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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革与制度 ——“第三届新史学青年论坛”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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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5 11: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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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革与制度
——“第三届新史学青年论坛”综述
张 秀 丽 江 晓 成

2019年9月26-28日,《史学月刊》编辑部与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以“时代变革与制度”为主题,联合主办了“第三届新史学青年论坛”。此次论坛得到广大青年学者的积极响应,共收到征文340多篇,因受会议规模限制,最终遴选59篇论文的作者参会。与会论文作者分布在海内外37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议题涵盖了中国与外国、传统与现代的政治、财政经济、军事文化等相关制度的革新,兹择要介绍。

一 职官制度与国家行政
在中国古代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部制系统官吏通常作为公卿朝官、郡县长官的外部吏对地方事务进行专职管理。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姚立伟《秦汉部制系统的演变》一文指出,秦汉时期县内、朝廷、郡府部制系统的相继出现、不断演变与相互作用,反映了秦汉帝国强化中央集权的曲折历程与地方行政层级明晰化历史进程中,朝廷、郡府、县的权力较量与制度互动。秦国、秦朝在县、道设有宗庙,秦县道庙与西汉郡国庙共同构成了秦汉地方宗庙制度。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范云飞《“秦制”的兴废与意蕴——公私视角下的秦汉地方宗庙制度》一文指出,西汉郡国庙与“祖宗”庙号、公共领域的“功德”有内在联系,地方宗庙具有国家“公庙”的性质,是面向吏民的公共礼仪空间,地方宗庙制度与秦汉国家结构之变迁息息相关,其废止是西汉元、成之世儒家官僚据“周礼”改革“秦制”的结果。里是秦汉国家权力的末梢,也是民众生活的主要场域。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冉艳红《典老关系、行政参与和民众生活:秦代里制再思考》一文,对里的典(正)老关系、里在秦汉国家行政体系尤其是县以下的基层行政体系中的具体位置、里内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与国家的关系等进行了考察。中山大学历史系(珠海)副研究员胡胜源《河阴之变与北朝末期二元体制的成立》一文则探讨了北魏孝明帝铲除后党的精心布局与河阴之变的联系,尔朱荣拥立孝庄帝对凝聚众心、成就霸业的作用,尔朱荣的“不赏之功”及其入洛出现的洛阳与晋阳并立的二元体制和孝庄帝“以君诛臣”的关连。

