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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经济理论的逻辑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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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5 17: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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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经济理论的逻辑前提
杨述明1,2

(1.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 武汉430077;2.武汉理工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摘 要]在智能社会阶段,数字经济是基本经济形态,智能经济是典型经济形态。智能经济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智能经济理论是对工业经济形态转型为智能经济形态的观察总结。对智能经济进行客观认知要以商品经济、工业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创新理论为逻辑起点,系统分析后工业社会的各类经济现象,并遵循马克思生产方式理论的基本原理,比较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数字经济形态下生产力和经济关系的变化特点,以及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智能经济形态下生产要素结构的变化特点。

[关键词]智能社会;数字经济;智能经济

智能经济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20世纪中叶以来智能革命的必然产物,如果我们想要把智能经济当作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就必须构建起相应的学理基础。“思想总是通过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产生的。新事物总是产生于对旧事物的批判和建设性的讨论之中。抽象地说,是旧知识元素重新配置的一种新的联系。通过这种方式产生了新的知识元素,从而诞生出新的有用的经济学知识。”“科学上的进步是建立在已有的思想、概念的新组合上。”[1](p53-54)从学理一脉相承的理念出发,我们在既有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可以挖掘出若干原理来构建智能经济理论的逻辑前提。本文仅着眼于三种理论视角,论证智能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与科学性。

一、创新驱动理论的源起和演变
“创新”是21世纪以来在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各国之间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软实力以及国家综合实力的竞争,都集中体现于国家创新实力的竞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2](p245)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由传统的生产要素驱动型转向创新驱动型,经济形态正在从工业经济形态转型为数字经济、智能经济新形态。

(一)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源起
创新理论发端于20世纪初,是由创新的内在经济质变性、社会历史性、系统有机性等多方面阐释构成的理论体系。1911年秋,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出版了《经济发展理论》,首次提出“创新”概念,其后又相继在《经济周期循环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两部巨著中,进一步对创新理论加以系统阐述,总结了资本主义历史演进中的创新进程[3](p6)。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它在经济循环的动态运行过程中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新的生产体系。这种新的生产组合包括以下五种情况:研究一种新产品或产品的一种新特性;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形成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组织,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4](p76)。概括地说,创新包括新财富的创造、新生产方法的采用、新市场的开辟、新资源的开发和新产业组织的形成,换言之,就是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

(二)熊彼特创新理论的要点
1.创新是一种革命性的跃升。熊彼特主张对经济发展进行动态性的分析研究,特别强调创新的突发性、间断性[5](p3)。他认为,经济发展是一种动态的连续性过程,“用静态的分析方法不仅不能对传统的行为方式中非连续性变化的结果进行预测,也不能解释这种生产性革命的产生,又不能说明伴随这种生产性革命出现的现象。它只能在变化发生以后研究新的均衡位置”[6](p78)。在熊彼特创新理论中,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打破经济均衡的过程,而均衡的打破就意味着产业结构的根本改变,均衡和技术创新是两个极端的对应。当不存在技术变革时,均衡有可能存在;反之,只有在远离均衡的市场条件中,才有可能出现技术变革,革命性的创新总是发生在远离均衡的市场条件中。

2.创新是经济循环运行中的内生组合。与同时代的经济学家不同,熊彼特认为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是外部强加于经济生活的,而是产生于内部,由自身引起的变化”[6](p78)。在古典经济学的视域中,劳动、土地、资本等要素是公认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要素,而技术这个要素在熊彼特之前,在增长理论中从来都是缺失的。因此,熊彼特有关创新的内生性的观点为20世纪中叶兴起的内生增长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同时,内生性创新理论的提出,也将经济发展的关注点集中到对于创新的理性认知、构建推动创新的机制,这对由工业革命向智能革命的转型发挥了重要的驱动作用。

