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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曾公求编钟中的“公共知识”与“命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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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8 13: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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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曾公求编钟中的“公共知识”与“命册”关系
龚 伟

(四川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四川 成都610068)

[摘 要]曾公求编钟铭文“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是典型的册命礼仪提示语,表示周襄王曾在康宫对“曾公求”举行册命仪式。此句将“曾公求曰”铭文内容分为前后两部分,暗示二者有着不同的知识来源。前半部分铭文是追述先祖建国功绩,在春秋铜器铭文书写中属相对固定的套式,多以“公共知识”的形式在贵族群体中独立流传。此类“知识”生成是由史官对诸侯始封“命册”中“述祖”内容进行改写,再经贵族之手转铸于青铜器上,成为世世流传的“公共知识”。“厥命”,指曾公求新获“命册”文书,其后所接铭文内容都与曾国疆土相关,它们可能是摘抄或改写于同篇“命册”文书,即新获册命的“厥命”。

[关键词]追述先祖;公共知识;命册;铭文书写

2020年《江汉考古》第一期公布曾公求编钟铭文并由发掘者对铭文进行了初步研究。曾公求编钟出自随州枣树林曾国墓地M190,其中镈钟铭文226 字,甬钟铭文225 字,内容涉及曾国始封、曾国疆域、昭王南行等问题。其中M190的年代在公元前650年左右,整理者根据铭文干支纪年推定为公元前646年[1](p5)。曾公求编钟一经公布即引起学界密切关注,不少学者在网上论坛分别对铭文的释读和相关历史问题进行讨论。尤要注意的是,“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在铭文第一段“曾公求曰”的中间位置。整理者指出“我”是指曾公求,“乎厥命”即甬钟B“乎命尹厥命”的省写,表示周襄王让尹氏册命曾公求的环节[1](p7)。此外,亦有学者指出从上下文语境看“曾公求曰”内容都是追溯祖先功绩,从历史的追述中突然跳出一句现时时事的描述,显得非常奇怪。进而提出“王客我于康宫”,可能是“伯括”在“康宫”接受周王的册命①整理者对铭文“康宫”的解释是:根据叶家山墓地的年代,曾国始封(以第一代曾侯谏的年代来看)不可能晚至昭王或其后。如果伯括是皇祖的父辈,伯括“在康宫”的事自然早于叶家山;如果是同人,它的年代也只能等于或早于叶家山。那么“在康宫”这件事必然早于昭王(《曾公求编钟铭文初步释读》,载《江汉考古》2020年第1期,第7页)。此类意见亦得到杜勇等学者的支持(《曾公求编钟破解康宫难题》,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8日,第5版)。。事实上,铭文“王客我于康宫”中的“我”并不能排除是“曾公求”的可能②杜勇先生指出“曾公求曰”中的“王客我于康宫”之“我”是“我皇祖”的省称,指皇祖伯括。铭文说的是周王在康宫册命伯括,这段文字前前后后都是言说伯括德业,不可能无端插入曾公求自己的事情。杜先生否定“我”为“曾公求”自称的证据有二:一是铭文中“曾公求”自称用“余”,不用“我”。二是“春秋不见周王在康宫册命诸侯之事”(《曾公求编钟破解康宫难题》,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 年6 月8 日,第5版)。对此,笔者持保留意见,具体论证如下:首先,“余”和“我”在西周春秋铜器铭文中既可以用作主语为作器者的自称,也可以用作定语。如大盂鼎(《集成》2837)“王若曰:‘……我闻殷述令……余唯即朕小学,汝勿余乃辟一人,今我唯即型于文王正德,若文王令二三正。'”这里的“我”“余”都指发言者“王”。又如毛公鼎(《集成》2841):“王曰:‘今余唯肇经王命,命汝乂我邦,我家内外……告余先王若德……'”这里的“余先王”“我邦”之“余”“我”俱作定语。还可以举证的是春秋铜器不其簋(《集成》4328):“伯氏曰:‘……王令我羞追于西。'”此处的“我”是“伯氏”自称,“王令我”与曾公求钟铭“王客我”的用法一致。春秋晚期甚六镈(《文物》1989年4期)载:“唯王正月初吉丁亥,舒王之孙寻楚之子甚六,择厥吉金,作铸龢钟,以于我先祖。余镠是择,允唯吉金,作铸钟,我以夏以南,中鸣媞好,我以乐我心。”此处“我先祖”与“余镠”之“我”“余”都作定语,而后两个“我”都是“甚六”自称。其次,春秋之世诸侯不仅会去王廷朝觐周王,周王也会在诸侯来献朝时举行册命。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公朝于王所。”这里说的鲁僖公去“王所”朝王。又载:“(晋文公)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郑伯傅王,用平礼也。乙酉王享礼,命晋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晋侯三辞,从命,……受策以出。”这是说晋文公在朝王献礼之时受到周襄王的新封册命。综上所论,西周春秋时期铜器铭文中的“余”“我”用法都可以既作主语又作定语,二者十分接近。故而“王客我于康宫”之“我”并不排除是“曾公求”自称之可能。。考虑到春秋铜器铭文的文本生成有着不同的知识来源,如罗泰先生已指出西周春秋时期铜器铭文中自述性质的“伐阅之辞”背后有着不同的知识来源③罗泰认为有些较长的记录式的伐阅之辞,是由不同文件拙劣地拼在一起,而大部分较短的铭文只呈现了原来文件的压缩版。此外,他还认为伐阅之辞的铭文书写至少是对两种文本的记录:即朝觐礼仪场合的口述记录和家族档案中保存朝觐时带回来的文件中摘录概括的文本的记录。它们被铸刻在同期上的铭文是对原来记录内容的重新组织,使得文字流畅(《西周铜器铭文的性质》,《考古学研究》(六),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9页)。罗泰先生的认识对于进一步理解铜器铭文的生成过程很有帮助,西周春秋的铜器铭文书写的背后有着不同简册文书内容的知识素材,这些知识素材被史官采缀、编写、最终改定之后才迻录到铜器之上。。因此,首段“曾公求曰”铭文内容被“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分割成前后两个部分,恐非史官无意识行为,而是有意地标明前后两部分铭文内容有着不同的知识来源。为了进一步论证此问题,就需要对“曾公求曰”内容与“命册”之关系做深入研讨。

