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下审计监督的个体治理效应
“严监管”下审计监督的个体治理效应*——基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研究
褚 剑 陈 骏
[提 要] 本文基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视角研究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发挥的个体治理效应。采用2007—2017年地方国有上市公司样本,本文以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为切入点实证考察“严监管”背景下审计监督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个体治理效应。研究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显著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并且这一现象主要体现在2013年开始的“严监管”时期。这一结果在多种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不仅受到审计监督的动机和能力的影响,而且受到国有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最终,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有效缓解地方国有企业因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公司价值减损和股价崩盘风险。
[关键词] 审计监督;政府审计;个体效应;国企治理;超额在职消费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明显提高,市场活力不断增强。但是同时,部分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内部人控制严重等问题(吴有昌,1995;钟海燕等,2010)。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国有企业中严重的在职消费问题。现有研究发现,相较于高管薪酬,国有企业中高管在职消费数额巨大,超过了正常水平,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大部分国有企业并不披露其明细情况,容易产生和加剧国有企业中的代理问题(陈冬华等,2005;Cai et al.,2011)。这也体现在近几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中,其中频繁提及国有企业存在超标配车、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建设装修等高管超额在职消费问题,引起了监管层、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褚剑和方军雄,2016)。对此,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的召开拉开了从严监管的序幕,随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并且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11-06。进一步地,2019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其中更是明确提及要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在促进制度执行、促进制度完善、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上发挥作用,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11-16。具体到国有企业层面,审计署对2017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是宪法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强治理、反腐败、控风险、防流失的重要监督力量之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更是对审计机关在监督国有企业高管廉洁从业等方面做出了细致要求。(3)《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www.gov.cn/zhengce/2017-03/31/content_5182530.htm。③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人民日报》,2010-12-09。由此可见,伴随着日益严峻的监管态势,审计监督在大至国家治理、细至国企治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是监管层、学术界和社会公众所共同关心的热点话题。
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是独立的、由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具有重要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对于维护、完善和促进国家治理意义重大(刘家义,2012)。具体到国有企业层面,现有研究发现,审计监督能够对管理层权力形成有效制约,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而改善国企治理状况(褚剑和方军雄,2016;王兵等,2017;池国华等,2019)。但是,上述研究普遍地将审计监督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鲜有关注审计监督行为决策背后官员的个体效应。现有研究中宏观和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表明,地方主政官员的个人特征及其变更对辖区经济增长以及辖区企业决策具有深远影响(张军和高远,2007;王贤彬和徐现祥,2008;曹春方等,2014;Piotroski et al.,2015)。事实上,在我国官员治理体制中,中央政府对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约束更多依赖与人事相关的硬性治理手段,例如职位晋升、交流任职等(Xu,201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遵循“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民日报》,2019-03-18。那么,在中央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的大背景下,地方审计机关在人事安排上会更加强调其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由此,本文统计了2007—2017年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职背景情况,结果如图1所示,可以发现,在2012年之前,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比例是缓慢上升的(从2007年的30.63%上升至2012年的41.17%),而从2013年起,这一比例大幅上升(从2012年的41.17%上升至2017年的69.00%)。(5)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是指其曾在审计、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监督部门的任职背景。与此同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在2012年之前呈现波动变化,而从2013年开始大幅减少。由此,伴随着日益严峻的监管态势,审计监督是否通过更为突出的监督导向的人事安排发挥国有企业治理效应成为一个重要而有趣的研究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不仅有助于明晰审计监督发挥治理效应的影响渠道,而且有利于界定审计监督实现治理作用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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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任职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年度趋势
说明:超额在职消费为实际在职消费比例对企业特征变量进行回归所得到的残差(具体计算方法见下文式(2))。