3.创新是发展的本质要求。熊彼特力图凭借创新理念从机制上阐释经济发展规律。他认为,在没有创新的情况下,经济只能处于所谓的循环流转的均衡状态,其增长也只是数量上的变化,这种数量关系的变化无论如何积累,本身并不可能带来质的飞跃,或者说“经济发展”。“在常规事物的边界以外,每行一步都有困难,都包含一个新的要素。正是这个要素,构成领导这一现象。”[6](p78)熊彼特这里所说的领导就是企业家,只有企业家实施创新,推动经济结构从内部产生革命性破坏,才能实现经济发展。

4.创新必须创造出实际效用。熊彼特创造性地将发明与创新区别开来。他认为,发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而创新则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应用,“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上的应用,那么在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6](p141)。只有创新才能将发明的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用,实现发明的基本价值。而且熊彼特将这种转化置于经济循环之中,本质上在创新要素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

5.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在熊彼特眼中,新实现的组合、组织才能成为企业,行使实现新组合基本职能的精英便是企业家。他认为,人只有在“实现新组合”时才是企业家。“当他建立起他的企业以后,也就是当他安定下来经营这个企业,就像其他的人经营他们的企业一样的时候,他就失去了这种资格。”[6](p141)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的核心职能不是经营与管理,而是创新。创新者不是实验室的科学家,而是有胆识、敢于承担风险又有实干精神的企业家。

20世纪50年代,索洛直接拓展了熊彼特技术创新理论。在《对经济增长理论的一个贡献》(1956)和《技术进步与总生产函数》(1967)两篇论文中,他系统分析了美国1909—1949年的总产出增长的因素,得出如下结论:经济增长中约有1/8是由资本的增长带来的,剩余的7/8则是由技术变化引起的。“只有存在技术进步,经济才能持续增长。没有技术进步,会出现资本积累报酬递减;反之,则能克服资本积累报酬递减。”[7](p65)同时,熊彼特创新理论极大地拓展了制度经济学的眼界,推动旧制度经济学转向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斯继承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提出了制度创新模型,补充和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学说。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技术革命并非是西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8](p3)。诺斯和戴维斯在《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进一步指出,制度安排之所以会创新,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创新改变了潜在的利润;二是创新成本的降低使制度安排的变迁变得合算[9][p206]。

(三)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影响
在熊彼特创新理论、贝尔后工业社会理论的启发下,以美国加州大学教授罗默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学派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产生。新经济增长理论将技术与人力资本统一起来,将知识内化为新劳动力要素,从而进一步激活了知识经济的理念。按照罗默“新经济增长理论”观点,新古典增长模型中的“劳动力”已经转化为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不仅包括绝对的劳动力数量和该国的平均技术水平,而且包括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生产技能训练和相互协作能力的培养等[12](p10)。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明确指出,人力资本是当今时代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并认为人口质量和知识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的前景。他在《人力资本投资:教育和研究的作用》中作了进一步阐述:“现代经济不仅有可能给人们带来丰富的商品和周全的服务,而且还有可能带来较多的余暇时间。这种富足境况反映在实际收入上,已经被数量所表示;反映在文献中,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丰裕的社会。然而,人们对造成现代经济丰裕的技能和技术的成本和收益却一无所知。”“人类的未来不取决于空间、能源和耕地,它将取决于人类智力的开发。”[13](p6)舒尔茨在这里所描述的现代经济本质上就是知识经济。

从理论进步视角看,传统古典经济学将土地、劳动力作为原始生产要素,熊彼特则将资本、技术、企业家、新组合等创新因素植入资本主义新的生产要素体系之中。客观地看,熊彼特在20世纪初能够发现技术、企业家这些新的生产要素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意义是20世纪以来科技革命与经济形态演变的必然结果。贯穿20世纪经济发展过程的工业革命从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走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阶段,实现了向智能革命的演变。与此同时,经济形态也从传统的工业经济、信息经济逐步转向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因此,创新理论体系既是阐释智能经济形态的理论依据,又是工业经济形态演变为智能经济形态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二、后工业化理论的再认知
如果说20世纪中叶以前,由机械化、电气化等科技革命所引发的产业革命奠定了现代化、工业化的生产方式的基础,最终形成了20世纪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模式的话,那么20世纪中叶以来,由信息科技革命所推动的第三次产业革命,则真正使以后工业化为特征的发展趋势得以完整确立。与此同时,经济理论形态也由初始的经济增长理论演变为经济发展理论,再演进到整体发展理论。西方主流经济学开始注意到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现象,进而对世界整体发展进行关注。在此背景下,传统经济理论对于经济现实的解释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不足,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理论呼之欲出。