职官制度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军赏是指面向军将、兵士和其他参与军事行动人员的赏赐,以褒奖战功、酬偿日常功绩,按内容可分为官爵赏赐和物质赏赐两类。一般而言,征兵制下的军赏以官爵赏赐为主,而募兵制时代则主要是物质赏赐。唐代处于由征兵制向募兵制的转型时期,军赏内容、机制均经历了一系列变化。西北大学历史学院讲师顾成瑞《军赏与唐代官制演变关系再议》一文,在考虑制度体系演进的前提下,将相关制度条文释读与传世文献、出土文书碑志资料所反映的官制变化的案例相结合,全面梳理了唐代军赏制度在各个时段的变化及其在官制发展上的情况。检校官作为唐代复杂官制的典型,与使职和差遣都有密切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张飘《制度变革与演进:唐代使职差遣再析——以检校官为中心》一文,以检校官为切入点,通过对使职和差遣发展过程的分析,探究两者的性质及差异。中国古代君主离京时,为确保统治秩序稳定,往往设置留守,暂代皇权治理京师。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副教授李永《留守与政局: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京师留守》一文以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京师留守为中心,通过考察其时留守的人选变化与发展特点,探讨留守与政局演变间的互动关系。唐宋时期,城市治安管理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军队中的虞候逐渐成为城市管理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城市治安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梁克敏《变革与出路:唐宋之际虞候与城市治安管理制度演变》一文,通过考察唐代后期都虞候如何由维护军纪的军职演变为城市治安的主要管理者以及宋代城市中厢虞候治安管理职能常态化的过程,探讨唐宋城市治安管理制度的变迁及制度变革的历史出路。中国古代官制中一直存在着官职与官衔分离的情况,即在同一职位上的官员,因官衔不同,导致其待遇、薪俸、升转情况也不同。故宫博物院馆员王敬雅《清代文官职衔分离与官员升转》一文,对清代职衔分离的原因、形式、状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认为清代文官中官职-官衔分离问题不仅存在,而且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清代的文官系统并不是中国传统政治的异化,而是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延英奏对是晚唐五代中枢政务决策的制度性擘划,分为君主主动开延英与群臣奏请开延英两种模式。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赵耀文《行宣与上牓:晚唐五代延英奏对中的政务文书研究》一文,从政治过程的层面对延英奏对的操作规程与实践流程进行探究,围绕文书流转,勾勒了延英奏对的实践程序与立体化过程。“分案治事”是将中央机构职掌分割成不同部门,一司就是一案;是唐代三省六部制下户部理财到三司理财体制嬗变的体现。“分案行移”是将中央机构职掌业务主要运作流程划分成不同模块,一块也是一案,是宋神宗“重建”三省六部官制体系的成果。洛阳师范学院副教授范建文《从“分案治事”到“分案行移”——唐宋中央行政体制变革的一个侧面》一文指出,从“分案治事”到“分案行移”,是唐宋中央行政模式的重要变化,凸显了中唐至北宋中央机构治理手段及其运作的进步,但并不能串联在一起认为是唐宋之际的重要变革。在宋代的不同时期,朝廷采取或差役、或雇役、或差雇兼行等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存在大量的受雇为他人代行职役义务之人,此即为“代役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讲师黄敏捷《两宋的代役人》一文,通过整理代役人身份与来源、付出与收获,探究他们投身代役职业的初衷和在代役时的行为,并通过社会、士大夫对代役人的观感,揭示代役人在州县的出现、发展的历程及其在近古以来地方官府职能扩张与转型、赋役制度变化等重要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军伴是明代特有的一项差役,即拣选军士调配给武职官员服务,是一种军差。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讲师郑宁《明代军伴制度述论》一文,通过考察明代军伴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分析其中的重要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探究了影响军伴制度的因素及其特点。文章指出,直至明代中叶军制改革才逐渐形成以定额配给为核心的军伴制度,晚明军伴制度又因多占滥役而败坏,大量存在军伴折银的情况。军伴银的出现是军伴制度败坏的重要表现,朝廷多次谋求整顿,但由于官军群体的利益对抗,实效寥寥。铜仁学院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杨春君《嘉道时期的“局”与清代地方行政体制变迁》一文,以嘉道时期的“局”为研究对象,对局的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考察,认为“局”作为一种地方政府机构,在嘉道时期就已经大量出现,设局办事成为嘉道时期的一种“潮流”,局的设置为地方政务的办理提供了便利,强化、细化了政府的职责,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然而,在嘉道时期吏治腐败的大环境下,设局办事也带来了机构重复增加、督抚保举冒滥、虚增经费等问题。

战国以降,随着户籍制度的普遍建立,历代统治者不断将统治范围内的民众纳入编户齐民之中。然而,脱离户籍的逃亡之人始终存在,此即所谓“亡人”。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讲师钟良灿《简牍资料所见秦及汉初的“亡人”》一文指出,“亡人”“亡命”“亡人命者”是对脱离户籍的逃亡者的不同表述,这一群体的出现,具有反抗编户齐民社会管控的特质,因而为统治者所重视。秦及汉初,“亡人”问题格外突出,这既与当时的社会动乱有关,也与当时的赋役繁重、律法酷急有关。针对“亡人”,秦及汉初政权主要以律法的管控与惩处为主,以适时的抚恤、优待为辅,其目的则在于将“亡人”重新纳入国家编户体制之中。由“亡人”问题可以看出,在编户化与反编户化过程中,国家与民众之间存在着既相互博弈又相互妥协的复杂关系。“以吏为师”是秦帝国发展史上一项较具特色的政治文化政策,备受学界瞩目。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研究生李雅雯《国家认同的建构:秦“以吏为师”政策的历史考察》一文认为,秦代的“以吏为师”政策并没有实现建构国家认同的目标,但是在“以吏为师”的形式框架下,汉代形成的“亦师亦吏”的循吏群体,为此后的历朝历代所延续,对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新闻的国家,也是西方国家中最早建立出版审查制度的国家。斯图亚特王朝晚期新闻审查制度的变革,是英国新闻自由历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武汉大学外语学院讲师张影《英国斯图亚特王朝晚期新闻审查制度的转变与影响(1660-1714)》一文,结合斯图亚特王朝晚期的历史背景,分析了这一时期新闻审查制度逐步演变的过程和原因,并探讨这种转变对推进现代新闻自由的重要意义。

