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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新世界的旧立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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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9 15: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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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新世界的旧立宪者?
——评约翰·亚当斯的《为宪法辩护》

摘 要:亚当斯在《为宪法辩护》中严词批判了法国思想家杜戈特提出的“将所有权力集中到一个中心”的直接民主思想。他通过回顾历史上欧洲各国政体的构建实践和总结知名思想家的著述,声称杜戈特的主张不仅无法在现实中发挥效用,而且还有将国家导向专制和分裂的危险。亚当斯认为只有混合政府才是完善的政体形式,而两院制是维持权力平衡的关键。在美国立宪过程中,杜戈特的主张未成为主流的意见。美国几乎所有州的宪法和联邦宪法都纳入了权力分立和两院制的制度设计,这表明亚当斯辩护的目的已基本实现。但是《辩护》所倡导的强力行政长官和对参议院的贵族式解读却遭到猛烈的批判,这本书成为政敌们攻击亚当斯的主要书面证据。对《辩护》的批判和亚当斯争取连任总统的失败使得我们认识到,18世纪末以来的美国主流政治和知识精英已决意同起源于欧洲的西方古典政治理念和实践划清界限。任何人,哪怕是开国元勋和现任总统,他们将西方古典政治理论和实践同美国立宪活动联系起来的努力也无法获得成功。
关键词:宪法;辩护;混合政府;权力分立
当代美国人民拥有人类自洪荒时代以来最好的机会,同时也承担着神圣的使命。如果违背了这个使命,他们将遭受上天的愤怒和史无前例的惩罚。
——亚当斯《为宪法辩护》(1878)
引 言
对于人类政治制度变革而言,1776年美国的建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君主制国家林立的时代,美国革命者率先将共和、人民主权和三权分立等原则通过各州宪法和联邦宪法确立下来。在随后两百多年的时间里,美国立宪主义的星星之火逐渐成燎原之势,曾经强盛一时的君主专制王朝陆续倒台,代之以人民主权和权力分立为制度基石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从《联邦党人文集》中,我们隐约知道,美国各州宪法和联邦宪法的制定并不是一个平和的过程。分歧和争论贯穿于立宪的整个过程[1](P.3)。甚至在这些宪法制定后较长一段时期里,对其正确性和可行性的批评和质疑一直存在[2](P.1-3)。19世纪以后,美国经济社会逐步走向繁荣,对宪法的批评和质疑很快销声匿迹,而建国时期关于制宪的争论和分歧渐渐地少有人问津。近代的相关研究注重挖掘和研讨制度构建过程中的主流意见,往往忽视了当时少数派的不同意见。长此以往,美国建国时期“少数派”立宪者的意见就逐渐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其原本面貌越来越模糊,不为普通大众所熟知。[注]与《联邦党人文集》的经久不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时与联邦党人激烈论战的反联邦党人的思想却缺乏足够的关注。直到1963年美国才有学者提议集结出版《反联邦党人文集》,该文集最终于1981年问世,见Herbert J.Storing,Dry,Murray,eds,The Complete Anti-Federalist.1-7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1).
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总是习惯于忘记过去岁月中的迷惑与彷徨,总是带有温情地回忆历史上的艰难时刻。将美国的立宪过程描绘成一幅幅团结一心、矢志不移的热闹场景,这并非事实,而是革命的“童话”。实际上,多数派立宪者和少数派立宪者论战激烈,而后者的主张并非可有可无,这些主张对于美国建国时期制度的构建和演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P.1-3)。1791年出台的权利法案和后世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都能发现少数派立宪者的思想精髓[2](P.7)。此外,尽管少数派的意见无法主导立宪的过程,但正是这种较为平和的争论使得双方能够充分地阐述各自政治主张,降低了制度失败的可能性,也使得后世的人们能够窥见当时制度选择背后的价值理念和逻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美国宪法并非只是多数派意志的表达,而是各派智慧的共同结晶。
美国建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 的《为宪法辩护》(以下简称《辩护》)就是一部体现了作者多数派和少数派双重身份的重要著作。在美国各州立宪如火如荼进行之时,亚当斯撰写该书,系统地批判了法国思想家杜戈特 (Turgot) 提出的“将所有权力集中到一个中心”的观点,同时为当时美国部分州宪法中初步确立的两院制、州长、法院等体现权力分立思想的基本制度进行辩护。整体而言,《辩护》的主旨与当时多数美国立宪者的思想保持一致。但是令亚当斯始料未及的是,他在书中的部分论述,如构建强有力的行政分支和对参议院的贵族化解读等却被后来的政敌用作攻击他本人的证据,认为其有复辟君主和贵族制度的企图。这些攻击使得晚年的亚当斯深陷舆论的漩涡之中。[注]Bradley Thompson, John Adams and the Spirit of Liberty (Kansa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1998),p.91.
