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质透析:文化建设的内涵与特征
“文化”(culture)一词在西方具有复杂的词义演变史,其可追溯的最早词源为拉丁文colere,主要指“居住(inhabit),栽种(cultivate),保护(protect)、朝拜(honour with worship)”[2](p147)。该词的意义后来得到延伸和扩展,栽种的意义延伸为照料之意,主要用于对农作物或动物的照料,并由“照料动植物的成长”延伸到“人类发展历程”。“文化”一词的内涵从几种特殊过程扩大延伸为一般普通过程,后来逐渐演变为耕种、栽种、教化的意思。到了17世纪,文化的延伸意义已经由自然界扩大到社会教育的层面。19 世纪之后,文化概念已经成为人们普遍使用的概念。在我国,“文化”一词的词源最早可追溯至《周易·贲·彖》:“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3](p85)我国学者梁漱溟认为,“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4](p7)。简而言之,文化就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制度、秩序、教育、文字、思想等极其实在的东西。文化不仅包括我们平常所理解的文字、文学、艺术、学术、教育、出版等内容,也包括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社会制度、道德习惯等维持人类正常生活所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