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是青年们已经从单枪匹马反对自己的家庭走向了集体行动。处处想和旧社会宣战的新青年,视旧社会的生活为机械的生活、强盗的生活、牛马的生活,转而致力于造出他们理想的“新社会”。然而,自我是需要家庭、社会、乡土等不同的公共体来定义的。③参见邹小站:《清末修律中的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争》,《中国文化研究》2017年夏之卷。抛弃这些多重性的“自我”便很容易落入空疏与迷茫,甚至彻底丧失真正的自我。“一无所有”的“自我”恐怕也是最易受到外部力量的侵入。到2 0年代中期,无“家”可归的人们开始在社会、群体及其他体制外的共同体中寻求安全感和认同感。④参见Arthur Waldron,From War to Nationalism:China's Turning Point,1924-1925,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p279。不少追赶时风、随波逐流的青年,索性脱离旧家庭、废除族姓,在城市、革命、文学领域寻求他们理想的生活。可是,脱离家庭的青年却无以为生,而革命既满足了他们改造社会的家庭革命理想,又解决了现实生活的问题。一大批家庭革命者便进一步蜕变为真正的革命家。
当读书人学习的榜样从欧化转向俄化,⑤参见周月峰:《列宁时刻: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的传入与五四后思想界的转变》,《清华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倾向社会主义、向往革命等新因素进一步催生了家庭革命的激烈化。陈独秀曾说“革命不过是手段不是目的,除旧布新才是目的”,⑥陈独秀:《随感录·革命与作乱》,见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218页。布新的现实问题与家庭革命的理想可谓一拍即合。家庭革命在苏俄实现的现实又进一步落实了其可行性。一种无家庭的共产主义取代了形形色色的其他社会主义,而“共产社会以为由社会去教育青年,实是共产社会法律和风俗的根本,新建筑的柱石”。⑦柯伦泰:《未来社会之家庭》,雁冰译,《东方杂志》第1 7卷第9号,1920年5月10日,第72页。施存统说:“把家庭制度根本推翻,然后从而建设一个新社会。”后来“造新社会”的手段已经转移了,从“孝道”转移到“经济制度”。⑧施存统:《回头看二十二年来的我》(续),《民国日报·觉悟》1920年9月23日,第4张第3版。脱离家庭的施存统不久也走向了社会革命的洪流,成为中国共产党之一员。⑨参见Y e Wen-hsin,Provincial Passage:Culture,Space,and the Origins Of Chinese Communism,Berkeley&Los Angle s:U 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6,Chapte r 8。
四、余 论
家庭革命并不是甫一产生便立刻在社会层面产生影响,但这一思想却有着超乎想象的生命力,在不同的时代传承、演变、产生回响,从而影响人生的日常生活。借助革命、军事胜利掌握了政治权力的国共两党都曾试图以此为路径重塑整个社会。④家庭革命从思想进入立法领域的标志是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民法·亲属编》以及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研究请参见王新宇:《民国时期婚姻法近代化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NeilJ.Diamant,Revolutionizing the Family:Politics,Loveand Divorcein Urbanand RuralChina,1949-1968,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晚至1950年,熊十力还曾说过:“家庭为万恶之源,衰微之本,此事稍有头脑者皆能知之、能言之,而且无量言说也说不尽。”⑤熊十力:《与梁漱溟》(1950年5月22日),见氏著:《熊十力全集》第8卷,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51页。1958年8月,冯亦代在日记中写道:“毛主席曾说过家庭有一日将要消灭。”⑥冯亦代:《悔余日录》,李辉整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3页。联想上世纪50年代末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废除家庭的种种尝试,足见家庭革命对近代中国的持续性冲击。⑦参见孟宪范:《家庭:百年来的三次冲击及我们的选择》,《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这些牵涉较多,只能另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