从出身背景来看,亚当斯身上找不出半点贵族的影子。他出生于马塞诸塞州一个小农场主家庭。在当地接受基础教育后,亚当斯赴哈佛大学学习法律,并在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优秀律师。北美殖民地同英国越来越紧张的关系使得亚当斯无法安心开展他的律师业务。执业不到10年,他便投身轰轰烈烈的美国独立运动中。在漫长的政治生涯中,亚当斯撰写了数量惊人的著作,这包括书信、论文、政论小册子等。在独立运动的早期,亚当斯撰写《论政府》等政论小册子,系统阐述了共和政体、权力分立、人民主权等理念,在殖民地人民中引起广泛的反响。[注]John Adams,The Works of John Adams (New York: Books for Libraries Press,1969),volume 4,pp.189-202.亚当斯参加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并在随后主持起草了马赛诸塞州宪法,这部宪法体现了亚当斯的分权思想,是美国第一部明确规定两院制、行政长官和法院设置的宪法。美国建国后,亚当斯远赴欧洲,先后担任美国在法国、荷兰、英国等国的外交代表。《辩护》一书便是他在英国履职时写成的。1797年亚当斯迎来了公职生涯的顶峰 — 在担任8年美国副总统后,他被选为第二任总统。
亚当斯不仅是美国建国时期的重要政治人物,他还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他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曾担任美国第6任总统。他的后代在美国政治、外交和学术界十分活跃,以至于有亚当斯家族的称谓。尽管其本人和后代在美国影响广泛和深远,西方政界和学术界似乎有意地忽视亚当斯的思想。在美国,集中体现他的立宪思想的《辩护》已成为被遗忘的经典。亚当斯遭遇冷遇同他所持“非主流”的立宪理念和执政理念有直接的关系。作为亚当斯最为系统和完整的学术著作,《辩护》不仅展示了亚当斯这位思想家和立宪者的宪法理念和个人品格。更为重要的是,当时美国政界和知识界围绕本书的论战还深刻揭示了美国建国时期的立宪生态和基本制度选择背后的逻辑,值得我们认真研读和思考。
一、辩护的源起
受杜戈特极端民主思想的影响,美国部分州刚刚建立起来的宪法秩序有动摇的趋势,这是亚当斯撰写《辩护》的时代背景。亚当斯撰写《辩护》不仅旨在讨论学理层面的是非,还服务于更大的实际目的 — 他希望该书不仅能够为同时代和后代的美国人民建设和完善宪法提供启示和指引,还能够影响欧洲的政治制度变革。
(一)杜戈特的权力集中思想与美国建国初期不稳定的宪法秩序
亚当斯撰写《辩护》的直接动因是反驳杜戈特对当时以马塞诸塞州宪法为代表的美国部分州宪法的批评。杜戈特是18世纪法国最为杰出的经济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在1778年写给其好友英国伦理学家、政论家理查德·普莱斯 (Richard Price) 的一封信中,杜戈特表达了对当时美国部分州宪法的失望。他认为美国立宪者盲目地借鉴了英国君主制下权力分立的实践。他写到:“(美国人)设立了不同的国家机构,这包括一个众议院、一个参议院,一个州长”。这么做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英国有一个众议院、一个贵族院和一个国王”[4]。杜戈特坚信权力分立仅能在君主政体中发挥效用,而在人人平等的共和政体下,应该将“所有的权力集中于一个中心,即全体国民”。[注]John Adams,The Works of John Adams (New York: Books for Libraries Press,1969),volume 4,p.279.不难看出,杜戈特倡导的是极端的民主和集权体制。杜戈特的批评体现了朴素的人民主权思想,而他的集权主张则是数十年担任公职经历的总结。杜戈特在法国政坛沉浮数十年,深知四分五裂的政治格局和机构之间的掣肘是导致改革失败的主要因素。最令他感到沮丧的莫过于在担任法国财政大臣期间,由于受到传统贵族势力的抵制,他推出的六道改革法令无法有效实施,他本人也被迫下台。[注]Will Slauter,Constructive Misreadings: Adams,Turgot,and the American State Constitutions,Bibliograph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05(2011),pp.36-37.心灰意冷的杜戈特转而对大洋彼岸的北美独立斗争和建国抱有真诚的期待,希望这块“新世界”能够实现他的经济和政治理想。[注]id.
