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声音:《公羊传》的前书写状态
消失的声音:《公羊传》的前书写状态
黄卓越
摘 要:《公羊传》为《春秋》“三传”之一,与目前所见的大多数先秦文献一样,在著录于竹帛之前,经历过较长的口传过程。这种书写的滞后性,决定了要想对其文献基础有可靠的把握,就需要跨越著录的时代,搞清楚其于前书写状态中传授与构形的经过。采用较为彻底的“系谱化”方式,可对《公羊传》口述阶段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索。这些问题,从外围来看,首先需要辨识其著录之初,即两汉时期诸儒为证实该文献的口述性来源而提供的各种线索。在对传授过程的研究中,又涉及授受的传谱及传播链形成的方式、方音的携入及由此带来的书写“异文”化现象,声音传输模式下记忆与失忆的特征,以及最后又是在何种场景下将一种“直言式”对话著录于简帛的,等等。通过发掘许多之前尚未正式触及的议题,提出自己的一套解决方案,为早期文献溯源研究、口述与书写关系研究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关键词:《公羊传》; 《春秋》; 口传; 书写; 前书写状态
就语言的传递而言,口述一直是比书写更为普遍的,时代愈早,这一现象也愈突出,这自然是因为书写往往需要有较高的门槛,如备有一定的识字能力、相当的物质条件等,而口述则合乎方便性与节省性的原则,无须借助于任何多余的条件便可进行。当然,两者并非全然无涉,各行其道,这可以从无论中外都存有大批始于口述、终于书写的文本而见出。以中国而言,从周秦时代的五经、子语到宋明的语录、说唱文学等,无不如是。当然,被载录下的口述都只能是其总量中的甚小一部分,更为海量的知识、思想与文化讯息则均已随着口说的瞬间即逝而消失在了历史的晦暗中。
从历史的进程上看,先秦时期尽管已对铭写的重要性有所意识,但以口述或口传的方式进行施政、传教等依然是最为主要的,书写在整体的社会活动中尚处于一种十分边缘化的位置。汉代可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点,这与治平戡乱、崇文敬儒以及书写物质条件的快速提升均有密切的关系。除了自觉性的写作意识日趋成熟,就对过往知识的追忆而言,一方面大量散失的书写文字被重新觅得并加以整理,另一方面是儒者等也始将口传下来的知识及时地转写到简帛之上,从而使得文献的隆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盛况。据汉时的记录反映,后一部分即著录口传的文本,或称“口传写本”,在当时蓄有的文献中所占的比重是相当之大的,也正因此,能够有补于史料之不足,并使后人能据此而去追忆与想象一个更为丰满的早期历史。
《公羊传》便属这些口传写本中的一例。毫无疑问,它的被发现,从原来地下传输的声音状态被转写于可视的字面之上,所产生的意义已不仅限于对过往知识的一种“重现”,也对汉代及后来的思想史造成了重大的影响。然而,从史料的记载看,它在被录写于文字之前,其实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口述经历,即有过它自己漫长的非文本化“前史”。因此细究起来,就不单单是以一个“著于简帛”的概念所能打发的,自然也会引申出一系列可资探询的问题。单从事实确认的角度看,比如我们如何能够证明其是真正意义上的口传文本(而不是汉代人编纂的)?在数百年的口述历程中,有多少人或哪些人介入到了其中?为何在书录之前从未有人提及过该书?在口口相传的递接过程中是否出现过失忆、脱漏与改动?最后,又是由谁或在怎样一种境遇下著于简帛的?等等。这些问题既很重要,也引起了我们的种种“探幽”之兴。这当然不意味着我们有可能去修复这段已经沉没的历史,但通过对有限资料的细致勘察,或许还能拾取若干可信的碎片,通过辨识与缝接等,勾描出一朦胧可察的事件轮廓。特别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提出问题,主要还是想引起学界对早期口述化经验的关注,毕竟它也是目前我们接触到的许多书写文献赖以生成的一个隐在前提。
一、口传史的构建:评述者的视角
《公羊传》虽然在早期属于单传独行之作,但自汉初时被著于书帛,便卷入学者们的各种评述之中,并与其他诸书的讨论纠缠在一起。相关的各种评述既有对其成文过程的解说,也会涉及其与《春秋》本经及《春秋》诸传的关系,都事关对这一早期文本成形历史的基本认证,故有必要首先对这些来自于外部的评述加以梳理,进而为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一可据参照的背景。
《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中的一段话曾述及《春秋》与下系诸传的关系:孔子因“思存前圣之业”,遂与左丘明一同“观其史记”作《春秋》。其后,左丘明又“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特撰《左氏》以传。至“末世”即汉代,则另有《公羊》《穀梁》《邹氏》《夹氏》四种传流行,均属“口说”。①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〇,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15页。下引《汉书·艺文志》均据此本,不再出注。这也是历来被视为较早对《春秋》经、传形成过程加以描述的一个经典说法,并被后人所广为征引。但这种说法既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没有歧义的,其中反映出的有些问题与本课题无涉,有些则息息相关。借助这段文字,我们至少获得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即除了《左传》以外,《公羊》与另外后出的诸传均被视若由口传而来。
从《汉志》所载《春秋》下各书目看,左氏所本之经与公羊、穀梁所本之经是差异较大的两个本子,前者称为“古经”,因为是由古文写出的(后已不单见,有以为由杜预撰《经传集解》时并入传中);而后者称为“经”,当时所见已是今文。② 《七略》残卷也录刘歆语:“《春秋》两家文,或具四时,或不,于古文,无事不必具四时。”见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卷四一,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352页。从《公》《穀》二传的文本面貌看,书中有大量“书”字,仅以《公羊》解隐公三年(前720)事为例,传中便有“何以书”“何以不书葬”“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等,这些文字充斥全书(《穀梁》稍少些),问的都是《春秋》为何要这样书写。此外又多处以“文”称经文,如昭公三十一年(前511),传有“文何以无邾娄”;定公元年(前509),传有“文曷为不与”云云,询问的也是经本的书写。由此可以很确定地推知,其所依据的《春秋》经本应当一开始便是一个写定本,而不是口传本。《穀梁》所依的经文基本上与《公羊》同(甚少出入),这也说明二传所本为同一经本,③ 《汉志》“经”下亦注明“公羊、穀梁二家”,可知属同一经本。见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〇,第1712页。其书写文字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指出这点,对于我们后来的一些讨论是有重要参考意义的。
《左传》作为其他口述诸传的参照物,需提前对其构成样式稍作解说。该书也是历来争议最大的一个传本,尤表现在今文派与古文派的论争中,颇涉各派别在政治理念方面的考量及对话语权的诉求等,由此也决定了这其实是一场被预设的观念所带动的关于谁是真正的“解经者”的讨论。随之也出现了对《左传》文本构成形态的各种指谬,以及连带撰者与编者究竟是谁,原书究竟形成于何时等的剧烈争讼。如果撇开这些不论,可以肯定的是《左传》在秦汉之前已是写定的书面文本(或有不同的抄本),而非口传写本。关于这点,不仅古文经派如是认为,也是得到今文经派认同的(借之以证明《左传》“非传经”之作,非孔子直传而来)。这是可以用大量事实与考订加以确证的,譬如在刘歆编定之前,《左传》便是以古文写本的形式或藏于密府(传为张苍所献),或流于民间的,未闻有口传之事。① 关于民间所传书,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曰:“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可知在秘府本之外还有民间本存在于世。见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六,第1970页。
除《左传》之外,其他四传,则如班固所述,当皆属口述之传了。非常凑巧的是《汉志》所记《公羊》《穀梁》《邹氏》《夹氏》均为“十一卷”,篇幅上也是相同的,这或许也能对《汉志》的上述说法提供一个辅证。《邹氏》与《夹氏》因或无师承,或未见有写本,在汉代显世不久,便已匿亡,可姑不论。② 《汉志》于《夹氏传》下标明“有录无书”,知虽曾为《七略》所录,但至班固时已未见。见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〇,第1713页。又《隋志》记曰:“王莽之乱,邹氏无师,夹氏亡。”见魏徵、令狐德棻:《隋书》卷三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32页。但既然都是口传而来,又正好与《公羊》《穀梁》同卷,那么很有可能采用的体式也与留存下来的《公羊》《穀梁》相同,属于问答体。
做出以上铺垫之后,我们再回到对《公羊》口述及汉初著于书帛情况的推断。早期我们所能见到的最为重要的依据,主要出自下例文献,一般后来专治公羊学者也会择例述及,然而由于在引说时多不顾统绪与次第,以致于无法有效地分辨与确认事实之原委,故仍需从我们的题旨出发,稍作疏通并发掘其条贯,披显其未彰。
其一,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云:
是以孔子明王道,于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③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09—510页。
文中已提到孔子向其弟子口传《春秋》微旨事,原因是这些内容有“刺讥褒讳挹损”之义,因此不可以书写下来,由此可知在《春秋》的传授系统中是有“口受”一事的,只是并未明确将之落实到《公》《穀》一系身上,或许有所隐指,但并未有直言。同时,他也未提到《公》《穀》二传的书录情况。考之司马迁在世时的汉武帝时代,最为流行的是《公羊》,因此在他处也提到了公羊系的几位先师如胡毋生、董仲舒、公孙弘。④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一二一,第3118页。司马迁也是离《公羊》呈世时间(景帝时)最近的一位记录者,并曾随公羊大师董仲舒学习,然所述也只有这些信息。
