乎也再无第二人与范氏存有交谊。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范《注》,希望范氏能为该书写一前言。范氏同意重印,但拒绝写作前言,理由是:“这本书是原先的范文澜写的,原先的范文澜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另一个范文澜,怎么能由我再写一篇《前言》呢?”① 陈其泰:《范文澜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143—144页。陈书还提到此次重印,范文澜请人对原书作了校改,但1958年只是范《注》此次重印时间,并非校改时间。据笔者查证,范文澜1954年7月14日曾致函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室,信中写道:“七月十三日发字第3050号函收悉。关于重印拙著《文心雕龙注》一节,我可以同意。惟该书的注文需要校订,以期减少讹字。你处是否存有原书,请寄给我一部以便校订。因为原书我这里找不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致范文澜函未见,但陈书所说约写前言事恐在其中,范氏不允,故只说重印“一节”可以同意。该书的校订工作并非范氏本人所为,而是由当时供职于文学古籍刊行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下属单位)的王利器承担。王氏对《文心》素有研究,擅长文献考订,故出版社约其担任范《注》责编。王利器于1955年10月19日签署审稿意见书,内容大致如下:“范老此注,颇为详备,足可为阅读《文心》一书之助。原书初印时,尚还存在一些错误,今经范老请人校对,并经我们全部核查,改正了存在的一些错误,并补充了一些注文。经将我们所提出意见交与范老复审,他都同意修改。”“此书经这次整理,大约删去旧注约一百二十处,改正旧注约三百处,增入约一百六十处,乙正约二十处。较之旧印本是肃清了不少错误,可以重印出版。”审稿意见书还提到范氏强调修改人必须署名,但经解释,范氏同意“仍将修改条文以不署名式,随文列入范老注解之中”。见古籍网http://www.guji.cn/web/c_0000000300040002/d_8321.htm。据此,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重印范注,时间当为1954年,一年后王利器完成校补(王利器1957年被划为右派,不可能再于次年做此工作),但并未付印,直至1958年始正式刊行。此事人多不查,以讹传讹,故特作说明。王利器在《我与〈文心雕龙〉》一文中也提到这段往事。称“我在文学古籍刊行社时,领导指定我做范文澜先生重版《文心雕龙注》的责任编辑”,并说“我订补的500余注文,在我的《文心雕龙校注》一书中均未采用”。又其转述范文澜语:“此书是我的少作,存在不少问题,今天再看此书,连我自己也不满意。不要重印吧,免得贻误天下后世。”王利器:《王利器学述》,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22—223页。此语可与陈书对读。理由当然可以成立,但范氏不欲再提旧事之心态,与范《注》初版时不提范《疏》,或不乏相似。

如果以上所述去史实不远,那么对于迄今为止学界有关黄、范二人关系的认识,恐怕就有再作检讨的必要。

如卞孝萱《读〈黄侃日记〉》谈黄侃“爱生”,即以黄、范关系为例:

黄先生执教于南北各大学,桃李满天下,师生之间亲密无间。先生爱生徒,循循善诱;弟子敬老师,头白不忘师恩。先师范文澜先生,是黄先生弟子中之最显达者,以范先生为例,最能说明黄门之师生关系。② 卞孝萱:《读〈黄侃日记〉》。

说黄侃桃李满天下不误,但称范氏“最能说明黄门之师生关系”则难以令人信服。卞文所举例证有四,一是范《疏》自序,二是范《注》例言,三为《群经概论》引述黄侃《三传平议》,四即上述黄侃日记之言。这些材料实不足以证明黄、范二人“亲密无间”,更难说范氏对黄侃“头白不忘师恩”。

再如周文玖《史家三巨擘 同门而异彩——傅斯年、范文澜、金毓黼的交往及学术人生论析》一文谓傅斯年、范文澜、金毓黼“都曾师从黄侃,得到黄侃的赞赏”。说三人师从黄侃不误,但说范氏得到黄侃的赞赏则不知何据。周文又称:“黄侃在北京大学任教时,慕其名,从其学者甚多。当时就有人把与黄侃亲近、受黄侃赏识的学子称作‘黄门侍郎’。傅斯年、范文澜、金毓黻都被列为‘黄门侍郎’。”③ 周文玖:《史家三巨擘 同门而异彩——傅斯年、范文澜、金毓黼的交往及学术人生论析》。此亦不知何据。周文注引黄侃弟子孙世扬之言:“丁巳戊午间,扬与曾慎言同侍黄先生于北都。先生好游,而颇难其侣,唯扬及慎言无役不与。”④ 孙世扬语见其《黄先生蓟游遗稿序》,见程千帆、唐文编:《量守庐学记》,第95页。此语确是称黄侃弟子为“黄门侍郎”之所出,但并非凡黄侃学生都是“黄门侍郎”。事实上,能被称为“黄门侍郎”者,均属与黄侃关系密切之人。刘赜《师门忆语》记其初造黄寓,黄侃得知刘、黄两家乃世交而欲将刘赜收之门下。刘赜不解,问:“今既在校受业,不已为先生弟子乎?”黄侃答曰:“今之讲堂中学生,未可遽以弟子相待。”刘赜于是行拜师之礼。由此可见,学生、弟子二者原有分别,不可简单等同。刘文复云:“当时同游门下者,平湖张文澍馥哉、海宁孙世扬鹰若、成都曾缄慎言、长沙骆鸿凯绍宾、辽宁金毓黼谨庵、上虞钟歆骏丞、诸暨楼巍幼静被诱接尤厚。私门讲肄之勤,虽夕不休。往往柝声四起,校舍键闭不得入,先师辄辟室授餐,以家人畜之。每值良辰,则率众游豫。京华名胜,寻访殆遍。”① 刘赜:《师门忆语》,见程千帆、唐文编:《量守庐学记》,第113—114页。据此,则所谓“黄门侍郎”,即刘赜所述“同游门下者”及其本人,傅斯年、范文澜不在其中。后来学生堪称“黄门侍郎”者,亦不过黄焯、潘重规、陆宗达、殷孟伦、徐复、张汝舟、程千帆等数人而已。

概而言之,就已知史实而言,黄、范二人只能说是普通师生关系,一定要强为牵合,谓之融洽无间,只恐黄、范二位地下有知,未必领此美意也。


对范《疏》的评价也多有不实之词。如蔡美彪《范文澜治学录》介绍范《疏》时写道:

范文澜就学于黄侃,得其传授,在黄著的基础上,进而广征博引,祛疑解惑,写成《讲疏》。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曾把此讲义送给当时在南开任教的梁启超阅看。梁氏大为赞誉,亲自为本书的出版写了序言。说本书“征证详核,考据精审,于训诂义理,皆多所发明”。此书印数不多,但出版后立即受到学术界的重视,范文澜也从此蜚誉士林。② 该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编《学术大师治学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后收入蔡美彪:《学林旧事》,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6页。

