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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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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3 13: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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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探析
张晓磊
【内容提要】在新形势下,中日安全关系的实践过程日益体现出建设性逻辑和视角。建设性逻辑最初体现在中方对日方在地区安全领域的角色关切上,随后表现在中日双方的关系定位及其在地区中的角色关切上,并同时适用到中日安全关系领域。建设性逻辑和视角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中日关系继续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中日双方保持正面的相互安全认知和定位,持续进行积极的安全战略互动,并采取有效的争端解决措施和危机管控机制,三者相互补充,形成良性循环,构成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应有内涵。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时代意义,体现在有利于确保中日关系在新形势下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扩大双边关系的良好外溢效应,但其构建过程必然是曲折的,甚至可能会面对较大困难。
【 关键 词】 中日安全关系 建设性 现实基础 时代内涵
自2014年11月中日两国就处理和改善双边关系达成四点原则共识以来,习近平主席与安倍晋三首相实现了8次会晤,2018年两国总理实现了互访,经过两国领导人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中日关系重回正轨并在多个领域展开了合作。这一良好的政治氛围也传导到了向来被认为是中日关系短板的安全关系领域,中日安全关系面临着重塑的新机遇。2018年10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正式访华的安倍首相时,提出中日“要开展更加积极的安全互动,构建建设性的双边安全关系”[1]《习近平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同年11月30日,习主席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会见安倍首相时再次确认了就构建中日建设性双边安全关系达成的原则共识,这标志着中日两国官方开启了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为目标的外交实践进程。如何理解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现实基础、内涵及时代意义,两国在构建上述安全关系进程中将会遇到哪些可能性障碍,是两国政界、学界以及民间共同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将结合国际关系理论、中日安全关系发展历史及国际形势变化对以上问题加以分析。
一、新形势下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国际环境和实践过程
从本质上看,中日探索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是建构两国共同安全观的一个过程,首要的就是如何看待彼此在全球及相互的安全角色问题。“国际结构不仅影响国家的行为,而且影响到国家的身份和利益。”[2][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当前的全球秩序变动期,冲击着各国的安全观,重构着各国的安全角色,这为两国的探索过程提供了一种机遇。战争与和平、合作与冲突这些安全经典问题是国际关系实践发展和理论探索进程中永远的主旋律,每当世界历史进入到一个全球秩序的变动期,这一主旋律的变奏便分外强烈。当前的各种迹象显示,全球又进入一个可能会延绵多年的国际秩序变动期,不稳定、不确定再次成为国际形势的主要特征。这期间,国际关系的现实冲突和危机常会占据上风。而现实主义理论家更加显得理直气壮,他们的“呼应”容易将世界带入冲突和战争,因此理论家们总结以往的15次所谓“守成大国”和“修正大国”间的冲突竟有10次演化成了战争。可见,秩序变动期最容易形成消极互动和敌意螺旋,理性思维和合作意识却弥足珍贵。因此,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空间,在危机中发现理性逻辑,正是国际关系实践家和理论家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人类历史前行的不懈动力。越是在全球秩序变动期,越要有建设性思维和逻辑。现实主义大师基辛格也说:“建立具有建设性的世界秩序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现在没有哪个国家,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能够像美国在冷战刚刚结束、在物质和心理上独步全球时那样,单独担负起领导世界的责任。” [1][美]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胡利平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301页。
