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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与工时执法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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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11: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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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与工时执法革新
甘满堂
〔摘要〕 在改革开放后兴起的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工“用脚投票”方式初步解决了工资低的问题,但劳动时间长、超时加班问题仍未解决,且固化为一种强制劳动体制,其表现为“长白班”与“两班倒”工时制,这与国际工时制度发展趋势背道而驰。当前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已给农民工群体带来诸多伤害,也不利于中国制造业健康发展。鉴于劳动者与工会部门干预效果甚微,中国需要一场“工时执法革新”,强化政府行政干预,杜绝超时加班。
〔关键词〕 工时制度;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用脚投票;行政干预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评论
去年4月,马云公开说,“能(在大型互联网公司)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没有机会”,倡导超时加班企业文化,一时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弹。此前,有位互联网公司程序员在网络空间贴出996ICU(即工作996,生病ICU),呼吁员工抵制赶时加班,引发跟帖无数。两个事件叠加,全面揭开了互联网公司普遍存在的超时加班问题。马云关于996的发言,遭到社会普遍批评,很多地方政府劳动部门表态要坚决制止互联网公司超时加班现象。中国互联网公司超时加班也只是最近几年的事,但中国制造业的超时加班问题早已存在,已有三十多年,且丝毫没有减少的趋势,一直到现在也未得到纠正。这种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已给底层劳工群体造成巨大的社会伤害,加剧社会底层的代际固化,既不利于中国社会公平发展,也不利于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本文在此探讨制造业超时加班问题,以及当代中国是否需要严格落实8小时标准工时制度,杜绝超时加班,拯救中国底层劳工群体,拯救中国制造业。
工资低、福利待遇差、劳动时间长,是中国农民工长期以来所面临的普遍问题。2004年以来的“工荒”与企业招工难也是农民工“用脚投票”的结果。农民工“用脚投票”寻求工资增长已基本实现①,但劳动时间长,超时加班问题却未得到解决。《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5年报告》发现,60%的劳动者每周或者上周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70%左右的劳动力每个月的工作时间或上个月的工作时间超过28天以上。②主持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的蔡禾教授认为,近十多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加班工资增长和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是影响农民工工资增长最主要的因素。工资结构呈现出基本工资占比下降、加班工资占比上升的趋势,这意味着农民工只有付出更多的劳动时间才能维持工资总量的增长水平。调查发现,规模越大的企业,基本工资越低,加班工资越高。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反映出农民工分享了发展的机会,但他们可能并未直接分享发展的效益,而是以增加劳动和延长劳动时间作为代价间接分享发展的效益。③刘林平、张春泥等认为大部分农民工都是自愿加班的,增加收入是其主要原因;影响农民工加班意愿和加班目的的变量主要是代表现代规训机制的教育和工龄,以及代表传统机制的家庭及经济责任。通过对加班的调查可见,中国农民有着不同于现代职业工人的效益观及行动逻辑,对长期超时加班忍受度较高。④
关于加班的意愿,已婚员工希望多加班,未婚员工希望少加班,前者家庭财务压力大,后者家庭财务压力小,且希望有时间从事社交活动,如解决婚恋问题等。 已婚员工且有子女随迁的农民工不希望多加班,希望有时间陪伴家人;已婚但未携带子女在身边的,希望多加班。也有研究发现,是否愿意加班与文化程度有关系,文化程度高的人更不愿意加班。⑤
