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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5 13: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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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代火”与“四星聚尾”:杜甫献《三大礼赋》的政治文化背景及相关问题考述

摘 要:天宝九载崔昌所献“以土代火”说系本之于阴阳家邹衍所创制的“终始五德”说,并历经隋王通、唐王勃、李嗣真等人的不断阐释,当朝廷集议讨论此说时,又适值“四星聚尾”的特殊天象发生,此天象历来被认为是有德受庆、无德受殃之兆,玄宗遂决心采纳崔昌之说,于十载正月举行三大礼、宣扬“以土代火”,制造有德受庆的虚假盛典以弥缝“四星聚尾”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河北安史之徒则径将此天象看作“昊穹有命,命燕革唐”之谶,遂开始潜构逆谋,以图金土之相代。崔昌献“以土代火”说的背后是天宝末李林甫、杨国忠两大集团的政治博弈,而杜甫此时献《三大礼赋》表明其与李林甫集团的政治立场具有一致性。通过《奉送崔都水翁下峡》《封西岳赋》等诗文可知其与崔昌、卫包的关系亦较为密切,相关诗歌的编年亦需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更改。
关键词:杜甫;崔昌;《三大礼赋》;以土代火;四星聚尾
杜甫于天宝九载(750)冬末献《三大礼赋》为玄宗所赏,命其待制集贤院,令宰相考试其文章,以为名实相副,遂获“参列选序”资格,守选数年后终于释褐入仕,可见献《三大礼赋》是其求仕生涯的转折点。然而考察杜甫此次献赋的政治文化背景却可以发现,其后有着较为错综复杂的隐情,此前杜甫研究界对此多习焉不察、未暇深究,故本文拟对杜甫此次献赋的政治文化背景进行深入探析,以期还原历史真相及其复杂性,并重新反思杜甫与当时两大政治集团之关系。
一、邹衍“五德终始”说——“以土代火”说的历史溯源
天宝九载八月,处士崔昌上书向玄宗建议,请求确立唐朝为土德,即所谓“以土代火”说,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册府元龟》《唐会要》均记载此事,其中《资治通鉴》曰:(天宝九载八月)“辛卯,处士崔昌上言:‘国家宜承周、汉,以土代火;周、隋皆闰位,不当以其子孙为二王后。’事下公卿集议,集贤殿学士卫包上言:‘集议之夜,四星聚于尾,天意昭然。’上乃命求殷、周、汉后为三恪,废韩、介、酅公。”(1)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899页。另《册府元龟》曰:“九月,处士崔昌上封事,以国家合承周、汉,其周、隋不合为二王后,请废。”又曰:“初,崔昌上封事,推五行之运,以皇家土德,合承汉行。自魏晋至隋,皆非正统,是闰位。书奏,诏公卿议,是非相半。时上方希古慕道,得昌疏,甚与意惬,宰相林甫亦以昌意为是。会集贤院学士卫包抗疏奏曰:‘昨夜云开,四星聚于尾宿。又都堂会议之际,阴雾四塞,绪言之后,晴空万里,此盖天意明国家承汉之象也。’上以为然,遂行之。”(2)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四,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44页。又《唐会要》卷二十四“二王三恪”条曰:(天宝)“九载六月六日,处士崔昌上封事,以国家合承周、汉,其周、隋不合为二王后,请废。诏下尚书省,集公卿议。昌负独见之明,群议不能屈。会集贤院学士卫包抗表,陈论议之夜,四星聚于尾宿,天象昭然。上心遂定,乃求殷、周、汉后为三恪,废韩、介、酅等公。”(3)王溥:《唐会要》卷二四,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462页。而《旧唐书·玄宗纪下》所载崔昌上书的时间则为九月,其曰:“九月乙卯,处士崔昌上《五行应运历》,以国家合承周、汉,请废周、隋,不合为二王后。”(4)《旧唐书》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24页。上述史籍中关于崔昌上书时间的记载不一,有六月、八月、九月三种说法,经江晓原、钮卫星推算,此次“四星聚尾”的天象发生于天宝九载八月庚申至九月乙未,持续约三十五天(5)江晓原、钮卫星:《回天:武王伐纣与天文历史年代学》附录三《古今“五星聚”一览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77页。。既然卫包说集议之夜已经见到四星聚尾,此天象应刚刚发生不久,则崔昌上书时间,似以八九月稍稍近之。
崔昌所论“以土代火”说,乃本之于战国时齐国阴阳家邹衍所创制的“终始五德”说。此说较早见于《史记·封禅书》:“自齐威、宣之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史记集解》引如淳曰:“今其书有五德终始,五德各以所胜为行。秦谓周为火德,灭火者水,故自谓水德。”又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6)《史记》卷二八,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368、1369页。另外,五德终始说在其他文献中也有零星记载,如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云:“是开金运,祚始玉筐。”李善注引《邹子》曰:“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7)萧统编,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五九,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104页。左思《魏都赋》李善注引《七略》曰:“邹子有终始五德,从所不胜,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8)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六,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06页。《吕氏春秋·有始览·应同》被认为保存了五德终始说较为完整的佚文,其曰:
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9)吕不韦编,高诱注:《吕氏春秋》卷一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51页。
这与《史记·封禅书》所载基本一致,只是文字更加详细。班大为《中国王朝意识形态的星占学源头》一文指出,邹衍的五行相胜理论与天命观念一样,起源于公元前二千纪共同的星占学和宇宙论(10)班大为:《中国上古史实揭秘:天文考古学研究》,徐凤先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41-242页。。此说认为天道运行、王朝更迭都是五德转移、相生相克的结果,并以黄帝为土德、夏为木德、商为金德、周为火德、秦为水德、汉复为土德。很明显,“五德终始”说试图运用阴阳五行理论来阐释宇宙的演变与历史的兴衰更替,是一种历史循环论,其实质是为王朝争正统,为政权的合法性提供形而上的理论依据。
“终始五德”说或“五行相胜”说在秦汉以后非常盛行,常被改朝换代者用来作为天命所归的依据。如《汉书·王莽传》便提到“赤德气尽”“黄德当兴”,东汉末张角起义的口号也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后来张角自称“黄天”“黄象”,即有应天代汉之意。汉末的袁术也以土德自居,欲“以黄代赤”(11)《后汉书》卷七五,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439页。。此后曹丕改元黄初、孙权改元黄武都同样如此。如胡三省注“黄初元年”曰:“魏受汉禅,推五德之运,以土继火,土色黄,故纪元曰黄初。”(12)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六九,第2175页。可见新朝改元皆偏爱土德,这是因为五行之中土德为尊,重秉土德,回归五德终始之原初属性,意味着一轮新循环的开始,有除旧布新、万象更始之意,故特别受到新朝统治者之青睐。
当然唐代的“以土代火”说并非是崔昌首创,此说至少可以追溯至隋代的王通及初唐的王勃。王通《中说·关朗》曰:“元魏以降,天下无主矣。开皇九载,人始一……此吾所以建议于仁寿也。陛下真帝也,无踵伪乱,必绍周汉,以土袭火。色尚黄,数用五除四代之法,以乘天命,千载一时,不可失也。”(13)王通撰,王雪玲校点:《中说》卷一○,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46-47页。王通将此说献给隋文帝,建议其秉承土德,以土袭火,然而由于隋朝短祚,并未来得及采纳,其孙王勃于唐高宗朝又重提此说,《新唐书·王勃传》载:“自黄帝至汉,五运适周,土复归唐,唐应继周、汉,不可承周、隋短祚。乃斥魏晋以降非真主正统,皆五行沴气,遂作《唐家千岁历》。……天宝中……有崔昌者采勃旧说,上《五行应运历》,请承周、汉,废周、隋为闰。”(14)《新唐书》卷二○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40页。至此,五德终始说由邹衍以迄王通、王勃、崔昌的传承脉络便已很清晰。然据《资治通鉴·唐纪一》载:“(武德元年五月)戊午,隋恭帝禅位于唐,逊居代邸。甲子,唐王即皇帝位于太极殿……推五运为土德,色尚黄。”(15)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一八五,第5791页。可见高祖李渊即位之初,唐朝早就宣称秉持土德了。这是因为隋开皇元年有赤雀之符,故而自定为火德,《隋书·高帝纪上》曰:“(开皇元年)六月癸未,诏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为火色……而朝会之服,旗帜牺牲,尽令尚赤。”(16)《隋书》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0页。而李渊又是通过禅让的方式从隋恭帝手中获得帝位,则据刘向五德相生说(非相克说),以土继火,唐朝自然就应秉持土德了。然而王勃却认为魏晋至于周隋,非真主正统,皆五行之沴气,不可承之,唐朝应直接承继自“黄帝至汉”这个“五运真主”的统系而自为土德。王勃此说当时虽未被采纳,然其影响力却不容小觑。这种影响经李嗣真、崔昌等人的不断发挥,至天宝九载终于被玄宗认可采纳,“以土代火”说至此方得以真正落实。
不过崔昌上书时身份乃一“处士”,一般而言,涉及国家五行属性这样的大事由一介布衣提出,其背后必有高层支持者。而从史料来看,崔昌的真正后台,正是宰相李林甫。《册府元龟》即载“宰相林甫亦以昌意为是”,另《新唐书·王勃传》曰:
右相李林甫亦赞佑之,集公卿议可否,集贤学士卫包、起居舍人阎伯玙上表曰:“都堂集议之夕,四星聚于尾,天意昭然矣。”于是玄宗下诏,以唐承汉,黜隋以前帝王,废介、酅公,尊周、汉为二王后,以商为三恪,京城起周武王、汉高祖庙。授崔昌太子赞善大夫,卫包司虞员外郎。(17)《新唐书》卷二○一,第5740页。
