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历来被看作确立了议会主权,但欧美学界对此有争议,国内学界则没有详证确立的过程。事实上,1688年底奥伦治·威廉进入英国、詹姆士二世逃亡法国后,政治精英们已经面临着一个是否变更政治制度的局面。在随即召开的“非常议会”中,对革命解决持不同立场的威廉派、托利党与辉格党展开了博弈,三方最终因革命解决的现实需要达成妥协,以一种不易察觉到变革所在的方式确立了议会主权。随后三方又在王室收入问题上展开较量,达成了延迟解决的妥协方案,进一步保障了新生的议会主权。
[关键词]光荣革命;威廉三世;托利党;辉格党;议会主权
1688年“光荣革命”在英国史乃至世界近现代史中都占据重要一席,因为它确立了“议会主权”,开启了近世西方代议制民主。从光荣革命发生至今的三百余年里,以英国为主的欧美史学界对此进行了大量探讨①大致可分为三个研究阶段,即“辉格的历史解释”“修正学派”“新修正学派”。“辉格的历史解释”由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爵士提出,指的是以托马斯·巴宾顿·马考莱为代表的“进步的、线性的、目的论”式的历史解释,其将光荣革命看作英国现代民主制度之源,体现了辉格党/自由党的理念。这一派观点从19世纪中叶起一直流行到20世纪上半叶左右,随后被逐渐修改。新的解释被归为“修正学派”(这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学术派别,只因他们不同意辉格的历史解释而被归为一派)。修正学派的某些观点引发其他学者的不满,这些学者在观点上相对回到了辉格学派的解释,但使用的史料更加充盈,在研究方法上也借鉴了修正学派的某些做法,因此被认为是“新修正学派”。三个学派对光荣革命研究的承变关系十分复杂,此处仅是一个十分简单的介绍,详细情况请参见:赫伯特·巴特菲尔德著,张岳明、刘北成译:《历史的辉格解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托马斯·巴宾顿·麦考莱:《詹姆士二世继位以来的英国史》(Thomas Babingt on Macaulay,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James II),伦敦:波特—考特公司1876 年版;L.G.施韦勒:《变动视角中的1688-1689年革命》(L.G.Schwoerer,The Revolution of1688-1689,Changing Perspectives),伦敦:剑桥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光荣革命是否确立了议会主权?”目前,大多数学者肯定光荣革命的变革性,但仍不乏质疑甚至否定的声音②例如,J.C.D.克拉克、J.P.凯尼恩等认为光荣革命只是换了一个国王而非确立了一种新制度,光荣革命没有产生重要的宪政变革(L.G.施韦勒:《变动视角中的 1688-1689年革命》,第 8 页)。。光荣革命也是国内史学界最早关注的英国历史问题之一,学者们一般认为“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但对如何确立则没有具体说明,使得对该问题的理解处于“有论无述”的状态。有鉴于此,本文拟探析光荣革命解决过程,分析1688-1689年“非常议会”(Convention)③“Convention”指,非由国王召集的上、下两院的特别会议,其在英国历史上只有两次,一次是1660年复辟时期,另一次是1688年光荣革命时期;由于这两次都是在特殊时期、以特殊形式召开的议会,故将其译作“非常议会”,区别于正常情况下由国王召集的议会;也有学者将其译作“协商议会”(阎照祥:《英国政党政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0页)。中的政治精英们在革命解决过程中的立场与行动,揭示他们如何在博弈与妥协中确立了议会主权,从而为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再补一角。
一 政治制度变革局面的形成
