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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马克思“现实的知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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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6 21: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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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马克思“现实的知识”概念?
——兼论唯物史观的现实性、批判性、历史性
李嘉谊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州 510000)

摘 要:长期以来,“现实的知识”被当作“真正的知识”来理解,导致其基本含义与意义的缺失。要对其进行正确的阐释,就要奠基于马克思关于“现实”的观点上。本文试图阐明以下要点:(1)马克思真正想要说明的是,“现实的知识”并非“真正的知识”,前者以“现实”为对象,后者的对象是“事实”。(2)“现实的知识”的批判性根植于社会现实之中,因而它只有在对社会现实揭示的基础上才可能得到理解。(3)“现实的知识”所关涉的是作为“现实”展开过程的历史,而不是历史学与历史编纂学意义上的历史。要阐明这种历史,不仅需要揭示全部历史的现实前提,还要深入把握历史动力的活动性质。

关键词:马克思; 现实观; 现实的知识; 历史唯物主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提出了“真正的知识”这个概念。(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6页。这里的“真正的知识”一词,原文为“wirkliches Wissen”(2)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Berlin: Dietz Verlag, 1958, S.27.,应译为“现实的知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曾使用过“真正认识”一词。(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6页。这里的“真正认识”一词,原文为“wirkliches Erkennen”(4)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1, Berlin: Dietz Verlag, 1956, S.211.,也应译为“现实的认识”。“Wissen”是“科学”(Wissenschaft)一词的词根。在黑格尔那里,“现实的知识”即是“科学”,而“科学”以“现实的认识”为质料,“因此纯粹科学既不是一种流于形式的东西,也不缺乏质料以造成现实的、真实的认识,毋宁说,它的内容仅仅是绝对真相或真正意义上的质料”(5)黑格尔:《逻辑学》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7-28页。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Wissenschaft der Logik,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Verlag, 1979, S.43.,也就是说,“知识”本身地位要高于“认识”。有学者业已注意到,“现实的知识”是马克思用以替代“意识的空话”“独立的哲学”的关键,它同时也是合理把握《形态》中马克思所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新见解的关键之所在。(6)陈永盛:《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实证科学——三个需要澄清的问题》,《哲学动态》2016年第9期。

遗憾的是,一方面,由于中文译者并未充分注意到德文中“现实性”(Wirklichkeit)与“真实性”(Wahre)的差异,“现实的知识”被简单地译为甚至是理解为“真正的知识”,导致对它的理解并未奠基在马克思关于“现实”的观点上,也并未注意到这一概念的德国古典哲学来源,尤其是马克思的这一概念与黑格尔关于哲学提升为科学的论述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尽管学界已经意识到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但是对它的理论内涵仍有待挖掘,它不仅体现了对黑格尔关于“科学”观点的继承,其中还包含了重要的唯物史观原则,对它的正确把握不仅关系到如何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知识观,而且关系到如何准确理解唯物史观。为此,本文试图从马克思现实观的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澄清和重新审视,以期提出新的理解。

一、概念的澄清
1.“现实的知识”还是“真正的知识”

在《形态》中,马克思对“现实的实证科学”与“现实的知识”有段经典的论述:

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6页。

此处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原文为“wirkliche, positive Wissneschaft”,“真正的知识”原文为“wirkliches Wissen”(8)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27.,这两个词应分别译为“现实的实证科学”和“现实的知识”。在汉语中,“真正”与“真实”的含义大体一致,指的是名实相符;在西方哲学中,“现实”一词包含有“真实”的含义,它与真理有所关联。

然而,一方面,从词义上看,无论是在德国古典哲学还是在马克思哲学中,“真实性”并不能体现出“现实性”所具有的那种活动性原则——这恰恰是马克思哲学区别于以往哲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马克思便要求遵循活动的原则而不是简单地以主客相符的方式去把握“现实”,“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499页。。在《形态》中,马克思多次强调,理解“现实的人”首要便是把握隐含在其中的活动性质,他写道:“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4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25.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专门用“现实性”(Wirklichkeit)的词根“wirken”来表示“现实的人”所具有的“活动”性质。显然,如果单纯地将“现实的”理解为“真实的”或“真正的”,那就会造成“现实的知识”概念中所蕴含的“活动”的含义缺失。