“权力和利益的意义和作用依赖于行为体的观念”。[2][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中日探索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离不开如何看待物质基础层面的动态变化。自2010年中日GDP实现逆转以来,人们习惯用两国的结构性矛盾来概括中日实力对比的巨大变化,这实质上反映出并不健康的心态,两国的观念互动一直是存在问题的。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数据,中日2010—2017年的GDP(现价美元)实际上一直在发生较大变化,两国经济总量的差距逐步拉大,2010年中国的GDP大约是日本的1.1倍,而到了2017年则为2.5倍。[1]如果按照购买力平价(PPP)计算的GDP来看,2010年中国大约是日本的2.8倍,到2014年中国约是日本的3.7倍,而到了2017年扩大到4.2倍。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双方调整心态,正视各自的结构定位,重构相互角色认知,确立良好的国际政治文化,而建设性的安全关系至少是建立在洛克文化基础上并有着康德文化的理想目标的。

图1 2010—2017年中日GDP柱状对比图

图2 2010年中日GDP饼状图对比

图3 2017年中日GDP饼状图对比[2]图1—图3的原始数据来自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https://databank.shihang.org/data/home,笔者在其基础上制作而成。
社会建构主义理论为国际关系结构的变化提供了多种出路,“如果说利益是观念建构的,那么思辨、习得和协商的话语过程都可能是对外政策甚至体系变革的媒介”。[1][美] 亚历山·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6—167页。新形势下中日安全关系的实践过程日益体现出建设性的视角和逻辑,正是建基于思辨基础上不断学习和协商的话语过程。建设性逻辑最初体现在中方对日方在地区安全领域的角色关切上。2014年11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会见安倍首相,首次提出希望日本“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2015年3月19日,中日举行第十三次安全对话时,中方再次重申对日本在地区安全领域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希望。2016年3月14日,王毅外长在应约与时任日本外相岸田文雄通电话时提出,希望日本“切实为两国关系改善作出建设性努力”,这标志着中方开始将建设性逻辑扩展到双边关系改善的领域。随后这一建设性逻辑开始被中方应用到双边关系改善的外交和地区事务层面,如主场外交、半岛问题等,2016年8月25日的第三次中日高级别政治对话中,时任国务委员杨洁篪提出希望日方“为G20杭州峰会取得成功发挥建设性作用”;2017年9月21日,王毅外长在会见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时提出,希望日本“在半岛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2018年5月4日,习近平主席在应约同安倍首相通电话时再次重申希望日方在半岛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建设性逻辑的第二个阶段表现在中方对中日关系定位以及在地区角色的关切上,同时开始将建设性视角适用到中日安全关系领域。2018年9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符拉迪沃斯托克会见安倍晋三首相时首次提出,中日“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和地区重要国家,应该共同担负起责任,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发挥建设性作用”,同时指出双方“要建设性地把握好中日关系发展方向”。[2]本文所涉领导人会面及谈话内容均参见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习主席在谈到中日安全关系问题时,首次提出中日双方要“建设性管控分歧”;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与安倍首相共同出席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招待会,他在致辞中重申了中日双方要“建设性管控分歧”。10月26日,“中日建设性的双边安全关系”作为中日间的原则共识被正式提出,同日李克强总理与安倍首相共同会见记者时,安倍明确作出了回应,他表示:“日中对当前世界的重要挑战负有重要责任,愿携手为国际和平与繁荣发挥建设性作用。”综合来看,建设性逻辑和视角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中日关系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二、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内涵和时代意义
对于如何理解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内涵和时代意义,需要从多个维度和视角,既要有历史视野,也要有制度思维,更应具价值追求。不但要从新形势下中日安全关系发展的过程和实践中去理解,还要从中日在安全领域的相互认知和定位、彼此的战略沟通和互动,以及安全机制的创新等层面加以探讨。
(一)正面的相互认知、积极的战略互动和有效的危机管控是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应有内涵