其二,两汉之际刘歆作《移让太常博士书》,述及《公》《穀》立于学宫事,及《左传》整理之前的两个书写系统,虽然未语《公》《穀》的成书形态,但似有影射之语,即其谓:“往者……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⑤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六,第1970页。鉴于该文的撰写与公羊、穀梁派的争论有直接的干系,因此极有可能其所云“口说”之事便是针对后者的。关于这点,也可从《汉书》所记刘歆本传中坐实,如曰:“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⑥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六,第1967页。无论对待诸传的态度如何,都已是十分明确地将《公》《穀》看作是很早便有的口说。而与之论争的另一方也同样作如是之观,在这一问题上未出现异议。
其三,再晚一些的记载见于《汉志》。所述已如上引,文字上多同于司马迁,譬如语孔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又曰“《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遂将为何用以口述而未书写下来的原因,更为确定地归于孔子的为“免时难”。又曰左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用词也与司马公极似。但也有不似于司马公处,如将左氏视为是与孔子一同作《春秋》者,并十分确定地声言《公》《穀》均属沿孔子以下的“口说”之作。以上两点其实已很接近于刘歆的提法。绎其语义,也在其中蕴含了对《公》《穀》的贬抑,进而将“末世”与“口说”之盛在逻辑上系挂在了一起(刘歆所称为“末师”),因此更倾向于认同书写的文本(即《左传》),取一种尊书写而贬口述的姿态。考其原由,因《汉志》实由抄录刘歆《七略》而来,故而必不可避免地会留下刘歆思想的一些印迹。
其四,何休为班固后、东汉末期之学者,撰有《春秋公羊解诂》。该书在解隐公二年《公羊传》所述“无闻焉尔”条时云:
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故有所失也。① 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03页。下文凡涉该书经传注疏均出此本,不再出注。
除了沿袭司马迁等的孔子畏时说,这里又提到了两个新的信息:一是孔子很早就预测到秦朝有焚书之事,这显然是对灾异说的一种附会;二是明确地将《公羊》的首次著录,置于胡毋生与公羊世家的名义下。尽管司马迁、班固,或何休之前的王充、同时的郑玄等在自己的著作中也提到胡毋生(及公羊后人)为《公羊》在汉时的先师,② 王充之论胡毋生(公羊高),见氏著:《论衡·案书》,见国学整理社辑:《诸子集成》第7册,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第277页。郑玄论及胡毋生(董仲舒)见氏著:《六艺论》,见《丛书集成续编》第12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8年,第450页。却均未明言孰为著录文稿之人。难道这是何休自创的一个说法?何休所在时代与胡毋生遥隔约三百年,如果在前人处未有明言,其又是从何而获胡毋生著录《公羊》之信息的?
其五,戴宏与何休差不多是同时代人,魏、齐间(又有谓唐时)人徐彦③ 对徐彦为何时人的考订,古今均有异说,相关的综合介绍见曾亦、郭晓东:《春秋公羊学史》,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577—580页。为何休《解诂》所作疏中曾引戴氏《公羊传序》(已佚)曰:
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与董仲舒。皆见于图谶是也。
有关于此,徐彦虽有所发挥,但基本上还是建立在戴氏所言基础上:如曰:
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共弟子胡毋生,乃著竹帛。胡毋生题亲师,故曰《公羊》,不说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也。
戴宏所言,乃《公羊》文献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段记录,不仅确认了何休所述的始记于竹帛者为公羊后人与胡毋生,而且首次编排出了《公羊》前书写状态中的一个完整的口传系谱,并将子夏奉为第一宗祖,又列公羊高为口传世家中的首位传人。关于子夏为孔子弟子事,固然已为史上确论,然而,且不论子夏传的是否《公羊》,④ 关于子夏传《春秋》事,有以为汉代之前,未有如此之说,董仲舒提及《春秋》先师两引子夏,但未确定其传《公羊》。戴宏之说,虽述渊源,但如此明确地将子夏与《公羊》挂连一起,也属独造之论。同说可见黄开国:《公羊学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7—38页。在子夏弟子中则未记有公羊高者,其他早期史书中亦未见载录此人,难道还有一条更为隐秘的线索存在于历史的缝隙之处?此姑不论。“公羊高”之人,同样未见司马氏、班固等述,班固也仅提到一个笼统的姓氏“公羊子”,⑤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〇,第947页。只列“公羊子”,固亦因汉时公羊学虽已盛行,但还未获其具名,故无法确切言之。在戴宏之前,虽然也曾在桓谭、王充之著中偶现,并具实名即“公羊高”,只是形象的定位尚不清晰。如桓谭《新论》语曰:“《左氏传》遭战国寝废。后百余年,鲁人穀梁赤作《春秋》,残略,多所遗失;又有齐人公羊高,缘经文作传,弥离其本事矣。”① 桓谭:《新论·正经》,见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一四,第546页。从“后百余年”句看,是将公羊高与穀梁赤均当作秦汉时人。又如王充《案书》篇有:“公羊高、穀梁寘、胡毋氏皆传《春秋》,各门异户,独《左氏传》为近得实……左氏之言与二书合,公羊高、穀梁寘、胡毋氏不相合”,② 王充:《论衡·案书》,见国学整理社辑:《诸子集成》第7册,第277页。与桓谭一样将公羊高视作汉初之人。然而至戴宏,则不仅确言公羊高为子夏的弟子及公羊家系中的第一位传人(与桓谭、王充所述显然不吻),而且还独造出了一条清晰有序的家族代传谱系,从而填充了这段早已隐匿于历史深处并未为人知的空白,不知其所本为何?
至此为止,可以说,《公羊》文本书写之前的传授谱系已经整体地构造完毕,最后的著录者也已“靴子落地”。据此,从最初言及《春秋》有口传一事(司马迁),到确定《公羊》为口说之词(刘歆、班固),再到指明《公羊》的首次著录情况(何休),进而谱写出著录于竹帛之前的完整系统(戴宏),在这一踵事增华的过程中新的环节被不断添入其中,使得这一授受谱牒看似愈趋齐备。其后的学者仍有评述,但均属依附之论,虽有参考价值,可大略不计。借助上述的梳理亦可见出,若干史实还是可以大致确定的,比如《公羊》早期是以口传的方式流传下来的(此也是众口一词认定的,罕有非议),胡毋生为汉代首授《公羊》的先师。有些则因未获旁证史料的确证,或属后世陡然生发之语,当归入存疑或不可信的范畴,比如,孔子既是《春秋》本经的撰者,同时又是《公羊》传本的最初口授者;胡毋生为《公羊》的首位著录者(与“授者”还不是一码事);以及公羊家族内部形成的这一整齐有序的口传系统,等。对于这些业已浮现的疑点,有些尚待进一步考订,有些则因无够用的史料可资,或与本文之旨无太多关联,可存而不论。
为使后面的考察不再为有些臆测所纠缠,有两个与孔子相关的问题,需提前再作些补充性的解说。
一是关于孔子的“免难”说(“畏罪”说)。这一看法由司马迁最初提出,并由班固、何休等发挥之,看似有一定道理,但是否真正成立,还当结合孔子当时所处的政治环境,以及《公》《穀》二传中是否有得罪“时主”的言论等,加以通盘的考察(未必可信,毕竟这只是一种后见之明式的臆度)。③ 如何休论孔子“免难”说,曾举定公元年“传”中所记“定、哀多微词,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以证之。然传文说的是“主人”即定公,而非孔子“有罪”,故休之所述未必称文。此外,假设孔子真的是传本的“作者”,那么为何未将那些极富历史广度与思维深度的言述转化为文稿,而只是以口述的方式传与弟子或后人,自然也需考虑到春秋时期的书写条件。在孔子的时代包括之前究竟已有多少言论或事迹记录在文(如尽管有史官的存在,但像《鲁史》在一年之中竟然才记那么少的字),哪些人会有书写的条件(尤其是在当时可将如此大规模的“传”言付诸竹帛),哪些人则不备有(如果其身份是政体外的呢)——这些与书写史相关问题一直拖延至今,尚未被我们认真思考与研究过,这当然也会使我们对那些捕风捉影式的推想心生疑窦。
其次,尽管公羊派学人异口同声地认为该传本也为孔子自述,然而至少以目前存世的传本来看,则仍有明显的破绽。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传文中记有不少“孔子曰”与孔子的事迹。据我们的细察,载有“孔子曰”的,有宣公元年(前608)记孔子评闵子退而致仕,昭公十二年记孔子言“伯于阳”,昭公二十五年孔子赞昭公的礼与辞。记有孔子事迹的,有襄公十一年(前562)记孔子出生,定公十年、十二年均记孔子施政“三月不违”,哀公十四年(前481)记孔子论“西狩获麟”并制《春秋》。《穀梁》也有类似这种情况,差异只在记载的条目不一。④ 《穀梁》传文直接载录孔子言论与事迹的,见桓公三年(前709)、桓公十三年、成公五年(前586)、昭公四年、定公十年、哀公十三年。与《公羊》不同的是,哀公十四年记“西狩获麟”则未录孔子之事。如假设传文确为孔子亲述(这当然也无法判定),那么原来应当是作为叙述者的孔子,却在文本中变成了被叙述者或历史本身的参与者,这显然是有违常理的。虽然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即在后来的下传过程中窜入了他人的言述,属于一种“叠加语”或“插入语”,即只要存在着第二个口传接力者,就有可能出现此类现象,但是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还不可做如此遽然的断论。相关的问题,之后的讨论中还会有所触及。
二、必要的绕道:与《穀梁传》对照
上节已经借助一些外部的评述性资料,对《公羊》口述与著录的情况做了一些初步的疏解,并将之列为大体可信与尚有存疑两项。当然,一般而言,还不能将评述史(外证)与发生史(内证)径直地等同起来,那么,对于已经识解出来的这些初步答案,是否也可从文本内部获取证据,以便有一个正面的解释?这当然也将是一项不可避免的工作,以至于需要我们转换视角,将现存文本也视为一可予对证的主要依据,并通过细致考认、排查、检审等,将初期已有的判断一步步落到实处。
就提出问题的顺序与重要性而言,可能首当其冲需要回答的是,我们如何才能确证汉初著录于书简之前的《公羊》确属口传之作,它有怎样的缘起?
