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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制颁行与秦汉国家权力
孙闻博
[摘要] 秦汉度量衡制的统一及推行,对帝国确立及巩固意义重大。受文献记载之限,相关研究须充分结合实物材料。度量衡制关涉律历礼乐、君主权威、行政管理,反映秦汉国家权力的展开。“度”“量”“权衡”之中,“度”是基础,与钟律直接相关,与礼乐发生联系,体现王朝的政治合法性。度量衡制凸显皇帝权威,这一特征在秦代较两汉、新莽更为突出。平阙之制可溯至秦,更集中于秦二世时期。度量衡制的运作管理,是认识帝国统治技术、控制实态的重要途径。度量衡器区分标准器与实用器,在地方推行中材质多样、形制多样、结合方式多样,因用途需要还存在功能分类。度量衡在日常管理中,允许实用器存在一定误差,注重完善检校制度,使用保管量衡官器的法律规定严格烦琐。
[关键词] 度量衡器;国家权力;礼乐;皇帝;行政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秦汉首次建立起中央集权官僚帝国,通过层层衔接的有效行政管理,实现对基层编户的直接统治。而这其中,度量衡制的统一及推行,是国家权力在政治、经济、军事、交通诸层面发挥联结作用的重要一环,对帝国体制的确立及巩固,意义重大。秦在技术层面的优势,为兼并六国、实现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1)王子今:《秦统一原因的技术层面考察》,载《社会科学战线》,2009(9)。度量衡制的考察,也有助于从技术层面加深对秦汉国家制度与国家权力的理解。张政烺先生认为,商鞅变法已着手进行的“统一度量衡制度主要是为了官吏的考绩”(2)张政烺:《古史讲义》,104、308页,北京,中华书局,2012。类似表述又见125、314页。。参据此说,相关措施对中国古代官僚制的形成完善同样必要。
中国古代度量衡研究向以秦汉时期为紧要。不过,作为秦汉典制的重要构成,度量衡制受传世文献记载之限,研究必须依靠度量衡实物的材料支持。吴承洛云:
度量衡乃实用之器,非若算数之学,凭之籍载可以无误,音律之学,证以声韵可强求者比;必须有实物以为佐证。(3)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上编,4页,上海,上海书店,1984。此书由商务印书馆于1937年初版。
明确交代度量衡器在实际研究中的意义。魏晋以降,学人多注重参考“实用之器”,以研究及制作有关器物。中国古代度量衡器也在宋代逐渐被纳入金石学范畴,成为其中的一个类别。从现代学科角度而言,“度量衡器的研究乃是作为考古学之一分支的古器物学中的一个特殊部分,足以称为相当具有特性的专门之学”(4)李学勤:《清华简及古代文明》,546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7。。与传统“金石学”相别,作为“考古学分支学科”,它在文字方面又可归入“铭刻学”范畴。(5)王巍总主编:《中国考古学大辞典》,2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历史文献学及金石学著作虽对度量衡器时有著录,但开展专题性系统搜集并进行科学整理考订者,当推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以下简称《图集》)(6)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共收入先秦至清的度量衡器242件。秦汉度量衡器著录及研究的最新成果为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以下简称《集存》)(7)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北京,中华书局,2018。,共收器50余件(组)。得益于实物资料支持,学界对秦汉度量衡的专题研究,多有开展。(8)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另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增订本、中华书局2020修订本;郭正忠:《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丘光明等:《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赵晓军:《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赵晓军:《先秦两汉度量衡制度研究》,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秦汉卷》,160-163、171、758-769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姜波:《秦汉度量衡制度的考古学研究》,载《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2(4);熊长云:《秦汉度量衡研究》,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熊长云:《秦诏铜箍残件与秦桶量之复原——兼论桶量与斛量之更替》,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17(3);熊长云:《西汉居摄元年铜衡杆考》,载《国学学刊》,2017(2);熊长云:《从“升龠制”到“升合制”》,载《考古》,2019(11),等。不过,我们在梳理文献、考订文物的基础上认为,度量衡制与秦汉国家权力的关系有必要加以集中思考。
本文重视秦汉度量衡制设计、施行的基本问题,进而探讨度量衡制颁行与秦汉国家权力,不仅注重自上而下的推行与管理,也留意自下而上的应对与操作。(9)研究借鉴“以人为中心的关系思维”的视角,进而尝试纳入更多内容。参见侯旭东:《什么是日常统治史》,12-13、223-254、303-30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具体从度量衡制与律历、礼乐,度量衡制与君主权威,度量衡制与行政管理三个方面,结合新旧材料,予以考述。
二、度量衡制与律历、礼乐、政治合法性