由此,本文基于2007—2017年地方国有上市公司样本开展实证研究,细致考察审计监督中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显著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并且这一现象主要体现在2013年开始的“严监管”时期。这一结果在多种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不仅受到审计监督的动机和能力的影响,而且受到国有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最终,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有效缓解地方国有企业因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公司价值减损和股价崩盘风险。
本文的研究贡献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审计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中重要的约束机制,大量研究从宏观和微观层面验证了审计监督的治理效应,但普遍地将审计监督视为一个整体,而本文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到审计监督的执行者——审计机关负责人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个体效应。第二,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是公司治理领域的经典话题,本文结合我国的制度情景和特征,选取内部人控制问题更为突出的地方国有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从政府审计这一外部监督机制出发以审计机关负责人工作背景为切入点进行考察,能够进一步丰富和补充这一领域的文献。第三,本文的研究表明,审计监督效力的发挥不仅与宏观层面的监管态势密切相关,而且受到微观层面的审计主体监督动机和能力、被审计对象内部治理状况和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这对于当前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
二、文献回顾、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我国国有企业中在职消费现象较为普遍。早期研究认为,在职消费是激励管理层的一种隐性手段,在监管层对国有企业高管实施薪酬管制政策下,在职消费是对货币薪酬的有效替代和补充(陈冬华等,2005)。并且,国有企业高管具有行政级别和存在政治晋升激励的独特情形使得其在经理人市场也面临着管制,因而在职消费与职位晋升之间也形成替代关系,进而共同激励管理层(王曾等,2014)。因此,从作为国有企业正常经营的一部分和激励管理层的替代性手段的角度考虑,在职消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代理理论文献认为,当股东对管理层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时,管理层在职消费更多地表现为机会主义行为(Jensen & Meckling,1976)。由于国有企业存在“所有者虚位”和多层委托代理的特征,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动机和能力明显弱化,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在职消费容易沦为管理层攫取私人利益的工具。尤其是在现实中,国有企业在职消费的数额往往十多倍于货币薪酬,而且并未被强制要求公开披露(陈冬华等,2005)。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这容易引发管理层借正常经营支出为由掩盖利益侵占行为之实。因此,一旦超出正常范围加之疏于监督,在职消费往往就会增加国有企业的代理成本,进而造成公司价值的减损(罗宏和黄文华,2008;Cai et al.,2011)。
后续的研究首先考察了国有企业中管理层权力对超额在职消费的影响,发现越是缺乏对管理层权力的制约,国有企业中超额在职消费问题就越严重(权小锋等,2010)。随即,大量的研究开始关注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治理机制,其中,审计作为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能否有效制约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自然受到了研究者的关注。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社会审计在缓解股东和管理层之间代理冲突方面发挥的治理作用一直备受关注,国内外研究表明,社会审计能够有效抑制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公司高管腐败问题(Gul et al.,2011;王彦超和赵璨,2016)。另一方面,与社会审计主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不同,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明确包含了高管廉洁从业等审计内容要求,并且其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也更胜一筹,因而对高管腐败行为更具威慑力。褚剑和方军雄(2016)基于审计署对中央国有企业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考察了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结果发现政府审计能够约束中央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但是,基于该研究情景的政府审计文献都是将审计监督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而事实上,审计监督作为一项政府监管措施,其背后的施政官员具有重要的个体效应。发展经济学的大量文献已经验证了官员的个体效应,研究发现,地方主政官员的任期、来源等个人特征及其变更不仅在宏观层面对辖区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张军和高远,2007;王贤彬和徐现祥,2008;姚洋和张牧扬,2013),而且在微观层面对辖区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地方主政官员的晋升压力会导致地方国有企业过度投资,而其任期与地方国有企业过度投资存在倒U型关系(曹春方等,2014);地方主政官员的变更不仅会加剧当地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罗党论等,2016),而且还会恶化当地企业的内部信息环境(Piotroski et al.,2015)。而具体到审计监督,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审计工作,在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组建审计项目组、实施审计活动、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等各个方面拥有绝对的影响力,最终反映在审计监督成效方面自然也具有重要的个体效应。
作为一种高度专职和专业的政府监管行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事关审计监督的质量与成效(叶子荣和马东山,2012)。一方面,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具有相关监督背景,其通过过往的监督历练在对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监督时已经累积了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更有能力约束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因而其专业胜任能力会更高。