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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的生成及其革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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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5 19: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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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的生成及其革新意义
□王文虎

(武汉工商学院 公共课部,湖北 武汉430065)

[摘 要] 矛盾论是由“矛盾论思想”与“矛盾论术语系统”两个部分有机构成的理论体系。“矛盾论思想”在毛泽东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的过程中逐步得到完善;“矛盾论术语系统”是毛泽东在接受并改造苏联哲学模式的过程中构建的以普遍和特殊的道理为纲的术语系统。在《矛盾论》以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由三大规律构成的系统学说,而在《矛盾论》中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以普遍与特殊的道理为纲,以矛盾范畴解释其他一切范畴的理论体系。《矛盾论》的诞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上的一次革新。

[关键词] 矛盾论;唯物史观;辩证法;毛泽东思想

在对《矛盾论》的研究中,许多研究者一方面强调《矛盾论》是中国革命的经验总结,另一方面强调《矛盾论》与苏联哲学教科书的继承关系。这些看法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学术共识。然而,这些共识有两个不足。其一,“经验总结说”并没有阐明《矛盾论》的生成究竟指经验生成还是经验中的逻辑生成,以至于给人们一种错觉——经验的总结无非是总结起来的经验而已,不具备普遍性。其二,强调《矛盾论》与苏联哲学教科书之间的继承关系的看法虽然并不错,但是却忽视了毛泽东对苏联哲学教科书的改造工作。这给人一种错觉——《矛盾论》是苏联哲学的复制品。而在笔者看来,矛盾论是由“矛盾论思想”以及“矛盾论术语系统”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其中,关于矛盾的思想是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产生的,与苏联哲学教科书无关。“矛盾论术语系统”主要从苏联哲学教科书中而来,但是毛泽东对它进行了改造。《矛盾论》的产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上的一次革新。

一、毛泽东“矛盾论思想”的生成过程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尤其是苏联哲学教科书中,矛盾是概括对立统一思想的重要的辩证法范畴,也是“矛盾论思想”的灵魂。它既存在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中,又存在于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原理中。对于毛泽东而言,他最早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阶级斗争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的唯物史观[1](p379),并强调“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2](p15)[3](p1487)。后来,他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又深入研习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辩证法,但此时毛泽东关于矛盾的思想已经形成。因此,《矛盾论》中的历史科学的色彩多于自然科学的色彩。

由此可见,在1928 年至1930 年的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在实体化层面强调:矛盾在现实中存在,是事物发生、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和条件,是现象背后的本质,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使“矛盾论思想”表现为一种以客观性为取向的实体性哲学。在主体性的层面,毛泽东强调:矛盾既包括客观方面,又包括主观方面;既要估量客观方面,又要估量主观方面。在这个意义上,“矛盾论思想” 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追求主观与客观的一致的主体性哲学。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甚至称之为“贯穿一切”的“根本的指导原则”①参见薄一波:《崇敬和怀念——献给党诞生的六十周年》,《红旗》1981年第23期。。经过这两个层面的建构,毛泽东以主体性为原则的“矛盾论思想” 已经颇为系统了。关于这个问题,在中共七大之前,陈毅与郭化若有一次谈话,他对郭化若说:“毛主席的唯物论辩证法思想,早在井冈山时期,就已经基本建立了一个初步完整的体系,以后则是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8](p32-34)陈毅如果指的是“矛盾论思想”,那么他的看法很有道理。

