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型人才”导向的“四跨”
“四型人才”导向的“四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
摘 要:中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轻道德熏陶,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学科交叉融合不够,涉外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不够等四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坚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人才培养导向,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学院学校、跨国家地区”的“四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多年实践,该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毕业生发展状况良好,复合型效果明显,引领了国内法学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关键词:四型人才;四跨培养模式;德法兼修;明法笃行
一、问题的提出
如果依照世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标准,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至少应该在四个维度上发力。第一,追求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这是当今世界大学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趋势;第二,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塑造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第三,注重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经历,增强学生的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第四,增强学生的国际能力,提升跨国家地区人才培养的培养国际化水平。
那么,有没有一种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能够在以上人才培养四个维度方面同时发力,实现一流法治人才的培养呢?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于新中国之初,是我国一所著名高等学府。六十五年来,学校培养了二十多万名毕业生,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既是充分肯定,同时也是对以中国政法大学为引领的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出的殷切希望。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中国政法大学有义务也有能力总结既往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经验,坚持改革调整创新,针对传统法治人才培养的不足,创新引领中国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为此,近年来,我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坚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人才培养导向,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学院学校、跨国家地区”的“四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2]。
“四跨”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四型”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为目标,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理念,进行资源整合与要素重组,打破学科专业藩篱、弥合理论实践间隙、汇聚校内校外资源、实现国内国外协同,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服务学生的个性发展。① 柴葳:“中国政法大学‘跨’出复合型人才培养路”,载2018年6月13日《中国教育报》。
在“四跨”人才培养模式下,每一类培养措施都主要对应一种培养目标和能力,同时兼顾其他目标和能力的培养。“四跨”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运行,形成了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独特亮点,建构了系统的人才培养流程,有效落实了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切实贯彻了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理念。经过多年实践,“四跨”人才培养模式成效显著,引领了国内法学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独具中国政法大学特色的一流人才培养模式,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传统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短板与弱项
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是多种教学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打破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全部教学要素围绕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工作进行重组与整合,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重要途径。但是,反观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无论是在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还是具体的制度设定方面,都存在着知识单一、重理论轻实践、开放性和国际化程度不足的问题。它们从根本上制约了“有法学理论、能治国安邦”的一流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更好实现。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高等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问题进行梳理。笔者认为,当前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第一,重知识传授,轻道德熏陶,没有很好回答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也就是要回答德法兼修的问题。在2017年5月3日的讲话中,习总书记又特别就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德法兼修”的要求,要求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这就要求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要正视如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这一根本任务,既要注重学生知识技能的培养,也要注重学生理念信念和职业伦理的教育。
第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资源与要素整合存在体制机制壁垒,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力,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有机融合。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致力于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同时,要通过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等活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此外,还应推动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②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载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39/s6550/201810/t20181017_35189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 -11 -07。