具体地,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先即在审计部门工作,那么其能够更为熟悉审计项目开展的程序和方法,能够更为合理地配置审计资源,也能够在审计当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时更好地把握审计重点,从而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具有一般性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甚至如果其原先就专门负责国有企业审计工作,那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还可能具有特定审计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而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先前是在非审计系统的监督岗位历练,那么其基于诸如纪检监察的工作经历能够形成关于政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专业优势,而这种优势又能够延伸应用到对当地国有企业高管廉洁从业的监督上,从而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具有特定审计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具有相关监督背景,其长期从事监督工作有利于弱化与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联系,减少发生合谋的可能,更有动机约束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因而其独立性也更高。具体地,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先即在审计部门工作,那么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审计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独立性原则,在开展国有企业审计而制定审计计划、分配审计资源、实施审计程序等时会更为着重规避利益冲突、外部干预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从而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具有一般性审计的独立性。甚至如果其原先就专门负责国有企业审计工作,那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还可能具有特定审计领域的独立性。而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先前是在非审计系统的监督岗位历练,那么其基于诸如纪检监察的工作经历会更加突出反腐败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具体到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中即反映为对国有企业高管廉洁从业的审计独立性要求,从而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具有特定审计领域的独立性。因此,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具备更高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这将有助于审计监督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更好地发挥治理作用。综上所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有助于约束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由此,本文提出假说1。
假说1 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治理成效离不开政府的宏观监管环境。现有文献表明,政府监管的强化能够促进微观企业公司治理的优化,表现为高管激励的加强、会计质量的提高等(王茂斌和孔东民,2016)。具体到国有企业中的在职消费问题,梅洁和葛扬(2016)的研究表明,当政府加强监管时,国有企业在职消费的增长趋势被有效遏制。从2013年开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审计监督的治理作用备受监管层的重视。例如,在随后历年发布的审计公告中,国有企业高管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作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单独列出并且反复提及(褚剑和方军雄,2016),可见就国有企业审计而言,审计监督的工作重心转向强化对国有企业内部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而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正是国有企业内部人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产生的典型问题(Cai et al.,2011;权小锋等,2010)。那么,在日益严峻的监管态势下,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会更有利于约束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行为。由此,本文在假说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假说2。
假说2 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主要表现在政府“严监管”时期。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模型与变量选取
本文采用如下模型式(1)来检验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影响:
UNPERKi,t=β0+β1×SUPERVISEi,t+βi
×Controlsi,t+∑Industry
+∑Year+εi,t
(1)
对于被解释变量超额在职消费UNPERK,本文参考现有文献的做法(Luo et al.,2011;权小锋等,2010;褚剑和方军雄,2016),采用如下模型式(2)来进行估计:
width=92,height=35,dpi=110=β0+β1×1/ASSETSi,t-1+β2
×ΔSALEi,t/ASSETSi,t-1
+β3×PPEi,t/ASSETSi,t-1
+β4×INVi,t/ASSETSi,t-1
+β5×lnEMPLOYEEi,t+εi,t
(2)
式中,PERKi,t为实际在职消费,采用管理费用扣除董监高薪酬、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摊销等明显不属于在职消费后的余额衡量;ΔSALEi,t为本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额;PPEi,t为本年末固定资产的净值;INVi,t为本年末存货的总额;ASSETSi,t-1为上年末总资产的总额;lnEMPLOYEEi,t为本年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基于式(2)进行分行业分年度回归,得到的模型估计值即为估计的正常在职消费EXPPERK,残差即为超额在职消费UNPERK。
对于解释变量监督背景SUPERVISE,本文定义为,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就任前曾在审计、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监督部门工作取1,否则取0。(6)为刻画准确,本文要求在相关监督部门的工作时间达到一年以上。
另外,本文在式(1)中控制了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个人特征、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特征等相关控制变量以及行业、年度固定效应。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二)研究样本与描述性统计
为了考察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影响,本文选取地方国有上市公司样本。(7)根据《审计法》规定,中央国有企业由审计署审计,故不在本文样本中。考虑到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较大差异,本文以2007—2017年为样本区间。在样本筛选过程中,本文剔除了金融类公司、非A股公司以及数据缺失样本。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个人特征数据是从《中国审计年鉴》、地方政府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网络搜索等来源进行手工整理获得,公司财务数据、公司治理数据等来自CSMAR数据库。为了控制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按照1%的标准进行缩尾处理。