众所周知,关于周王“命册”文书与册命铭文二者关系学界已多有讨论④陈梦家认为,西周的命书既是书于简册的,宣读以后交于受命者,受命归而铸之彝器,则西周铭文中的王命实即当时册命的迻录(陈梦家《王若曰考》,《尚书通论》,第156页)。黄然伟认为,铭文中“作册”等史官为王预书简册,此简册之文即王策命之原文。金文和《周书》中的“王曰”“王若曰”皆为史臣代王策命时陈述之辞(黄然伟《殷周青铜器赏赐铭文研究》,香港:龙门书店1978年版,第89—90页)。陈汉平认为,铭文和《周书》中“王曰”“王若曰”以下命辞都是王命之语,册命命书为预先书就,册命时由书命史官授于王,王复授书于宣命史官,俾其代为宣命(陈汉平《周代册命制度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129-130页)。张怀通则认为,西周铭文中的“王若曰”所领起的内容并不是王之命书内容,而是周王在册命仪式上的现场讲话(张怀通《“王若曰”新释》,载《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彭裕商则认为,“王若曰”所领的内容可分为命官、训诰之语属于王之命书,而命事、对话和现场讲话的记录现象也少量存在(彭裕商《“王若曰”新考》,载《四川大学学报》2014 年第6 期)。美国学者罗泰认为,铭文极少全文照搬这类文书,而通常经过大幅度的删减,摘录的长短可能主要取决于铜器可能提供的书写空间(罗泰《宗子维城:从考古材料的角度看公元前1000至前250年的中国社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57页)。李冠兰认为,西周册命文体大体呈现出:西周早期以口头文本为主流,西周中期以后以狭义的“命册”文本为主要代表,西周晚期册命文本呈现前二者的融合式特征。融合式“命册”文的特征是移植了“王若曰……王曰”的格式,但已由多段式逐渐变为一段式,其背后体现出的史官书写能力的增强(李冠兰《西周册命文体的文本生成》,载《中山大学学报》2019 年第6 期)。总的来说,学界逐渐从“王之命书”与铭文中“王若曰”内容简单作比附的认识转变为周王“命书”迻录到彝器之上在书写体例上变化,这一改变“会发生过程即体现出史官对周王“命书”的编写和创作能力的增强。。学者多认为册命铭文有其特定的使用情境、文体格式以及书写材质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命册”文书内容只是部分地体现在“命官之辞”中。这些“命官之辞”的铭文书写有一定的套式,程浩博士认为可分:“述祖”“赞善”和“封赏”[2](p5)。此亦表明“命册”文书内容被迻录到彝器之上就需要按照一定的书写体例进行改编,这一事实对于进一步思考册命铭文内容的生成过程很有帮助。然亦有学者将“命官之辞”与册命仪式上的“命册”内容直接等同起来。这类做法对于分析西周册命铭文与“命册”的关系来说确有其合理之处,因为西周册命铭文中的礼仪文字与当时政府文书极为相似,如铜器铭文经常包含一些明显从官方文书上摘录下来的内容——周王诰令(“命官之辞”)。然而,春秋时期的铜器铭文在形式上已经不再固守“王曰……王若曰”的格式,相关“命官之辞”已经被转写。如学者指出:“铭文并非是一手史料,其内容必须写成一套适当的、规范的一种有别于日常交流的仪式语言,这意味着铜器铭文绝不可能是历史的客观记录;铭文中所包含的‘历史’信息,都可能因为高于一切的礼仪需要而被编写。”[3](p57)因此,在讨论春秋铜器铭文内容与“命册”文书关系时,必须要充分考虑铭文书写者对“命册”内容的编写程度。这一编写程度主要和史官书写能力以及史官所参考的文书情况有关。虽然从铭文文体上看,西周到春秋时期的铭文都是礼仪式语言,但是罗泰曾指出春秋时期的铭文相比较于西周册命铭文的主要变化是:“礼仪的重点在微妙但普遍地偏离祖先,而转移到现世的礼仪集体(现实中参与礼仪活动的人)。”[3](p322)显然,这一变化是史官书写铭文能力增强的表现之一。除此之外,从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由于史官群体书写能力的增强造成长篇铭文大量出现,春秋相较于西周的铭文书写还有两点显著变化:一是周王的“命官之辞”往往被改写成由作器者概述①西周晚期随着史官书写能力提高,他们对狭义上“命册”文本所进行的深度改写能力也势必提高。这就造成在西周王室式微的背景下,无论是诸侯还是受命的高级贵族借助史官的书写能力,在受命之后在铭文上尽量地祛除“王”的身影,而去凸显自身及其家族的荣耀。其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即以作器者“曰”来代替“王曰……王若曰”,用概述的方式重新表达周王的“命官之辞”。。另一是铭文的书写目的不再是为了单纯的祭祀祖先之类的宗教功能,而是有了明显的社会功能②罗泰指出:“春秋时期青铜器铭文相较于西周晚期铭文的明显反差在于,礼仪的重点已然从祖先神灵转移到现世的礼仪集体。使用铜器的祭祀活动不再是为了获得祖先的福佑,而是用来促进现实社会的团结”(罗泰《宗子维城:从考古材料的角度看公元前1000至前250年的中国社会》,第322页)。。总之春秋时期铭文无论在文体、内容或功能等方面都与“命册”文本有较大的差异。本文在讨论曾公求编钟铭文与“命册”关系时,就需要充分估计铭文生成的复杂文本背景,不能再简单地将某“曰”内容直接与“命册”文书对应起来,而应更加重视其与新获册命的“命册”以外文本的关系。