(一)后工业社会理论对未来经济形态认知基础的确立
20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与未来学家丹尼尔·贝尔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生态等诸多方面的整体演变趋势,在1959年首先使用“后工业社会”概念,并于1973年发表了代表著作《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提出了他对未来西方社会的设想。贝尔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区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大阶段。贝尔认为:在前工业社会,绝大多数劳动者从事包括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在内的采集作业,生产生活主要是对自然的挑战;工业社会是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生活主要是对加工自然的挑战,技术化、合理化得到了推进;后工业社会是以服务为基础的社会,最重要的因素不是体力劳动或能源,而是信息[10](p4)。他具体描述了“后工业社会”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经济上,由制造经济转向服务性经济;职业上,专业与科技人员取代企业主而居于社会的主导地位;中轴原理上,理论知识居于中心,是社会变革和制定政策的源泉;未来方向上,技术发展是有计划、有节制的,重视技术鉴定;制定决策上,依靠新的“智能技术”[10](p6)。此后,人们开始用另一种目光审视这个时代经济社会的本来面目。西方学界论述未来社会以及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多套用贝尔的表述方法,诸如达伦道夫的“后资本主义社会”、埃齐奥尼的“后现代社会”等。这一系列表述方式的转变,表明了一个旧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阶段、新经济类型的开始。

但同时,由于“后工业社会”理论的历史局限,再加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计算技术等新一轮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与广泛应用,人们发现这一系列理论已经无法回答现实所提出来的主要问题,“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等概念应时而生[11]。如果从贝尔广义的“后工业社会”视角来看,无论是知识经济、信息经济,还是数字经济、智能经济,都是“后工业社会”时代呈现出来的现实经济形态,是对“后工业社会”经济形态的具体描述。

(二)知识经济理论对后工业社会新认知的开启
知识经济理论虽然是20世纪80年代形成的经济理论体系,但它实则是贝尔“后工业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贝尔自始至终将知识置于熊彼特所说的技术要素之上,不是简单地从生产要素看待其价值,而是视其为经济社会转型的中轴。贝尔指出:“知识对于任何现代社会的运转都是必不可少的。令后工业社会有所不同的是,知识自身性质的变化。对于组织决策和指导变革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理论知识的中心化。”[10](p11)贝尔进一步将一般知识的理念与后工业社会的知识概念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知识经济”这一概念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后工业社会阶段的经济形态是具有理论渊源和社会土壤的。

6.创新的形式是“创造性的毁灭”。熊彼特认为,经济创新的过程是改变经济结构的“创造性毁灭过程”。熊彼特“创造性的毁灭”指事物的质变过程,指的是经济创新不断地从内部使经济结构革命化,不断地破坏旧结构、创造新结构。在熊彼特看来,创造性与毁灭性是同源的:每一次的经济景气都会招致新的竞争者涌入,创新动力会因垄断机制的阻碍作用而减弱;每一次的经济萧条则潜藏着技术革新的必然性,此时创新者会赢得先机。

