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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民族观视阈下的“中华民族”百年学术建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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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5 13: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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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民族观视阈下的“中华民族”百年学术建构史

摘 要:梳理马克思、恩格斯散见于其德文、英文著作中的“民族”字眼,可以发现其民族观揭示了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两条形成路线,都经历了“部族”阶段,并且分别以建立古代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为各自发展的高级形态。这就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强调“现代”这一时代定位有了出入,从而为拓展其适用性提供了可能。无论是梁启超1905年对“中华民族”概念的国家主义创造,还是顾颉刚1939年对“中华民族是一个”的理论论证,很多论述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观暗合。费孝通1939年运用“族团”(ethnic union)概念与顾颉刚进行商榷,难说构成民族对等意义上的学术对话,其1988年后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阐发,则更多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中国化实践智慧的总结,但其核心概念“民族集团”的使用比较随意,也缺乏定性分析,这都源于其始终没有认识到乃师史禄国英文写作中运用的ethnos实际上是希腊语εөνοs的拉丁转写。“中华民族”在梁启超、顾颉刚看来就是属于文化族类而非种族、氏族、部族的“汉族”或“汉人”。只有以马克思民族观为基本规范,才能解决政治学、民族史学科分割带来的认识局限问题,从历史的镜像看到清末民初民族关系结构变革的历史真相,进而建立“一族多线”的中华民族国家观。
关键词:马克思;斯大林;民族;民族集团;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
费孝通1988年在香港中文大学“特纳讲座”的演讲《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1)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1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381-419页。,于《北京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刊出。在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提出、刊发30周年之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表述写入宪法被解读为“中华民族”入宪(2)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词句的《义勇军进行曲》,晚至2004年才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代表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被首次正式定为国歌,赋予与国旗、国徽同样的宪法地位,2018年宪法修正案完成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宪法化过程(乌·额·宝力格:《通向“外亚”的“内亚”之路——“一带一路”与中国亚洲新秩序的构建》,《文化纵横》2017年第2期)。,由此人民、民族、国家三位一体的民族国家建构,在新时代的古老中国大地上呈现为中国人民、中华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位一体的崭新面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政法学者基于自身学科提出,是否可以超越人类学,也就是从政治学的角度对费孝通与顾颉刚之间长逾半个世纪的学术公案加以重新审视与评估。在马克思看来,nations、natio分别是部落(复数形式)、部落联盟,只是基于日耳曼人这一名称成了“不是一个部落(gentis),而是全民族的(nationis)名称”(3)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7页。。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类似于华、夷的二元区隔在古罗马是用拉丁文以gens/gentis、natio/nationes这样的单复数形式表达(4)张凤阳、罗宇维、于京东:《民族主义之前的“民族”:一项基于西方情境的概念史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只有把gens、natio从华夷二元族类的意义上分别界定为氏族(宗族)、部族,才基本符合马克思的民族观,也才具有东西方普适性。如果对这些概念没有一个基本认知,单纯的学科角度转换未必能够解决学术建构本身的问题。
费孝通与顾颉刚的学术公案起源于1939年2月13日顾颉刚在《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5)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原载1939年2月13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略改后又刊于1947年3月10日《西北通讯》第1期),《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98-106页。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原载1939年2月13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34-43页。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原载1939年2月13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1947年又发表于《西北通讯》第1期),刘梦溪主编,顾潮等编校:《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773-785页(感谢娄桂品惠示此书)。三书收录之文都为1947年略改稿,而不是1939年原稿。。见到此文,费孝通致信顾表示异议,该信于该报5月1日刊出,题为《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6)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原载1939年5月1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19期),《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3-140页。。其后,顾颉刚连写两信答复,分别是第20期(1939年5月8日)刊出的《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7)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原载1939年5月8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0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73-83页。该信主体部分基本是顾颉刚以下两文的合写:《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原载1939年5月10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0期,又载1947年4月10日《西北通讯》第2期),《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09-116页;《再论“本部”和“五族”两个名词》(原载1939年5月10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0期),《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17-122页。按,《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0期实际出版日期为1939年5月8日,《全集》标注有误。、第23期(1939年5月29日)刊出的《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8)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原载1939年5月29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3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2-101页;《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原载1939年5月29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3期),《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23-132页。。据《顾颉刚日记》,顾颉刚5月27日向报社交稿后,曾访费孝通,但未记两人是否曾就这一问题进行面谈(9)顾颉刚:《顾颉刚日记》第4卷,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7年,第234页。,其后两人也未就这一话题继续书面探讨。在5月8日《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中,顾颉刚自言其学术旨趣:“我研究古史的结果,确知黄帝传说是后起的,把许多国君的祖先拉到黄帝的系统下更是秦汉间人所伪造,于是我断然地说,汉人是许多民族混合起来的,他不是一个民族。但是九一八的炮声响了,伪满洲国在伪‘民族自决’的口号下成立了,我才觉得这‘民族’不该乱用,开始慎重起来。”(10)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76页。对此学术自白,在1993年顾颉刚百岁纪念会上,费孝通倾向于把它归结为纯粹的政治立场:“后来我明白了顾先生是基于爱国热情,针对当时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成立‘满洲国’,又在内蒙古煽动分裂,所以义愤膺胸,极力反对利用‘民族’来分裂我国的侵略行为。他的政治立场我是完全拥护的。”(11)费孝通:《顾颉刚先生百年祭》,《费孝通文集》第13卷,第29-30页。顾颉刚于1980年去世,自然无法看到费孝通1988年的新作,也自然无法回应其原因剖析。一次历史学与民族学的中华民族对话,似乎既失之交臂于前,也随着费孝通2005年去世告一段落于后。
不过,随着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一书的出版,可以看出,当时的大讨论是相当广泛的,不仅涉及今天学者们关注的拉丁词gen、natio的理解问题(例如当时的学者主张后者汉译“生长地”,意思是乡邦国家即nation的生长地,西塞罗、凯撒的拉丁著作都是这一用法(12)方豪:《名词的讨论——关于“国家,民族,华北,华南”等》(原载1939年5月22日《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2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88页。),而且余波延及1940年,比如翦伯赞在仅仅见到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一文的闭塞条件下,发表《论中华民族与民族主义——读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后》对顾颉刚提出批评(13)翦伯赞:《论中华民族与民族主义——读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后》(重庆《中苏文化》第6卷第1期,1940年4月5日),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提出秦朝不是“民族的国家”,而是“部族的国家”。与“部族的国家”概念大致相当,顾颉刚1937年提出夏商周是种族而非王朝,直至其《“夏”和“中国”——祖国古代的称号》一文,虽然认可了夏朝、夏国是最早的朝代,但仍然未超出夏商周乃“种族国家”的基本认定(14)顾颉刚、王树民《“夏”和“中国”——祖国古代的称号》(《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认同《说文解字》“夏,中国之人”的说法,也未否定章太炎《中华民国解》夏、诸夏、华夏为族名的见解,并且指出“到战国时,由于民族融合,原来‘诸夏’和‘夷狄’的对立逐渐消除,因而‘诸夏’‘华夏’等名号就很少再用”。可见,民族学界一般把汉族(历史文献中其实称“汉人”)的前身称为“华夏民族”或“华夏族”,最起码缺乏战国文献依据(见《顾颉刚古史论文集》卷一,《顾颉刚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43、647、649、650页)。。不仅如此,大讨论之后,顾颉刚尽管对大讨论期间的三篇文章仍有不断修改甚至以不同题目重新刊发,但很多修改细节仍未能公开呈现,《顾颉刚全集》的出版则解决了这一问题。伴随着《六上瑶山》对《花篮瑶社会组织》的重新出版,尤其是《费孝通文集》《费孝通全集》的陆续出版,1939年至1988年半个世纪间费孝通的基本认知脉络,得以更加完整的呈现,由此这一公案也就有了水落石出的可能。