“以土代火”说由来已久,自李唐立国至玄宗天宝九载已历一百三十余年,玄宗在关系国家本体属性的大事上仍持较为慎重的态度。这是因为武周革命前夕,即曾有李嗣真建议以周、汉为二王后,而废周、隋之事。武则天于载初元年(689)正月宣布“以周、汉之后为二王后,封舜、禹、汤之裔为三恪。周、隋同列国,封其嗣”(18)《新唐书》卷四,第89页。。及唐中宗神龙元年(705)五月复唐后,又反武后之政,改归旧辙,复以北周与隋之后裔为二王后,明显带有与武周决裂之意。另据《册府元龟》载:“唐玄宗开元中,有上书请以皇家为金德者,中书令萧嵩奏请百僚详议,侍中裴光庭以国家符命,久著史策,若有改易,恐贻后学之诮,密奏请依旧为定,乃下诏停百僚集议之事。”(19)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四,第43页。又玄宗曾于天宝七载下诏访求后魏子孙以补全三恪之数,八载七月立孝文帝十世孙元伯明为三恪,袭封韩国公。如今据区区一个处士之论,既要部分推翻高祖所秉持土德之理论依据,又要推翻自己叔父唐中宗的决策,重蹈武周之旧辙,而且恰好又是对一年前新立三恪之举的自我打脸,因此玄宗觉得实在应该慎重行事。然而由于宰相李林甫的公开支持,玄宗也不便明确反对,遂将此事下公卿集议,说明他内心仍是纠结和矛盾的。不过天宝十二载杨国忠拜相之后,竟轻易就推翻了当年李林甫支持的“以土代火”说,从中可以见出玄宗对五行统绪的复杂矛盾态度。《新唐书·王勃传》载:“杨国忠为右相,自称隋宗,建议复用魏为三恪,周、隋为二王后,酅、介二公复旧封。贬崔昌乌雷尉,卫包夜郎尉,阎伯玙涪川尉。”(20)《新唐书》卷二○一,第5740页。又《册府元龟》曰:“及是杨国忠根本林甫之短,乃奏曰:周、汉远,不当为二王后。卫包助邪,独与林甫计议,大紊彝伦。上疑之,下包狱,案鞫,遂贬为夜郎郡夜郎尉,崔昌为玉山郡乌雷尉,并员外置。”(21)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四,第44页。这次改弦更张距天宝九载崔昌卫包等人的“以土代火”被采纳相距仅仅三年,究其原因,除了杨国忠的得宠与李林甫的失势遭到清算之外,大概还是因为天宝九载“四星聚尾”天象带来的政治危机早已过去,既然皇位依然稳固,玄宗此时已不再关心改置“二王三恪”这些无关紧要的利益分配问题了。
朝廷上这场关乎五行玄学的讨论中正反双方在争执中相持不下,按照常理,这种讨论有可能持续很长时间,甚或最终因毫无头绪被搁置,然而一场突发的奇异天象却加速了玄宗的决断,让他迅速接受了崔昌的“以土代火”说,并马上下令实施,这就是“四星聚尾”,以下将此特异天象对天宝末年政治之影响稍作论析。
二、“四星聚尾”天象对天宝末期政治的深刻影响
在朝廷正讨论“以土代火”说期间,适逢“四星聚尾”特异天象出现,卫包等人以为“天意昭然”,遂使玄宗下定决心接受崔昌此说,那么这一天象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国古代的星占之术,往往与现实的政治斗争密切相关,有学者指出,隋唐统治者均笃信星占之学,星占学已经成为隋唐政治、意识形态的重要支撑(22)周晓陆:《步天歌研究》,北京:中国书店,2004年,第189页。。而据《史记·天官书》载,凡遇四星五星相聚等特异天象,“五星合,是为易行,有德受庆,改立大人,掩有四方,子孙蕃昌,无德受殃若亡”(23)《史记》卷二七,第1321页。。又《宋书·天文志三》曰:
《星传》曰:“四星若合,是谓太阳,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奄有四方;无德受罚,离其国家,灭其宗庙。”今案遗文所存,五星聚者有三:周汉以王齐以霸,周将伐殷,五星聚房;齐桓将霸,五星聚箕;汉高入秦,五星聚东井。……四星聚者有九:汉光武、晋元帝并中兴,而魏、宋并更纪。是则四星聚有以易行者矣。昔汉平帝元始四年,四星聚柳、张各五日,柳、张,三河分,后有王莽、赤眉之乱,而光武兴复于洛。晋怀帝永嘉六年,四星聚牛、女,后有刘聪、石勒之乱,而元皇兴复扬土。汉献帝初平元年,四星聚心,又聚箕、尾。心,豫州分。后有董卓、李傕暴乱,黄巾、黑山炽扰,而魏武迎帝许都,遂以兖、豫定,是其应也。……建安二十二年,四星又聚,二十五年而魏文受禅,此为四星三聚而易行矣。(24)《宋书》卷二五,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35-736页。
历史上周将伐殷、齐桓将霸、汉高入秦皆为改朝换代之剧变,可见无论是四星聚抑或五星聚,多被视为天下大乱、易代革命之征兆,故而这次“四星聚尾”对唐玄宗统治的合法性是一次极大的挑战,玄宗对此亦颇为焦虑和恐惧,因为熟稔星象政治的他深深知道,这种特异天象对统治者意味着什么。早在景云元年(710),在起兵诛杀韦后的前夜,正当李隆基犹豫不决之际,也是特殊天象的出现坚定了他的决心。《资治通鉴》载:“时羽林将士皆屯玄武门,逮夜,葛福顺、李仙凫至隆基所,请号而行。向二鼓,天星散落如雪,刘幽求曰:‘天意如此,时不可失!’福顺拔剑直入羽林营,斩韦璿、韦播、高嵩以徇。”(25)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二○九,第6645页。《册府元龟》亦载曰:“时轩辕星落于紫微中,王师虔及僧普润皆素晓玄象,遂启帝(玄宗)曰:‘大王今日应天顺人,诛锄凶慝,上象如此,亦何忧也!’”(26)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二十,第198页。此后太平公主也曾利用彗星的出现对李隆基进行过攻击。延和元年(712)七月,彗星出西方,经轩辕入太微,至于大角。太平公主欲离间李隆基父子二人的关系,遂使术者言于睿宗曰:“彗所以除旧布新,又帝座及心前星皆有变,皇太子当为天子。”(27)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二一○,第6673页。