度量衡虽然与社会经济生活关系密切,但是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却更多是与钟律直接相关,进而与礼乐、王朝政治合法性发生联系。因是之故,度量衡在典章制度中,属于律历内容的一部分。《书·尧典》曰“同律度量衡”,孔颖达疏“律者,候气之管。而度、量、衡三者,法制皆出于律”。(10)《尚书注疏》卷三,载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268、269页上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二十至二十一年江西南昌府学刊本,2009。自此以下,《汉书·律历志》(11)参见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卷六《巡狩》,289-290页,北京,中华书局,1994。《晋书·律历志》《隋书·律历志》《宋史·律历志》等正史不仅对此有整体性反映(12)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金部郎中员外郎”条又云“凡积秬黍为度、量、权衡者,调钟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之制则用之;内、外官司悉用大者”(8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近似内容参见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六《食货六》,1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王溥:《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136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而且所记一些细节也对这一历史传统多有体现。
需要指出,度、量、权衡之中,度者为首为先,它者以此为基。《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云“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13)班固:《汉书》,967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颜师古注“因度以生量也。其容,谓其中所容受之多少也”(14)班固:《汉书》,968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关于东周秦汉时期利用尺度定义容积,设定尺度来设计制造量具,又可参看董珊:《楚简簿记与楚国量制研究》(原载《考古学报》,2010年第2期),载《简帛文献考释论丛》,21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而在度器之中,尺的功能非常重要。《隋书》卷一六《律历志上》“审度”条“诸代尺度一十五等”之“一、周尺”记“晋泰始十年荀勗律尺,为晋前尺”,引徐广、徐爰、王隐等《晋书》云:
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勗,校太乐八音,不和,始知为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勗乃部著作郎刘恭,依《周礼》制尺,所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举本铭尺寸无差。(15)
《隋书》卷一六《律历志上》“候气”条又记:
至于后汉,尺度稍长。魏代杜夔,亦制律吕,以之候气,灰悉不飞。晋光禄大夫荀勗,得古铜管,校夔所制,长古四分,方知不调,事由其误。乃依《周礼》,更造古尺,用之定管,声韵始调。(16)⑥ 魏征等:《隋书》,402-403、395-396、406-407页,北京,中华书局,1973。
前则内容又见成书较《隋书》稍晚的《晋书》卷一六《律历志上》。(17)按“律吕”是古代校正乐律的工具,多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共十二枚,每枚管径相同,以管之长短定音之高低。一般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枚管称“律”,成偶数的六枚管称“吕”,合称“律吕”。由于律吕以尺度为据,反映数字累积情况,因而与命数、气数发生联系,也用于占卜,预判吉凶胜败。前则“中书监荀勗”,后则作“晋光禄大夫”,参《晋书》卷三九《荀勖传》“(晋)武帝受禅……拜中书监,加侍中,领著作,与贾充共定律令……久之,进位光禄大夫。既掌乐事,又修律吕,并行于世”等材料(18)房玄龄等:《晋书》,490、1153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荀勗在西晋泰始元年(265年)为中书监、加侍中,领著作;在泰始七年(271年)与冯紞共劝晋武帝纳贾充女为太子妃,之后进位光禄大夫,仍为中书监。荀勗校正太乐音色,发现不协和时,用所得古铜管以校曹魏杜夔所制律吕,实际在寻求古今尺度比较,进而发现魏尺较古尺长四分有余。于是,他派属下著作郎刘恭按照《周礼》所载重新制作古尺,再据新造古尺铸造新的铜律吕,进而用新律吕取代杜夔律吕来校正乐律,终使声韵调和。前引孔疏“律者,候气之管。而度、量、衡三者,法制皆出于律”,而“律”“候气之管”实际又是以度为基,以尺为准。
《隋书》卷一六《律历志上》“诸代尺度一十五等”之“十二、宋氏尺”条云:
后周铁尺。
开皇初调钟律尺及平陈后调钟律水尺。
此宋代人间所用尺,传入齐、梁、陈,以制乐律……
周建德六年平齐后,即以此同律度量,颁于天下。其后宣帝时,达奚震及牛弘等议曰:“窃惟权衡度量,经邦懋轨,诚须详求故实,考校得衷。谨寻今之铁尺,是太祖遣尚书故苏绰所造,当时检勘,用为前周之尺。验其长短,与宋尺符同,即以调钟律,并用均田度地……”……祖孝孙云“平陈后,废周玉尺律,便用此铁尺律,以一尺二寸即为市尺”。⑥
达奚震、牛弘等所议内容,又见《宋史》卷七一《律历志四》。(19)脱脱等:《宋史》,1609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上述先言刘宋尺在南朝齐、梁、陈皆得传用,并成为制乐律的主要依凭。北周武帝宇文邕建德六年(577年)灭北齐,也选用此宋尺作为统一度量的标准而颁行北方。至北周宣帝宇文赟时,达奚震及牛弘上奏,提到有“后周铁尺”与宋尺同长,乃北周名臣苏绰所造,运用于调节钟律、度地行田。他们认为,综合各种情况,朝廷更宜推行铁尺。所议当时虽未及确定,但隋灭陈,中国一统,终被采纳。在这其中,不仅度者为首为先,它者以此为基,被再次提到,如“以此同律度量,颁于天下”;而且,尺对校正乐律的作用,也被数次提及,如“以制乐律”“以调钟律”。同时,我们还可看到,即便出现“均田度地”这一关涉国计民生的均田制推行的重大内容,“以调钟律”在叙述次序上仍然居前,“均田度地”仅以“并用”连缀居后,反映度量衡制颁行在律历、礼乐上的重要性高于社会经济功能。古代视礼乐、历法等为王朝正朔法统的集中体现(20)最新研究参见马新:《邾国故城出土新莽铜度量衡器铭文管见》、王子今:《王莽“宰衡”名号与度量衡新制的意义》,27-32页,载《考古》,2018(8)。,度量衡制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来源,由此具有特殊的政治文化意义。