自从中国近代大门开启后,社会形态线性序列的进化史观就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其与多民族国家复线发展的衔接问题也就日益凸显出来。具体来说就是,其一,“民族”概念被梁启超从日本引进后,中国学人要解决民族史、民族学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如何与中国古代的“族类”概念相互对应的问题,1944年顾颉刚开始有意识地把梁启超以来所说的民族、包括自己1939年因为回避民族字眼而导致的归类缺失都作了新的认定,比如“百濮等等族类”、“南方部族”、意指满蒙回藏苗的“种族”概念、意指蒙回藏盟旗部落组织的“部族”概念,由此“族类”概念成为可以涵盖广泛的一般概念,到1947年完成了中西民族观念的学术对接(15)顾颉刚:《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10、111、113页。;其二,斯大林“民族”定义被引进后,要进一步解决如何与西欧民族国家意义上的“民族”相互对应的问题,1939年《抗日战士政治课本》明确说“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16)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7-1949.9)》,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808页。,同年毛泽东则把“多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并置为基本国情乃至建国目标(17)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12),《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2、623页。第一章第一节指出“中国是一个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第二节第一句就说“中国虽然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但是“自周秦以来”,就处于封建制度之下,并且“长期地陷在发展迟缓的状态中”。,突破了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的学术区隔。
本文梳理马克思、恩格斯散见于其德文、英文著作中的民族思想,提炼概括出马克思恩格斯民族观(二人观点高度统一,下文一般简称“马克思民族观”)。通过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比较,揭示马克思、斯大林在民族概念使用上的异同,在马克思民族观的视阈下澄清西方民族国家理论、斯大林民族理论、东方多民族国家理论的内在理路,进而从要素论的角度透视以梁启超、顾颉刚、费孝通为代表的三代学人所建构的中华民族理论的继承关系、根本突破及其遗留问题。
一、马克思、恩格斯民族观揭示了古代、现代两条路线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第六卷说明》认为“奥地利境内各斯拉夫民族在恩格斯写作这些文章之后的百年来的发展,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这些民族的生命力和坚强性,他们已经争得了自由和独立,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并且胜利地建设着社会主义社会”,但恩格斯“对这些民族的历史命运却作出了某些错误的论断”(18)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六卷说明》第XIX-XX页。。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55年开始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之后所作的这一说明无疑打上了时代的深刻烙印。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的今天,对恩格斯民族思想的这一认识实有重新反思的必要。与苏联、东欧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的民族国家实践在建党、建军方面全面效法苏联,但在建国方面却能够摒弃早期的联邦制设想,而选择更加符合历史传统的单一制,这无疑也需要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观这一理论源头获得说明。
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思想,笔者在《马克思的游牧民族思想及其对中国边疆学建构的意义》(19)宋培军:《马克思的游牧民族思想及其对中国边疆学建构的意义》,《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7年第4期。作了初步梳理,现在看来,实有进一步申论的必要。1963年林耀华发表《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四个德文用词Volk、Völkerschaft、Nationalität、Nation,依次对应列宁、斯大林的四个俄文用词народ、народность、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ь、нация(20)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这一厘清即使到了2017年杨须爱发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概念及其语境考辨——兼论“民族”概念的汉译及中国化》,列举了更多含有“民族”一词的语句,也没有根本突破(21)杨须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概念及其语境考辨——兼论“民族”概念的汉译及中国化》,《民族研究》2017年第5期。。两文都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三个英文用词people、nationality、nation分别与Volk、Nationalität、Nation对应,不仅对于以英文三词对德文、俄文四词的不对等问题没有加以说明,而且显然并未核对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德译英用词。
以两文同样列举的《共产党宣言》来说,即可说明,单纯查对德文原著,未能与恩格斯的英文校译对应,难以作出基于文本本身的解读,即使如林耀华那样注意到苏联英文本用词(22)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也难以说明其文本根源。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德文原著中谈到冲垮古罗马帝国的日耳曼蛮族的“民族大迁徙(Völkernwanderungen)”,谈到在资本主义时代“农民的民族(Bauernvölker)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Bourgeoisvölkern)”,而后者应该就是他们所说的“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Nation)”(23)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5-6页(1848年2月德文第一版),第29-30页。,在恩格斯校订的1888年英文版中,德文Völker、Nation都译为英文nation(区分单复数)(24)Marx Engels, Manifesto of the Communist Party (London,1888), 11,21.,可见,英文nation比德文Nation含义要广,不仅包含民族国家意义上的族类群体(政府本身内在其中),还包含民族国家之前的各种族类群体。恩格斯在1849年写作的德文著作《匈牙利的斗争》中,Nation则指部落(Stämme)。无论恩格斯所说“顽固的小民族(Kleinen Nationen)”,还是黑格尔所说“被历史的进程无情地蹂躏了的民族(Nation)的残余”,都是“弱小民族(Stämme)”(25)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02、201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6,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172, 176.,恩格斯的德文用词此时似乎尚未如后来他的英文用词那样在nationality与nation之间进行明确区分。也正是以导致西罗马帝国灭亡的民族大迁徙为界,前后分别是Nation的古代路线和现代路线:前者是从“民族”(Völkerschaften或Völkchen,曾译“部族”)到“民族”(Nation),后者是从“现代的民族(modernen Nationalitäten)”到“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en)”。
先说“古代民族”(Nation)路线。
马克思指出:“氏族制度下,只有当联合在同一个管理机关下的各部落联合为统一的人民时,民族(nation)方才产生。”(26)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26页。秉承这一思想,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荷马时代“希腊的各部落大多数已经联合成为一些小民族[kelaine Völkerschaften]”,“氏族、胞族和部落仍然完全保持着他们的独立性”,“在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内部产生了贵族分子”,“各个小民族[Völkchen],为了占有最好的土地,也为了掠夺战利品,进行着不断的战争;以俘虏充作奴隶,已成为公认的制度”(2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91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2-103页。。阿提卡各部落经由民族(Völkerschaften或Völkchen,一度译为“部族”(28)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陈仲实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100页。)“融合为单一的民族[Volk]”,而“雅典普遍适用的民族法[Volksrecht]”则是“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此时外部落人、外邦人作为“本民族的同胞(Volksgenossen)”尚未成为雅典公民,而希腊人属于“起源于同一部落的民族(Völker)” (29)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91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8、97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e, Band 21, Dietz Verlag Berlin,1972, S.107, 98.。可见,“民族[Volk ]”其实是马克思所说“人民”。
雅典、罗马城邦(雅典国家、罗马国家),也即古希腊的“英雄时代”、古罗马的“王政时代”,具有国家(Staat)、民族(Nation)、人民(Volk)三位一体的特点,Nation在古代农耕民族中已经出现,并非仅是现代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不能直接对译斯大林已经包含现代内涵在内的民族概念。恩格斯指出罗马帝国内“新民族(Nationen)的要素”到处具备,但是“新出炉的罗马身分”并不表现“民族性(Nationalität)”。所谓“新罗马人”不是一个“民族(Nation)”,即使“一切民族差别都消失了,高卢人、伊比利亚人、利古利亚人、诺里克人都不复存在,他们都变成罗马人了”。恩格斯专门指出:“商业和工业向来不是统治着各民族(völker)的罗马人的事业……商业所得到所保持的东西……仅在帝国东部的希腊部分才有。”显然,他并不认为西罗马帝国下的希腊人已经构成一个Nation,更不认为整个古罗马帝国的人构成一个Nation,各民族(völker)与帝国的结合不能构成三位一体的存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中世纪400年间留下的“一个重大的成果”才是“modernen Nationalität”,正是雅利安族系(Stamm)的德意志人“造成新的国家,培养出新的民族(neue Nationalitäten)”(30)以上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91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7、118、148、149、155-156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21,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107, 117, 142-143, 149-150.。
