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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不完全与企业内部工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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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4 1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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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不完全与企业内部工资差距
——基于产品与劳动力市场融合视角的分析
赵伟光 李 凯
[提 要] 理解工资差距的形成机制是在新时期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实现共享发展的关键。本文从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相融合的视角,扩展了中国企业内部技能员工与非技能员工工资差距形成机制的研究,兼论消除竞争不完全的效率提高。基于中国企业数据并在统一的框架下构建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测算指标,本文发现: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并不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形成的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才是引发企业内部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当存在市场竞争不完全时,企业会将产品市场势力扩展到劳动力市场,形成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更大影响。这意味着单一的市场化改革不能有效缓解收入差距,只有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的同步改革才能达到最优的政策效果。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可以在初次分配中通过发挥市场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
[关键词] 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效率与公平
一、问题提出
如何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缩小收入差距是关乎我国在新时期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战略目标的重要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一系列“调结构、惠民生”再分配政策的推进和实施,中国区域间、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并趋于稳定(李石和朱梦冰,2018)。(1)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数据显示,自2008年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呈现下降趋势,2015年为0.462,呈现小幅回升趋势,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为0.467。但作为收入不平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企业内部员工收入不平等现象正逐渐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Katz & Murphy,1991;Acemoglu,1998)。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套不同岗位工资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为12.39万元,是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的2.16倍,岗位最高与最低工资之比为2.65,相比于2015年扩大了0.04。(2)详细内容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5/t20170527_1498364.html。企业内部工资不平等问题的加剧不仅会损害员工积极性,影响企业效率,也会造成内需不足,阻碍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不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针对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国内研究者分别从国际贸易、偏向型技术进步以及人力资本差异导致的企业对技能员工需求增加视角,论述工资差距的形成机制,并对政府如何利用再分配政策实现收入分配均等化建言献策(陈波和贺超群,2013;王湘红和汪根松,2016)。但值得注意的是,与政府主导的再分配政策相比,在初次分配中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亦是理解和改善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关键,已有研究文献却较少涉及。同时,相关文献对中国工资差距的讨论大多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下,然而,中国作为最大的转型经济体,一方面,竞争不完全在我国普遍存在;另一方面,政府也正通过一系列改革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那么市场竞争不完全如何影响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差距?中国的市场化进程能否以及如何实现缩小收入差距?进一步地,市场化进程的持续推进能否兼顾公平与效率?对以上问题的深入讨论不仅可以从市场的角度理解初次分配过程中竞争不完全引发工资差距的内在机制,从而补充和深化已有研究,也可以从中国的改革实践中总结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理论,为政府实现“共享发展”“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提供参考。
有鉴于此,本文基于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从一个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融合的视角,分析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就市场竞争不完全与工资差距的关系而言,将产品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相结合,是探析中国企业内部工资差距问题的关键。一方面,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产生的超额垄断租金会阻碍企业采取最有效的要素投入比,促使企业过多地使用技能劳动力,进而提高技能员工工资,扩大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导致的技能与非技能员工劳动供给弹性的差异,也会扩大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差距。更为重要的是,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存在“联动效应”,即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会正向调节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如果基于中国的经验研究证明,竞争不完全确实影响收入差距,那么将意味着单一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并不能有效缩小收入差距,只有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的同步改革才能达到最优的政策效果。
相较于已有文献,本文的创新点和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不同于已有文献仅从产品或者劳动力市场讨论工资差距(贾俊雪和孙传辉,2019),本文从产品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融合的视角分析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形成机制,并指出忽视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的联动效应将影响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第二,区别于用事件研究法衡量市场竞争不完全,本文借鉴Tortarolo & Zarate(2018)的研究方法,在统一的框架下对中国产品和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竞争程度进行测量。本文研究发现,平均而言中国制造企业不仅在产品市场获取垄断租金,也会通过压低员工收入的方式,进一步获取劳动租金。第三,本文的研究结论也论证了在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中,市场化改革并不一定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造成市场化改革引起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由于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形成的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势力。总的来看,本文的研究结论无论对于从市场竞争不完全视角理解工资差距的形成机制,还是对于如何实现效率与公平并重都具有重要启示。