王莽制礼作乐,对颁行度量衡制便尤为重视。汉平帝时,“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21);称帝之前,“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钧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22)班固:《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955、972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并于正式称帝的始建国元年正月朔日颁行了有关诏令。王莽制器对此也有反映。新莽度量衡器铭多称“同律度量衡”(23)⑦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山东邹城市邾国故城遗址2017年J3发掘简报》,载《考古》,2018(8)。,又多以“律”字启端,后类除熟知的新莽嘉量“律嘉量籥……容如黄钟”一类“律嘉量〇”的分量铭文外,既往著录的始建国铜方斗、始建国铜升、始建国铜籥、始建国铜撮(24)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80-87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皆是如此。《集存》新辑有新莽始建国元年律斤衡兰承水盘,外底刻铭提到“律斤衡兰承水盘……”(25)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120-123页,北京,中华书局,2018。,山东邹城市邾国故城遗址出土铜环权4件,分称“律三斤”“律九斤”“律权钧”“律权石”。⑦及至东汉,光和二年大司农铜斛、大司农铜权刻铭均出现下列内容:
依黄钟律历,九章算术,以均长短、轻重、大小,用齐七政,令海内都同。(26)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97、148页,编号一四七、二〇九,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
“黄钟律历”依然居首,排列在与社会经济生活关系密切的“九章算术”之前。度量衡制的这一技术观念,学人已有考述(27)孙机:《汉代黄钟律管与量制的关系》(原载《考古》,1991年第5期),载《从历史中醒来:孙机谈中国古文物》,224-22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然以往重视仍显不足。立足古人本身的知识系谱,注意早期中国度量衡制的溯源研究,再次呈现度量衡制首先与律历、礼乐、政治合法性发生联系,由此展现国家权力。
三、度量衡制与皇帝威权、诏书制作
“器械一量”(28)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4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秦汉统一度量衡的制度设计及其颁行,是国家意志与皇帝威权的重要体现。然而,在秦汉四百年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相关特征并不完全尽同。
一方面,战国、两汉、新莽多称“同律度量衡”。前引“律”对应定音仪器,也用作测候季节变化。《说文·彳部》“律,均布也”,段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29)许慎撰,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137页,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秦有所不同,《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一法度衡石丈尺”(30)司马迁:《史记》,23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始皇帝度量衡诏书皆曰“法度量则不一歉疑者”、二世度量衡诏书皆曰“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三处出现的“法”,应如何理解,以往众说纷纭。(31)学术史梳理参见陈伟:《〈始皇廿六年诏书〉平议》(原载《舆地、考古与古史新说——李孝聪教授荣休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12),载《秦简牍校读及所见制度考察》,349-352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熊长云:《秦汉度量衡研究》,81-95页,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我们认为,秦代尚法,涉及度量衡制表述,多改“律”为“法”。这里“法”字皆居于“度量”一类用语之前,与“同律度量衡”之“律”居于“度量衡”之前正相对应,“法”乃对应“律”,“法”就是“律”,含义相通。(32)《说文·廌部》“灋,width=11,height=12,dpi=110也”,段注“引申为凡模范之偁”。许慎撰,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820页,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秦以“法”代替“律”字,展现自身尚法,与周有别,与上古历史传统有异。
另一方面,帝国建立后,秦量、秦权多附有始皇帝、二世皇帝诏书,为人熟知,然与两汉、新莽量衡器对照,相关差异立刻呈现。虽然人们习称“汉承秦制”,但是两汉却很少在度量衡器上附列诏书,称颂皇帝。秦代皇帝威权展示,还可申说两点:从横向分工而言,度量衡制由国家颁行推广,可凸显皇帝抑或中央政府,秦主要选择前者;从纵向等级构成而言,秦统一得益于皇帝、将相、百僚、军吏、百姓的共同努力,有别于汉,秦将功绩也基本归于皇帝一人而已,并反复予以表达。此外,秦量、秦权所附诏书在申明法令同时,行为本身抑或内容所涉又可与秦兵符、秦刻石对观。秦量、秦权所附诏书,必曰“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阳陵虎符称“甲兵之符,右才(在)皇帝,左才(在)阳陵”。司马迁记录始皇帝东巡刻石七种之中的六种,每种皆有“皇帝”之语:
“皇帝临位”“皇帝躬圣”(泰山刻石)(33)
“皇帝作始”“皇帝之功”“是维皇帝”“皇帝之明”“皇帝之德”“皇帝之土”……附刻“立名为皇帝”(琅邪刻石)(34)
“皇帝东游”“皇帝哀众”(之罘刻石)(35)
“皇帝春游”“皇帝明德”(之罘东观刻石)(36)
“皇帝奋威”(碣石刻石)(37)
“皇帝休烈”“皇帝并宇”(会稽刻石)(38)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43、245-246、249、250、252、261-26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多者可至六次。三种不同类型器铭共同展现秦代皇帝的历史作用。在这其中,兵符行用于君主与地方长官之间,涉及人群范围有限;刻石伫立于帝国东疆数处,涉及地理范围有限;而度量衡器却普遍行之于天下四方,所附诏书可以更广泛、更普遍地展现皇帝威权。