中文的“建设性”一词在《辞海》中有着基本的解释,即“对事态的正常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性质” [1]辞海在线版,http://www.esk365.com/cihai/chshow.asp?id=jwkitwdz。,其对应的英文词汇“constructive” [2]剑桥英语词典,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constructive。也有着相似的解释(If advice, criticism, or actions are constructive, they are useful and intended to help or improve something),即对事物有益的、有帮助或改善作用的意思;在日文中的对应词汇是“建设的” [1]『三省堂大辞林』、https://www.weblio.jp/content/%E5%BB%BA%E8%A8%AD%E7%9A%84。,意思也基本一致(その事の良さを積極的に認めた上で、さらに良くしていこうとするさま。物事の成立や進行をおし進めようとするさま),即以积极的态度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让其变得更好。综合来看,所谓“建设性关系”应指双方或多方对彼此具有正面的认知,持积极的态度进行互动,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改善或促进彼此的关系现状,正面性、积极性、有效性是建设性关系的典型特征。在此基础上,“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内涵应该是指,中日双方保持正面的相互安全认知和定位,持续进行积极的安全战略互动,并采取有效的争端解决措施和危机管控机制,三者相互补充,形成良性循环。
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仍然以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及四点原则共识为政治基础,是对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形成的中日安全关系主流的继承和坚持;同时,它又以新形势下的中日安全关系发展过程为实践基础,是对近6年来中日安全关系中新问题、新互动、新思路的集中提炼和总结;最后,它还是对未来中日安全关系发展方向和路径的期待和展望。新形势下,中日安全互动的点滴进程为上述论点提供了有力的佐证。2015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安倍首相时提出“努力将中日第四个政治文件中关于‘中日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共识转化为广泛的社会共识”,安倍对此表示完全同意。7月16日,首次中日高级别政治对话中,双方再次就确认上述共识达成一致。11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安倍首相时提出将上述共识落到实处。随后一直到2018年10月26日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分别会见正式访华的安倍首相时,几乎中日间的每次重大高层互动,都重申和强调了第四个政治文件中的这一重要共识。其原因在于:一是因为日本政府和领导人一度没有认清导致两国关系陷入困难局面的根源所在,而重温中日“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原则,恰是中方提醒和警示日方的正本清源的良药。早在2014年12月4日王毅外长在会见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双方委员时就说:“日方希望中日回到战略互惠关系这一原点,而我们要思考这一原点是什么,很清楚,就是构成两国关系政治基础的四个政治文件”;二是因为这一原则本身是处理中日安全关系的一条极富正面性、积极性的指导方针,因此也是极富建设性、符合新形势下处理中日安全关系中的一些新问题的指导思想。
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以来,中日安全关系波折不断,甚至一度陷入低谷,直到最近两年才随着中日政治关系的持续改善重回正轨,两国安全关系才逐步趋向稳定。中日关系从波折到企稳再到持续改善,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方一直苦口婆心地与日方进行积极的安全互动,促使其确立正面的对华安全认知和定位,同时尝试采取创新性的措施和体制解决和管控双方敏感的安全问题,这些建设性认知、互动和举措正是新形势下解决中日安全关系中诸多问题的主要依托。当双边关系出现障碍时劝说日方调整消极和负面心态,随着关系的改善建议日方保持正面和积极心态,同时给予对方相应的积极呼应,一直是近6年来中方在双边高层安全互动过程中秉持的一贯原则。如2015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安倍首相时提出:“中日双方要彼此奉行积极的政策。”6月27日,王毅外长在出席第四届世界和平论坛时表示:“中日关系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在于日本能不能真心接受和欢迎最大的邻国中国重新发展和崛起。就现实意义而言,中国的发展已经给日本带来了重要利益,但从心态上讲,似乎日本还没有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1]《王毅:中日关系的根本问题是日本能否真心接受中国发展和崛起》,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这些都是在双方关系仍存在一些消极因素时对日方的善意提醒,事实证明,日方的心态也是伴随着中方持之以恒的规劝而趋向积极的。2018年1月28日,王毅外长在会见来华访问的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时肯定了日方日益积极的对华心态。中方也很快给予日方以对应的积极互动。4月15日,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正式访问日本,他在与河野外相会谈时指出:“这次应邀访日,是中方对日方一段时期以来采取积极对华政策的回应。”随后5月4日,习近平主席在同安倍首相通电话时继续肯定了日方持续正面和积极的心态与举措,由此开启了更为积极的双边互动关系。