蔡文所说范《疏》出版后即受重视,并获好评,而事实恰与之相反,已见前述。至于引梁序以证范《疏》创获,亦不足为凭。20世纪80年代中期,牟世金回顾《文心》研究史时即指出:梁氏之言“在今天看来,似有溢美之辞”,移于范《注》“更为相宜”。③ 牟世金:《“龙学”七十年概观(上)》,《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3期。牟世金此文称范《注》为“龙学”诞生时期(1914—1949)“最重要的成果”,多为学界称引,其实牟氏此语主要是就注释而言,故后文又说:范《注》开明版始为定本,“此本为注《文心雕龙》的划时代之作”。牟文所引日本学者户田晓浩、台湾学者王更生、内地学者王元化等人评语,无一例外都是将范《注》贡献限定在注释领域。将后人对范《注》的评价移诸范《疏》,或将范《注》在《文心》注释史上的意义扩大为《文心》研究史,虽是爱屋及乌,究有移花接木之嫌。其实梁氏如此称许,当与范《疏》大量袭用黄《札》相关,如果将范《疏》所引黄《札》全部移出,又怎称得上“于训诂义理,皆多所发明”?

陈其泰《范文澜学术思想评传》承袭蔡说,将范《疏》视为“光大其师学术的表现”:

因为《文心雕龙》全书共有五十篇,黄侃的《札记》只涉及了三十一篇,范文澜将之由阙略变为完备,由《札记》推进为《讲疏》和全书详尽注释,显然是刻意将老师最擅长的学问继承过来并加以发展。④ 陈其泰:《范文澜学术思想评传》,第160页。

此说看上去似乎言之成理,但彼时黄《札》还是讲义,属于半成品,焉知黄侃本人没有补充完善使之成书的计划?范《疏》自序云“《文心》五十篇,而先生授我者仅半,殆反三之微意也”,亦只是范氏曲解,并非黄侃本意。⑤ 范氏所持《札记》讲义虽只二十余篇,却包含了“题辞及略例”在内,而“题辞及略例”的存在,无疑表明了黄《札》欲自成一书的意图。叶毅均文章谓范《疏》自序乃据黄侃1925年3月刊于《华国》者抄录,是无视范《疏》自序1923年已然写就。北大讲义版黄《札》所以只得二十余篇,乃由黄侃当时授课需要所决定,不能因为黄侃所授《札记》并非全璧,便由此认为范氏所为是对黄《札》的发展补充。再说,所谓发展,应该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拓展或深化,黄《札》在《文心》研究史上的意义,正如黄门弟子李曰刚所言:“民国鼎革以前,清代学士大夫皆以读经之法读《文心》,大则不外校勘、评解二途,于彦和之文论思想甚少阐发。黄氏《札记》适完稿于人文荟萃之北大,复于中西文化激烈交绥之时,因此《札记》初出,即震惊文坛,从而令学术思想界对《文心》之实用价值,研究角度,均作革命性之调整。”⑥ 李曰刚:《文心雕龙斠诠》,台北:中华文化丛书编审委员会,1982年,第2515页。此处引文据牟世金《“龙学”七十年概观(上)》转引。黄《札》中的校勘注释,只是随手而及,以便讲授,实非其用力之处。故若说发展,应该是效法黄《札》,对《文心》之思想理论内涵进行解说,而此一方面恰是范《疏》(包括范《注》)的短板。我们只须比对范《疏》、黄《札》共有篇章(如前述之《体性》《声律》篇),或看一下范《疏》所独有篇章的注疏情况,便知所谓范《疏》发展黄《札》之说,其实似是而非。

以上史学界所评,或因隔行而难免疏阔之失,但即便是关注《文心》研究史的学人,也未必就都能辨察始末,区分珠砾。姑举三例:

(一)关于《物色》篇篇次及《文心》下篇结构逻辑问题
刘跃进《〈文心雕龙〉研究的里程碑——读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一文对范《注》评价甚高,根据之一即是范《注》对《文心》篇章次第的调整。刘文认为:范氏最先对《文心》下篇的排列次第提出质疑,“范文澜先生的这种富有启迪意义的见解,很快就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刘永济、郭晋稀、周振甫、王利器等纷纷介入讨论,成为《文心雕龙》研究的一大热点问题……当然,也有许多学者提出商榷意见。肯定也好,否定也好,这对于我们认识《文心雕龙》的文章学体系无疑具有重要意义”。① 刘跃进:《〈文心雕龙〉研究的里程碑——读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刘文没有提到的是,虽然以《文选》李善注语为据怀疑《物色》篇次有误之说始见于范《注》,②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下册《物色》篇注1:“《文选》赋有物色类。李善注曰:‘四时所观之物色而为之赋。’又云:‘有物有文曰色,风虽无正色,然亦有声。’本篇当移在《附会篇》之下,《总术篇》之上。盖物色犹言声色,即《声律篇》以下诸篇之总名,与《附会篇》相对而统于《总术篇》,今在卷十之首,疑有误也。”(第189页)但其范《疏》已将《物色》从《文心》卷十中移出;而范《疏》所以如此处理,可以说直接源自黄《札》。

黄《札》之《神思》篇首解题曰:

自此至《总术》及《物色篇》,析论为文之术,《时序》及《才略》已下三篇,综论循省前文之方。比于上篇,一则为提挈纲维之言,一则为辨章众体之论。(第93页)

黄侃的意思很清楚:《文心》下篇,除却《序志》之外的二十四篇可以分为两部分,自《神思》至《总术》,再加上《物色》共二十篇为第一部分,讨论为文之术;《时序》《才略》《知音》《程器》四篇为第二部分,概述考察文术之要。二者之关系,恰如上篇之“论文叙笔”与“文之枢纽”。黄侃于此虽未明言,但《物色》篇显然不当位于《时序》之后,而应前置,与文术论十九篇同属一体,只是具体置于何处,难作决断而已。这也是1927年黄《札》初次结集印行时,必将《物色》篇附录于后的原因。

范《疏》于《神思》篇末抄录黄《札》此语,未作说明。其“下篇提要”所作分组,则无疑受黄《札》启发,同样是将《文心》下篇分为两部分,黄《札》所说“析论为文之术”之二十篇为第一部分,然后再依《附会》篇所说情志、事义、辞采、宫商分为四组,《物色》篇列在“情志”组,与神思、养气同类。范《疏》第二部分与黄《札》略有不同,包含《序志》与黄《札》所分四篇,而以“杂篇”名之。可见,范《疏》对《物色》篇性质、归属的理解全袭黄《札》,范《注》引李善注语,不过是为将《物色》篇置于《附会》之后,《总术》之前勉强找个理由罢了。至于对《文心》下篇内在关系的把握,范《疏》犹未得其门而入,仅将《序志》与《时序》等四篇并置,同归“杂篇”一条,其识见即不及黄侃远甚。