发表于1925 年12 月1 日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以下简称《分析》)是毛泽东运用唯物史观对中国社会进行阶级分析的历史起点,同时也是其矛盾论思想形成的逻辑起点。在《分析》中,毛泽东用“敌”“我”“友”三个社会学概念来概括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其中,“敌”和“我”是中国社会的两个对立面,而“友”则是介于“敌”“我”之间的中间阶级。这种以“友”为中介的“敌”“我”对立的结构,包含一个超越具体经验的概念形式,即“对立着的事物通过中介而统一”。当然,在《分析》中,这个超越具体经验的概念形式并不是分析的对象,而是隐而不显地贯穿于整个分析过程之中。尽管毛泽东没有用“矛盾”“辩证法”等术语来表述它,但它却是毛泽东“矛盾论思想”逻辑生成的原点,此后的“矛盾论思想”是这个原点的升华。而在《分析》发表之前,瞿秋白于1924年编著《社会科学概论》时已经用“互变法”代替旧译的“辩证法”,阐述了“正反相成,矛盾互变” 的矛盾论观念[4](p251)。这说明此时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已经有了从唯物史观向更普遍的“矛盾”“辩证法”转变的趋势。不过,毛泽东当时还没有转向以“正反相成,矛盾互变”为特征的“互变法”(“辩证法”)。比如,《分析》中有“矛盾惶遽”一词,但毛泽东并没有将它同“辩证法”联系起来,它指的是中间阶级将两种相反取向集于一身的“ 阶级态度”[3](p3-9),而非“对立着的事物通过中介而统一”。在1926年1月1日的《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革命的态度》中,毛泽东对矛盾一词的使用依旧如此[5]。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在其著作中还将“冲突”当作“矛盾”的同义词使用。例如,他在1925年12月5日《政治周报》第1期《政治周报发刊理由》中讲,全世界帝国主义、全国大小军阀、各地买办阶级土豪劣绅等一切反动政派之间因利害不同而时起“冲突”。在1927 年2 月16 日的《视察湖南农民运动给中央的报告》中,他称农村问题是“农工冲突”“农商冲突”等等。他从冲突的角度讲矛盾,似乎将矛盾与现实事物联系起来了,但是从对矛盾这个范畴本身的使用来看,他还是将矛盾限制在主观领域,并没有将其作为概括现实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的普适性范畴。

而到了1927 年3 月,毛泽东开始对《分析》中的潜思想本身有所言说了。1927年3月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分析中国农村社会的阶级关系和革命态度的同时,还说道:“对于一件事或一种人,有相反的两种看法,便出来相反的两种议论。”[3](p18)《分析》中的潜思想在《报告》中被表述为“相反的两种看法存在于‘一件事或一种人’中”。尽管它还没有获得“对立物”之称[6](p506),但毕竟成了议论的对象。而且,围绕湖南农民运动中的“对立物”,毛泽东论述了“糟得很”“好得很”和“痞子”“革命先锋”等阶级斗争现象。毛泽东将它们看作对立物的适例。1928 年,毛泽东终于让矛盾从主观领域走了出来,成为概括现实事物及其本质的普适性范畴。例如,1928 年10月5日,毛泽东在为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所写的决议的第一部分《政治问题和边界党的任务》中,使用矛盾概念来描述事物及其本质。他说:“中国内部各派军阀的矛盾和斗争,反映着帝国主义各国的矛盾和斗争。故只要各国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状况存在,各派军阀就无论如何不能妥协,所有妥协都是暂时的。今天的暂时的妥协,即酝酿着明天的更大的战争。”[3](p47-48)

至此,毛泽东“矛盾论思想”得到了由隐到显的升华。当然毛泽东此时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指“历史唯物论”[7](p111),即唯物史观。可是这种“历史唯物论”实际上已经深入“辩证唯物论”的领域之中。“相反的两种看法存在于‘一件事或一种人’中”,这样的看法既是历史唯物论,又是辩证唯物论,尽管此时的毛泽东还没有读到苏联哲学教科书中的辩证唯物论。有了概括现实事物及其本质的矛盾范畴,那么毛泽东又是怎样使之成为一个思想的系统的呢?