另一方面,从马克思的表述内容看,将“现实的”译为“真正的”做法还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现实的知识”这一提法的来源。实际上,它最切近的来源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哲学如何提升为科学的论述:

真理,作为一个实存,其真实的形态只能是一个科学的真理体系。我为自己设定了一个目标,即通过我的一份努力,使哲学具有科学的形式,——使哲学能够卸下“爱知识”这个名号,成为一种现实的知识。(1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页。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Phaenomenoloie des Geists,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Verlag, 1979, S.14.

按照黑格尔对“现实的知识”的叙述,这里的“现实的”也不应译为“真正的”,这是由于在他看来,一方面,即使知识为“真”,但它如果不加以现实化,那便是错误的,“哲学的某个所谓的原理或本原,即使它是真的,但只要它仅仅保持为一个原理或本原,就已经是错误的了”(1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5页。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Phaenomenoloie des Geists,S.27.。另一方面,“现实”指的是包含目的、结果以及展开过程在内的整体,“事情并不是在它的目的里面,而是在它的具体展开过程中才得以穷尽,同样,结果本身也不是一个现实的整体,而是只有与它的转变过程合并起来才是一个现实的整体”(1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2页。。显然,这里的“现实的知识”指的即是哲学。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知道,“现实的知识”首先意味着知识所必须具有的活动性,缺乏这种活动性,知识便不具有现实性。其次,知识由于其活动性而展开成为过程,把握“现实的知识”便是要将知识如何成为科学的展开过程展示出来,并从中揭示出内在于其中的必然性,“这个必然性的形态,就是时间把必然的各个环节的实存展示出来的样子”(1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4页。。因此,黑格尔“现实的知识”并非只是为了说明知识的真实性或是真理性,而是要通过对哲学实现过程的把握,揭示其发展的内在必然性。

那么,马克思是否也是从事物的展开过程中去把握“现实”,或者说他是否也将“现实的知识”理解为包含事物展开过程的现实整体的知识?答案是肯定的。在《形态》中,马克思不仅将“现实的知识”把握为人们在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中的思想升华,还将这种过程性当作他的哲学的方法论前提:

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状态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5页。

显而易见,这里的“现实的人”中的“现实的”指的就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发展过程”。事实上,如果将“现实”简单地理解为事实的总和,就可能会从“符合论”的角度将“现实的知识”把握为与事实相符合的“真正的知识”。然而这种对“现实的知识”的理解不仅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没有超越将历史理解为僵死的事实汇集的旧唯物主义,更不可能从根本上驳斥思辨哲学的唯心史观。关于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看出:费尔巴哈和以往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一般“希望确立对现存的事实的正确理解”,并试图“通过对感性事实作比较精确的研究”来确认眼前的感性现实(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9、528页。,由于费尔巴哈对“现实”的理解缺乏那种活动性与过程性,这使得他至多只能直观到现存状况,却无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理解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

可以看到,“现实”所具有的活动性与过程性并非是毫无关联的,如果说黑格尔所说的“现实的知识”所要展现的是自我意识通过自我活动而达到绝对知识的过程的话,那么,马克思说的“现实的知识”要说明的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所展现出来的现实历史过程。如果忽视“现实”这一概念所具有的这种活动性及过程性,将直接导致对“现实的实证科学”以及“现实的知识”含义的误解,甚至将二者割裂开来。

