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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框架构想及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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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8 1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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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框架构想及路径选择
□ 彭岚嘉1,2,王万鹏3,4

(1.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2.兰州大学 西部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20;3.兰州文理学院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10;4.兰州文理学院 文化产业研发中心,甘肃 兰州 730010)

[摘 要]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推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有机构成部分。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强调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跨国”特征,从丝绸之路经济带整体出发,更注重沿线国家的协同发展与互动共生,试图在更大的地理空间中探索和求证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文化产业合作共享的相关问题,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全面实施寻找一条文化先行之路。从理论实践来源、可行性、实现路径及现实意义几方面进行探讨,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益的思考和文化支撑。

[关键词]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一带一路

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推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有机构成部分。构建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重要意图,就是要通过文化产业带这一载体,放大文化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动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和产业互动,从而推动各自经济发展,实现合作共赢。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特别强调了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跨国”特征,从丝绸之路经济带整体出发,更注重沿线国家的协同发展与互动共生,试图在更大的地理空间中探索和求证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文化产业合作共享的相关问题,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全面实施寻找一条文化先行之路。这既符合丝绸之路这一国际文化线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基本精神,也契合了现代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的根本目的。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古代丝绸之路的文化意蕴的现代转换,也是全球化趋势下的区域文化合作新范式。

一、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理论实践来源
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大数据时代,区域经济的带状发展特征越来越明显,所谓文化产业带是指“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突破传统区域环状分布而代之以线性带状分布,将文化产业的诸多要素进行有机的市场化配置与整合,从而突破行政区划的阻隔和产业门类的分割,最终实现国际化生产、交换与消费的整体共赢的文化产业发展大格局”[1]。“一带一路”倡议的广泛和深入推进,使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与人文交流更加频繁,既开拓了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渠道,又拓宽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经济互动。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加强了沿线国家的文化产品共享,创新了文化经济的增长路径,从而推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深度发展。

(一)政策层面
2014年5月,原文化部提出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旨在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动丝绸之路沿线的经济发展,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依托丝绸之路沿线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规划,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促进各国、各地区文化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换言之,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当时的规划和设想,“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将以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大合作,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打破按照行业、按照行政区划单打独斗的状况,整合各方面资源,使区域内文化要素和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到新的高度,具体表现在加强影视艺术、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体育休闲、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与建筑设计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加强跨文化交流,打破文化壁垒,加速文化贸易往来,达成合作共赢。

原文化部2017年5月正式发布了《“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其目的是: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倡议精神,全方位提升我国文化领域开放水平,秉承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合作理念,构建文化交融的命运共同体;鼓励国内“一带一路”沿线文化企业跨区域经营,实现文化旅游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建设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基地;运用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加强对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征集发布、宣传推介、融资洽谈、对接落地等全方位服务;将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符合条件的城市纳入扩大文化消费试点范围,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二)学理层面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有序推进和原文化部“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构想的提出,“文化产业带”“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带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形成文化产业研究领域内新的研究方向。

刘慧较早展开了对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的研究,提出中国应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版权保护,促进中国构建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中的经济发展[2]。范建华对文化产业带做了较为明确的界定,指出文化产业带是文化产业的一种集群形态,是在文化产业市场要素资源配置和地域分工基础上形成的不同层次和格局特色的带状地域文化经济单位,并认为中国趋于或者已经形成地理集聚效应较为明显的八大文化产业带,带状发展将成为中国现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3]。尹宏认为文化与经济的相互介入是古代丝绸之路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特征,要率先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从文化产业区域合作方面寻找突破,深化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文交流,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合作机制[4]。孙凤毅从文化规划角度出发,主张文化规划与产业规划相结合,通盘考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产业规划与丝绸之路文化发展规划的相通性,综合发力,将丝绸之路打造成连接世界的文化产业发展经济带[5]。王青亦认为发展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应该从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和工艺美术等文化资源类型的各自特点入手进行建设,制定统一的国家战略,做好顶层设计[6]。金栋昌、吴绒、刘吉发提出沿线国家应以丝绸之路联合申遗为契机,以协同发展、有序竞争、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探索和发展跨域文化治理模式,推动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从以文化遗产联合保护为主到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再生产”[7]。蔡尚伟和车南林认为在全球经济下滑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存在认知偏差、文化差异和社会不稳定等诸多问题,国内部分地区文化产业存在产业欠发达、人才规模小、质量欠佳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8]。王晓鸿和马旭东基于文化产业相关数据,分析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文化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后,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产业全要素生产率有所回落,存在“重技术进步,轻技术效率”的现象,并从文化产业跨界跨域融合发展、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9]。