故而玄宗对于政治斗争中的天文玄象不仅非常笃信而且十分敏感,所以当卫包、阎伯玙以“天意昭然”进行劝谏时,无意中正好触动了玄宗那根敏感的神经。虽然“四星聚尾”有易代改朝之隐喻,但《史记》上毕竟还说有德者受庆、无德者受殃,这就仍留有回旋余地,那么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无德之君,恰好顺水推舟地同意崔昌等建言之“以土代火”说,确立国家之土德,并举行盛大庆典,不正好证明有德受庆吗?况且开元三年(715)八月,已经出现过五星聚于箕、尾二宿之象,占星者当时亦以为是有德受庆、无德受殃之兆,后来此事则被公认为正是开元盛世之兆,那么这次面对“四星聚尾”再来一次故技重施,将社会舆论往有德受庆方面引导不就可以化解这次信任危机了吗?故为消除此事在政治上的负面影响,玄宗遂决定采纳崔昌之说,于次年正月举行三大礼,以示有德受庆。《旧唐书·玄宗纪下》曰:“十载春正月乙酉朔。壬辰,朝献太清宫;癸巳,朝飨太庙;甲午,有事于南郊,合祭天地,礼毕,大赦天下。”(28)《旧唐书》卷九,第224页。另《唐大诏令集》载《天宝十年南郊赦》曰:“然则上稽历象,旁采舆议,爰以土德,承汉火行。是凭大易之辞,用绍前王之烈。祯祥累应,正闰攸分。不改旧章,惟新景运。属岁初吉,乘时布和。”(29)宋敏求编,洪丕谟等点校:《唐大诏令集》卷六八,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348页。嗣后,除了改易二王三恪、建周武王、汉高祖庙之外,玄宗还实施了一系列的相应政策,如天宝十载五月,玄宗下诏“改诸卫幡旗绯色者为赤黄,以符土运”,“改诸卫旗幡队仗,先用绯色,并用赤黄色,以符土德”(30)《旧唐书》卷九,第225页;卷四五,第1954页。,“后二岁,礼部试天下造秀,作《土德惟新赋》,则其事也”(31)封演撰,赵贞信校注:《封氏闻见记校注》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7-28页。。
然而以上这些还只是玄宗朝堂上的反应及应对措施,当时民间对“四星聚尾”的认识却与官方颇为不同,据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王皎先生善他术,于数未尝言。天宝中,偶与客夜中露坐,指星月曰:‘时将乱矣!’为邻人所传。时上春秋高,颇拘忌,其语为人所奏,上令密诏杀之。”(32)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前集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5页。善于观察星象的王皎从星月之变中断言天下将乱,其背景极有可能就是天宝九载发生的“四星聚尾”之事,由于王皎将其解读为“无德受殃”,正好触犯了玄宗的忌讳,遂招致杀身之祸。
其实天宝九载“四星聚尾”的特异天象对河北的安史之徒亦产生了重要影响,不过以前由于缺乏相关的史料,学界对相关情况一直未能充分了解,直到近年一些墓志碑刻文献的出土,“四星聚尾”在安史一方产生的影响方被学界所掌握。洛阳九朝刻石文字博物馆藏《大燕赠魏州都督严府君墓志铭》(简称《严复墓志》)曰:
天宝中,公见四星聚尾,乃阴诫其子今御史大夫、冯翊郡王庄曰:“此帝王易姓之符,汉祖入关之应,尾为燕分,其下必有王者,天事恒象,尔其志之。”……及十四年,义旗南指,奄有东周,鞭笞群凶,遂帝天下。金土相代,果如公言,殷馗之识,无以过也。(33)齐渊、缪韵编:《唐严复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10页。
其墓志铭文中还有“昊穹有命,命燕革唐。公之令子,预识兴王。翼佐龙战,时惟鹰扬”之语,陈尚君先生以为这篇墓志“是迄今为止关于安史叛乱文献中最重要的文字”(34)陈尚君:《〈洛阳新获七朝墓志〉新史料评述》,《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12期。。严复乃严庄之父,安禄山心腹、安史之乱的参与策划者。因为“燕为尾分”,故严复见到四星聚尾天象后,以为“昊穹有命,命燕革唐”,便坚定了拥立安禄山篡逆之决心,遂怂恿和支持其子严庄为安禄山出谋划策,从中可见四星聚尾一事对河北士人心理产生的深刻影响。仇鹿鸣已指出,安禄山利用天宝九载四星聚尾的天象异动作为其起兵的政治号召,安史政权选择“燕”为国号,除了地域因素之外,“尾为燕分,其下必有王者”之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安禄山又利用五德终始理论,以四星聚尾的天象变化作为易代革命的先兆,宣扬“金土相代”之说,建构其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就成为安史政权争取人心,特别是笼络推重儒家正统之辨的士大夫阶层的重要方式(35)仇鹿鸣:《五星会聚与安史起兵的政治宣传——新发现燕〈严复墓志〉考释》,《复旦学报》2011年第2期。。所谓“尾为燕分,其下必有王者”是安史政权选择“燕”为国号的重要因素云云虽令人耳目一新,但毕竟仍属大胆猜测,其论尚待出土文献的进一步证明。不过通过《严复墓志》的出土,可知“四星聚尾”对安禄山起兵叛唐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与促进作用。然而天宝末年的特异天象并未停止,如天宝十三载“夏五月,荧惑守心五十余日”(36)《旧唐书》卷九,第228页。,“荧惑守心”是星占学中最凶天象,《新唐书·五行志》曰:“天宝十三载五月,荧惑守心五旬余,占曰:‘主去其宫。’十四载十二月,月食岁星在东井,占曰:‘其国亡。’东井,京师分也。”(37)《新唐书》卷三三,第856页。那么“荧惑守心”“月食岁星”这些能导致“去宫”“国亡”的天象出现是否也同样加快了安史之徒的叛乱步伐呢?目前尚缺乏相关史料可为佐证,看来仍有待于出土文献的进一步补充与验核。