二 赋役、财政、经济制度
在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研究中,赋役制度始终是研究的热点。本次论坛有多篇论文涉及这一主题。“丁”(人丁)是明清赋役研究的一个基础议题。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蒋宏达《明代以来“丁”的层累演进——以两浙石堰场为中心》一文探讨了明清时期“丁”的复杂化趋势。文章指出,明代两浙石堰场的“丁”经历了从“以田准丁”到“摊丁入地”,再到“子母传沙”的制度变迁,“丁”的演变并不是惯常理解的从一种类型向另一种类型的前后直线嬗递,而是呈现为一个由旧的类型衍化出新的类型、由旧的含义延伸出新的含义,且新旧之间不断叠加、层累的过程,这为理解明清时期“丁”的复杂化趋势提供了新的思路。黄册又称户籍黄册或赋役黄册,是明朝的一项重要制度,关乎王朝控制人口和摊派赋役,当前明史学界对黄册制度的研究虽多,但相对其本身价值而言仍显薄弱和不足。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恒《明代赋役黄册制度新探——以上海图书馆藏古籍纸背文献为中心》一文对明代黄册制度展开新的探讨。文章指出,从性质、数量、归属地和所属年份四方面来看,现存十二种黄册文书都不能真正反映明代黄册制度的原貌,而新见上海图书馆藏纸背文献中所保存的明代赋役黄册文献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弥补了明代赋役黄册文献数据分布结构上徽州文书一家独大、地域分布相对失衡的缺陷,为我们深入探究黄册制度中的细节问题提供了可能。土贡制度是指地方定期向中央进奉土特产或者其他珍宝财物的制度。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副教授孙清玲《明代土贡制度的困境与终结——以福建为例》一文通过明代福建土贡制度的演进,揭示了这一制度的终结历程。文章指出,土贡制度在明代经历了名目繁多且数额巨大、贡非所产、征收不均导致里甲疲苦的困境,为此福建率先进行了上供物料征收方式的改革。至明朝中后期推行“一条鞭法”,正式将包括土贡方物在内的各种赋役租税合而为一,折银征收,标志着土贡制度走向终结。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北大学历史学院讲师王振华《走马楼吴简所见量制研究——兼论小容量单位应用于官仓管理体系的原因》一文指出,吴简中撮、圭之类小容量单位是借用药量而来,最终为孙吴官府所采用,纳入官仓谷物管理体系之内,这与官府力图加强对官仓体系运转的控制有关。州县官按月领取的料钱,是五代宋初地方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州县官俸禄的基本要素。为有效计度地方财政支出,历朝中央政府规定了各级、各类官员的员额与料钱数。但由于缺乏现钱,州县官部分料钱往往以实物折支。因各地钱物比价不同,若中央政府统一规定料折支比例、折估标准,虽能保证对各地财政支出的统一计度,但会导致料钱额相同的州县官实际收入出现落差,影响地方官僚忠诚。为此,中央曾设置俸户,试图在统一折支比例、折估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民户科配、变易等方式,将州县官实物收入折为现钱,从而改善其待遇,但此举往往造成对民户的滋扰,社会混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讲师张亦冰《财政集权与五代宋初州县官料钱制度演进》一文,通过考察五代至北宋前期在诸道州府原本“留州”“送使”钱物逐渐“系省”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如何调整州县官俸料支付的管理方式,以实现对京师以外系省钱物的支配,达成财政集权。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相关制度在落实过程当中,同地方社会、经济现状以及不同时期政治形势间的关系,论述了中央政府面临的困难与应对措施。