马克思把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中出现的拉丁词“nationes”、“natio”分别界定为部落(复数形式)、部落联盟,认为苏维汇人分为“一些有比较近的亲属关系的部落,或者就是部落”(31)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567页。。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苏维汇人所处的历史阶段有更加明确的界定,与荷马时代的古希腊人一样属于部族(Völkerschaften)。恩格斯谈到凯撒时代实行共同耕作的“一大部分德意志人,即苏维汇民族(Suevenvolk)”(32)恩格斯:《马尔克》(1882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69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e, Band 19, Dietz Verlag Berlin,1985,S.318.,谈到苏维汇人和马可曼尼人属于不同的民族(Völkerschaften),谈到凯撒描述的苏维汇人的区间联盟兵制(33)恩格斯:《法兰克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8页。(每区每年派千人当兵、百区合兵十万(34)恩格斯:《论德意志人的古代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2页。,就此而言,已经超出部落联盟,进入到部落区间联合阶段),谈到凯撒之后不久斯特里斯本指出“所有这些〈德意志〉民族(Völkerschaften)的共同的地方”在于生活方式简单即办游牧半农耕便于迁移(35)恩格斯:《论德意志人的古代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03页。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e, Band 19,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430,433.,可见凯撒时代的苏维汇人处于“民族(Völkerschaften)”(36)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185页提到恩格斯《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1881-188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7-8、56、62页三处这一用法。笔者查对原著,发现四处: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e, Band 19,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430,433,463,467.的历史阶段。蛮族大迁徙之后,“民族(Volk)就成为一种许多狭小农村公社的联盟”(37)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180页提到恩格斯《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1881-1882年),第70-71页这一用法。恩格斯《法兰克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58页)译为:“民族(Volk)就融化在小的农村公社的联盟之中……由于民族[Volk]是由这类清一色的小公社组成的,因而……剥削它们的国家政权,便成为民族[Nation]继续生存的条件了。”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e, Band 19,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475,显示[Volk]原文写作Volks,Nation在第474页被恩格斯限定为deutschen Nation即德意志民族这一现代民族层级使用。,但是有碍于这一“地域局限性”,它尚未完成“向民族(Nation)的过渡”(38)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定,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92、264页。。马克思、恩格斯由此揭示了古代民族的演进路线:部落(Stamm或nationes)——部落联盟(natio)——部落联合或部族(Völkerschaften或Völkchen)——民族(Nation)。
再说“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en)的路线。
马克思明确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moderne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产生于18世纪”(39)马克思:《对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的审判》(1849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92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6,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244,245.,这里所谓“资产阶级社会”其实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说“市民社会”,“它对外作为民族(Nationalität)希望得到认可”(40)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46、318页。,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就是现代产物,市民社会只有以“现代”修饰才表示这一现代含义,一如民族(Nation)与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的区分。
恩格斯明确说南方斯拉夫运动的领导者们的“民族(Nationen)平等”口号是胡说(41)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02、201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6,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173.。恩格斯之所以这么说,在于这些领导人是误把nationality当作Nationen了,后者才有民族自决、独立建国的能力。1866年恩格斯的英文著作显示,在批判由俄国发明而为路易·波拿巴所宣扬的所谓“民族原则”时,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民族(nationality)概念的:“每一个民族(nationality)都应当是自己的命运的主宰;任何一个民族(nationality)的每一个单独部分都应当被允许与自己的伟大祖国合并”(42)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75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 I/20, Akademie Verlag, 2003 , S.194,198-199.。
恩格斯明确揭示了现代民族的演进路线:部落——部落联盟——Nationalitäten——Nation。他把语族作为中世纪以来从“现代的民族(modernen Nationalitäten)”向“民族(Nation)发展”进而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一定基础,苏格兰和法国的克尔特都只被看做前一种民族而不是后一种民族(43)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18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马克思恩格斯论民族问题》下册,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年,第819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51-452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21,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395-396.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显示了恩格斯本人的英文用词与俄文翻译的对应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71、175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 I/20, Akademie Verlag, 2003 , S.194,198-199.,从而呈现了从“现代的民族(Nationalitäten)”向“民族(Nation)发展”这一现代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发展轨迹。对这一发展轨迹,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得更为明确:“从15世纪下半叶开始”,“王权依靠市民打败封建贵族”,建立了“以民族[Nationalität]为基础的君主国”,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en)“就在这种君主国里发展起来”(4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61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20,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311-312.。苏格兰的盖尔人和法国的布列塔尼人作为斯图亚特王朝、波旁王朝的支柱(45)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02-203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and 6, Dietz verlag Berlin,1972,S.172.,正是英文nationality、德文Nationalität。可见,Nationalität本身已经不是封建中世纪而是近代(15001800年)的事物了。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封建割据的消灭和民族市场的形成,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一度译为‘部族’(46)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187页。说明引自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李立三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10页。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斯大林选集》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507页。,王鹏林主张恢复(47)王鹏林:《斯大林民族学著作中的народность中文译法考辨》,《中国社会科学》1983年第5期。)就发展为民族(нация)”(48)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195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440页。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斯大林文集(1934-195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53页)译者指出:“斯大林在本文中把народности一词用来专指出生于部落之后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把нация一词用来专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这个时期以后的人们共同体。”这一译者说明实际上排除了古代三位一体的民族(Nation)可以成立这一马克思的界定。,народность作为部落之后出现的部族,即使到了查理曼帝国的封建统治阶段,也没有发展成专制君主之基础的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ь。在列宁看来,民族自决的主体不是народы和нация,而是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ь,对此林耀华只是列举出这一用词现象但是并未说明其原因(49)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也许正是基于列宁的这一认识,苏联民族院得以命名,按照斯大林的设想,作为苏联两院制之一的民族院要由各民族(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ь)、各部族(народи)、各部落(50)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243页。的代表组成。在西欧,民族、国家两者大致同时产生,与“民族(национадьныǔ,是нация的形容词(51)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与之不同,национадьные是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ь的形容词(52)杨须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概念及其语境考辨——兼论“民族”概念的汉译及中国化》,《民族研究》2017年第5期。)国家”产生的这一路径不同,斯大林把东欧的国家形式界定为国家先于民族产生的“多民族的国家”,指出:“当西欧各民族发展成国家的时候,东欧却形成了多民族的国家,即由几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奥匈帝国和俄国就是这样的国家。”(53)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斯大林全集》第2卷,北京:民族出版社,1953年,第301页。其中“多民族的国家”之“民族”用词是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и,与Nationalitäten一致。由此可见,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и包括народы与нация两者,是从空间的并存维度说的,不是说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历史的演进关系(54)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也就是说,无论是народы、народность(俄国本土词),还是национадьность(法语借用词(55)该词由法国大革命用词转借而来,源自拉丁文Natio(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181、184页)。),都可以被译为有别于部落、民族的“部族”字眼,三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由上可知,德文modernen Nationen=俄文нация=英文nation,也就是说,德文必须以标志时代的“现代”限定,而英文、俄文“现代”已经内涵其中。无论是古代民族的演进路线:部落(Stamm)——部落联盟(natio)——部落联合或部族(Völkerschaften或Völkchen)——民族(Nation),还是现代民族的演进路线:部落——部落联盟——部落联合或部族(modernen Nationalitäten)——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都体现为民族学研究对象的五形态演进: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族——民族。