由上所论可见,玄宗一方努力搞三大礼,宣扬“以土代火”,制造“有德受庆”虚假盛典以弥缝“四星聚尾”在政治上带来的消极影响,而另一方安史之徒则利用这场天象异动作为起兵的政治号召,从中可见天宝九载的“四星聚尾”天象在当时社会及人民心理上所产生的巨大震动,一场关乎向心与离心、凝聚与叛逆的巨大博弈都围绕此事开始渐次展开,并最终酿成几年以后的安史之乱。因此解读杜甫献《三大礼赋》的动机和背景,若不结合如此复杂的政治文化背景来谈,就不能深入理解文本后面蕴涵的种种玄机,相应地对杜甫与当时李、杨政治集团的真正关系也就容易出现误读与曲解。
三、杜甫与崔昌、卫包等人关系之反思与考述
(一)杜甫《三大礼赋》与崔昌“以土代火”说的密切关联
详细解读杜甫的《三大礼赋》就可发现,这三篇赋乃是对崔昌“以土代火”说的紧密呼应。杜甫在赋中首先对玄宗采纳崔昌之议表示肯定和赞许。《朝献太清宫赋》开头云:“冬十有一月,天子既纳处士之议,承汉继周,革弊用古,勒崇扬休。明年孟陬,将摅大礼以相籍,越彝伦而莫俦。”又《朝献太清宫赋》曰:“伊庶人得议,实邦家之光。”其次,在五行统绪中孰为正统、孰为闰位问题上,杜甫和崔昌的论调完全一致,都认为魏、晋以至于周、隋,皆“五行之沴气”,“不可承之”。《朝享太庙赋》曰:“臣窃以自赤精之衰歇,旷千载而无真人。及黄图之经纶,息五行而归厚地,则知至数不可以久缺,凡材不可以长寄。”又《朝献太清宫赋》曰:
上穆然,注道为身,觉天倾耳,陈僭号于五代,复战国于千祀。曰:呜呼!昔苍生缠孟德之祸,为仲达所愚。凿齿其俗,窫窳其孤。赤乌高飞,不肯止其屋;黄龙哮吼,不肯负其图。伊神器臬兀,而小人呴喻。历纪大破,创痍未苏,尚攫拏于吴蜀,又颠踬于羯胡。纵群雄之发愤,谁一统于亨衢?在拓跋与宇文,岂风尘之不殊。比聪廆及坚特,浑貔豹而齐驱。愁阴鬼啸,落日枭呼。各拥兵甲,俱称国都。且耕且战,何有何无。惟累圣之徽典,恭淑慎以允缉。兹火土之相生,非符谶之备及。炀帝终暴,叔宝初袭,编简尚新,义旗爰入。既清国难,方睹家给。窃以为数子自诬,敢正乎五行攸执。
……天师张道陵等,洎左玄君者,前千二百官吏,谒而进曰:今王巨唐,帝之苗裔,坤之纪纲。土配君服,宫尊臣商。起数得统,特立中央。(38)萧涤非主编:《杜甫全集校注》卷二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6133、6134页。
这实际上就是以文学性的语言,对崔昌所论“以土代火”“土复归唐”说进行的生动阐释。杜甫在赋中认为,自魏晋以迄北魏、北周、隋皆不敢“正乎五行攸执”,这与崔昌“自魏晋至隋,皆非正统,是闰位”之论真可谓珠联璧合、一唱一和。这说明杜甫对崔昌、卫包等人“以土代火”之论不仅非常熟悉,而且对其精神内涵已做到深刻理解,这甚至让人有点怀疑他是否也是崔昌此论的最早谋划者。若果真如此的话,杜甫也就有能在天宝九载八月之前,提前对《三大礼赋》进行构思和创作了。张忠纲先生已指出,杜甫献《三大礼赋》乃是天宝九载冬预献,即天宝九载十二月底之前(39)张忠纲:《杜甫献〈三大礼赋〉时间考辨》,《文史哲》2006年第1期。。而《朝献太清宫赋》曰:“冬十有一月,天子既纳处士之议。”又曰:“明年孟陬,将摅大礼。”既然杜甫在赋中提到十一月,说明三赋只能作于此后。另外,赋中说“壬辰,既格于道祖”“甲午,方有事于采坛绀席”,正好与《旧唐书》所记三大礼的时间完全吻合,这说明杜甫作赋时已经提前知道了三大礼的具体日程安排,则此赋的最终完成已经非常接近天宝九载的年底了。这样一来,《三大礼赋》的创作时间就必须于十一月至十二月之间完成,可问题是如此短促的时间杜甫真的能完成这三篇恢弘钜制的写作吗?《三大礼赋》创作除了构思章节、斟酌字句之外,既需要了解“以土代火”的理论内涵,又需要了解三大礼的具体礼仪和实施步骤,甚至找献纳使投匦献赋以上达天听无疑都需要一些时间,即使才华横溢如杜甫,在短时间恐亦难以完成。而假若杜甫通过其他渠道预知了崔昌上书的内容,于其上书之前便预先进行构思写作,时间上无疑会从容得多。毕竟在赋中关于三大礼的确切时日可以暂先草拟一下,直到最后献赋时再将获知的准确时间加以修改替换即可。而从《三大礼赋》的内容及艺术成就来看,绝不像是短时间内匆匆完成的,假若杜甫有充裕的创作时间,那是不是更说明他与崔昌等人早就熟识呢?
关于杜甫与崔昌二人之间的关系,学界此前尚未见有人提及,陈冠明《杜甫亲眷交游考》及张忠纲主编《杜甫大辞典》“家世交游”部分均未收与崔昌有关的条目,似乎二人并无交集。然从杜甫献《三大礼赋》及其与崔昌建言的默契程度来看,二人不可能没有交往。况崔姓乃杜甫母系之姓,杜集中提到许多崔姓舅氏,那么崔昌是否也是杜甫母系家族的亲属呢?今检杜集中有《奉送崔都水翁下峡》一诗,似为杜甫与崔昌关系的唯一诗证,诗曰:
无数涪江筏,鸣桡总发时。别离终不久,宗族忍相遗?白狗黄牛峡,朝云暮雨祠。所过凭问讯,到日自题诗。(40)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82页。
此诗作于梓州,都水,即都水使者之简称。诗中说“宗族忍相遗”,表明杜甫与这个“崔都水”确实是亲属关系。仇兆鳌曰:“崔为都水使,与公为甥舅,故称曰翁。”那么这个崔都水是否即是崔昌呢?这就需要考察一下崔昌是否担任过都水使者之职。
(二)崔昌官职变迁考略
崔昌于天宝九载献“以土代火”说时还只是一个“处士”,即未任官职。其建言被玄宗采纳后,授为太子赞善大夫之职。据《旧唐书·职官志》,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为正五品上阶。不过到了天宝十二载,右相杨国忠反李林甫之政,将当年参与策划此事的崔昌、卫包、阎伯玙等人全部外贬,其中崔昌被贬为乌雷尉。《唐会要》载:“(天宝)十二年五月九日,魏、周、隋依旧为三恪及二王后,复封韩、介、酅等公,其周汉、魏晋、齐梁帝王庙依旧制。六月九日,崔昌、卫包等皆贬官。”(41)王溥:《唐会要》卷二四,第462-463页。可知崔昌贬为乌雷尉的时间应在是年六月九日。乌雷属玉山郡,即今广西东兴,唐时属下县。据《旧唐书·职官志三》,下县县尉的品阶为从九品下。崔昌从正五品上的太子赞善大夫贬为从九品下的乌雷尉,官阶连降十九级,几乎是一撸到底,可见这次贬谪对崔昌而言是多么严厉的惩罚。