2.“现实的知识”与“现实的实证科学”是何种关系

在《形态》中,马克思在阐述“现实的知识”时还提及了“现实的实证科学”一词。在黑格尔那里,“现实的知识”所要表明的是哲学本身便是一个科学的体系,哲学在发展过程中表明它即是科学。暂且不论在马克思那里,“现实的知识”是否等同于他的哲学。(17)事实上,有学者指出,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并未简单地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哲学或实证科学。相反,“真正的实证科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仍有待澄明。参见陈永盛:《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实证科学——三个需要澄清的问题》,《哲学动态》2016年第9期。但首先,在马克思那里,“现实的知识”不仅是用来批判,而且是用来替代思辨哲学的理论,它的目标是达到对“现实”的真正描述;其次,“现实的知识”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它既包括了分析的方法(“抽象”和“最一般结果”),又包括了综合的方法(“概括”)。那么,“现实的知识”与“现实的实证科学”究竟有何种关系?如果充分注意到“现实”自身所具有的过程性的话,便可以知道,“对现实的描述”即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换言之,这里的“现实的知识”即是“现实的实证科学”。

那么,对“现实”的“描述”(Darstellung)是否简单的只是对历史的资料整理以及对事物发展的经验直观?对这一问题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对“现实的知识”“现实的实证科学”以及唯物史观的理解。(18)有学者曾指出,哲学与实证科学的一大区别在于前者运用理论思维而后者诉诸经验直观,而“描述”一词则充分体现了实证科学、实证主义和与之相应的实证的方法的根本特征。参见俞吾金:《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而不是实证科学——兼答段忠桥教授》,《学术月刊》2009年第10期。因此,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对现实的描述”直接关系到能否对“现实的实证科学”做出正确的理解。在阐述唯物史观时,马克思指出: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4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38.

这段论述表明:首先,这里所讲的历史观实际上便是前文所讲的“现实的知识”。区别于以“纯粹的思辨的思想”为绝对开端的现象学,马克思“现实的知识”的根本出发点是物质生产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它也是“现实的实证科学”与其他实证科学的重要区别。其次,唯物史观对事物的完整描述至少要包括四部分:一是从物质生产出发对现实生产过程的阐述;二是对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的描述;三是从市民社会出发对意识的理论产物的阐述;四是对事物不同方面相互作用的描述。显然,对这四个部分的描述都不可能简单地诉诸经验直观。如果不“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结合分析与综合的方法,那么,无论如何进行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某一阶段的社会进行经验直观都是达不到马克思所讲的对“现实”的描述。实际上,早在黑格尔那里,他便反对从经验直观的态度来考察“现实的知识”。在他看来,“现实的知识”或“科学”依赖于哲学自身的描述,描述的真正困难并不在于对哲学发展过程的直观,恰恰在于如何结合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对这种过程进行恰当的描述,“通常,对具有内涵和持久价值的东西作出一个评判,这是最容易的,要理解那些东西,则比较困难,而最困难的工作是结合评判和理解,把那些东西呈现出来”(20)这里的“呈现”(Darstellung)即我们提到的“描述”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3页。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Phaenomenoloie des Geists,S.13.。这也从侧面说明,马克思在使用“现实的知识”或是“现实的实证科学”概念时,不可能绕过黑格尔的观点,直接从实证主义的角度将“对现实”的“描述”理解为对“现实”的“直观”。

由以上论述可知,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知识”是围绕着“现实”而非“真正”这一概念展开的。如果撇开“现实”概念去谈论“现实的实证科学”,便不可避免地将其等同于诉诸经验直观的实证主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如果不了解马克思的现实观,便不可能理解他所讲的“现实的知识”。事实上,马克思正是在此意义上批判德国哲学家们没能做到对“现实”的真正“描述”,更遑论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6页。

二、“现实的知识”之批判性
毋庸讳言,马克思的“现实的知识”是围绕“现实”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深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同样要求突出“现实”所具有的能动性原则,并同样地将其理解为包含结果与过程在内的整体。“实证主义”(Positivismus)以“positiv”为词根,它同时包含“肯定的”“积极的”的含义。(22)有学者指出,“实证”一词缺乏否定或批判的含义,与马克思哲学中的批判性质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被当作是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实证科学的论据之一。参见俞吾金:《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而不是实证科学——兼答段忠桥教授》,《学术月刊》2009年第10期。如果从“真正的实证科学”的词义上看,它的确缺乏否定与批判的含义,如此一来,便不可避免地将历史唯物主义与“真正的实证科学”对立起来。实际上,当马克思使用“现实的知识”“现实的实证科学”来针对黑格尔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完成了的实证的唯心主义”,甚至是“虚假的实证主义”和“徒有其表的批判主义”时(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04、213、510页。,我们便能从中看出它们内在所具有的批判性或否定性,而这种批判性与否定性的根源正是社会现实本身。换言之,“现实的实证科学”中“现实的”一词本身便意味着一种否定性与批判性。恩格斯尤其注重“现实”这一概念所具有的革命性与批判性,他指出,“在发展进程中,以前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9页。。这说明,要理解马克思“现实的知识”,首要的便是要意识到它的批判性以及这种批判性与唯物主义的关联。