在具体讨论编钟铭文“曾公求曰”内容与周王“命册”关系之前,有必要厘清相关文本概念。西周金文记载周王举行对诸侯或王官的册命仪式中有大量的“王曰”“王若曰”内容,这与传世文献如《尚书》《逸周书》中的“王曰”“王若曰”相类,都属于周王之言。张怀通先生根据“王若曰”内容的类别,分为:王命、诰命、册命和命书[4](p106)。从文本生成情况来看,无论是王命、诰命或册命等不同体裁的王命的背后都应有事先书写好的书面文本①赵争博士最近探讨册命礼仪上周王现场的讲话“王若曰”内容也应有事先预制的讲稿文本(赵争,丁宇《清华简〈摄命〉篇文本结构臆论》,待刊)。。因此,这些周王之言大致可分属以下三类文本:一是在册命仪式的具体场景中的口头文本②张怀通先生在前贤的基础上,创新地提出“王若曰”所载王命是口头语言不是书面语,是史官对周王现场讲话的记录,而不是册命之前预先写就的命书(张怀通《“王若曰”新考》,载《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李冠兰受张怀通先生影响,认为西周早期册命铭文文本的生成机制是将周王的口头讲话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为主流(李冠兰《西周册命文体的文本生成》,载《中山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二是册命仪式之前已由史官写就的“命册”文书(又称“王命书”)③陈梦家先生认为,西周成康时期之后才形成史官代宣王命的制度,恭王时期右者和史官代宣王命的制度才具体的见载于铭文。史官所宣读的王命书,最先是书写在简书上的,当庭的宣读了,然后刻铸于铜器之上。原来的简书已经不存,赖此保存了周王室的官文书,它们实具有古代档案的性质(陈梦家《王若曰考》,《尚书综述》,第146页)。彭裕商先生认为,金文和周书中的“王若曰”其内容一般是王命,或是王的重要讲话,其中特别提到“王若曰”所引命官、训诰之类的语辞内容都应属史官宣读王之命书,“王若曰”“王曰”都是书于简册的王命(彭裕商《“王若曰”新考》,载《四川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李冠兰认为,西周中期以后多是以书面文字的方式撰写王命,即“王命书”。在册命铭文中“王若曰”以下是“命书”的内容(李冠兰《西周册命文体的文本生成》,载《中山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三是册命仪式结束之后由史官整理册命仪式过程的记录和“命书”内容的归档文书④西周青铜器何尊“复禀武王礼”和《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晋文侯“用平礼”,鲁鑫先生认为,这里的“礼”乃是史官记载周王所参与典礼仪节上的具体活动,并被作为以后策划同类事件可资借鉴的“礼”(鲁鑫《何尊与成王度邑》,载《商周青铜器与金文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郑州,2017年)。张怀通先生进而认为,《康诰》中第二个“王若曰”即属于此类,反映了周王册命礼上仪节的记录,《康诰》篇的性质乃是从康叔封建典礼档案材料中节选出来的(张怀通《大盂鼎与〈康诰〉体例》,《青铜器与金文(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应当说,鲁鑫和张怀通二先生对史官记录周王在册命礼上仪节的分析十分可取,不容忽视的是,这些重要典礼活动被史官记录下来而成为简牍文书,亦是西周官方重要档案文书。这些档案文书,广义上可以被称为“王命书”,而且他们是后世史家书写命书时的重要参考文本。。本文讨论“命册”指第二类,即在举行册命仪式前先已书写好的“命册”文本。它与第三类王命之言,都是后来史官书写铭文可参考的知识来源。厘清这样的文本概念对于进一步讨论春秋以降铭文知识的生成过程很有意义。

一、由“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论“曾公求曰”内容的来源
为了方便讨论,兹将曾公求编钟中相关铭文迻录如下⑤笔者采用宽式铭文释文。:

唯王五月吉日丁亥,曾公求曰:“昔在辝丕显高祖,克仇匹周之文武。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一□(帝),遹怀多福。左右有周,□神其圣。受是丕寍,丕显其令,匍匐祗敬。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皇祖建于南土,蔽蔡南门,质(誓)应京社,适于汉东。南方无疆,涉征淮夷,至于繁汤阳。”曰:“卲王南行,舍命于曾,咸成我事,左右有周,赐之用钺,用政征南方。南公之烈,吾圣有闻,陟降上下,保埶子孙。”曰:“呜呼忧余孺小子,余无谤受,肆余行(注:两字合文)辝恤,卑辝千休,偶天孔惠,文武之福,有成有庆,福禄日至,复我土疆,择其吉金鐈铝,自作龢镈宗彝,既淑既平,终龢且鸣,以享于其皇祖南公,至于桓庄,以祈永命,眉寿无疆,永保用享。”