为使这一探查备有更为开阔的视野,不仅需要打开问题的阈域,也需要结合一些邻近版本如《穀梁传》的情况做些对比式考订。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也可视之为是一种“绕道”而行的研究,然后,经过这一外推的环节再次步入“正道”之中。引入《穀梁传》的想法,似乎一点也不离谱。这主要在于其与《公羊》一样,属于传释《春秋》本经的最初文本,并被称为同属“口说”之作。也正因此,后来的学者也常常会将二传并置一起,视若同一种类,用以比对书写本的《左传》,如上引刘歆之语便是。即所谓的以《公》《穀》为一派,以《左氏》为另一派。既如此,借助并参照《穀梁》的事例,也会从一个侧面对《公羊》传授与录写过程的考订有所助益,而一旦《公羊》的口述与著录情况明了了,也等于连带地解决了存在于《穀梁》中的一些相关问题。
《穀梁》著于竹帛的时间,大约与《公羊》差不多或稍晚。《史记·儒林传》记汉初《春秋》传授与流播情况,事涉公羊与穀梁二家,穀梁先师中则独标瑕丘江生,并云其“为《穀梁春秋》”,①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一二一,第3129页。后来的学者多据此说,而将瑕丘江生判定为是将《穀梁》首次书写于竹帛者。然据稍后桓谭《新论》所记(见上引),录写《穀梁传》者为鲁人穀梁赤,并以为该书“残略,多所遗失”,不知孰为确证。然司马迁与桓谭均未述及其书写前的状况,后来的学者另有拟测,如唐人杨士勋编排出的谱系:“穀梁子名淑,字元始,鲁人,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故曰《穀梁》。传孙卿,孙卿传鲁人申公,申公传博士江翁(瑕丘江公)。”② 杨士勋:《春秋穀梁传序·疏》,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358页。下文凡涉该书经传注疏均出此本,不再出注。句中有几点提法值得注意,一是以为最初由子夏传经,后来的穀梁学人也以之为不刊之论,因此而断言《穀梁》与《公羊》实出同师。其二,判穀梁赤为子夏后第一位传者,此也与桓谭、王充等所记有出入,似有拟造之嫌。③ 对士勋穀梁赤说持疑者也不少,如陆德明即谓:“左丘明受经于仲尼,公羊高受之于子夏,穀梁赤乃后代传闻。”陆德明撰,黄焯汇校:《经典释文汇校》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5页。然对子夏传经则未予否认。既然在《公羊》口传系统的编制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穀梁》的具体情况如何,可先存而不问。借助于以上这些初略介绍,主要还是想为下面的讨论提供一前提性的背景。
有关二传之间的关系,古今学人言之甚多,一般均会聚焦于其间的“异同”问题。经由我们的重新排置,大约可分为三个层面,即义理层面上的异同,文本型构层面上的异同,以及字词层面上的异同。后两个层面也相当于英美新批评所述的“架构”与“肌质”。然据历来已有的论述,多会偏向于义理与字词层面上的解析与讨论,这当然也非常重要,并有时还会涉及对文本形成的一些判识,但为避免过多重复,本文只做简要提示,而将重点置于对二传型构层面呈现出来的若干重要特征的分析。
先述义理阐释层面的问题,二传之间的差异,有谓《公》《穀》对孔子为“素王”的看法不一,对“礼”“义”“日月时例”“孝道”等的倚重有别,对“保民”的认知不同(《穀梁》更显),等等,不一而足,西汉宣帝时召集的石渠阁廷议也对这些问题多有涉及。另有如近人马宗霍从齐鲁二学的地域差异上概说之,以为:“大抵齐学尚恢奇,鲁学多迂谨;齐学喜言天人之理,鲁学颇守典章之遗。”① 马宗霍:《中国经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46页。如不细究,这一提法也大致可通,但并未因此而掩盖二传于义理阐释上的大量趋同,比如在尊王卑臣、华裔之辨、内外之别、重义例、阐微言,以及惯用“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等方面,均表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此似乎也不会出于偶然。
从文本型构层面上看,差别固然也相当之大。最为明显的是二传在解经方面都存在大量一方有传而另方无传的情况;再如解经文句的排列也多寡不一,各有长短,由此而使得在将二传的文本两两对照时,其秩序上的外观显得十分错乱不齐(特别是将经文抽取后看)。由此判断,它们不可能出自于同一个统绪,甚至于也不存在相互间的仿效或抄袭(虽然有学者试图择例说明之)。假设二者确在流传过程中有过交合与参照,那么其实是可以通过相互间的借鉴来弥补各自在释义与格式等方面的大量缺陷的,包括将各自诸多的无传之处填上等,然而,这些并没有发生。
当然,两者在文本型构上也存有诸多相似,最为重要者有二。其一,二传都采用了依经立传的方式,所有的传文均随经而出(除去那些“无释”),紧扣经文的字句作解,为此而与《左传》的体式形成鲜明的对比,后者不仅存在大量有经无传之处,也存在甚多的无经有传现象,即刘知幾所谓“或传无而经有,或经缺而传存”,② 刘知幾:《史通》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页。也正因此,世有《左传》不传经之说。与之相关,《公》《穀》所依经本也几乎一致,上文已有述及,这差不多已可证明,两家在数百年的传授中所对照的是相同的经文。其二,同样重要的是,《公》《穀》二传不约而同地均采用了一种“问答体”的对话形式,对此需要稍作展开分析。当代也有学者曾注意到周秦时代出现的大量“语体”,为此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口述方式给书面文献带来的影响。但对这种“语体”的研究也不宜停留在笼统的认知上,而是应当更多注意到其中的类分,譬如从口述与书写的关系来看,便大致可区分出“即时书录”与“延时书录”二类。即时书录指前有口说,随后就被立即书写下来,这种情况一般应当并不多见,也不易考认。目前所见的大多数周秦文献,可以判为延时书录。
如果从我们的话题角度出发再作进一步解析,在笼统而言的所谓“语体”中,似又可另分为如下几种不同的类属,其一为“述言”类,意指那些穿插在事件描绘中的言谈(有独语、对谈等),往往需要借助事件的叙述(有时或只有一句或几句话)交代其背景或因果。分析地看,在这类语体中,都会包含几种不可或缺的要素,如人物、场景、时间、隐在的叙述者(说事人)。诸如《国语》《论语》《孔子家语》《曾子》《说苑》《尚书》《墨子》等均可纳入此一类属之中。③ 邱渊:《“言”“语”“论”“说”与先秦论说文体》,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1—162页。有的对话“时间”甚至还会持续数年,如《国语》中的《公子重耳夷吾出奔》篇,始于晋献公二十二年(前655)的一段对话,中间另有两次不同时间的记录,至事件的结束共三年。藉此可以推知,这些口述并非即时书录下来的。其二为“记言”类,这是指录下了某人的言论,却未呈示确定的场景、时间等,说话人或有署名或无署名,但仍然会隐含有叙事者(或说是记录者),可举出的例证有《老子》以及目前的许多出土文献如《郭店楚简》等一些篇章。当然,这个隐含的叙事者主要还是推断出来的,是否真的存在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在语类的界定上(究竟是即时书录还是延时书录)也还稍显模糊。第三种类属,即“直言”类,其与前两类的最大区别,就是除了没有时间、场景等显示以外,也难以发现隐含的叙事者。在此,我试图将《公》《穀》等作为此一类属的代表。在二传如此大的篇幅中,既无任何的记述时间、场景等明示与暗示(不知发生在何时与何处),也没有隐在的叙事者(是谁在暗中窥视这一对话事件呢),问答双方本人即是叙事者。从其最终呈现的面貌看,似乎就是对一个对话或授受场景中声音部分的直接录记,因此我们更倾向于将之看作是一种即时录写而成的文本。也正因如此,后来的论者很容易将之视为典型的口传文本。相比之下,二传中又以《公羊》更具标本性的意义,几乎在所有的解经条目中都采用了一问一答的形式,而《穀梁》的问答则未有如此密集,这可能与不同的录写风格有关。此外,二传的文本中都大量出现了“何”或“曷”这样的问语(尤其是《公羊》,可谓密布全书),如果一开始就是一种书写文本,应当没有必要造成如此重沓的效果,将文体搞得十分不净,在汉初文体意识已较为明晰与成熟的情况下,应当是不太可能出现这一现象的。毋庸置疑,《公》《穀》在这方面的相似之处,也定然不会是一种巧合。
对于二传在文本型构上出现的异同,可大致作一概括,即将之相同的方面看作是主导性的,而相异的方面则处在次属的位置上,并不构成必然的矛盾。
再从字词(肌质层面)上看,二传的有些文字与句子几乎完全一样,鉴于对这些情况的罗举有不胜其烦之嫌,在此暂不展开,仅引陈澧《东塾读书记》中例举的几条证据予以说明:
《公羊》《穀梁》二传同者,隐公不书即位,《公羊》云“成公意”,《穀梁》云“成公志”。郑伯克段于鄢,皆云“杀之”。如此者,不可枚举矣。僖十七年,夏,灭项,《公羊》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尝有断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穀梁》云:“孰灭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何以不言桓公也?为贤者讳也。既灭人之国矣,何贤乎?君子恶恶疾其始,善善乐其终。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此更句句相同。① 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一〇,北京:朝华出版社,2017年,第306页。
陈澧所举,句句落实,颇有说服力。那么,又怎样解释这一现象呢?