在白银进入明代财政体制运作的过程中,正统元年(1436年)折银诏令的颁布往往被视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刘怡辰《重探“白银财政”的开端:正统元年折银诏令再研究》一文重新考察了折银诏令出台的经过,认为折银诏令的出台与利用实物财政体制进行的市场交易密不可分。明初实物财政体制的设计看似与市场绝缘,但其运作方式同样创造着交易空间,利用官方发放的米粮凭证“俸帖”所进行的倒买倒卖正是其一。这种市场行为加剧了南京仓场管理上的问题。正是在整顿南京仓场的过程中,白银作为集中财权的手段引入了财政制度。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谢宁静《从惠王之国看明末宗藩生计与藩府权势》一文,以惠王之国和藩府权势扩张过程为个案,探究晚明藩王的生计模式和权势的建立过程,以窥明代宗室供应体制的结局,并讨论了王府与地方社会的关系。

自咸同以来,清政府因筹办洋务、操练海军、对外赔款等导致财政入不敷出。为缓解政治与财政危机,清政府先后尝试发行息借商款、昭信股票、爱国公债等内国公债。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刘杰《政权鼎革与筹募公债:晚清民初爱国公债的筹借与偿还》一文,从辛亥革命爆发后的政治危机与清廷战时债务财政实际运行样态出发,对1911年“爱国公债”发行前后政治危机下的清廷财政举债决策、参与公债的亲贵、官员群体的反应以及政权更迭后遗留下的债务清偿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与讨论。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王梅《袁世凯的财政改革与民初预算制度演变(1914-1916)》一文,则通过梳理袁世凯政府财政体制变革下央地财政关系的演变,探究民初央地关系转折的缘由。文章指出,为实现财政集权,袁世凯政府将预算制度与包办主义相结合,强制核定各省收支,以预算余额作为各省解款标准,形成新的央地财政关系。解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央财政窘迫,巩固了中央集权,但包办主义在使中央成功攫取各省财政资源实现集权的同时,也放宽了地方财政权限,促其将财权集中于省,形成所谓省集权。故各省对中央不断增加的解款要求逐渐不满,抵扣占解额一半以上,隐瞒挪用日渐增多。为弥补包办给集权带来的弊端,周学熙曾试图通过调整央地财权等措施摆脱困境,但收效甚微。备受压制却又逐渐集权的各省,与中央愈趋隔阂,潜藏种种矛盾且脆弱的央地财政关系也在袁世凯施行帝制失败后迅速崩溃。

近代以来,中外贸易格局发生转化,国外加大了对中国部分手工业商品的进口。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孟玲洲《市场、产业与制度:近代国际市场环境下的京津地毯业演变》一文,通过考察1927年国际市场变动前后京津地毯业的兴衰变化,探讨市场格局与行业制度选择及其调整之间的关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张传宇《广州沦陷时期的对外贸易与经济统制》一文,从对外贸易和经济统制问题出发,分析了广州沦陷时期的经济走势及其经济统制的实质。

三 人事、权势变革
近百年来,无论政治与社会背景如何变动,学术界对于曾国藩的研究始终未减。尤其是在近二十年来晚清史研究整体趋冷的情形下,“曾国藩研究”可谓为数不多的热点之一。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崔岷《咸丰初年在籍绅士权势升级与地方权力结构——以曾国藩长沙“清匪练兵”期间的境遇为中心》一文,以曾国藩为中心,探讨在籍绅士因清廷的“团练大臣”策略而经历权势升级后所引发的传统地方权力结构的变动,揭示了这一变动形成的“一省之政既出于二”的局面与职权不明的“团练大臣”制度共同促成的其与地方文武官员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咸丰军兴以后,科举正途与捐纳、保举异途地位悬殊的局面被打破,清朝经过同光时期的制度调适,在铨选上基本形成了科举、保举、捐纳为主的三途并进格局。甲午战争失利之后,变法自强的呼声高涨,讲求专门的西学人才成为急需。面对新形势下的取人才与清仕途的需求,原有的三途并进方式难以应对新的变局,为此,时人不得不寻求新的突破,以甲午至戊戌时期的保举为重要纽带,其他铨选制度的形态与关系格局也随之改变。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副研究员林浩彬《甲午至戊戌期间的铨选议改与保举定位》一文,通过考察甲午战后到戊戌时期铨选改制诉求中保举的作用及其与该时期科举、学堂、捐纳等制度变革的关系,展现了铨选转型的整体状态与复杂性,凸显了晚清铨选在取人才与清仕途平衡中的困局。光绪、宣统过渡之际的政局,历来是清末政治史、新政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宣统元年正月十九日,徐世昌离任东三省总督,内用为邮传部尚书,云贵总督锡良调任东督。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副教授潘崇《宣统元年东督人事变动与清末政局》一文,从徐世昌、锡良、载沣三方立论,分析宣统元年东督人事变动的来龙去脉,并借此管窥清末东三省、云南的复杂状况以及光、宣之交的政局态势,以认识徐、锡施政能力,省域新政成效及其个人客观境遇和仕途诉求,观察载沣上台后尤其是驱袁之后的施政方略、人事取向等。