17世纪的英国政治史是一部内战、共和、复辟与革命的历史。贯穿于其中的主线是国家应然与实然的政治制度博弈,博弈的焦点是国家最高权力应该由君主独享还是由国王、上院与下院组成的议会共同享有。当内战时期查理一世被处决后,议会主权看似已经确立,共和国要求各国代表承认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威”①肖恩·凯尔西:《创造共和:英吉利共和国政治文化1649-1653》(Sean Kelsey,Inventing a Republic: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English Commonwealth,1649-1653),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4页。。当议会难以约束护国主克伦威尔的权力后,贵族们又拥戴查理二世复辟。复辟后,议会主权成为一个忌讳的词眼,因为它曾导致内战,也没有带来比君主制更良善的秩序。正如霍布斯批评说,“如果英格兰绝大部分人当初没有接受一种看法,将这些权力(主权的各项权力)在国王、上院、下院之间加以分割,人民便绝不会分裂而首先在政见不同的人之间发生内战”②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140页。。然而,随着复辟钟摆的摆动,国王与议会两院的冲突再起,查理二世用尽统治伎俩才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到不可收拾之地,但1685年继位的詹姆士二世则加强君主权力、试图恢复天主教的正统地位、随意解散和不召开议会、随意废除和更改法律以及征集常备军等,引起政治精英们极度不满。英国臣民对此一直都在忍耐,企盼詹姆士的大女儿、信奉新教的玛丽公主继位后改善局面。不巧的是,詹姆士在1688年6月10日(旧历)意外得子,按照继承原则,小王子将优先继承王位,但他可能被培养成一名天主教徒,贵族们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
1688年6月18日(旧历),4名辉格党贵族和3名托利党贵族写信给玛丽公主的丈夫、联合省最高执政奥伦治·威廉。信中写道:“我们深感现在的处境每况愈下,越来越无力保护自己了。我们急切盼望在事情发展到无法挽回之前能找到解救之途……人们对时下政府处理宗教、自由和财产(这些全部受到政府侵害)的举措普遍不满,他们深感前景黯淡,因此我们向殿下您保证,全国绝大部分人都渴望改变,我们也相信这些人将有助于此,前提是他们要得到默许他们起事(rising)的保护,以免在实现有能力自我保护之前事败人毁……”③“七名贵族致奥伦治亲王的邀请信(1688年6月30日)”(“Invitation of the Seven to the Prince of Orange”),史蒂文·平卡斯:《英格兰光荣革命 1688-1689:简史及文献》(Steven Pincus,England’s Glorious Revolution1688-1689:ABrief History with Documents),耶鲁:耶鲁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页。威廉因抵御法国所需,急切盼望英国掉转亲法立场,加入欧洲反对法国的同盟中,因此在接到书信后喜出望外,决定即刻带兵出征。在为其行为正名时,威廉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我们的出征别无他图,只为尽快召开自由且合法的议会……让各民族自此以后不再受暴政之苦……”④“宣言(1688年10月)”(“The Declaration”),史蒂文·平卡斯:《英格兰光荣革命1688-1689:简史及文献》,第39~43页。11月5日,威廉所带大约一万二千人在英国西南部托贝成功登陆,随后进入埃克赛特城,并准备向伦敦进发。詹姆士知情后似欲召开议会,但犹豫不决;与此同时,贵族和军队将领开始纷纷投向威廉,伦敦城也欢迎威廉进入。众叛亲离后,詹姆士决定放弃抵抗,尽管此时他的军队数量多于威廉之军。到12月中旬,詹姆士毁掉议会选举令状、弃国玺于泰晤士河并携新出生的小王子逃往法国⑤D.L.琼斯:《光荣革命的议会史》(D.L.Jones,A Parliamentary History of Glorious Revolution),伦敦:英国皇家出版局 1988 年版,第 2~5、8页。。
政治困局由此形成。它涉及出逃的詹姆士、驻扎在伦敦附近的威廉以及内部存在分歧的统治阶层三个方面。詹姆士是英国国王,代表君主主权之下的政治秩序。这个秩序中,国王位处权力顶点,拥有召集和解散议会、制定法律、下发政令、统帅军队、抵御外敌等权力,是政府运转的权力根基,其权威是至高无上的。正因如此,詹姆士在出走前将国玺丢到泰晤士河,按照惯例,当他和代表他本人的国玺均“消失”时,政府将无以运转⑥伯内特:“当前国事问询(1688年12月)”(Burne,t“An Enquiry into the Present State of Affairs”),约翰·萨默斯勋爵编:《罕见重要小册子合集》(Lord John Somers,A Collection of Scarce and Valuable Tracts)第1卷,伦敦:(出版机构不详)1705年,第129页。。詹姆士还毁掉了议会选举令状,预料“奥伦治亲王将发现在建立何种政府时处境非常尴尬,没有盖有国玺的议会召集令状,就没有召开议会的合法权威”⑦S.W.