总起来看,借助于对二传文本几个方面的比对,可以发现其间所充斥的大量交错异同现象,也就是异也大,同也大。由此而使我们很自然地导向于其中的一个推论,即《公》《穀》最初的口述者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是子夏吗?),其后则始分支单传,与之同时,差异性也逐渐扩大(因无可凭依的书写本),经过几百年的口耳辗转,越至后来,差异越大。也就是说,二传在最初或源自某位先师(以至于有学者竟试图考证“穀梁”与“公羊”为同一姓氏),后来各支中均有更多的传者介入其中,而每一个沿波以下的传者均会在传授中对早期文本有所更易,遂由更多的同演化出了更多的异,这种情况在民间口传史中应当是常见的。也正因此,我们更倾向于采用“原远末分”的说法,不再纠缠于因尊脉不同而提出的各种先后说。② 持先后说者,或以为穀梁晚出公羊,或以为公羊后于穀梁。皮锡瑞曾对二说有一概要式梳理,前者列陆德明、刘敞、陈澧等,后者以郑玄为首。皮锡瑞:《经学通论》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16页。此种论断,也将为下文的探讨提供一有益的提示。
三、谁参与了“口述”:谱系的再厘定
通过以上疏解,《公羊》作为口传文本的事实已大体可以认定下来。下面需要讨论的是,在前书写状态中,究竟哪些人参与到了其中,并终使这一以记忆方式赓续的文本能够环环相扣,不至堕亡于无形的时间之流中。这本来也不需要深究,但或许是想要表明这一口传的历史是确凿无疑的,并在最后形成的文本与早期的圣贤大德之间建立起一脉相承的关系,汉末的戴宏遂编织出由孔子至子夏,再至公羊家族五世相传的完整谱牒。尽管这一拟说在后世流播甚广,然也有学者持有疑义。
首先是关于子夏首传的问题,元初郝经即提出质疑,令其不解的是:“公羊氏终篇非惟不及子夏,但称孔子者一,而孔门高弟皆不及焉。穀梁氏亦不及子夏,而称孔子者六,称子贡者一,而其余高弟亦皆不及焉。”① 郝经:《春秋三传折中序》,见朱彝尊:《经义考》卷一九三,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993页。如此看来,似乎在二传传者的心目中,除了有一位孔子,就根本不存在那些熠熠生辉并有可能给他们的学谱带来甚大荣耀的其他先儒。郝经的叩问可谓点穴确准,辩说有力,似很难做出回拒。当然说“但称孔子者一”应当是郝经的一个误计(更可能是一个误笔),对孔子在《公羊》中露面的次数,本文在前已有统计。
值得注意的还有近人崔适的论述,其《春秋复始》云:“子夏少孔子四十四岁,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一年,则子夏生于定公二年,下迄景帝之初,三百四十余年。自子夏至公羊寿,甫及五传,则公羊氏世世相去,六十余年,又必父享耄年,子皆夙慧,乃能及之,其可信乎?”② 崔适:《春秋复始》卷一,民国七年铅字排印本,第1页。这明显是针对戴宏与徐彦之论而发,差不多在根本上动摇了这一拟造系谱的事实基础。此外,还存有别的疑点,考《公羊》存本,“子公羊子曰”有两见(桓公六年、宣公五年),这从常理上看也是很乖舛的异象。《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为此将之视为“尤不出于高(公羊高)之明证”,③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二六,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1页。即以为传者是不会将自己的名字置于文中的。但此说也未必有绝对的说服力,假设我们相信戴宏所述公羊世家有多位传人,那么,也有可能指的是这一传谱中的其中一位,不一定便是公羊高(初传者)或公羊寿(末传者)。如假设徐彦所论为是,即《公羊》是由胡毋生著于简帛的,那么是否有可能将其师公羊寿的意见也植入其中了。当然,究竟“公羊子”是如何窜入传本的,也不可能有确切的答案。为此《总目》又建议我们有必要去关注《公羊》文内引述的其他一些学人,以为:“今观《传》中有子沈子曰、子司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宫子曰,又有高子曰、鲁子曰,盖皆传授之经师,不尽出于公羊子。”④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二六,第210—211页。如此一来,这一传授谱系也就更为扩展了,并开辟出了一条新的发见《公羊》文本前史的另路,由于这一论说是建立在原文阅读基础上的,故看似要比戴宏的凭空架屋更具可信度。可循之作进一步的考察。
在此之前,郝经实已对二传内文引述人物有详细的统计,列出的有:
而公羊氏于昭公二十五年称孔子者一,文公四年称高子者一,庄公三十年称子司马子者一,闵公二年称子女子者一,隐公二年、定公元年称子沈子者二,庄公三年、二十四年、僖公二十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称鲁子者五。
穀梁氏于桓公三年、十四年、僖公十七年、成公五年、昭公五年、哀公十三年称孔子者六,定公元年称沈子者一,隐公五年、桓公九年称尸子者二,桓公二年称子贡者一,僖公二十四年称蘧伯玉者一。⑤ 郝经:《春秋三传折中序》,见朱彝尊:《经义考》卷一九三,第993页。
但其统计仍不算最为完备,且有稍误处,除对孔子的表述不确,《公羊》称子沈子者其实有三次,第一次是在隐公十一年(非二年),第二次在庄公十年(前684),第三次是定公元年。在《穀梁》中,记孔子者实多于六次,而僖公二十四年(前636)所记其实是“鲁子”,非“蘧伯玉”者。另据我们对《公》《穀》的重新爬梳,发现其统计的人物遗漏了一位“北宫子”(《公羊》哀公四年,《总目》也载此人),一位“公扈子”(昭公三十一年)。
那么这些人物在当时究竟属于何种身份的人,以致于可以进入《公羊》或《穀梁》的传述系统中,并能奉有其说呢?关于此,何休在第一次注解“子沈子曰”时解释道:“子沈子,己师明说此意者……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姓氏后用“子”,当然是因在秦汉之前以“诸子”称“子”,是为明学术之有传承,即以师者为子。① 余嘉锡《古书通例》“古书不题撰人”篇以为秦汉后已无“诸子”,只有“文儒”,以故少有再称“子”者,遂多署其名。汉代以来仍袭旧例称“子”者如有何休、何晏、王弼等,但属偶例。见氏著:《目录学发微 古书通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0—196页。而在姓名前冠与不冠,于何休看来,又有己师与他师之区别,以冠者为己师,不冠者为他师。这或者也属有些地区或家学谱系中的称名习惯,甚至可能是一种比较个人化或某社交圈子所偏好的称谓(如《穀梁》便前不冠子),② 如称“尸子”(隐公五年)、“穀梁子”(隐公五年、桓公八年)、“沈子”(定公元年)。在详情无考的情况下,可姑从何休之说。③ 明清间学者对此有过讨论,见全祖望所述,顾炎武撰:《日知录集释》“子沈子”条,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第209页。上引《总目》将两类人物(前冠“子”与不冠“子”)分列,可能也含有这种区别性意识。
对《公羊》文内所显示的这一传授轨迹的最早勾勒者,当是班固。查其《汉书·古今人表》,便有前后排列在一起的公羊子、穀梁子、高子、沈子、北宫子、鲁子、公扈子、尸子数人,《公羊》中记录的这些“微露端倪”的人物几乎在其表例中以整齐的方式一一登场,这不会是无据的,一定是班固在阅读了《公羊》后于书中摘录而来。《公》《穀》二传中提到的极个别人物(如尸子),在早期文献中也会找到他们的蛛丝马迹,但其他人物则在此前几乎未见有录,加之这些人物在二传中也只留其姓,未署其名,以故很难获知究竟为何人也。甚至于何休、徐彦之解疏,及其后的二传学者,在遇到这些人物时均会绕行以去,视若未见。由于晚近以来史家如梁玉绳《古今人表考》、沈钦韩《汉书疏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王利器《汉书古今人表疏证》等会在补订班固《人表》时不可避免地遭遇这些人物,因此也会强作考订,以添空列,尽管均属只言片语,似也略呈其迹。因这一问题有涉整个口传谱系的形成,需要综合所见(并及我自己发现的材料),稍作揭示(敷衍性的或重复性的材料不述)。
首先是子沈子,在二传均有现身,但于《穀梁》中前不冠“子”,当属其“通例”。该人物于《公羊》中第二次出现是在定公元年,《穀梁》也是,均为解答《春秋》本经所记定公“即位”事,考虑到二传内记载的人物相重的极少,或许也透露出某种重要的信息,即很有可能沈子分别涉入过二传的口传谱系,以故出现了人物关系上的交叉,这种关联或许是直接的(当面口授),或许是间接的(听闻来的)。二传所引沈子的话,句子与释义有所不同,但传中均出现了“正棺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一句,借此也可证实至少在早期,二传是有过相同来源的。
其次子司马子,各家无多述(只云出自《公羊》)。
