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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师《西方经济学》第七章 拓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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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8 13: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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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师《西方经济学》第七章 不完全竞争市场厂商均衡  拓展资源案例1:铁路部门的垄断定价还能掌握多久?
近20年的中国季节性大迁徒——“春运”,已成为中国特色。“春运”市场提供了世界上罕见的爆发性最大的商机。2001年“春运”,自1月9日开始至2月17日结束,共40天时间,全国运送客员约16.6亿人次,比2000年增长2.7%。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数字统计分析,在16.6亿人次中,公路将承担14.9亿人次的运力,铁路春运1.34亿人次,使用这两种交通工具者占有中国春运预计总数的90%以上。这是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最高峰值的一次“春运”。据广东省及“珠江三角洲”的资料显示:仅春运40天时间,竟能够创造一些客运“专业户”本年度至少50%以上的营业总额;而70%以上的参加者,在这40天“工作”中所创造的价值可抵本年度价值的120%以上,甚至可以在未来这一年内什么都不用做也能够正常维持。这一切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涨价。
国家铁路部春运办有关人士解释,涨价是为了“削峰平谷”,以达到“均衡运输”的目的,但就以关键的广州铁路为例,1月16日涨价后的事实证明:广东铁路客运高峰更为尖锐,超过历史日最高峰,“均衡运输”就当然成了画饼充饥;对于中国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出门坐火车是首选交通工具,无论火车票涨不涨价,该回家的还得回家,涨价根本无法削峰平谷,只能是让铁路部门狠狠赚一笔。据北京一家报纸报道,节前15天,北京西站和北京东站客票收入增长了50%,收入近3亿,只是在15天取得的。春节给了铁路部门一个极为厚重的大礼包。有舆论指责,这是“垄断行业大发横财”。
不过,中国老百姓这次不买账了。河北律师乔占祥首先就铁路调价方案向铁道部提出行政复议。这无疑是破天荒的。2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致函铁道部,要求就涨价问题给个说法。当然,现在还不能过于乐观。但相比以往习惯于沉默的中国老百姓,今天终于有了维权的意识,“铁老大”再要“惟我独尊”,恐怕不那么容易了。案例2:从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想到的
产生于一种关键资源所有权垄断的典型例子是南非的钻石公司德比尔。德比尔控制了世界钻石生产的80%左右。虽然这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是100%,但它也大到足以对世界钻石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
德比尔拥有多大的市场势力呢?答案大部分取决于有没有这种产品的相近替代品。如果人们认为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都是钻石的良好替代品,那么,德比尔的市场势力就较小了。在这种情况下,德比尔任何一种想提高钻石价格的努力都会使人们转向其他宝石。但是,如果人们认为这些其他石头都与钻石非常不同,那么,德比尔就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自己产品的价格。
德比尔支付了大量广告费。乍一看,这种决策似乎有点奇怪。如果垄断者是一种产品的唯一卖者,为什么它还需要广告呢?德比尔广告的一个目的是在消费者心目中把钻石与其他宝石区分开来。当德比尔的口号告诉你"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时,你马上会想到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并不是这样。(而且,要注意的是,这个口号适用于所有钻石,而不仅仅是德比尔的钻石--德比尔垄断地位的象征。)如果广告是成功的,消费者就将认为钻石是独特的,不是许多宝石中的一种,而且,这种感觉就使德比尔有更大的市场势力。案例3:一家独大不是好事
“富士”胶卷以色彩鲜艳受到很多消费者的喜爱,但是当你满心欢喜地拍完照,想去冲洗,却会发现原来遍布街头的“富士”冲洗店如今已是踪迹难觅。今天的国内胶卷冲洗市场早已是“柯达”的天下。
据了解,“柯达”在全国的彩扩连锁店已有近9000家,而“富士”彩扩店已萎缩到2000家左右。论胶卷质量,二者可以说难分伯仲,只是特点不一,“柯达”色彩还原好,“富士”色彩艳丽,专业摄影者偏爱“柯达”,年轻人更喜欢“富士”,可以说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论冲印技术,“柯达”没有设备自主开发能力,用的大多是“诺日士”的冲印设备,甚至包括“富士”的设备;“富士”开发的冲印设备全球领先;论全球市场占有份额,“柯达”数码冲印占四分之一,“富士”占全球三分之二;论全球销售额和纯利润,“柯达”是133.17亿美元和2.65亿美元,而“富士”超过它一倍。