由此可以看出,已有的国内外对丝绸之路与文化产业带研究,重在历史文化资料的梳理及分析,缺乏对丝绸之路文化资源现实转化利用的思考,同时缺乏从“丝绸之路”与“跨国文化产业带”角度整体的思考,学者在这一新的研究方向上尚未开展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三)资源层面
丝绸之路是重要的国际文化经济交流通道,在文化遗产类型中属于文化线路或者线性文化遗产。世界遗产委员会在2003年修订的《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对文化线路的界定为:“一种陆地道路、水道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体的和历史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代表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一定时间内国家、地区内部或国家、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不断的交流,并代表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这些滋养长期以来通过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不断得到体现。”[10]由此可见,文化线路是对那些因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而形成的具有带状分布特征的文化遗产族群的统称。时空布局和文化积淀是文化线路最为看重的要素,特别强调在同一条文化线路上各个节点所具有的共性文化功能与文化价值,并且自古至今仍然能够对人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014年,“丝绸之路:起始段——天山廊道的路网”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丝绸之路是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期间,亚欧大陆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尤其是区域内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之间交流的重要见证。它对多种文明的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商品交换、宗教信仰、科技知识、技术创新、文化实践和文学艺术的深度交流提供了便利。正如英国学者彼得·弗兰科潘所说:“事实上,千年来,连接着欧洲和太平洋,坐落在东西方之间的那块区域,才是地球运转的轴心。”[11]作为古代人类交流与沟通的横跨欧亚大陆的文化线路,以产业发展的方式进行新的历史时期合作,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对于全球而言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或者是新兴的独立经济体,虽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却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资源,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有着强烈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内在要求。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大约有400余项文化遗产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且主要分布在陆路丝绸之路沿线,超过了全球文化遗产总数的一半,其中,建筑群类文化遗产超过50%,遗址类文化遗产占到了30%,而文化景观与文物类文化遗产各占10%。可见,丰厚的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产业层面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空间跨度比较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较好地保持了各自不同的文化传统,形成了个性鲜明而强烈的文化特征。在此基础上生成的文化产业自然也带有鲜明的区域性特点,差异化和不均衡是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的两大特征。总体而言,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大多数拥有非常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属于典型的文化高地;但因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形态还不够成熟,形成了文化产业低谷。从文化产业的业态分布来看,这些区域往往侧重于开发传统文化资源,对文化旅游、手工艺、民俗文化产业用力较多,影视、出版、艺术表演等产业形态也有较快发展。可以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表现出来的这样一种文化资源的多样性与文化需求的丰富性并存的文化现象,是跨文化交流和互动共生成为推动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内生动力。在这一背景下,推动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建设,不仅是适时的,也是可行的。