又子女子,史似未见有考。钱穆曰:“春秋时晋有女叔宽、女叔齐。魏武侯臣有女商,见《庄子·徐无鬼》……《公羊》所引或即其人。”④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16—317页。但前者是双姓,当无可能为同一人。后者因无他据,也属臆测之词,并非女姓者均可疑为一人。据传文中子女子语“以春秋为《春秋》,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句,已明言自己为鲁人,而非钱氏所疑之晋人或魏人。
又子北宫子,《列子·力命》有“子北宫子”之人,记其与西门子、东郭先生的对话,为一有德并易悟之人。⑤ 杨伯峻:《列子集释》卷六,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94—196页。此名另见于《淮南子·主术训》,为一善剑者,刘文典释为齐人,并称似孟子所称之北宫黝,⑥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04页。如是,则与《列子》所记非同一人。后来诸学者也未明言,何者为《公羊》中之人。
又高子,沈钦韩指出《丝衣·毛诗序》曾引“高子”语,《韩诗外传》也记高子问孟子诗。而《经典序录》则曰“子夏授高行子,又四年《公羊传》亦引高子语”。⑦ 沈钦韩:《汉书疏证》卷八,清光绪间刻本,第64页。陈奂也引了以上两则资料,以为“此高子当是一人,习于诗者”。① 陈奂:《诗毛氏传疏》卷二八,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41页。如可与《公羊》中所记之人并举,则应当是较早的一位涉入者(与孟子同时代)。可以此作为备考,毕竟高姓者也多。
又鲁子,各家无述,仅郝经于《春秋三传折中序》中推《公羊》在诸师中所引最多,“孔门之高弟一不及焉”,因此而“疑‘鲁’为‘曾’,曾、鲁之文相近,传写之误,遂以曾子为鲁子”。② 郝经:《春秋三传折中序》,见朱彝尊:《经义考》卷一九三,第994页。然此说未被后人所取。
又公扈子,《公羊》曾直言其为“邾娄之父兄”。又见《说苑·建本》:“公扈子曰:有国者不可以不学《春秋》。”③ 刘向:《说苑》卷三,见《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7页。故王利器据之推测其为习《春秋》者。④ 王利器:《汉书古今人表疏证》,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第461页有关这一人物的信息,也只有这些。
然后是《穀梁》中提到的尸子。《汉志》有《尸子》篇著录,列入“杂家”类中,称“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⑤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三〇,第1741页。钱穆则据王应麟《汉志考证》云:“《穀梁》两引其语,则亦治《春秋》,正名以治,为法家师,如吴起之流矣。”⑥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第316页。如此则此人似为《穀梁》所载人物,与《公羊》无涉。
有姓氏者大致如上。此外,《穀梁》中还出现了无名姓者的一些评语,如“君子闻曰”(成公二年)等,这在《左传》也多见,因其所指甚泛,不好判断。《穀梁》又有多处出现如“传曰”(隐公四年、隐公五年、庄公三年、文公十一年(前616)、成公九年、成公十三年、成公十六年、襄公二十年、昭公元年),以及“传疑也”(桓公十四年)这样的句子,相对于未有此类标识的《公羊》,应当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现象。如加推测,不外乎三种情形,一是指本传所语,尽管《穀梁》另有“穀梁子曰”,从语体上看似不应再有其他表述法,然也无妨做此判断(其理由于《公羊》一节有述)。二是指“传闻”的意思,类似于“据说”。三是前师所传之语(但忘了具体出自何人)。细绎这批句子的意思,似乎三种可能性俱有。《总目》撰者也曾发现这一问题,并曰:“不知所引何?”然又推测可能是早期范宁在以传附经时,将原来每条上已冠有的“传曰”删去而又“削除未尽者也”。⑦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二六,第211页。但如结合原本上下文以及句子的表意看,显然判断不当,尤其是有些“传曰”并不出现在句首,而是夹杂于句中的,因此更像是引语,如果将之删去,就难以理解紧随其后的文意了。如果原来不属“本传”之语,那么也可将这些带“曰”的标符,看作是在第一层次(已有署名的各种“子”)之下存在的又一层次的评语,虽然被安插在事件的描述中,却是处在事件之外的一种话语,这或许表明,进入二传中的口述来源要比以前估计的更为多样,并在往下续传的过程中,堆积了来自于更多方向的“赘语”。
为了进一步发掘早期口传史的一些特点,下文还将做更深入的探索。承接已述的话题,也有两个问题尚需补充说明。
其一,如何看待这批介入到传播链中的人物所起的作用。换言之,即是否可据上述材料推断出究竟哪些人可以被看作是某一环节中的主要授者?很显然,这必定是一个无解的议题。我们唯一有可能知晓的,仅仅是哪些人曾经一度与这一进程有所交涉(直接或间接的),但却无法据现有材料去估量各自介入的方式与程度。以故,最为重要的谜底仍将继续隐匿于不可测度的深处。
其二,关于影响源与受容的问题。仍从文本给定的信息出发,可将二传所据以演绎的知识大致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史料部分,据传文已可获知,二传引述的历史知识都十分广泛。徐彦以为这是因为孔子作《春秋》是“得百二十国宝书”以成的,因此“公羊之义”也会“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春秋》”,此姑不论。二是思想来源。该部分应当包括构建与阐释史料的思想预设,以及间入其中的早期其他学人的言说(已证毕)。若确如公羊系学者所信赖者,这一传本最初是由孔子“口授以传”的,那么可以说是已解答了思想框架上的基本来源问题,其他则与传授过程中介入或“误入”的各位“先师”有关。然而正如我们所见,这些先师几乎全是当时儒学统绪中处在十分边缘的人物,甚至多属无从考据的无名氏,而传本则记录下了他们的印迹,又令人惊讶地几乎未及战国与秦汉间诸硕儒名师如孟子、荀子、韩非子(以及更早的子夏、曾子)等,如此,也将我们再次推入了“郝经的叩问”中,这的确是颇为让人费解的。但是文本依然是最佳的凭据,因此我们也只能相信它给出的信息。从整体的面貌上看,二传所给予我们的感知,似乎都是在一种相当闭塞、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代代相传的,带有某种“秘传”性。只有作如是之观,这一看似异常的现象才不至于显得过于离奇。
当然,正如我们所见,古今皆有不少治公羊者试图将之放在更大的语境中加以理解,最为突出的便是引二传中的一些字词(似也只有几条),以证其与外在宏大叙述之间的关联。比如引孟子、荀子、韩非子等著述中近于《公羊》的言说,而断其对《公羊》有影响,或《公羊》对之有影响等。这其实也涉及一个如何看待早期思想流动与播散的问题。以惯常的眼光看(多数是无意的、习惯了的),似乎只存在着一个四通八达并有可能最终链接在一起的主流传播系统,尽管所见的资料常常是分散的,但借助一些“关联式考证”,便可以将这一虚拟的平台搭建起来,所有方域、村落的学人都可以在这一大的平台与网络中共享各种知识。然而《公》《穀》的事例却以出其意外的方式打破了这一幻觉。它所告之于我们的是另外一种情况,即在主流的传播通道之外,也可能存在着一些(甚至大量)非主流的管道,它们在规模上更为狭小,活动也更为隐蔽等,或可称之为一种“低度交往社群”,早期的“家法”传授也多类此,有些甚至还没有达到“地方性”传播的程度,更毋庸说是“普泛性”了。由于种种原因,它们长期潜伏在社会的边缘地带,属于思想史、知识史主流之外的一些潜流、暗流、细流,或“话语孤岛”,也许在数些年之后就自行消失了,也许会在某一时期浮出地表,进而造成较大的声势。这当然不等于说它们与外部没有任何关联,这依然要视情况而定,毕竟例证是多样的。此外,还应当考虑到“影响”也是可以以多种方式施与的,除了单线的、直接的影响之外,也可能存在多线路、复层式的影响。“多线路”影响指的是许多杂乱的思想共同汇聚到一个受体的身上,因此当后人在再次反顾时,如果材料本身没有出示明确标识的话,有时就会很难辨认其究竟出自哪一个确定的来源。“复层式”影响是指,即便二者之间有可辨识性的关联,但也可能是借助于其他的一些中间环节才勾连在一起的,这种情况无论在哪一时代都十分普遍,也可将之称为“间隔影响”。由于这些问题都需要很大的篇幅来阐述,在此不再展开。
四、文本的留痕:方言问题
至今我们还没有涉及《公羊》文内的释词问题,换言之,即我们是否能通过这一业已写就的口传文本自身,从中发现其留下的口述印迹呢?这其实也已为一些学者所注意到,可以先引一段清人李富孙的言述来说明可能于其间存在的一些问题:
孔子作《春秋》……丘明为之传,共为表里。齐公羊高、鲁穀梁赤为子夏门人,并作传,以发明《春秋》之谊。三家于经,互有得失,前人论之綦详。《左氏》先著竹帛,《公》《穀》先由口授,后著竹帛,所说不能尽同,《公羊》著于汉景之时,《穀梁》显于汉宣之代,历世既久,安能无辗转之误。其间方俗异言,音声易淆,而文字因随以变,经师授受,家法各殊。故三传之文,最为错杂。①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自叙”,《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2008年,第104页。
该文以为,由于《公》《穀》均是建立在口授基础上的,并因历时渺远,因此而会存在各种“错杂”,其中,“音声”与“文字”上的混淆与歧出也是在所难免的。语言上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与授受谱系上的殊别有关,也可溯自传授者所在方域的差异。以二传而论,《公羊》属于齐学,《穀梁》属于鲁学,均有方域上的定位,因此固然会在口述,进而在书写时,将各自操持的方音带入其中。鉴于在学术上的分域即所谓的齐鲁分治已为学者论及,也未有明确的异议,故对此问题无须再作考认。目前需要首先搞清楚的是,如何以现有文本为据,探究在语言层面上方言间入的情形,进而以证口述给书写带来的影响。很明显,如将同为口传文本的二传结合起来进行对比,会使这一探索变得更有成效。
这一探索性的工作,从学理上讲,也会首先涉及对参照版本的选择。据考察可知,无论《公》《穀》,在下传的过程中均会因抄录上的易手而衍生出若干不同的版本。以《公羊》为例,除了有单传本、单诂本(何休作)、单疏本(徐彦作)传世之外,合经、传、注、疏为一体的也还有元刻递修本与阮元《十三经注疏》本等(阮本又是在参照此前诸本基础上校勘而成的),以故各本之间会出现一些字面差异。① 关于《公羊》版本流传的详细情况说明,见刁小龙:《春秋公羊传注疏》“校点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16页。但是,经、传文字是早已固定的,出入甚小(这可见之于各代,尤其是清代学者所做的考订),有所出入的主要是后来的解疏等,并不影响我们的考订。此外,既然要将二传对应起来看,也不宜错杂择据,而是最好选用大体上对称的版本。基于这样的思虑,本文仍均以《十三经注疏》所入二传为基础参本,若有出入,则据他版本予以对证。
为分析的方便,我们首先会尝试将二传中的一些差异性语词即“异文”挑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经传一致(经有,传中也有)的那些词语。根据公羊系与穀梁系的一贯说法,既然经、传均由孔子所出,那么最初的经本或传本如果在不同的授受谱系中出现了发音,进而是书写等方面差异,更为可据的应当是《穀梁》,理由即孔子与穀梁子均是鲁人。这当然是一种假定,具体的情况如何,则也实难取证。再者,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在同一系的经、传之间出现了差异,那么究竟是经文影响了传文,还是传文反过来影响了经文?这也同样是一个无考的问题,无法凭借推测加以解答。② 然卫聚贤以为经本是公羊与穀梁的前辈在子夏那里抄写去的,又各据本地的发音对有些语词作了修改。见卫聚贤:《古史研究》(一),上海:新月书店,1928年,第30—31页。如此而言,则是经本影响了传本,似乎也有此可能,但以为是从子夏处写录的,则属无据之论。既然如此,只能先撇开这些问题,将关注点集中在字词本身。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据卫聚贤已做的大致统计,三传之间的异文(经传合观)多至二百余处,③ 卫聚贤:《古史研究》(一)所列字表,第24—29页。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公》《穀》之间的,但这一统计也包含有同声异文的(或为异体字,或为讹写),因反映出的是字体上的问题,与方言发音无关,可排除在考察之外。下文,根据我们对二传的对照阅读,也在其中选取若干文异而同时音也异的字词(为不至过于累赘,只取全传的前半部,即从隐公始而至僖公终),通过两两比较与分析,试图借此窥知两地口述之别及由此带来的用词上的差异。重复的语词,只取最初一例。前列为《公羊》的用语,后再举《穀梁》的用语。鉴于前人(主要是清人)治《春秋》者也在研究中多涉这些词语的训解,需择善参之。④ 统观清人之治《春秋》者,可分为四个方面,即解义、解例、解字、解事。其中真正涉及解字的并不多,今选相关者参之。为方便观瞻,下文选取的词语均为二传所记地名,这也是最易引起异文现象的。
(一)“邾娄”(隐公元年),《穀梁》同句作“邾”。由于邾娄是鲁国边上的一个小国,所以在本经中出现频率相当之高,也曾引起一些学者的注意。二传的这一差异,最初何休即认为:“邾人语声后曰娄,故曰邾娄。《礼记》同,《左氏》《穀梁》无娄字。”以为这属于邾娄国自己的发声,带有尾音,《公羊》与《礼记》等同此。后如陆德明、李富孙、廖平等也作如是解,⑤ 陆德明撰,黄焯汇校:《经典释文汇校》卷二一,第621页。又,廖平以为“邾娄”一语也见之于《檀弓》篇,《左氏》等不取,此正好证明了“是其书确为齐学所记无疑”。见李耀仙主编:《廖平学术论著选集》(一),成都:巴蜀书社,1989年,第429页。如李富孙云“盖方言有语声在前者,句吴、于越是也。有语声在后者,邾娄是也”。①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105页。同句中还有一个地名“昧”,《左传》作“蔑”,学者将此现象也归于发音不同。由于《左传》的介入,势必又造成用词与发音上更为复杂的局面,以故后文除有必要才予提及。顾亭林《音论》辨析方言的切音时,以为“邾娄”如快读的话,可念成“邹”。② 顾炎武:《音学五书》卷六,清光绪思贤讲舍刻本,第6页。这一说法也通,但还是有些笼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邹”字有较详的考订,以为“周时或云邹,或云邾娄者,语言缓急之殊也”,这主要还是沿袭亭林之说,然至末段,则引东汉赵岐《孟子注疏》曰:“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孟子时改。”③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六篇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96页。从而点明了“邾娄”一词的沿革轨迹,“邾娄”或“邾”改“邹”当在孟子稍前(鲁穆公时),以故在《孟子》中已以“邹”称,其后基本固定下来。而该用词的变化,或也为《公》《穀》的传诵年代添加了一新的证据,即在孟子之前便始有授受。
(二)“盛”(隐公五年),《穀梁》同句作“郕”,也为一地名。二传用词不同也存在于多处。但是于桓公六年、成公八年,《公羊》经上又写作“成”,并在传文中自己做出解释:“成者何?盛也。”依此可知,成、盛是可相通的。《穀梁》所记也非一以贯之,譬如于庄公三十年,又有“师次于成”句(同《公羊》)。可见其在用词上也较混乱。对于“成”与“郕”的关系,李富孙以为:“案《说文》云:郕,鲁孟氏邑,经传成郕错见。成与郕一也。作成,从省。”④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109页。以为是简写与繁写之别,本属于同声异体字。对于“盛”与“成”的关系,臧寿恭的解释是:“《公羊》国名作盛,邑名作成。”⑤ 臧寿恭:《春秋左氏古义》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411页。然此种解说并无充足的依据。如“郕”“成”同音,那么“盛”与“郕”的关系,看起来更像是由声调上的相近(或有别)造成的,故此可以推测,二传还是按当地方言的发声来读的。
(三)“邴”(隐公九年),《穀梁》同句作“防”,《左传》则作“祊”。⑥ 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四,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732页。下文凡涉该书经传注疏均出此本,不再出注。关于所用二字的歧出,康君谟曾从地理位置上加以考据,以为“春秋时防地有四”,分别在鲁邑、鲁山、宋地、莒地,而“邴”据《说文》属宋邑,再据该次鲁隐公与齐后的会盟目的看,正是想要一起谋划伐宋,因此“安得会于宋地”,如此推论下来,康氏便以为很有可能是《公羊》搞错了地名,故判为书写错误。⑦ 康君谟:《春秋古经说》卷一,粤雅堂校刊本,第3页。然而不巧的是《公羊》于庄公二十二年、僖公十四年等条又作“防”(同条《穀梁》仍作“防”),以故还是将“邴”与“防”当作同一个地点,属于用字有别,从发音上看,又同于“祊”,非康君谟所论是错书。臧寿恭也曾论邴、祊二字,以为:“邴,正字。祊,假借字,古字从方从丙,多通用。《仪礼·士冠礼》有祊,《郑注》云:今文祊为邴。”⑧ 臧寿恭:《春秋左氏古义》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411页。但假借也非与发声完全相同,故李富孙的解释似更为恰当,其据《急就篇》认为:“邴一作祊,音柄……古从方从丙字多通。祊、邴亦音相近。”⑨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107页。“音近”(非全同)当是邻近地区方言常见的现象。