二、“矛盾论思想”的系统化
在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经验进行总结的过程中,矛盾范畴不仅成了毛泽东言说的对象,而且成了分析现实(如“工农武装割据”)之发生、存在和发展的独特的原因和条件。毛泽东不仅将矛盾实体化,以强调矛盾的客观性,而且置之于主观与客观互相作用的背景下,以强调矛盾的主观性。“矛盾论思想”由此得以系统化。

在1928 年10 月5 日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中,毛泽东以中国社会的矛盾为分析对象,指出帝国主义间接统治的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的中国,形成了帝国主义和国内买办豪绅阶级支持着的各派新旧军阀,它们之间存在着的矛盾和斗争是帝国主义各国的矛盾和斗争的反映。这种情形便创造了一种条件,使一小块或若干小块的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区域,能够在白色政权的包围中坚持下来。这就将“矛盾论思想”表达成一种实体化的哲学。《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这两篇著作阐述了如下思想:矛盾和斗争是红色政权存在与发展的原因与条件。白色政权这个现实的对立物存在“妥协” 与“分裂”两种状态,“妥协都是暂时的”,而“分裂” 则是“不断的”。白色政权的这种“不断的分裂”是红色政权存在和发展的原因。但是发展是波浪式地推进的,有高潮,也有低谷。

毛泽东写于1930 年1 月5 日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方面分析了引发中国革命高潮的帝国主义和整个中国的矛盾,帝国主义者相互间的矛盾以及中国各派反动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强调“如果我们认识了以上这些矛盾,就知道中国是处在怎样一种惶惶不可终日的局面之下,处在怎样一种混乱状态之下。就知道反帝反军阀反地主的革命高潮,是怎样不可避免,而且是很快会要到来”[3](p101-102)。另一方面,这篇文章又将矛盾置于主观与客观之互相作用的背景下,既反对主观主义,又反对悲观主义。在讲矛盾决定革命高潮时,毛泽东指出:“犯着革命急性病的同志们不切当地看大了革命的主观力量,而看小了反革命力量。这种估量,多半是从主观主义出发。其结果,无疑地是要走上盲动主义的道路。另一方面,如果把革命的主观力量看小了,把反革命力量看大了,这也是一种不切当的估量,又必然要产生另一方面的坏结果。”[3](p99)

只要我们在专题性总结的过程中,将低起点的铺垫,问题链的方法和高立意的指向艺术地结合起来,就一定能让专题性总结课做到曲高和众!

不过此时,毛泽东的“矛盾论思想”还在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中。其一,“矛盾论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矛盾的主次关系。在1934 年1 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毛泽东开始思考矛盾的主次关系。他说:“各个帝国主义国家正在疯狂地准备战争,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满洲的结果,使各个帝国主义间的矛盾,尤其是日美间的矛盾,在新的基础上开展起来,重新分配世界的帝国主义强盗战争是正在极端地威胁着全世界民众,然而帝国主义却又在企图暂时缓和它们内部的矛盾。”这里讲“各个帝国主义间的矛盾”,强调“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满洲的结果,使各个帝国主义间的矛盾……暂时缓和……”就涉及矛盾的主次之分。他在1937 年5 月3 日讲:“中国很久以来就是处在两种剧烈的基本的矛盾中——帝国主义和中国之间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由于中日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国内矛盾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而产生的国际关系和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形成了目前形势的新的发展阶段。”[3](p253)其二,“矛盾论思想”需要进一步明确“矛盾”概念中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写于1935年12 月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他阐述了“不但要看到部分,而且要看到全体”,没有“纯粹又纯粹”的事物,“要把不平衡的状态变到大体上平衡的状态”“一切事物活动的道路总是曲折的”等思想。