表2为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从中可以发现,超额在职消费的平均值为-0.000,标准差为0.025,与已有文献基本一致(Luo et al.,2011);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中约46.2%具有监督背景,平均任期约为4年,平均年龄约为54岁,约79.0%为男性,平均教育水平为硕士,约41.2%具有财经类专业背景。
表3为样本单变量检验结果。从中可以发现,相较于不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辖区的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显著更低,并且这一结果仅体现在2013年及以后的时期。接下来,本文进行更为严格的多元回归分析。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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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实证结果与分析
表4为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回归结果。从表4列(1)可以发现,在控制其他因素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影响不论在统计意义还是经济意义上都不显著。结合上文的分析,本文进一步区分宏观层面的监管态势,定义变量POST,2013年及以后取1,否则取0。(8)由于式(1)已经控制了年度固定效应,所以表4列(2)只有交叉项而没有单独的POST变量。从表4列(2)可以发现,相较于之前阶段,从2013年开始的“严监管”时期,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显著负相关。进一步区分两个时间段的样本后,从表4列(3)和列(4)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相关关系确实仅体现在2013年开始的“严监管”时期。并且,在经济意义上,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所能减少的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约占样本标准差的16%。假说1得到部分支持,假说2得到支持。
综上表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显著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并且这一现象主要体现在2013年开始的“严监管”时期。(9)下文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相关的实证检验主要关注“严监管”时期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关系。
表2 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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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单变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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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表4 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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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括号中的t值已进行异方差稳健调整并根据公司个体进行了聚类调整。*,**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表同。
(二)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
上文的研究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内生性问题。在“严监管”时期,一方面地方政府更可能任命具有监督背景的人员来担任审计机关负责人;另一方面企业高管也会主动减少在职消费行为,导致上文的发现背后存在其他因素的共同影响。对此,本文采用如下多种检验来缓解内生性问题。
1.采用中央国有企业样本和民营企业样本进行安慰剂检验。根据审计权限,地方审计机关只对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所以如果真的是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在发挥作用而非某些共同因素,那么上文发现的结果应该只限于地方国有企业,而对中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效果。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中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高管超额在职消费都没有显著影响。这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表5 安慰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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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基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变更的变化模型。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变更对于地方国有企业而言是一个外生事件,因而可以据此观测由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变更引起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关系的变化。本文定义由监督背景变更为非监督背景哑变量S-to-NonS和由非监督背景变更为监督背景哑变量NonS-to-S,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可以发现,当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由监督背景变更为非监督背景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明显增加;当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由非监督背景变更为监督背景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明显减少。这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3.采用动态效应模型。为了进一步缓解对反
表6 变化模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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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因果问题的担忧,本文采用动态效应模型,定义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上任前一年哑变量SUPERVISE_Before和离任后一年哑变量SUPERVISE_After,回归结果如表7列(1)所示,可以发现,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仅在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任时显著更低,而当其上任前或离任后则不再显著更低,这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进一步地,本文区分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任的不同时间点,定义其在任第一年哑变量SUPERVISE_First、任中年份哑变量SUPERVISE_Middle以及在任最后一年哑变量SUPERVISE_Last,回归结果如表7列(2)所示,可以发现,不管是任期第一年、任期中间还是任期最后一年,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都能够显著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这也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表7 动态效应模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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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PSM样本。