崔昌在乌雷尉任上大约数年后,改任为试都水使者之职务,改任的具体时间不详。由于崔昌参与了上元二年(761)嗣岐王李珍谋逆案被处死,关于崔昌的任职情况才得以前后连贯起来。李珍谋逆事,见《旧唐书·李范传》:“珍赐死,其同谋右武卫将军窦如玢、试都水使者崔昌、右羽林军大将军刘从谏、蔚州长塞镇将朱融、右卫将军胡冽、直司天台通玄院高抱素、右司御率府率魏兆、内侍省内谒者监王道成等九人,特宜斩决。试太子洗马兼知司天台冬官正事赵非熊、陈王府长史陈闳、楚州司马张昂、右武卫兵曹焦自荣、前凤翔府郿县主簿李屺、国子监广文进士张奂等六人,特宜决杀。驸马都尉薛履谦预逆谋,宜赐自尽。乃以济兼桂州都督、侍御史,充桂管防御都使。左散骑常侍张镐坐与交通,贬辰州司户。”(42)《旧唐书》卷九五《酷吏传下》,第3017页。又《旧唐书·肃宗本纪》曰:“夏四月乙亥朔,嗣岐王珍得罪,废为庶人,于溱州安置,连坐窦如玢、崔昌处斩,驸马都尉杨洄、薛履谦赐自尽,左散骑常侍张镐贬辰州司户长任。”(43)《旧唐书》卷一○《肃宗本纪》,第261页。又《旧唐书·敬羽传》载:“嗣薛王珍潜谋不轨,诏羽鞫之……珍坐死,右卫将军窦如玢、试都水使者崔昌等九人并斩,太子洗马赵非熊、陈王府长史陈闳、楚州司马张昴、左武卫兵曹参军焦自荣、前凤翔府郿县主簿李屺、广文馆进士张敻等六人决杀,驸马都尉薛履谦赐自尽,左散骑常侍张镐贬辰州司户。”(44)《旧唐书》卷一八六下《敬羽传》,第4860-4861页。又《唐大诏令集》卷三十九有《嗣岐王珍免为庶人制》,署为“上元二年四月”(45)宋敏求编,洪丕谟等点校:《唐大诏令集》卷三九,第163页。。可知崔昌参与谋反时所任官职为“试都水使者”。《旧唐书·职官志三》:“都水监,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泽、津梁之政令,总舟楫、河渠二署之官属。”(46)《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897页。所谓“试”者,即试任其职或试假其衔,《通典》曰:“试者,未为正命。”(47)杜佑:《通典》卷一九《职官典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71页。一般是指资历低而担任高级职务者。崔昌从九品下阶的乌雷尉被擢拔为正五品上阶之试都水使者,虽为超阶任用,然与其当年释褐所任太子赞善大夫一职同为正五品上阶,故从官阶的角度来看,似有官复原职之意。综上所述,崔昌历任官职分别为:太子赞善大夫(天宝九载九月)、乌雷尉(天宝十二载六月)、试都水使者(任职时间不详),并于上元二年四月在试都水使者任上因参与谋反被肃宗处死。
通过以上考证可见,崔昌确实担任过试都水使者之职,因此杜甫漂泊梓州期间所作《奉送崔都水翁下峡》一诗极有可能就是送别崔昌所作。若果真如此的话,杜甫与崔昌确为亲戚关系,故其在崔昌上“以土代火”说之前定有较为密切的交往,如此再反观其献《三大礼赋》与崔昌上“以土代火”说的高度一致,也就容易理解了。
(三)杜甫《奉送崔都水翁下峡》实际作年应为上元二年
如前所论,杜甫《奉送崔都水翁下峡》一诗中的“崔都水翁”确是试都水使者崔昌,则历代杜诗注本中关于《奉送崔都水翁下峡》作年的结论需要进行相应更改。因为崔昌于上元二年(761)四月即因谋反被处死,则此诗的作年当不晚于此年。那么杜诗旧注中一般将此诗系于何年呢?检黄鹤《黄氏补注》将此诗系于广德元年(763),从仇兆鳌《杜诗详注》以至于萧涤非《杜甫全集校注》、谢思炜《杜甫集校注》均依黄鹤此说。黄鹤将此诗编于广德元年(763)的理由是:“诗云:‘无数涪江筏’,当是广德元年梓州作。观末句,则知公有意于到夔矣。”(48)黄鹤、黄希补注:《黄氏补千家注纪年杜工部诗史》卷二四,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可知黄鹤确定此诗编年的依据就是诗中“无数涪江筏”之句,因为这句诗中提到了“涪江”,于是黄鹤便将“涪江”与梓州联系起来,而杜甫广德元年(763)确实到过梓州,故而这首诗便如此被确定为广德元年梓州所作。如今已知“崔都水”确为崔昌,则将此诗编于广德元年显然不能成立,此诗必作于上元二年四月崔昌谋反被杀之前。值得注意的是,《奉送崔都水翁下峡》一诗颈联“白狗黄牛峡,朝云暮雨祠”乃是用当句对预拟崔翁经过之地,暗中透露出此次崔都水的行踪路线乃是从梓州的涪江入嘉陵江再入长江,然后返回京师,似为都水监对这些水系郡县所作的一次全面考察。考虑到由梓州乘船经水路至京师长安需耗费不少时日,则杜甫此诗只能作于上元二年年初方较为合理。检诸种杜甫年谱,于上元二年均未有去梓州的记载,不过杜甫曾于上元元年秋曾去彭州访高适,又去新津会裴迪、王缙,上元二年春复往新津游历,则亦不能排除其上元二年初曾游梓州之可能。或许有人会质疑,杜诗的编年经历代注家反复梳理,难道可以随便改易吗?其实此诗的情况较为特殊,检宋本《杜工部集》并未收此诗,宋百家本则收录于《补遗》之中,乃是未定编年之作。又检钱谦益《钱注杜诗》卷十八可知,此诗最早收录于吴若本《杜工部集》之中,乃宋朝奉大夫员安宇所收27篇杜甫佚诗之一,故《奉送崔都水翁下峡》一诗最初并无明确编年,完全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重新编排酌定。