辛格:《克拉伦敦伯爵亨利·海德通信集》(S.W.Singer,The Correspondence of Henry Hyde,Earl of Clarendon)第2卷,伦敦:亨利·科尔本1828年版,第226页。。也因为此,他在出走前嘲讽贵族:“当我离开伦敦后,你们就都是国王了。”⑧D.L.琼斯:《光荣革命的议会史》(D.L.Jones,A Parliamentary History of Glorious Revolution),伦敦:英国皇家出版局 1988 年版,第 2~5、8页。奥伦治·威廉看上去是为了“召开自由且合法的议会”而来,但他其实是一名觊觎英国王位的“入侵者”①入侵的说法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1989年光荣革命300周年纪念时达到顶峰,90年代中国学者也注意到了这一研究动向,目前几乎没有学者会否认,威廉所谓的“拯救”英国其实是为了获取英国资源进行反法战争[露西亚·平克姆:《威廉三世与可敬的革命:奥伦治·威廉在1688年革命中的作用》(Lucile Pinkham,WilliamⅢ and the Respectable Revolution,ThePart Playedby William of Orange in the Revolution of1688),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54年版]。。威廉自1672年担任联合省执政以来,一直致力于联合欧洲各国抵抗法国路易十四的扩张,但所建多个联盟都缺乏效能,因为处在制衡欧洲位置上的英国一直没有加入。最终威廉认清了现实,他说:“我们所有的麻烦都来自英格兰,这将是英格兰和整个欧洲都陷落的原因。”②大卫·奥涅金克:《近代早期欧洲的意识形态与外交政策(1650-1750)》(David Onnekink,Ideology and Foreign Policy in Early Modern Europe1650-1750),柏林顿:阿什盖特2011年版,第296页。詹姆士继位时,欧洲已是战争阴云密布,与此同时,英、法两国的专制统治和天主教政策让各国惊恐不已,各国为此组建了奥格斯堡同盟,但这个联盟在威廉看来没有太多价值,因为他知道没有英国参与的联盟是无济于事的。幸运的是,在关键时刻英国贵族送来邀请信。于是,威廉一方面请勃兰登堡选侯承担自己带兵进入英格兰后联合省的防卫③沃特尔·罗斯特:“威廉三世、勃兰登堡及反法联盟的建立(1672-1688)”(Wouter Troost,“William Ⅲ,Brandenburg,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nti-French Coalition,1672-1688”),J.I.伊斯雷尔:《盎格鲁 -荷兰时刻》(J.I.Israel,The Anglo-Dutch Moment),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32页。,一方面又得到奥皇利奥波德一世的支持④沃特尔·罗斯特:《威廉三世,执政官-国王》(Wout Troost,William Ⅲ,The Stadholder-King),柏林顿:阿什盖特2005年版,第192页。,反法各国将欧洲的命运押在威廉身上,威廉将联合省的命运押在入侵英国。因此,威廉不只是为了“召开自由且合法的议会”而来,更带着获取英国王位以实现其反法事业的强烈动机。
贵族们现在面临着是否变革政治制度的艰难选择。此时,詹姆士虽逃到法国,但他毕竟是英国合法的国王;威廉虽“拯救”了英格兰,但他是一个外国统治者,无名无分。选择前者意味着政治制度无需发生变更,选择后者意味着世袭君主制将发生重大变化,即君主主权将发生变化。这一局面又因政治精英们对国家应然的制度存在的固有分歧而变得更加严重。从1640年内战爆发至此时,政治精英阶层内部持续分裂成两大对立阵营,先是内战时期的保王党和议会党,随后是复辟时期的宫廷派与乡村派,再到1678-1681年“排斥法案危机”中出现的托利党与辉格党——现代政党之鼻祖。就党派分歧而言,托利党曾在排斥法案危机中支持公开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继承王位,认为世袭继承原则不容更改,即便是“王在议会”中的立法都不能改动⑤N.约翰斯顿:《论君主制的优越性》(N.Johnston,The Excellency of Monarchical Government),伦敦:T.B.罗伯特·克拉夫印制1686年版,第139页。,他们对王权持被动服从立场。辉格党则持限制王权理念,拥护议会的权利与地位,正是他们提议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排除在王位继承人之外。在1688年之前的两党斗争中,托利党几乎完胜辉格党,辉格党主要领袖要么流亡、自杀,要么被关押⑥蒂姆·哈里斯:《晚期斯图亚特的政治——分裂社会中的政党斗争(1660-1715)》(Tim Harris,Politics under the Later Stuarts—Party Conflict in a Divided Society1660-1715),伦敦:劳德利奇出版社2014年版,第120页。。虽然1688年托利党面对詹姆士的倒行逆施,与辉格党贵族联手制造了这次“政变”,但其并不意味着两党对如何解决时下的困局已经达成一致,一场博弈似乎是在所难免了。