为了使得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辖区内的地方国有企业和不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辖区内的地方国有企业的特征尽可能相似,本文采用PSM方法将两类地方国有企业样本根据相关控制变量以及年度、行业进行匹配,由此得到相应的PSM样本。回归结果如表8列(1)所示,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另外,本文也进行了多种稳健性检验:第一,区分地方国有企业层级。结果如表8列(2)和列(3)所示,发现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体现在省级地方国有企业中。第二,采用在职消费总额和正常在职消费作为因变量。结果如表8列(4)和列(5)所示,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显著减少地方国有企业高管在职消费总额,而对正常在职消费没有显著影响。第三,区分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定义其在审计部门的监督背景哑变量SUPERVISE_Audit和在非审计部门的监督背景哑变量SUPERVISE_Other,结果如表8第(6)列所示,发现不管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是审计部门的监督背景还是非审计部门的监督背景都能够显著减少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这些都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表8 其他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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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研究
(一)横截面检验
上文的研究表明,在“严监管”时期,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首先,两者之间的关系受到审计监督的动机和能力的影响。第一,审计监督的动机受到审计机关负责人年龄的影响。现有研究表明,由于官员任职存在年龄规定的限制,所以官员的年龄会直接影响到其履职尽责的动机,当官员年龄较小时,其未来职位晋升的预期较高,更有动机努力施政(姚洋和张牧扬,2013)。因此,当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年龄较小时,其进行审计监督的动机更为强烈,此时其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治理效应会更显著。对此,本文根据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年龄区分两组进行分组检验,结果如表9列(1)和列(2)所示,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主要体现在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年龄较小组。第二,审计监督的能力与审计人员数量密切相关。由于审计工作需要专业人员落实开展,当审计人员数量较少时,审计监督在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范围上会受到限制,审计监督的能力被削弱。而当审计人员数量较多时,审计监督的能力能够得到重要的人力保障。因此,当审计人员数量较多时,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的能力更为充沛,此时其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治理效应会更显著。对此,本文根据审计人员数量区分两组进行分组检验,结果如表9列(3)和列(4)所示,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数量较多组。
其次,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受到国有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第一,审计监督的成效与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状况密切相关。现有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管理层权力越大,内部人控制问题越严重,越可能通过超额在职消费的形式攫取私人利益(权小锋等,2010;周美华等,2016)。因此,当地方国有企业管理层权力较大时,作为外部治理机制介入的审计监督的治理效果会更好,此时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治理效应会更显著。对此,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权小锋等,2010;周美华等,2016),通过对CEO兼任、CEO任期、董事会规模、内部董事比例、控制链条长度等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管理层权力指标,并根据管理层权力指标区分两组进行分组检验,结果如表9列(5)和列(6)所示,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主要体现在地方国有企业管理层权力较高组。第二,审计监督的成效受到国有企业其他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作为国有企业的两大外部监督机制,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这主要表现在地方审计机关在对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时可以借助社会审计在审计资料、审计人力资源、审计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优势,保障审计监督工作的高效推进(褚剑和方军雄,2018)。因此,当地方国有企业社会审计质量较高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的治理效果会更好,此时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治理效应会更显著。与此同时,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也可能存在替代关系,那么,当地方国有企业社会审计质量较低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的治理效果会更好,此时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治理效应会更显著。因此,这是一个实证问题。对此,本文根据审计师的收入规模是否属于前十大区分两组进行分组检验,结果如表9列(7)和列(8)所示,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主要体现在地方国有企业社会审计质量较高组。
综上所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不仅受到审计监督的动机和能力的影响,而且受到国有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表9 横截面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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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后果检验