缩短工时,让劳动者充分享受生活的工时革命运动一直与工业化进程相伴始终。8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于1817年8月提出。英国在工业革命兴起前后,劳动时间特别长,工人每天需要工作14-18小时,当时的工人运动主要围绕缩短工时展开。1802年英国政府通过首部关于工时的立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该法律规定,禁止工厂使用9岁以下学徒,并且规定18岁以下的学徒每日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禁止学徒在晚9时至次日凌晨5时之间从事夜间工作。1847年英国颁布《十小时工作制法》,规定工厂每天劳动时间一律不超过10小时,这已是很大的社会进步。
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提出“8小时工作,8小时自己支配,8小时休息”的口号,要求各国制定法律予以确认。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21万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8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政府同意8小时工作制,但这项法规后来很长时间未得到普遍执行。1889年7月第二国际在巴黎召开国际工人代表大会,把争取以8小时工作日为中心的国际劳工保护立法列为议程,并作为相应的决议,宣布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
国际劳工组织1919年通过的第一个国际劳工公约就是《工业的工作时间每日限为8小时及每周限为48小时公约》,要求各个国家制定法律予以确认。1922年后,全欧洲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把每周48小时工作制作为标准的工时制度,这是工时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重大突破。因此,从历史上看,8小时工作制实际上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而争取来的一项劳动制度,是工人与资本家长期谈判的结果,是工人劳动休息权利得到保障的体现。反过来看,超过8小时的工时制度,则侵犯了工人的劳动权益。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在严重经济危机影响下,失业现象加剧, 于是工会组织借机发起以缩短工作周解决失业问题的运动,并提出每周工时减至40小时。二战结束后,西方国家普遍通过立法确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工时制度。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尝试推行每周35小时工时制度,劳动时间减少已是普遍趋势。
192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暂行工厂规则》,这是中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其中涉及最高工时的规定。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劳动单行法,如《工会法》《工厂法》《劳资争议处理法》《最低工资法》等,总体遵照国际劳工公约有关规定。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定了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1天、每月工作时间204个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工时制度在大跃进与“文革”期间未得到认真执行。计划经济时代,超时加班现象总体还是较少见的。改革开放后,为与国际工时制度接轨,1995年3月国务院发文正式实施5天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自此,5天工作制(又称标准工时制)得以正式确立。目前每年加上节日放假时间11天,总休息时间增至115天,每月工作时间标准为168个小时。
当前我国劳动法关于限制加班的规定不够严密,导致不良企业有空可钻。关于休息日的规定,《劳动法》第38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7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以上两项规定变相允许用人单位每周工作6天。关于工时与加班的规定,《劳动法》第41 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项规定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每天加班3小时,至于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则视而不见。劳动法规中有关工休时间保护制度存在缺陷,对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劳动者工时的条件存在争议,对延长工时的补偿制度和违反工时规定时的惩罚制度规定不合理等,这些都导致超时加班有制度依据。⑦