丝绸之路开通以来,不仅成为沟通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多元文明的桥梁,也是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业贸易的重要通道。近年来,沿线国家和地区充分利用丝绸之路辐射区域内的优势文化资源,通过日渐密切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借助文化产业相关的各类活动、积极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国际合作,通过搭建丝绸之路文化产业的国际营销网络等方式,不断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有效拉动相关地区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为社会提供特色鲜明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日益高涨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产业作为新的产业业态,已被各国广泛认可,文化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和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文化产品和服务已经成为丝绸之路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可行性
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源是人类的物质交流和文化交流及其产生的精神需求,发展经济与繁荣文化是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与民众的普遍诉求,构建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就是要从更为广阔的国际视野谋划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的合作发展,为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提供更为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强调“跨国”特征,体现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就是要更加突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整体观,由内转外,内外并重,共同发展。丝绸之路本来就是古代贯通欧亚大陆的经济文化交流的国际性通道,这一跨国文化产业带的建设就有着世界范围内的示范性价值,文化产业内部的一些具体门类或行业领域,其国际化交往合作相对频繁,无论是横向联系还是纵向关系,均趋于多样化和多极化趋势。

(一)历史依据
古老的丝绸之路曾经是横贯亚欧大陆的文化交流和商业贸易的主要通道,也是连接东西方各大文明板块的历史性桥梁。自古至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文化交流与互动,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发展都发生过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作为沿线人民共同文化记忆和区域文化符号,丝绸之路文化已经深深根植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文化血脉中。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更应该学会以史为鉴,充分挖掘古丝绸之路的文化精神内涵,探究其丰富的文化经济活动样态,为新时代“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古老而鲜活的经验。经过研究,我们会发现,古代丝绸之路在实现货物贸易的经济沟通时,不仅仅是依靠经济的力量和贸易的力量,文化层面的互动交流对商贸流通产生了不可磨灭的重要影响——如果没有东西方文化的相互认同,就不足以构建起一条跨越不同区域的沿线数千年的文化经济线路。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要想搭建起具有蓬勃生命力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沟通与交流必须得先行,通过交流充分实现区域内的文化认同,才能更好地推动区域内各方面的互联互通,从而实现区域合作深化、推动经济文化全面发展和共同繁荣。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资源富集,且呈现出区域化、差异化、个性化的鲜明特征,为打造区域内特色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化产业必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跨越国界的思想交流和文化交融,必将为双边更全面的合作发挥桥梁作用和引领作用,只有调动起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交往,才能有效推动和促进沿线各国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作为世界级的文化线路,丝绸之路沿线悠久的历史文化、多彩的民族文化、丰富的地理文化资源和多元的现实文化资源,为沿线区域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现实需求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具有丰富多样的文化传统和资源,多样化的文化为跨文化交流提供了动因。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边牵着亚太经济圈,西边系着欧洲经济圈,其间的大部分国家处在两个引擎之间的“塌陷地带”,整个区域存在“两边高,中间低”的现象,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也大抵如此。从世界范围来看,文化产业东西方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沿海与内陆发展不平衡,形成一个多元参与、合作共享的文化产业共同体,是世界性需求。在经济全球化新的十字路口,尤其是单边主义抬头、贸易保护主义死灰复燃,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不稳定因素和极具伤害性的挑战。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战略布局,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共享共赢、均衡发展的世界经济全球化新格局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样板。可以说,“一带一路”承载着促进全球自由贸易进程的时代使命。“一带一路”以“五通”为依托,在产能合作和服务贸易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加快建立区域自由贸易网络方面也进行了很好的探究,这必将对新一轮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做出重大贡献。加快构建多种形式的自由贸易网络,搭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建立共同发展的商贸模式,有助于形成以自由贸易制度安排为重点,推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全球自由贸易的新局面。

(三)时代机遇
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历史形成的交通路网,也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贸流通的重要渠道,更是一条双向流动的文化动脉,其文化历史意蕴深厚,向来被誉为东西方文明的桥梁和世界主要文明交汇交融的母胎。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在“文化先行”理念指导下,完全契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先导机制。在开放中谋求发展、在合作中实现共赢,是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顺应时代潮流,合乎实际需要,对于促进我国和相关国家合作共赢,实现繁荣共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毋庸置疑,在新的世界格局逐渐形成的历史背景下,中国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倡议,不仅仅是谋求一国之利益,而是着眼于世界经济发展的未来做出的宏大规划,也是对区域经济文化战略合作模式的新探索。可以说,“一带一路”承载着推动区域间文化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的重大使命,是推动地区间的交融与合作的重要载体。“一带一路”倡议以前,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基本局限在各自国家内部,以市场驱动型、资源驱动型、政策驱动型等传统模式为主。“一带一路”倡议之后,各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呈现一种全新的态势,合作发展、互利共赢成为一种新模式。