(二)关于范《疏》的“以西阐中”
李建中、陈永辉的文章《大学讲坛上的〈文心雕龙〉传播》指出:“与黄侃等人基于中国文学理论观念和方法阐释《文心雕龙》不同,范文澜尝试运用西方近代美学的观念和方法来重新阐释和解读《文心雕龙》……范文澜用西方近代心理学知识和逻辑系统观念来阐释《文心雕龙》,所得到的某些结论或许有牵强之处,但其开启了龙学研究的新观念和新方法之门……从这个意义上说,范文澜‘以西阐中’的阐释方法,对后来者借鉴异域批评理论阐释《文心雕龙》,起到了重要的先导作用。”③ 李建中、陈永辉:《大学讲坛上的〈文心雕龙〉传播》,《中国大学教学》2011年第1期。言下之意,对范《疏》“以西阐中”的做法多有肯定,且视为范氏在研究方法上的“新见”。这也许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有两点恐须说明:其一,范《疏》之《神思》《体性》等篇的确引入现代心理学术语进行讲解,但在1931年出版的范《注》下册中,这类注文已悉数删除,代之以黄《札》相关解说,此后开明版、人民文学版均再无变动。也就是说,对于所谓“以西阐中”的做法,范氏本人已自我否定,回归传统。其二,早在1945年,赵西陆《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便对范《疏》上述做法有所批评:“观其疏中,多采心理学家说,强为附会,颇病芜杂。殆匆遽属稿,为便讲述,征引有不暇抉择者欤?今以与此本(指范《注》)互勘,凡斯浮文,已悉从芟汰矣。”① 赵西陆:《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综合两条所言,可知范《疏》出版之后,学界对范氏此举多有疵议,故范《注》自行改正,而赵文亦予以肯定。

(三)关于范《疏》之“揭示全书结构,阐述篇章大旨”
李平《论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的学术特色》以“揭示全书结构,阐述篇章大旨”② 李平:《论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的学术特色》,《中国诗学研究》2019年第1期。为范《疏》学术特色之一,所举例证,一为范《疏》为《文心》上、下篇所作提要及列表,二为范《疏》若干篇目的题解。然沿波讨源,前者无非是受黄《札》之《宗经》《辨骚》《神思》《总术》诸篇所论启发而强为之解,此不具论;后者则可稍作比对,以明其与黄《札》之关系。

李文举以为证者,如《原道》《征圣》《情采》三篇,皆借抄录黄《札》以阐释篇旨,但还标明“黄先生曰”。《镕裁》篇则不然,李文引述的一段文字,半数出自黄《札》而不予说明。以下为二书相关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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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号为笔者所标,两相对比,范《疏》与黄《札》的关系不证自明。此外,范《疏》下文批评后人误会“三准”之法一段,及引述章实斋《古文十弊》,同样袭自黄《札》,却将之作为自己的按语。

再如《辨骚》篇,凡李文举以称誉者,咸先见诸黄《札》。文繁不一一比对,仅以李文所举最末一条为例:

案诗之流为词赋,词赋之首为《离骚》。彦和论文,别骚于赋,盖欲以尊屈子,使上继风雅,下异辞家。观诠赋篇云“灵均唱《骚》,始广声貌”,是仍以《离骚》为赋,非谓骚赋有二矣。(范《疏》卷一第47页)

班固之论,可谓深察名号,推见原流者已。自彦和论文,别骚于赋,盖欲以尊屈子,使《离骚》上继《诗经》,非谓骚赋有二。观《诠赋篇》云:灵均唱《骚》,始广声貌。是仍以《离骚》为赋矣。(黄《札》第23页)

无须特别标示,范《疏》注文抄自黄《札》一目了然。李文称范《疏》“此番讲解将诗骚演变及赋骚关系阐释得淋漓尽致,尽显讲疏特色而与一般注文大异其趣”。其言诚是,只不知究竟是范《疏》的特色呢,还是黄《札》的特色?

补充一句,后来范《注》之《镕裁》篇解题改用黄《札》原文,《辨骚》篇备受李文称道的注文也消失无踪,① 范《注》此条虽删,但范《疏》抄录黄《札》而不予注明者仍在,如注30曰“中巧犹言心巧”即照录黄《札》,戚良德文章已然指出;又注32案语:“彦和鉴于齐梁文辞之靡丽,故论文首贵真实,于《离骚》尤谆谆以同异为言。其实屈宋之文,奇华者其表仪,真实者其骨干,学之者遗神取貌,所以有讹体之讥。试读贾生《惜誓》、枚乘《七发》、相如《大人》、扬雄《河东》诸篇,当悟昔贤摹拟变化之方矣。”(卷一第53页)亦出自黄《札》“酌奇而不失其真”(第24页)条而稍加变化。这又是为什么呢?


对于范文澜的《文心》研究来说,黄《札》始终是一座横亘在前,既不能绕过又难以逾越的高峰。

如果说范《疏》之作是依托黄《札》,通过或直接或间接抄录黄《札》,并将黄《札》中提及而未录入的文献补充拓展,最终敷衍成书的话,那么范《疏》问世之后所引发的来自各方的批评,显然令范氏意识到,此种成书方式虽然快捷,却终归难以自立。同时范氏也相信,只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广为搜求,补苴罅漏,则成就一部堪与前人比肩,甚至超越前人的著述,并非没有可能。所以,大约从1926年起,范氏用了三、四年时间先完成了《文心雕龙注》上、中两册的撰写,分别于1929年9月、12月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当然,说是两册,其实主要还是《文心》上篇的注释,因其上册只是《文心》原文,中册以下才是注文。两年以后,1931年6月,范《注》下册才得以刊出。对比范《疏》写作“一年以还,竟成巨帙”,范氏对《文心雕龙注》的确用心用力。

王运熙《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写道:“按《讲疏》范氏自序,该书在1923年已经写成,而《注》则1929年问世,可见从《讲疏》完成到《注》出版,中间又经历了五、六年时间。两书相比,见出范氏对《文心》注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精神。”② 王运熙:《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王氏称范《疏》完成于1923年不误,③ 除范《疏》自序外,1931年出版的范《注》下册也提供了相关信息。《神思》篇关于列表有云:“上册92页之表,作于八九年前,殊不惬意,故改为下表。”(第1页)范《注》上册下篇提要所列之表乃范《疏》旧作,若范氏此言写于1931年,则上溯八、九年,正是1922—1923年之间。但未注意到范《注》下册迟至1931年才出版,且误以为范氏于《讲疏》完稿之后即开始撰写《注》。同时,范《注》之于范《疏》也不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关系——范《疏》若能称得上“精”,范氏又怎会于《注》中只字不提,包括不录梁序和自序?精益求精意味着前者为后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意味着后者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但范《疏》与范《注》的关系并非如是。