二、当前超时加班的两种工时制度
鉴于当前超时加班现象的普遍存在,如果从理想类型来分析,当前企业的工时制度可分两种:“长白班”与“两班倒”,前者每个工作日主要在白天上班,每天加班2-3小时,全天工作10-11小时,工人俗称其为“长白班”;后者“两班倒”是每个工作日有白班与晚班之分,生产线24小时运转,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包括吃饭时间),重工业企业大都如此。
表1 当下制造业加班情况表

长白班工作制,生产线只是白天开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2-3小时。工人通常早晨8点前进厂上班,至夜间9点或10点整下班回家休息,中午与傍晚休息2-3小时,用于吃中饭与晚饭。工人每月工作时长26-28天,可以休息2-4天。若工人每月工作26天,实际工作时间为260小时,加班92小时。如果工作28天,工作时间为280小时,则加班时间为112小时。法定每月可加班36小时,长白班工作制每月超时加班数为56-76小时。
白夜两班倒工作制,生产线24小时运转,工人分两个班次参加劳动。白班通常是早晨8点进厂上班,晚上8点下班离开车间;夜班则是晚8点前进厂,早晨8点后离开车间下班。如果是白班,工人有停工1小时吃饭的工休时间,每餐半小时解决吃饭问题,实休息时间约1小时。如果晚班,晚上8点上班,早晨8点下班。工人只有30分钟吃夜宵的时间,这餐夜宵通常由企业免费提供,但比较简单。若工人每月工作26天,则为286小时;如果工作28天,则为308小时。前者超时加班82小时,后者104小时。
长白班、两班倒工时制已是中国企业普遍的制度安排,这种明显违犯《劳动法》的超时加班制度也并非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就有,它有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笔者认为2004年的工荒发生后,强化了超时加班制度,逐步形成“长白班”与“两班倒”工时制。20世纪90年代,城市外来工以单身流动为主,闲暇时间较多,比较容易接受通过加班来增加工资收入。农民工的流动多以个人单身为主,劳动力再生产存在时空分割现象。已婚成年的,多是一人外出,即使夫妻二人一起出来打工,也未携带未成年子女外出。早期港台投资企业多以订单方式生产,有交货期限,存在普遍的赶工现象,超时加班就普遍存在。由于加班可以增加劳动收入,当时工人还普遍乐意加班。有夜晚班的民营企业,普遍向国有企业看齐,实施“三班倒”工时制,工人每周可以休息一天。但到2004年出现招工难后,为解决企业招工难,同时又提高工人工资,很多企业将工时制度由“三班倒”调整到“两班倒”,既解决缺工问题,也解决了工人工资收入增长的问题。这是一种工时制度的倒退,但当时并没有工会组织与工人的反对,从而延续下来。
2015年2月2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在全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点名批评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期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障碍问题,导致过劳死和自杀现象时有发生”。富士康管理层马上做出回应,称富士康和所有制造企业一样,都面临如何协调员工通过加班来提高收入的需求和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目前“严格执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⑧富士康声称严格执行每周休息一天,但到目前为止,超时加班问题仍一直存在,丝毫没有改变,员工仍然有每天加班2-3小时,每月休息4天,每月超时加班达80—100小时。超时加班说是员工自愿参加,实际上没有自愿可能,普遍带有强制性,试以富士康山西晋城公司2017年初招聘广告为例来分析。
工资待遇与福利⑨
基本工资:试用期1900元/月,3个月转正2100元/月;综合收入:3000-3800元/月。
合同保障:依法签订3年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每周5天,每天8小时),执行白晚班两班,平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工作2小时休息10分钟(计薪),公司确保合理加班并保障每周至少休息1天。
加班费:平时加班为标准薪资的1.5倍,周六/日加班为标准薪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为标准薪资的3倍。
激励津贴:试用期过后为员工申请200-600元岗位技术津贴。
发薪时间:每月7日准时发放薪资(遇周六/日提前发放)。
多重保障: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享有集团自有保险相关待遇。
多元培训: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岗前、技能、管理培训,并与多所高校合作开办在职学历教育。