曾公求编钟铭文:“王客我于康宫,呼命尹厥命”,作为典型册命仪式的提示语,在这一提示语前面附上一段追述祖先功绩的“知识”,这很可能是春秋时期铭文书写的一种套式①前文已经提到程浩先生在总结西周册命铭文中“命官之辞”的书写套式时,提到“祖述”这一相对固定的内容(程浩《〈封许之命〉与册命“书”》,载《中国典籍与文化》2016 年第1期)。其实,“祖述”铭文的书写套式在春秋时期的器铭中也较多地体现,如下文所举曾国器铭,以及其他诸侯国如晋公盆(《集成》10342)、秦公镈(《集成》270)、秦公及王姬镈、钟(《集成》267)等都有近似的表述,而且他们都是书于铭文前端位置。这表明西周与春秋时期“追溯祖先”的铭文书写有着深度的内容关联,但是二者的功能不一。如罗泰指出那样,“(春秋铭文中)祖先开始从受祭者降为献器者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威望的见证人”(罗泰《宗子维城:从考古材料的角度看公元前1000至前250年的中国社会》,第322页)。总之,春秋青铜器铭文中“追述祖先”功绩的内容与西周册命铭文的“述祖”内容有关联,但它的书写旨意更多地体现在社会功能方面,反之祭祖的宗教功能相对较弱。。也就是说,按照正常册命金文的书写范式,“王客我于康宫,呼命尹厥命”应该在“唯王五月吉日丁亥”之后。这两句话连在一起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公元前646年五月丁亥日,周襄王在康宫为曾公求举行了新的册命仪式。在举行册命仪式之前,已有书写好的“王命书”供史官当场宣读。如西周晚期的颂鼎铭文记载:“王在周康昭宫,旦,王格太室,即位。……尹氏受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集成》2829)学者多以为此“王命书”乃是史官在册命仪式之前已经写就的文书。“王命书”大多写于简牍之上,可称为“命册”,如铭曰:“颂拜稽首,受命册,佩以出。”此外,史虢生向颂宣读“王命书”的行为被称为“册命”。由此可知,颂鼎铭文“册命”之“命”与“王命书”或“命册”的“命”是两种不同内涵,前者作动词表示宣读“王命”,后者作名词表示“王命”的形态(册、书)。曾公求编钟的“呼命尹厥命”的“尹”与颂鼎的“尹氏”相近,都应指周王身边的史官。“命尹”,则重在说明尹氏是专门负责书写和宣读周王命书的史官。因此“命尹”之“命”可作动词,表示书写或宣读“王命书”。故而“呼命尹厥命”,也可以读为“呼尹(氏)(册)命厥命”,意为:周襄王让尹氏去宣读王命书。若此,“厥命”就是专指周襄王的“王命书”了。

如前所论,铭文“王客我于康宫,呼命尹厥命”,是典型的册命仪式提示语。按照西周晚期册命铭文的正常格式,这一提示语一般都在宣读“王命书”内容的前面。在曾公求编钟铭文中,它是在首段“曾公求曰”内容的中间位置。也就是说,这一册命提示语把“曾公求曰”的内容分为前后两个部分。曾国史官选择这种特殊的书写模式,可能由两种原因所导致:其一,“曾公求曰”内容是取自于不同的简牍文书,其中“王客我于康宫,乎命尹厥命”后面的部分铭文是摘录于曾公求新受命的“命册”文书②根据曾公求编钟铭文内容,“呼厥命”以下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其一,自“皇祖建于南土”至“至于繁阳”部分,主要介绍周初曾国建国时的疆土范围。其二,自“昭王南行,舍命于曾”至“南公之刺,吾圣有闻,陟绛上下,保艺子孙”部分主要描述昭王舍命于曾,赏赐南公(曾侯)斧钺以开拓南方疆土。其三,以“曰”为领起的内容,其中交代了曾公求“复我土疆”的功绩。这三部分内容主题相近,依次介绍不同时期周王授命曾国疆土的情况,这表明三部分内容都可能著录于周襄王册命曾公求的“命册”中,而前二者都属重申先王之命的范畴。。而前面部分铭文是史官对曾国自藏始封“命册”中“述祖”内容或是在其基础上衍生出的其他文本,所进行的深度提炼、改写。其二,“曾公求曰”内容取自于新获得的“命册”文书,曾国史官根据这件“命册”文书中提到的“高祖”“伯括”辅佐文武二王的历史功绩加以精心编缀,然后将其前置以示突出。以上两种情况的共同之处在于:无论是抄自于一篇“命册”或不同的简牍文书,在内容上都与曾国始封君的受命建国史事相关。从这一点论,“曾公求曰”中述祖内容的知识应当出自曾国始封“命册”文书。需要略做补充的是:虽然,以上所论“曾公求曰”前半部分内容作为相对独立的“知识”,它的渊薮可以追溯到最早的曾国始封“命册”文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类“知识”的铸刻每次都需要翻阅始封“命册”文书。西周“命册”文书中的“述祖”知识,经过逐渐汇集而成为专门的“世系”之学。如刘士莪根据墙盘、逑盘铭文中史墙和逑各自追述其家族发展历史情况来看,推测这部分铭文内容近似一部世谱[5]。将这类“知识”归属于贵族家族的“世谱”类文本,也可证诸于诸传世文献。如《国语·楚语上》记载申叔时答复楚国士大夫亹教育太子的知识门类中就有:“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这里的“世”,韦昭注引《周礼·春官·小史》“所奠之世系”[6](p485)。同样,《周礼·春官·瞽曚》所云:“讽诵诗,世奠系。”郑玄注引杜预之说云:“奠世奠系,谓帝系诸侯卿大夫世本之属是也,……世之而定其系,谓书于世本也……”[7](p2098)由此可知,西周时期追溯先祖世系的内容到春秋时期已发展成由专门的史官负责书写的“世系”之学,这类追述先祖的内容已然成为专门之学,是贵族教育体系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因此,春秋时期铜器铭文中追述先祖功绩的“知识”亦可能是抄写于这类“世系”之学的文本。