二 议会主权确立过程中的博弈与妥协
摆在贵族眼前的第一个难题是,詹姆士逃亡法国,国内没有了合法统治者,政府该如何运转?贵族,作为国家的统治阶层,活动的权力平台是议会,此时急需召开议会解决政治困局,但没有国王,谁来召集议会呢?假使有其他人召集议会,这个人应该是谁?其权威来自何处、是由谁赋予的呢?奥伦治·威廉,一个外来的“征服者”,有做此事的合法权威吗?而由他召集的议会是否合法呢?这些问题直指君主主权的根基。面对这一棘手难题,有人提议,请詹姆士返回国内,由他颁布议会选举令状。这在法律上最可行,但在实际上最行不通,因而被否决⑦R.S.凯:《光荣革命与法律的延续》(R.S.Kay,The Glorious Revolution and the Continuity of Law),华盛顿:美国天主教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5页。。回退之路已绝,贵族们便迈出了关键一步,决议:请奥伦治·威廉临时掌管政府,通告各地,选举议员,召开“非常议会”①R.S.凯:《光荣革命与法律的延续》,第66、98页。。这一决议意味着贵族们否定了詹姆士召开议会的权威,重新找了一位“国家首脑”,请他召开议会。非常议会在组成和程序上无异于议会,包括上院和下院,每院都有一名议长,“整个会议召开期间,上院贵族出席平均数为95人,下院议员出席平均数为346人”②D.L.琼斯:《光荣革命的议会史》,第 17 页。。
非常议会一召开,所有贵族与议员围绕如何解决时局展开争执,争执的核心问题是谁是国王。这个问题原本不会出现在世袭君主制中,王位要么为当前国王所有,要么为其继承人所有,国王是政府运转的权力根基,不存在一日无君的情况,而一旦出现,则意味着王位可能异动,除詹姆士及其子之外的任何人成为国王都将改变世袭君主制之根本,那也就改变了君主主权的至高无上性,而作出规定的权力机构自然就是国家最高权力所在了。因此,解决“谁是国王”的问题,相当于解决“国家制度要不要变、变成什么样”的问题。此问题事关国之根本,贵族和议员们十分谨慎,尤其是在经历了内战与共和的混乱后,政治精英们都认可了君主制,在不打算对其进行结构性更改的情况下,要解决“变与不变、如何变”的问题就显得格外棘手。
除了已被否决的“请回詹姆士”这一提议外,当时还出现了三种提议。第一,“摄政制”,即保留詹姆士的国王身份,立威廉为摄政,代行国王权力。该提议由托利党大贵族诺丁汉姆伯爵提出,得到罗杰斯特伯爵等其他托利党大贵族的支持,也得到托利党高教会派的支持。在他们看来,“詹姆士的误行只意味着他的个人能力不适宜继续行使国王的统治权力”③阿奇泰尔·格雷编:《议会下院辩论集1667-1694》(Anchitell Grey,Debate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from the Year1667to the Year1694)第9卷,伦敦:D.亨利&J.爱默生1763年版,第18页。,不代表要变更世袭君主制。第二,由玛丽公主继承王位。该方案也由托利党提出,得到丹比伯爵、伦敦主教及部分辉格党的支持。在他们看来,詹姆士自愿离开英国且未安排政府权力的行使,造成王位空缺,应当由其继承人顺承王位④R.S.凯:《光荣革命与法律的延续》,第66、98页。。这位继承人是玛丽,而不是詹姆士·弗朗西斯(新出生的小王子),贵族们认为他不是詹姆士的亲生儿子⑤S.W.辛格:《克拉伦敦伯爵亨利·海德通信集》第2卷,第235、249页。。第三,由威廉继承王位。詹姆士出走造成王位空缺,应当由非常议会决议谁是国王。该提议由激进的辉格党人提出,他们持限制王权理念,曾在联合省流亡时得到威廉接待,也支持威廉的反法事业,因而拥护威廉成为英国国王。
对上述三个方案稍作分析可知,第一个方案基本上不改变世袭继承制,第二个方案较小程度改变世袭继承制,第三个方案则从根本上改变世袭继承制,国王实际上将由选举产生。这三个方案中,只有摄政制这一方案在历史上有先例可循,其既没有背离世袭君主制之根本,又可以解决当前局面(如果不考虑威廉的因素),其余两个方案都需要解释“为何以及如何让詹姆士不再是英国国王”这一根本问题,尤其是第三种方案,威廉作为一名外国统治者凭什么在英国国王尚在、英国王位存在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成为英国国王?