有意思的是,两汉以及热衷复古的新莽时期,如秦代如此反复强调皇帝角色的情况却未出现;甚或有关君主的基本表述,也出现无多。这不仅体现在度量衡器铭上,在兵符等重要凭信上也有所反映。西汉、新莽兵符格式多为:
与〇为虎符第〇
汉与〇为虎符 〇左(右)〇
新与〇为虎符 〇左(右)〇
西汉铸造列侯虎符、郡虎符,常常省略‘汉’字,径称“与”某某列侯为虎符、“与”某某郡为虎符,后列编号。西汉铸造诸侯国虎符,称“汉与”某某诸侯国为虎符,或省略“汉”仅称“与”某某诸侯国为虎符,后列编号。新莽虎符格式较为统一,称“新与”某某郡为虎符,后列编号。西汉虎符所与对象是“鲁王”“齐郡太守”“西河太守”等具体身份,前面对应位置却未使用“皇帝”名号及身份,甚至有时尚且将“汉”字省略。(39)具体考述参见孙闻博:《兵符与帝玺:秦汉政治信物的制度史考察》,载《史学月刊》,2020(9)。由此而言,汉代度量衡虽多承秦制,但秦、西汉、新莽在君主威权和国家意志的展示方面,呈现一定变化。
秦量衡器所附诏书还为认知秦代诏书制作,提供了更多资料。其一,所附始皇帝诏书、二世诏书各有一篇,内容高度统一、稳定。字数分别为40字、60字,当有特别设定。书写顺序为竖书右行,即使受器物形制限制而每行容字非常有限时,仍坚持如此。不过,各度量衡器所见诏书字体虽皆为秦篆,但字体风格却非整齐划一,或方正、或瘦长、或扁平,或端正工整、或自成一体,从而呈现多样的书写面貌。这反映誊录制作度量衡诏书时,诏书内容、格式基本得到较为严格遵行,但对字体的要求却并不严格。同时,由于所附器物形制多样,诏书实际的展示形态、视觉样貌相应也呈现较为灵活的面相。
其二,秦量器所附诏书之中,一些存在句读符号。这主要集中于二世加刻诏书,目前计有四例:一是秦“北私府”两诏量,1982年9月出土于陕西礼泉县药王洞乡南晏村,今藏陕西历史博物馆(40)陈孟东:《陕西发现一件两诏秦椭量》,载《文博》,1987(2);朱捷元:《关于“两诏秦椭量”的定名及其它》,载《文博》,1988(4);丘光明编著:《中国历代度量衡考》,196页,量-97,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二是秦“左乐”两诏权,1991年8月出土于陕西华县赤水镇乔家村,今藏陕西历史博物馆(41)马骥、咏钟:《陕西华县发现秦两诏铜钧权》,载《文博》,1992(1)。;三是秦两诏铜椭量,今藏上海博物馆(42)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65页,编号一〇六,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四是秦二世诏铜版(43)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16-19页,第〇四号器,北京,中华书局,2018。。四器所附二世诏书的句读数量与标识位置完全一致。唯句读符号的具体使用,前三器使用“⎣”,后一器使用“、”。而这两种符号在《说文》中实际均有提及,皆为古代断句符号(44)文献分析参见吕思勉:《章句论》,载《吕思勉全集》,17册,7-1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杨树达:《古书句读释例》,1-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等等;简牍分析参见罗振玉、王国维编著:《流沙坠简》之《屯戍丛残考释·烽燧类》,142页,北京,中华书局,1993;陈槃:《汉晋遗简识小七种》,叶八背,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六十三,1975;陈梦家:《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载《汉简缀述》,30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李均明、刘军:《简牍文书学》,61-64页,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121-122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骈宇骞:《简帛文献纲要》,151-15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李洪财:《说汉简中的符号——以“√”号为主兼谈其他符号》(原载《长沙简帛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中西书局,2017),载《古代文字与文献研究论集》,121-13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等等;铜器分析参见马骥、咏钟:《陕西华县发现秦两诏铜钧权》,载《文博》,1992(1);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前言,6-7页,北京,中华书局,2018。,作此使用时功能一致。按二世度量衡诏书句读,参考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载二世东巡刻石的断句处理,相应可作:“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勿疑。”然而,今据秦诏书句读标识,却作:
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勿疑句读符号是古人为便阅读所作标识。目前所见秦量诏书符号,皆于二世度量衡诏书“疾”“焉”“帝”“德”四字下加以断读,是当时阅读的通行处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相较于今人标点的细化,秦量衡四器所附诏书的句读明显简略,可与简牍文献的符号使用参照(45)骈宇骞分析出土简帛文献所见断句符号,提到“当初的撰文者(或抄书者)为了使读者看明白句子的含义,只在比较难读的句子或怕人引起误解的句子后加画‘√’,一般容易读通的句子或不会引起读者误解的句子就少加或不加‘√’号了”,“当时句读符的使用还没有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大多只是在当时人认为容易误读或容易产生歧义处才使用”。参见骈宇骞:《简帛文献纲要》,152、155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展现秦代以及早期中国断句的处理理念。
其三,诏书为体现君主权威,文书格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平阙。平阙,包括“平出”“阙字”两类内容。前者指文书遇特殊人、事、物等另起一行顶格书写。后者指在原行相关词语上方空出一至多字,再继续书写。“平出”发展至明清,又有超出原来齐头的情况,称作“抬头”,包括单抬、双抬、三抬等。王国维《秦阳陵虎符跋》云:
行文平阙之式,古金文中无有也。惟琅邪台残石则“遇始皇帝成功盛德及制曰可”等字皆顶格书,此为平阙之始。此符左右各十二字,分为二行,皇帝二字适在第二行首,可知平阙之制,自秦以来然矣。(46)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八《史林十》,562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相关部分句读应改作:惟琅邪台残石则遇“始皇帝”“成功盛德”及“制曰可”等字皆顶格书。
“平阙之制,自秦以来然矣”,识见卓著。许同莘也提到秦朝创造奏章中遇皇帝等字必须提行的“颂圣之体”。(47)许同莘:《公牍学史》,2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如仔细分析,“惟琅邪台残石则遇‘始皇帝’、‘成功盛德’及‘制曰可’等字皆顶格书,此为平阙之始”,实际对应的乃是二世加刻诏书,具体格式对应“平出”。湖南益阳兔子山J9《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诏》也涉及相关情况,今保留原牍换行格式、原牍句读符号,迻录如下:
天下失
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今宗庙吏及箸以
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当除定者毕矣⎣以元年与黔
首更始尽为解除故罪令皆已下矣朕将自抚天下(正)
吏黔首⎣其具行事毋以繇赋扰黔首毋以细物苛
劾县吏亟布
以元年十月甲午下十一月戊午到守府(背)(J9③1)(48)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发掘简报》,载《文物》,2016(5)。录文改释参见陈伟:《〈秦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诏书〉通释》(原载《江汉考古》,2017年第1期),载《秦简牍校读及所见制度考察》,356-362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对照图版,“始”字转至二行顶格后与首行“天”字平齐,以致“天下失”之后留空甚多。“始皇帝”也属于二世对先帝之称的处理,具体格式对应“平出”。关于这一问题,秦量器虽受形制所限,但同样可以提供一些参考。上海博物馆藏两诏铜椭量为三分之一斗量,中国国家博物馆藏两诏铜椭量为一斗量,尽管《图集》编者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对照拓本发现,两量所刻二世度量衡诏书遇“始皇帝”也有处理,具体分别如下:
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
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
袭号而刻辞不称
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
为之者不称成功
盛德 刻此诏故
刻左使毋疑(《图集》编号一〇六)(49)
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
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
袭号而刻辞不称
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
为之者不称成功盛
德刻此诏故刻左使
毋疑(《图集》编号一〇八)(50)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65、67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
两器诏书内容相同,分别出现“始皇帝”2次,且每遇“始皇帝”三字,均使用了平阙。不仅如此,两份诏书除首行外,其他各行均低于“始皇帝”三字而从第四字位置竖写。这实际使用了平阙之制中的“抬头”。首行“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之“元年制”与“始皇帝”平齐,顶格书写。因为“制诏”之“制”,对应皇帝,代表皇帝,所以“元年制”三字也可视作平阙之制中的“抬头”。两量所附二世诏书的处理方式与秦刻石、秦兵符、秦二世诏书木牍,尚有不同。这提示平阙之制中,不仅“平出”在秦代已经出现,而且后世称呼先帝、皇帝另起一行并须高出它行首字的“抬头”,在秦代也已出现。不过,目前所见秦平阙之制主要集中于二世时期,且在秦量所附二世诏书中并不普遍,在所附始皇帝诏书中更是没有发现。(51)汉代诏书使用平阙格式的情况,参见马怡:《汉代诏书之三品》,载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田余庆先生九十华诞颂寿论文集》,71-77页,北京,中华书局,2014。综上,平阙之制渊源甚早,平出、抬头两种格式在秦代官文书中均已出现。平阙使用,主要集中于秦二世时期,行用尚不普遍,且不能涵括整个秦代。
四、度量衡制与国家治理、行政运作
李学勤先生指出:“事实上,若干学科的工作都需要度量衡的研究成果,比如经济史的诸多方面,是人所熟知的,科技史的不少问题也是如此,有赖于度量衡研究的贡献。”(52)李学勤:《熊长云〈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序》,载《清华简及古代文明》,547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7。而度量衡研究在政治史、制度史层面也同样重要。秦汉度量衡的制度设计及颁行推广,本身属于国家管理行为,体现着中央集权的发展,并“逐渐演变为国家权力的政治象征”(53)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1页,北京,中华书局,2018。。前引《隋书》卷一六《律历志上》载达奚震及牛弘等议,便云“权衡度量,经邦懋轨,诚须详求故实,考校得衷”。
秦汉度量衡制如何管理运作及在地方推行,是认识当时帝国统治技术、控制实态的重要路径。秦量、秦权所附始皇帝、二世皇帝诏书虽内容明确稳定,但具体施用方式却十分多样。秦量材质有铜、有陶、有木。所附诏书与秦量的结合方式有模、刻、箍、嵌。陶量使用模印、刻划;铜量使用铭刻;木量等使用铜箍刻铭箍嵌、铜版刻铭镶嵌或铜版刻铭以钉固定等多种形式。汉量形制多样,以铜升为例,有筒形、箕形、卮形。(54)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100-109页,第二九号、二七号、二八号器,北京,中华书局,2018。汉量刻铭,既有环刻,又见竖铸。秦权质地更是多样,有铜权、铁权、铁壳灌铁、铜壳灌铅等。《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提道: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55)④⑤ 班固:《汉书》,966-969、956、957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