既然“柯达”与“富士”没有本质上的优劣之差,为什么“柯达”会在中国市场上一家独大呢?7年前,国内有7家胶卷和相纸生产厂家,但由于国外产品大举进入,市场大半落入人家之手,单“富士”胶卷就占据了中国胶片市场的半壁江山,国内感光材料企业举步维艰。国内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外商低价倾销造成的结果。后经有关专家调查,情况并非如此,于是,国家转而支持国内感光材料行业对外开放合资。这时刚刚成为“柯达”公司全球副总裁的美国外交界级别最高的亚裔女强人叶莺坐在了与中国政府的谈判桌前,使柯达与中国谈了3年陷入僵局的合资谈判达成了“98协议”,其主要内容是:“柯达”与中国7家感光企业中的6家进行合资合作(“乐凯”除外),共投资12亿美元。与厦门福达、汕头公元、无锡阿尔梅3家企业合资,上海、天津、辽宁的另外3家企业得到的是经济补偿。中方则承诺,在协议签订的3年时间内,不批准另外一家外资进入中国的感光材料行业。至此,“柯达”在中国感光材料市场上形成了垄断,其在中国影像市场的业务以每年8%到10%的速度增长,占有了市场份额的70%以上,而“富士”、“柯尼卡”、“爱克发”等品牌共占不到25%。
置身于事外的“乐凯”经营日衰,主动向“富士”寻求合作,双方就合作条件的谈判长达6年,但“柯达”又横刀夺爱,于去年10月以更优越的条件与乐凯达成合作,双方合作期为20年,“柯达”以1亿美元现金和提供一套用于彩色产品的乳剂生产线,换取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并承诺不吸纳市场流通股;同时,柯达向乐凯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用于改造乐凯现有的片基和涂布生产线,还赠送一条新的生产线;柯达承诺向乐凯持续转让生产技术,以生产世界级的彩色产品,乐凯将为使用柯达的某些技术向柯达支付费用;双方合作后,乐凯将继续生产和销售乐凯品牌的产品。
几个回合下来,2001年在上海成立的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感光材料领域一筹莫展。其在中国投资建立的生产数码影像产品、医疗图像诊断产品、制版印刷产品的5家企业的产品也因耗材大多与感光材料有关而无法实现在中国市场大展拳脚的目标。
虽然国内感光材料领域对“柯达” 早已开放,但对其他外资企业却依然是投资限制类项目。对彩色胶卷的进口征收的是高额从量关税,今年4月1日起,每平方米征税120元,以前是170元。这意味着本土化生产的“柯达”感光材料的市场竞争条件要大大优于其他纯进口的感光材料。有专家感言:一家独大的市场是无法使中国消费者享受到多样化的产品、良好的服务以及日新月异的高技术带来的变化。
如果说,“柯达”在传统胶片技术上领先,那么它在数码技术上已落后于“富士”。“富士”新近开发的激光数码冲印设备可以兼容传统胶卷、数码照相、光盘等所有图像源,冲洗打印出高清晰的图片,如果冲印店装备这样的设备,将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得到更好的服务。
就拿传统的胶卷说,现在美国的年人均消费量是3.8卷;日本是3.7卷;欧洲国家在1.7卷左右;中国才0.15卷,传统相机和胶卷在中国的市场上还将维系很多年,它会与飞速普及的数码产品共同存在和发展,如果仅让消费者用一种产品,那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一家独大就没有竞争,没有竞争就不是市场。案例4:彩电寡头的两难抉择
近年来,家电企业结成价格联盟一直很“时髦”,却又并不成功。从1997年30多家VCD企业召开圆桌会议发布宣言,到去年8大彩管厂联合限产压库;从各大彩电厂的“价格自律”,到多家空调企业的价格同盟,尽管开始时都曾轰轰烈烈,结果又全是不欢而散。价格卡特尔经历了一个“搞起来—失灵—再搞起来—再失灵”,却还要再搞的轨迹。且看,在屡试不灵后,最近,国内9家彩电厂又召开所谓“峰会”,再一次搞起了“最低限价协议”。也许是倡导者和参加者们总希望能从价格垄断中获益,也许是他们未能思考,以往价格卡特尔之所以不奏效的原因何在。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现代经济学里博弈论中的“囚犯难题”得到些启示。
在现实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各个行为主体(人或企业)作为“经济人”总是要追求经济利益的。此类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可用一事当前,在多种选择中,选择最有利的策略来描述。当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互为竞争对手,每个主体的决策及其互动行为都会影响对手的利益之时,这就是一盘博弈(游戏)。那么,博弈的结果如何,又是由各方主体的选择及互动行为而共同决定的。著名的“囚犯难题”模型指出:博弈的参与者们总会从利己的动机出发,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而最后的结果通常是对各方均不利的。
依“囚犯难题”模型来看现实中的价格联盟,其命运通常是雷同的。假设市场上有两家生产同样产品的公司——甲和乙。两家公司都面临降价还是不降价两种选择。假设两家公司都不降价可以各赚3个单位,都降价赚2个单位,一家降而另一家不降,则降价的赚4,不降的赚1的话,那么:
1、 两家公司都不降价,它们可各自赚得3个单位的收入;
2、 两家公司都实施降价,则都会受到损害,各自只能赚2个单位的收入;
3、 若是甲公司在乙公司未降价时,单方面实行降价,甲会因抢占了公司的市场份额,提高了销售量而获益,获得4个单位的收入;而乙会因此受到损害,只能得到1个单位的收入;
4、 反过来,若是乙公司单方面降价,将可得到4个单位的收入,令甲公司受损,只得到1个单位的收入。
表面看来,甲乙可以签订价格联盟,都不降价,只要各方面遵守协议,可望出现对双方都有利的结果。而在实际上,由于甲乙两公司都是单独的经济利益主体,他们会从利己的动机出发,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如同上述两个小偷一样。
甲公司会想,我该守不守协议呢?问题在于有两种可能:第一,若乙不守协议,擅自降价,我就会遭受损失,因而乙若降价,我也必须降,以保住市场份额,减少损失(至少保住2个单位的收入)。第二,如果乙公司真的守协议,当好人,不降低价格,此时我只要单方面降价,可获得4个单位的高收入。所以,对甲公司而言,不论乙公司降价与否,甲公司以降价为最有利的策略。
同理,对乙公司而言,一番理性思考,可得出同样结论,不论甲公司降价与否,乙公司也是以降价为最有利的策略。
这就决定了甲乙两公司谁也不会真心地、长久地遵守协议。现实中,价格联盟长不了、靠不住的原因正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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