(四)“殴蛇”(桓公十二年),《穀梁》同句作“曲池”。于现在看来差异甚大的一对词语,在早期却有可能读音相近。如臧寿恭即以为:“池,当作沱。蛇即它字,沱从它声,故与蛇通。殴当作驱,驱在侯韵。曲在烛韵,为同部。”⑩臧寿恭:《春秋左氏古义》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414页。大意文字虽然不同,但读音上是相近的(虽然不全一样),指的也是同一个地点。李富孙从每个字的读音入手,最后也将之视为近音通转:“《释文》:殴蛇,邱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案:《汉·曹参传》:‘西击杨熊,军于曲遇。’师古注,曲音邱羽反……是曲殴音近……《仲尼弟子传》引,作滂池,蛇、沱声同。曲池,《公羊》作殴蛇,《汲冢书》作区蛇。上声则邱羽反。是曲与殴音相近。”①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110页。
(五)“陈仪”(僖公元年),《穀梁》同句作“夷仪”,《左传》也作“夷仪”。臧寿恭引《礼记正义》《释文》《尔雅释诂》,以证“陈”与“夷”字相通,但仍有显含糊。② 臧寿恭:《春秋左氏古义》卷三,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421页。更详的解释见于李富孙:“《公羊》作‘陈仪’,宣十一年经,‘盟于辰陵’,《穀梁》作‘夷陵’。襄公廿四年经,‘会于夷仪’,《公羊》作‘陈仪’。廿五年经,‘入于夷仪’,《汉五行志》作‘陈仪’。案,《说文》云‘pagenumber_ebook=113,pagenumber_book=108,古文仁,或从尸。’《汉地理志》师古注:pagenumber_ebook=113,pagenumber_book=108,古夷字。是‘夷’或转读为‘陈’。古方音,脂、真二韵多通转。卢氏曰:观今真文韵中之字,都有与支微齐通读者,如寅亦可读移,纯亦可读淄,辰亦可读祁。此类甚多。”③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卷三,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119页。将之归于不同区域间发声上的“通转”。赵坦对“陈仪”“夷仪”二语,也有一详释,以为:“《广韵》夷字在六脂,陈字在十七真。古音韵,脂真不同部。古方音,脂真二韵多通转……以此知夷、陈互异,《公羊》固读陈为夷矣。”④ 赵坦:《春秋异文笺》,见阮元辑:《皇清经解》卷一三〇七,清道光间学海堂本,第1页。其所述辨析了一般古音与古代方言发音之间的区别(这个也很重要),并在最后归为属古方音中的一种“通转”现象,似更得当。
(六)“缨”(僖公元年),《穀梁》同句作“偃”,属邾娄国的一个地名,《左传》用词与《穀梁》相同。赵坦将这种差异解释为是古方音所致:“古方音则通,《公羊》假缨为偃,亦由方音致讹。”⑤ 赵坦:《春秋异文笺》,见阮元辑:《皇清经解》卷一三〇七,第3页。李富孙以为还有其他近似的同音字,可将之参比考订,如其所曰:“公败邾师于偃。《公羊》作‘于缨’。《穀梁》释文,‘偃,一本作堰’。案,《公羊》昭五年疏云:‘文十八年,秦伯罃卒,贾氏云:《穀梁传》曰,秦伯偃不道。’《公羊》曰‘婴’,知《公羊》与《左氏》同,皆作‘罃’字矣。《古今人表》徐隐王,师古注‘即偃王也’。是缨、偃亦声之转,堰又形声相似。”⑥ 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卷一,见《丛书集成新编》第109册,第117页。这里提出了几个字,即偃=缨=罃=堰=婴=隐,尽管之间存在明显的声调差异,但在古人那里,只要是发音相同,都可以通写,不一定十分计较,这当然也合乎于汉字未规范化之前的情形。
同一地名,经传用字一致,然在另一传中却因发音不同而造成差异的(并引起书写上的出入),《公》《穀》中还有其他一些例证,仍以地名言,譬如便有“奚”/“郎”、“贯泽”/“贯”、“犁”/“郦”等。当然,非地名类的也有如“祠兵”/“治兵”等,不再一一例举。二传中出现的这些字词差出,已如上析,主要是因齐鲁之间在方言发音上的差别引起的,⑦ 汉扬雄《方言》,虽分“齐鲁”“东齐海岱”两大区域,不仅分类上齐鲁之界限并不清晰,而且也存在后之学者所指出的,《方言》涉及这两个方言区的192条材料中,没有一条与《公羊》中的齐方言材料重合,以故无须参考。参见姚尧:《〈春秋公羊传〉语言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7页。他如《说文》《释名》等的情况亦如此。扬雄《方言》对齐方言研究之不足,搜罗有限,清张庭诗《公羊方言疏序》即已言及,参见淳于鸿恩:《公羊方言疏笺》,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2辑,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394页。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公》《穀》至少在一个时期中属于口传之作。
齐地方言也单独出现在《公羊》的传文(而非经文)中,这在东汉后期何休作《解诂》时已有察知。据后人统计,何休直接指明的“齐人语”就有24条(1条属重复),同时也在一处即僖公十六年经“是月,六鹢退飞”条的传文之下,注明“是月”的说法为“鲁人语”。徐彦同条下作疏时解释道:“是以《春秋》之内,于此乎奚解为齐人语,而此一文独为鲁人语者。以是经文孔子作之,孔子鲁人,故知鲁人语。彼皆是诸传文,乃胡毋生、公羊氏皆为齐人,故解为齐人语。”⑧ 除“鲁语”外,何休另指出的方言词还有“关西语”“关东语”“宋鲁间语”“冀州以北语”共5条。此述在逻辑上当是能够成立的,我们也应当相信早年何休的判断(毕竟他是生活在汉代的齐人)。关于这24条齐人语,后之学者也做过搜检、罗列与分析,因都限于单语研究,未与其他方言作比较,参之即可,不必细述。① 淳于鸿恩:《公羊方言疏笺》,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2辑,第395—404页。此外,在《公羊》的一些句法中,也会透露出其作为齐语而不同于周边方言的一些特点。再者,口语的痕迹也同样保留在重述、口误、硬解等不是很正常的语式中,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文本分析而逐一清理出来的,鉴于本文目标不在于此,不宜做过多的展开。
五、记忆与失忆
假设真的如上所述《公羊》是借口述递传于后世的,那么也不可避免地会涉及记忆的问题。鉴于《公羊》经传加在一起已有较大的篇幅,后来也有学者对前人的记忆能力产生过怀疑。② 并《公羊》经传字数合言,徐复观以为:“仅公羊一家,靠口头上单传,这可以说是不可能之事。”见氏著:《两汉思想史》卷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8页。《史记·太史公自序》曾言:“《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史记集解》引他人语有一更细的计算:“张晏曰:‘《春秋》万八千字’……《公羊经传》凡有四万四千余字,故云‘文成数万’也。”③ 裴骃:《史记集解》卷一三〇,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4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032页。其中经本所占字数,据卫聚贤统计,为16 000多字,至少就目前存本来看,应当是准确的,④ 卫聚贤:《古史研究》(一),第29页。另杨公骥也做过一个统计,为16 572字,见氏著:《中国文学》(一),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88页。这一数量当然会给人们的记忆带来一定的压力。
但是,也要考虑到,在信息有限、事务比较单纯的古代社会中,人的记忆能力是会与当代人有所区别的,毋庸说只是一部经传,想必那些后来参与科考的学子,有许多人还是能将五经连经带传背诵下来的。再者,如上文已述,经本在一开始就已经是写定的,即有固定的参本(且在早期也是经传各为卷帙的),因此,该部分至少在传者那里是不需要记忆的。按以上统计,若除去经本,现存的传文差不多剩下27 000多字,将这些内容记下当不会有多大问题。有所特殊的是,这个传本也并非以书写的形式置于眼前,而是以口耳交递的方式瞬间滑动的,因此,事实上不可能出现“背诵”一事,这提醒我们更需要注意的是另一种情形,即受者在获取信息时,需要有高度的注意力,才有可能将传来的声音摄入并铭记于大脑之中。至今为止,我们尚未对古人的记忆方式做过细致的研究,所以也不能对相关情况作遽然推论。
当然,有记忆也便会有遗忘,记忆与遗忘在多数情况下也是形影相随的。尤其是当口述的字词均是处在流体状态时,那么就自然很容易造成失记、错记等。这点也多少会反映在后来我们所见的文本中。