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知识经济”为主题,发表了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该报告认为世界经济已经演变为知识经济,并定义了“知识经济”概念: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之上的经济。其中所述的知识,包括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一切知识,最重要的是科学技术、管理及行为科学知识。人类的发展将更加倚重自己的知识和智能。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虽然也离不开知识,但其增长取决于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即以物质为基础。知识经济的基础是信息技术,关键是知识生产率,即创新能力。只有信息实现共享,并与人的认知能力——智能相结合,才能高效率地产生新的知识。所以,知识经济更突出人的智能。反过来说,人的智能只有在信息共享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产生新的知识。知识经济将取代工业经济成为时代的主流[14]。

20世纪80—90年代,中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世界知识经济的发展浪潮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强烈的刺激,而且对我国经济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一大批学者在研究现实问题的同时,也在冷静地思考中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向。其中,中国科学院现代化研究中心就提出了“第二次现代化”理论,对中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路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照。他们认为,人类从诞生至今,共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工具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和知识时代。其中知识时代从20世纪70年代持续到2100年。如果把从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的转型定义为第一次现代化,那么从工业时代向知识时代的转型就是第二次现代化。继工业社会之后的社会形态是知识社会,经济形态是知识经济[15](p5)。第二次现代化理论背景下的知识经济理论,将知识经济确定为中国未来经济的基本形态。

(三)智能经济——后工业社会经济形态的必然趋向
1990年,黄觉雏、穆家海、黄悦三位学者在《二十一世纪经济学创言——智能经济》一文中,首次提出“智能经济”概念。其后,三位学者又发表了《人类经济总体发展的模型与规律》《二十一世纪的角逐:谁将进入智能经济时代——再论智能经济》等系列文章,系统地阐释了“人类经济总体发展‘四方式二形态假说’”,并指出21世纪世界将进入智能经济时代。

黄觉雏等学者依据马克思“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的思想,提出“四方式二形态假说”:人类社会要历经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智能密集型四种生产方式;要历经物质经济形态与功能经济形态,其中物质经济主要体现于自然经济和机器经济时代,功能经济主要体现于信息经济和智能经济时代。功能经济形态下,人们的知识和智能都可以通过向社会提供某种功能而转化为财富,也可以通过赋予事物以不同的功能,或者开发新的功能来创造财富。黄觉雏等学者认为,在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人类要想从事生产活动只能依靠自己的体力,顶多加上一些畜力和自然力;在资本密集型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人类依靠机器扩展了自身的体力;在知识密集型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人类开始把部分生产操作和常规技术操作委托给技术系统。第五代电子计算机的目标——人工智能所追求的已经不是一般技术操作,而是智能性活动。21世纪生产的技术结构方式将是智能密集型——人类努力把部分思维活动委托给技术系统。而与之相应的经济时代,应当定名为“智能经济时代”。智能与知识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无创新。功能经济形态强调的是“善用”功能,并不看重对功能载体的拥有。这就是智能经济与知识经济的本质区别[16]。很显然,黄觉雏等学者在这里将知识经济、智能经济统领于创新这一中轴,也只有创新才能将后工业时代的几乎所有生产要素进行新组合,实现物质形态、知识形态、功能形态的有机统一。虽然黄觉雏等学者将知识经济与智能经济都划归为功能经济形态,但从其逻辑拓展我们可以看出,其研究重点或者说落脚点是智能经济[11]。

在黄觉雏等学者的研究成果之后,学术界关于智能经济鲜有研究。21世纪以来,随着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的深度发展与广泛应用,有学者和实业家开始从理论与应用的角度观察智能经济,如李彦宏于2017年4月出版《智能革命》之后,又于2020年9月出版《智能经济》,刘志毅于2019年7月出版《智能经济——用数字经济学思维理解世界》。2020年6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联合百度发布的《新基建,新机遇:中国智能经济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第一次给智能经济确定了权威的基本内涵:智能经济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以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混合现实(MR)、量子计算、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为支撑,通过智能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智能化,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智能化变革的经济形态。白皮书认为,智能经济是在数字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由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推动形成和发展的新经济形态[17]。2021年7月29日,主题为“智能引领发展创新驱动变革”的智能经济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围绕我国智能经济发展现状及未来前景展开交流,共同探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智能经济理论逐步走到了历史舞台的前沿。