随着中日积极互动的加强,双方加快了安全机制的建设进程并取得了初步成果,这正是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制度化内涵。自2014年中日达成四点原则共识以来,双方建立了高级别政治对话机制并成功举行了4次对话,成为双方政治和安全政策沟通的机制化平台;恢复了中日安全对话并成功举行第13——15次对话;恢复并成功举行了多次中日反恐磋商;通过多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成功建立中日海空联络机制,并于2018年6月正式启动实施;2018年10月26日双方还签署了《海上搜救合作协定》(SAR),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开启了合作尝试。这些成果标志着中日建立信任措施(CBMs)系统化建设的开始,对中日间解决争端和管控分歧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确保中日关系持续性发展和良好的外溢效应是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时代意义
从历史视野、问题意识和国家责任的视角看,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它代表了中日新一代领导人对国家责任的历史继承、对政治智慧的持续探索和对双边关系的发展性定位,对开辟两国关系新前景具有基石性意义。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言:“新形势下我们要像两国老一辈领导人那样,体现出国家责任、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推动中日关系克服困难,继续向前发展。”[1]《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日本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
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时代意义在于,它有利于确保中日关系在新形势下持续发展。从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以来的关系史来看,中日安全关系是两国关系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中日在安全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同主张和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需要下大力气管控;第二是处理不好中日安全关系会产生负面的涟漪效应,会对中日关系的其他方面以及整体造成消极影响,中日关系从“政冷经热”模式过渡到“政冷经冷”的历史过程表明,其消极影响是持续并滞后的。中日关系中安全关系与其他层面的关系是无法人为分割并单独对待的。因此中日安全关系需要持续管控,这是中日关系能够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首要意义正在于此。
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时代意义更要从全球视野来看待,它有利于不断扩大中日关系的良好外溢效应,增强国际秩序的稳定性。从客观上看,中日安全关系不仅关涉双边,更牵动亚太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秩序,中日GDP之和已经占据亚太除中国以外其它国家的GDP的71.3%、全球的21.2%(见图4、图5),其作为世界安全秩序的一个重要干预变量已经愈加显示出外溢效应。因此,其与地区和世界秩序之间存在着正反馈和负反馈两个可能性的互动影响模式,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两国对双边安全关系的共同认知和准确定位。近年中日的双边互动显示,双方对中日关系对地区和世界的影响具有比较一致的基本认知和定位,存在着对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比如,早在2013年1月25日,在日本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访华时向习近平转交的安倍的亲笔信中,日方就呼应了中方的双边关系的全球性意义,安倍在信中表示:“日中关系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两国对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发展承担着共同责任。”2015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会见安倍首相时再次阐明了这一共同责任观,希望“中日共同为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繁荣作出更大贡献。两国领导人要为此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1]《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雅加达应约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当年11月1日,在与李克强总理的会晤中,安倍再次回应了这种共同责任观,表示“日中两国对地区和平稳定和世界经济发展肩负责任,应共同为此作出贡献”。 [2]《李克强应约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 2019年2月2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会见日本外务审议官时更为明确、具体地阐述了新形势下中日关系对地区和世界秩序的影响,指出“在当前充满不确定性的国际形势下,确保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中日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开展协调合作”。[3]《王毅会见日本外务审议官森健良》,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gjh ... 42/default_12.shtml。实际上,中日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安全关系的稳定与发展,而中日安全关系的稳定发展自然离不开建设性的逻辑和视角,这正是推动构建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全球意义之所在。