食宿无忧:公司提供8人标准宿舍,并免费提供洗衣服务,宿舍生活区配有饮水机,电视房与澡堂、健身室等供员工使用。餐饮:公司目前建有3座万人餐厅,汇集各地美食,并为员工每月预充值400元进行消费,月底依消费金额从薪资中扣除。
丰富娱乐:公司建有现代化活动中心一座,室内建有篮球场、羽毛球场及健身室等区域,每周免费为员工提供健身指导,同时各单位举办相亲相爱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从以上招工启事看,富士康公司的标准工时所获基本工资较低,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月工资为2100元,仅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基本工资低,工人必须通过加班方式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达到招工广告所说的“综合收入”。企业将基本工资压低,一方面获得超额利润,另一方面是在于诱导工人接受超时加班。
富士康超时加班问题是普遍存在,且是长期存在的。公司规定入职3个月转正后工资为3000-3800元,但前提必须加班,付出劳动时间为每天工作10-11小时,周末加班1天。每月加班80-104小时,其中工作日加班40-60小时,周末加班40-44小时。超时加班是一种制度性安排,工人在公司制度面前,没有可选择的余地。因此,超时加制是一种强制劳动体制。
超时加班工资计算是按基本工资为标准的,有倍数,但这个倍数的基数是以基本工资为标准。压低基本工资,既可以诱导员工加班,还可以直接压低加班工资标准,一举而多得。
在福利方面,企业提供五险一金,提供集体宿舍。当下农民工家庭化流动越来越多,但企业却没有提供员工家庭公寓,员工如果选择在厂外住宿也没有任何补贴。对于企业提供的娱乐设备,他们很少有时间去休闲体验。(富士康晋城公司员工访谈,2019年8月)
尽管富士康的超时加班工时制度受到普遍的批评,但富士康认为自己的超时加班严格遵守中国《劳动法》等法规,并没有违法。细究中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富士康并没有违规,但却钻了劳动法的空子,说明中国劳动法有关超时加班的规定存在问题,亟需修改。富士康超时加班问题在中国不是个案,只不过由于富士康企业规模大,用工管理较透明,得以被媒体屡屡曝光。
三、长期超时加班的社会危害
超时加班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从短期角度看,超时加班既对劳动者本身造成伤害,也会对企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从长远看,超时加班会损害社会公平,造成劳工阶层代际固化,同时也影响制造业的健康发展。当前企业主只想获取超额利润,只考虑自己眼前现实利益,却没有长远眼光与全局眼光。
(一)超时加班对员工的伤害
1.精神疲惫与职业倦怠。长期超时加班,严重损害工人身心健康。员工生活被固定在工厂与宿舍两点一线间,劳动时间占去10-12小时,若加上工作时间内吃饭、通勤等时间,则要占去12-14小时,留给工人休息的时间也只有10-12小时。 工厂通常是流水线作业,每天超时劳动,造成员工精神疲惫,下班之后只想休息睡觉。长期固定从事单一的劳动,也容易形成职业倦怠,对本职工作缺乏热情,缺乏事业心与进取心,容易造成员工离职率提高。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在《资本论》(1867)中讨论绝对剩余价值时,引证当时的工厂调查材料,认为超长工时制度已给工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资本主义生产……通过延长工作日,不仅使人的劳动力由于被夺取了道德上和身体上的正常发展和条件而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力未老先衰和死亡。它靠缩短工人的寿命,在一定期限内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⑩马克思在《资本论》“工作日”章节中,特别关注劳工团体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行动。毫无疑问,在当代中国,长期超时劳动也会导致农民工免疫机能的下降、工伤事故概率的提高等,这对其身心健康的危害是巨大的,最极端的表现形式就是“过劳死”。据有关方面统计,近年我国每年过劳死达60万人,过度加班成首要原因,“过劳死”对象已从体力劳动者转向脑力劳动者,呈年轻化趋势。
2.影响劳动力再生产,造成农民工家庭代际关系恶化。超时加班对于年轻人的影响是没有时间谈恋爱;对中年家长来说,是没有时间陪伴子女,没有时间陪伴与照顾父母,伤害家庭亲情,恶化底层社会关系网络。
男员工没有时间恋爱。男员工找对象越来越困难,农历春节假期成为一年之中唯一可以休假的时间,外出的青年男女都要回乡过春节,这时也是他们集中找对象的时间,导致当前农村闪婚现象突出,因为平时根本没有时间相亲,若办婚宴,也难请到亲友参加。春节前男女双方与家长亲友会面,如果觉得可以,正月就结婚办喜酒,中间相距不会超过半个月。如果不抓紧春节前后时间,那就要再等一年。在这一年时间内,双方都怕有变故产生。