西欧游牧部族的大迁徙极大地冲击了农业民族,造成古代民族、现代民族的中世纪中断。与此不同,东方中国保持了延续性,这种独特性,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给予说明。在笔者看来,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观涵盖了古代、现代两个时段,可以更为合理地透视“中华民族”的百年学术建构史。在西欧,古代民族,例如雅典人,中断了,无法接续中世纪以后游牧起源的现代民族;但在东方中国,汉人这个核心并未因为游牧部族的冲击而中断,更多具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特点的多元一体中华民族,正体现了这两条脉络的结合。
二、马克思、恩格斯民族观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异同
1913年,列宁写作《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使用了“现代民族”(совреmенная нация)这一名词(56)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在列宁授意下,斯大林于同年写作《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其中提出了著名的“民族”定义,即以语言、地域、经济、文化“四要素”界定民族(нация),还特别说明:民族(нация)作为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而部落作为民族学(Этнографической)(57)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谈到斯大林该文“民族学”的俄文写法。郝时远《前苏联-俄罗斯民族学理论中的“民族”(этнос)(上)》(《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1期)论及汤正方于1980年代初提出,俄文этнос翻译为中文的“族体”,苏联的民族学(Этнография和Этнология)翻译为“族类学”或“族体学”。郝时远承认前者,但是坚持认为“无论是苏联民族学还是中国民族学,其研究的对象既非种族也非那些属于非稳定的、暂时性的群体,而是形成民族的那些历史共同体,所以作为学科名称译为‘民族学’是适宜的”。范畴,两者不能混淆。(58)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19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32、33页。可见,斯大林的民族学概念并非以他界定的“民族”为词根,当另有词源(后文通过对费孝通认为难以翻译的乃师概念考订,应为希腊文)。而这一时代限定则保持了与恩格斯“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en)”范畴的一致性,不过后来却在不知不觉中淡化了这一时代限定,出于政治考虑把游牧部族也纳入其中,而且民族概念在实践上局限于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命名民族,没有联邦层级的概念,由此出现了在理论上无法与恩格斯“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en)”对等的困境。
第一,民族的时代错位。对于俄国的游牧部落,斯大林把它们界定为“部族”,并且作为一种民族类型看待。无论是“保存着游牧经济和父权制氏族生活方式”(59)斯大林:《论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19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176页。的吉尔吉斯人,还是“同西藏和中国接壤的卡尔梅克人”这样的“东部边疆地区”的各个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俄国十月革命之前,基于“东部边疆地区”的这些部族“对于革命是极其重要的”,其重要性甚至被认为超过乌克兰(60)斯大林:《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摘录)》(19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255页。,这样在无形之中,革命放大、提高了一部分边疆部族的既有地位——从“部族”提升为“民族”。这一提升,在政治正确成为主导思潮的后现代的欧美国家比较普遍。
第二,斯大林的四要素论其实是五要素论,国家组织要素不可或缺。对在民族定义四要素中是否可以加入“民族国家”要素,斯大林1929年曾有一个否定性答复。针对“加盟共和国加入苏联后就不再是民族了,所以应该在民族定义的四要素中增加第五个要素”(即“具有自己单独的民族国家”,否则“就没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的观点,斯大林指出,这一观点存在逻辑问题:乌克兰人在沙俄统治下不是民族,乌克兰人建立了苏维埃共和国后成为民族,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加入苏联后乌克兰人又不再是民族。显然,在斯大林看来,被沙俄帝国吞并的异民族,比如乌克兰,虽然没有自己的独立国家,但仍然是一个民族(нация)。类似的还有鞑靼、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61)斯大林:《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192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393-394页。。这些民族(нация)之所以成为民族,在于它们是“资产阶级民族”,只是由于它们不够强大而被沙俄帝国征服和吞并统一在一个大帝国中,而它们的“共同语言”是各自“民众的口头语言,而不是官场的文牍语言”(62)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斯大林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62页。。
按照斯大林的四要素定义,即使排除了“单独的民族国家”(政治独立)作为第五要素,也难说可以排除民族组织性即民族国家组织本身——《共产党宣言》所谓“政府”——作为第五要素。斯大林民族定义的逻辑悖论恰恰在于,他反对把“单独的民族国家”作为第五要素,但是又承认沙皇俄国资产阶级民族“国家制度的萌芽”(63)斯大林:《论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19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176页。乃至“政治上最为发展的德意志人”、“最能适应国家组织性的”马扎尔人、“强大而有组织的(俄罗斯)贵族军事官僚”(64)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19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34页。所表现出来的民族组织性要素,而在作为民族国家典范的英、法、德三国更是不能排除此组织要素。
从马克思民族观来看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和民族实践不难发现,斯大林民族定义排除了国家独立作为要素,但是并不意味着排除国家组织作为要素,苏联实际上成了众多单一民族国家的孵化器。这显然是费孝通1939年以苏联、瑶族为例,强调“‘民族’单位”“族团”——1988年使用的“民族集团”概念也是民族的次级概念(65)与1939年把“族团”作为内婚制“民族单位”不同,在刊发于《北京大学学报》1989 年第4期的《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另参见《费孝通文集》第11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一文中,费孝通似乎倾向于至少在上下两级意义上区分“民族”(族团、民族集团)、“民族集团”,都是描述性概念,难以定性分析,“华夏族团”应该就是民族史学界一般所谓“华夏族”。例如,《费孝通文集》第11卷第381、386页指出,民族集团是两个层次的概念,既是华夏族的次级单位,也是华夏族本身;第389、403页所说“华夏族团”应该是后一层级的概念,东夷“包含着不同的族团”,作为东夷一部分的商人和作为西羌一部分的周人融合而成华夏族团;第416页指出56个民族都有次级的“民族集团”。——之于民族的基层建构意义所无法解释的,也难以揭示梁启超、顾颉刚以英国为例阐发一个中华国民、一个中华民族这类命题的合理内核。无论是梁启超对“民族”概念的引进、对“中华民族”概念的合成,还是顾颉刚、费孝通对中华民族“理论”的有意识建构,都有学理本源,只有回到基本要素的层级,才能厘清“民族”概念的界定难题。
三、“中华民族”百年学术建构史再检视
以梁启超、顾颉刚、费孝通的学术建构为线索,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是,在马克思民族观的视阈下,把三位学人基于不同学术渊源——依次是德国政治学家伯伦知理、美国民族学家柏哲士“居住在同一地域的同种的人群”(66)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3页;《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24页。、俄国人类学家史禄国——的民族概念作要素还原处理,具体展现他们对“中华民族”建构的切实推进所在,尚缺乏探讨。
在顾颉刚看来,欧美学者有旧的、新的两种民族学说,旧的民族学说强调血统,新的民族学说强调意识,孙中山依据前者形成民族五要素说(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顾颉刚依据后者对孙中山的国族思想——大民族主义提出学理解释,尤其是高度认同孙中山对此的原因说明——“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并提供了历史学论证。1940年,翦伯赞恪守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认为孙中山时代中华民族才形成,显然与孙中山自己的认识不同,却认为顾颉刚反对孙中山的五要素论(67)翦伯赞:《论中华民族与民族主义——读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后》(重庆《中苏文化》第6卷第1期,1940年4月5日),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55页。,这里的逻辑悖论即在于对民族的要素以及各要素的重要程度存在分歧。现在没有资料显示顾颉刚看到过翦伯赞此文,仅就顾颉刚在论辩之后的论文重新修改来看,对于他所依据的欧美学者关于民族要素新解释的整段话,他作了较大删改,删除了“一种新的民族学说已经取代了旧的民族学说”的说法,并且隐去了杜尔凯姆等新民族学说代表学者的名字,却保留了他关于柏哲士民族二要素(地域、同种)的论述文字(68)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3-95页;《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24-126页。,最起码显示他对此种民族观的批评是有限度的。翦伯赞认为顾颉刚“把‘国家的组织’作为造成民族的因素之一”“非常可笑”,进而根据斯大林四要素的时代前提指出,顾颉刚所说中华民族形成于秦汉不能成立,秦统一后仍是“部族的国家”,不是“民族的国家”,“秦代虽然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其他的种族只能说是当作被征服的种族,甚至说是氏族放在秦代的统治之下”(69)翦伯赞:《论中华民族与民族主义——读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后》,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145页。。翦伯赞把国家划分为古代国家(古代希腊罗马的国家)、封建国家、近代资本主义国家三种类型,否认民族在古希腊城邦比如雅典的存在,显然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对此的肯定论述。与翦伯赞恪守斯大林民族定义不同,1954年范文澜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认为“产生于帝国主义时代的中国资产阶级”软弱,“不可能形成资产阶级的民族”(70)范文澜:《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成因》,《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从历史学角度打破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时代限定。
就中国而言,斯大林的нации是否就是nation?在鸦片战争开启近代之后的清末,这一问题通过梁启超把nation译为“民族”并且创造了“中华民族”这一合成词而获得了第一次的学术解决。1939年通过“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争论,获得了第二次的学术解决。新中国建立之初,开始进行民族识别(identification of nationality(71)肖家成编:《英汉·汉英民族学术语》,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400页。)工作,最终认定为56个民族。与之一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其对“民族”字眼的翻译对应的也是“nationality”而非“nation”。1953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重要经验总结》时强调:“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72)参见江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华民族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政治与科学分开,意思是很明确的,由此开启了第三次的学术解决。