1.“现实的知识”的批判性以“现实的人”为前提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集中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思辨性质。他鲜明地区分了存在于黑格尔法哲学中的两种“现实”:一是在黑格尔哲学中作为概念或抽象范畴出现的“抽象的现实”。二是“经验的”或“实证的现实”(empirische Wirklichkeit)。(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21、12、52、97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S.207, 215.在马克思看来,在黑格尔法哲学中,真正具有活动原则的是前者而非后者。“经验的现实”被剥夺了本身特有的活动性而被迫沦为“抽象现实性”在合乎理性的道路上的一个环节,“这样一来就认可经验的现实性的现状;这种现实性也被说成合乎理性,然而它之所以合乎理性,并不是因为它固有的理性,而是因为经验的事实在其经验的存在中具有一种与它自身不同的意义。作为出发点的事实没有被理解为事实本身,而是被理解为神秘的结果”(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页。。这说明,一方面,在黑格尔那里,“经验的现实”只不过意味着“现有经验在哲学上的分解和恢复”(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04页。;另一方面,由于“现实”的运动被理解为范畴的运动,法哲学在本质上还只是逻辑学,还只是“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法哲学并没有证明这些观念的现实前提,相反,他试图利用这些观念去分析这些现实前提。

那么,这个现实的前提是什么呢?马克思认为是“现实的人”,即“现代国家制度的私人”(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02页。。一方面,区别于试图通过范畴的中介作用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掩盖起来的黑格尔,马克思径直将这些矛盾理解为“现实”本身。另一方面,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市民社会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它也是历史发展的活动性所在,因而它也是探讨其它一切关系的前提,“观念变成了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的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0页。。这说明,马克思所讲的“经验的现实”即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必然表现为政治市民即国家市民脱离市民社会,脱离自己固有的、真正的、经验的现实性,因为国家公民作为国家的理想主义者,是完全另外一种存在物,一种与他的现实性不同的、有差别的、相对立的存在物”(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97页。。

在《提纲》中,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上述思想。首先,“现实的人”的着眼点不只是市民社会,而是人类社会,“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2页。。这说明马克思意识到了无论是市民社会还是作为整体存在的人类社会,它在本质上乃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或“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其次,马克思认为,各种意识形式不能从自身中获得理解,而只能从它们的世俗基础即人类社会的矛盾中去得到合理的说明,“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00页。。最后,马克思意识到,人类社会的活动性的根源不是别的,正是感性的人类活动,即实践,“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这一感性活动原则的确立意味着,“现实”何以是流动的和过程的,归根到底都取决于人类实践或者说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正如卢卡奇指出,如果在对历史过程的认识中,主体和客体的这种辩证关系没有放置到辩证法的中心地位上,那么,想要保持辩证方法的“流动性”终归只是一种妄想。(35)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1页。

基于以上活动原则,在《形态》中,马克思重新对“现实的人”做出诠释。他写道,现实中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4页。。这里的“现实”包含着两重含义:一是从实存方面讲,它指的是现存的物质环境,它既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也是某一阶段人类进行实践活动的前提与界限。由于德国哲学家们没有意识到这一前提,马克思批评他们都没有研究他们的哲学前提和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二是从活动性方面讲,“现实”之所以能得以展开,它的动力在于人类的物质生产。