如果杜戈特信中的观点仅在西欧知识界流传,亚当斯决不会写出三卷本的专著来应对。使亚当斯下决心进行系统性回应和反驳的原因在于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1784年,普莱斯将杜戈特的信附在自己的著作一同出版,使得杜戈特的主张在西欧和北美公众中广泛传播,导致北美人民对部分州宪法机构条款的不满加剧。[注]Bradley Thompson, John Adams and the Spirit of Liberty (Kansa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1998),pp.105-106.当时几乎每一个州制宪会议中都有支持杜戈特主张的成员。受杜戈特权力集中思想的影响,宾夕法尼亚州宪法和佐治亚州立宪者抛弃了两院制的方案,选择设置单一的议院,部分州的立宪者开始酝酿取消参议院和州长。[注]Will Slauter,Constructive Misreadings: Adams,Turgot,and the American State Constitutions”,Bibliograph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05(2011),pp.39-40.各州立宪活动的变化引起了亚当斯的担忧。更令他感到紧张的是,对马塞诸塞州宪法机构不满的情绪在日益增长。当地于1786年爆发了声势浩大的谢司暴乱。多达4 000人的暴乱队伍围攻政府机构和法院,企图推翻新生不久的州政府。马塞诸塞州确立不久的宪法秩序开始动摇。以上事件使得远在伦敦执行外交任务的亚当斯坐立不安。那时正值美国州层面和联邦层面立宪的关键时刻,他感受有必要及时驳斥杜戈特的主张,于是他收集资料,日以继夜地写作,于1787年完成了《辩护》。
(二)亚当斯撰写《为宪法辩护》的实际目的
用三卷本的专著来回应一封信中的观点,似乎有小题大做之嫌。实际上亚当斯提笔写作时已知晓他已无法直接同杜戈特对话 — 后者已经于6年前去世了。亚当斯撰写该书的目的超出了普通论战的范畴。他希望该书能够在大西洋两岸发挥影响,重塑人们对优良政体的认识。这一目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识。
其一,亚当斯希望《辩护》能够为同时代和后代的美国人民建设和完善宪法提供启示和指引。他始终坚信美国人民拥有最好的条件去构建人类历史上“一个最为完善的政体”,因此宪法机构的设置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因为“如果它们从错误的地方出发,就很难再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4]。而当时美国各州已制定的宪法并不能让亚当斯满意。他力图辩护的仅是马塞诸塞州、纽约州和马里兰州的宪法,因为当时只有这三部宪法较好地实现了三权的分立和有效制衡。失望的情绪一直笼罩在亚当斯心头,以至于晚年的他依然认为,从权力分立的角度来看,当时的州宪法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是不值得他去辩护的,这些宪法“并不比中世纪意大利城邦国家的宪法好多少”。[注]Bradley Thompson, John Adams and the Spirit of Liberty (Kansa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1998),pp.98-99.因此,亚当斯希望《辩护》能够成为同时代的美国立宪者构建和修正宪法机构的蓝本。此外,亚当斯还将完善宪法的希望寄托于未来美国同胞身上。他期待《辩护》的出版能够使未来的美国知识分子更为清醒地认识到杜戈特权力集中思想的坏处,同时能够为后世完善宪法和研习“政体的科学”(Science of Government)奠定基础。[注]id.