二、文献综述
伴随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收入不平等问题受到学术界和政策制定部门前所未有的关注(Katz & Murphy,1991)。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更多地体现为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收入不平等(李石和朱梦冰,2018),特别是技能员工与非技能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扩大被认为是引发收入不平等问题的主要原因。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就出现了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Acemoglu,1998)。Kambayashi et al.(2008)在对日本“失去的十年”(1992—2005年)间工资分布进行考察中发现,日本工资分布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组间工资不平等在下降;二是组内工资不平等却显著上升。针对各国出现的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工资差距问题,Katz & Murphy(1991)认为技能员工需求曲线的向外移动是导致技能与非技能员工收入差距扩大的核心因素。雷钦礼和王阳(2017)在对中国收入差距问题的研究中也发现,伴随高考扩招与户籍制度放松带来的技能(大学毕业生)与非技能劳动力(农业劳动力)的持续供给,技能与非技能员工收入差距扩大必定是企业对技能员工的需求扩大引起的。沿着这一分析脉络,经济学家开始从导致技能员工需求曲线外移的全球经济发展背景寻找引发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扩大的原因。
早期文献试图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中间品外包导致的企业对高技能员工需求增加来论述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差距的成因。(3)中间品贸易理论认为,中间品外包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表现为劳动密集生产工序的向外转移,因此会降低本国非技能员工收入,扩大收入差距。中间品生产工序的引入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仍然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会提高技术员工工资,同样会扩大收入差距。沿着这一分析脉络,国内学者也分别从价值链贸易、出口等视角验证贸易自由化对中国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正向影响(陈波和贺超群,2013)。与以上观点不同,Acemoglu(1998)认为偏向型技术进步是促使企业提高对技能员工的需求,进而扩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循着这个思路,国内研究者也讨论了中国伴随技术进步与资本积累出现的工资差距扩大现象(郭熙保和朱兰,2018)。同时,随着企业和员工层面微观数据的普及,一些研究也分别从劳动者学历、制度环境、人力资本形成、薪资制度设计等企业内部视角对工资差距问题进行探讨并得出许多有益的研究结论(王湘红和汪根松,2016)。
近年来,主流文献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成因的探究开始从企业内部转向企业外部的市场环境因素(李石和朱梦冰,2018)。引发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如果市场处于出清状态,工资率必然等于劳动的边际产出价值,企业内部不同员工的工资差距不可能过高。为此,一些学者认为各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对企业内部员工收入差距造成了显著影响。其核心观点是,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伴随着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而前沿技术进步会刺激企业对高技能劳动力的相对需求,进而提高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差距。胡秀群(2016)基于我国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正相关。杨飞(2017)在对我国1995—2009年行业数据的分析中发现,市场化改革会缩短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的研发应用时间,进而提高技能溢价。总的来看,这类文献认为市场化引发的不同技能劳动者的边际产出差异是引致工资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然而,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市场本质上是中性的,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并不必然引发收入差距的扩大。作为最大的转型经济体,从表面来看,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确实伴随着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但不容忽视的是,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形成的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可能是引发企业内部收入差距问题的重要原因,已有文献却较少关注。
就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与工资差距关系而言,Card et al.(2018)分析了葡萄牙产品市场垄断对工资差距的影响,认为产品市场势力引发的技能与非技能员工要素投入扭曲,可以解释工资差距的20%,却没有注意到产品市场垄断可能对劳动力市场扭曲产生潜在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贾俊雪和孙传辉(2019)构建了一个代表性居民模型对我国行业垄断与居民收入差距内在关系进行研究,认为垄断不仅会恶化收入分配,亦会造成社会效率损失。就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与工资差距的关系而言,Manning(2010)认为如果劳动力市场存在竞争不完全,企业会将其势力扩展到劳动力市场,并支付给员工低于劳动边际产品收益的工资,从而使得工资发散。但他却忽视了产品市场垄断势力也可能传导至并影响劳动力市场的扭曲程度。一些学者进一步指出,阻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和由此而引发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导致中国企业工资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徐志刚等,2017)。总的来看,已有文献分别从产品市场垄断和劳动力市场分割角度,对中国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成因进行了有益探讨,但没有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论述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与企业内部工资差距之间的关系。
相较而言,已有研究虽然较好地解释了中国伴随市场化进程推进出现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问题,但却存在以下两点不足:一是大多数文献暗含开放与技术进步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必定致使收入差距扩大;二是由此而引发的政府只能通过实施再分配政策才能实现收入均等化所带来的公平与效率权衡问题。实际上,已有研究忽视了市场在决定收入分配中起到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竞争不完全普遍存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产品市场垄断往往是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可忽视的因素(贾俊雪和孙传辉,2019)。仅有的研究虽然涉及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却割裂了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之间的联动效应。实际上,很难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测算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程度是致使相关文献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本文从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相融合的视角出发,借鉴Tortarolo & Zarate(2018)的思路,在统一的框架下对中国产品和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竞争程度进行测量,试图揭示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形成机制,兼论消除竞争不完全的效率提升。
三、理论模型与假说的提出
在实证分析之前,本文借鉴并改进Melitz(2003)分析范式,刻画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内在机制。
(一)需求
假设代表性消费者的效用函数表现为常替代弹性(CES)效用形式:

(1)
式中,ω表示消费者购买总的Ω种产品的种类; q(ω)为产品ω的消费量。0<ρ=(σ-1)/σ<1刻画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Markup)的倒数,σ>1表示产品间的替代弹性。由于任何一种产品的价格p(ω)都是外生决定的,因此价格指数可以表示为:

(2)
式中,p(ω)是产品ω的价格。在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根据效用与产量之间的对偶关系,即U≡Q,需求数量q(ω)和消费支出函数r(ω)可以表示为:q(ω)=Q[p(ω)/P]-σ,r(ω)=R[p(ω)/P]1-σ,其中R=PQ。
(二)生产
为了强调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假定不存在对外贸易。同时技术进步表现为希克斯中性,最终产品的生产为柯布—道格拉斯技术。潜在企业在支付固定成本f的同时,需要投入两种生产要素,即技能劳动力(H)和非技能劳动力(L)。那么代表性企业i的生产过程可以表示为:

(3)
式中,φi表示特定企业i的生产效率。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垄断理论,企业在产品市场获得溢价后,会根据劳动市场向上倾斜的劳动供给曲线设定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的工资水平。由此,企业支付给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的工资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进行生产前已经规定好的基本工资wh(技术)和wl(非技术),以保障劳动力的参与约束;二是企业完成生产后与自身利润相关的绩效工资(技术)和(非技术),这一部分工资同时受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的影响。(4)绩效工资(技术)和(非技术)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后的员工对剩余利润的分享能力,因此并不进入企业利润最大化决策。为简便起见,在不失一般性的情况下将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的基本工资标准化为1,也就是说wh=wl=1。因此,具有异质性的绩效工资决定着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工资差距。当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使得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供给弹性存在差异时,二者绩效工资可分别表示为其中πi是企业利润,αh和αl分别是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由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Markdown)导致的不同的利润分享能力。
因此,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的工资差距为其中α=αh-αl。给定以上生产函数和工资结构,根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规模报酬不变的特性,可以将企业的边际成本表示为MCi=k/φi,其中k=α-α(1-α)-(1-α)。根据等弹性需求曲线特性,垄断竞争企业的产品价格是其边际成本与市场溢价的乘积,即pi=MCi/ρ。那么企业i的产品价格可以表示为pi=k/φiρ,进而得到企业的利润函数为:

(4)
根据以上企业利润函数和工资结构方程,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工资差距为:

(5)
从以上工资差距方程可以看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提高,会引致企业获取垄断租金,进而扩大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工资差距。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产生的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供给差异,也会扩大收入差距。同时,企业垄断租金获取能力越强,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产生的工资差距扩大效应越大。由此,可以得到以下待检验的研究假说:
假说1 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会引致企业超额利润增加,进而拉大企业内技术与非技术劳动力工资差距。
假说2 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会使得劳动力市场供给弹性呈现差异,进而拉大企业内技术与非技术劳动力工资差距。
假说3 产品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具有“交互效应”,表现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会正向调节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程度。
四、指标构建与典型事实
(一)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测算
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劳动力的工资差距(wagegap)是本文关注的核心变量。本文借鉴陈波和贺超群(2013)的思路,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给出的平均工资数据以及企业员工学历构成数据和各省份的农村个人劳动收入数据,从微观层面测算企业内部工资差距(wagegap):
wagegapit

(6)
式中下标i,t和r分别表示企业、年份和省份;表示企业层面的员工平均工资(5)企业平均工资是根据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工资总额(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总额)除以企业员工总人数得到的,并通过价格平减指数转化为实际值。;为各省份的农村个人劳动收入,代理非技术劳动力的工资水平;θi2004表示工业企业数据库给出的2004年技术员工比例(以企业内高中及以上文凭员工占总员工的比例衡量);为待测算的技能员工工资,计算公式为:蔡昉(2010)认为,伴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涌入,城市非技能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在2003—2008年间农民工实际工资也迅速上涨。因此,农村个人劳动收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代理非技能员工的工资水平。由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仅在2004年给出企业员工的学历构成,本文将1998—2007年的各企业技能与非技能员工比例固定在2004年。这样处理虽然忽视了技能员工占比的时间趋势变动,但也产生几点好处:一是2004年大致位于1998—2007年中间靠前,可以近似认为其他年份的技能员工构成与2004年相仿;二是将技能员工占比固定,可以有效避免企业选择不同技能员工引发的内生性问题(Song et al.,2019)。(6) 内生性问题产生原因在于,技能员工倾向于选择生产率高的企业,从而引起企业生产效率与员工学历相关(Song et al.,2019)。有关关税与工资差距问题的研究文献也采用固定年份的方式来避免类似的内生性问题。
(二)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指标估算
区别于已有文献,本文将企业的市场势力(Markpower)分解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Markup)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Markdown),以探究竞争不完全与工资差距的关系。为此,本文参照Tortarolo & Zarate(2018)的思路,基于企业层面数据,在统一的框架下对市场竞争不完全进行测算。根据企业成本最小化的一阶条件,可以得到如下的企业势力、产品竞争不完全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关系式:

(7)
式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Markpower衡量企业的市场势力,等于产品竞争不完全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之比;表示劳动投入的产出弹性;lsit表示劳动收入占企业增加值的份额。lsit可以根据工业企业数据库直接计算(7)工业企业数据库给出了分企业的劳动报酬和企业增加值数据,增加值缺失数据按照聂辉华等(2012)的方式,利用“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增值税”进行补齐,并根据出厂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同时也按照Cai & Liu(2009)的处理办法,对缺失值和不符合逻辑的数据进行剔除,最后进行截尾处理。,对的测算可以通过估计企业层面的生产函数获取其系数值。本文采用LP半参数法估算具有超越对数生产技术的生产函数。(8)生产函数的基本形式为其中y表示企业增加值,k表示资本投入,本文对资本存量K的测算主要参考鲁晓东和连玉君(2012)计算资本存量的方法,m为企业中间投入品。这样处理具有两点好处:一是半参数回归可以有效避免不可观测冲击带来的内生性问题;(9)LP半参数回归使用中间投入作为全要素生产率的代理变量,依据投资与不可观测的TFP之间严格单调递增的逻辑假设,将生产函数转换成一个半参数方程,从而控制了TFP与要素投入之间的同步性问题,得到劳动投入的弹性系数。二是采用超越对数生产函数形式可以获取随时间和企业变动的系数值。(10)与C-D生产函数计算的常弹性不同,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的产出弹性计算公式为其中βl为劳动投入L的回归系数,βll为劳动投入L二次项回归系数,Lit为企业i在t年的劳动投入,βlk为劳动投入L与资本投入K的交互项回归系数,Kit表示企业i在t年的资本投入。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不同的企业在不同年份都具有不同的劳动产出弹性系数。给定和lsit,可以根据式(7)计算企业市场势力(Markpower)。
下面转向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测算,根据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势力的定义,可以将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势力表示为如下形式:

(8)

(9)
式中pit表示价格;mcit表示边际成本;wit表示企业支付给劳动力的真实工资;MRPLit表示劳动的边际产出收益;表示产品需求弹性;表示劳动力供给弹性。借鉴Card et al.(2018)构建的员工对企业具有异质性偏好的择业模型可以计算劳动力供给弹性(11)Card et al.(2018)假定劳动力n选择在企业i工作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Unit=βwit+xitγ+εit假定εit服从Ⅰ型极值分布,那么可将上式转化为表示劳动力选择在企业i工作概率的符合Logit的函数方程:对上式等号两边取对数可以求出可计量的劳动力择业模型:,式中sit表示企业i在t年的员工总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重,xit表示企业特征向量组(12) 企业特征向量组xit主要包括企业是否出口、研发投入、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哑变量。相关指标的详细介绍请向笔者索取。,和表示时间、行业和省份哑变量。为了避免不可观测的外部冲击对员工就业选择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参考Card et al.(2018)用企业中间投入品以及滞后两期的平均工资作为wit的工具变量。依据工业企业数据库给出的相关数据可以对择业模型进行估计,并得到β的系数值。根据可以计算劳动力供给弹性并根据式(9)测算出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Markdown)。
最后,给定Markpower与Markdown,可以依据式(7)在考虑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情况下,计算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Markup),从而完成对核心指标的构建。
(三)典型事实
利用以上构建的核心指标并结合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中国统计年鉴》的合并样本,本文测算了1998—2007年间中国制造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收入差距以及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不完全程度。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总体上,中国制造企业不仅在产品市场获取垄断租金,也会通过压低员工收入的方式,进一步获取劳动租金,意味着中国产品与劳动力市场都呈现出不完全竞争的特征,这与简泽等(2016)的分析是一致的。平均而言,企业在竞争不完全的产品市场获取高于边际成本45.70%的价格加成,在劳动力市场支付低于劳动边际产品收益7.84%的工资。(13)本文对Markup的测算平均值为1.457,对Markdown的测算平均值为0.921,根据式(8)与式(9)有关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势力的定义,对Markup的测算值1.457意味着均衡价格超过边际成本的45.70%;对Markdown的测算值0.921意味着员工获取低于劳动边际产品收益7.84%的工资。总的来看,本文对于产品市场Markup的测算与简泽等(2016)相似,也证明了对于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测算的稳健性。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在样本期都呈现出显著的上升趋势,产品市场不完全程度从1998年的1.255上升至2007年的1.541,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程度从1998年的0.923上升至2007年的0.918。有意思的是,从分布特征来看,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的离散度要显著高于劳动力市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标准差为1.507,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标准差仅为0.004。同时,相对于劳动力市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具有明显的右后尾特性,说明企业的异质性更多地来源于产品市场,特别是少数具有极高产品市场势力的大型企业加剧了企业间异质性。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伴随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的加深,中国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对数从1998年的2.462扩大到2007年的2.981,10年间增长了21.08%,年均增长率为1.93%,表明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的工资差距也呈现出扩大趋势。总的来看,图1~图3初步说明,伴随中国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的提高,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工资差距逐渐扩大。