(四)数字经济——后工业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
“数字经济”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塔普斯科特在其著作The Digtal Economy(1994)中提出,塔普斯科特因此被尊称为“数字经济之父”。塔普斯科特将数字经济描述为“可互动的多媒体、信息高速公路以及互联网所推动的以人类智慧网络化为基础的新型经济”[18]。之后,由于二十国集团(G20)坚持使用“数字经济”这一表述,数字经济便成为比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智能经济、新经济等不同称谓更具有国际共识度的经济学概念。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从狭义、广义两个角度对数字经济进行了划分,狭义的数字经济指在线平台以及依存于平台的经济活动,广义的数字经济指使用数字化数据的经济活动[19]。这些基本理论观点,从原理上定义了数字经济的含义、范畴和功能,不仅准确地描述了后工业时代的经济形态,而且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演变趋势,为各国政府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了清晰的依据。

21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由于智能革命颠覆性地影响着世界经济格局,各个国家和地区争先恐后地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并从世界格局、国家治理战略的层面抢先布局,掀起了前所未有的新一轮经济革命浪潮。2013年德国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率先提出“工业制造4.0”,随后便被德国政府列入《德国2020高技术战略》十大未来项目之一;日本先后出台e-Japan战略、u-Japan战略、i-Japan战略,日本内阁于2017年通过了第五次(2016—2020年度)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超级智能社会”战略;欧洲提出了“地平线欧洲”(2021—2027年)计划;英国于2015年发布《英国2015—2018年数字经济战略》,于2017年发布最新的《英国数字经济战略》;美国更是超常规地推进新科技革命,自2011年起,先后发布《联邦云计算战略》《大数据的研究和发展计划》《支持数据驱动型创新的技术与政策》,2015年美国商务部还成立了数字经济咨询委员会(DEBA),2018年特朗普政府颁布了《国家网络战略》等国家战略规划,明确了未来发展数字经济的前景。

我国自2015年正式推出“中国制造2025”战略后,开启了一系列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如2017年我国政府第一次将“数字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发展模式,并首次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中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0](p46-55)《中国数字经济前沿(2021)》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超过19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8.8%。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整体仍将延续快速增长势头,年均名义增速为11.3%,到2025年增加值规模将超过32.67万亿元(名义值),其中数字产业化增加值约为15.52万亿元,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17.15万亿元[21](p3)。

通过对以上经济事实和经济理论的分析判断,我们便会发现,知识经济、智能经济、数字经济都是后工业社会的新的经济发展形态。知识经济主要是对20世纪中叶至21世纪初信息时代经济形态的描述,从一定意义上看,它是一种过渡经济形态;智能经济则是对后工业社会转型期的整体经济形态的历史性定位,这种定位不仅取决于智能革命、产业革命的驱动,更取决于工业社会向智能社会转型的历史演进过程[11];数字经济则是对21世纪以来数据时代经济事实的主要描述,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

三、生产方式理论的经济形态观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社会生产力,社会经济存在与运行的状态取决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人类社会演进的基本社会形态为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形态为原始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数字经济;典型经济形态为原始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智能经济。基本经济形态的本质在于人与人、人与物(主要是人与自然)的依赖关系;典型经济形态则是基本经济形态的客观反映,它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发展水平与应用能力。我们可以以生产要素结构变动为视角,应用生产方式理论,从经济学意义上解读经济形态演变规律。

(一)生产方式要素化揭示经济形态内在本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使用了“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它是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经济形态演变规律以及经济社会建设规律的理论支撑,也是理解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数字经济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智能经济等各种经济形态转型的钥匙。