针对上述三个方案,各方展开博弈。关于第一个方案,早在非常议会召开之前,威廉就向哈利法克斯侯爵袒露:“如果詹姆士仍然是国王,自己将返回联合省,如果他们立自己为摄政,他肯定会离开英格兰。”⑥S.W.辛格:《克拉伦敦伯爵亨利·海德通信集》第2卷,第235、249页。威廉的威胁十分奏效,因为他是贵族们请来“拯救”英格兰的,如果他离开了,制造革命的贵族们该怎么办?第二个方案遭到玛丽与托利党的反对。玛丽认为自己是威廉的妻子,“将永远与威廉站在一起并在他之下”⑦威廉·科贝特编:《英格兰议会史:自“诺曼征服”至1803年》(William Cobbett,Parliamentary History of England,from the Earliest Period to the Year1803)第5卷,伦敦:汉萨德1809年版,第63页。。这一提议中的“王位空缺”则遭到托利党大贵族的驳斥。如前所述,托利党诞生于维护王权的正统性,认为世袭继承制遵从自然法则,王位不会空缺,其总是要么为当前国王占有,要么由继承人不经任何程序自然而然地继承,议会无权变更这一根本原则。第三个方案虽然得到威廉的支持,但遭到大部分贵族的反对。伊利主教劝告说:“我希望,我也相信上院和下院都同意这一点,即不会打破世袭继承原则,让王位变成选举制。”①匿名:《上院与下院在非常议会之联席会议上的辩论》(Anon,The Debate at Large between the Lords and Commons at the Free Conference Held in the Painted Chamber in the Session of the Convention),伦敦:约翰·墨菲印制与出售1710 年版,第 17,35、45,47页。还有人说,他将反对威廉独自为王,即便自己曾经拔刀相助过他②D.L.琼斯:《光荣革命的议会史》,第15、23页。。这种情况下,威廉表示愿意和玛丽共同继承王位。这可算作第三种方案的变种,只是它套上了第二个方案的外衣。该方案得到威廉、玛丽、部分托利党和辉格党的支持,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
尽管在王位归谁这一点上达成了妥协,但政治精英们仍然需要解释这一安排的合法性所在,在此方面,政治精英们又遇到了麻烦。从非常议会讨论的整体氛围看,政治精英们并不想让政治制度发生显而易见的变革,相反,他们想让政治制度看上去没有发生变化。政治精英们寻求的是法理上的延续性而非革新,就连持限制王权理念的辉格党也是如此,倡导威廉与玛丽共同继承王位的辉格党人托马斯·沃顿就说:“律师们应当找到实现这一目的的法律方式。”③D.L.琼斯:《光荣革命的议会史》,第15、23页。然而,律师们无法从惯例和法律中找到相关说明,英国历史上只有国王与王后,从未有过国王与女王的双王制,双王的安排还将引发政府权力出自女王还是国王的分歧,大臣到底应当听女王还是国王的?
的确,无论政治精英们如何想让政治制度看上去没有发生变化,事实证明这一点不易实现,因为他们正在做的就是变更国家根本制度。其集中在议会是否有权否定詹姆士的权威,是否有权决定谁是王位继承人?换言之,议会能否高于国王?依据何在?回览17世纪国王与议会冲突的历史可以发现,尽管国王与政治精英们都认为英国的政体由国王、上院、下院三部分组成,这是英国人引以为豪的混合政体,但国王认为自己是政体之“首”,两院依附于国王④“国王答议会两院十九条建议书”(His Maiesties Answer to the XIX Propositions of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伦敦:为M.沃班克与L.查普曼印制1642年版,第10~11页。,主张议会主权的人则认为国王与两院处于平级地位,“首”即“最高权力本身是由国王、上院、下院三方构成……国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⑤查尔斯·海勒:《对费尼博士论著的全面回答》(Charles Herle,A Fuller Answer to A Treatise Written by Doctor Ferne),伦敦:为约翰·巴特莱特印制1642年版,第3~4页。。若根据后者,两院就有权对王权作出规范,有权对王位继承作出调整,毕竟,“是议会两院让我们的政体成为混合政体,因而两院必须规定和解释国王的特权,而不是国王的特权规定或解释议会两院的权利”⑥亨利·派克:《政治问答》(Henry Parker,A Political Catechism),伦敦:为吉尔布兰德印制1643年版,第6页。。然而,这样的说法从未得到整个统治阶层的支持,只在辉格党理论家那里具有“合法性”。因此,从法理上说,辉格党难以找到支撑其提议的合法依据,这使得革命解决在实质上不可能与过去相延续。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辉格党很难驳倒托利党有理有据的摄政制提议,只是在威廉的威胁下,托利党才不得不放弃了该主张。不过,托利党仍然不愿意承认“王位空缺”“世袭继承原则可以改动”,这使得双方陷入争执,无法达成一致。