在职消费领域的诸多研究表明,在职消费超出正常经营所需后形成的超额部分是公司代理成本的体现,会显著损害公司价值(罗宏和黄文华,2008;权小锋等,2010;Cai et al.,2011)。因此,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就能够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那么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缓解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公司价值减损。对此,本文采用托宾Q(Tobin Q)衡量公司价值,回归结果如表10前三列所示。从表10列(1)可以发现,地方国有企业的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确实会损害公司价值。接着,本文定义具有监督背景的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降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哑变量SUPERVISE_Drop和未降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哑变量SUPERVISE_NonDrop,从表10列(2)和列(3)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提升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司价值,并且这一效应只体现在其降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时。这表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缓解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公司价值减损。
另外,在极端情形下,公司价值减损甚至会表现为公司股价的崩盘。现有文献发现,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发的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使得负面信息在公司内部窖藏,而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突然爆发容易造成股价的暴跌,形成股价崩盘风险(Xu et al.,2014)。由此,如果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那么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缓解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股价崩盘风险。对此,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Kim et al.,2011;Xu et al.,2014),采用股票回报的负偏度系数 NCSKEW衡量股价崩盘风险,回归结果如表10后三列所示。从表10列(4)可以发现,地方国有企业的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确实会加剧股价崩盘风险。从表10列(5)和列(6)可以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降低地方国有企业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这一效应只体现在其降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时。这表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缓解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股价崩盘风险。
综上表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有效缓解地方国有企业因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公司价值减损和股价崩盘风险。
表10 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司价值、股价崩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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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列(1)至列(3)的控制变量包括SIZE,LEV,ROA,CFO,GROWTH,LARGEST,BOARD,INDEP,DUAL。列(4)至列(6)的控制变量包括NCSKEW(当期值),DTURN(月度超额换手率),RET(年度股票回报率),SIGMA(月度股票回报的波动率),SIZE,LEV,ROA,MB(市值账面比),DA(操纵性应计盈余)。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审计监督对于维护、完善和促进国家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具体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和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视角出发考察审计监督在国企治理中起到的个体治理效应。研究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显著抑制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并且这一现象主要体现在2013年开始的“严监管”时期。这一结果在多种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与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的负向关系不仅受到审计监督的动机和能力的影响,而且受到国有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最终,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背景能够有效缓解地方国有企业因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引致的公司价值减损和股价崩盘风险。
本文的研究发现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首先,审计监督效力的发挥离不开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机关负责人对于促进国企治理能够发挥重要的个体效应。其次,审计监督效力的发挥很大程度上与宏观层面的监管态势密切相关,在从严监管的大背景下通过更为合理的人事安排有利于审计监督实现其揭示、抵御和预防功能。最后,审计监督效力的发挥还受到微观层面审计主体的监督动机和能力、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治理状况和外部治理机制的多重影响,由此需要围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实现审计监督力量的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曹春方、马连福、沈小秀,2014:《财政压力、晋升压力、官员任期与地方国企过度投资》,《经济学(季刊)》第4期。
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2005:《国有企业中的薪酬管制与在职消费》,《经济研究》第2期。
池国华、郭芮佳、王会金,2019:《政府审计能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吗——基于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南开管理评论》第1期。
褚剑、方军雄,2016:《政府审计能够抑制国有企业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吗?》,《会计研究》第9期。
褚剑、方军雄,2018:《政府审计能提升中央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吗?》,《会计与经济研究》第5期。
刘家义,2012:《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罗宏、黄文华,2008:《国企分红、在职消费与公司业绩》,《管理世界》第9期。
罗党论、廖俊平、王珏,2016:《地方官员变更与企业风险——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经济研究》第5期。
梅洁、葛扬,2016:《国有企业管理层在职消费的政策干预效果研究——基于2012年“八项规定”出台所构建的拟自然实验》,《经济学家》第2期。
权小锋、吴世农、文芳,2010:《管理层权力、私有收益与薪酬操纵》,《经济研究》第11期。
王兵、鲍圣婴、阚京华,2017:《国家审计能抑制国有企业过度投资吗?》,《会计研究》第9期。
王曾、符国群、黄丹阳、汪剑锋,2014:《国有企业CEO“政治晋升”与“在职消费”关系研究》,《管理世界》第5期。