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石,行政人员作为其主体对国家政权的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辛亥革命时,地方官是最先受到冲击的群体之一。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杜佩红《“革命”是否“革官”:光复前后的政局变动与县官人事》一文,从革命对当时的州县官有何冲击、对县官任用制度有何影响、革命后县官的人事构成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等方面聚焦辛亥革命对地方官制及州县官群体的影响。文章指出,辛亥革命期间,州县官普遍受到冲击,很多弃职逃亡,原有的人事流动模式被打破。从革命的具体进程看,这种冲击是多形式、多层次的。革命后,原有的地方官制被打破,新的官员选用制度又未建立起来,部分地区的县官选任陷入混乱,造成新晋的地方官流品不齐。民初政局稳定后,各省开始统一县知事的任用,大量有科举功名或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本地精英及回籍官员被委任,传统选官体制中备受重视的地方官本籍回避制度被打破,各地普遍出现本省为官的现象,这对此后的地方官选任造成了深远影响。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华《战后广东基层行政人员的异动及其成因(1946-1949)》一文,则以广东基层行政人员为对象,考察其在1946年行政复员后的异动行为。

笞、杖为清律“五刑”制度之最轻刑罚,律例虽有规定,实施却不严格,实际成为问案官员灵活处置细故案件的工具,既赋予自由裁夺之权,亦难免任意高下之弊。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李欣荣《晚清笞杖改罚金的刑制变动与政经效应》一文,从笞杖在清律中的实践、西法视野下的罚金替代、罚金的征收和使用、新章在上海的施行困境等四方面论证认为,西方法政之学自甲午以后风行国内,但身体刑之存废仍多争议,至1905年修律大臣首先奏请笞杖改罚金,废除其他身体刑,清廷允准之后,亦引起了一系列的法制难题。新章在上海租界的情形尤为复杂,法部和修律大臣试图借此恢复1869年的会审章程,打破会审公廨包揽租界案件的现状,以收回租界华人之治权,遭到列强的强力抵制,新章终未在上海实施。

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下的王权在不同国家存在差异。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张莹《中世纪英国封建制度下王权与土地的关系》一文,通过考察英国封建制度下王权所呈现的两种职能及其发展、国王与封臣对领地的实际控制能力等,探讨英国封建王权的“特殊性”,并通过与法国等典型封建王国的王权比较,探讨他们之间的本质区别。20世纪初是英国现代政治制度形成的重要时期,其中,议会两院的权力重心正在发生重要转移,以《1911年议会法》的颁布为标志,英国开启了“上议院改革”的进程。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魏运高丽《英国上议院改革的过程及原因(1906-1911)》一文以1906年大选为起点,梳理了1911年英国上议院改革的背景及经过,并总结此次改革的原因,探讨英国政治制度尤其是议会制度和政党制度所发生的变化,从而加深了对20世纪初英国政治局势的认识。