第三,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不够,学生单一入学专业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之间矛盾突出,很难培养出宽口径、广视野的人才,学生毕业时缺乏复合型的知识储备。在应然层面,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为此,高等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应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教学团队,整合教学资源,实现跨专业的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③ 同上注。
第四,对于培养精通国际规则的涉外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关注不够,法科学生在国际人才市场竞争力不足,无法有效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应直面全球化时代的人才挑战,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尤其是要培养出大批能够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制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①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载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39/s6550/201810/t20181017_35189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 -11 -07。
三、“四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为解决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作为一所以世界知名法科强校为发展定位的特色性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恪守“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将内涵建设、特色发展、综合改革、协同创新贯穿于办学观念、办学模式、办学机制,渗透于改革谋略、改革部署、改革流程,呈现于发展规划、发展过程、发展成果。坚持结果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将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理念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探索并形成了具有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特色的“四跨”人才培养模式。从早期的“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模式,逐步发展到日益成熟的“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学院学校、跨国家地区”的“四跨”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实现了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与制度创新[2]。
(一)理念创新
学校以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紧紧围绕“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人才培养核心问题,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自由全面发展,重视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更重视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形成了“四个协同、五位一体、六个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2]。
“四个协同”,即坚持专业与学科协同、理论与实践协同、学院与学校协同、国内与国际协同。“五位一体”,即坚持“健全人格教育”,培养品德优良、学识丰富、能力卓越、智慧不凡、身心健康的法治人才。② 柴葳:“中国政法大学‘跨’出复合型人才培养路”,载2018年6月13日《中国教育报》。
“六个结合”,即在德才兼修、教研互动、通专并举、虚实结合、内外协同、教学相长等六方面下“真功夫”,在法治人才培养上打“组合拳”、啃“硬骨头”。
(二)模式创新
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将内涵建设、特色发展、综合改革、协同创新贯穿于办学观念、办学模式、办学机制,渗透于改革谋略、改革部署、改革流程,呈现于发展规划、发展过程、发展成果。“四跨”人才培养模式是育人模式的重大创新。
“跨学科专业”以交叉复合为导向,通过双专业双学位制、主辅修制、通识教育改革等制度,在专业知识方面打通专业之间的区分,使学生可以形成1+x的多种选择;在专业课和通识课体系完善方面,形成通识+专业的课程体系;在师资交叉和融合方面,实现师资交叉、课程融合、丰富课程的类型。
“跨理论实践”以实践创新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同步实践教学、“司法实务全流程仿真”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科竞赛、诊所式教学等措施,在校外资源共享方面,突破学校与实务部门的距离障碍,有效地整合汇集了全国各地优质的司法实践教学资源;在学生创新创业方面,孕育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提升学生把理论知识创造性地应用于实践活动的能力;在学生实践能力方面,使学生可以学以致用,将课堂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虚拟的实战场所;在学生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探索,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学生的国情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
“跨学院学校”以协作共建为导向,通过跨学科教研室、跨学院选课修课、国内名校交流、跨校课程、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北京市高校法学专业群建设等具体举措,使我校学生得以走出校园,体验不同的校园文化环境,也使外校学生进入我校,丰富学校的文化环境和我校人才培养的环节。
“跨国家地区”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导向,通过国际名校交流合作培养、国际课程、海外实习实践、国际学术会议等环节,将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引进到校内课堂教学,实现了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尤其是国外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整合。① 柴葳:“中国政法大学‘跨’出复合型人才培养路”,载2018年6月13日《中国教育报》。
(三)制度创新
在“跨学科专业”培养模式中,独创双专业双学位制度;在“跨理论实践”培养模式中,创造了法大特色的同步实践教学体系;在“跨学院学校”培养模式中,制定了跨学科教研室制度、跨学院选课修课制度、国内名校交流制度、跨校选课修课制度;在“跨国家地区”培养模式中,形成了国际化人才培养资助体系,设立了国际小学期制度。打破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全部教学要素围绕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工作进行重组与整合,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重要途径。通过这些独具中国政法大学特色的制度设定,我校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核心任务,充分实现了资源的整合与要素重组,给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更有利于服务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四、“四跨”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施工图