最终突破这一点的并非是律师们找到了先例或法律支撑,而是解决革命时局的现实需要。在两院就“王位是否空缺、议会是否有权确立新继承人”这一点连续辩论多日后,辉格党议员反问那些不认同“王位空缺后应由议会决议继承者”的托利党贵族,“各位大人们既不同意王位空缺,又不告知我们到底如何让它不空缺”“既不同意由我们来填补它,也不告知我们下一位继承人是谁”⑦匿名:《上院与下院在非常议会之联席会议上的辩论》(Anon,The Debate at Large between the Lords and Commons at the Free Conference Held in the Painted Chamber in the Session of the Convention),伦敦:约翰·墨菲印制与出售1710 年版,第 17,35、45,47页。。可是,“如果王位没有空缺,那么我们现在在这里干什么呢”⑧匿名:《上院与下院在非常议会之联席会议上的辩论》(Anon,The Debate at Large between the Lords and Commons at the Free Conference Held in the Painted Chamber in the Session of the Convention),伦敦:约翰·墨菲印制与出售1710 年版,第 17,35、45,47页。?言下之意已经很清楚了。当双方的争执发展到这一步时,政治精英们都意识到,他们不得不背离世袭继承制,背离君主主权,确立议会主权。这样,贵族们最终在1689年2月7日投票通过了“王位空缺”一说⑨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诺曼征服”至1803年》第5卷,第108页。,默认了议会有权规范王位继承,议会高于君权的事实。不过,为了“免除臣民们废黜了国王的罪恶感”⑩G.M.屈威廉:《英国革命(1688-1689)》(G.M.Trevelyan,The English Revolution,1688-1689),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 1954 年版,第139页。,政治精英们用“詹姆士自行放弃王位造成王位空缺”的表述,掩饰他们实际上废黜了詹姆士的行径。
在这一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议员们还意识到应该先立法,再规定继承人。有议员指出:“在对王位归谁作出令人满意的安排之前,我认为我们应当首先考虑给予国王哪些权力。”“要保证本院按时召开,而非被国王随意踢开……要确保议会的选举权和立法权。”有议员说:“我们先得有车轮,然后才能安放车身,因此应首先确保民族的权利和自由。”尽管也有议员认为应当先解决王位空缺问题,但两院还是决议先限制国王的权力,然后规定由谁继承①阿奇泰尔·格雷:《议会下院辩论集(1667-1694)》,第25~37页。。于是,两院成立委员会,开始起草革命法律文件,并于1689年2月13日公布了“威斯敏斯特贵族院及下议院宣言”。在这份宣言中,贵族与议员首先力陈詹姆士二世违背法律的诸多行为,认定他“自行放弃政府,造成王位空缺”;随后指出,于天主教和暴政危机中拯救英国的奥伦治亲王,在贵族和其他市镇代表的建议下召开非常议会,并决议:“……臣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和平时期不经议会同意不得保持一支常备军……议会的自由发言和辩论权不容置疑……议会应当经常召开……”最后,聚集在威斯敏斯特的贵族和议员宣布,奥伦治亲王威廉与王妃玛丽同为英国国王与女王,“由奥伦治亲王以国王及女王之名独自行使全部统治权力”,并恭请奥伦治亲王与王妃接受之②D.L.琼斯:《光荣革命的议会史》,第 42~46页。。
政治精英们还将上述变革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1689年12月16日,非常议会在“威斯敏斯特贵族院和下议院宣言”基础上,正式出台革命法律文件《权利法案》。《权利法案》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陈述詹姆士二世违背法律的12项行为,第二部分是对上述12条的法律说明,第三部分是国会对王位继承作出的说明。这份文件的重大意义在于,第一次立法澄清了过去近一个世纪国王与议会有关彼此权力与权利的争议且结果以议会的胜利告终。根据法案,此前为国王否认的议会的各项权利一一得到确认,议会不予认可的国王的逐项权力则被一一禁止③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议会产生至1803年》第5卷,第483~489、139~140、32~33页。。