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汉译的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造成了一定障碍。在1960年代把народность汉译“部族”取消之后,进一步增加了不能准确对应的问题,鉴于有学者主张改译“族体”流行不广,而且容易理解为“族类共同体”这一一般概念,为了与中国近代既有学术传承衔接,恢复原译恐怕更好。在此笔者主张把Volk、Völkerschaft、Nationalität、Nation四个词分别译为人民(强调人群或族群意义,可以简称“人”)、原始部族(由部落联合而成)、现代部族(打破封建贵族割据而成的君主制基础)、民族(强调民族整体或凝聚核心的意义)。根据这一标准,可以形成如下五点基本认识。
(一)对英国民族的认知,与恩格斯比较,梁启超、顾颉刚的认识都有合理内核。
恩格斯把苏格兰高地的盖尔人(the Highland Gaels)和威尔士人都称为nationality,而不是像英格兰人那样称为nation,尽管把三者都称为peoples(73)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75页。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 I/20, Akademie Verlag, 2003 , S.199.。这就意味着,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是由一个民族三个nationality组成的民族国家,属于“一民族配多部族”的模式。
梁启超1923年《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开始就把条顿种族与斯拉夫种族并提,前者分为英、德等民族,后者分为俄、塞等民族(74)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1923年),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5集,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211页。。这里采取的是区分种族与民族的论述角度,但是从分类学中西对应的角度看(75)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71页)显示了恩格斯本人的英文用词people、nationality、nation以及德文用词Volk、Nationalität、Nation与俄文翻译народ、нациoнадьность、нация的对应关系。第175-176页指出:“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管辖好几个不同的民族(nationalities)。苏格兰山区的克尔特人和威尔士人,按其民族(nationality)来说,无疑地有别于英格兰人,然而,谁也不把这些早已消失了的民族(peoples)的残余叫做民族,同样,谁也不会把法国布列塔尼的克尔特居民叫做民族。此外,没有一条国家分界线是与民族(nationalities)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而这种情况最终会带来不小的好处:政治上形成的不同的民族往往包含有某些异族成分,这些异族成分同它们的邻人建立联系,使过于单一的民族性格具有多样性。” 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 I/20, Akademie Verlag, 2003, S.194,198-199.在恩格斯看来,“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管辖好几个不同的民族(nationalities)”,易言之,欧洲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nationalities-state),这恐怕要改写某些人基于“单一民族、单一国家”理论对欧洲国家的想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按照恩格斯的思路,“多民族国家”自然可以与nationalities-state对译。,梁启超所谓“斯拉夫种族”在恩格斯看来只是“斯拉夫民族(peoples)”,“俄国民族(people)”的汉译名目下说的其实应是“俄国人民”(76)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77、171页。。梁启超所举“民族化合之例”,一个是“合中华民族、苗族、羌族、匈奴、东胡乃至其他诸异族而成”的“中华国民”,另一个是“合那曼族、撒克逊族、盎格鲁族而成”的英格兰人(77)梁启超:《历史上中华国民事业之成败及今后革进之机运》(1920),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5集,第3240、3241页。。顾颉刚也认为“英人乃是塞尔特、罗氏(马)、盎格罗、萨克森、究特、丹麦人、脑曼人以及其他小种族相混合的子孙”(78)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3页;《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24页。,盎格罗、萨克森、脑曼人就是梁启超列举的三种,现在通译盎格鲁、萨克逊、诺曼人。之所以说顾颉刚与恩格斯一致即在于塞尔特(Celtic)现译克尔特,属于恩格斯所说盖尔人,是nationality。
相对于“最适当的中华民族之名”,1939年顾颉刚主张“舍弃以前不合理的‘汉人’的称呼”(79)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37页。。1939年5月8日《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把“部族”置于“中华民族”之下,提出了一个民族配几个部族(蒙、藏、缠回)的结构论。他指出:“汉人的文化虽有一个传统,却也是无数文化体质的杂糅,他们为了具有团结的情绪和共同的意识,就成了拆不开的团体了。再想蒙、藏、缠回,知道他们都是部族。汉人体质中已有了许多蒙、藏、缠回的血液,现在的蒙、藏、缠回则是同化未尽的,然而即此同化未尽的也是日在同化的过程之中,将来交通方便,往来频繁以后,必有完全同化的一天。至于现在虽没有完全同化,然而一民族中可以包含许多部族,我们当然同列于中华民族而无疑。”(80)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76页。在后来该文的修改重刊文中,增补说蒙、藏、缠回“应当就其盟旗部落的组织唤作‘部族’”(81)顾颉刚:《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13页。。与该文不同,1939年5月29日《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把满蒙回藏苗等等作为“种族”看待,尚未达到汉人所处的nationhood这一历史阶段,也就是说在“中华民族”的目标和方向之下,中华民族的先进者(汉人达到一个nationhood,成为一个nation)与后进者(满蒙回藏苗等等作为种族)并存。他指出:“汉人的成为一族,在血统上有根据吗?如果有根据,可以证明它是一个纯粹的血统,那么它也只是一个种族而不是民族。如果研究的结果,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血统,而是已含满蒙回藏苗……的血液的,那么它就是一个民族而不是种族。它是什么民族?是中华民族,是中华民族之先进者,而现存的满蒙回藏苗……便是中华民族之后进者。他们既是中华民族之后进者,那么在他们和外边隔绝的时候,只能称之为种族而不能称之为民族,因为他们尚没有达到一个nationhood,就不能成为一个nation。他们如要取得nation的资格,惟有参加到中华民族之内。既参加在中华民族之内,则中华民族只有一个。”(82)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7页。从具体论述来看,他意在区分民族与非民族。
按照恩格斯的界定,英国人中的英格兰人才是nation,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则不是。梁启超的贡献在于通过对比同样揭示出这一历史真相,指出中华民族(炎黄子孙)是本部所谓“中国民族”的历史源头和凝聚核心,是英格兰人那样的nation,中华国民则是英国人那样的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大民族概念。顾颉刚的贡献在于,不仅从生成论的角度,把英国人、法国人、美利坚民族、中华民族都视为一个民族,指出它们均由多个种族形成(在中国商周是不同种族)(83)顾颉刚:《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24、110页。,而且从结构论角度,指出“一民族中可以包含不少的部族”(84)顾颉刚:《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13页。。尽管梁启超在与英格兰人对等的意义上看待的“中华民族”恰恰就是顾颉刚意义上的“一民族”,但是顾颉刚并没有从结构论的角度揭示出英格兰人才是英国人中那唯一的“一个民族(nation)”,其贡献侧重于从生成论的角度揭示出秦汉人作为古代民族(nation)、中国民族作为汉化民族、中华民族作为全称民族的历时性内在联系。
(二)学科之于学术的影响,学人一般缺乏自觉意识;不过,对于学术与政治的关系,即使宣称谨守前者,也难免外溢于后者。
就中华民族研究而言,梁启超1905年《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开始就明言区分学术与政论,指出:“(一)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者……(二)本论所研究者,属于学术范围,不属于政论范围。故主权上主族客族之嬗代,不置论焉,惟刺取其有影响于各族之进化、退化、合并、迁徙者论之。”(85)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3集,第1678页。梁启超所谓在主权上区分主族、客族,应该是区分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的意思,他与费孝通都把满洲视同鲜卑、女真那样的“他族征服我族,经若干岁月之后,遂变为文化上之被征服者”类型,属于主体的我族凭借“主干的文化系”同化作为客体的他族(86)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5集,第3230页。,他们秉持的是同样的民族史学科标准,这样就把政论强调的政治主权问题即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作为政治本身排除于考察之外了。
顾颉刚自言他与费孝通的争论属于“政治教育”与“纯粹学术”之争,其实他们都各有学术依据,他用“族类”(87)顾颉刚:《顾颉刚文集》第一册序录(1944年),《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4页。这一传统概念取代论辩时所用的“种族”、“部族”、“小部族”、“民族”,显示了更大的包容性,也更为准确。他称“汉人受了五胡的压迫”“逃到南方”,“许多南方部族也就并入汉人的队伍”,而“渐渐衰老的中国民族”由于新种族、新文化的加入、混合表现出“返老还童的新气象”(88)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74-75页。。历史上,“中国民族”这一返老还童的逻辑不断重复,可以认为,在顾颉刚看来,相对于作为“五族共和”之一的汉人来说,苗人、瑶人可以视为汉人本部十八省大环境内的“部族”。
与顾颉刚不同,民族学者吴文藻认为,对于“五族共和”来说,费孝通、王同惠所研究的花篮瑶等等西南族团(这一界定显然大于王同惠把花篮瑶区分为五个族团的说明,容易造成理论混乱)、土著民族是被弃之度外的(89)费孝通、王同惠:《花篮瑶社会组织》(1935),费孝通:《六上瑶山》,北京:群言出版社,2015年,吴文藻《导言》第142页。,这或许有助于揭示瑶人、瑶族何以成为民族学的研究对象。费孝通1991年提出把蒙古人纳入不同层次的“凝聚核心”(90)费孝通:《在川黔毗邻地民委协作会第四届年会上的讲话》,《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1991年第49期;潘乃谷:《费孝通讲“武陵行”的研究思路》,《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2008年第49期。费孝通指出:“我把中华民族的核心群体叫做‘凝聚核心’。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就是围绕着这个核心展开的,许多群体都参与了这个‘凝聚核心’的发展过程,包括了汉人、蒙古人在内,有的进入了这个核心,有的附着在这个核心之上,形成不同的层次。以‘核心’开展的分分合合的过程,包括各民族自身的形成都是如此发展的,连汉族的形成也不例外。凝聚是一个过程(Process),它在过程当中逐步构成了不同层次的差序。”,被认为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提出的以汉人为“凝聚核心”的观点的修订和补充(91)马戎:《费孝通先生的民族问题研究》,《西北民族研究》2016年第4期。。这里遗留的问题在于,费孝通的这一修订是否意味着民族史学科要发生梁启超所谓“主权上主族客族之嬗代”这一国家主义的政治学转向,才便于从历史坐标上定位其进入核心的时点,比如蒙古在元代、满洲在清代。
顾颉刚与费孝通在民族问题上的共识在于“一民族多种族”的结构。费孝通总结顾颉刚民族概念的运用后指出:“先生以民族指在同一政府之下,在同一国家疆宇之内,有共同利害,有团结情绪的一辈人民。在‘民族’之内部可以有语言、文化、宗教、血统不同‘种族’的存在。”(92)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5页。区别仅仅在于,在“一体多元”的费孝通框架下,“民族”被替换为“中华民族”,“种族”被替换为“民族”。
(三)1939年顾颉刚、费孝通分别以“文化集团”“团体”为基本概念展开的学术论辩,需要回到民族要素层面认清其异同。