无论是曾国始封“命册”文书、曾公求新获的“命册”文书或是曾国“世系”之学的文本,它们或都记载曾国始祖伯括的历史功绩。从知识溯源的角度看,后二者中的“述祖”内容都是对始封“命册”文书中“始祖建国功绩”的重申或改写。易言之,“曾公求曰”中的述祖内容可视作是史官对曾国始封“命册”中相关内容的改写。

综上所论,虽然“王客我于康宫,呼厥命”铭文明白地告诉我们“曾公求曰”内容与册命仪式上的“王命书”有深度关联。但是从“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的特殊文本位置,还可以预知这样的信息:“曾公求曰”内容可能有着不同的知识来源。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笔者拟将“曾公求曰”的前半段内容(“追述先祖”)作为一独立文本知识来讨论。

二、追溯先祖:“曾公求曰”中的“公共知识”及其流传
在讨论“曾公求曰”前半部分铭文内容性质之前,可以先对同期类别相近的铭文内容情况进行梳理。从近出几套春秋时期曾国青铜编钟铭文看,他们都有共同追述先祖伯括建国功绩的记载:

(1)曾公求曰:“昔在辝丕显高祖,克逑匹周之文武。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上①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简帛论坛·王宁先生释读意参见: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 ... ;extra=&page=1.帝,遹怀多福。左右有周,□神其声[8]。受是丕宁,丕显其令,匍匐祗敬”(曾公求编钟)。

(2)曰:“伯括受命,帅禹之緖,有此南*。余文王之孙,穆之元子,之出邦于曾”(嬭加编钟)。

(3)曾侯与曰:“伯括上庸,左右文武,挞殷之命,抚定天下”(曾侯与编钟)。

(1)中的“昔”,字义为往昔,表示曾公求追述高祖、伯括辅佐文武二王的事迹有着久远的知识渊源。众所周知,西周金文中“昔+祖先”格式的文体多属于册命铭文中的“王曰”内容②相关铭文辞例如下:何尊(《集成》6014)“(王)曰:昔在尔考公氏,克逑文王,”善鼎(《集成》2820):“王曰:‘善,昔先王既令汝佐胥侯'”。宰兽簋(《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7辑):“王呼内史尹中册命宰兽曰:‘昔先王既命汝,今余唯或又申乃命,更乃祖考事。'”。而册命铭文“王曰”“王若曰”中追述祖先的内容多是节录于周王“命册”文书①彭裕商认为册命铭文“王若曰”以后先追述文武受命及其臣下祖上之勋劳,其形式与毛公鼎、询簋、师询簋等相同,很明显也属史官所宣读的王之命书(彭裕商《“王若曰”新考》,《四川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因此从发生学意义上说,以祖先辅佐文武二王和受封建国为文本的知识当源自成王时始封“命册”。西周诸侯在始封之时,都会得到周王亲自册命,并在册命仪式结束后将周王所赐“命册”世世保藏。曾国作为西周南土地区的大诸侯之一,在伯括立国后,应已保存周王的“命册”文书。此外,还可以预知的是:在不同场景下所引用“命册”文书的内容在形式上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这是原始文本在流传过程中的常见情形。具体而论,曾国始封“命册”文书在不同时期亦多次被引用以铸刻于青铜器之上。如出土于随州枣树林和文峰塔墓地的嬭加编钟和曾侯与编钟也都有关于曾国始封“命册”文书内容的记载:见(2)(3)。(2)(3)与曾公求编钟铭文都是对先祖伯括受命建国事迹的概述。然而三处文本有很明显的差异,造成文本上差异的原因,大概是由于不同时期曾国史官对原始“命册”内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提炼、改写。春秋时期曾国青铜器所记载“追述先祖”建国功绩的内容,在其他诸侯的青铜礼器铭文中也有反映:

(4)晋公盆

隹王正月,初吉丁亥,晋公曰:“我皇祖唐公,膺受大令,左右武王,龢[燮]百蛮,广pagenumber_ebook=156,pagenumber_book=156四方,至于大廷,莫不來[王],[王]命唐公,pagenumber_ebook=156,pagenumber_book=156宅京师,□□[晋]邦。我烈考□疆,□pagenumber_ebook=156,pagenumber_book=156pagenumber_ebook=156,pagenumber_book=156在上,□召业□晋邦”(《集成》10342)。

(5)秦公镈

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肇有下国,十又二公,不坠在上,严恭夤天命,保业厥秦,虩事蛮夏”(《集成》00270.1)。

(6)秦公镈

秦公曰:“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国,烈烈卲文公、静公、宪公,不坠于上,卲合皇天,以虩事蛮方”(《集成》00264)。