四 政制变革与思想认知
关于日本与清末新政关系的研究,学界主要集中在日本与中国在教育、军事、商业等领域展开的合作、五大臣出洋考察与日本的关系等问题上。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王美平《日本政府的清末新政观与日俄战争》一文利用日本外务省与军部档案,梳理甲午战后至日俄战争期间的中日关系,分析日本政府对清末新政前期的认知,揭示日本发动日俄战争的中国因素。文章指出,甲午战后,日本外交致力于化解中国的对日恶感、拆解中俄联盟,构筑日英同盟下“联华制俄”的东北亚格局以对外扩张。在清廷启动新政之初,日本政府高度关注中国的相关动向,欢迎并期待新政切实推行。新政实施后,日本通过提供规章资料、派遣顾问、接收中国留学生、出售武器等手段积极配合中国推行改革,并以袁世凯为对象加紧与北洋的军事合作和扩张,实现了拆解“中俄联盟”“联华制俄”的战略目标。然而,日本也观察到清廷权力中枢不愿真正推行改革,故而认定中国终难逃脱“亡国”命运。这种认知助推了日本发动日俄战争,促使其拒绝“中日同盟”,并在日俄战争后侵吞“南满权益”。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讲师邓华莹《清末立宪的多歧路向与困局——以“国体”“政体”纠葛为线索的考察》一文,则通过梳理立宪派与清政府对“国体”“政体”的多歧认知与运用,分析清末立宪改革的复杂性及其在举步维艰的困局中最终以失败收场的症结。

清季新学制的酝酿出台,是近代学术分科体系建立的关键环节。在学制筹议过程中,“文学”科目的设置尤为时人关注。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李敏《清末学制改革与“中国文学”之演生》一文从“文学”概念的古今流变入手,讨论庚子事变后科举改制、学堂创立、学制酝酿出台过程中“文学”含义的变化,以认识“中国文学”学科观念的渊源流变及对中国学术发展的影响。文章指出,庚子之后,在中、西、日不同思想观念影响下,“文学”的含义多有变化。世人对“文学”的认知,因观念来源、学术崇尚的不同,有着极大差异。在科举向学堂递嬗的过渡时代,含义变动不定的“文学”,在各地科举考试、书院、学堂的分科设学实践中,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壬寅、癸卯学制制定过程中,张之洞等人既要借学习日本以立新制,又要借“文学”以保国性。在保存国粹的强烈期望下,《奏定学堂章程》中的“中国文学”虽指向“中国文章”,但疑议并未因学制出台而消减,且持续困扰着学科的发展。

辛亥革命的爆发终止了清政府模仿日本在君主立宪制下构建省制的进程,以“自下而上”的共和制取代“自上而下”的君主制,成为各派政治力量的基本共识。但因各自目的及依据不同,对于共和政体的具体构建形制及取法对象的认识与主张各异,各政治力量在中央与各省关系确定与权限划分、引入外来新知与移植域外政制并兼顾国情现状建立新的政治格局、贯彻民主自治并防止分裂之弊等问题上反复困扰,导致民国政府建立后国人长期对集权与分权的抉择摇摆不定,省制构建进程亦因此充满曲折。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陈明《国民政府建立初期的政局与省制嬗递(1925-1928)》一文,通过梳理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政局变动下《省政府组织法》的嬗递,着力探讨国民党内部各派系围绕“党统”与“政统”展开的争夺以及省制是如何被构建起来的,深化了相关问题的讨论。在当代中外史学界里,将各种区域研究的取向运用于中国历史考察之中由来已久。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特聘副研究员叶毅均《早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的学术贡献:以冀朝鼎之“基本经济区”概念为中心》一文从学术史路径,以冀朝鼎1936年出版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为中心,讨论“基本经济区”一说的思想渊源与后续影响,考察区域理论范式的形成及其发展转变的轨迹,深化了该问题的认识。

日本效仿唐制,推行了与之相近的班田收授法,但在土地矛盾空前严重的明治维新前后,这一制度在日本已不复存在,但作为一种思想资源却被学者和农政官员提起并引发争论。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林同威《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田制改革思想的变迁——以“均田”之争为线索》一文指出,日本江户时期,尽管德川幕府出台了禁止田地永久买卖的规定,但仍然出现了土地兼并的情况。面对由此引发的社会危机,“均田”作为一种应对之策被提出并流行一时。明治初期,日本思想家和农政官员受西方思想影响,在强调土地私有权、生产资料分配应由市场经济决定的基础上,否定了相关主张,最终推动了近代土地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1879年日本强行吞并琉球后,面对琉球国内各阶层的激烈反抗,明治政府通过在经济上给予琉球丰厚优待的手段,以此削弱和瓦解琉球的反日力量,此即“旧惯温存”政策。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王皓《明治政府对冲绳“旧惯温存”政策刍议》一文利用日本文献资料,分析了“旧惯温存”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其影响。