正如本文开头所言,学界普遍认为范《疏》是范《注》的前身,范《注》是对范《疏》的增益,这其实只说出了部分事实。增益诚然有之,但在范氏眼中,《注》绝非只是《疏》的增益,或者说,不是在先前成功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倒更像是汲取失败教训之后的改弦更张。范《注》之于范《疏》,与其说是增补,不如说是重写,而重写远较增补困难。范《注》的写作之所以耗时五、六年,原因即在于此。也许,时人对《讲疏》的批评使范氏明白了一条道理,即完全承袭黄《札》体例,亦步亦趋,即便在材料上有所丰富,到底还是步人后尘,唯有另辟蹊径,扬长避短,才有可能辟出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学术领地。既然“疏”之一体非范氏所长,且有黄《札》在前,难以逾越,那就不如易“疏”为“注”,削减“疏”的内容,加大“注”的分量。毕竟相对于黄《札》来说,先前黄注、李补阙漏尚多,可以改进、完善的空间更大。选择黄《札》用力不多的校勘注释作为新书之主攻方向,对于范氏的《文心》研究来说,确实是明智的战略转移。

但对黄《札》的倚重仍在所难免。平心而论,尽管范氏不在“黄门侍郎”之列,但若说对黄《札》的习得领悟,范氏却不遑多让。他深知黄《札》对《文心》精义的阐发无人能及,也明白称引师说之于新作的重要性,所以,范《注》延续了范《疏》抄录黄《札》的做法,只是将先前涉及黄《札》而又含糊其辞的部分酌情予以注明。鉴于黄《札》已于1927年正式出版,故范《注》凡引见诸文化学社版《札记》者,皆注明“《札记》曰”;而文化学社版《札记》所未收,引自北大讲义者,则称“黄先生曰”。① 《札记》之名始见于范《注》之《神思》篇,其注3云:“黄先生《文心雕龙札记》(以下简称《札记》)曰‘此言思心之用,不限于身观,或感物而造端,或凭心而构象,无有幽深远近,皆思理之所行也……’”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下册,北平:文化学社,1931年,第2页。因文化学社版《札记》只收《神思》至《总术》,另加《序志》,附录《物色》,所以范氏注《文心》上篇所引黄《札》均作“黄先生曰”,下篇则作“《札记》曰”。这是1929—1931年范《注》初版时的处理,后来虽然1935年中央大学《文艺丛刊》黄侃纪念专号刊出黄《札》余下十一篇,1947年四川大学始将黄《札》三十一篇合并印行,但流传不广,知之者少。以是之故,范《注》1936年上海开明书店版,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版都沿袭旧例,未作更改。由于范《注》不录范《疏》自序,其“征引书目”亦不提黄《札》或加以说明,致使读者不晓“黄先生曰”渊源所自,亦属憾事。此外,较诸范《疏》之作,范《注》除在旧有文献的征引上扩大范围之外,还特别注意吸纳最新发现的相关材料。比如说日僧空海编纂的《文镜秘府论》。该书自19世纪末杨守敬从日本抄录携归国内,长期藏之秘阁,鲜为人知。学界一般认为,《文镜秘府论》首次在国内公之于世为储皖峰于1930年出版的《文二十八种病》,② 储皖峰(1896—1942),字逸安,安徽潜山人。曾为北大旁听生,因与胡适有同乡之谊而过从较密,又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王国维研治文史。1928年清华毕业后,任教于上海中国公学、浙江大学、辅仁大学等高校。《文二十八种病》为储在中国公学时所编校,收入杨守敬《日本访书志》所作《文镜秘府论》提要、遍照金刚序、《文镜秘府论》西(五)卷“文二十八种病”“文笔十病得失”,附录储皖峰本人校勘记和储译铃木虎雄校勘记。该书由胡适题写书名,述学社出版部1930年4月印行。储皖峰、罗根泽为清华国学研究院同期学员,后来罗根泽作《中国文学批评史》,于《文镜秘府论》多有援引阐述,亦良有以也。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储书出版的前一年,范《注》已将《文镜秘府论》纳入征引书目。③ 范《注》征引《文镜秘府论》始见于1931年出版的下册,但1929年出版的上册目录已列出征引篇目,其中《体性》《镕裁》《声律》《丽辞》等篇均征引《文镜秘府论》,且范围并不止于储书所收西卷。这表明范氏所引《文镜秘府论》并非得自储书,那么,范氏所据又从何而来呢?储皖峰提供的信息或有助于解答这个问题。据储氏所译铃木虎雄《〈文镜秘府论〉校勘记》篇前说明,1927年秋,储从陈寅恪处得知北大国学门夏间新得是书,适逢北大改组未得取阅,次年春才看到。储氏曾将此书与北京大高殿图书馆藏杨守敬自日带回的两种《文镜秘府论》对比,发现此书与杨书之一同为坊间本,即京都藤井佐兵卫版行本,唯版次有别,遂以杨书二种为参照进行校勘,写出《校勘记》。其《文二十八种病》“引论”则说:“《文镜秘府论》六卷,我于十七年二月得着的。计已两年了。那时我住在清华园,那边师友多半参看过。自此以后,海内的学人及朋友们或贻书借阅,或托查资料,大有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势。”储皖峰校印:《文二十八种病》,上海:述学社,1930年,第16—17页。范氏所据,极有可能就是储氏所说北大本。再比如说利用敦煌出土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进行校勘。1926年,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和中国青年学者赵万里,不约而同都对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作了校勘,其校勘记分别在日中两国发表。其中赵万里发表于1926年《清华学报》第3卷第1期的《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校记》显然引起范氏的注意。赵万里1925年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王国维并任其助教,1928年转入北平北海图书馆(后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年前后,赵万里、孙人和(即范《注》例言所说“畏友孙君蜀丞”)均在北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高校兼课,与范氏有同事之谊,故二人校勘《文心》成果得为范氏所用。这些新材料的利用令范《注》增色不少,对于奠定范《注》在《文心》现代注释史上的重要地位功不可没,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范《疏》独重黄《札》的格局。

当然范氏本人也尽力提出自己的见解,以表明新作并非全唯黄《札》马首是瞻。如《体性》篇释“数穷八体”条,范《疏》照录黄《札》:

黄先生曰:八体之成,兼因性习,不可指若者属辞理,若者属风趣也。又彦和之意,八体并陈,文状不同,而皆能成体,了无轻重之见存于其间。下文云“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然此处序例,未尝依其次第,故知涂辙虽异,枢机实同,略举畛封,本无轩轾也。(卷六第18页)

范《注》则于引述黄《札》之后申说己见:

案彦和于新奇轻靡二体,稍有贬意,大抵指当时文风而言。次节列举十二人,每体以二人作证。独不为末二体举证者,意轻之也。(下册第12—13页)

又如《风骨》篇,范《疏》仅引黄《札》解题半数文字,《注》则全引,又于注4释“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以下数句时道:

风即文意,骨即文辞,黄先生论之详矣。窃复推明其义曰,此篇所云风情气意,其实一也,而四名之间,又有虚实之分。风虚而气实,风气虚而情意实,可于篇中体会得之。辞之与骨,则辞实而骨虚。辞之端直者谓之辞,而肥辞繁杂亦谓之辞,惟前者始得文骨之称,肥辞不与焉。(下册第20页)