图1 制造企业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

图2 制造企业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

图3 制造企业内技能与非技能工资差距
五、实证模型设计与结果分析
(一)计量模型设计
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市场竞争不完全是否会影响中国制造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的收入差距,如果是的话,影响的渠道是什么?为此,本文构建了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以及二者交互项影响工资差距的计量模型:
lnwagegapi,t=β1lnmui,t+β2lnmdi,t
+β3lnmu×lnmdi,t+βxX

(10)
式中,下标i,h,r和t分别表示企业、行业、省份和年份;lnwagegapi,t为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对数,lnmui,t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的对数;lnmdi,t为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对数;lnmu×lnmdi,t为产品与劳动力竞争不完全对数的交互项,它们的测算方法如第四部分所示;X表示其他影响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控制变量。为了进一步降低遗漏变量问题,加入行业地区和年份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本文对控制变量的设定说明如下:企业规模(scale),用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对数值衡量;技术效率(tfp_lp),用半参数LP方法计算的全要素生产率衡量;劳动生产率(lnlv),用对数形式的劳均增加值衡量;出口(exp),用出口交货值与工业销售产值之比衡量;企业年龄(lnage),用企业年龄对数值衡量;职称特征变量(pro),用企业内部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占比衡量;学历特征变量(edu),用高中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衡量。
为了进一步考察政府在产品和劳动力市场实施的市场化改革,是否会通过缓解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方式,改善企业内部工资不平等,本文在基准回归模型基础上引入各地区市场化程度变量(market)以及它与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指标的交互项,得到拓展模型式(11):
lnwagegapi,t=β1lnmui,t×marketr,t
+β2lnmdi,t×marketr,t
+β3lnmu×lnmdi,t+βxX

(11)
式中,marketr,t表示地区r的市场化程度。参考张杰等(2010)的做法,将市场化程度刻画为marketr,t=MKPr,t×(1-SEGMr,t),MKP表示樊纲等(2010)测算的各地区市场化指数,SEGM表示市场分割指数,其计算方法参考陆铭和陈钊(2009)提出的价格指数法。
(二)数据说明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样本时间跨度为1998—2007年。该数据包含约33万家企业的200多万个观测值,几乎包含中国工业企业的绝大部分。同时,1998—2007年数据无论从数据准确性还是指标完全性方面质量都较高,特别是该时间段处于我国市场化改革初期,市场竞争不完全与改革并存,因此对于本文的研究问题而言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为了进一步提高后续回归质量,笔者参考聂辉华等(2012)和Brandt et al.(2012)的处理办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如下处理:(1)根据企业法人代码、法人名称、电话号码和法人代表序贯交叉匹配各年样本;(2)统一了2003年前后的四位数行业代码;(3)删除不符合逻辑关系的错误样本;(4)删除总资产等关键指标缺失的数据并删除从业人员小于8的样本;(5)对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等缺失数据按照会计规则进行补齐并根据永续盘存法计算资本存量;(6)根据固定资产、出厂以及居民消费平减指数对名义变量进行平减;(7)对关键指标进行前后各1%的截尾处理。最终形成包含1 553 621个观测值的非平衡制造业研究样本。同时,本文也从《中国统计年鉴》手工收集了各地区的农村个人劳动收入数据(nchun)和最低工资数据(minwage)进行匹配。
(三)基准回归结果
表1第(1)列~第(3)列报告了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仅考虑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和二者交互项对工资差距的影响,第(2)列进一步控制企业规模、生产效率、出口、员工学历和职称特征等因素对工资差距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第(3)列进一步控制时间、行业和区域固定效应。核心解释变量系数符号和显著水平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说明回归结果具有经济和统计稳健性。从第(4)列完整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lnmu)提高1%,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扩大0.096%,表明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的提高确实会引发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扩大,这与Card et al.(2018)的研究结论一致。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lnmd)扩大1%,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提高0.213%,说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是导致企业内部工资差距问题的直接影响因素。值得注意的是,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交互项(lnmu×lnmd)系数变动1%,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扩大0.684%,说明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确实会正向调节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关联效应确实存在。忽视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的关联效应会影响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问题形成机制的判断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综合来看,在控制企业规模、劳动效率、出口、员工特质差异后,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为0.993%(0.096 4+0.213 1+0.684 3)。
表1 市场竞争不完全、制度环境与企业内工资差距