学界一般认为“民族”概念是从日本引进的,对译nation,而梁启超于1899年在《东籍月旦》一文最早使用“民族”一词、于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最早使用“中华民族”(93)“立于五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我中华有四百兆人公用之语言文字,世界莫及……于戏!美哉我国!于戏!伟大哉我国民!”“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生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见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2年),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1集,第215、228页。一词,而1903年初他访美之后有一个国家主义转向(94)郑师渠:《梁启超的中华民族精神论》,郑大华、邹小站主编:《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35页。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崔志平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9-170页。章永乐:《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0页。。其实,1903年梁启超的国家主义转向主要表现在民族方面,由1902年致书乃师康有为所言“所以唤起民族精神者,势不得不攻满洲”(95)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86页。即“攻满”转变为合满,具体来说,就是区分小民族、大民族或者小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前者在1905年尚被认为仅仅包括汉人、汉族(96)“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见梁启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1905年),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1678页。,后者则“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97)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1903年),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1070页。,因应的是国家瓜分危机。不过,梁启超的大民族是中华国民,他把满洲人(旗人)划入“中华民族”而把蒙古人排除在外,其标准是文化尤其是民族意识:“血缘,语言,信仰,皆为民族成立之有力条件,然断不能以此三者之分野,径指为民族之分野。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98)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原题《中华民族之成分》,1923年4月发表于《史地丛刊》第2卷2、3号),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5集,第3211页。与梁启超的文化标准类似,顾颉刚在民族之下区分三大“文化集团”,分别是汉文化集团(汉、满)、藏文化集团(藏、蒙)、回文化集团(缠回、汉回)(99)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39页。。其汉文化集团,其实就是梁启超1923年所认为的延及满洲人(旗人)的“中华民族”(100)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第5集,第3211页。。
费孝通1939年针对“民族”的混乱用法,建议在讨论问题时把它转换为“政治团体”“语言团体”“文化团体”“体质团体”——也就是“某某团体”的直接表达形式,并且在自己的书信中基本实行了这一方法,他把顾颉刚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命题还原为“政治团体是一个”,并且表示“这句话说来似乎很没有力”(101)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5页。。作为回应,顾颉刚表示“民族就是一个有团结情绪的人民团体”,“为了具有团结的情绪和共同的意识,就成了拆不开的团体了”,这样的团体不限于“政治上的统一”(政治团体),还在于“心理上的统一”(心理团体)(102)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76、79页。。费孝通的质疑在当时难以形成有力诘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概念界定不清。具体来说就是,他不仅把政治团体等同于state,又把顾颉刚意义上的中华民族(nation)同样等同于政治团体,这样他提出的state与nation的二分法(103)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5页。就被他不自觉地混同起来。问题的实质在于,“某某团体”的归纳其实是建立在民族不同要素基础之上的,“语言团体”“文化团体”“体质团体”三种团体不是分立的,对于费孝通来说,语言、文化、体质团体已是民族,对于顾颉刚来说,语言、文化、体质、政治、心理团体才是民族。与斯大林的四要素论(“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104)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92页。)相比,费孝通认为史禄国的“民族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就是少了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两个要素”(105)费孝通:《人不知而不愠——缅怀史禄国老师》(1994年),《费孝通文集》第13卷,第84页。。
这里需要解释的问题是,费孝通1996年自言早在1935年就去大瑶山调查“瑶族的体质和社会组织”(106)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88页。,并把其社会组织称为“石牌组织”,为什么作为民族的要素没有“社会组织”一项?吴文藻在《花篮瑶社会组织》之《导言》中有一个说明,即社会学家把“社会组织”等同于“社会文化”,物质文化、象征文化(语言文字)、社会组织、精神文化作为文化(或生活方式),是社区三要素(人民、地域、文化)之一(107)费孝通、王同惠:《花篮瑶社会组织》(1935),费孝通:《六上瑶山》,吴文藻《导言》第137-138页。。这或许可以解释社会组织何以不能成为民族的要素,因为在社会学中它属于文化范畴。与之不同,顾颉刚的文化范畴集中体现为生活方式方面的物质文化:乐器、坐卧用具、骑乘车马、衣裳、明器、胭脂(108)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96-97页。。可见,费孝通的民族定义实际上并未排除社会组织的内涵。
费孝通于1935年与妻子王同惠同赴广西大瑶山调研,王同惠指出在汉瑶互不相扰的很长时期内瑶人社会无异于“独立王国”,石牌组织作为当地的一种议事、自卫组织,由每村公举2名瑶头组成,“瑶王”作为大团总既没有特权又没有仆役,其最高权力是罚款以及对盗禾、拐卖人口、强盗、放蛊处以死刑,直至宣统年间才把瑶人分为四团,民国年间进一步把瑶头纳入村长、乡长行政体系(109)王同惠:《桂行通讯》(1935),费孝通:《六上瑶山》,北京:群言出版社,2015年,第57、58页。。正是根据王同惠《花篮瑶社会组织》,费孝通1939年指出:“在瑶人之间,各个族团根据了他们在文化、语言、体质上的不同,各有组织,不相通婚,时有冲突。”(110)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7页。当地五个“族团”互不通婚,在笔者看来,恐怕说明族团之间仍然保有氏族部落团体同姓不婚的遗风,似乎意味着费孝通所说的“族团”“民族集团”处于氏族、部落之后的部族阶段。1978年重访瑶山后,他了解到瑶族有三种不同的“语言的集团”,有不同的他称与自称,比如说瑶语的盘瑶(自称勉)、说苗语的花篮瑶(自称炯奈)、说侗语的茶山瑶(自称拉加)等,基于此,他改变了瑶族同源有五大支系的旧认识,确立了“不同来源的民族集团”形成瑶族的新观念。尽管族团不相通婚,但是“他们共守石牌的法规维持山内的秩序,结成密切的联盟,有难共当,确保团结”(111)费孝通:《〈盘村瑶族〉序》(1983年),《费孝通文集》第9卷,第90-91、94页。。这些土著民族不愿意服汉人王朝的徭役而进山,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团结起来,建立起一个共同遵守的秩序,即维持至解放前的石牌组织。对内和平合作,对外同仇敌忾,形成了一体。山外的人称他们为瑶人,他们也自称是瑶人,成为一个具有民族认同意识的共同体”,这就是费孝通心目中“多元一体的雏形”(112)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102-103页。。
在1939年的费孝通看来,“政治团体是有共同利害的一辈人组织起来维持内在的秩序,抵抗外来的侵略。若是不同文化、语言、体质的人有发生共同利益的可能,有对内秩序,对外安全的需要,理论上讲,自然没有不能团结成为一个政治团体的可能”(113)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7页。。不过,其问题在于,瑶人及其石牌组织难说就是政治团体。顾颉刚1937年曾提到满蒙回藏苗瑶各族,现在只有“地域上的区别而没有主藩可分了”(114)顾颉刚:《经营边疆的基本工作》(1937年5月12日《北平晨报·社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240页。。由此可见,苗瑶亦为顾颉刚关注,不过恐非蒙回藏那样的藩部民族可比,谈不上什么政治性,应该属于恩格斯所说处于专制制度基础的“部族(nationality)”。按照王同惠的研究,石牌组织在清末民国才逐渐嫁接、整合进入国家行政体系。
作为社会学家的费孝通强调社会组织,与作为历史学家的顾颉刚强调政治组织、国家组织,是学科不同导致的不自觉影响,也是两者造成分歧的重要学术背景。就政治组织的层面讲,石牌组织这样的社会组织如果不嫁接到政治组织,社会学家关注的社会组织就难以成为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就此而言,顾颉刚对民族与种族(部族)的区分还是有效的,政治组织是“国家民族”这一国际法意义上的族类的要素,社会组织是“部族(nationality)”这一人类学民族学意义上的族类的要素。
(四)费孝通对苏联民族以及斯大林“民族”定义的认知有一个过程,晚年的他与顾颉刚对中国古代民族及其现代化的认识渐趋一致。
1939年费孝通把苏联的俄罗斯、乌克兰看成与吉尔吉斯同样的“‘民族’单位”(115)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8页。,实际上把两种不同的“民族”混淆了。按照顾颉刚的说法,“民族的主要条件只有一个”即心理,不在于“语言、文化和体质”,也不在于“个人的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经济利益和皮肤颜色”(116)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4页。,这样的界定反而与斯大林的“四要素”或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素质“五共同”更多契合之处。
面对费孝通的商榷,顾颉刚承认种族对译clan是“我的错误”,接受费孝通关于把种族对译race、氏族对译clan(单系亲属团体)的建议,在社会人类学意义上的氏族(clan)概念、人种体质意义上的种群(race)概念、文明文化意义上的人群(people,人民、国民)概念之间建立了初步区分。不仅于此,对于“种族”,顾颉刚有自己独到的理解,他指出:“中国所谓种族,实是包含了体质的和文化的双重含义。”(117)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100页。由此可见,顾颉刚的种族概念似乎是基于氏族部落又超越氏族部落的概念。按照斯大林在给“民族”下定义之前对“种族”和“部落”的区分和举例,可以知道居鲁士帝国和亚历山大帝国都是“由不同的种族和部落组成的”,“不能称为民族”,“现今的意大利民族是由罗马人、日耳曼人、伊特拉斯坎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等等组成的。法兰西民族是由高卢人、罗马人、不列颠人、日耳曼人等等组成的。英吉利民族、德意志民族等也是如此,都是由不同的种族(расы)和部落的人们组成的”(118)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室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问题文选·斯大林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30页。,可见作为意大利民族的核心源头的罗马城邦公民——“罗马人”——不被斯大林视为民族,而是视为“种族”,这就与马克思出现了不一致。
早在1937年,顾颉刚已经指出:“夏、商、周不是三个朝代而是三个种族”,春秋时黄河下游的人“自称为‘诸夏’”,正是因为以文化分(中国高、边方低)而不是以种族分,“姬姓的周、鲁,姜姓的齐、许,已列于诸夏,而姬姓的骊戎,姜姓的姜戎,则依然是戎”(119)顾颉刚:《如何使中华民族团结起来——在伊斯兰学会的演讲词》(1937.11),《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60页。。《睡虎地秦墓竹简》显示:“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可(何)谓‘真’?臣邦父母产子及产它邦而是谓‘真’。可(何)谓‘夏子’,臣邦父秦母谓也。”(120)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227页。从夏到诸夏,再到秦对诸夏的统一(在秦律上,夏人包括臣邦父秦母所产子即“夏子”,臣邦父母所产子则不包括在内),夏、诸夏都尚未形成“夏人”这一民族形式,因此只具有部族性质。
在顾颉刚看来,种族国家之后是民族国家。顾颉刚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意识”从秦始皇统一后“生根发芽”,到抗战时期说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已经“默默地实行”了“两千数百年的历史”,“秦汉疆域里的人民大家都是中国人”(121)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35-36页。。民族意识的历史如此之长,由此可知,顾颉刚民族观念中之政治含义并非仅限于现代主权国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秦人或汉人作为古代nation,并不排斥现代nation。基于现实关怀,基于中华民国作为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属性,在当时的政治语境中,顾颉刚的民族概念与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中的现代nation概念在“同为一个”的意义上是相同的。