像这类不苟同师说的理解在范《注》中还有不少,虽未必皆优于黄《札》,却可见出范《注》之不同于范《疏》的用心。

范《注》的用心并不止于初版。1936年范《注》由开明书店重版时,除编排、版式有所调整,范氏同乡、开明书店总编辑章锡琛据宋本《太平御览》校勘之外,范氏本人亦作了修订。如删除了文化学社版保留的范《疏》上、下篇提要,重新编制原上、下篇列表,分别置于《原道》篇、《神思》篇注,以及增补铃木虎雄之《黄叔琳本文心雕龙校勘记》等,① 铃木虎雄《黄叔琳本文心雕龙校勘记》作于1928年(昭和三年)10月,刊于1929年东京斯文会编辑出版的《支那学研究》,故不为文化学社版范《注》所收。又铃木氏此文刊出时即为中文,杨焄《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的披露、传播和疑云》(《澎湃新闻·上海书评》,2018年3月23日)文称铃木文载1928年《支那学研究》,中译本载1958年版范《注》,非是。使之较先前更趋合理,而范《疏》残留的痕迹至此亦清除殆尽。

赵俪生《篱槿堂自叙》回忆他在华北大学经历时提到了范文澜,称范氏夫妇住在后花园的花厅,厅里一铺长炕,“戴老睡在炕的东头,范老睡在西头,头边安一小桌,放一盏油灯,桌上放着他平生喜爱的《文心雕龙》校注稿,上面朱墨斑驳,批着若干增注,这稿子是他睡觉也不离开的”。② 赵俪生:《篱槿堂自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33页。这是1948年秋冬之际的事,此时范文澜身为华北大学副校长,兼研究部主任、历史研究室主任,正忙于修订与续写《中国通史简编》,却仍继续《文心雕龙注》的修改增补。赵书所记,颇能见出范氏对《文心雕龙注》一书的真实心态。又前述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拟重印范《注》事,出版社总编室7月13日致函范氏征求意见,次日范氏即复信表示同意,亦多少表明此书在范氏心目中绝非无足轻重。

反观黄侃对其旧作《文心雕龙札记》的态度,颇不同于范氏。虽然汪辟疆“刍狗”之说未可尽信,但1925年以后,黄侃的确中断了《札记》未完成部分的写作,也几乎不再提及《札记》。

如前所述,黄侃于1919—1923年间先后刊出了《文心雕龙夸饰篇评》《文心雕龙附会篇评》及《补文心雕龙隐秀篇》等后来编入《札记》的文章,这似乎表明黄侃有意在讲义基础上陆续完成《札记》全书。③ 《夸饰》《附会》两篇不为范《疏》所引,当不见于范氏所持《札记》讲义,这意味着两篇写作时间比较靠后。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自此之后,黄侃再无《札记》的后续之作面世,甚至不曾留有文稿残篇。我们知道,黄侃离开北大任教武昌高师后,《文心》的讲授并未中断,《札记》讲义也重新刻印,故工作环境的变换及教学重心的转移,只是导致黄侃暂时搁置《札记》写作的外在因素,并不具有决定意义。而从黄侃日记的一些零散记载来看,尽管移教中大后黄侃不再讲授《文心》,但对《文心》的兴趣并未减退。如1928年年末《戊辰购书记》提到购入《文心》,1929年9月20日日记称石禅(潘重规)送来湖南所寄《文心》一部,可证此时黄侃仍有意搜求《文心》善本。又1929年4、5月间,时在北京大学任教的陆宗达(颖民)先后将《文镜秘府论》下册、上册寄送黄侃,④ 陆氏所寄,应该也是北大国学门所得之书,与储皖峰所见不异。陆氏先寄下册,大概是因为下册部分更多文术内容,与黄《札》关系更为密切之故。黄侃读后发现错字太多,又听陆说日本有《文镜秘府论》校注印本,遂嘱陆求购。

以上所记与范书均无关系,值得注意的是1930年4月22—25日围绕唐写本《文心雕龙》的几条信息:

(胡)小石以所过录赵万里校唐写残本《文心雕龙》起《征圣》,讫《杂文》见示。因誊之纪评黄注本上,至《明诗篇》……《辨骚篇》:“才高者菀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辞。”向于“菀其鸿裁”句不甚了了。今见唐写本乃是“苑”字,始悟苑、猎对言。言才高之人能全取《楚辞》以为模范,心巧之人亦能于篇中择其艳辞以助文采也。① “苑”“菀”之异,赵万里曰:“案唐本是也,苑与蕴通,《广雅》云:‘蕴,聚也’,是其义。”(见氏著:《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校记》,《清华学报》1926年第1期)范《注》曰:“疑菀即捥之假字,《集韵》:捥,取也。捥其鸿裁,谓取镕屈宋制作之大义,以自铸新辞,然此非浅薄所能,故曰‘才高者捥其鸿裁’也。”(中册第56页)后潘重规作《唐写本文心雕龙残本合校》,于此条引赵、范二说,认为菀即古苑字,“苑囿用作动词,盖范围包括之意……才高者苑其鸿裁,谓才高者能尽得其体制也”(香港:新亚研究所,1970年,第16页)。潘重规并未得见黄侃日记,其理解却与乃师近似。比较诸家所言,黄侃之说无疑最得其解。书贵古本,信然。(4月22日)

仍校《雕龙》。(4月23日)

属石禅寄银(十四圆一角)买内藤还历《支那学论丛》,以其中有铃木氏《敦煌本文心雕龙校勘记》也……校《雕龙》。(4月24日)

校《雕龙》讫。以一细虫豸事薅媹竟日,傭人之难也。(4月25日)(第622页)

为何此时胡小石会给黄侃送来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② 胡小石送来的应该是赵万里《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校记》的抄本,故黄侃将之誊于自己所用黄叔琳注本,而不大可能是胡小石转录赵氏校勘所据唐写本残卷。赵万里校记正文前有小序,对其写作情况略作说明:“去年冬,余既假友人容君校本临写一过,以其有遗漏也,复假原影片重勘之,其见于《御览》者亦附著焉。即以三夕之力,汇录成《校记》一卷,序而刊之,以质并世之读彦和书者。丙寅花朝日记。”丙寅花朝日即1926年阴历2月15日(阳历3月28日)。此处所言容君虽不详所指,但据雅昌2007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展示赵氏手写本《校记》,其题记曰:“英京博物馆藏敦煌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存《征圣》篇至《杂文》篇,《原道》篇仅见末十三字,《谐隐》篇只存篇题。原本字迹草率,不易审观。乙丑仲秋,假东莞容君希白校本重录一过。万里记。”是知“友人容君”即容庚。容庚(1894—1983)字希白,广东东莞人,1922年入北大研究所国学门读研究生,192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主要致力于古文字学和金石学研究。综合赵氏之言,容庚所见唐写本《文心》残卷实得自大英博物馆所藏,而其校本之作应在1925年(乙丑)仲秋之前。学界大多认为,最早研究敦煌唐写本《文心》并据之校勘的是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其《敦煌本文心雕龙校勘记》为此领域的奠基之作。这其实未必正确。据铃木氏《黄叔琳本文心雕龙校勘记·绪言》,其敦煌唐写本《文心》残卷乃“文学博士内藤虎次郎自巴里将来,余与黄叔琳本对比,大正十五年五月,既有校勘记之作”(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8页)。大正十五年即1926年,而赵万里《校记》前小序作于同年3月,虽然文章刊出日期较铃木氏晚了一月,但其校勘或在铃木之前。更重要的是此前鲜为人知的容庚校本,毫无疑问要早于铃木氏之作,可惜未能公诸于世。是偶然得之送与黄侃,还是受黄侃之托而特意寻访抄录?倘是后者,起因又是什么?赵万里校勘记中并未提到铃木虎雄的研究,黄侃又为何如此关注铃木氏的校勘?再有,既然如此急迫誊之己书,肯定唐写本的价值,又为何表示不快,称“以一细虫豸事薅媹(媹当为pagenumber_ebook=72,pagenumber_book=67之误,pagenumber_ebook=72,pagenumber_book=67乃惱之古体,薅惱即骚扰、烦恼之意。黄侃好用古字,此亦一例)竟日,傭人之难也”?在这些令人费解的问题背后,是否藏有某种不为人知的隐情?