三、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实现路径
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建设当然也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如何通过“文化先行”战略达到政策沟通、民心相通、贸易畅通的目的,解决政治、军事策略不可能解决的诸多问题?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产业政策是如何制定的?其引导作用是怎样发挥的?丝绸之路这一横跨亚欧腹地的文化线路在新的历史时期是如何发挥其文化产业功能的?丝绸之路沿线几大地理板块的区域文化产业呈现出怎样的特征?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哪些值得借鉴并推广的经验?通过怎样的交流、融合、相互影响才能实现合作互利的目标?全球化时代丝绸之路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处于何种状态?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发展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可以为世界各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怎样的借鉴?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的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在经济带建设过程中有着怎样的作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实现共商、共建、共赢、共享的具体模式和路径是什么?丝绸之路经济带作为一个独特的经济区,在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的基础上怎样成为全球文化产业合作共生的示范性区域等等,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对文化产业的理解和规定也不尽一致,文化产业的产业体系、统计指标都有差异,如何在纵横联系中把握整体的发展情势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涉及国家众多,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策略,各国之间相互交流合作的资料由于语言、外交政策、国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原因难以收集齐备。由于国情不同,利益诉求不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技术标准不同,政策法规不同,无论是双边还是多边合作都存在一些有形或无形的壁垒,需要统一规范,统筹协调,建立各国政府和企业在合作领域交流的对话机制和协调机制。

(一)文化多向交流
历史上的“丝绸之路”既是经贸往来之通衢,也是文化交融之大道,承载着东西方文明互鉴的历程。丝绸之路的开通和延续,并非强势文化的单向传播与渗透,而是不同文化间的多向流动、互相认同的结果。文化交流过程中,沿线国家都不是孤立的起点或终点。当今世界,文化上的相互尊重是经济合作的前提。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指以古代丝绸之路为基本脉线,以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基本空间,以跨区域的文化资源整合与产业开发为基本动力,以实现各国合作共赢、文化共荣为基本目标,形成的带状文化产业合作区域。要使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尽快成为沿线国家的共识,传承古代丝绸之路不同文化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精神,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交流合作新格局,率先实现文化相通。

(二)政策引导扶持
要通过政策扶持,推动沿线各国文化产业的跨国合作。文化产业政策的驱动作用具有多维性:一是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产业形态,对政策有着很强的依赖性。二是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经济环境。由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对营商环境进行必要的修正、引导和调节,就会为产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了规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弊端,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合理有效的政策法规,规范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市场运转秩序,强化企业作为文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四是促动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对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要积极推出文化产业合作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平台建设,启动对外文化贸易的国际市场开拓计划,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强沿线国家在文化贸易、国际规则谈判中的合作,推动沿线国家之间正在开展投资协定的谈判和服务贸易协定的谈判。

(三)平台建构支撑
要完善对接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交流合作平台。丝绸之路经济带贯穿的空间主要包括欧亚大陆,涉及东亚、中亚、南亚、西亚、欧洲、北非等几十个国家的广泛地区,这些地区的政治格局与经济状况比较复杂,如果一味地应用政治、经济手段,则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而以文化的影响力来淡化地缘政治效应,逐步达成共识,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则更有利于架构全方位的开放格局。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亚太经合组织等现有多边和区域合作机制作用,尤其是中俄、中英、中法、中欧、中德和中印等八大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作用,同时重视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影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和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等平台的作用。要尽可能消除国家地区间行政壁垒,做到有转移、有承接,更加充分发挥自身拥有的资源优势,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在项目开发上互相提供协作与支撑,增强区域协同发展的创新性与有效性。就目前而言,国际间众多文化产业集团正在不断打破行业和地区的限制,通过跨国投资、兼并收购等,集中资金、技术,推进文化产业整合。文化产业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选择,是提升国际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也应在这一方面多做尝试和探索。