图4 2017年中日GDP之和在东亚与太平洋地区占比饼状图

图5 2017年中日GDP与全球经济总量[1]图4、5原始数据来自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https://databank.shihang.org/data/home,作者在原始数据基础上制作而成。
三、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可能性障碍
中日安全关系中的一系列问题是历史因素、主权争端、结构性障碍、域外大国操控等诸多环节,经过长时期积聚、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不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仅仅是对这些问题的认知都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反馈才有可能形成相对的一致,因此构建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的过程必然是曲折的,甚至可能会面对很大困难。但由于中日建设性安全关系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具有中日关系继续发展的动力需求,又形成了一定的实践基础,前景可观。在此背景下,最为关键和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将可能会面对的一些障碍清晰地摆上台面,理性、客观地加以分析,看清实质,从而为中日稳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打下牢固的地基。
第一,以钓鱼岛问题、历史问题等为代表的双边性障碍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日两国关系屡屡陷入“冻冰—融冰—再冻冰—再融冰”的非良性循环[2]张晓磊、吴怀中:《这一次中日关系改善能走多远》,载《世界知识》2018年第22期。,反复呈现螺旋演化徘徊、停滞甚至沉降的状态。[1]吴怀中:《战后中日关系的轨迹、特征与走向》,载《日本学刊》2017年第5期。而以钓鱼岛争端、历史问题交互影响为特征的几度冰冻的中日安全关系,则显而易见地成为中日关系陷入恶性循环的诱因。鉴于此,中、日、美等国学界和民间多对中日安全关系的持续稳定持冷眼旁观态度。但这种态度是有差异的,随着中日关系的持续改善,双方学者都一定程度显现出态度的积极变化,另外仍有相当一部分日方学者和欧美学者持消极观点。比如2015—2016年前后,中方学者多认为“中日安全关系仍然面临严重困难和新的挑战” [2]张沱生:《中日安全关系的现状与前景》,载《国际政治研究》2015年第1期。,“钓鱼岛争端上中日安全关系仍持续紧张,面临的挑战大于机遇” [3]孟晓旭:《中日安全关系发展态势及中国的应对》,载《现代国际关系》2017年第3期。,“目前是中日邦交最困难的时期,也是相互认知差距最大、猜疑最大的时期”[4],等等。但到了2018—2019年,中方学界出现了一定的积极变化,有学者将“中日继续向前发展,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 [5]《张沱生:站在新起点上的中日关系展望》,大国策智库,http://www.dunjiaodu.com/daguo/2018-10-23/3614_3.html。作为了一种可能的双边关系发展前景。第四届中日东海安全对话第二轮会议的与会中日专家认为,“虽然两国短期内仍有难以克服的分歧与矛盾,但在维护海上安全与构建和平、稳定、繁荣的地区秩序方面仍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 [6]顾全:《海上执法机构与中日东海安全稳定——第四届“中日东海安全对话”第二轮会议综述》,载《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9年第1期。但与此同时,日本仍然有相当多的学者持比较消极的态度,中西辉政认为,日本的对华策略应该是“慎谈合作,表面上应变式协调,实际上仍然需要专心于采取抑制中国的战略”[7]中西輝政「備えとはこの日本を誇る心」、『voice』Jan,2019.;川岛真认为,
[4] 顾全:《“中日关系与亚太海洋安全秩序国际研讨会”综述》,载《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6年第5期。“中日关系还没有回到原点,特别是在钓鱼岛问题上双边关系恶化的原因是两国的认识有着较大差异,两国对关系恢复的认知存在矛盾”[1]川島真『日中関係「改善」への問い』、『外交』Nov./Dec. 2018.;兰德公司的杰弗雷·霍尔农认为,“中日关系的缓和很可能无法持续,这些会议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对平静[2]意指近期中日关系缓和的一系列表现。可能给人一种双边关系正在改善的印象。但这种解释有可能忽视中日两国正在进行战略竞争的事实,这一事实牢牢地扎根于三个根本的分歧(对钓鱼岛的主权立场、威胁认知和对国际秩序的看法)之中。由于这些分歧都未得到解决,很难相信当前的缓和会持续下去”。[3]Jeffrey W. Hornung., “Sino-Japan Rapprochement Will Likely Fail,” https://www.rand.org/blog/2018/1 ... l-likely-fail.html.