生产方式是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方式,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的结合与统一构成社会生产方式。其中,生产力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加工劳动对象进行生产时所形成的物质力量,包括劳动者和生产工具两个因素,劳动对象是生产力作用的对象,因而不能构成生产力的因素。生产关系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相互结成的一定关系,也称经济关系[22](p5)。生产方式首先表现为物质资料生产,物质资料生产实质上就是劳动过程。马克思认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23](p202)。这里的“简单要素”指劳动过程中的生产要素。生产方式在一定经济形态下,体现为生产要素结构。因此,如果我们将生产力从生产方式中抽象出来,并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动中,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组织等生产要素结构的变动中进行观察,就可以对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背景下的基本经济形态和典型经济形态作出相应的推论与判断。

为了便于论证经济形态演变的客观性,我们首先要对生产要素的经济学理论渊源以及发展演变进行简要梳理,从而找到相关理论依据。一般意义上的生产要素理论大致经历了“二元论”“三元论”“四元论”“六元论”的认知阶段。一是生产要素“二元论”,最早提出者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之父威廉·配第,他的名言“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24]就是生产要素“二元论”的典型表述。土地与劳动力因此也被称为原始生产要素。事实上,明确持“二元论“观点的是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庞巴维克否认资本是与劳动和自然并立的第三种生产要素,他在《资本实证论》中表明:“资本本身的起源、存在和以后的作用,也不外乎是生产的真正要素——自然和劳动——连续活动中的一些阶段。”[25](p123-124)二是生产要素“三元论”。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著作《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指出:“事实已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26](p75-76)因此,萨伊把土地、劳动和资本归结为生产的三个要素。在萨伊的生产要素“三元论”中,劳动创造了工资,资本创造了利息,土地创造了地租。19世纪中叶,英国经济学家穆勒继承了萨伊的观点,他更详尽地讨论了各种生产要素存在的方式、性质和条件。三是生产要素“四元论”。1890年,英国“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专门论述了生产要素。他认为,生产要素通常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类。资本大部分是由知识和组织构成的,由于知识和组织的公有和私有的区别日益重要,有时把组织分开来算作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似乎最为妥当[27](p157)。由此可见,马歇尔主张把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从资本要素中分离出来,当成第四生产要素。四是生产要素“六元论”。20世纪中叶,一部分应用经济学者提出劳动生产必须同时具备的六个条件,即劳动人员、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环境、劳动空间和劳动时间,换了一个角度提出生产要素结构问题[28](p32)。

事实上,生产要素的结构变动是经济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甚至是各经济学派的理论得以展开的主线。熊彼特创新理论就是建立在把创新视为重要的生产要素组合的基础之上的。在罗默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中,“劳动力”被转化为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被内化为关键生产要素。舒尔茨在《人力资本投资:教育和研究的作用》中指出,人类的未来不取决于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取决于人类智力的开发。人力资本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13](p6)。在我国,生产力要素一直是政治经济学理论和关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在1988年9月全国科学大会上,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9]。

(二)新型经济形态构成的理性认知
人类社会从进入文明状态开始,围绕经济形态变化,依次出现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智能社会三种社会结构形态;依次出现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数字经济三种基本经济形态;并相应地表现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智能经济三种典型经济形态。基本经济形态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基本社会形态的组成部分;典型经济形态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结构变化,是基本经济形态下经济现象的具体呈现,是经济发展与运行过程中基本生产要素功能变化的直接反映。

