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与诠释
从字面上说,“话语分析”的“分析”二字似乎暗示这是一种“分析”的方法,但就话语分析在各个学科的实际应用而言,话语分析实质上是一种“诠释”的方法。作为话语分析的重要批评者,H.G.威多森(H.G.Widdowson)认为“分析”与“诠释”(解释)是两种不同的方法:“解释(interpretation)所关乎的问题是,将特殊的意义如具有某类特权效力(privileged validity)那样汇集起来。而分析的要点是,它试图揭示那些导致可能意义分歧的因素,每一个意义都附有条件地有效。”[8](p159)简言之,威多森认为“诠释”(解释)会给予解释者的偏好以优先地位,而“分析”则能有效地识别这些偏好[8](p159)。按照詹姆斯·保罗·吉(James Paul Gee)的看法,任何一种话语分析都具有某种批评性向度,而批评性话语分析又常常带入了分析者的主观兴趣与热情[3](p9)。在这个意义上,威多森的批判是正确的,话语分析混淆了“分析”与“诠释”(解释),话语分析以“分析”命名但实质上是“诠释”(解释)的方法[8](p157-172)。
[15]Alfred Tarski.The Concept of Truth in Formalized Language[M]//Logic,Semantics,Metamathematics:Papers from 1923 to 1938.Tran.J.H.Woodger.Oxford:Clarendon Press,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