“四跨”人才培养模式旨在打破各种体制机制壁垒,实现全部教学要素围绕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工作进行重组与整合,更好服务于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跨学科专业:交叉复合,汇流融通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的“双轨并进”:重视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更重视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使“德法兼修”成为法治人才培养的主流理念、主体模式、主营机制。创设公益法律教育工作体系,建立法律援助兼职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设立公益学分和学时,培育法科学生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服务精神,让学生在扶弱济困中增强国情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
独创全国惟一5年基准学制的“双专业双学位”制度。学生自主选修第二专业,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张毕业证书以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打通专业间壁垒,形成“法学+X”的双专业选择,实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
(二)跨理论实践:虚实相济,实践创新
实践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高端的实践。学校在国内首创“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开展实况转播庭审、设立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建设实况庭审录像资料库,实现法学实践教学与知识教学同步,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同步,与法治前沿、法治实践、法治建设同步,与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国情意识培养同步。
开展“司法实务全流程仿真”同步实践教学项目。建立模拟人民法院、模拟互联网法院、模拟人民检察院、模拟公安局、模拟律师事务所,并开设对应的司法实务课程,让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全流程仿真模拟司法实务工作[4]。
双创引领,糅合两大课堂优势。学校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了满足不同学生需求、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主要包括第一课堂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以及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训练。
以赛促学,学赛互彰。学科竞赛是学校落实跨理论实践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学校通过学科竞赛,具体贯彻落实实践创新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可以学以致用,将课堂学到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虚拟的实战场所。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法学诊所式教学顺利开展,积极推进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校法学诊所式教学品类齐全,共开设行政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劳动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少年越轨法律诊所和刑法与刑事科学法律诊所等6个法律诊所,师资力量雄厚,硬件设施完善。
(三)跨学院学校:内外合力,协同共建
多措并举,推进校内院际学科交叉融合。学校积极发挥法学优势学科的带动作用,着力培育特色法学学科和专业点,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共同发展。设立跨学科教研室,汇聚不同专业和学科的师资,开设学科交叉融合课程。通过校内院际协同,实现校内不同学院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以及跨学院选课修课。
名校协同,与国内名校交换本科生联合培养。在国内名校交流合作培养方面,学校于2006年4月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学分认定办法》,具体落实国内名校交流工作。经过10年建设,学校先后与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等10所国内著名高校建立本科生交换、联合培养机制。
多方协力,丰富课程体系。借助学校虚拟第三学期课程平台,引进校外优质课程18门;借助国际小学期,与境内外知名学者共建国际课程300余门;借助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建设,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共建课程26门;借助地理优势,与邻居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共建课程10余门;借助北京市“双培计划”,与合作市属院校共同推出虚拟教研室建设规划。
(四)跨国家地区:出入并举,走向国际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携手新的合作伙伴,实施“留学法大工程”和“执教法大工程”,搭建国际高端平台,加强外事管理制度等措施,参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点面结合,逐步拓展国际交流平台。
广邀国际名师,开设国际小学期,实施三学期制改革。2013年至2016年,国际小学期先后创办了35期校内暑期学校、130余门国际课程、50余次暑期国际游学项目、7个暑期国际实习实践项目,共有5 000余名师生参与国际课程的研究和学习。经过几年实践,我校自2016-2017学年开始,正式实施三学期制度。2017年,在三个学期中,共计建设国际课程72门,邀请百余名外籍教师来我校授课,全校共有2000余名师生参与其中。2018年,夏季第三学期学校继续深化国际化培养意识,共聘请87名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87门次,选课学生达3000余人。
批量化、常态化国际名校交流合作培养。学校先后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到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学分认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资助办法》,从制度层面推进我校国际型人才的培养工作。过去三年,完成140余个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的选派工作,学生分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等66所合作院校进行交流学习、专业实习或攻读学位等。近年来,交流地区从英美国家扩展到西班牙语等小语种国家。
与国际组织合作,设立海外实习基地,培养精通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习活动由单纯的访学活动转向课程学习、实习实践相互交叉,派出目标由境外高校向国际组织拓展,实现了派出目标的多样化。学校每年选派学生到联合国总部、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组织实习。此外,学校还与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了人才培养实习项目合作备忘录。