由此可见,当毛泽东将矛盾这个范畴扩展到事物或人时,他得出了如下结论:现实事物是对立物,没有纯而又纯的事物;矛盾不仅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而且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对立物的分裂是不断的,妥协是暂时的;矛盾有主次之分,故发展是不平衡的,主次可以互相转化,故发展是曲折的;对立物有部分与全体之分,不仅要看到部分,而且也要看到整体。这些“矛盾论思想” 的系统化为毛泽东专门述说矛盾论问题提供了直接的思想准备。他曾论及这个问题:“在抗日战争前夜和抗日战争时期,我写了一些论文,例如《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新民主主义论》《共产党人发刊词》,替中央起草过一些关于政策、策略的文件,都是革命经验的总结。那些论文和文件,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产生,在以前不可能,因为没有经过大风大浪,没有两次胜利和两次失败的比较,还没有充分的经验,还不能充分认识中国革命的规律。”[9](p299)这里所说的有关革命经验的总结的论文包括《实践论》《矛盾论》,之所以没有列举它们,是因为这段话强调的是认识中国革命的规律离开不开总结革命经验,而《实践论》《矛盾论》则是超越具体经验的哲学反思。《矛盾论》的分析对象“主要是中国革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许多新思想“主要是概括中国社会的特点和中国革命经验的结果”,因而“是中国现实社会矛盾运动的理论形态”[10](p13)。下一步的问题是,毛泽东以怎样的术语系统才能将“矛盾论思想”表达出来。

三、“矛盾论术语系统”的形成
在抗日战争之前,毛泽东深刻而又丰富的“矛盾论思想”没有以哲学术语的形式呈现出来,有人据此攻击他有经验而无理论,所以他面临着一个以怎样的概念系统述说其“矛盾论思想”的问题。

阅读哲学书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1931年,他读到《反杜林论》中译本,从中了解了辩证法、量质互变、矛盾、否定之否定等范畴。在延安,他“想方设法搜集已译成中文的马列主义的书,挤出时间,不分昼夜,发愤攻读,特别是发愤学哲学”[8](p32)。1935 年7 月的一天,他收到客人带来的“几本哲学新书”,学之而忘食[11](p56)。1936 年11 月至1937 年4 月,他批阅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1937 年7 月以前又读了米丁的《辩证法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1939 年1 月17日,毛泽东在《致何干之》中讲:“我的工具不够,今年还只能作工具的研究,即哲学研究……”[2](p136)通过阅读,他接受了“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观点,了解了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对立,以及质量互变—矛盾—否定之否定的概念系统,获得了许多规范其“矛盾论思想”的哲学术语,如“对于统一物的分裂及其充满了矛盾的部分之认识,乃是辩证法的本质”“辩证法中心任务,在研究对立的相互渗透即对立的同一性”“矛盾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等等[6](p65-126)。于是“对于一件事或一种人,有相反的两种看法,便出来相反的两种议论”的思想,被毛泽东表述为“辩证法的本质”;“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以及“战争的规律”“革命战争的规律”“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被归为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之间的关系;而矛盾的主次关系分别被毛泽东以“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概念形式纳入“矛盾的特殊性”的范畴之中。这样一来,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重点就由“历史唯物论”转移到苏联哲学教科书所阐述的“辩证唯物论”。