(4)器的器形属于彭裕商先生划分春秋青铜盆Ⅱ式,与河南淅川下寺楚墓M2 所出铜盆相近,属于春秋中期前段[9](p113-117)。吴镇烽先生根据铭文“我烈考宪公”之“宪公”即“献公”,进而推定铭文中“晋公”很可能是晋文公[10](p11-12)。从铭文文体格式上看,晋公盆铭与新出的曾公求编钟铭文十分接近。后者亦属春秋中期前段(公元前646 年)作品,此与学界从形制、铭文分析晋公盆的年代亦相合。晋公盆铭文中首段也是“晋公曰”,主要追述晋国始祖“唐公”辅佐文武,受命建国的历史功绩。(5)器的“先祖”郭沫若认为指秦襄公始封为诸侯的身份[11](p527)。近来王辉先生持近似观点,也认为作器者为秦景公。根据宝鸡太公庙出土的秦公及王姬编钟、镈钟铭文,王氏总结前说,提出“十二公”是从秦文公算起,静公和出子亦属“十二公”之列[12](p20)。通过铭文可知秦景公是以非常简要的概述方式追述祖先的历史功绩:“皇祖受天命,肇有下国,十又二公,不弛在上,严恭夤天命。”这让人不禁联想到,此铭文书写应是省去了“皇祖”(秦襄公)以下不少其他秦公的功绩。恰好1978 年在宝鸡太公庙出土了秦公及王姬编钟、镈钟,即(6)器的铭文,其中有这样的记载:“秦公曰: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国,烈烈卲文公、静公、宪公,不弛于上,卲合皇天,以虩事蛮方”(《集成》00267)。这里的“静公”“献公”指《史记·秦本纪》中的“竫公”“宁公”,作器者是秦武公[13](p3)。两器相联系,可证春秋秦国以秦襄公为建国始祖,秦武公和秦景公对于祖先功绩的追述详略不同,乃是因不同时期史官对同类“知识”编写的差异所导致。从发生学角度说,这类追溯先祖功绩的“知识”最早是从诸侯始封“王命书”中改写而来,后世史官在此基础上又不断有新的创作,从而使“先祖功绩”逐渐成为相对独立的“知识”文本,被连续铸刻于青铜礼器上。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青铜礼器上频繁出现“追溯先祖”建国的历史功绩内容,说明这一类“知识”已产生广泛的传播和影响。虽然前后不同时期史官对本国此类“知识”的记述存在着文本形式上的差异,但这并不妨碍追述先祖功绩的“知识”在贵族群体中广泛流传。这与不同时期的青铜礼器都有传播公共知识的功能有关,如嬭加编钟记载“好宾嘉客”“父兄既我大夫”“大夫庶士”共同“匽喜饮食”的场合,这些贵族都属于编钟铭文“知识”的直接受众。也就是说,追溯先祖功绩的“知识”通过燕享饮食的场合,在诸侯国内部贵族群体中达成一致的认同。这表明嬭加编钟共19 件分四组,这些具有明显陈列功能的编钟铭文所呈现出的“公共性”,使得铸刻其上的铭文知识具有较强的传播效果。也就是说,参与这场家内宴享礼的贵族群体们直接参与了铭文“知识”的传播,从而使得原本属于“命册”文书上的“知识”转变为“公共知识”。青铜器上的“公共知识”的社会功能更加显著,它的传播可以帮助提升贵族家族的社会地位,如李氏所说:“金属文本记录了家族的荣耀和成就,所以将他们以漂亮的字体铸于宝贵的铜器上,并在合适的场合展示给亲朋好友及同僚观摩,这无疑会提升家族的社会地位。”[14](p127)这类“公共知识”的社会功能不仅体现在凝聚家族内部和提高家族地位,同样在诸侯外交的政治场合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左传》僖公四年载管仲回复楚使者时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春秋左传正义》曰:“太公为王官之伯,得以王命征讨天下,随罪所在,各致其罚。”[15](p3981)这里的“王命”即是齐太公正式受封建国时所得的成王“命册”文书①《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于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这说明齐国的正式分封是在周公东征之后成王时期,《左传》僖公四年管仲所引述召公对齐太公的命辞,亦是出自齐国始封命册文书。。可以推知的是,齐管仲只是对齐始封“王命书”中述祖内容予以引用,而这部分内容再经过史官的采缀、编写后不断地被流传,最后便成为诸侯国内贵族群体和其他国家的贵族群体众所周知的“公共知识”。

三、“公共知识”中的“命册”文辞疏证
前文已经初步论述“曾公求曰”一段话的前四句内容是由史官对曾国始封的“命册”中“始祖建国功绩”内容的改写,而成为曾国贵族群体的“公共知识”。这一“公共知识”文本尽管存在着文辞上的改写,但依然保留不少原始“命册”文辞的语言痕迹。仔细勾勒这些不易察觉的线索,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呈现“公共知识”与“命册”文本之间的关系提供有益论证。

“克逑匹周之文武”,整理者认为“逑匹”表示“匹配”之义。笔者曾梳理过西周“逑匹”的君臣关系,认为“逑匹”之臣对君王有很重的辅佐责任[16](p54-60)。西周青铜器中有关“逑匹”的记述有:“惠乙祖,逑匹厥辟,远猷腹心”(史墙盘,《集成》。10175)。“逑曰:‘朕皇高祖公叔,克逑匹成王。’”(逑盘,《文物》2003年6期)。从文本形式上说,“先祖+逑匹+先王”的格式多是出自作器者之口,可以理解为是对先祖辅佐周王功绩的一种概述。这一概述文本显然是概括了原始文本的内容,而被作为参考的原始文本很可能就是周王对其先祖的始封“命册”文书。比如西周晚期师克盨(《集成》04467)铭文:“王若曰:‘师克,丕显文、武,膺受大命,匐有四方。则pagenumber_ebook=157,pagenumber_book=157唯乃先祖考有爵于周邦,干害王身,作爪牙。’”这里的“干害王身”“作爪牙”与史墙盘之“逑匹厥辟,远猷腹心”的内涵几无二致,它们都表明其先祖辅佐过周王的功绩。二者的区别在于师克盨的“王若曰”内容,属于周王“命册”之辞,而墙盘、逑盘及曾公求编钟中的作器者自述内容,属于对各自周王“命册”之辞的一种转述。