(四)嗣岐王李珍谋反案中的天象玄学因素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关于上元二年嗣岐王李珍谋反之原因,史籍里仅称李珍因仪表伟岸颇类玄宗,又有朱融等人的诱导,遂有不轨之企图。其实嗣岐王李珍谋反案的发生,有着极为复杂的历史背景。综合来看,李光弼率领的唐军于是年二月邙山兵败后,史思明叛军对两京的军事威胁陡然增大,加之肃宗身体健康情况恶化,遂使得李珍等人萌生谋逆之心。不过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肃宗上元前后特异天象频现也是促使李珍谋反之重要诱因。肃宗由乾元年号改为上元便是因为特异天象的屡次出现,《旧唐书·肃宗本纪》载,乾元三年(760)四月“丁巳夜,彗出东方,在娄、胃间,长四尺许。”“闰四月辛酉朔,彗出西方,其长数丈。”“己卯,以星文变异,上御明凤门,大赦天下,改乾元为上元,追封周太公望为武成王,依文宣王例置庙。时大雾,自四月雨,至闰月末不止。米价翔贵,人相食,饿死者委骸于路。”(49)《旧唐书》卷一○《肃宗本纪》,第258、259页。然而即使改元之后,肃宗朝的特异天象仍未停止。上元元年五月癸丑,“是夜,月掩昴”。十二月“癸未夜,岁星掩房”。上元二年二月“辛未夜,月有蚀之,既”。“建辰月(十月)壬午,诏天下见禁系囚,无轻重一切释放。丙戌夜,月有白冠。”(50)《旧唐书》卷一○《肃宗本纪》,第259、260、262页。另《旧唐书·天文志·灾异编年》载: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大星皆见。司天秋官正瞿昙撰奏曰:癸未太阳亏,辰正后六刻起亏,巳正后一刻既,午前一刻复满。亏于张四度,周之分野。甘德云:“日从巳至午蚀为周”,周为河南,今逆贼史思明据。乙巳占曰:“日蚀之下有破国”。其年九月,制去上元之号,单称元年。(51)《旧唐书》卷三六《天文志》,第1324页。
彗星、日食等特异天象的频繁出现被理解为上天对最高统治者发出的严重警告,倘若李珍集团中真有精通星象者能提前推算到此次日蚀,并将其附会到史思明身上,便极有可能将这次日蚀作为谋反的依据。其实李珍谋逆集团中的高抱素、崔昌、朱融均为星相学家,其中高抱素为司天台通玄院的直官,专门掌管观天定历,无疑是为李珍篡位提供星象依据的重要人物。另外,试都水使者崔昌曾于天宝九载献“以土代火”说和《五行应运历》,在朝廷集议时“负独见之明,群议不能屈”,无疑也是一位擅长星象历法之人。至于朱融,两唐书均称其为“蔚州长塞镇将”,蔚州长塞镇即今山西灵丘,那么一个小小镇将又如何会成为这次谋逆案的核心人物的呢?检《资治通鉴》称朱融为“术士”,另《册府元龟》曰:“上元中,日者朱融与嗣岐王珍交通。”(52)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六二七,第7253页。可见除了长塞镇将的身份外,朱融还是一个“术士”和“日者”。所谓“日者”,即以占候卜筮为业之人,因此他与高抱素、崔昌等人一样,都是擅长星象历法的玄学家。朱融、崔昌等人很有可能通过推算预知了此次日蚀发生的时间,并将其与史思明叛军附会在一起,借以说服李珍及其他成员坚定谋逆的决心。联想到天宝九载“四星聚尾”的特殊天象曾引发安禄山叛乱的史实,上元元年的“星文变异”对图谋叛逆者的诱发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李珍集团中崔昌、朱融、高抱素这几位擅长玄学星象人物的存在似乎更加证明了这一点。
(五)杜甫与卫包关系蠡测
据唐窦臮《述书赋》注曰:“卫包,京兆人,工八分小篆,通字学,兼象纬之术,官至尚书郎。”(53)窦臮撰,窦蒙注:《述书赋》,栾保群主编:《书论汇要》上册,北京:故宫出版社,2014年,第195页。可知卫包不仅精于书法,兼通象纬之术(54)由于史料的缺乏,卫包的生平事迹多已不可考,萧瑜撰有《唐代书法家、文字学家卫包生平略考》一文,见吴兆路、甲斐胜二、林俊相主编:《中国学研究》第8辑,济南:济南出版社,2006年,第381页,可以参看。。在崔昌上书建言“以土代火”说这一事件中,卫包是一个关键人物。当朝堂上公卿集议悬而未决之时,正是卫包“天意昭然”之言促使玄宗下了最后的决心,他后来也由集贤学士升迁为虞部员外郎,成为“以土代火”说的实际执行者。天宝十二载杨国忠否定“以土代火”说时,亦将卫包与崔昌等人一同贬谪,二人可谓同进同退。史籍里并未交待卫包与崔昌的关系,不过从上述种种迹象来看,二人不太可能是素不相识的,应该有过密切的交往。另外《册府元龟》里说“卫包助邪,独与林甫计议,大紊彝伦”,表明卫包和李林甫正是此事的幕后策划者与推动者,在天宝末李、杨争权的政治背景下,卫包无疑是属于李林甫派系之人,而崔昌或许只是他们摆在前台的一枚棋子而已。文献中尚找不到杜甫与卫包交往的直接证据,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据赵明诚《金石录》及陈思《宝刻丛编》载,卫包曾于天宝九载正月至四月先后撰写了《唐御书华岳碑堂修饰记》《唐修金天王庙灵异述》《唐灵台观修三方功德颂》《唐华岳庙古松诗》等(55)赵明诚撰,金文明校证:《金石录校证》卷八,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21-122页。。卫包此行的背景是:“天宝九载正月,文武百寮、礼部尚书崔翘等累上表请封西岳,刻石纪荣号”,表凡三上,玄宗乃许之。“丁巳,诏曰:‘以今载十一月有事华山。中书、门下及礼官详仪注奏闻,务从省便。’”(56)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三六,第382-383页。《旧唐书》亦曰:“天宝九载,又将封禅于华岳,命御史大夫王鉷开凿险路,以设坛场,会祠堂灾而止。”(57)《旧唐书》卷二三《礼仪志三》,第904页。可见卫包天宝九载初的这次西岳之行应是为玄宗封禅西岳作前期准备工作,这就很容易令人联想起杜甫献《封西岳赋》之事。玄宗之所以想封禅西岳,是因为其生辰属金,五行中西方属金,故西岳乃是玄宗本命。杜甫在《进封西岳赋表》中说:“维岳,固陛下本命,以永嗣业。”《封西岳赋》亦云:“国家土德,与黄帝合;主上本命,与金天合。”(58)萧涤非主编:《杜甫全集校注》卷二一,第6241、6249页。《旧唐书》曰:“玄宗乙酉岁生,以华岳当本命,先天二年七月正位,八月癸丑,封华岳神为金天王。”(59)《旧唐书》卷二三,第904页。如果说杜甫献《三大礼赋》是偶然与崔昌、卫包等人站在一个阵营的话,那么在封禅西岳问题上杜甫与卫包又站在一起似乎已不能再用巧合来解释了,这表明杜甫在“以土代火”以至于封禅西岳等问题上与卫包的立场都保持着高度一致,这极易令人怀疑二人有密切关联。