其二,亚当斯希望他主张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思想以及美国立宪的实践能够通过《辩护》影响欧洲的政治制度变革。在十八世纪末的欧洲,新思想的风雨阵阵袭来,不断侵蚀各国君主专制的根基。出使欧洲期间,亚当斯同荷兰、法国、英国、西班牙等国的开明人士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上述国家中具有改革倾向的人士将亚当斯视作顾问,而他也不遗余力地宣传美国建国的精神和实践。1780年逗留荷兰期间,亚当斯请人翻译出版了他的部分政论文集,并将当时美国十三州的宪法在当地集结出版[4](P.13)。亚当斯最为关注法国政局的变化。在他看来,单一的代议机构只能在紧急情形下短暂地设立,比如为了粉碎流亡王室的复辟企图。这类机构无法作为常设的机构,因为长期来看,单一的代议机构将蜕化为四分五裂的贵族机构,最终导致无休止的斗争和内乱。亚当斯担心法国越来越不稳定的政局将使杜戈特的极端民主主张变成现实,给欧洲乃至美国带来灾难。他甚至断言如果法国爆发革命,将给这个国家带来长达40的内乱,而不是自由或者其他好处。[注]John Adams,Papers of John Adams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7),p.400.因此,亚当斯的《辩护》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给当时革命思潮越来越盛的欧洲人民,尤其是法国人民敲响警钟。
二、辩护的展开:混合政府与两院制
在伦敦从事外交工作期间,亚当斯有机会获得大量的文献资料供写作之用。他后来表示惟一使他舍不得离开欧洲的理由便是当地丰富的图书资源。[注]John Adams,The Works of John Adams (New York: Books for Libraries Press,1969),Volume 4,p.117.据现代学者考证,《辩护》中直接摘录的著作超过50部。[注]Zoltan Haraszti,John Adams and the Prophets of Progres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4),p.155.亚当斯认为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在构建自由制度方面总是存在着永恒不变的根本机理。为了认清这些机理,他需要尽可能地分析迄今为止的各国制度建构实践,总结伟大学者的相关著述。从内容上看,亚当斯在书中系统地分析了46个国家和地区的政体,这些政体被划为六种类型,分别是现代民主共和国、现代贵族共和国、现代君主共和国,及其这三类政体的古代版本。此外,亚当斯还摘录和讨论了富兰克林、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等12位思想家的观点。从上述的材料中,亚当斯总结认为自由混合政府才是臻于完善的政府,而只有两院制才能维持国家权力分支之间的平衡。
(一)混合政府
在《辩护》中,亚当斯的基本论点是美国各州应建立混合政府,即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分支组成的政府。亚当斯的这一论点明显受到了西方古典政治学中的政体理论的影响。亚当斯进而强调,为了使混合政府保持权力之间的平衡,这三个分支应该包括行政长官、两院制和法院。亚当斯主张打造一个强有力的行政长官。该长官拥有所有的行政权,能够对议会的决议行使否决权,此外还能不受制约地挑选政府官员[4](P.207-208)。针对杜戈特指责美国部分州宪法盲目照搬英国分权实践的问题,亚当斯没有回避,而是主动进行辩解。他坦陈美国宪法机构的设置确实是模仿英国制度的结果。他指出,混合政府并非君主制国家的专利。对于调节权力的平衡和防止它们异化而言,混合政府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精巧的制度发明”,这种权力平衡是维系人民自由所必需的条件[4](P.61)。在亚当斯看来,英国是第一个将此制度发展到几近完美的国家,因此美国人民应该为能够模仿英国制度感到庆幸。
为了从反面论证混合政府的优越性,亚当斯用了较多篇幅反驳杜戈特所倡导的直接民主制,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亚当斯指出直接民主在美国的环境下不具有可行性。近代以来,即使是市镇大小的聚居区里,由当地居民来决定所有的公共事项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亚当斯详细描述了若干袖珍国家的政体。他发现即便是在圣马力诺、比斯开等只有数千居民的小国都不是纯粹的民主政体,它们更像是混合政体。这些袖珍小国实行的民主制度同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居民高尚的品德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当时的北美13个州面积广大,人口众多,根本不具备实行直接民主制的条件。其次,亚当斯指出,美国人民的德行并不比历史上的人更高。即便是美国政府的基层单位,即市镇,都无法践行直接民主,而是普遍设置了镇长、治安官、仲裁员和一些特别委员会等机构,这些机构受当地居民的委托来行使公共的职权。