(四)渠道互联畅通
要利用多种渠道,做好沿线各国产业项目推介。建立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信息对接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促进文化产业项目协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积极引导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互利共赢,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充分利用跨国界、跨区域的文化商贸洽谈会、各类文化艺术节、大型经济文化展销会等渠道和平台,诸如“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节会活动,以提供文化产品为载体,建立经济带文化产业合作体系,通过强化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新理念,不断推动丝绸之路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广泛交流和高效对接,引导区域内文化企业之间形成效益明显的产业链。以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载体,促进文化产品、文化要素跨国跨地区的自由流动。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创意设计、数字文化等为重点领域,支持沿线国家和地区根据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实施优势文化产业项目。通过对沿线各国文化产品的创造与推广,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等领域的有机融合,培育复合型文化业态,打造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知名文化品牌。

(五)产业互利共赢
要积极开展广泛的合作,推动沿线各国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构建“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形成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为核心的统一观念、统一规划、统一行动,共同构筑跨国界、跨行政区划、跨行业门类的文化产业蓝图,深度挖掘区域特色和资源禀赋,结合自身发展基础等因素,在文化产业布局上选择特色化、互补式模式,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文化经济性集中发力。这就需要各国着力布局彰显民族特色,开发具有优势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门类与重点项目,最终“形成泛丝绸之路沿线上既有特色又有活力、既相互区别又彼此互补、既共享资源又差异竞争的跨界文化产业带”[7]。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都在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资金、信息、科技和人才的优势,产业分工日渐清晰,新的集聚优势和发展动力逐步形成。要积极推动企业合作和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广泛的、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与沿线各个国家的战略合作中,注重合作的互补性,积极利用政策手段提供多种便利,在产业转型、市场导向、资源开发与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合作,积极推动沿线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积极创新文化贸易模式,从文化产品贸易转向产品贸易、技术贸易、投资贸易等多手段结合,通过服务外包、文化投资、共享平台、联合开发、IP授权、版权交易、数字内容服务、产品或项目合作、企业和行业联盟等形式扩大影响”[12],开拓并促进全球文化产业互利共赢的渠道和途径。

(六)模式探索创新
创新沿线国家合作共赢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实现文化产业的合作共赢,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文化产业领域发展的重大目标。在合作共赢的新模式下,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可以综合利用文化资源,比如在保证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实行文化资源共享,甚至可以用文化资源换取资金项目等。还可以共同打造文化企业,比如沿线国家共同经营品牌、环境、知识、文化、娱乐、商品、体验、成长空间、商业机会等要素,从而形成文化品牌。要结合丝绸之路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以深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为重点,以加强文化设施相连相通为基础,以资源加紧对接对流为核心,探索区域内资源整合和产业合作的有效路径,建立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协同发展的务实机制。在原有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和探索互换式发展模式、互补式发展模式、分布式发展模式和虚拟化发展模式等有效模式,从广度和深度上促进丝绸之路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最大限度地推进沿线各国在文化产业领域实现合作共赢,不断提升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合作发展作为一个整体,建成全球文化产业合作共生的示范性区域。要率先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取得文化产业区域合作的突破,深化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文交流、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合作机制、积极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加大沿线国家互动式文化投资等等,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使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有效的“各有分工、全面合作、优势互补、共享共赢”的合作新模式,打造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一批产业链条完善的文化园区,为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富有特色的发展模式。