那么,“现实的人”缘何是“现实的知识”的前提,又何以是批判思辨哲学的起点?首先,它揭示了全部历史的前提便在于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及其生产活动。(3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9、531页。其次,它是认识和探讨人类历史的前提。这表现在:第一,作为思考历史的意识本身乃是社会发展或历史的产物,只有在分工足够发达的历史阶段,意识才可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理论。第二,意识不仅从一开始,并且一直都受到物质的纠缠。意识与现存关系之间的矛盾根源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4-535页。最后,它是马克思解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考察人类历史的方法论前提,因而也是描述人类历史发展的理论前提。如果说,德国哲学的方法是从天国下降到人间,将意识当作是“现实的人”。那么,“现实的知识”则反对这种头足倒置,它根据“现实的人”的实践经验去揭示生产与社会结构的联系。显然,这一工作不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是不可能完成的。

2.“现实的知识”的批判性须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来建立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谈及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过时曾指出,“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1页。。在马克思看来,既然要以“符合现实生活”的方法考察“现实”,那么便不得不转而研究市民社会,对于市民社会的解剖不能诉诸纯粹的哲学,而只能是批判的政治经济学。

什么是批判的政治经济学?1865年马克思在论及如何看待“财产关系”时指出:

对这一问题,只能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分析来回答,这种批判性分析对财产关系的总和,不是从它们的法律表现上即作为意志关系来把握,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上即作为生产关系来把握。(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页。

在1868年写给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更进一步地写道:

只有抛开互相矛盾的教条,而去观察构成这些教条的隐蔽背景的各种互相矛盾的事实和实际的对立,才能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种实证科学。(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2页。

这就说明:首先,马克思不满意以往政治经济学的要点之一便在于它拘泥于教条,而不去研究隐藏在背后的真正矛盾。其次,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定政治经济学,而是要求对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的分析,并切实地将其用于分析现实的矛盾。最后,一旦政治经济学用于研究现实的矛盾,那么,经济范畴便只是现实关系的抽象,以往政治经济学所坚持的经济范畴的永恒性或非历史性将成为不可能。如此一来,政治经济学便是“对历史运动的批判的认识”,“即对本身就产生了解放的物质条件的运动的批判的认识中得出科学”。(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0页。显而易见,这种政治经济学实际上便是马克思所讲的“现实的实证科学”。事实上,早在《形态》中,马克思阐明了这种政治经济学,他写道:“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时候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4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4页。这说明,与思辨哲学不同,政治经济学不仅承认现实的矛盾,并真正地是以“经验的现实”为研究内容,因而它所面对的材料直接便是活生生的人类生活。(4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99页。

事实上,如果我们同意马克思的现实原则,那么便不得不同意“现实的知识”的真正批判性和革命性源于“现实”自身,只有将它切实地奠基在政治经济学之上,才能发掘“现实”的这种实体性内容。黑格尔和马克思是在对“现实”的理解上分道扬镳的,二者分歧之点归根到底在于“黑格尔不能深入理解历史的真正动力”(45)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69页。。这种“历史的动力”最终却是马克思依靠政治经济学方法发现的。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中,马克思指明了研究“现实”的两条道路:一是从生动的整体,因而也是实在具体的“现实”开始,通过分析的方法将“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另一条道路则是运用综合的方法从简单的规定上升到丰富的总体,“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后一种方法不仅是古典经济学家们,也是黑格尔所运用的方法。显而易见,马克思在这里赞赏了黑格尔关于具体总体的观点,在一定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4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25页。。由于黑格尔从历史的高度将“现实”把握为自我运动的过程,他实际上便比要试图证明经济范畴永恒的经济学要优越得多。但是,黑格尔将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等同于是“现实”的产生过程。这意味着,“凡是现实的即是合乎理性”的命题既可以做出保守的也可以做出革命的理解。但只要仍囿于黑格尔这一解释“现实”的框架,革命的理解最终通向的只可能是概念的神话,而不是彻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鲍威尔和施蒂纳等人在这点上的错误表现得淋漓尽致。与此相反,马克思是在对“现实”过程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发现这种革命性的。这种革命性可以从他对资本主义危机的研究中发现:马克思所要探讨的不是危机在理论上的可能性问题,而是研究“为什么危机的一般可能性会变为现实性”的问题。(4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253页。这种现实性或必然性不可能从单纯的哲学思辨中引申开来,因而也不可能从对辩证法的形式运用中得到证明,它只可能从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中获得它的根据。这说明,马克思革命的辩证法既不是被带到历史中去,也不是依靠历史来解释的,它是在历史本身中发现的。(49)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第273页。