其次,直接民主存在巨大危险。这种危险首先体现在民主的暴政上。亚当斯指出,直接民主是通向集权统治的方式之一。一个行使全部权力的议会,就如同一个全权的行政长官一样,将会把国家导向专制和毁灭。亚当斯反问道:“如果将所有权力都授予一个议会,那么还有什么办法能够防止它制定专制的法律,并将这类法律用专制的手段实施下去呢?”[4](P.88)对于这个问题,亚当斯的回答是:“如果行政权的全部或者相当部分落入一个平民议院或贵族议院手中,这个议会将很快腐败下去,就像泥土腐蚀铁器,砒霜毒害人体一样;一旦议会被腐蚀,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就荡然无存了”[4](P.22。 此外,直接民主的巨大危险还源于单一议会的蜕变上。亚当斯认为,承载直接民主的单一议会很难长期保持结构和组成的稳定。在不长的时间里,这一机构就将蜕变成一个贵族机构,几年后变成寡头机构。随后,议会分裂为两到三个派别并进行武装斗争。残酷斗争后,获胜一方的领袖就获得了最终的统治权[4](P.92-93)。
(二)两院制
针对杜戈特的批评,亚当斯在书中不厌其烦地为美国州宪法中的两院制进行辩护。他认为两院制对于维持三权分立与平衡,进而维护自由制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两院中的众议院是最能体现共和政体性质的机构,亚当斯写到:
“而众议院则由来自所有阶层的人所组成。它的功能在于提供一个畅通的交流渠道,使得整个国家的人们可以将他们的想法、知识、计划和愿望传递给政府。这样的议会可以促进各个阶层之间的交流,消除怨念、解决申诉、提供机会使得天才们从默默无闻中脱颖而出,并使他们各个方面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挥。同时也使得每一个观点都获得在立法机构、政府和公众中进行讨论的机会。自由的政体使得组成国家的每一部分人民的本性都被注入了普遍的能量,而君主制下的人民绝对不可能获得这种能量。”[4](P.21)
设立众议院仅是构建立法分支的第一步。接下来,为了论证设立参议院的必要性,亚当斯提出“天然贵族”(Natural Aristocracy)的概念。在亚当斯看来,尽管美国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废除了贵族制度,实现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但是社会总是不可避免地涌现出天然贵族,即巨富的人、来自声名显赫家族的人、有卓越才能的人。从品德和才能来看,这三类人是“一个社会最耀眼的部分”,在优良宪法的妥善安排下,他们能够成为“一个民族的福音”。[注]David McCullough,John Adams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2001),p.293.但是亚当斯警告:如果宪法安排不当,比如设置了单一的议会,那么天然贵族将成为社会中最危险的部分。这是因为这些贵族拥有超乎寻常的影响力和对权力的强烈追求,当他们进入单一议会后将会联合起来增强各自的财富和受欢迎程度,直到能够操纵选举并按照自己的意愿统治国家。最终,所有的议会成员都将是贵族的代表,贵族将在事实上成为一个特权阶级。结果是国家将无休止地受到贵族的专制统治,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无法得到保障[4](P.118-119)。
天然贵族的优点和危险都十分明显,似乎很难取舍。其实,现实中天然贵族是无法被永久消灭的。历史上不乏有人试图从肉体上消灭整个贵族群体的例子,影响最为深远的莫过于1605年盖伊·福克斯企图通过炸毁国会大厦来消灭全体英国贵族的“火药阴谋”(Gunpowder Plot);在同一时期,丹麦军队在当地平民党派的协助下,处决了大批瑞典贵族。但是丹麦人发现,当前的贵族群体被消灭后,有着同样的实力和影响力的新贵族群体又出现了。与前者相比,新兴贵族缺乏教养和谨慎的精神,行事更加残暴[4](P.87)。在亚当斯看来,当前美国国会的成员皆是各州的天然贵族。如果缺乏有效、及时的措施加以限制,他们权势的增长将是难以逆转的。既然天然贵族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宪法机构的设置应该考虑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使整个社会从天然贵族的公共活动中获益,同时有效地遏制他们扩张权势、侵蚀公民自由的野心?