“左右有周”,整理者说“左右”是辅佐之义,“左右有周”即辅佐周王室[1](p6)。曾侯与编钟铭曰:“左右文武”,与“左右有周”的内涵一致,都是在说始封君伯括辅佐文、武二王的历史。金文中的“左右”大致有两种用法:一是作动词,表示辅佐之义。这一用法最早可追溯到昭王时期青铜器令方彝,铭载:“令曰:今我唯令汝二人亢眔夨,奭左右于乃寮以乃友事。”“左右”,马承源训为“辅助”之义[17](p68)。“祖考+左右+先王”的用法还广见于其他西周青铜器如:师询簋(《集成》4342)铭:“乃聖祖考克左右先王。”同簋(《集成》4217)铭:“王命同左右吳大父。”以及春秋青铜器叔夷钟(《集成》274)铭:“公曰:‘夷……左右余一人。’”晋公盆(《集成》10342)铭:“晉公曰:我皇祖唐公,膺受大令,左右武王。”另外,《诗经·商颂·长发》载:“实左右商王。”之“左右”亦属此类用法。二是作名词指具体的人物,如西周晚期青铜器史墙盘铭:“宪圣成王,左右绶糂刚鲧”。(《集成》10175)裘锡圭先生释“左右”为成王的主要大臣,如周公、召公、毕公等,“绶糂刚鲧”读为“受任刚谨”[18](p27),乃是形容成王左右大臣的尽责尽职。金文中常用“左右+职官”,表示某类职官名称。如“左右戏”(师虎簋,《集成》4316),“左右司马”(师兑簋,《集成》4274),“左右虎臣”(师克盨,《集成》4467),“左右师氏”(元年师史簋,《集成》4279)。从“左”“右”字义的发生学意义上说,“左”“右”作为名词起初可能是表示方位之别,如出组卜辞载:“庚戌卜,王曰:贞其利又(右)马。庚戌卜,王曰:贞其利左马”(《甲骨文合集》24506)。这已经用“左右”来区分祭祀之马。此外,作为名词性的“左右”也开始用于职官名,如见历组卜辞:“丁酉貞:王作三pagenumber_ebook=158,pagenumber_book=158(師):右、中、左”(《甲骨文合集》33006)。这表明商代晚期已开始将“左”“右”与职官设置联系起来。可见金文中“左右”作名词的用法有着久远的历史,它更接近于“左右”的本义内涵,而“左右”作动词表示辅助含义应是后起的引申义。以“祖考+左右+先王”的格式最晚定型与师询簋的年代,学界一般认为师询簋是宣王时器,近来宁镇疆先生依据清华简《摄命》断铭文为“亡承于先王饗”,其文意与《摄命》所述史事相近,两篇文献有深度关联[19](p55)。《摄命》的史事年代,目前来看趋于穆王说为多①马楠认为《摄命》篇年代为“孝王说”,其中“摄”当为懿王太子夷王燮,对摄进行册命之王当为孝王(马楠《清华简〈摄命〉初读》,载《文物》2018 年第9期)。贾连翔和程浩主的“穆王说”,即认为该篇周王当为穆王(贾连翔《“摄命”即〈书序〉“臩命”》,载《清华大学学报》2018 年第5期;程浩《清华简〈摄命〉的性质与结构》,载《清华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赵争在综合比较双方观点后,指出:“目前《摄命》记事年代‘孝王说'的主要依据——册命仪式发展规律、《摄命》册命仪式信息后置的文本结构、《摄命》历日、摄的身份、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似均无法论定《摄命》属孝王世的结论,并且,其中部分材料反利与‘穆王说',如《摄命》历日、士为右者、仅作册任一人宣布王命”(赵争《略议清华简〈摄命〉记事年代问题》//宁镇疆、赵争编:《清华简〈摄命〉研究高端论坛论文集》,上海:上海大学,2019年,第182页)。。此即表明“祖考+左右+先王”句式至少可追溯到西周中期。亦即说,师询簋铭文可能呈现了部分西周中期“命册”文的内容。故而此器铭文“左右有周”,亦是西周“命册”文本的痕迹。

“受是丕宁,丕显其令”,整理者读为“受是丕宁”表示承受或得到这种大大的安宁,后面“丕显其令”意思是彰显其美好[1](p6)。武汉大学简帛网论坛网友暮四郎(黄杰)先生认为“受”当读为“讨”,即“讨是不宁”②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简帛论坛·黄杰(暮四郎)先生释读意参见:http://www.bsm.org.cn/forum/foru ... ;extra=&page=4.。黄先生改“受”“丕”为“讨”“不”,与后文“丕显其令”在文义上不显连贯,恐难信从。铭文中“丕宁”与“丕显”相对举,亦显示出有相当早期的文本渊源。“丕显”一词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彭裕商指出“丕显”见于《大雅》《周颂》和《康诰》《洛诰》《文侯之命》等西周文献,白川静总结金文中所录“丕显”除秦公钟、簋和叔夷钟外,其余56器均为西周青铜器[20](p102)。“pagenumber_ebook=158,pagenumber_book=158”,整理者认为从穴从心,是寍的省写,训为安定之意。实际上,西周金文中“宁”作形容词,见西周早期豳公盨载:“复用祓禄,永孚于宁。”西周晚期及春秋时期的青铜器多是“毋敢妄(荒)宁”“非敢宁忘(荒)”用法,这些都表明在周代金文中“宁”乃是统治者极力追求和保持的一种政治安宁状态。“丕宁”显然是延续这一意涵,用以形容伯括时期曾国的政治安宁状态。此外,“丕宁”与“丕显”对举联用,与西周早期天亡簋铭文中“丕显”“丕肆”联用相近。天亡簋铭载:“丕显王作省,丕肆王作庚”(《集成》4261)。马承源认为“丕显王”指文王,“丕肆王”指武王,“肆”训为“正直”[17](p15)。也就是说“丕显”与“丕肆”在天亡簋中对举联用,分别用以形容周王。这与“丕宁”“丕显”对举联用形容曾国始封君主伯括,二者在语词用法上何其相似。