1.基本经济形态及其演进规律。(1)对自然的依赖程度及其利用方式,决定人类所处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在原始文明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的生存延续完全依赖自然,人类对大自然充满了敬畏,生产方式长期处于原始自然经济状态。农耕文明时期,人们开始认识自然规律并将其运用到生产生活之中,不再完全被动地依赖自然,而是运用先进的劳动工具,依靠一定的农业组织形式,从自然中获取维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物品,生产方式长期处于农业自然经济状态。18世纪以来,人类开启了西方工业文明,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进步并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和市场开发领域,大大提高了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甚至征服自然的能力。工业革命一方面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又使人类在物质利益驱动下,开始不计后果地向自然索取,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由此,生产方式从自然经济状态转变为商品经济形态。20世纪末,人类社会走到后工业时代,通过转变传统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驱动下,使数据成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主要资源,商品经济形态转型为数字经济形态。(2)生产活动及其劳动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决定人类所处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经济价值一直是经济学重要的研究对象,它贯穿于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其实现形式也是不同经济形态的主要区别之一。众所周知,原始经济时代,人类向自然获取的自然物品主要被用于维持生存与繁衍,体现的是原始的“自给不能自足”自然经济。农业经济时代,人类在对自然的利用过程中,开始改造自然以获得物质产品,更好地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这样一种自然经济状态是“自给可以自足”的经济形态。工业革命前后,人类走进商品经济时代,经济活动的基本形态为商品生产,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市场需要。劳动产品已经转变为商品,人们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建立在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利益关系。20世纪末,人类进入数字经济时代,生产经济活动不仅需要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与商品物的关系,更重要的是需要面对海量的数据资源。大数据既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资料,又是人们经济活动制造的劳动对象。在社会演变过程中,数据将成为支配人类一切经济活动的战略性基础资源。有人甚至称,未来将是“数字拜物教”的时代。(3)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决定人类社会所处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本质上体现为一定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在原始自然经济形态下,人们多是以群体的形式共同从自然界中获取生活资料,共享劳动成果,人与人之间处于平等、协作、共享的经济关系之中。在农业自然经济状态下,人们生产活动的组织结构出现新的变化,家庭经济单元、村落经济单元等形式开始出现,土地私有制和雇佣关系成为农业自然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在商品经济状态下,人们的经济活动以商品生产为主线、以工业生产为主轴,形成了完整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体系,人们在其中的经济关系必然体现出分工协作、竞争垄断等主要生产特点,商品交换关系引发利益驱动,从而带来生产、分配等领域一系列公正公平问题。在数字经济形态下,由于数据巨大的融合功能,传统生产与服务经济范畴得到极大突破,经济与经济、经济与社会等的边界相对模糊化,经济主体大为拓展,社会生产过程逐步趋向机会公平,创新创业必然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特征。同时,由于数据资源流动性、科学技术公用化以及商业模式多样化创新,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生产方式将会更加复杂,分配关系可能出现所谓的“陡峭”现象,极少数人拥有极大财富、大多数人拥有中低水平均等财富的“L”型结构。

2.典型经济形态及其演进规律。(1)原始生产要素与农业经济形态。古典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有原始生产要素和中间生产要素之分。土地、劳动属于原始生产要素,而人们利用原始生产要素生产加工物以及由此衍生的关键要素则属于中间生产要素。原始生产要素具有稳定性,不会因生产方式的变化而消失,只是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功能作用不同,要素自身性质与形态有所差异。如果人们把生产要素组合从经济史角度加以形象化描述的话,可以抽象为这样一个公式,即“生产要素体系=土地+劳动力+……”。基于此,土地、劳动力无疑是农业生产方式的基本生产要素。(2)资本、技术、人力资源与工业经济形态。人类在走向工业社会的数百年历史过程中,商品经济活动在工业革命强力的驱动下得到了极大拓展,构建起完全不同于农业经济时代的新的生产方式,催生出直到今天依然影响世界格局的资本主义制度。西方工业革命之所以产生出如此巨大的社会变革能力,关键之一就是其凭借科学技术极大地提升、改变和拓展了核心生产要素,改变了生产力结构和经济关系,推动了工业经济组织形态的重新组合,构建了与现代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与经济结构。同时,工业革命还将所有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等转化为一种具有魔力般的基本生产要素——资本。(3)大数据、人工智能、人才与智能经济形态。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激发人力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发挥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凸显科技创新的核心动力;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高质量经济转型发展[30]。从该文件中不难看出,在数字经济、智能经济背景下,土地、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依然具有基础性功能,但人才和科技创新要素,特别是数据要素得到了凸显。同时,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必然引出计算、算法、算力三个核心元件,人工智能必然会得到关注。