王茂斌、孔东民,2016:《反腐败与中国公司治理优化:一个准自然实验》,《金融研究》第8期。
王贤彬、徐现祥,2008:《地方官员来源、去向、任期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省长省委书记的证据》,《管理世界》第3期。
王彦超、赵璨,2016:《社会审计、反腐与国家治理》,《审计研究》第4期。
吴有昌,1995:《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改革》第4期。
姚洋、张牧扬,2013:《官员绩效与晋升锦标赛——来自城市数据的证据》,《经济研究》第1期。
叶子荣、马东山,2012:《我国国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002—2007年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审计与经济研究》第6期。
张军、高远,2007:《官员任期、异地交流与经济增长——来自省级经验的证据》,《经济研究》第11期。
钟海燕、冉茂盛、文守逊,2010:《政府干预、内部人控制与公司投资》,《管理世界》第7期。
周美华、林斌、林东杰,2016:《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与腐败治理》,《会计研究》第3期。
Cai, H., H.Fang, and L.Xu, 2011, “Eat, Drink, Firms and Government: An Investigation of Corruption from Entertainment and Travel Costs of Chinese Firm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54(1): 55-78.
Gul, F.A., L.T.W.Cheng, and T.Y.Leung, 2011, “Perks and the Informativeness of Stock Prices in the Chinese Market”,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17(5): 1410-1429.
Jensen, M.C., and W.H.Meckling, 1976,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3(4): 305-360.
Kim, J.B., Y.Li, and L.Zhang, 2011,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and Stock Price Crash Risk: Firm-Level Analysi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00(3): 639-662.
Luo, W., Y.Zhang, and N.Zhu, 2011, “Bank Ownership and Executive Perquisites: New Evidence from an Emerging Market”,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17(2): 352-370.
Piotroski, J.D., T.J.Wong, and T.Zhang, 2015, “Political Incentives to Suppress Negative Information: Evidence from Chinese Listed Firms”,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53(2): 405-459.
Xu, C., 2011, “The Fundamental Institutions of China’s Reforms and Development”,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49(4): 1076-1151.
Xu, N., X.Li, Q.Yuan, and K.C.Chan, 2014, “Excess Perks and Stock Price Crash Risk: Evidence from China”,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25: 419-434.
INDIVIDUAL GOVERNANCE EFFECT OF AUDIT SUPERVISION UNDER STRICT SUPERVISION ATMOSPHERE——A Study Based on the Excess Perk of Local SOEs’ Executives
CHU Jian1 CHEN Jun2
(1. School of Business, Nanjing University; 2. School of Government Audit, Nanjing Audit University)
Abstracts: This paper studies the individual governance effect of audit supervision o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SO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xcess perk of local SOEs’ executives. Based on the data of local listed SOEs from 2007 to 2017 and taking the supervision background of the local audit leaders as a starting point, this paper empirically examines the individual governance effect of audit supervision on the excess perk of local SOEs’ executives under strict supervision atmosphere. It is found that the supervision background of the local audit leaders can significantly inhibit the excess perk of local SOE’s executives, and this result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strict supervision period starting from 2013. The above results are robust to a variety of endogenous and robustness tests. Further analyses indicate that the neg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upervision background of the local audit leaders and the excess perk of local SOEs’ executives is not only affected by the motivation and ability of audit supervision, but also affected by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governance mechanism of local SOEs. Finally, the supervision background of the local audit leaders effectively alleviates the firm value impairment and stock price crash risk caused by the excess perk of local SOEs’ executives.
Key words: audit supervision; government audit; individual effect; SOEs’ governance; excess perk
* 褚剑(通讯作者),南京大学商学院,邮政编码:210093,电子信箱:chujian@nju.edu.cn;陈骏,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本文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902085)、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SJB0331)的资助。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责任编辑: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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