说明:(1)***,**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2)括号中为标准误;(3)三类固定效应包括时间、行业和区域固定效应;(4)限于篇幅,表中没有给出常数项与控制变量结果,如有需要可联系笔者。下表同。
表1第(4)列~第(7)列报告了各地区市场化程度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第(4)列仅考虑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对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工资差距的交叉项。第(5)列加入企业规模等控制变量,核心变量回归系数(lnmu×market和lnmd×market)与预期相符。其中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会缓解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从而促使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减弱0.026%。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也会缓解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从而使得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缩小2.388%。这说明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会通过缓解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方式,改善企业内部员工收入差距。第(6)列和第(7)列进一步考察市场化进程影响工资差距的时间趋势,从回归结果来看,随着时间的变动,市场化进程会逐渐缓解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进而缩小企业内部工资差距。以上回归结论不仅具有统计显著性,也具有经济显著性。
(四)异质性分析
在前文分析中,本文从整体层面对中国制造业企业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机制进行了详细讨论,但未考虑企业异质性。为此,本文将研究样本划分为国有、外资和民营企业三类子样本以考察区分企业所有制的差异;将研究样本划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以考察区分企业规模的差异;将研究样本按企业就业人员学历比重划分为高学历与低学历两类以考察区分企业人员构成的差异。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第(1)列~第(3)列核心变量回归系数符号来看,无论是对于国有、外资还是民营企业来说,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的加剧都会显著影响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差距,说明企业所有制类型并不是影响市场竞争不完全与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内在机制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从回归系数大小来看,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程度却存在显著区别。从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工资差距回归系数来看,相对于国有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产品市场势力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影响最大,而民营企业市场势力对工资差距影响最低。造成这种差异的可能原因在于,外资企业拥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因此可以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国有企业得益于国家政策照顾,也可以获取比较大的市场势力。有意思的是,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工资差距回归系数来看,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较大。这说明民营企业更多地通过在劳动力市场扩展市场势力的方式影响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差距(Tortarolo & Zarate,2018)。
从表2第(4)列~第(6)列回归结果来看,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工资差距的影响不显著。同时,小型企业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交互项回归系数也较小,这证明了消除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是破除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影响工资差距联动效应的有效渠道。此外,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lnmd)回归系数来看,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影响更大,这说明向劳动力市场扩展市场势力并影响收入差距是小型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有效途径。实际上,这种向劳动力市场扩展市场势力的战略行为也会对企业布局产生影响,与外资和大型国企更倾向布局在大城市以获取产品市场势力的策略不同,小型企业更多地选择布局在小城市,从而实现在区域性的劳动力市场中扩展其市场势力,获取劳动力市场垄断租金。
表2第(7)列~第(8)列表明,企业拥有高学历就业人员越多,其劳动力市场势力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越小,说明提高就业人员学历构成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的技能议价,进而弱化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从市场化进程与竞争不完全的交互系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无论对于不同所有制类型、不同规模类型,还是不同就业人员构成的企业而言,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都可以有效缓解市场竞争不完全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影响,从而改善收入分配。这意味着市场化改革对不同类型企业缩小收入差距具有普遍适用性。
表2 市场竞争不完全、制度环境与企业内工资差距:区分企业类型

