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麻起义史事考辨
黄麻起义史事考辨夏 慧,汪季石
(黄冈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黄冈438000)
[摘 要]黄麻起义是中共湖北省委和黄麻特委落实党的八七会议精神举行的一次武装暴动。黄麻起义的直接领导机构是中共黄麻特委,在起义前后,不存在中共鄂东特委这一组织。中共黄麻特委书记符向一直接部署了起义的各方面工作,是党派来指挥黄麻起义的主要领导者。1927年11月10日,起义军向七里坪进军,是黄麻暴动中“第一次进攻军队之时”,这一天应作为黄麻暴动的开始日期。与其他苏维埃政权建立时间相比较,黄麻起义后成立的黄安县农民政府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董必武没有直接领导黄麻起义,但为黄麻地区的革命运动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
[关键词]黄麻起义;中共黄麻特委;符向一;黄安县农民政府;董必武
黄麻起义作为党在土地革命时期领导的著名武装起义之一,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无论是从党史、军史还是近代思想史和社会史的角度看,黄麻起义这一历史事件都值得探究和挖掘。当前有关黄麻起义的一些研究成果中,仍然存在一些含混模糊之处,虽有研究者进行考辨,但未在党史、军史等权威读本中得到修正,这一状况不利于黄麻起义历史史实的还原及深入研究。本文拟以黄麻起义中党组织的领导与地方革命、地方苏维埃政权建设等问题进行考证,以澄清学界存在的一些误读。
一、黄麻起义的领导机构
黄麻起义是大别山地区土地革命战争的开端,是落实党的八七会议精神的农民暴动,是鄂豫皖苏区和红四方面军建立的前奏,这些观点均是学界已有的共识。但是关于黄麻起义的具体领导机构问题,当前有中共鄂东特委和中共黄麻特委两种说法。
20世纪80年代的一些军史权威书籍都把中共鄂东特委当作黄麻起义的领导机构。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史简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大事记》中都指出1927年11月,中共鄂东特委领导黄安、麻城等县农民起义。这些说法的依据是当事人的回忆以及当时党的文献中的相关记载。如在党内军内颇有身份的王树声、陈再道、詹才芳等人于1957年写的回忆文章《从黄麻起义到鄂豫边割据》中说:“10月间,湖北省委鉴于黄、麻两县当时尚有相当数量的武装和很好的群众运动基础,遂派吴光浩、王志仁等到黄、麻地区,建立了鄂东特委,统一领导黄、麻等县的武装起义。”“1927年11月13日,声势浩大的起义壮举开始了。鄂东特委调集黄安农民自卫军全部、麻城农民自卫军一部,及七里、紫云等区千余精悍农民义勇队,组成攻城部队,于当天夜间10时浩浩荡荡向黄安县城进发。”(p5)中共湖北省委在黄麻起义前后,也有在鄂东成立鄂东特委领导起义的文件记载。1927年10月《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中提到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湖北省委在全省设了几个区,其中鄂东区辖有黄梅、广济、蕲春、蕲水、罗田、麻城、黄安、阳新、大冶、鄂城、黄冈几地,“各区组织特别委员会,由省委指定党部农运及军事工作的同志各一人组织之(青年团得派人参加),主持该区工作”(p126-127)。这是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认鄂东特委对鄂东地区的革命领导权。
近年来一些权威的党史、军史研究著述逐渐将黄麻起义的领导机构认定为中共黄麻特委。2011年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提到黄麻起义时称:“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27年11月由中共黄麻特委在黄安、麻城地区领导的起义。起义军占领黄安县城后,成立了黄安农民政府和工农革命军鄂东军。”(p245)2017年出版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中说道:“11月3日,黄麻特委在七里坪召开了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决定以黄、麻两县农民自卫军为骨干,配合群众武装,首先夺取黄安县城,在起义胜利之后建立工农革命政府和革命军队。”“11月13日,得悉敌第30军1个团又窜回黄安城,黄麻特委遂决定进攻县城消灭该敌。”(p14)