五 战争、革命与军制变革
通过各级武装紧密结合的体制来动员群众参与总体战的人民战争战略,是中共区别于国民党的独特特征。在中共的人民战争战略中,军事革命与社会革命统一,这一“地方军事化”与“民众军事化”的格局起源于苏区时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夏《扶植、改造与整编:红四军、红五军与地方武装的关系对比(1928-1929)》一文,通过对比红四军、红五军建军之初与地方武装的关系,考察中共早期武装体制的形成,分析两支主力红军与地方武装关系有所差别的原因。文章指出,红四军在实践中形成的处理与地方武装关系的方式,对中共早期武装体制的形成有深远的影响。抗日战争初期,游击战略经历了从山西一隅向华北、华中的开拓,直到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郭宁《从中原到苏北:中共发展华中战略及其对山东的影响》一文指出,“发展华中”战略最初是向河南及与之毗邻的安徽、江苏、湖北等中原地区进军,并主要由八路军南下负责,新四军起辅助作用,山东遂成为八路军兼顾华北、华中,特别是南下经略华中的跳板。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中共不得不改变发展华中的战略,从河南转向苏北,由新四军主要负责,八路军只负责支援,山东是沟通华北和华中的桥梁,其战略地位受到重视,发展华中战略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山东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

军事委员会作为国民政府的军事决策和统率机关,是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抗战的八年中,军委会及其所属部、会、厅、室事实上承担了战时军事统帅机构的职责,指挥、管理、训练全国军队抗敌御侮。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研究员陈默《理论传入与制度变迁:抗战爆发初期军事委员会的两度改组》一文从军事制度史的角度着手,考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组织发展问题。文章指出,1932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后,在数年内成为军事统帅机构的主体。此间德国顾问提出的“军令军政一元化”主张虽不乏支持者,但未能在军委会中体现。当更为著名的“总体战”与“总动员”的观念自西方传入后,在中国政、军两界引起巨大反响,推动了1937年8月大本营的组建。大本营虽在观念上领先于其时代,但其机构设置、组织方式、权限划分未经充分论证,以至于大本营内部松散混乱,且人事不合,最终仅存在数月即告结束。1938年1月新成立的军委会扬弃了之前军事统帅机构的特点,在制度上确立了“军令军政一元化”的原则,“总体战”“总动员”的主张亦得到部分实现。军事委员会两度改组中的曲折历程,反映了西方军事理论“中国化”的遭遇和困境。全面抗战时期,各党各界团结一致抗日,但此种主流论述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国共两党关系的紧张,这种紧张不仅表现在两党的军事冲突上,也体现在两党对彼此关系的认知以及对话语的争夺上。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夏静《“统一战线”与“统一”之辩:抗战时期国共关系再审视》一文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切入点,探讨了国共两党的话语争夺及其背后的观念差异。

全面抗战时期的整风运动是中共历史上的一次大事件,也是党的建设历史上的一次创举。目前学界对全面抗战时期中共整风运动已进行了多维度、多区域的研究。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孙建伟《整风中的“他者”——中共抗日根据地反战日人的整风运动》一文则聚焦抗日根据地反战日人的整风运动。反战日人是由一部分在华日本人中的有识之士和觉悟了的日俘、投诚日兵组成,他们在中共抗日根据地相继建立起“觉醒联盟”“在华日人反战同盟”“日本人民解放联盟”等反战组织,加入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行列,积极投身于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活动之中。作为中共抗日根据地的“他者”,反战日人的整风运动不再仅仅聚焦于日人本身及其反战活动上,更着眼于日本革命力量发展之需要。从反战到革命,是其整风运动的一个重要指向,呈现了中共整风运动的广阔面貌和历史意义。