晚年的费孝通也回到这一认识框架之下。他在公国到民族国家的西方序列参照下理解东方帝国的特点,指出:“传统中国不是欧洲式的小公国,而是腹地广阔,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关系比较复杂而多元的文明国家”,即“empire”(帝国),这样的国家的现代形态“必然也与从欧洲的小公国转变而来的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有着很大不同”(122)费孝通:《新世纪 新问题 新挑战》(2000年),《费孝通全集》第17卷,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8页。。尽管1988年他所谓“汉族的名称一般认为到其后的南北朝时期才流行”(123)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1988年),《费孝通文集》第11卷,第412页。的说法似乎并未获得近年文献研究的支持,但把“汉族”(也许古代始终难以形成这一组合概念,只有“汉人”字眼)的形成确立为“汉承秦业,在多元的基础上统一成为汉族”(124)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1988年),《费孝通文集》第11卷,第411页。的结果,说明晚年的费孝通似乎又重新回到了顾颉刚当年的古代民族国家立场,只不过达成“民族国家”的路径依旧,用他1939年的话说就是:“文化、语言、体质上的分歧是不容易混一的,若是我们的目的在建设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文化、语言、体质上没有混一的必要。”(125)费孝通:《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39页。
直至1993年,费孝通仍然坚持认为顾颉刚1939年的言论只是基于政治立场,并且申说:“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抄袭西方现存的概念来讲中国历史的事实。民族是属于历史范畴的概念。中国民族的实质取决于中国悠久的历史,如果硬套西方有关民族的概念,很多地方就不能自圆其说。顾先生其实在他的研究中已经接触到了这个困难。他既要保留西方‘民族国家’的概念,一旦承认了中华民族就不能同时再承认在中华民族之内还可以同时存在组成这共同体的许多部分,也称之为民族了。”(126)费孝通:《顾颉刚先生百年祭》,《费孝通文集》第13卷,第30页。其实,这一政治问题的学术硬核依然没有解决,费孝通没有认识到,在“中华民族”翻译为Chinese nation的时候,组成“中华民族”这一个共同体的许多部分的“民族”只能翻译为nationality,而不是nation,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顾颉刚说“中华民族是一个nation”,是成立的。费孝通所谓“历史范畴”,也不是斯大林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而是“取决于中国悠久的历史”。按照费孝通的理解,“西方现存的概念”造成了他与顾颉刚之间的分歧。其实,nation是语言、文化、体质团体,抑或是语言、文化、体质、政治、心理团体,只是表面分歧,语言、文化、体质、社会、意识是共同的要素。顾颉刚1939年说“构成民族的主要条件只有一个‘团结的情绪’”(127)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4页。,费孝通1996年说“以民族认同意识为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的主要特征”,费的贡献更大程度上在于“引申到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性”(128)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103页。,即低层次的56个民族认同与高层次的“中华民族”认同构成一个高低层认同体、多元复合体。这里的一个学术争议在于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民族实体的名称(民族意识具体表现为自称、他称),还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费孝通肯定前者,否定后者,认为汉族“发挥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这一体不再是汉族而成了中华民族”(129)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101页。,包括汉人、蒙古人在内的许多群体都参与了“凝聚核心”的发展过程,有的进入了这个核心,有的附着在这个核心之上,形成“凝聚核心”的不同层次。这样,核心层(汉族)、核心附着层、边缘层也就构成了一个社会实体、民族实体。中华民族既是一个社会实体又是一个民族意识认同体,费孝通的这一最终结论是基于认同这一民族要素的认知。
与顾颉刚的论述相比,中华民族实体论要解决的主要是凝聚核心的名称问题,到底是叫做汉人还是中华民族。在顾颉刚看来,“汉本非种族”(130)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4页。,实乃“朝代之名”,认为“秦字衍变为支那”,实际上就是中国(China)。顾颉刚所谓以前“没有办法,只得因别人称呼我们为汉人而姑且自认为汉人,现在有了最适当的中华民族之名了,我们就当舍弃以前不合理的‘汉人’的称呼,而和那些因交通不便而知生活方式略略不同的边地人民共同集合在中华民族一名之下”(131)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37页。,则包含了具有很大历史穿透力的合理内涵,汉人之于中华民族(中国人)具有类似英格兰人之于英国人的命名意义。
只有从马克思的民族观视阈,才能厘清民族作为历史范畴,不仅仅是斯大林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这一特定历史阶段。中国古代也有民族,在这一点上,中国历史不具有区别于西方历史的独特性和例外论。《礼记·王制》所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的划分标准被解读为“不是民族国家理论中的人种或血缘,而是在物质文化方面,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132)李大龙:《从夏人、汉人到中华民族——对中华大地上主体族群凝聚融合轨迹的考察》,《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1期。,其实“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之外,还有“言语不通,嗜欲不同”的要素。以单纯的人种或血缘来界定民族国家理论,或许只有顾颉刚所批判的美国民族学家柏哲士的民族定义——“居住在同一地域的同种的人群”——与之接近。
(五)费孝通始终没有认识到乃师史禄国英文著作使用的ethnos这一拉丁词另有希腊词源εөνοs,与部族(nationality)对等。
从西方游牧民族的历史来看,先有部族(nationality),再有民族(nation),但两者同属区别于“古代”的“现代”范畴。这里,需要强调的是,nationality不是中世纪封建范畴,而是近代早期君主制范畴。其实,中国从先秦封建到秦制君主专制的发展脉络,从民族学的角度而言,与此是类似的,也就是说,从部落联合意义上的部族(nationality)到nation,也适用于说明古代民族——汉代“汉人”——的形成。针对叶菲莫夫《论中国民族的形成》所谓封建社会时期的汉族是部族的观点,范文澜《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成因》,提出汉民族形成于秦汉(133)范文澜《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成因》(《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指出:“汉族自秦汉以下,不是国家分裂时期的部族,也不是资本主义时代的资产阶级民族,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不待资本主义上升而四个特征就已经脱离萌芽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现实。”这一论断的问题在于,遵循了斯大林的四特征定义排除了时代要素,其实还是在斯大林的定义下看问题,马克思的古代民族定义没有进入他的视野。。从具体论证的角度看,其实是重复了1939年顾颉刚论题的一个方面即汉人作为古代民族(nation)的问题(马克思的命题),而没有涉及顾颉刚论题的另一方面,即在清代专制君主下蒙回藏作为nationality的问题(恩格斯的命题)。在1937年把夏商周认定为种族的基础上,顾颉刚于1939年把蒙回藏归入部族(nationality),而把汉人(中华民族)归为民族,这正与恩格斯区分民族与非民族的思想暗合。
今日中国民族学者,无论对“民族去政治化”持支持或反对意见,似乎对恩格斯关于nationality的使用都注意不够,倾向于把nationality等同于“国籍”,排除了它在族类系列中的独立地位(134)《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北京:牛津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979页)显示nationality有两个义项:第一,国籍;第二,ethnic group forming part of a political nation,例如前捷克斯洛伐克的两大民族(the two nationalities of…)。可见后一义项有复数形式,“民族”就是“族群(ethnic group)”意义上的。。针对ethnos,郝时远认为“在古希腊时代,该词主要是一个与‘人民’(people)或‘城市’(city)的名称相对应的‘族体’(nationality)的称谓,是古希腊城邦国家的产物”(135)郝时远:《Ethnos(民族)和Ethnic group(族群)的早期含义与应用》,《民族研究》2002年第4期。。其实,这一说法需要辨析。
首先,ethnos本身不是希腊语,而是希腊语εөνοs的拉丁转写,这一希腊语、拉丁语乃至俄语都有的名词形式在英文中却没有对应词,所以英文写法沿用了拉丁形式,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就是写作εөνοs。费孝通晚年多次回忆早年跟随俄国民族学者史禄国在清华大学学习的情形,谈到乃师民族学研究的核心概念即是拉丁词ethnos。1994年,他在《人不知而不愠》一文中引述了《国际人类学者人名字典》(C. Winters编,1991)所载A. M. Reshetov撰写的史禄国简历中谈到史氏给ethnos下的定义:“Ethnos是人们的群体,说同一语言,自认为出于同一来源,具有完整的一套风俗和生活方式,用来维护和崇敬传统,并用这些来和其他群体作出区别。这就是民族志的单位——民族志科学研究的对象。”此语出自何书,该字典并未注明,费孝通也表示“无法核对”,他始终没有注意到这一定义就是郝时远谈到的20世纪30年代(136)郝时远:《前苏联-俄罗斯民族学理论中的“民族”(этнос)(上)》,《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1期。史禄国对этнос的定义,早在1985年李振锡翻译如下:“民族是那些讲一种语言、承认自己的统一起源、具有一整套习俗与生活方式、以传统来保持和被人尊崇并以传统而同其他同类者区别开来的人们的集团。”(137)Ю·В·勃洛姆列伊:《民族与民族学》,李振锡等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6页。从费孝通所熟知的史禄国著作来说,此语并非出自Ethnos这一小册子,也并非出自把Ethnos作为第一章的巨著Psyco-mental Complex of Tungus(1936)。费孝通所谓的小册子恐怕就是乃师1923年发表的英文专刊——全称Ethnos, General Principles of Variations of Ethnographical and Ethnical Phenomena (138)郝时远:《前苏联-俄罗斯民族学理论中的“民族”(этнос)(上)》,《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1期。,其中Ethnos定义为“以起源、习俗和语言的统一而联结起来的人们集团”(139)贺国安:《勃罗姆列伊的探索——关于“民族体”与“民族社会机体”》,《民族研究》1991年第1期。。Ethnos的前言说,史禄国19211922学年在海参崴远东大学讲“民族志”这门课程,在其引论里阐述了ethnos理论。费孝通表示:“史氏用的Ethnos是他的专用词,采自拉丁文,在《牛津英语字典》直译为Nation。史氏采用拉丁古字就是为了要避开现代英语中nation一词,因为nation在19世纪欧洲各民族强调政治自主权时,把这个词和state联了起来,成为Nation-State。State,是指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于是Nation也染上国家的涵义”,易言之,就是“为了把民族和主权国家脱钩”,使其“不染附义”。费孝通坦言“为了不再把浑水搅得更乱”,不再翻译乃师的这一专用词(140)费孝通:《人不知而不愠——缅怀史禄国老师》(1994年),《费孝通文集》第13卷,第77、78、84-85页。,这实际上还是留下了一个如何翻译的问题没有解决。费孝通没有注明《牛津英语字典》的版次,笔者查《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nation“通常是分享共同的历史、语言等等,并且生活于一个政府之下、特定地域上、大的人们共同体”。可见,费孝通并没有注意到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对“民族国家”的用词都是“national state”而非nation-state。