天宝九载杜甫献《三大礼赋》时,卫包正任集贤学士。由于受到玄宗赏识,杜甫待制于集贤院,后来由宰相主持的考试也是在集贤学士们的围观中举行,杜甫在《莫相疑行》中回忆说“集贤学士如堵墙,观我落笔中书堂”(60)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四,第1213页。,则杜甫在集贤院时亦应与卫包相识,杜集中有《奉留赠集贤院崔国辅于休烈二学士》,也可知他与当时不少集贤院学士都有过交往。不过考虑到崔昌与卫包过从甚密,杜甫既然与崔昌为亲族,其与卫包亦应有过一定的交往,再加上二人对“以土代火”、封禅西岳等问题的看法高度一致,故杜甫与卫包初识或许并不一定始于集贤院待制时期,而是有可能大大提前。另外,卫包在当时以八分小篆著称于世,而杜甫于大历元年作《李潮八分小篆歌》时云:“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其中并未提到卫包,不知是否出于选择性忽略,个中缘由也颇耐人寻味。
四、杜甫与李林甫集团关系之再反思
通过对杜甫与崔昌关系的重新考察,促使我们对杜甫与李林甫之间的关系亦需进行再反思。由于杜甫在《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中说过“破胆遭前政,阴谋独秉钧。微生沾忌刻,万事益酸辛”的话(61)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第140页。,故研究者往往将杜甫与李林甫的关系对立起来看,如仇兆鳌《杜诗详注》曰:“公初应诏而见黜,后以召试而仍弃,皆林甫为之。”(62)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第143页。天宝六载李林甫玩弄“野无遗贤”闹剧,将前来应试的举子全部黜落,确实殃及了首次应诏的杜甫。然而说杜甫天宝十载“以召试而仍弃,皆林甫为之”却真是冤枉了李林甫。韩成武先生已指出,杜甫献《三大礼赋》之后,经过中书省考试,获得出身,没有立即得到官职,是唐代铨选制度决定的,因为当时的铨选制度规定:献赋获得出身者,与制举获得出身者、进士及第者同等待遇,即候选三年,然后参加吏部铨选,才能获得官职。不过受到传统看法的影响,当代学界仍延续着仇兆鳌等人的认识,从冯至、陈贻焮、莫砺锋到康震皆是如此。甚至有人还说杜甫一直没走杜位、李林甫这个后门来谋求一官半职,说明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都把杜甫说的过于清高了,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人们心目中李林甫是口蜜腹剑的大奸臣,而杜甫则是崇高而忠贞的诗圣,即便杜甫曾于李林甫之女婿杜位宅守岁,人们仍不愿承认杜甫与李林甫在政治上有什么瓜葛。其实饥寒交迫的杜甫斯时曾先后向哥舒翰、鲜于仲通乃至杨国忠投赠诗篇,有饥不择食之急迫,倘若他真的通过杜位、李林甫这层关系对朝廷的动向有所了解,抓住时机献赋,我们又如何忍心对其进行苛责呢?如今通过杜甫献《三大礼赋》前后政治态势的解析,可知此事背后乃是李林甫、杨国忠两股政治势力的角逐,而从杜甫献《三大礼赋》的举动可以看出,他无疑是旗帜鲜明地站在李林甫一方的。考虑到地位寒微的杜甫难以和位高权重的李林甫搭上关系,因此作为李林甫之婿的杜位,其中介作用就非常值得关注了。另外陈贻焮先生在《杜甫评传》中认为,杜甫这次献《三大礼赋》的时机实在是选择得太妙了,一定有懂行的高人在后面替他出谋划策,并从杜甫《奉赠太常张卿垍二十韵》等投赠诗分析,认为对杜甫进行点拨的高人,非张垍、张均兄弟莫属(63)陈贻焮:《杜甫评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4页。。实际上,我们若从杜甫与崔昌集团的密切关系来看,就可以发现这一判断也是值得商榷的。杜甫通过杜位、李林甫这层关系侦知朝廷上的最新动态,无疑要比张垍、张均兄弟的渠道更为直接方便。当然,作为“以土代火”说具体的策划者,崔昌、卫包、阎伯玙无疑是站在最前列的,杜甫则只是此事的鼓噪者和宣传者,况且这种鼓噪又是皇帝决定采纳崔昌的建言之后,政治上毫无风险,或许也正是因此之故,他才未被划入崔昌一伙,从而侥幸躲过了天宝十二载的杨国忠对崔昌集团的清算。这样一来,从杜甫与崔昌集团关系的角度来看,其献《三大礼赋》后未立即授官,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保护了,如若不然的话,杜甫于天宝十载便因献赋而授官,到了十二载杨国忠报复时岂不是要列为崔昌一党,同被外贬?故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似乎应该为杜甫躲过一次政治劫难而替他感到庆幸,不过从中也可窥见杜甫作为一个外围人员与李林甫集团若即若离的政治身份。
总之,天宝九载“以土代火”说与“四星聚尾”天象的重叠对天宝后期的政治影响极为深远,从出土文献来看其影响的深刻性与广泛性要远超学界以前的认识。通过杜甫于此时献《三大礼赋》一事,可以管窥其与李林甫集团的关系。另外通过考察崔昌生平履历,可以确认其与杜甫为亲族关系,这对厘定相关杜诗的编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而从杜甫与卫包关系的角度来看,亦可加深对其献《封西岳赋》的理解。天宝九载发生的几件大事不仅是杜甫长安求仕生涯的转捩点,也是李唐王朝由盛世巅峰走向分裂与崩溃的分水岭,对解读杜甫的生平及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故不惮繁冗,略作考述如上,希请海内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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