年轻父母没有时间陪伴未成年子女,如没有时间送子女上学,也没有时间辅导孩子功课。城市外来工子弟多入读民办外来工小学,本身就教学质量差,再加上没有家庭辅导,学习成绩也就大多不理想。另外,由于没有家长陪伴,外来工子弟容易形成不良习惯,导致越轨,甚至违法犯罪。在农村的留守儿童成长情况也不令人乐观。
农民工没有时间孝敬老人。当前有些地方农村老人自杀率较高,有学者归结为子女不孝顺,老人在农村没有权威。本文认为,农村老人自杀率高,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关系。农民工所工作的单位不允许请长假,请假不仅意味着没有工资收入,而且可能被企业倒扣工资。父母生病住院,需要子女看护,但子女无法请长假看护。在这种情况下,生病不能自理的父母有的选择自杀方式以求速死,免得给子女增加负担。亲情冷漠,这是工厂制度传导的结果。
3.超时加班造成农民工生活封闭化,职业地位低。超时加班占用了农民工绝大部分闲暇时间,进一步将其固定在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两点一线的空间中。在台资企业里,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到同住一个宿舍的工友,因上班时间错开,以及没有共同的休息时间,以致他们彼此都不熟悉。与工友之间的交流尚且如此,与城市居民的交流自然更差。有调查表明,农民工参加所在社区活动不多,与当地社区居民缺乏交流,交往对象80%以上都是外地户籍的农民工。
计划经济时代工人职业为何受欢迎,受社会尊敬,享有中国“社会中间层”之称?其中原因不仅仅是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而且是拥有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休,有较充足的闲暇时间。改革开放后,制造业企业工人成为不受社会欢迎的职业,也并不是完全因为工资收入低,而是劳动时间太长,自己能支配的时间太少。
(二)超时加班对企业的影响
超时加班对企业也有影响,一是企业员工离职率过高,企业出现招工难,影响生产任务完成;二是高离职率也导致企业招聘、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三是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也有负面影响。
2004年以来企业招工难问题一直没有缓解,当前超时加班也是企业离职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富士康将工厂开到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中西部地区,但仍不同程度上存在缺工问题,一年四季都在招工,反映企业员工流动率较高。招工难、缺工也影响企业生产任务的完成。
员工流动率高,会带来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居高不下。根据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员工的流动使企业增加了五大类成本:分离成本、招聘成本、选拔成本、雇佣成本以及生产损失成本。同时,员工流动率高也影响企业团队精神,进而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员工流动率高,企业新员工过多,培训不够,容易导致产品质量事故;次品率上升,生产安全事故增多,也容易造成生产物耗成本上升、能源消耗上升等问题。由于员工的流失率比较高,在新老员工之间难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特别是老员工的流失,使得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生产经验不能及时有效地传递给新员工,这样,公司的整体生产技术就会不断下降,带来的后果就是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等问题。
员工流动率高,易降低企业凝聚力,将严重影响企业文化建设,影响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当员工满意度和敬业精神降到很低水平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成本上升、效率低下、质量下降等问题就会接踵而来。
超时加班与员工流动率高,会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突出,原因有两点:一是超时加班所带来的员工疲惫,上班注意力集中度不够,容易引发生产事故;二是新员工过多,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不够,培训不及时,岗位新员工过多,无法将良好的班组生产文化进行传递。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会给员工带来人身与经济损失。中国生产安全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一直很高,这或许与长期超时加班、员工培训不够有关系。2012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36988起,死亡71983人,平均每天发生各类事故950起,约200人在事故中丧生。2017年死亡3.8万人,发生事故5.3万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5年保持下降。2018年中国发生了5.1万起生产安全事故,有3.4万多人失去了生命。