六 相关个案研究
本次论坛有多篇文章对相关个案进行了深入探讨。辛丑奇耻后,得到条约保护的传教士与教民愈益强势,备受刺激的国人逐渐觉醒,力倡收回利权,政府则一意敷衍,以致教案频发。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讲师谢皆刚《1906年漳浦教案及其善后》一文,利用报刊、档案、地方志等丰富的资料,梳理漳浦教案及其善后的脉络,丰富了教案的研究与认识。中原大战前夕,闽北军阀卢兴邦掳掠六位福建省政府委员,即“一六事件”,重塑了福建的军政格局,在福建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郭洋《1930年军阀卢兴邦掳掠福建省府六委员事件再研究》一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考察。“破除迷信”是近代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中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国民党政权加强对地方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庞毅《传统仪式在现代政治中的再现:1934年长沙祈雨背后的国家与地方》一文,以1934年长沙陶李真人祈雨活动为切入点,从地方社会的视角揭示当时湖南地方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系。文章指出,祈雨活动在现代政治中的发生,并不单单是“迷信”“愚昧无知”的表现,而是组织者将其作为一种救灾的方法,即借助传统仪式来实现救灾的目的,在大旱面前,全国各地均有祈雨现象的出现,显示出祈雨所代表的传统力量的强大。长沙祈雨活动的发生与四乡农民的呼吁、湖南省救济院等社会力量的推动有关,而湖南地方政府不禁反而参与祈雨,是倚重地方社会力量的表现。所以,祈雨活动的出现,不仅与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不足有关,更是地方社会力量较强的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彻底解决在中国遗存近百年的鸦片问题,政府发动了一场旨在彻底消灭鸦片烟毒的社会改造运动,以期重塑民族形象。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楠《国家博弈、政权建设与策略转型:禁烟禁毒运动中毒品的收缴与处理工作研究(1949-1953)》一文指出,以美国为首的敌对势力诬蔑中央政府将收缴来的毒品对外销售,为了防止毒品的二次流通和回击美国等的恶意造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多次调整毒品的收缴与处理政策,推行爱国主义性质的“口头宣传”,禁止对外公布毒品收缴与处理的相关信息。正因如此,毒品收缴与处理工作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不仅圆满完成了百年来难以完成的禁毒任务,而且成功回击了美国等的诬蔑行径。上海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刘盼红《支内工厂与当地的互动:以上海支援福建小三线建设为中心》一文则以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上海支援福建小三线建设为中心,以支内工厂与福建当地农村及城市的互动关系为考察对象,探讨其互动模式、变化转向与影响因素等问题。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是对政府和社会治理的严峻考验。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光伟《传染病危机下的政府防治与社会应对——以1878年美国黄热病疫情为例》一文,以1878年密西西比河流域爆发黄热病疫情的原因及其社会危害为中心,阐述美国各级政府和社会的治理措施及存在的问题,揭示19世纪美国处理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模式和特点。第一次世界大战激发了英国人的战争情感,他们通过慈善活动来表达对国家的认同。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周真真《一战时期英国慈善活动的新发展》一文,通过概述一战时期英国慈善活动的新特征,指出英国人对国家的认知以及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感的加深,正是这种国家意识的增强,使慈善机构成为战时英国汇聚社会力量、弥补政府功能不足的重要渠道。

纵观本次论坛,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史料利用的丰富性。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如今各类文献的数字化极大地便利了研究者对相关研究资料的获取,与会的多数青年学者都能够充分利用相关议题的档案、报刊等原始资料,显示了青年学者扎实的史料基础。二是开阔的研究视野。全面、系统地占有史料为历史研究提供了便利,多数青年学者在充分占有史料的基础上都能对相关问题进行贯通性思考,搭建理解相关问题的框架。三是与会青年学者注重论从史出,对新史料特别是外文史料进行了一定的挖掘、利用,为推进和丰富变革时代的制度与社会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跨学科的交流。本次论坛涉及中国史与世界史两个一级学科,内容包含古今中外相关制度变革与社会的多重面相,不同学科的青年学者齐聚一堂,既开拓了视野,也促进了不同学科之间、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此次论坛论文质量高,讨论热烈,评议中肯,令人鼓舞,反映了青年学者的活力与创新,体现了青年一代扎实的史学研究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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