毛泽东“矛盾论思想”的术语系统的形成包括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以矛盾为纲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1936年12月,毛泽东用所学的“辩证法唯物论”概念体系分析中国革命战略问题,写成了以普遍(战争的规律)、特殊(革命战争的规律)、个别(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关系为纲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他写道:“我们现在是从事战争,我们的战争是革命战争,我们的革命战争是在中国这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国度里进行的。因此,我们不但要研究一般战争的规律,还要研究特殊的革命战争的规律,还要研究更加特殊的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3](p170)战争、革命战争、中国革命战争有两层包含关系,从概念的内涵上来看,中国革命战争包含革命战争,革命战争包含战争。这不仅有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的逻辑意义,而且包含从特殊到一般的认识论线路。当然,毛泽东的论述是从战争到革命战争再到中国革命战争,这种叙述方法包含《矛盾论》所说的“从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论线路。关于如何处理战争、革命战争、中国革命战争三者的关系,毛泽东批评了只知一般而不知特殊的意见,同时也批评了只知特殊而不知一般的局部经验论。他将二者结合起来,建立了从特殊到一般,再从一般到特殊的环形逻辑线路。他用这个环形逻辑线路将一般与特殊、全局与局部、客观物质基础与主观指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战争、“围剿”和反“围剿”以及战略防御(积极防御和消极防御、反“围剿”的准备、战略退却、战略反攻、反攻开始问题、集中兵力问题、运动战、速决战、歼灭战)等问题贯穿起来,形成了一个既反对机械论又反对局部经验论的方法论体系。这是毛泽东经过哲学研究之后整理其“矛盾论思想”的第一个文本,是战争经验的总结,但他还没有使用“辩证法”一词。第二个环节是《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一些研究者认为,《提纲》写于1937 年七八月间。然而据张国焘的回忆,毛泽东、张闻天、朱德、张国焘等人给抗日军政大学学员讲课的时间是1937 年4月,“毛泽东在那里讲授哲学和战略问题,后来他所发表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矛盾论》《实践论》等文,就是以这时的讲稿为基础的”[12](p373)。《毛泽东年谱》试图将两种说法调和起来,提出《提纲》的编写时间在1937 年的4—8月[13](p671)。但这不符合毛泽东本人的记忆,因为他曾回忆说,《提纲》是他在抗战前夕准备的讲课稿,而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参加抗战是1937年8月25日以后的事情。这样看来,张氏的回忆应该是准确的。因此在1937 年4 月之前,毛泽东已经熟练地掌握“辩证法唯物论”的哲学术语,其理论水平与苏联哲学界基本同步,但也有超越苏联实体性辩证法的地方,如《提纲》中的“实践论”和“矛盾统一的法则”两节。第三个环节是《矛盾论》。《提纲》问世后,毛泽东将其第三章“矛盾统一的法则”抽出来进行修改,独立成文。据郭化若的回忆,他在1938 年看到的总政打印出来的记录稿,是经毛泽东审阅并略加修改的“矛盾统一的法则”一节。这是“矛盾论思想”脱离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的开始。20 世纪50 年代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毛泽东对《矛盾统一的法则》一文又进行了修改,不仅将《矛盾统一的法则》改称为《矛盾论》,而且内容也有很大幅度的修改。《矛盾论》脱离了《提纲》这个起点,实现了向《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所主张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道理的回归。《矛盾论》说:“当着我们分析事物矛盾的法则的时候,我们就先来分析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然后再着重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最后仍归到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3](p304-305)

最先出现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的“纲”在《矛盾论》中成为整理中国革命经验中的“矛盾论思想”的“纲”:它将“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物”归于“普遍性”的范畴,将“各个具体的矛盾”“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次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归于“特殊性”的范畴,将斗争性归于“普遍性”的范畴,将统一性(妥协)归于“特殊性”的范畴,如此等等。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普遍性”范畴里包括客观、实践,而“特殊性”范畴里包括主观、理论,因此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道理也包括主观与客观的矛盾。通过这样的归置,“矛盾论思想”的概念体系就与苏联模式区别开来了。

有人说,《矛盾论》抄袭了杨秀峰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艾思奇的《大众哲学》,而《社会科学方法论》《大众哲学》又是从苏联哲学教科书那里被编译过来的,所以它是抄走了样的“二道抄”。对这个无知而又充满偏见的说法我们必须追问:《矛盾论》抄袭的是“矛盾论思想”还是术语系统?如果是指前者,本文已经证明:在20世纪30年代,苏联哲学教科书进入毛泽东的阅读视野之前,其“矛盾论思想”已经形成。如果是指后者,那么我们在下面将要进一步指出,“矛盾论术语系统”的形成虽然受到了苏联哲学教科书的影响,但是苏联哲学同时也是毛泽东哲学批判和改造的对象。