范《注》上、中两册分别于上年9月、12月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已见前述。黄侃是否得见此书?如若得见,又是经由何种途径?是否果如卞孝萱、周文玖所言,范氏本人将书寄送黄侃,二人尚有联系?老实说,这个问题颇难回答。虽然黄侃1930年日记保存还算完好,但其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范氏或范《注》,唯一可能有所关联的,是其3月9日、12日及5月21日的三条记载:

得富晋片,言寄来近人吾乡某甲书二种。(3月9日)

富晋寄某撰书二种至。(3月12日)

竟日检近人某书所引用书(5月21日)(第609、610页)

富晋即北平富晋书社,位于琉璃厂,主要经营古籍善本,黄侃因购书与之多有书信往来,日记中亦多有提及。黄侃日记中提及富晋时,通常会附带书名、书价等信息,而此番却不置一辞,15日日记也只说“寄富晋书价”,此可怪者一;黄侃此前日记未见向富晋索书事,故富晋所寄当是主动为之,然其何以认定黄侃会购此书?此可怪者二;日记不写是书作者姓氏,代以“某甲”“某”,此可怪者三。当然,“近人吾乡”四字,似乎表明与范氏无关,黄籍蕲春,范籍绍兴,一属湖北,一属浙江,何来同乡之说?但如果考虑到战国后期楚灭吴、越以后,现今江浙一带已然并入楚国版图,同属楚地,则以乡人称之,未为不可。

如若此说不误,那么问题就比较清楚了:1.富晋书社所寄之书即范氏新作《文心雕龙注》上、中册。富晋书社距位于和平门前的文化学社不过咫尺之遥,得见范书或属无意;富晋书社中人亦未必知晓内情,只是耳闻黄侃关注《文心》一书,况范《注》多引述黄《札》,将之寄与黄侃,或正投其所好。2.黄侃收到范《注》后自会过目,其中范氏据赵万里等研究所得校勘《文心》,使其有意关注敦煌唐写本《文心》,故有月余之后胡小石送书及据之校勘《文心》事,并由此引发对铃木虎雄《敦煌本文心雕龙校勘记》的兴趣。3.黄侃不提范氏之名,原因适如本文前面所论,实在是范《疏》所为令黄侃心存芥蒂。而日记之言“以一细虫豸事薅pagenumber_ebook=73,pagenumber_book=68竟日,傭人之难也”,正道出彼时黄侃面对范《注》之心态。一方面,黄侃认为范《注》不足挂齿,为之耗神实属庸人自扰;另一方面,黄侃又不能完全无视范《注》的存在,以至还要查证范《注》引用书目。① 范《注》文化学社版目录条下注:“注中引文成篇者,附目于各篇下。”所附篇名既有古人著述,亦有近人如刘师培、章炳麟等人文章,独不见黄《札》。此后开明版单列征引篇目一节,征引篇目较前有所变化,而黄《札》仍是阙如。范氏如此处理,应是有意为之。

推而论之,范《疏》一事所以令黄侃难以释怀,固然与范氏大量袭用黄《札》且多不予别白直接相关,更由于范氏所为事先未经允许,事后不做解释,而将黄侃置于被动两难之境。毕竟讲义只是半成品,作为课堂讲授之助自无问题,但距正式成书公之于世尚有距离。黄《札》成篇者不到《文心》三分之二,上篇《祝盟》至《奏启》十四篇,下篇《时序》至《程器》五篇均未写作;即编入黄《札》之三十一篇,各篇体例、完成度亦多有差异。由前引汪辟疆转述黄侃语“吾于一事未能贯通,必苦思广证,以求贯彻,否则若肩重负,且亦士夫之耻也”,可知黄侃于治学、著述态度之认真。《物色》篇所以迟迟不见动笔,致使后来附录骆氏之作,原因或许就在于此。范《疏》的出版打乱了黄侃的写作计划,迫使黄侃仓促应对,选取《神思》以下二十篇以“札记”之名印行。这在黄侃,无疑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不仅有违其五十岁以前不著书的初衷,而且未能以完整之样态示人,无怪后来“有询及之者,心则不怿”,乃至以“刍狗视之”。


当范文澜耗时一年写就《讲疏》时,他一定不会想到此书竟然导致他与师门失和,竟然对他后来的学术生涯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

前述叶毅均文曾就范《疏》是否涉嫌抄袭表示过意见,认为章用文章所说“未可倚钞袭为能”之“钞袭”二字,“其意不尽然指今日之剽窃,因有师弟传承”;复云:“实则在现代的著作权观念大为流行之前,范氏本人当无此不良动机,而是依照中国历来的古书体例,进行撰述。况且范著中提及黄侃之名,殆不可遍数,只是未曾一句一注,一一加以注出罢了。”② 叶毅均:《范文澜与整理国故运动》。叶文此说不为无理,民国时期著述,尤其是讲义编纂,多有抄录师友之作而不予注明者,即如骆鸿凯后来出版之《文选学》亦不免此病。有学者指出,骆氏1936年出版的《文选学》一书除了与周贞亮的《文选学讲义》多有重合之外,其中亦不乏袭用黄侃评点、论述《文选》文字而不予注明者,恰与金毓黼批评范《注》之病如出一辙。③ 参见王庆元:《骆鸿凯〈文选学〉与周贞亮〈文选学讲义〉疑云再考辨》,《厦大中文学报》2017年第4辑。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学人著作权意识确实比较淡薄。也正因为如此,章用文章所谓“钞袭”只是责其抄录过当,并未等同剽窃;而范《注》例言中的表白亦属实情,毕竟范氏所为有别于“郭象盗窃向书”,不当混为一谈。