与此处把Ethnos作为一个“人们的群体”这种指物名词用法不同,费孝通1996年则仅仅把它作为一个形成民族(Ethnic Union)的过程而非民族(Ethnic Union)本身来理解,认为ethnos“这个拉丁字很不容易翻译,它多少和我们所说的民族有密切关系,但是直译为民族似乎还有点问题”,至此他仍然认为此词“难于翻译”。不过,在这里,他倒是明确把Ethnic Union对译“民族”:“Ethnic Union是人们组成群体的单位,其成员具有相似的文化,说相同的语言,相信是出于同一祖先,在心理上有同属一个群体的意识,而且实行内婚。从这个定义看Ethnic Union可说是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民族’。”(141)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104页。这里的问题在于,与1935年《花篮瑶社会组织》把Ethnic Union译为包含文化、语言、团体意识、内婚四要素的“族团”(1939年费孝通使用的就是这一概念)而言,费孝通晚年的这一说法并不更加准确——或许法语很好的作者王同惠比编者费孝通更好地理解了这一概念,因为1988年所说的“民族集团”并非“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民族’”,至少在1935年的费孝通看来,“瑶人”即使已经作为广西省政府所实行的“特种民族教育政策”的对象却还不是“瑶族”(142)费孝通、王同惠:《花篮瑶社会组织》(1935),费孝通:《六上瑶山》,第118、122页。。尽管费孝通认为乃师Psyco-mental Complex一词难以翻译,但还是把它译为“心态”(143)费孝通:《人不知而不愠——缅怀史禄国老师》(1994年),《费孝通文集》第13卷,第85页。,ethnos则始终没有翻译,而且1994年与1996年的解说也出现了矛盾。其实,ethnos即使作为民族(Ethnic Union)形成过程来理解,其某一个历史阶段也会是一个历史范畴,更何况ethnos这一所谓拉丁古字其实正来源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所使用的希腊词εөνοs。也就是说,ethnos不仅是一个动态过程,还是一个族类对象(名词)。
其次,它作为民族学(ethnology)的一个类型而存在。《政治学》的英文译注者没有看到亚里士多德是把ethnos作为城邦形成之前一个阶段来看待的,所谓它“泛指非希腊化民族或其政治社会团体”,没有揭示何以在《政治学》中“这个词常常同‘城邦’对举或联举,异乎城邦而无确估”,其实正是译校者自己没有明白这层意思。该词在《政治学》中根据不同情形而汉译“民族”“部落”或“民族国家”,也可以指阿卡地亚地区墨伽洛浦里城邦形成之前由于“结成联盟”而出现的联盟体(144)亚里士多德著,W.L.Newman校注:《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5、355页。,后者类似于雅典城邦出现以前荷马时代的Völkerschaften或Völkchen,也就是nationality。就1939年费孝通与顾颉刚的争论来说,对顾颉刚也有积极意义,最明显的是他采纳了费孝通对race、clan加以区分的意见,在1937年他把种族界定为骨骼形态相同(145)顾颉刚:《如何可使中华民族团结起来——在伊斯兰学会的讲演词》(1937.11),《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98页。,在《中华民族是一个》1939年版本中界定为血统、语言相同,在《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中界定为体质、文化相同(146)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100页。顾颉刚:《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上述有关这一界定讨论的大段文字被删除。,在1947年《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修订稿中以“种族”对译英文race,代替了《益世报》刊发稿的对应词clan(147)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98页注。由此注可见,此稿为1947年略改稿,不是1939年原稿。。其实clan直译克兰,是英格兰氏族的特殊概念,氏族才是一般概念。
基于此,笔者认为,nationality必须确立其在民族学中的独立地位。
四、马克思民族观有助于开拓“中华民族”百年学术建构史研究的新境界
综上考察可见,斯大林的“民族学”概念的词根不是他自己界定的“民族(нация)”,而是费孝通表示不能翻译、乃师俄国民族学家史禄国所使用的“ethnos”一词,其实该词是希腊语εөνοs的拉丁转写,并被史禄国直接用于英文写作,“民族学”学科的英文表达也由此而来。作为对“非我族类”的称呼,希腊语εөνοs、拉丁文natio、德文Nation、法语nation、英语nation起初具有同样的内涵,但是古代雅典城邦形成之后、尤其是现代法国大革命之后,nation作为民族逐渐与国家、国民发生了更加紧密的关系,构成三位一体的古代、现代民族国家存在。对于“中华民族”百年学术建构史研究来说,把政治、政府、国家纳入民族考察范畴的马克思民族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第一,无论古代民族还是现代民族,在马克思看来,都是人民、民族、国家三位一体的存在,缺一不可,基于此,有助于认识“中华民族”概念自创生以来的百年入宪史。从顾颉刚对种族的界定出发,有助于理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把“种族”一词——与费孝通意义上的“民族”相比缺少“语言”要素——而非“民族”(nation)一词入法的宪法意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以法律形式将“人民平等”原则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此处种族与阶级、宗教并列,从“文化和体质”二要素的角度看,“种族”入宪可以转化为“民族”入宪来理解。“中华民族”作为固有词“中华”与引进词“民族”的合成词,是梁启超1902年的创造。在顾颉刚看来,“种族革命”的鼓吹与“民族主义”的信仰“无形中”混同了“种族”与“民族”两个名词(148)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38页。,基于此,1912年以“种族”的名词入宪,便成为中华民族入宪的雏形,中华国民作为现代国家——中华民国——的主人自此便有了法律保障。中华民族作为一种理论,经历了从顾颉刚1939年的“一个”论到费孝通1988年的“一体”论的建构,在法律层面,则表现为2018年中华民族入宪。从毛泽东基于人民立场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人民宣言,到习近平基于民族立场的“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14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页。之宣示,意味着时代变迁和话语转换,相比于“中国人民”这一政治、阶级表达,全中国各民族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乃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族类认同概念的提出,彰显了更大的包容性。
第二,在恩格斯看来,“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管辖好几个不同的民族(nationalities)”,易言之,欧洲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nationalities-state),但都属于“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类型范畴,这恐怕要改写在当今西方流行并为费孝通所沿用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或“民族国家(nation state)”话语下某些人基于“单一民族(nationality)、单一国家(state)”理论对欧洲国家的虚幻想象。斯大林《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1929年)有“‘近代’民族”(150)范文澜:《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成因》,《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的说法,后来改译“‘现代’民族”(151)斯大林:《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1929年),《斯大林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288-289页。,这就势必需要排除“民族”概念本身的时代性,与他的民族定义产生矛盾,这一问题他或许没有明确意识到,但是这也为“民族”的四要素论流传到中国后被逐渐排除时代性埋下了伏笔、预留了空间。中国学者很多就是从此入手进行探索的。范文澜注意到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对东西欧民族与国家形成时间不同及其原因探讨,并将其应用于说明中国民族的形成。斯大林认为在西欧,民族与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时间大体相符,而在东欧之奥地利、匈牙利、俄罗斯,由于自卫的需要,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比封建主义的消灭要早些,因而比民族的形成要早些”,这些国家“通常是由一个强大的统治民族和几个弱小的附庸民族组成”(152)范文澜:《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成因》,《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范文澜从他的角度立论,并没有对这一民族组成结构的中国适用性进行分析。从历史上看,秦朝之前的“夏人(民族史学界习惯称之‘华夏族’,秦律之‘夏人’包括臣邦父秦母所产子即‘夏子’)”、汉朝之后的“汉人(汉族)”、近代的“中华民族”一脉相承,是战国时期《礼记·王制》所谓“中国之民”或明清鼎革之际政治文化意义上的所谓“中国之人”(153)“朝鲜系从来所有之外国,郑经乃中国之人”,《敕谕明珠等比例朝鲜不便允从》,《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2年,第272页。历时性的不同称呼,“中华民族”在梁启超看来就是“汉族”,就是这一意义上的概念创造。中华民族包含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确立于1939年《抗日战士政治课本》,同年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的顾颉刚或未及见,但与此界定并不悖谬,他所谓“汉人”“中华民族之先进者”“汉文化集团”就是梁启超界定的“中华民族”(1905年单指汉族,1923年延及满洲旗人),在中国民族(中华国民)中作为命名和代表民族(nation)具有唯一性,正如恩格斯认定英格兰人在英国人中是唯一的nation。费孝通对“汉人”而非“汉族”作为中华民族之历史自称(154)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1卷,第388页。费孝通指出“民族名称的一般规律是从‘他称’转为‘自称’”,认为秦人或汉人均是如此,“汉族这个名称不能早于汉代,但其形成则必须早于汉代”,并认可汉人成为族称起于或流行于南北朝初期之学术见解(另见第412页)。缺乏认识,且有把少数民族的命名规律移用于主体民族之嫌(155)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1996年),《费孝通文集》第14卷,第102页。,而顾颉刚的局限性则仅仅在于对“汉人”作为中华民族之历史名称的合理性缺乏明确认识。
第三,古代民族、现代民族在中国未曾如西欧中世纪那样中断,中华民族形成史是单线进化和复线整合的统一。农业起源的部族国家(顾颉刚所谓种族国家)比如夏、商、周,为中华民族在秦汉之际成为民族实体举行了政治文化双重意义的奠基礼,游牧起源的部族国家(翦伯赞所谓“部族的国家”)比如北魏、辽、金,则为中华民族壮大举行了一次次政治加冕礼。有别于古罗马氏族、民族的二元区隔,华、夷除了二元区隔意义,还有华夷一体的意义,经常把它比喻为本根、枝叶或者头脑、耳目、股肱意义上的生命有机体,问题在于秦汉形成汉族这一本根之后,部族国家入主中原把自身枝叶嫁接于本根之上,其原有本质必然发生潜移默化甚至涅槃变化。
第四,政治学的民族国家视角关注主权嬗变,这与民族史学科关注族类分合有很大不同,也是其学科优势所在。梁启超、顾颉刚、费孝通不约而同地把汉族这一主体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凝聚核心,后两者则强调了中华政治文化即王道而非霸道对于中华民族整合的意义。顾颉刚依据孙中山所说“用王道来造成的团体便是民族”,“用霸道造成的团体便是国家”的论述,认为无论是作为“有地方性的割据”的“大金国”,还是作为“有时间性的朝代”的“大清国”,都是“霸道造成的国家”,都不是“顺乎自然”的王道或自然力的产物,都不能和“有整个性和永久性的”“中国”这个名词恰恰相当(156)顾颉刚:《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续)》,马戎:《“中华民族是一个”——围绕1939年这一议题的大讨论》,第96页;《续论“民族”的意义和中国边疆问题》,《顾颉刚全集·宝树园文存》卷四,第127页。。费孝通认为“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就讲王道而远霸道,主张以理服人,反对以力服人。……以德凝聚成的群体才是牢固的”(157)费孝通:《重建社会学与人类学的回顾与体会》(1999年),《费孝通全集》第16卷,第457页。。一个被忽略的事实是,在清帝辞位诏书中,满与蒙回藏并列(158)宋培军:《袁世凯手批清帝辞位诏书的发现及其对清末民初国体因革的认知意义》,《文史哲》2018年第4期。,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单独与南方的中华民国政府进行谈判,“今因满蒙回藏各民族赞同共和”,在共和国体中寻求的是“与汉人一律平等”的政治地位。如果单纯以头脑中自然预设的所谓满汉不平等日益凸显的清末政治现状分析,无疑这一诉求就是难以理解的,如果以满蒙回藏与汉的不平等来理解清朝的民族关系结构,满蒙回藏的抱团举动才是好理解的。原稿被袁世凯圈掉了“一律”二字(159)《优待清室条件草稿(三)(袁世凯手批本)》,刘路生、骆宝善、村田雄二郎编:《辛亥时期袁世凯密牍:静嘉堂文库藏档》,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41页。,只能说明边疆民族地方政治经济的落后性影响到其实际权利的平等享用。清代满蒙回藏与汉的不平等,是通过汉族发动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来打破的,由此一变而为满蒙回藏要求与汉平等。其实这完全是历史的镜像。清末民初民族关系结构变革的历史真相与镜像恰恰相反,提升汉族到与满蒙回藏一样的政治地位,以最小的国体变革代价,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现代国家建构的第一块民族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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