亚当斯认为宪法机构的设置必须要反映社会的现实。因此在众议院之外,必须设立一个参议院来容纳天然贵族,以起到维持权力平衡的作用。参议院的主要作用是将天然贵族中最为杰出的人隔离起来。根据亚当斯的理论,巨富的人、出身显赫的人和才能卓著的人在众议院中竭诚为全体国民服务,当他们中最杰出部分的影响力扩大到危及权力平衡的地步之前,人民有权将他们移送到参议院中,并给予他们崇高的荣誉和地位。这样,参议院就成为野心勃勃之人的终极奋斗目标。如此人民就可以放心地将天然贵族纳入到众议院中,而不用担心他们将改变众议院的民主性质[4](P.22)。天然贵族们希望通过在众议院的服务,获得进入参议院的机会。由于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分离,以及众议院拥有对参议院决定的否决权,参议院的成员对人民的影响力将受到极大限制,因此人民不用担心他们是否还有其他的野心,同时还能够期望这些杰出人士运用自己的影响力继续造福社会。此外,参议院成员利用自己敏锐的洞察力随时向其他权力分支建言献策,这也构成了对其他分支的制约。可以看出,亚当斯对参议院功能的贵族式解读明显受到古希腊“贝壳放逐法”的启发。出于对独裁统治的深刻恐惧,古希腊城邦国家有通过公民投票强制放逐其杰出政治领袖的实践。
三、赞誉与始料未及的批判
《辩护》的出版在美国引起很大的反响。《辩护》是第一本系统论述美国宪法机构设置问题的专著,对当时北美地区人民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教育和启蒙意义。在美国宪法制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詹姆斯·麦迪逊 (James Madison) 就敏锐地指出:“尽管有识之士无法从这本书中找到任何新东西,但该书将在塑造美国公众立宪观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注]Bradley Thompson, John Adams and the Spirit of Liberty (Kansa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1998),p.91.在18世纪90年代,由于亚当斯在书中主张的两院制和强力行政长官同联邦党人提出的立宪基本主张是一致的,那时联邦党人对该书也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认为该书“可圈可点之处甚多”;乔·巴洛 (Joel Barlow)认为该书“在纠正因无知而产生的诸多思想谬误上贡献极大”;本杰明·拉什 (Benjamin Rush) 认为该书“传播了理想的立宪原则,使得美国人更加坚定了设立强力的双层议会的信心”。[注]Gordon S.Wood,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776-1787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8),p.407.
18世纪末是各种政治思潮相互碰撞的时代,那时的知名著作几乎不可能获得一致的正面评价,批评的声音总是如影随形。《辩护》也是如此。亚当斯在完成该书之际就对可能到来的批评有心理准备。1787年,他在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预测这部著作的出版将使他不受欢迎。[注]David McCullough,John Adams (New York,Simon & Schuster,2001),pp.289-290.但是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外界对《辩护》中论述的负面评价是如此的猛烈和持久。总的来看,批评意见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对打造强力行政分支的批评。一个行政长官拥有全部的行政权和不受干预的人事任免,且能够否决议会的决议,这些主张不由得令人将行政长官同当时普遍存在的君主联系起来。亚当斯本人并不否认这二者的联系。他认为:“我们的总统任期虽然只有四年,但在这期间他的权力要远远大于欧洲各国历史上出现的执政官、总督、波兰国王甚至斯巴达国王的权力。”[注]Gordon S.Wood,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776-1787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8),chapter 9.亚当斯还表示人民有权选择建立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或任何形式的混合政体。当亚当斯的妻子艾碧格 (Abigail)阅读《辩护》初稿后,她忧虑地表示:“美国人将认为你试图在美国拥立一位国王”。[注]David McCullough,John Adams (New York,Simon & Schuster,2001),p.290.同时代的批评者认为《辩护》关于行政长官的论述是反共和体制的,而亚当斯本质上是一位倾向君主制的人。当时的美国参议院议员罗杰·谢尔曼认为美国总统不应被赋予对议会的否决权,这是因为与英国不同,在美国共和体制下不存在比公民更高的等级;柯顿·图夫茨 (Cotton Tufts)批评称亚当斯计划将英国式的王子扶上美国的王座;而威廉玛丽学院的院长詹姆斯·麦迪逊 (James Madison)甚至宣称他在书中能够嗅到一个密谋,即亚当斯在外国势力的影响下阴谋计划推翻美国现政权。[注]id.,p.294 这些评论已明显超出了学术探讨的范畴,带有人身攻击的性质了,这反映出当时意见相左双方激烈的对抗和紧张的关系。