四、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深远意义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一个动态的区域,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全面推进,其涵盖区域也在不断扩展;古丝绸之路只是一条商旅文化之路,呈线状,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是由这条“线”串联起来的一个面,呈片状;“带”随着“线”走,“带”的范围由“线”的伸延或发展而决定。在如此广袤的地理空间构建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续接历史传统
通过文化交流与合作实现不同文明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不断丰富和成熟的动力源泉。在古代丝绸之路形成和发展的漫长的历史中,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友好交往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借鉴价值。历史经验表明,只要坚持“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丝路精神,沿途所有国家完全可以实现共享和平、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望。区域内充分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够增加相互间的文化认同,有利于夯实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合作的民意基础。虽然国际关系发展离不开经贸合作领域的硬件支撑,但文化交流与合作软件的助力也同样不可小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山水相依、人文相通,只有通过文化交流与合作,才能让各国人民增强互信、加深感情,从而达成共识、谋求共同发展,也有助于提升沿线国家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在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努力下,古老的丝绸之路文化复兴之势日盛,文化交流活动日渐频繁,文化产业合作领域逐渐拓宽,建设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成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携手发展、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随着合作平台日益增多,合作机制逐渐成熟,为区域文化产业带的形成打下了广泛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发展机会。

(二)凸显文化力量
丝绸之路经济带被称为21世纪的战略能源和资源基地,在新的历史时期,各国都在谋划着新的发展蓝图,国际间的合作共赢深得人心,经过近七年的发展,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往来越来越密切,文化的影响力在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建构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超越时空、跨越国界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交融和认同。钱穆先生曾经说过:“一切问题都才能够文化产生,也都该从文化问题来求解决。”[13](p1)就当前国际发展趋势而言,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与金融融合形成许多新兴业态,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文化产业对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在文化产业的快速崛起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更加多元、更富创意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文化服务,这不仅能够满足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文化消费需求,还能以此为载体,“将各国优秀的文化及和谐发展、和平共处的理念传播出去,使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各国、各地区、各民族人民增进理解、沟通、尊重,增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文化认同”[14](p42)。

(三)激发产业活力
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有机构成和战略延伸,是区域文化经济一体化战略思想和全球化发展战略的先导与实践。文化产业实现共赢发展是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未来一段时期,还需进一步加快推进沿线区域文化产业合作并实现差异化分工和利益链接,以解决跨区域产业合作有待深化、主体积极性不够、协调沟通困难、长效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和文化认同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诸多问题。为此,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要着力布局彰显区域特色和产业竞争实力的文化产业门类,开发富有潜质的、具有广泛合作前景的重点项目,最终形成丝绸之路沿线既有特色又有活力,既相互区别又彼此互补,既互动共振又差异竞争的文化产业大格局。

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建设的目的,就是在宏观视野下把握世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呈现出来的新趋势,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成全球文化产业合作共生的示范性区域。通过日益频繁密切的务实合作,形成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共建共享共赢局面,在充分认识区域间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导致的不平衡的基础上,本着求同存异的多边合作原则,以“对话”的方式加强交流、深化合作,能够实现区域文化经济快速发展。在互动共生、互信共享、互通共赢的框架下,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民众互动等不同层面的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和经贸往来能够得到强化。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合作日益活跃,文化经济往来频繁,各国对强化文化产业领域深度合作的愿望非常迫切,遗憾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政治体制、经济水平、文化习俗、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给文化产业的跨国合作带来一定的阻力和障碍。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文化合作和经贸往来中的壁垒一定会被打破。而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的建设,也可以有效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互信和互通,借助文化产业为社会提供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的、具有区域和民族特色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沿线国家和地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也为世界文化产业的共同发展提供有益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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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20.07.012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20)07-0100-09

基金项目:2018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甘肃省深化‘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与合作研究”(2018MSJ028);2018年度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重点项目“丝绸之路跨国文化产业带研究”(2018LDBRZD005);2017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研究”(ZD00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彭岚嘉(1964—),男,甘肃景泰人,兰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西部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万鹏(1976—),男,甘肃宁县人,兰州文理学院文学院教授、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产业研发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 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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