(五)稳健性检验
1.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收入差距的其他衡量方法。为了稳健起见,本文参考雷钦礼和王阳(2017)的思路,用企业平均工资与所在行业内企业最低平均工资差额的对数替换原有衡量指标。这样设置的理由在于,如果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面对的是同一个劳动市场,那么任意一个企业支付给技能与非技能员工的工资应该是相同的,造成企业间平均工资差异的原因只能是企业间技术能力差异以及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引发的技能与非技能员工投入比例不同。替换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测算方法的回归结果报告在表3第(1)列~第(2)列。从中可以看到,替换变量后的lnmu及lnmd和交互项的系数估计结果与前文的基准回归类似。同时,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依然会通过缓解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程度的方式缩小收入差距。总的来看,在替换被解释变量后,本文的核心结论依然成立。
2.用2004年工业企业样本重新回归。在前面的分析中,本文将2004年中国各家企业员工学历比重扩展到样本期间的其他年份。为了进一步考察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基于2004年截面样本数据对核心结论进行重新估计,结论如表3第(3)列~第(4)列所示。从回归结果来看,lnmu及lnmd和交互项的估计系数符号和大小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动,再次证明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是引发中国企业内部技能与非技能员工工资差距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3.市场竞争不完全的内生性问题。为了有效避免市场竞争不完全与企业内部工资差距互为因果引发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来处理内生性偏差。然而,寻找有效的工具变量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过程。为此,本文用樊纲等(2010)编制的“市场化指数”指标体系中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MKP03)、“要素市场发育程度”(MKP04)、二者滞后三期值和交互项作为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lnmu)、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lnmd)和交互项(lnmu×lnmd)的工具变量。这样设置的理由在于,樊纲等(2010)编制的“市场化指数”主要基于省份汇总数据计算所得,省份的汇总数据会对本文测算的企业层面工资差距产生影响,反之,企业层面工资差距数据对省份汇总数据产生的影响则较低。表3第(5)列给出了工具变量回归结果,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以及交互项对企业内部工资差距依然有正向影响,估计系数也与基准回归结果类似,结论稳健。Sargan检验p值为0.578 1,说明工具变量不存在过度识别问题;弱工具变量检验统计量为5.442,说明也不存在识别不足问题。
4.考虑最低工资标准控制变量。实际上,为了缩小收入差距,中国政府于2004年正式实施《最低工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为了避免遗漏变量偏误,本文收集了中国各省份在样本期间的最低工资标准数据,并构建最低工资标准哑变量(binding0和binding1):rrt=minwagert/wit,其中wit表示企业的平均工资,minwagert表示最低工资。参考Tortarolo & Zarate(2018)的处理办法,将rrt≥60%的企业视为受最低工资标准约束的企业(binding1=1),将rrt≤40%的企业视为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约束的企业(binding0=1)。将最低工资标准哑变量与lnmd的交乘项作为新的控制变量加入回归模型,结果如表3第(6)列所示。从回归结果来看,受最低工资标准约束的企业其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估计系数(binding0×lnmd)为-0.177,明显小于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约束企业的回归系数(binding1×lnmd估计系数为-0.192)。这说明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确实可以有效缓解工资差距。其他核心变量估计系数与基准回归结果类似,具有稳健性。
表3 更多的稳健性检验

(六)消除竞争不完全的效率提高
那么,消除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经济效率能够带来多大的提高?如果基于中国的实证分析证明,消除竞争不完全确实可以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将意味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不仅可以在初次分配中发挥市场的作用实现收入公平,亦可以兼顾效率。为此,本文借鉴Tortarolo & Zarate(2018)的研究思路,探讨消除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带来的效率提高。
假定最终产出表现为CES形式,行业s的全要素生产率(TFPs)可以表示为如下形式:

(12)
式中,Ms表示在行业s中的企业数量;φ*表示企业i的全要素生产率;σ表示相同行业的不同企业间的替代弹性;表示企业生产率,在资源配置最优时,其在相同行业的企业间取值相同;表示行业s的平均生产效率。当存在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时,可以将企业层面的总生产效率表示为:

(13)
上式表明,当在中考虑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MUsi)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MDsi)时,行业层面的全要素生产率(TFPs)可以重新表示为:

(14)
参考Hsieh & Klenow(2009),假定企业的TFPRsi和服从联合对数正态分布,则全要素生产率可以表示为如下可计量形式:

(15)
式中,γ是一个跨行业值,它对行业内的投入要素边际产出价值的方差并不产生影响,因此,设定γ=1。σ表示产品间的替代弹性,已有文献认为σ在竞争性制造业的取值在3~10之间,参照龚关和胡关亮(2013)思路,本文设定σ为3。在已知企业产品市场势力(Markup)和劳动力市场势力(Markdown)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式(15)测算出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带来的效率提升。(14) 本文对产品市场势力(Markup)和劳动力市场势力(Markdown)标准差以及效率提升的测算都是基于三位数行业代码平均数据得到的。本文参考以上计算方法,在第四部分测算出的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Markup)和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Markdown)基础上,对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带来的效率提高进行测算,结论如表4所示。
表4 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带来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