第二方面的批评意见围绕《辩护》中对设立参议院的解读和论证。批评者关注的焦点并不在于亚当斯的两院制主张,而是这个主张背后的贵族式解读和论证。有不少人质疑贵族式参议院存在的社会基础。新泽西州的政治家乔·史蒂夫 (John Stevens)认为只有当财富高度集中于一小撮人手中时,才会产生贵族阶级。他指出,由于美国的共和政体,对垄断和特权的立法防范,以及商业和人口的高度流动性,使得财富总是趋向分散而非集中,贵族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并不存在。[注]Gordon S.Wood,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776-1787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8),p.407 还有批评者认为即便社会中存在天然贵族,也没有必要将他们的影响力制度化。当时宾夕法尼亚州反联邦党人的代表人物山姆·布莱恩认为,尽管人类在天赋、智慧和财富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天然贵族们并非当然地在公共生活中拥有超越常人的影响力。[注]id.,p.408 1814年美国参议院议员乔·泰勒 (John Taylor)在其著作《论美国立宪原则和政策》中对亚当斯的贵族思想进行了深刻的评论。泰勒认为从社会结构而言,美国不同于任何当代或古代的欧洲国家。商业和教育的普遍发展打破了贵族对财富和知识的垄断。美国社会并非由不同等级所组成,而是由普遍平等的公民个体所组成。基于美国崭新的社会结构,无论是众议院、参议院还是总统都应该是民主的代表机构,而不是不同等级的代表机构。泰勒指出,亚当斯的思想局限在于否认新时代美国社会的平等性质,仍然以古典政治学的政体理论和古代经验为基础来构建美国的宪法机构。[注]1814年以后,亚当斯同泰勒频繁通信,交换对《辩护》主要主张的意见,见Joseph J.Ellis,Passionate Sage,the Character and Legacy of John Adams (New York: W.W.Norton & Company,2001),pp.146-149.
《辩护》出版初期受到好评同之后受到的长期批判并不矛盾。该书对美国民众的在立宪问题上的启蒙作用值得肯定。相关批评者并未质疑《辩护》的主旨,即批判杜戈特直接民主思想。对该书和亚当斯本人的猛烈批判一方面反映了建国时期美国政治和知识精英同旧时代决裂的坚强决心和勇气,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国建国初期激烈的政治斗争。1789年后亚当斯逐渐成为美国的主要政治人物,先后担任副总统和总统。竞选总统期间,亚当斯同其主要政敌展开激烈的辩论,开启了美国总统候选人相互责难和恶毒人身攻击的先河。[注]John Ferling,John Adams,A Life (Knoxville: Th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Press,2010),pp.397-399.在亚当斯担任美国第二任总统期间,为了遏制共和党反对派对亚当斯及其执政团队的攻击,美国国会通过了后来饱受诟病的《煽动叛乱法案》(Sedition Act),该法禁止任何蓄意抹黑或恶毒攻击美国政府的言行,违者将处以最高2 000美元的罚款和最高两年的监禁。[注]William J.Watkins,Reclaiming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he Kentucky and Virgina Resolutions and Their Legacy (New York,Springer,2016) p.28.尽管如此,政敌对亚当斯的批评有增无减,他们把《辩护》作为攻击亚当斯最为重要的书面证据。他们将上述亚当斯的有争议的执政举措同该书的相关论述勾连起来,用作批评亚当斯的武器。1800年,亚当斯在总统竞选中败给共和党人杰斐逊,而政敌对《辩护》的负面解读和宣传是亚当斯竞选失败的原因之一。[注]John Ferling,John Adams,A Life (Knoxville: Th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Press,2010),pp.404-409.而寻求总统连任的失败使得亚当斯较早地离开了美国政坛的中心,而他的立宪思想也逐渐失去了现实的影响力。
四、结语