涉及度量衡的基本计量单位及标准器制作。其中,度,主要包括分、寸、尺、丈、引。标准器“其法用铜”。依特定标准制作的铜尺,可以基本涵盖分、寸、尺、丈四种单位量值。此外,另依标准制作竹尺,对应引的单位量值。量,主要包括龠、合、升、斗、斛。标准器同样“其法用铜”。依特定标准制作的铜容器,“其状似爵”,正对应筒形器。(56)阎步克先生指出,礼书所提到东周秦汉时期的“爵”等“五爵”皆为筒形,主要是筒形器。阎步克:《礼书“五爵”的称谓原理:容量化器名》,载《史学月刊》,2019(7);阎步克:《由〈三礼图〉中的雀杯爵推论“爵名三迁,爵有四形”》,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6);阎步克:《东周礼书所见玉爵辨》,载《史学月刊》,2020(7)。筒形量器的较早实物资料为郾客铜量等楚国铜量,研究参见李零:《楚燕客铜量铭文补正》(原载《江汉考古》,1988年第4期),载《待兔轩文存·说文卷》,259-263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董珊:《楚简簿记与楚国量制研究》,载《简帛文献考释论丛》,186-19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李零先生较早将郾客铜量、包山楚简、上博楚简中今多释作“筲”的字,释作“爵”,指出“简文‘爵’字主要是指勺形杯,或某些像楚燕客铜量那样的杯形器”。参见李零:《铄古铸今:考古发现和复古艺术》,75-76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容器附有左右耳,两耳均为凹形容器。标准量器实际样貌与新莽嘉量相近,一器可以涵盖龠、合、升、斗、斛五种单位量值。权,主要包括铢、两、斤、钧、石。标准器为圆环状,边大于孔如璧形。可以看到,度、量的标准器材质基本为铜,权的各计量单位虽轻重大小有别,不便设计为涵盖多种量值的一体型标准器,但材质的选用仍然可以有所说明。如非脱漏,相较“度”“量”,“权”唯独没有“其法用铜”的类似交代。关于此点,以往很少引起注意。这或许可以与秦权实物的发现情况,联系思考。秦权实物不仅同样材质多样,而且多有铁壳灌铁、铜壳灌铅等不同金属混合构成的形式。权,主要偏重以实际质量作为基本标准,有别于度、量,早期对材质是否单一可能并无特别要求。(57)唐宋时期的相关情况,如“开元九年敕格:权衡度量并函脚,《杂令》:……京诸司及诸州,各给秤、尺及五尺度、斗、升、合等样,皆铜为之”,参见王溥:《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136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太府寺造秤、斗、升、合等样,皆以铜为之;尺以铁”(宋5),参见天一阁博物馆等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之《校录本·杂令卷第三十》,36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唐会要》句读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读书班:《〈天圣令·杂令〉译注稿》,载《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十四辑,149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
与此同时,传世文献对秦汉度量衡计量单位的交代,一般集中在分、寸、尺、丈、引,龠、合、升、斗、斛,铢、两、斤、钧、石。而对分、龠、铢以下的更小计量单位,论及较少。《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又云:
度长短者不失豪氂,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④
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豪,兔豪也。十豪为氂”“六十四黍为圭”,又引应劭曰“圭,自然之形,阴阳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十黍为累,十累为一铢”。⑤这些较小单位量衡器的制作使用,也与国家治理、行政管理密切相关。《图集》收录西汉大半籥铜量(编号一二〇),即三分之二籥,容6.7毫升;西汉小铜量3件(编号一二一至一二三),分别容7.2、2.1、0.4毫升,编者认为可能是药物专用量器;新莽始建国铜撮(编号一三〇),刻铭提到“容四圭”,实容2.1毫升;东汉小铜量(编号一三八、一三九、一四〇),分别容6毫升、6毫升、2.51立方厘米;东汉一分铜量(编号一四一),刻铭“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相当于二圭,实容1.2毫升。(58)⑥⑧width=17,height=14,dpi=110 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78、87、92;153、138、112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集存》收录有东汉药量六器(第三六至四一号器),包括合、籥、撮、刀刲、方寸匕及概。其中,“合”“籥”“撮”“刀刲”“方寸匕”均为自铭。合、籥、撮、刀刲四量,与小铜量形制类似,形似小勺,有柄,可视作刁斗(形);方寸匕为正方形扁平铜片。吴承洛云“凡一制度之名有二:一曰法名,即其制之单位名称,如云‘十分为寸,十寸为尺,’此尺、寸、分、之名,法名也;二曰器名,指其为器用之名,如谓度器曰‘尺,’此尺者器名,非十寸为尺法名之尺也。凡度制、量制、衡制,均有法名与器名二种”(59)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上编),81页,上海,上海书店,1984。,对“法名”“器名”有所区分。以此界定,合、龠、撮、刀圭(圭)为法名(60)刀圭、圭是同一单位的不同名称。参见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3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熊长云:《东汉铭文药量与汉代药物量制》,载《中华医史杂志》,2018(6)。,合、籥、撮、刀刲及方寸匕为器名。东汉药量六器的发现,使刀刲、方寸匕实物首次得以确认。铜撮容1.95毫升;铜刀刲容0.46毫升;方寸匕量身为正方形铜片状,边长2.3厘米,推算容积1.5毫升,称量单位的折算关系为:1合=2籥,1籥=5撮,1撮=4圭。(61)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3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丘光明、邱隆、杨平:《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25-26页,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熊长云:《东汉铭文药量与汉代药物量制》,载《中华医史杂志》,2018(6)。相较于合以上量制采取十进制,这些更小量器的计量进制并不整齐。