四、《矛盾论》对马克思主义的革新
在斯大林时期的苏联,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同属于主流意识形态,但两者的地位并不对等。苏联哲学教科书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包括历史唯物论,但是辩证唯物论却是更为基础性的理论,历史唯物论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14](p177)。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开始接触并接受这种“新哲学”,据此编写了《提纲》。“新哲学”对他的影响还是很深的,他在《提纲》第三章中说:“完整的革命的唯物辩证法学说,创造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发展了这个学说,到了现在苏联社会主义胜利与世界革命时期,这个学说又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更加丰富了它的内容。这个学说中包含的范畴首先是如下各项:矛盾统一法则,质量互变法则,否定之否定法则。”虽然如此,毛泽东对这种“新哲学”的态度还是有所保留的。他对斯大林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共作了19 处批注,有13 处是内容复述,6 处打了问号。学术界已经有人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不过却认为,毛泽东对苏联哲学教科书的态度是矛盾的[15](p5)。其实,学习与批判并存并不矛盾。毛泽东在学习的过程中对于苏联哲学教科书中的一些说法就已经心怀不满,只不过当时没有公开表露罢了。至1957年,他才公开表达了不满,认为斯大林时期的哲学用特征论讲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讲联系而不讲矛盾引起的联系,讲斗争而不讲对立面的统一[16](p194)。戚本禹曾提供一个细节:《矛盾论》原稿论述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的时候写了“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但陈伯达认为这是笔误而把它改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如果这个细节属实,那么我们可以说,强调“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毛泽东区别于斯大林的地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斯大林那里是特征论,而到了毛泽东这里,则是矛盾论。毛泽东将由三大基本规律和若干对偶范畴构成的“新哲学”改造为以“矛盾统一法则”解释其他一切范畴的系统学说。 1964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关于哲学问题的讲话》中谈到了这个问题:“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同对立统一规律平行的并列,这是三元论,不是一元论。最基本的是一个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就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没有什么否定之否定,肯定、否定、肯定、否定……事物发展,每一环节,既是肯定,又是否定。奴隶社会否定原始社会,对于封建社会,它又是肯定;封建社会对奴隶社会是否定,对资本主义社会又是肯定;资本主义社会对封建社会是否定,对社会主义社会又是肯定。”1965年,毛泽东又多次讲到这一个问题,尤其是在批阅李达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时,他称三大规律并存的辩证法体系是“旧哲学”。他说:“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范畴如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联系、发展……都可以在核心规律中加以说明……旧哲学传下来的几个规律并存的方法不妥,这在列宁已经基本解决,我们的任务是加以解释和发挥。至于各种范畴(可以有十几种)都要以事物的矛盾对立统一去说明。例如什么叫本质,只能说本质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6](p505-506)当然也有学者不同意毛泽东的看法,他们举例说,牛顿力学也是三个规律并存,但它并不是多元论。不过毛泽东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解释其他一切范畴,由此用一以贯之的《矛盾论》取代了三大规律并列的苏联哲学教科书。

此外,在苏联哲学教科书中人的主体性没有得到有力的彰显,而以矛盾为核心的普遍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论体系则十分重视主体的能动性作用,强调矛盾转化中主体的作用,指出“共产党人的任务就在于……宣传事物的本来的辩证法,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3](p330)。这正是苏联实体性哲学模式所缺少的。这样一来,以矛盾为核心的普遍与特殊相结合的辩证法体系就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新。

五、结语
通过本文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将《矛盾论》视为简单的经验堆积的“总结说”,还是将其视为苏联哲学教科书复制品的“抄袭说”,都是站不住脚的。虽然《矛盾论》中的思想是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过程中逐步生成的,但这种总结并不是单纯的经验堆积,而是蕴含在经验中的普遍概念形式由自发到自觉的升华过程。在此过程中,毛泽东选择了苏联哲学教科书的术语系统作为表述概念的形式,然而他却并没有照搬苏联哲学教科书模式,而是对它进行了改造,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次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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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编号] 10.14180/j.cnki.1004-0544.2020.12.003

[中图分类号] 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4-0544(2020)12-0023-07

作者简介:王文虎(1963—),男,湖北随州人,《编钟之声周刊》总编辑,武汉工商学院公共课部教师。

责任编辑 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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