叶文之失,在于未对范《疏》袭用黄《札》之情况进行详考,也不曾顾及当事人之感受,故以“师弟传承”一语轻轻带过。而从本文所作考辨来看,问题绝非如此简单。无论是章用文章对范《疏》的批评,还是黄《札》集中刊出与结集出版,乃至后来范《注》修订规范所引黄《札》,黄侃中断《札记》写作而以“刍狗视之”,都表明此事对黄、范二人影响甚大。其流波所及,终其一生而不止。范氏后来绝口不提《讲疏》,黄侃人有询及《札记》者“心则不怿”,也都因此事而起。厘清这段史实,不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黄、范二人之真实关系,而且有助于对黄《札》、范《疏》二书之价值作出客观公允的评判。

当然,若以局外人的眼光来看,此事所造成的影响也未必全是负面。自范氏一方而言,若非经此波折,又怎会有《文心雕龙注》一书的问世,从而成为业内公认的龙学大家?范氏早期的学术著作不少,除《文心雕龙注》外,列入“范文澜所论第×种”的还有《群经概论》《正史考略》《诸子略义》《水经注写景文钞》等数种,但真正留存下来,为世所重者仅《文心雕龙注》一书。自黄侃一方而言,若非情势所迫,又怎会有《文心雕龙札记》的集中刊出与结集印行?此举虽属无奈,毕竟变讲义为书籍流向社会,得以被更多学人参阅,使其影响不止于大学讲坛。同时,将《文心雕龙札记》公诸于世,也为学界了解范《疏》、黄《札》二书关系提供了比对的便利,较诸只看范《疏》引述更能见出问题之所在。

再看范《注》与黄《札》的关系。上文曾引戚良德文章:“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乃是范文澜创作《文心雕龙注》的重要基础;没有《札记》,就没有范《注》。”的确如此。没有黄《札》,便没有范《疏》;没有范《疏》,也不会有后来的范《注》。换个角度来看,没有范《注》的称引,黄《札》的学术价值不受丝毫影响;但范《注》若无黄《札》的加持,其学术价值定然大打折扣。当然,指出范《注》借重黄《札》,并不意味着范《注》没有自己的贡献。事实上,同为《文心》现代研究史上的重要著述,黄《札》、范《注》显然分属两种不同的类型,如果说黄《札》以专精见长,那么范《疏》则是以宏富取胜。黄《札》原非完帙,又无勰书原文,对于一般读者多有不便;范《注》则将相关资料网罗无遗,故更适于作为初习《文心》的进阶之书,也因此而更受市场欢迎。范《注》开明版在大陆和台湾地区多次印刷,多达十余版次,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新版销量亦颇可观,至1978年已印行六次,此后又多次印刷,估计总版次应与开明版相当。大概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出于文学理论民族化建设的需要,以《文心》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论著作再次受到重视,遂引发新一轮出版热潮。此前同类之作如刘永济之《文心雕龙校释》、杨明照之《文心雕龙校注》、王利器之《文心雕龙校证》等,或书已成而未能出版,或虽面世而流传不广,而范《注》既有开明版影响在前,又得范氏史家声誉助力,理所当然地成为新时代《文心》注本的首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拟重版范《注》,时在1954年,四年后即1958年9月始得印行。1959年9月,黄侃次子黄念田有感于黄《札》文化学社本和中大《文艺丛刊》本皆不易得,“爰将1927及1935年两次印行各篇都为一集,重加勘校,并断句读,交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① 中华书局版《文心雕龙札记》1962年9月出版,引文见黄念田为该书所作《后记》。据此,重版黄《札》乃黄念田之意,并非出版社主动联系。那么,黄念田此举是否与范《注》的重版相关?尽管黄念田《后记》中没有一字涉及范《注》,但二书相继出版之情状却与当年不乏相似。又《后记》先说黄《札》旧版难觅,复云“则此三十一篇之刊布,要为不可缓已”,其急于出版之情溢于言表,也难免会令人想到潘重规所说“门人坚请刊布”之语。这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② 无独有偶,1962年,黄侃之婿,时在香港新亚书院任教的潘重规将文化学社本与武昌讲义本合编,去其重复,并加校勘,于该年12月由新亚书院出版。书末附录潘氏本人早年所作《读文心雕龙札记》,并于跋语中特意申明:“其所论列,有与范文澜杨明照诸氏校注暗合者,皆删去之。”(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香港:新亚书院,1962年,第232页)

姑不论黄《札》重版是否与范《注》重版相关,客观地说,范《注》的热销的确扩大了黄《札》的影响。1958年范《注》重版时印数不过3 000册,1962年第5次印刷时总印数累计已达4万余册,而黄《札》1962年重版印数即为8 500册,远高于重版范《注》首印。其所以如此,则不能不归因于范《注》的作用,就是说,由于范《注》大量称引黄《札》,遂不期然而然地引发了读者对黄《札》的关注,从而为黄《札》的重版准备了市场。在此我们看到,曾经依托黄《札》而成的范《疏》在完成向范《注》的蜕变后,终于修成正果,成功反转,其声名影响更在黄《札》之上;而本为范《疏》之先导的黄《札》,反倒因范《注》的流行重新进入学界的视野。

至此,有关范氏《讲疏》的若干史实或基本得以澄清,一些具体问题也予以订正,虽未必尽是,但大体应该不差。至于其间之是非曲直,优劣高下,则不免因关系之亲疏远近而言人人殊。世事如棋,白云苍狗,良可叹也!

附记:

拙稿交学报审编后,承羽津博士见告,中华书局2006年版《文心雕龙札记》骆鸿凯《物色》篇后,附有黄侃题诗一首,其中“永杜田巴口,曾逢鹞子欤”两句,“似亦有所寓焉”。细味黄诗,并参阅相关材料,颇以羽津之言为然。兹就此问题草成附记,以佐上文所论,并求证于方家。

黄侃原诗如下:

何尝珍敝帚,聊用饲蟫鱼。略胜王生狗,休嘲孙尉猪。文章供覆酱,时世值烧书。永杜田巴口,曾逢鹞子欤。① 黄侃著,黄延祖重辑:《文心雕龙札记》,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3页。

此诗北平文化学社版、中华书局上海古籍版及香港新亚书院版《札记》皆无,亦未见研究者提及,中华书局2006年版(黄延祖重辑黄侃文集版)始以“黄侃戏题于尾”为题附于骆鸿凯所作《物色》篇札记文末,但并未交待来源。那么,所谓“戏题于尾”,究竟是骆文之尾,还是全书之尾?是骆鸿凯完成《物色》篇札记写作,黄侃阅后题于文稿之末?还是《札记》编定,甚且出版之后黄侃题于书之尾页?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直接关系到对黄诗题旨的理解,不可不辨。