至于铢、两及以下权,《集存》收录西汉铜砝码一套八枚(第三一号器),形似算珠,最大者为半斤,共两枚,此后重量依次递减为前者之半,最小四枚分别为15.5克、7.4克、3.5克、1.8克,分别合十六分之一斤、三十二分之一斤、六十四分之一斤、一百二十八分之一斤。(62)⑨⑩ 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112-113、64-65、66-67页,北京,中华书局,2018。《图集》收录广州市郊出土东汉铜环权一套六枚(编号二一八)⑥,“最轻的一枚只有2.45克,仅约合4铢,与《律历志》中的记载相近”(63)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3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上海博物馆藏有秦“咸阳亭半两”铜权(编号一九五)⑧,《集存》辑有“咸亭”半两铜权(第一七号器)⑨,两器上窄下宽,顶部有弧形鼻纽,分别重7.55、7.9克,当为秦都咸阳市啬夫所主机构铸造。此外,《集存》还首次著录秦“锤”“六朱”铜权(第一八、一九号器)。⑩两器均为长方体,顶部无纽,分别重4.9克、3.7克。于振波先生根据岳麓书院藏秦律令,考证秦代1锤为8铢、1/3两。(64)于振波:《秦律中的甲盾比价及相关问题》,36-38页,载《史学集刊》,2010(5)。“锤”字砝码不仅佐证这一认识,而且提供了实物依据。一般认为秦代1锱重6铢、1/4两,“六朱”砝码同样从实物角度提供了重要佐证。有趣的是,“锱”未如“锤”使用自铭,而作“六朱”。
秦汉度量衡器不仅在日常使用中存在功能分类,如高奴禾石铜权width=17,height=14,dpi=110、“禾石”始皇诏一石铁权、东汉“酒斗平”铜斗、东汉“汶江市平”铁权等(65)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38-41、126-131、160-163页,一〇、三五、四九号器,北京,中华书局,2018。,而且有标准器与实用器之别。睡虎地秦简《效律》规定实用衡量器超出误差范围的责罚(6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注释69-7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今编辑调整如下:
表1 秦代衡制
width=694,height=176,dpi=110
表2 秦代量制
width=694,height=217,dpi=110
以往多从法制史角度探讨相关内容,如转换视角,从国家治理、行政运作角度观察,实用量衡器的误差范围在相关两、铢、升“以下”,负责官吏可免于赀刑。换言之,实用量衡器在制度设计上原本允许误差存在。这又进一步提醒我们,有时不必从自然损耗等方面,强求考古发现实用器与标准量值的一致。秦汉度量衡值研究,一方面,仍应坚持标准器与实用器的区分;另一方面,简单求取各实用器的平均值,并不足以说明当时的法定标准量值。当然,这些看上去并不完美的实用器又为了解度量衡制在当时地方社会的实际推行,提供了难得而切实的珍贵资料,揭示着地方治理、行政运作的真实面相。
度量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检校。《礼记·月令》《吕氏春秋·仲春纪》、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工律》《内史杂》等多有校正量衡器的制度内容。(67)丘光明等:《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177页,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王子今:《秦汉名物丛考》“甬·筩·筒”,121-122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16。前举秦量衡器附以始皇、二世诏书,并不仅为宣扬皇帝权威,而同时就包含着检校。东汉时期,官府在检校之后有使用铜检封予以标识。南京博物院藏永平大司农铜合(68)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90页,编号一三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著录原作“正面刻铭:‘大司农铜合,永平三年三月造。’”今对照图版,“大司农铜合”应释作“大司农平合”。,铜合柄背凸起方框内可嵌铜检封。所附检封今存,正面阳文“官律所平”,背铸阳文“鼓铸为职”。(69)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90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集存》又收录东汉铜检封六器(第四三至四八号器)(70)熊长云编纂:《新见秦汉度量衡器集存》,152-159页,北京,中华书局,2018。,除“官律所平”文字外,尚有“日利千万”文字及图案类型。
秦汉政府对度量衡器的日常管理,在规定上较旧有理解更显严密。相较于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内史杂》,岳麓书院藏秦简“内史杂律”“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有涉及度量衡制更为完整的内容,其中:
·内史杂律曰:诸官縣料﹝者﹞各有衡石羸(累)、斗甬(桶),期足,计其官,毋叚(假)黔首。不用者,平之如用者。以铁午(杵)width=11,height=14,dpi=110(扃)甬(桶)口,皆一用方櫭(概),[方]櫭(概)毋得,用槃及圆櫭(概)(171/1296、172/1237)。(71)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四)》,124-125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