四、农民工对于超时加班的反应
面对长期超时加班的生产体制,农民工没有工会组织可代言,也不能向互联网程序员那样通过网络行动来集体抵制超时加班,只好以分散的个体行动来表达不满,主要手段依旧是“用脚投票”,频繁跳槽,短工化明显;破坏生产设备,消极怠工;超时加班企业难以培养技术工人等。面对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以上抗争效果是非常有限的。
(一)频繁跳槽,短工化明显
根据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公众网发布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短工化成为当前农民工就业的普遍趋势,主要体现为高流动和水平化两个特征。报告显示,2004年开始上份工作的农民工,工作平均持续时间约4.3年;2008年开始上份工作的农民工仅持续2.2年,缩短了近一半。所以,短工化趋势逐年递增。该调查显示,70后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时间是4年,然而90后新一代农民工则不到1年,更换工作后虽然有42%农民工的薪酬有所提高。
如果说以前农民工跳槽的目的在于寻求一个工资较高的新单位,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员工跳槽对于工资增长并不抱奢望,目的主要在于换一个新的劳动环境,以改变工作单调乏味的问题。笔者在以往的员工访谈中,了解到他们跳槽目的是换一家工资待遇更高的工厂,但现在更多的员工向笔者反映,每家工厂的工资待遇都差不多,都需要加班。之所以不到半年或一年就跳槽,那是因为加班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内容也很单调,容易感到疲倦,所以想换一个工作环境,寻找点新鲜感。
福州金山工业区G厂主要生产电子秤,经常加班赶货,一般持续将近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流水线作业。工人每天的工作就是按照流水线运转的节奏不停地放零件、上螺丝钉、组装、检修成品等,每天产量超过三千台左右。流水线上每个人只负责其中一个工作环节,一个动作不断地重复上千次、上万次。
“做久了就不想做了,做久了一件事就无聊啦;在一个工厂待久了就待腻了、烦了呗,就不想干了嘛。”(W17;W18)“我每天都这样装好几千个这样的零件。有时候真的太无聊了,我就玩一玩手机……做得太累的时候,实在忍不了,我就再换一份工作,然后就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工作环境,还可以换换手里的活。”(W16)
对现有乏味单调的工作内容,不少普工都有离职的想法。当她们认为自己的身体或者精神再也经受不住的时候,就会毅然离开,选择下一个工厂更换手里的活。这部分农民工平均每份工作坚持不到1年,甚至更短,有的工作坚持一到两个月就离职了。一位主管告诉笔者:
“我们招工很难,基本上,来一个人应聘我们就要了,但是他(她)们又都干不长,有的干几个月、几天就走了的都有,给我们也带来不少损失,人员流动性太大。”(W14)
离职只为回家休息。泉州LP食品厂,有员工提出平时工作太累,希望请假回家休息一两个月,但企业不同意请长假,员工只好辞职回家休息。由于辞职员工都是熟练工,且企业招工难,企业对于离职休息的员工,若再回厂上班,仍持欢迎态度,没有试用期,直接按老员工待遇。也有些员工想离职找工资待遇更好的单位,但在外面闯荡一段时间后,并不如意,于是又想回原来的工厂继续工作。针对这些离职后又回厂的员工,企业也持欢迎态度,富士康公司也是如此,甚至厂龄还可以累积。(晋江LP公司调查,2017年12月;山西晋城富士康调查,2019年8月)
(二)破坏生产设备,消极怠工
MF公司规定满勤奖就是30天,挤压车间经常机器到月底就坏了,需要停修。经过幕后深入访谈,得知有时候挤压机损坏,是工人故意操作不当的结果,因为月底,班组劳动定额已满,又不能请假休息,请假还要倒扣工资,但如果机器坏了,休息就可以不扣工资。于是有些班组月底挤压机总是出毛病,需要停工修理。后来在笔者的建议下,公司每月满勤标准调整为28天。(MF公司调查,2011年5月)
MF公司员工在上12小时夜班时,常发生在生产线上睡觉的事。在生产线上睡觉,不是整个班组都去睡,而是轮流睡觉,特别是夜里12点至凌晨2点之间。班组长与组员搭成默契,轮流小睡半小时左右,醒来的员工要及时把工作进度补上去即可。生产线上有监控,一般躲开监控去偷睡,但生产线上较长时间内少一名员工,还是可以发现的。不过,即使被发现,公司管理层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担心员工因处罚要离职。(MF公司调查,2011年5月)
(三)超时加班企业难以培养技术工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宁愿送外卖,当快递小哥,也不当流水线工人。当前制造业工厂除了工资低之外,还有令年轻人无法忍受的超时加班,送快递外卖至少在劳动时间上还享有自由度。制造业企业总是喊“缺工”“缺少高级技术工人”,但从来没有反思为何“缺工”,为何不培养高级技工?