有些失记的内容,有可能最初就未有被先师所述,也有可能是前有所述,后则漏记。如是后者,我们可尝试对这一传授程序作一假定性的还原:较为完整的信息首先应当是被前一个传者在记忆中丢失了,未能传授给后一个接续者,由此而导致连贯的信息链出现某种裂隙,因此,当后一受者再成为传者时就会有“无闻焉耳”的情况。孔子曾有“多闻阙疑,慎言其余”的说法,我们应当相信他对待历史的态度,并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后人。又如于《孟子》一书中,当梁惠王兴致勃勃地向孟子询问“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时,孟子坦率地答道:“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⑤ 杨伯峻:《孟子译注·梁惠王章句上》,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4页。持有的也是这样一种态度。
《公羊》也留下了几处与之相似的对答,很有可能与失忆有关。如隐公二年,经有“纪子伯、莒子盟于密”条,传曰“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又桓公十四年,经有“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条,传曰“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文公十四年,经有“宋子哀来奔”条,传曰:“宋子哀者何?无闻焉尔。”对于这几条对答,前人也曾做过解释,如何休言首条以为:“言无闻者……孔子畏时远害……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故有所失也。”陈立以为:“盖口授相传,则不能无所遗失。无师传者,不敢妄臆。故传家直以为无闻,慎之词也。”① 陈立:《公羊义疏》卷四,见王先谦辑:《皇清经解续编》卷一〇九二,南箐书院本,第16页。孔广森也谓:“无闻者,《公羊》经师失其传也。”见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58页。
关于《公羊》失记的几条,也可参比《穀梁》的对答。前一条,《穀梁》使用了一个推测法(用了两个“或曰”),以为纪子称“伯”,可能是因年长于莒子,但其未对纪子是何人做直接解答,可能未听前师多述,或记不甚清了。然在桓公十四年条中,《穀梁》却做了详细解答:“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一属通。其弟云者,以其来我,举其贵者也。来盟,前定也。不日,前定之盟不日。孔子曰‘听远音者,闻其疾而不闻其舒。望远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立乎定、哀以指隐、桓,隐、桓之日远矣。夏五,传疑也。”如果不能证明以上论述是拟造的,那么这只能说明《公羊》一系失记的这部分内容,却被《穀梁》的传人记住了。另条,即文公十四年事,《穀梁》的回答是“其曰子哀,失之也”,以为是在传授过程中失去了记忆,与《公羊》该条所述类似。
当然《穀梁》也有无闻之说,见于隐公八年,经曰“无侅卒”,传曰“无侅之名,未有闻焉”。但后面仍用了两个“或曰”来推测,这也是《穀梁》答句常用的语式,大意为这是从其他人那里“听闻”的信息,属一种不确定的表述(这也属口述而非书写的特点)。其实,更早的隐公二年中已出现过“无侅”之人,《穀梁》也未做出当有的解释,想必确已失记。《公羊》经本该条,“侅”均作“骇”,传文明确地指出其全名为“展无骇”,并对经本为何贬抑此人的原因有释,可知是记住了传下来的内容。借助以上所述,我们再次见到,同为一经之传,并同出一初师的两种下传系统,在经历多年之后出现的各有所遗的情况。
《公》《穀》的失记,既表现在同为有经无传上,也表现在一方有传,另一方无传的情形中。后一情形同样布满全书,不胜枚举。为省篇幅,现只就隐公一代的经传为例,梳理与展示如下:
二年春,经“公会戎于潜”。《公》无传,《穀》有。
三年八月,经“宋公和卒”。《公》无传,《穀》有。
四年夏,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公》有传,《穀》无。
五年四月,经“葬卫桓公”。《公》无传,《穀》有。
五年十二月,经“公子驱卒”。《公》无传,《穀》有。
六年七月,《公》有传,《穀》无。
七年三月,经“叔姬归于纪”。《公》无传,《穀》有。
八年春,经“宋公、卫侯遇于垂”。《公》无传,《穀》有。
八年六月,经“蔡侯考父卒”。《公》无传,《穀》有。
八年六月,经“宿男卒”。《公》无传,《穀》有。
九年春,经“天王使南季来聘”。《公》无传,《穀》有。
九年秋,七月,《公》无传,《穀》有。
九年冬,经“公会齐侯于邴”。《公》无传,《穀》有。
十年夏,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公》有传,《穀》无。
十年六月,经“公败宋师于草菅”。《公》无传,《穀》有。
十年十月,经“齐人、郑人入盛”。《公》无传,《穀》有。
凡出现有经无传的原因,推测地看,会有几种可能:如无提问,便不需要回答;如属常识或重复的语词,也不需要再述,这些可能性都存在。然而,从一些条目看,也不排除有些是属于失忆了的。当然,既然口耳之间的传递不存在另一可以对照的标准说法(即外在的权威性监视),授受者一般也无须刻板地、逐字地去记忆所有的字词(如背诵),只要尽其可能,或大体记下重要的内容就可以了(当然也可将之做即兴式的改编),为此,在下一轮递传时就会出现字句变动等情况。
经过漫长的跋涉,我们似乎已到达问题的终点,即最后被录写在简帛上——“著于竹帛”这一环节。毫无疑问,这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它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之后所见到的文本面貌。借助于以上种种线索所勾勒的这个前文本状态,尽管似考之有据,但也有必要考虑到书写带来的变形化效果。诚如梅维恒所述:“对于任何语言来说,在说与写之间都有文体的差异。”① 梅维恒主编:《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16年,第30页。对此,有几点需要补述。
其一,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早期的传教多是用方言口述的,从而也带有鲜明的口语化特征,然而在书写中仍需要将这些口语转化为当时的书写“共同语”:一种相对规范化、格套化的文字形态(或笼统称为“文言文”)。这种转化既包括文字与风格上的,也包括语法上的,以使“无方言俗语杂于其间,始能达意,始能远行”。② 阮元撰:《文言说》,见氏著:《研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605页。由此,书写的标准化(以及技术化渗入的)过程,也必将成为一重建文本的前奏。当然,顺便提一句,像《公》《穀》这种随机性问答的特殊文类,又不可能被完全纳入到一种规整的书写体式中(像汉代已成熟的各种文体),而是依旧会不同程度地保留下原初既有的一些口述化状貌,以及无序甚至纷乱不堪的样态。
其二,与上者有关,即在将一种私传文本转为公共文本时,录写者一般也会相应地顾及当时的社会、政治等语境或接受心理,由此对口传内容做出适当的调整。这不一定看作是主动投社会所好,有时也会是无意识的。此外,从个人化的因素上看,这一口传链条上的最后一位述者,其个人的思想以及性格等特征,也可能会影响到书写文本的呈示面貌。至少从理论上看,我们还不能将所有“主体”均看作是全然被动与机械的,这种简单化的假设是有可能“抹除”掉个体实际会有的某种“能动性”或“自主性”。
其三,需要再次虑及当时录写的场景。我们不应当将所谓的“著于”理解为一个纯然抽象的概念,其实,每一次“著于”都应是与特定的场景即“书写情境”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对话体的著录。尽管《公羊》的具体“著于”详情已无从获知,但是可以作一些推想:那位最后的口述者也是最初的录写者是同一个人吗(胡毋生?),还是由一人口述,另一人录写?抑或是有第三者在场?比如一人对着经文请益,一人借助记忆说出传文,另一人则负责录写。当然,请益者也可以同时是录写者。然而,不同的组合方式所产生的效果一定是有所差异的。从目前留下来的文本看,我们更倾向于认为是两人或两人以上者参与了最后的录写,譬如像“无闻焉尔”等的句子,以及答语重复、种种破绽,等等,均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问答所留下的遗痕。假如这个推断能够成立,那么也会再次为“即时录写”这一设论提供一个有益的佐证。
作者简介:黄卓越,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83)
(责任编辑:元 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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