综前所述,政治精英们在1688-1689年的革命解决过程中,实现了主权从君主向议会的平稳变更。变更是威廉、托利党与辉格党既博弈、又妥协的结果。基于革命解决的现实需要,托利党不得不向威廉与辉格党妥协,使得议会主权得以确立;基于维护世袭君主制架构的需要,威廉与激进的辉格党也不得不做出妥协,使得威廉与玛丽共同成为国王与女王,表面上延续了世袭继承制;基于保持制度的延续性而非变革性的需要,三方又使用“詹姆士自行退位”的表述掩盖议会废黜了国王的事实。
三 延迟解决王室收入
非常议会的政治精英们在解决“王位归谁”问题时,还需要解决一个与之紧密关联的问题,即王室收入,否则国王就没有运转政府的必需经费。正常情况下,王位继承人在继承王位的同时,自然而然地继承前任国王的收入与负债,议会则根据不同情况,新增给国王一些款项。非常议会由于改动了世袭继承原则,使得王室收入遇到了新问题,即“王室收入不因詹姆二世退位而停止”还是“与詹姆士二世有关的一切都终止了”④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议会产生至1803年》第5卷,第483~489、139~140、32~33页。。
威廉因推进反法战争所需,希望政治精英们尽快解决经费问题。他在非常议会召开之际,即向两院表明:联合省现在处于法国进攻的危险中,由于自己将联合省的兵力带来“拯救”英格兰,造成联合省兵力不足,而英格兰与联合省有攻防条约义务,希望英格兰即刻援助联合省⑤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议会产生至1803年》第5卷,第483~489、139~140、32~33页。,也就是对王室收入与战争经费作出安排。在这个问题上,整体来看,大部分议员都主张谨慎对待王室收入。
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非常议会更加关心如何解决“谁是国王”的问题,对威廉的提议有所忽略,而在解决前一问题的过程中,尽管政治精英们一步步突破君主主权、确立议会主权,但他们关注的重点并未直接涉及议会召开与选举的时限,换言之,何时召开、解散、选举议会仍由国王决定,这就给予国王相当大的权限,使其仍有机会摆脱议会,对议会主权构成威胁。其二,在国王的收入中,有一类是经议会批准的可由国王终身享有的税收,比如关税、消费税等,这些税目在经济发展较好时可为国王带来充足收入,此外,议会还曾在詹姆士继承王位时决议国王可终身享有每年120万英镑的收入,正是这两部分让詹姆士的财政变得独立①约翰·布鲁尔:《权力之源:战争,金钱与国家 1688-1783》(John Brewer,The Sinews of Power,War,Money and the English State,1688-1783),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4页。,继而实行了无议会统治。因此,政治精英们意识到有必要将终身享有改为按期拨付,避免重蹈覆辙。其三,自威廉进入英国以来,英国国内不断出现怀疑威廉动机的言论,认为威廉是入侵者,想借英国资源支付耗资巨大的欧洲战争。有一份宣传册就写到:“假如你们期待从联合省那里获得任何好处,无论是保护我们的新教、捍卫我们的家园或是促进我们的贸易,我都将证明你们的期待没有根据,只会落空……他们会摧毁我们,我们已经看见并感觉到了这种伤害……他们通过横征暴敛从我们手中榨取钱财,当我们失去了贸易,他们就会得到更多。”②匿名:《论革命之于国家与教会权力与利益的调整》(Anon,The Balance Adjusted or the Interest of Church and State Weighed and Considered upon this Revolution),伦敦:S.L.印制 1688 年版,第 3、7 页。还有的小册子直接指出:“他们让我们坐在战争的座椅上来保卫自己的和平。”③匿名:“致陈情委员会中某人的信”(Anon,“A Letter to a Member of the Committee of Grievances”),约翰·萨默斯勋爵:《罕见重要小册子合集》第10卷,第320页。解决时局的政治精英们也感知到了威廉的目的,哈利法克斯侯爵就说:“国王对向法国宣战的渴望从未中断过,这可能是他出征英格兰的最大诱惑。”④H.C.福克斯克罗夫特:《第一代哈利法克斯侯爵乔治·萨维尔的生平与书信》(H.C.Foxcroft,The Life and Letters of Sir George Saville,First Marquis of Halifax)第2卷,伦敦:朗曼1898年版,第210页。因此,议员们认为:“如果要安排王室收入,就应该先审查其收支明细……当知道了具体的数额后才能更好的考虑这一问题。”⑤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诺曼征服”至1803年》第5卷,第147、152、153页。审查结果发现,议会曾给查理二世拨付了一百万的反法税款,但查理将这笔税款用于支付秘密服务而非落实议会的外交诉求⑥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诺曼征服”至1803年》第5卷,第147、152、153页。。这一结果让议员们决定吸取教训,否则,一旦拨付给新国王充足的钱款,新国王很可能将和前任统治者们一样,即便他是一位反法的国王。