超时加班企业难以培养高级技术工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晋江服装企业,每年春季到中西部地区招收技校毕业生50名左右,但这些年轻工人在入职三个月内基本全部离职。为何?企业工时制度为每天加班2小时,每月休息4天,工资为4500元左右。每天加班2小时,早上7点起床准备上班,晚间9点才下班,对于刚出校门的技校生来说,非常难适应。每周一天休息,也只能恢复体力。(QPL公司生产经理访谈,2017年6月)
MF是生产铝型材的重工业企业,2009年春季从江西招聘大专生50多名,但一年时间内除三个抽调到后勤岗位外,其余全部离职走光。生产车间实施两班倒工作制,每天12小时工作制,每10天一倒班,白转夜,或夜转白。很多年轻人不习惯上夜班,经常白天休息不好,导致夜班工作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出工伤事故。青年员工认可工资待遇还可以,但就是不适应超长夜班。现在工厂一线员工基本都是三四十岁、文化程度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员工。(MF公司调查,2011年5月)
五、严格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何时到来?
中国制造业长期存在超时加班问题,既给广大工人带来诸多苦处,不利于社会公平发展,也影响中国制造业健康发展。当前中国制造业正面临转型发展,一方面企业亟需技能工人,另一方面企业却招不到工人。这个矛盾的问题,当然出在企业本身,“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早已想扎根城市,享受城市生活,已从单纯追求工资收入,转而追求工资收入与休闲福利待遇同步提升,即从底线型利益追求上升到发展型利益追求,这就需要告别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严格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何时到来?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权益保护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二是劳动者群体力量,包括劳动者市场与岗位讨价还价的能力、工会组织能力等。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组织力量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占主导地位。但在当前中国社会政治环境中,工会组织能力是非常有限的。面对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劳动者个体所拥有的市场与岗位讨价还价的力量还是微不足道的。在中国威权体制之下,超时加班强制劳动体制问题还是需要政府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解决,如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长期超时加班,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劳动力成本会不断上升,引起制造业向海外转移。中国制造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劳动力成本仍是比较低的,但能源、土地与税收等成本相对较高。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较,中国劳动力成本虽然高,但中国工人具有吃苦耐劳的品格,且工会组织力量有限,劳动力成本上升总体比较缓慢,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因有工会力量的介入,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快,且工人素质不如中国工人,产业链配套体系也不如国内,中国制造业仍有竞争力。
① 甘满堂:《工荒:高离职率与无声的抗争——对当前农民工群体阶级意识的考察》,《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② 蔡禾主编:《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5年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
③ 蔡禾、李超海:《农民工工资增长背后的不平等现象研究》,《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④ 刘林平、张春泥、陈小娟:《农民的效益观与农民工的行动逻辑——对农民工超时加班的意愿与目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10年第9期。
⑤ 蔡禾、史宇婷:《劳动过程的去技术化、空间生产政治与超时加班——基于2012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的分析》,《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⑥ 常凯:《劳动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53-82页。
⑦ 陈蔼婧、廉思:《法律均衡视野下的青年产业工人超时加班》,《中国青年研究》2015年第10期。
⑧ 刘然:《富士康回应全总“点名批评”:请关注我们的进步》,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5/0203/c1004-26500612.html.
⑨ 资料来源:2017年3月富士康山西晋城公司招聘广告。
⑩ 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95页。
李伊宁:《每年过劳死60万人,过度加班成首要原因》,《安全与健康》2017年第1期。
王会、欧阳静:《“闪婚闪离”:打工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婚姻变革——基于多省农村调研的讨论》,《中国青年研究》2012年第1期。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
甘满堂:《低成本劳动力时代的终结》,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35-136页。
资料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关于2012、2017、2018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课题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9期。
  资料来源:笔者指导的福州大学社会学系2014级研究生赵丹毕业论文《无效的抗争——农民工就业“短工化”现象研究》,2017年。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宁愿送外卖也不进厂打工?原因很现实》,https://new.qq.com/omn/20190222/ ... 15&ptlang=2052.

〔中图分类号〕C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20)03-0102-07
〔作者简介〕甘满堂,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福州 350108。
(责任编辑:何 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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