综合来看,关于双边性障碍可以概括为,中日双方关于关系改善的现状及前景还未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双方的相互认知还远未达到正面的状态,最多是一种相互观察、谨慎乐观的态度,更为根本的是无人认为钓鱼岛争端和历史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它们像不定时炸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是许多人将中日安全关系比作“囚徒困境”的主要依据。但从问题的另一面看,前文所述的建设性逻辑和视角不正是中日安全关系从危机边缘逐步缓和的成功尝试吗?而清除这样的双边性障碍又何尝不是双方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初衷和努力的方向呢?如果双方都能够在钓鱼岛争端和历史问题上做到有效、持续和长期管控,也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囚徒困境”的类比也有很大问题,按照博弈论的设计,它是一次博弈,且双方都无法掌握对方的信息和策略,即由于双方无互动条件,才选择了互损的策略。而中日安全关系应当是多次博弈,且相互不断修正对对方的认知、信息和策略模式,而这种博弈是存在最优解的可能的,其前提正是积极互动、相互影响,形成预期共识,做到预期协调。[1]或许可以从博弈论角度对钓鱼岛事件做一个复盘:2012年购岛事件之前,中日有关钓鱼岛争端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博弈论中的均衡点,双方政府对此是有一个共同的心理预期共识的,这使双方并未达成冲突的临界点,但2012年购岛事件是中日关于钓鱼岛争端一直以来的预期共识遭到破坏的标志,这使得在其他方面的预期共识受到严重影响,从而使中日关系陷入战后最低谷。之后,双方进入一个重新互动、磨合并寻找新的预期共识的战略博弈过程。2014年四点原则共识是一个新预期共识达成的标志。这是双方运用互惠主义的触发策略推动形成新的混合博弈平衡点的典型表现。
第二,以日美同盟、印太战略等为标志的多边性障碍
对于中日安全关系来说,美国因素可以说是一个最大的外部干预变量,相应的,对于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来说,美国因素的负面效应极为明显,这种消极性在当前国际秩序的剧烈变动期显得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将中国作为共同的威胁突出日美同盟的新价值,从而对其日益强化,表面上看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随着奥巴马总统卸任而式微,但特朗普总统上台后的亚洲安全政策却更为锋芒毕露,不但试图强化日本的同盟角色,还参与日本提出的“印太”战略,意图形成对华战略包围圈,日美的这种地区安全架构具有排他性,更不具建设性;二是受冷战思维和美国军事同盟体系的长期浸染和影响,日本关于未来国际秩序的架构和中日的定位都与中国有着明显差异,两国的安全观也存在着较大隔阂,这也正是为何日本要千方百计构筑“印太”战略作为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翻版,日本也许会在亚太地区安全架构上“标新立异”,但其中的安全思维却依然是美国式的冷战思维;三是有相当多的观点认为特朗普政府的外部冲击直接导致了中日关系的改善,无论在美方学者还是中方学者的文章中,此次中日关系的改善已经被作为美国外交政策变化对中日关系撬动效应的典型论据[1]相关文章可参考:Oriana Skylar Mastro, “The stealth superpowe,”Foreign Affairs,January/February 2019; Yan Xuetong, “The age of uneasy peace:Chinese Power in a Divided World,”Foreign Affairs, January/February 2019.,由此认为两国关系的改善是被动和脆弱的,因此也是无法持续和长久的。这些是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多边性障碍的主要表现。