这样,为了确保议会可以经常召开,也因为对威廉外交政策的不信任,非常议会中的绝大部分议员都认为应该延迟解决王室收入问题,等到革命解决完成以及威廉的外交政策完全展开后再行决议。在此之前,为了应对英国国内可能出现的紧急事务,非常议会的政治精英们决议按月拨付威廉必须的款项⑦威廉·科贝特:《英格兰议会史:自“诺曼征服”至1803年》第5卷,第147、152、153页。。
延迟解决使得威廉无法解散议会。1689年5月7日英国向法国正式宣战后,威廉更加依赖议会,否则就没钱打仗。这两点让议会的定期召开甚至是每年召开变得不可避免。只要议会召开,国王就会受到议会的约束,而一旦国王的作为不能被接受,议会又可对王权施加新的限制。这样一来,议会主权就从原则落到了实践层面⑧最终,议会在1690年对王室收入作出新的规定,但“1690年的王室收入解决具有临时性、不足性、牵制性三个显著特征”,极大的削减了国王的收入,使国王无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都彻底丧失了财政独立性,永远无法摆脱议会进行统治,此后,“只要议会选择施加自己的意愿,解职某一位大臣、谴责某一条约或制定某项法令,议会都可以去做,因为现在议会在和平时期拥有的钱袋的力量和在战争时期一样大”[参见克莱顿·罗伯茨:“1690年财政安排的宪政意义”(Clayton Roberts,““The Constitutional Significance of the Financial Settlement of 1690”《历史研究》(The Historical Journal)第20卷第1期(1977年3月),第59~76页]。。
四 余 论
光荣革命的解决过程是奥伦治·威廉、辉格党与托利党三方博弈与妥协的过程。威廉是贵族们请来“拯救”英国的,贵族们容易向威廉的要求妥协,威廉的军队也对贵族们构成威胁,贵族们惧怕新的内战,也容易向威廉妥协;辉格党主张由议会决定王位继承人,体现的是议会主权的逻辑,虽缺乏惯例和法律的支撑,但得到威廉的支持,也在实际层面占据优势,否则政治困局就无法解决;托利党主张较小甚至不变更世袭君主制,体现的是君主主权的历史传统,其虽有既有的惯例与法律支撑,但在实际层面不可行。三方的博弈与妥协,一方面使得议会主权得以确立,另一方面却也让这一变革不易被觉察。政治精英们不仅借助玛丽的血统身份显示世袭继承制的延续,而且使用“詹姆士自行退位”的表述掩盖实际上废黜了国王的行径,他们也不在革命法律文件中声明议会主权字样,而只是用延迟解决王室收入的办法让议会在事实上变成经常召开。
隐晦的变革方式源于英国人对内战与共和的反思。他们认可君主制带来的政治秩序,但也要求君主按照“王在议会”“王在法下”的方式进行统治。这样,既要保留君主制,又要保证君主的行为受到议会的约束,让议会成为事实上的国家最高权力体,政治精英们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变革但又隐藏变革,将新的变革描述成古已有之,他们只不过是在恢复被詹姆士二世破坏的政治制度,这也造成了后人对英格兰古代“宪政”的美好想象。同时,不易察觉的解决方式,让当时的人以及后世一些学者难以生出“革命感”,尤其是相比美国革命或法国大革命那样波澜壮阔的牵动全社会卷入的事件时,光荣革命就被描述为一场“宫廷政变”,这显然是对光荣革命的误解。
因此,光荣革命的解决具有延续与变革的双重特征,由此也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其影响。一方面,不能过度夸大光荣革命对英国政体带来的具象性变化,1688年后政体的运转看上去与1688年前的没有差别,这也是修正学派认为光荣革命只是换了一个国王而非确立了一种新制度的原因。另一方面,光荣革命是随后英国政治制度发生演变并日益形成议会君主制的第一步,因为光荣革命造成英国政体中没有了单一的主导性权力,如何确保拥有实权的国王与每年召开的议会和谐共处,成为政治制度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其通过后来形成的政党内阁或说责任政府得以解决,历史学家马考莱将这一解决称为“伟大的制度发明”,法学家白芝浩则称它为行政与立法之间的“连接点”,足见其重要性,而如果没有光荣革命确立的议会主权,随后的演变也就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