亚当斯的《辩护》是美国建国时期关于立宪制度之争的经典文献。这本书的价值已超越了纯粹的学术思想论争的范畴,它不仅反映了美国建国时期的立宪生态,还体现了亚当斯本人的为学为政品质。该书的价值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说明。首先,在民主思潮席卷欧洲和北美之际,《辩护》是第一本结合美国实际对极端民主思想进行系统批判的著作。《辩护》展现了亚当斯作为宪法思想家的远见卓识,其批评直接民主的论述和混合政府的思想在美国已经深入人心。通过亚当斯等人的努力,杜戈特的直接民主思想并未在美国生根发芽,单一制议会没有成为美国各州议会的主要形式。从这方面来看,亚当斯撰写《辩护》的目的已经实现,对美国宪法的辩护是成功的。
其次,《辩护》展现了亚当斯不畏人言,坚持自己政治理念的个人品格。在大变革的时代,无论是对学者而言还是政治家而言,不因时事和自身际遇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政治理念是难得的个人品质。亚当斯做到了这一点。《辩护》带给亚当斯的冲击是深远的。晚年的他也颇为无奈地自嘲道:“《辩护》是除圣经外被误读、曲解和滥用最多的书”。[注]John Adams,The Works of John Adams (New York: Books for Libraries Press,1969),volume 10,p.94.与政敌的长期论战也让亚当斯心烦意乱。作为前总统的他似乎未享受到退休后应有的礼遇,他在1812年甚至感叹:“我仿佛身处在周围皆是敌人的国度里”。[注]Gordon S.Wood,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776-1787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8),p.412.尽管如此,亚当斯并不后悔出版《辩护》,并一直坚持书中的主张。亚当斯坚持己见不受流俗意见影响的性格早在青年时期就已显露。1770年在“任何人在法庭上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这一理念的支撑下,青年律师亚当斯不顾非议替枪杀波士顿平民的英国士兵辩护。[注]John Ferling,John Adams,A Life (Knoxville: Th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Press,2010),pp.67-68.在坚持真理还是维持公众形象问题上,亚当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1787年,在《辩护》出版之际,亚当斯向友人詹姆斯·沃顿 (James Warren)坦露心迹,表达了坚持自己观点的重要性。他写道:“受欢迎并不是我所追求的价值。我的著述是为了更大的目标,即发现人民观念中所普遍存在的缺陷;尽管有时人民会感到不快,但是也要把他们的缺陷一五一十真诚地表达出来,因为容忍这些缺陷,从长远来看对人民来说是没有好处的”。[注]David McCullough,John Adams (New York,Simon & Schuster,2001),pp.289-290.
最后,《辩护》一书充实了美国建国时期立宪制度之争,使得美国立宪者辨明了构建宪法的方向和背后的逻辑。在18世纪末,民主、共和、权力分立等宪法原则的内涵并不清晰,按照这些原则创建的制度和机构是否能够有效运转存在很大的疑问。这些宪法原则只有同其他的思想进行交锋,才能够明晰这些原则的内涵和边界,增强原则的说服力和免疫力,坚定制度选择的信心。《辩护》就起到了“陪练”的作用。亚当斯在书中主张的强有力行政权和对两院制的贵族式解读并未成为美国立宪的思想基础,美国也从未为亚当斯所谓的三类天然贵族设置特别的制度和机构。但是美国政治和知识精英围绕这本书的长期批判使得我们清晰地认识到,18世纪以来的美国主流政治和知识精英已决意同起源于欧洲的西方古典政治理念和实践划清界限。任何人,哪怕是开国元勋和现任总统,他们将西方古典政治理论和实践同美国立宪活动联系起来的努力也无法获得有效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 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 [美]赫伯特·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汪庆华 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 姜峰、毕竟悦 编译:《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在宪法批准中的辩论 (1787-1788)》,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 [美]约翰·亚当斯,《为美国宪法辩护》,冯洋 译, 商务印书馆2020年待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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