另外,复旦大学古文字中心网站蒋文撰文认为“受是丕宁”与“匍匐祗敬”相对应,表示伯括不敢安宁懈怠、全力以赴恭恭敬敬[8]。虽然笔者不同意蒋先生读“丕宁”为“不宁”,但是她把“□神其声,受是丕宁。丕显其令,匍匐祗敬。”的主语指向伯括,此点尤为正确。熟悉金文的学者知道金文中“是”后常接动词倒置于末①如西周晚期青铜器铭文的套语“子子孙孙是永宝”或“子孙是尚子孙之宝”,以及春秋青铜器铭文相近似的表述为:“子子孙孙永宝是尚”“室家是保”“万民/万姓是敕”。。此外,这类用法在传世的先秦古书中也很常见,如《诗·商颂·玄鸟》:“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诗·商颂·长发》:“布政优优,百禄是遒。”《诗·小雅·雨无正》:“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尚书·蔡仲之命》:“皇天无亲,唯德是辅。”王力先生总结这类“是”字的古代用法是作代词,表示这、此,复指前置宾语[21](p430)。也就是说,这一句式的正常表述格式为:“动词+是+宾语”。因此,“受是丕宁”乃是“丕宁是受”的正常表述句式。此外,以上所举“宾语+是+动词”四字为句的格式都是见载于《诗》《书》乃至先秦古谚语②谚语的表达参见《左传》昭公三年:“《谚》曰:‘非宅是卜,唯邻是卜。'”。这表明这一类的语句有着悠久的语言传统,大多是西周时期的语词习惯。由此可见,曾公求编钟铭文的“受是丕宁”有着悠久的语言传统,再联系到它是用以形容始封建国的伯括事迹,足见这句话很可能是转引自西周时期的“命册”文本。

兹上,曾公求追溯先祖功绩的“公共知识”,在“先祖+逑匹+先王”“祖考+左右+先王”和“受是丕宁,丕显其令。”等语词用法上,仍保留着西周时期“命册”文辞的某些痕迹。总而言之,这一“公共知识”铭文不仅在内容上呈现了西周时“命册”文书,而且在语词用法上与“命册”文辞的渊源颇深。可见,它是曾国史官对始封“命册”文书的深度改写和提炼的结果。

四、结语
曾公求编钟中追述先祖功绩的“公共知识”在语词方面,忠实地反映出它们与始封“命册”文书的内在关联。首先,追溯先祖功绩的“公共知识”和“命册”文书二者在内容上有着深度的关联。春秋时期青铜器中追述祖先功绩的内容是由史官将“命册”文献中相关内容加以改写而成,然后再经贵族之手转铸于青铜器上,成为世世流传的“公共知识”。在这一过程中,铸于青铜器上的“公共知识”可以视作是对“命册”文的创作、使用和传抄。这一点也为李峰所论到,他说西周“命册”文书原本书于竹简,其材质不易于长久保存,在特定的情况下会被创作、使用和传抄。一些文本内容被进而铸造于青铜器,由此成为铭文的一部分而留存下来[14](p112)。总之,追溯祖先功绩的“公共知识”显然是脱胎于“命册”文本。除此之外,二者在许多方面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一,从文本载体看,“公共知识”是铸于青铜彝器之上,而“命册”文本是书于简牍之上,二者显然有别。其二,从文本呈现的形态上说,前者严格上说由不同时期的史官个人主观创造,所以它在文本形式上呈现出多样性。如曾公求编钟、嬭加编钟、曾侯与编钟对于同一“公共知识”的书写就存在形式上的差异,表明这类“公共知识”并无定本意识。与此相对,“命册”文本属于归档文书,其文本形式十分稳定,具有定本意识。其三,这类“公共知识”作为相对独立的文本形态,它的流传过程和接受程度与“命册”文本也有较大差异。总之,这类“公共知识”流传和抄写的路径相对独立,铸刻于编钟上的“公共知识”与新获“命册”文本除了有共同的知识来源以外,二者并无直接关系。如果把这类“公共知识”仅仅看成是“摘抄”自新册命仪式上的“命册”内容,未免过于狭隘。笔者以为,春秋铜器铭文中的“述祖”类“知识”最初是从始封“命册”文书中传抄而来,后来(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借助史官书写能力的极大提高,使得这类“知识”逐渐成为贵族群体的“公共知识”,而且在青铜器铭文铸刻过程中它已成为必要书写的“套式”之一。同样,即使曾公求新受册命的“王命书”中有提及曾国祖先伯括辅佐文、武二王的内容,它也不是史官铸刻和书写这类“公共知识”的唯一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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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20.08.016

[中图分类号]K8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20)08-0150-1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出土简帛文献与古书形成问题研究”(19ZDA250)。

作者简介:龚伟(1990—),男,安徽巢湖人,历史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 梅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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