从表4结论可以看出,若消除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可以使得中国1998—2007年全要素生产率(TFP)提高约19.30%,平均每年改善1.9%。这说明中国进行针对消除竞争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不仅可以改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亦可以促进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根据Bosworth & Collins(2007)测算的中国1993—2004年工业全要素增长率年均增长6.2%的研究结论,可以粗略估计出大约三分之一的TFP增长可归因于中国市场竞争情况的改善。分企业所有制类型来看,消除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可以促使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20.70%,促使外资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约18.50%,民营企业提高约19.06%。因此,进行消除竞争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可以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刺激外资和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缩小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效率差距。分企业规模来看,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消除,对小型企业带来的效率提升效应最大,其次是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对此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消除可以有效提高小型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势力的消除也可以通过改善整体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消除挤出效应的方式,间接提高小型企业的生产效率。
六、结论与启示
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如何缩小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差距是关乎中国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战略目标的重要议题。不同于已有文献,本文从中国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相融合的视角分析了企业内部工资差距的形成机制,兼论消除竞争不完全的效率提高。通过在统一的框架下构建衡量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测算指标并结合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相关数据,本文得到如下实证研究结论:(1)总体上,中国制造企业不仅在产品市场获取垄断租金,也会通过压低员工收入的方式,进一步获取劳动租金,平均而言,企业在竞争不完全的产品市场上获取高于边际成本45.70%的价格加成,在劳动力市场上支付低于劳动边际产品收益7.84%的工资,说明中国产品与劳动力市场都呈现出不完全竞争的特征。(2)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下,产品市场不完全程度提高1%,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扩大0.096%,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程度提高 1%,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扩大0.213%,意味着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并不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形成的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才是引发企业内部收入差距问题的重要原因。(3)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对工资差距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关联效应,即产品市场不完全程度提高1%,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程度对工资差距的影响提高0.684%,意味着单一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并不能有效缩小收入差距,只有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的同步改革才能达到最优的政策效果。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以上结论依然成立,但从不同所有制类型、不同规模企业来看却存在异质性。具体表现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大中型企业更多地通过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而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则会通过向劳动力市场扩展势力的方式影响工资收入差距。本文的扩展研究表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可以在初次分配中通过市场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会有效缓解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进而缩小企业内部工资差距,从而实现公平。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消除,也会刺激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约19.30%,从而增进效率。由此,可以得到如下两点启示:
第一,与政府主导的再分配政策相比,在初次分配中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亦可缓解和改善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本文的实证结论表明,市场经济与市场化改革并不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形成的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才是致使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而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改革既能实现效率也能兼顾公平。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的关键在于营造市场参与主体自由竞争、公平交易的营商环境,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一味地放手不管,也不是倡导政府直接干预资源配置。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需要有力的制度保障,而这种保障既不能过度,也不能不足。实际上,完全的市场放任也会形成市场自发的竞争不完全。因此,政府在推行简政放权的同时,要营造和维护市场经济下的机会与规则公平,从干预型政府向服务与监督型政府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真正做到消除市场竞争不完全,最终实现兼顾公平与效率。
第二,产品与劳动力市场的关联效应是分析中国工资差距问题和决定相关政策实施效果的关键。本文实证结论表明,单一消除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政策或改革虽然可以有效缓解小型和民营企业内部工资差距问题,但却不能有效解决大中型企业以及国有和外资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因为大中型企业更多地通过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影响工资差距。同时,单纯实施消除产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政策改革,不仅不会消除小型和民营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差距,还有可能迫使大中型企业将产品市场势力向劳动力市场扩展,反而加重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因此,在产品与劳动力市场实施同步的改革措施才能够实现最优的政策效果。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政府不断营造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放宽产品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并在要素市场上进一步破解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瓶颈,这些政策措施无疑是进行同步改革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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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ERFECT COMPETITION AND WAGE INEQUALITY WITHIN FIRMS——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Product-labor Joint Market
ZHAO Wei-guang LI Kai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of China)
Abstract: Understanding the formation mechanism of wage inequality is the key to solving the problem of unbalanced and inadequate development in the new era and achieving the share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killed-unskilled wage inequality in Chinese enterpri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oint market imperfections, also discusses the efficiency gains from eliminating imperfect competition. Based on enterprise data and constructing measurement index of imperfect competition under a unified framework, this paper finds that China’s marketization reform do not necessarily lead to wage inequality, while joint market imperfections is an important reason for wage inequality. When imperfect competition exists, enterprises will also extend the product market power to the labor market, forming a greater impact on the wage inequality. It means that a single market-oriented reform cannot effectively alleviate the wage inequality. Only the simultaneous reform of products and labor markets can achieve the optimal policy effect. China’s marketization reform can achieve efficiency and fairness by implementing market mechanism in the primary distribution.
Key words: product market imperfection; labor market imperfection; wage inequality within firms; efficiency and fai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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