三、“现实的知识”以“历史”为对象
以上论述表明,只要从过程性角度把握“现实”,“现实”便表明自身的历史性,“现实纯全是历史的,是为历史性贯彻始终的”(50)吴晓明:《马克思的现实观与中国道路》,《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这并不意味着“现实”与“历史”的等同,而是说,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密切联系,对“历史”的正确理解只能从对“现实”的正确理解中引申开来。当“现实的知识”以社会现实为其对象时,它便不能绕过关于人类历史的讨论。在这点上,马克思批判德国的历史哲学家们“惯于用‘历史’和‘历史的’这些字眼随心所欲地想象,但就是不涉及现实”(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1页。。从此意义上讲,绕开马克思的现实观,便不可能对唯物史观做出正确阐释。

马克思对“现实的知识”最直接的概述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5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6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27.。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用了“historisch”而非“geschichtlich”来表示“历史的”。在德语中,表示“历史”有两个词,一个是“Historie”,另一个是“Geschichte”。按照海德格尔的区分,前者指的是“历史学”,它指的是“对历史的记载、反省和研究”。后者“专指实际发生的历史”。因此,“historisch”和“geschichtlich”分别可译为“历史学的”和“历史上的”。(5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425页。那么,马克思是否是在区分二者的基础上使用这两个词呢?回答是肯定的。理由有三:首先,紧接着这段概述,马克思直接用了“现实的历史”一词,“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5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6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27.。并且,马克思也使用过“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来表示“历史发展”。(55)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29.也就是说,马克思在同一段落中不仅使用了“historisch”,还使用了“geschichtlich”来表示“历史的”。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必要在同一段落同时使用两个词来表达同一个意思。其次,在这段论述的最后,马克思写道:“这里我们只举出几个我们用来与意识形态相对照的抽象,并用历史的实例来加以说明。”(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6页。显然,这里的“抽象”与“人类历史发展考察”中得出的“抽象”是同一种东西。这说明,这里的“历史的实例”与“历史的发展”指涉的是历史事实或是历史材料。最后,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学家”(Historiker)重要的贡献在于他们为正确理解“历史”(Geschichte)提供了历史材料,“大家知道,德国人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所以他们从来没有为历史提供世俗基础,因而也从未拥有过一个历史学家”(5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1页。。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也将斯密和李嘉图等经济学家当作是某一时代的历史学家。(5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15页。事实上,这些经济学家们不仅为理解“历史”提供了历史材料,还提供了整理这些历史材料的“抽象”。这些都表明,在某种程度上,马克思是在区分“历史”与“历史学”的基础上使用这两个词的。

那么,马克思“现实的知识”到底是关于“历史”还是“历史学”的知识呢?在《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5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6页。这说明,马克思想要研究的是“历史”而非“历史学”。事实上,早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便有意识地将二者区分开来使用。在谈论私有财产关系时,他写道:“私有的不动产和私有的动产之间的差别,仍然是历史的差别,而不是基于事物本质的差别。这种差别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形成和产生的一个固定环节。”(6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73页。虽然马克思是从人本学的角度阐释这一关系的,但依照他的理解,历史学的差别并非是出于本质的差别,它只是在资本和劳动关系发展的历史中的一个环节。换言之,历史学只不过是马克思阐述的历史的一部分。在文中的另一处,马克思更直白地指出:

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即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思维着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而上述尚未完成的共产主义则从个别的与私有财产相对立的历史形态中为自己寻找历史的证明,在现存的事物中寻找证明,它从运动中抽出个别环节(卡贝、维尔加德尔等人尤其喜欢卖弄这一套),把它们作为自己是历史的纯种的证明固定下来。(6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6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Band 3, S.536.