对于上述表现,也要关注到其中发生的一些细微变化,比较明显的就是日本战略自主倾向的问题。历史上看,战后日本第一次表现出战略自主倾向是在冷战刚刚终结后,苏联解体使得美日同盟失去了威慑目标,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的日本占据全球第二的位置,这使日本看到了脱离美日同盟实现战略自主的空间,但由于美日同盟使得日本与美国随后发动的局部战争捆绑在一起,美国还迫使日本签订“广场协议”,给日本经济造成了重创,使日本的第一次战略自主尝试草草收场。现在很多观察家又看到了日本的第二次战略自主窗口,此次日本是有战略实践基础和客观机遇的。安倍第二次执政以来在经济、安全等各个层面对日本进行了一系列持续性地改造,恰在此时因特朗普的美国优先政策而产生了战略运作的自主空间。近一年来,日本在区域合作上斩获颇多,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形成鲜明对照,可谓其在经济层面的一种典型的战略自主倾向。日本有观点认为应该抓住“目前出现的利于自主的大好时机,在‘后平成时代’改革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脱离美日同盟,做到防卫自主,才是最有利于日本国家利益最大化的”。[2]中西輝政「備えとはこの日本を誇る心」、『voice』Jan,2019.实际上,日本的这种战略自主倾向不只体现在区域合作战略上,中日关系的改善也是日本战略自主倾向的一个重要表现,在日本国内,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美国的冲击效应是外在的、次要的原因,日本敢于作出符合自身国家利益的决策才是内因,这从一个侧面证明此次中日关系的改善是有内生动力的,这也是中日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希望所在。当然,战略自主从经济层面扩展到安全层面是相当困难的,但有时最困难的其实只是如何迈出第一步。
第三,以中日民族主义冲突为典型的内生性障碍
尽管在国际关系理论上,结构现实主义倡导唯有先将国际体系层次与单元层次进行逻辑上的切割,才能解释清楚国际关系中之前无法厘清的与国际体系相关的规律,但国际关系的历史发展证明,国际体系仍然需要在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各国国内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才能较为全面、客观地为国际关系现象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中日安全关系的最后一种典型性障碍需要从中日两国国内视角来观察,如上所述,主权争端、历史纠葛、实力消长结合在一起的结果是其外化为中日民族主义冲突,而民族主义冲突是有可能因双边的非理性互动而进一步恶化并无法回头,因此民族主义关乎战争与和平,中日民族主义冲突是发端于两国社会的内生性障碍。“无论就历史经验和现实挑战来说,如何应付客观存在的民族主义,对各国政府都是个艰难的任务。一旦民族主义超出控制和管理的水平,就会走上导致国家间冲突甚至战争的不归路。这是二战前德国和日本的教训。”[1]郑永年:《大格局-中国崛起应该超越情感和意识形态》,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184—185页。从国内视角来看,中日两国能否有效管控各自的民族主义,是两国能否构建建设性安全关系的重要判断标准,更是中日继续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社会基础。
问题的难点就在于民族主义的管控能力和效果,客观地说,中国在管控民族主义方面比日本更有能力和效果。日本有两个方面的弱点,第一是日本的政治结构问题,即“在大众民主结构内,其很难产生一个强有力和有效的政府”[1]郑永年:《大格局—中国崛起应该超越情感和意识形态》,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181页。;第二是“日本的政治精英们往往为了权力不仅不去遏制民族主义,反而诉诸民族主义”。[2]同上。战后日本几度混乱和纷繁的政局变化证明了第一个弱点,第二个弱点表现在日本政治右倾化的趋势。尽管安倍首相上台后维持了超长期执政的良好局面,这有利于对日本国内民族主义的有效管控,但问题在于后安倍时代日本的政治家们能否将这一态势持续下去呢?如果日本政局无法持续保持稳定,那么日本的政治精英们是否会为了自身集团的利益而再次诉诸民族主义呢?这些都是有待观察的日本政治的未来发展动向问题。总之,无论对中国还是日本,理性引导和管控民族主义都是从根本上维系双边安全关系稳定的良药。

【作者简介】张晓磊,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241(2019)02-0035-18
【收稿日期:2019-04-01】
(责任编辑:邢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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