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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工20秋《税法》辅导资料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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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3 10: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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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辅导资料十五主    题:第九章  其他实体税法(二)(第4-6节)
学习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0日
内    容:
第九章  其他实体税法(二)
这周我们将学习第九章中的第4-6节,这部分重点介绍契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等内容,下面整理出的理念框架供同学们学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理论学习:
每周文摘: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摘选自《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主席思想活的灵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节  契税
一、契税的基本原理
◆契税的概念: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产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第五节  耕地占用税
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税收收人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税率: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税额计算: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第六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
◆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
征税范围广;
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应纳税额的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计税依据——土地面积
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提高。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土地的权利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纳税地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习题:
一、单选题
1、发生下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无需缴纳契税的是(   )。
A、处置旧楼房的工业企业
B、接受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某商业企业
C、房产交换中的支付补价方
D、购买商品房的外籍人员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免征耕地占用税范围的是(   )。
A、学校占用耕地
B、医院占用耕地
C、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D、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3、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设立在农村的商业企业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B、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暂不缴纳税款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使用面积纳税
D、建制镇的个人经营用房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   )缴纳耕地占用税。
A、实际占用耕地之日起10日内
B、实际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
C、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
D、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
5、某市观光采摘园占地共20000平方米,其中水果种植用地160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3000平方米,观光园附设饮食部占地1000平方米。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
A、0
B、20000
C、100000
D、80000

二、多选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单位的食堂用地
B、名胜古迹场所设立的照相馆用地
C、中国银行的营业用地
D、宗教寺庙人员在寺庙内的生活用地
3、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正确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B、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C、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D、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下列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
A、位于市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
B、位于郊区的内资企业
C、城市共有土地的企业
D、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外的工矿企业
5、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表述正确的有(   )。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B、养老院占用耕地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D、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答案:
一、A   C   B   D   B
二、1、BD   2、AD   3、ABC   4、ABC   5、ACD
本内容由易百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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