这段重要的论述表明:第一,马克思将“历史”理解为现实的生成运动,也是经验存在的生成运动,共产主义运动将在这种历史的运动中找到自身的经验基础或经验根据。可以看到,这一观点也被马克思贯彻在《形态》中。(6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1页。第二,马克思批判的几种关于共产主义的观点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没有从运动的角度去把握“历史”,只是从过去的历史中抽取其中一个历史形态当作是自身合理化的证明。在马克思看来,这种以某种过去的存在充当本质的做法是没有察觉到“历史”的本质的。第三,马克思是从“现实”的角度阐释“历史”的。“现实”不仅被理解为“本质”和“实存”的统一,它在自身的展开过程中还表现为必然性。(6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8页。这意味着,“现实”不仅是过程,还是本质性的东西,这种本质性只有在“现实”的过程中才能获得理解。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学”所关涉的是“现存的事物”或者是“过去的存在”,“历史”则关涉的是“生成运动”和“本质”。这并不是意味着“历史学”所关注的“过去的存在”不具有本质性(在德语用法上看,“本质”意指“过去了的存在”),而是说由于“历史学”没有从“生成运动”的角度去把握本质性和必然性,这决定它在对“历史”的把握上是短视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海德格尔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观超越了以往的“历史学”,“因为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学优越”(64)《海德格尔选集》上卷,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第383页。。

如果说,由于“历史学”在某种意义上为把握“历史”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马克思对待它的态度是有所保留的。那么,在对待德国“历史编纂学”(Geschichtschreibung)的态度上,马克思则是彻底否定的。这种“历史编纂学”有以下几种特征:首先,它与“历史学”一样都看到了历史事实,但有所不同的是,它还试图在缺乏历史材料的地方描述“历史”,“他们的历史思辨所以特别热衷于这个‘史前历史’是因为他们认为在这里他们不会受到‘粗暴事实’的干预,而且还可以让他们的思辨欲望得到充分的自由,创立和推翻成千上万的假说”(6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2页。。其次,如果说历史学家们还能以较为接近“现实”的方式去思考历史的动因,那么德国“历史编纂学”则纯粹是脱离“现实”的,它将想象和观念当作是历史的动力,“对于德国历史编纂学来说,问题完全不在于现实的利益,甚至不在于政治的利益,而在于纯粹的思想”(6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6页。。最后,这种历史观的目的不是改变世界,而是带有偏见地去解释历史。为达到这一目的,历史编纂学家们总是根据自己的幻想选择性地无视一些历史事实,“他们根本不提一切真正历史的事件,甚至不提政治对历史进程的真正历史性的干预”(6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8页。。这种“历史编纂学”并不满足于“历史学”所提供的历史材料,而是试图将整个“历史”把握为某种合乎理性的过程,因而它以“历史”为研究对象。但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脱离现实的基础,这种历史观在虚构整个历史的实际上也是在遮蔽“现实”。这不是说这种历史观不属于社会现实的一部分,而是说,它以观念的形式曲解或掩盖了现实的基础——生产力与社会关系。因此,“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6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5页。。

在马克思那里, 现实的历史指的即是人类能动的生活过程。因而与“现实”有着最切近关联的是作为人类生存活动的“历史”,而不是作为历史事实存在的“历史学”。以往的历史观从未触及人类活动的性质,因而也从未从真正革命的角度去阐释“历史”。在马克思看来,“历史”不外是世代的依次更替,它表现为生产方式上的革命,促使这种革命得以发生的根本动力,乃是人类现实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在这点上,唯心主义历史观的错误不仅在于没有看到“历史”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还在于它根本没有从“活动”——即人的生产活动的角度去把握“历史”,“所谓客观的历史编纂学正是脱离活动来考察历史关系”(6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6页。。因此,“现实的知识”要做到对“历史”的科学描述,不仅需要揭示全部历史的现实的基础,还要深入理解“历史”的真正动力,缺乏后一点,对人类历史的把握便是不可能的。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20CKS007)

(责任编辑 徐楷森 王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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