与之相关的则是尾联两句的解释。黄侃此诗,首联、颈联意思甚明,说自己本来对旧作就不在意,更何况身处传统文化被批判否定之时代,故文章只堪覆瓿,敝帚何必自珍。颔联用西汉王式与东晋孙绰事典,② 王式字翁思,以经学授诸生,为士林所景仰。博士江公嫉之,在为王式接风的酒宴上令人歌《骊驹》,式曰:“闻之于师:客歌《骊驹》,主人歌《客毋庸归》。今日诸君为主人,日尚早,未可也。”江翁曰:“经何以言之?”式曰:“在《曲礼》。”江翁曰:“何狗曲也!”式以为耻。参见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610页。黄侃《复北大文科同学书》有云:“常懔王生狗曲之讥”,意思近似。孙绰事见《世说新语·轻诋》:“孙绰作《列仙·商丘子赞》,曰:‘所牧何物?殆非真猪。傥遇风云,为我龙摅。’时人多以为能。王蓝田语人云:‘近见孙家儿作文,道何物真猪也。’”见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48页。谓己作虽为时彦所讥,然自有其价值在。尾联两句,语本韩愈《嘲鲁连子》诗:“鲁连细而黠,有似黄鹞子。田巴兀老苍,怜汝矜爪觜。开端要惊人,雄跨吾厌矣。高拱禅鸿声,若辍一杯水。独称唐虞贤,顾未知之耳。”③ 方世举著,郝润华、丁俊丽整理:《韩昌黎诗集编年笺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665页。需要指出的是,韩愈笔下的田巴、鲁连形象,与先前典籍所记大异其趣。据《太平御览》卷四六四引《鲁连子》,齐人田巴善辨,鲁连时年十二,往见田巴,谓田巴之言不能转危存亡,有若枭鸣,请勿复言。田巴于是杜口易业,终身不复谈。韩诗所写则独出心裁,认为田巴并非辨才不敌鲁连,而是有意谦让,可惜世人不知。相应地,在史传中被冠以“千里驹”称号的鲁连,在韩诗中却变成“细而黠”的黄鹞子。

这的确耐人寻味。如果黄诗中的“田巴”为其自况,那么“鹞子”的指代对象又会是谁呢?是骆鸿凯?抑或另有其人?

黄侃另有一首《送骆生》,亦抄录于此:

洞庭秋波日夜起,有客京华忆乡里,临行要我赠以言,携来一幅宣城纸。世事悠悠那可论,姑遡与子论交始。讲堂肆版三十人,我于众中识吾子。状貌温温兼肃肃,望表已可知其里。时论渐欲烧诗书,吾心何敢轻丘耳,嗟余专固守前说,抱残守缺聊自喜。宁敢抗颜为子师,特因一饭较年齿,犹劳奇字问杨雄,草玄作赋皆倦矣!田巴高拱避鲁连,此口一杜无开理。唯应携酒吊荆高,且以歌声动燕市。横术广广初无人,贵贱是非焉足纪?折杨皇华方得职,莫问引商与流徵。九流百家皆扫郤(当作卻,笔者注),谁能区区枕经史。上庠三岁如一瞥,使换头衔称学士。讶君磊落出侪辈,宛如白璧沉泥滓。逐俗随声病未能,道在何伤不吾以。湘中近世号文林,归采芳香袭兰芷。我亦楚人归不得,方秋送归情曷已!愿子屹然历岁寒,当世横流尚无底。此后相思在何处,蒹苍露白水中沚。①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校订:《黄季刚诗文钞》,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31页。

骆生即骆鸿凯。骆氏湖南长沙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从“上庠三岁如一瞥,使换头衔称学士”及“我亦楚人归不得,方秋送归情曷已”等诗句来看,此诗当作于1918年8、9月间,骆氏即将离校返乡之际。所说“时论渐欲烧诗书,吾心何敢轻丘耳”与“田巴高拱避鲁连,此口一杜无开理”,实就彼时新旧文化论争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故“田巴”“鲁连”之喻,与《戏题》指涉不尽相同。

还有两条材料,似亦可资参考。一是黄侃1922年9月16日日记中曾以鲁连比梁启超:“行可日前言梁启超来鄂,赴中华大学暑期讲演。第一日发讲,即有无数笑柄……启超乃南海圣人之高足,此段以国史研究为讲题,昔有仲由率尔致哂;今之鲁连,求之不难,可无戒乎?”(第173—174页)此处将鲁连与子路同归一类,引为学人之戒,足见黄侃对鲁连其人之态度。② 曹植《与杨德祖书》:“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而好诋诃文章,掎摭利病。昔田巴毁五帝、罪三王,訾五霸于稷下,一旦而服千人;鲁连一说,使终身杜口。刘生之辩,未若田氏;今之仲连,求之不难,可无叹息乎?”黄侃之言,实出于此。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140页。

二是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以鲁连比胡适:“鲁连黄鹞绩溪胡,独为神州惜大儒。”注云:“昌黎集嘲鲁连子诗:‘鲁连细而黠,有似黄鹞子。田巴兀老苍,怜汝矜爪觜。’盖王先生之入清华,胡所荐也。”③ 陈寅恪:《陈寅恪集·诗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6页。称赞胡适举荐王国维,这意味着陈寅恪于“鲁连黄鹞”一语乃取其褒义。

黄侃对骆鸿凯的确青眼有加。因此,若依史传所记鲁连折服田巴故事,认为《戏题》中“田巴”为黄侃自况,“鹞子”乃指骆氏,意在肯定骆氏所作之《物色》篇札记,似乎亦可成说。但问题在于,“鹞子”之喻始见于韩愈《嘲鲁连子》,其为被嘲对象当无疑义;同时黄侃既以鲁连比梁启超,应该不会再用于骆氏。④ 上文曾引黄侃1922年1月21日日记,称骆鸿凯“谓梁启超学业可以比肩胡适,此真知言也”。换个角度看,如果黄侃真是称誉骆氏之作,以为后生可畏,自当拱手相让,那为何骆氏后来再无关于《文心雕龙》研究的后续之作?以骆氏写作《物色》篇札记的才情及二人之关系,不当如此。

黄侃会不会以“鹞子”指代梁启超、胡适等新派人物呢?也不会。一则梁、胡均未涉足《文心雕龙》研究,何来拱让之说?再则黄侃后来在小学、经学、史传、骈文等领域的研究、授课并未中断,可知所谓“杜口”,乃专就某一领域而言。

排除上述两种可能之后,“鹞子”所指究竟为谁不言自明;至于《戏题》一诗是题于骆文之后,还是黄《札》之尾,其实已不重要。黄《札》编成时,将骆氏之作附录于正文之后,故文末即是书尾。“鹞子”既非指代骆氏,则黄侃之本意,自然是置于书尾,表明黄侃不欲与后学计较的姿态。韩诗“田巴兀老苍,怜汝矜爪嘴”“高拱禅鸿声,若辍一杯水”四句,或正道出黄侃彼时心思,只是后来事态的发展颇出黄侃预料,以至“有询及之者,心则不怿”。

最后更正一下。“曾逢鹞子欤”,中华书局2006年版点作句号,非是,当作问号。曾音增,副词,岂、难道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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