从社会生产方式理论出发,可以得出如下逻辑结论:一是在自然经济形态下,人类与自然最为亲近,人们的生产方式是自给自足,经济关系为简单的劳动分工和土地雇佣关系,基本生产要素为土地与劳动力,典型经济形态为农业经济。二是在商品经济形态下,人类对大自然进行掠夺性利用,严重地疏远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的目的主要是通过交换实现商品的价值,劳动产品以商品形态出现,经济关系建立在以利益为目的的交换关系基础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土地雇佣关系演变为资本主义关系,基本生产要素结构在土地、劳动力的基础上,加入了技术、人力资源和资本等要素,典型经济形态转变为工业经济。三是在数字经济形态下,人类与自然共生,人工物质资料可能成为数字经济背景下新的劳动资料。自然界不再是维持人类生存发展的唯一对象。数据既是生产要素,也是人类一切活动的产品,数据价值的实现形式更加多样化。人们在虚实社会空间中进行交往,利益关系状态被多样化、微粒化、网络化、模糊化等新特点所弱化。传统的雇佣关系演变为新型雇佣关系、契约关系和协同关系,共生共治共建共享等“共性”关系将成为主要形态。基本生产要素结构在原始要素+人力资源+技术+资本的基础上,加入了新形式的数据、人工智能以及新型商业模式等关键核心要素,其典型经济形态转型为智能经济。

(三)智能时代经济形态的统一体: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
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本质上具有统一性。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都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形态之后新的经济形态,是现代经济活动的学理与实证定义;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都是智能革命驱动演进的产物,数据、人工智能、创新是其共同最突出的特征;数据成为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共同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由此衍生出来的新科技革命成为新经济发展的根本驱动力量;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都标志着生产方式发生颠覆性转变,经济形态转型是经济变化的质变过程;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的经济活动以及运行模式必将创新重组,新形态、新范式、新场景、新格局将同时推动经济理论与经济应用体系进行重构。

同时,数字经济与智能经济依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数字经济逻辑上是将数据视为劳动资料,视为万事万物的数字化映像,故而数字经济相对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而言的经济学范畴,而智能经济则将数据视为直接生产要素,并将数据内涵的集成,如人工智能、算力、算法视为具体经济功能,构建以“算力+算法+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支柱的经济架构,因而智能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而言的经济学范畴;数字经济、智能经济虽然都属于后工业社会的主要经济形态,但是数字经济历史跨度更大,逻辑上可以涵盖知识经济、智能经济,但其又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没有智能经济指向清晰;智能经济更加强调人工智能要素的重要性,并随着人工智能越来越凸显的科技应用地位的提升其作为泛在概念将会超越数字经济,成为未来经济活动的主要范式。

结语
人类经济活动实践证明,任何一种经济形态背后,一定有一套完整的基本体系支撑,充分了解这套体系并对其功能进行掌握与应用,从而构建起经济理论架构,应该是经济理论的主要任务。在农业经济形态下,有关生产要素是土地、劳动力、庄园、家庭以及土地封建制等,由此而出现的经济理论主要围绕土地、人口而展开,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农业经济史就是一部土地史、人口史。在工业经济形态下,经济主要要素不仅涉及土地、矿产、人口,更重要的是资本、技术、市场等资源,并由此而衍生出商品经济体系、资本运行体系、市场经济制度、殖民主义以及各种全球性经济资源配置机制,市场经济理论在此阶段达到成熟。由此逻辑推理,并结合当下世界性经济形态演进趋势判断,在未来智能经济形态下,由于经济主要要素演变为大数据、网络、人工智能、超级计算、平台、共享等全新形态,人类经济活动将在彻底改变原有形态的虚实空间中展开,在这样一种经济活动的全新背景下,相应的经济理论必然具有全新的对象、理念、内容、架构和方法[11]。对于智能经济理论的逻辑前提的研究,主要目的亦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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