设立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形成国际型人才培养资助体系,保障每一名优秀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丧失国际交流机会。通过制定《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资助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从制度层面推进我校国际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五、成效显著,推广应用价值高
“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具有很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一)“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65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培养了20多万名毕业生,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我校时,对此高度肯定,大加赞赏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充分肯定我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就,明确指出法治人才培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二)毕业生发展状况良好,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社会成就突出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本科生国内深造率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稳居前3名。在党的十九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中,有14位校友入选“两委”名单。在2017年北京法院系统评选出的21名审判业务专家中,有11人为我校校友。涌现了一大批杰出校友,如“驻村更驻心、扶贫且扶志”的扶贫干部林长华;通过解决跨国法律问题,为国家挽回巨额损失的李伟斌等。
(三)复合型人才培养效果明显,有效实现“法学+X”的融合培养
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在2013级的毕生生中,共有618人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占当年学生总人数的26%;其中304人完成双专业双学位的修读要求并获得两个学位,占修读总人数的49%。在2014级的毕业生中,共有990人修读辅修,占当年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97人取得结业证书,占修读总人数的10%;50人取得学位证书,占修读总人数的5%。最近两年,共有2016级学生34人、2017级学生15人申请转专业并获得批准。
双专业双学位的复合型培养模式以及较为灵活的转专业模式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发和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给予学生更多机会学习学校优势学科也就是法学学科,同时也有效支撑了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了“法学+X”的交叉融合培养。可以说,这种交叉融合培养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一大批具有跨学科知识的、具有多项复合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从我校毕业,并能够应对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于法治建设的挑战。
(四)学生学习自主性、创造性得到有效激发,学风优良
从学校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面,过去3年,学校年均评审资助100个以上的项目,有3000余名学生参与。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创新论坛作为以学术交流为内容的本科生学术创新、学术实践的展示平台,着力培养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论坛5年共收到参赛论文300余篇,其中79篇论文、88名学生进入复赛和决赛。在学科竞赛方面,学校近3年共举办各级各类辩论、模拟法庭等赛事活动150余场,打造出了以“论衡”辩论文化节、模拟法庭为代表的“思辩”类文化活动,打造出了国际赛、校际赛、院际赛、班级赛等多层次的辩论赛事体系,斩获国际模拟法庭比赛(贸仲杯)冠军,国际模拟法庭比赛(ICC审判竞赛)第一名,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比赛冠军,第十一届、第十二届CASC杯曼弗雷德·拉克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全国冠军等荣誉,大大扩展了学校在国际国内同行中的影响力。在公益精神培育和社会服务方面,2012年以来,我校学生先后提供法律援助6000余件,接听热线电话、回复信件、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社会底层百姓来访、代理简单法律事务16000余人次,受理案件2800余件。特别是2018年北京青年报报道了“政法大学学生在校门口设值班岗帮26名员工讨回200万补偿款”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我校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热议。在学生深造方面,从继续深造情况看,本科生读研、出国(境)比例继续增加。2016年本科生国内深造率达48.89%,在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生深造率排行榜上位列前三。
(五)本科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学校国际合作区域覆盖48个国家和地区的225所高校及机构。加入全球法学院联盟等一批国际教育组织,获批北京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5。学校新增世界银行海外实习项目,每年有10余名本科生赴世界银行、国际法庭等国际组织实习。
(六)“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引领示范效应强
学校的“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国内教育界同行和兄弟院校的认可,已经成为行业引领标准《法学专业教学质量立格联盟标准》的内核。2013年12月,教育部在我校召开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进实施现场会,推动在全国法学类院系实行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及其经验推动了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发展升级。
“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已经辐射到京津冀地区。我校是北京市法学专业群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高校联盟牵头单位,积极推广“四跨”人才培养的经验,共享我校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源。
今后学校将继续围绕“四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深化改革”,不断总结“四跨”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育人经验,科学整合教学资源,持续优化培养环节,在世界法学教育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参考文献:
[1]黄进:“立志勤学修德‘解锁’快意人生”,载《北京教育(德育)》2017年第9期。
[2]黄进:“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载《法学教育研究》2017年第4期。
[3]黄进:“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引领中国法学教育进入新时代”,载《中国高等教育》2018年第9期。
[4]“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研讨会”纪要,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7年第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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