原释文“料”下脱“者”字,今补。“铁午”之“午”,整理者括注为“杵”。然以铁杵箍撑甬(桶)口,少见例证。段玉裁注“午”字,云“古者横直交互谓之午,义之引申也。《仪礼》:‘度而午。’注云:‘一纵一衡曰午。’”(72)许慎撰,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1294页。整理者附注:“见《大射仪》,作‘度尺而午’,段引脱‘尺’字”,1305页,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量器见有以铁圈箍撑口部者,铁圈中有十字交叉,或即所谓“铁午”。又,对照图版,“皆一用方櫭”之“櫭”下有重文符号,实有“方櫭,方櫭”“方櫭、櫭”两种读法。整理者取前一种读法,但使用槃及圆櫭水平刮削时,稍有角度变动,便会产生出入,以致取容不平。而使用方櫭,无论何种角度刮削,皆可取平,防私杜弊,更显公正。因此,此处取后一种读法,相关断句作“皆一用方櫭(概),櫭(概)毋得用槃及圆櫭(概)”。综上,律文规定:各机构称量使用的衡器主要包括衡、石、羸(累),量器主要包括斗、甬(桶),须保证始终足用,持有机构应认真清点,且不能借与百姓。衡量官器即便不使用时,也要定期校正,以保证如使用时一般精确。使用中间有十字交叉的铁圈箍撑甬(桶)口,防止量器变形,并都统一使用方櫭(概)作为刮平器具,櫭(概)不得再使用槃及圆櫭(概)。(73)有关量器附带工具“概”的分析,参见熊长云:《东汉铭文药量与汉代药物量制》,载《中华医史杂志》,2018(6)。某种程度上,这些琐细条文已超出我们的原有估计,反映秦度量衡管理的严谨不苟。
五、结语
秦汉度量衡研究,以往多集中于科学技术史、社会经济史以及文物学、古文字学等领域。其实,度量衡制的统一及颁行,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度量衡的制度设计及实践,反映着国家权力的展开,对秦汉统一王朝的建立及巩固意义重要。
度量衡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更多与钟律直接相关,进而与礼乐、王朝政治合法性发生联系。度量衡在典章制度中,属于律历内容的一部分。度、量、权衡之中,度者为首为先,它者以此为基。度器之中,尺的功能又尤其重要。古代常以古尺作为制乐律的主要依凭,以此确定律吕长短,进而校正钟律。这一功用甚至居于“均田度地”之前,反映度量衡制颁行在律历、礼乐上的重要性高于社会经济功能。古代视礼乐、历法等为王朝正朔法统的集中体现,度量衡制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来源,具有特殊的政治文化意义。王莽制礼作乐,对颁行度量衡制非常重视。这不仅见载于《汉书》,还在新莽度量衡器铭中多有反映。
秦汉统一度量衡,是国家意志与皇帝威权的重要体现,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尚有差异。战国、两汉、新莽多称“同律度量衡”;秦代尚法,涉及度量衡制表述,多改“律”为“法”。秦量、秦权多附始皇、二世诏书,与兵符、刻石共同凸显秦代皇帝角色。其中,兵符、刻石尚受人群、地域范围限制,度量衡器附以诏书更有利于展现皇帝威权。与之相对,两汉以及热衷复古的新莽未如秦代如此强调皇帝角色,甚或君主表述也出现无多。
秦量衡器附列诏书,内容统一稳定,书写竖书右行,但字体风格多样,展示形态灵活。所附二世皇帝诏书中一些存在句读符号,句读数量和标识位置高度一致,使用习惯明显较今日简略,反映秦代断句的处理理念。诏书为体现君主权威,文书格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平阙。平阙之制渊源甚早,平出、抬头两种格式在秦代诏书中均已出现。平阙使用,主要集中于秦二世时期,行用尚不普遍,且不能涵括整个秦代。
秦汉度量衡的制度设计及颁行,本身属于国家管理行为,体现中央集权的发展。秦汉度量衡制如何管理运作及在地方推行,是认识当时帝国统治技术、控制实态的重要路径。秦汉量衡器在具体施用上,材质多样,形制多样,与诏版的结合方式多样。度、量标准器多“其法用铜”,而权衡器对材质或无特别要求。传世文献对秦汉分、龠、铢以下的更小计量单位,论及较少。这些较小单位量衡器的制作使用,也与国家治理、日常行政管理密切相关。
秦汉度量衡器不仅在日常使用中存在功能分类,而且实用量衡器在制度设计上也允许误差存在。度量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检校,并不断得到发展完善。秦汉政府对度量衡器的日常管理,较旧有理解更显严密。秦《内史杂律》对圆形桶量使用方概还是圆概有统一要求,显示管理的严谨不苟。
最后补充的是,秦汉度量衡制的发展,并不局限于王朝疆域之内。中国古代度量衡本为世界古代度量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只有置于世界诸种文明的大背景之下,才能更好地确认自身特征及其意义。(74)波斯与秦统一度量衡的比较,参见李零:《波斯笔记》,221-23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先秦秦汉,中西交流已经以各种形式加以展开。陆、海丝路的物资交换与人员流动,也一直在持续而蓬勃地发生着。在中国与域外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接触下,相关制度本不固守一域。中西交流、丝绸贸易实际涉及度量衡的施用及单位换算。这些背后,仍然彰显着秦汉国家权力。
Standardizing Weights and Measures to Display Imperial Power in the Qin and Han
SUN Wenbo
(School of Chinese Classic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Abstract:The standardization of weights and measures helped stabilize the Qin and Han empires when they were newly founded.To some extent, the measuring system was a reflection of the Qin and Han imperial powe, for it was related to ritual, authority, and the imperial ability in administration.The application of instruments used for measuring length, capacity, and weight also reflected the early empires’ ability to govern and the techniques they applied to control the unprecedented large domains.
Key words: Instruments for Measuring Length, Capacity, and Weight; State Power; Ritual and Music; Emperor;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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