黄麻起义的领导机构到底是鄂东特委还是黄麻特委呢?其实,21世纪初,本文作者之一汪季石已考证过黄麻起义的领导机构实际为中共黄麻特委(p63)。这一研究的依据依然是1927年中共湖北省委的相关文件。湖北省委派出工作人员在鄂东开展工作十分困难,故而没有实际设立鄂东区,而是“将鄂东区分为三区”,省委依据各县同志报告,认为“麻城、黄冈、罗田、黄安四县,及河南商城,确为一暴动区域”,“麻城、黄冈四县,最好能够成一独立局面,占据县城,发展土地革命”(p185)。省委又在鄂东内部将这四地称为“麻黄区”,“派汪玉堂先往作军事工作,又决定派符向一巡视该区”(p201)。10月21日,“省委决定立刻派刘镇一、黄赤光二人前往指挥,并决定该区特委由麻、黄两县书记及镇一、赤光再加入两三个真正的农民领袖组织之”(p213)。可知,在临近黄麻起义之时,没有鄂东特委这一组织,而是黄麻特委,这个特委由黄安、麻城两县书记及刘镇一、黄赤光及几个农民领袖组成。这一省委文件也有当时人的回忆录相佐证,如参与领导黄麻起义的戴季英在回忆中基本没有提到中共鄂东特委,而是提到11月3日,“符向一传达了郭亮和罗亦农同志的指示,即成立中国黄麻农民起义总指挥部,同时组织中共黄麻党务委员会,作为党领导农民起义的组织机关”(p168)。
湖北省委的文件明确表示,领导黄麻起义的组织机构是中共黄麻特委,同时,相比于王树声、陈再道、詹才芳等人的回忆,黄麻起义的领导者之一戴季英的回忆更具权威性。因此应认定,黄麻起义的组织领导机构是中共黄麻特委。
二、黄麻起义的领导人
依上面论述,黄麻起义的领导机构是中共黄麻特委,可以进一步认定,中共黄麻特委书记符向一是黄麻起义最主要的领导者。以往学界提出潘忠汝领导黄麻起义的说法不严谨,因为潘忠汝并不是黄麻特委的领导人,他的黄麻起义总指挥部总指挥的头衔是黄麻特委任命的。
学界认为潘忠汝是黄麻起义总指挥的依据主要是许多黄麻起义亲历者的回忆。如周业成、吴世安、程启光、詹才芳、汪立波等参加过黄麻起义的人都一致认为,黄麻起义的总指挥是潘忠汝,副总指挥是吴光浩(p178-183)。这些亲历者的回忆说明,潘忠汝确实在黄麻起义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领导角色,他的总指挥身份在当时是深入人心的。
汪季石在2001年时,论证了黄麻起义的主要领导人是符向一、刘镇一、吴光浩。这一结论是与史事相符的。据中共湖北省委文件,1927年9月18日后,省委先派汪玉堂前往做军事工作,后决定派符向一巡视黄麻区。到了10月又立刻派刘镇一、黄赤光二人前往指挥。可见,符向一、刘镇一是湖北省委派遣的,他们是中共黄麻特委的领导,是黄麻起义的实际领导人。
黄麻起义当事人的回忆具体揭示了符向一在黄麻起义前后的领导地位,符向一具体策划了黄麻起义各方面工作。戴季英回忆说:“8月中旬,郭亮派刘镇一到黄安七里坪传达贯彻党的八七会议精神。”郭亮当时是中央委员,刘镇一传达他的指示说:“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央决定举行两湖(湖南、湖北)秋收起义。这里以黄安、麻城、黄陂为基础,黄安为中心,组织农民揭竿而起,武装暴动。郭亮还提出将黄安、麻城联名为黄麻。”“九月暴动”以后,“郭亮第二次派刘镇一到黄安来,多次提议组成一个党务委员会。他走后不久,符向一又持省委书记罗亦农的介绍信,到七里坪来,要召开黄麻两县联席会议,传达中央驻武汉代表团和湖北省委的指示”。1927年11月3日,决定举行黄麻起义的会议在七里坪召开,“会议于11月3日在七里坪文昌宫第二高级小学召开,符向一传达了郭亮和罗亦农同志的指示,即成立中国黄麻农民起义总指挥部,同时组织中共黄麻党务委员会,作为党领导农民起义的组织机关”。“总指挥部由潘忠汝、吴光浩、曹学楷、戴克敏、汪奠川、刘文蔚、吴焕先、戴季英等组成。潘忠汝任总指挥,指挥部设在黄安七里坪。”(p165-167)此时,符向一是黄麻特委书记(p81)。
符向一、刘镇一是中央及湖北省委派来领导和巡视黄麻地区革命工作的,将他们认定为黄麻起义的主要领导人是毫无疑问的。从戴季英的回忆可知,符向一不仅带来中央及湖北省委有关暴动的指示,还具体安排了暴动的各方面工作。在符向一的主持下,会议成立了起义总指挥部及中共黄麻党务委员会,这些组织都是由中共黄麻特委统一领导。中共黄麻特委在该年12月的报告中写道:革命军占领黄安县城后举行了大会,“继则有党的代表符某演说,此次暴动是C.P.领导的,并报告本党的暴动政策,告诉工农阶级只有C.P.能为他们谋解放,只有C.P.是工农救苦救难的菩萨,本党欢迎劳苦农友入党云云”(p13)。由符向一的这一演说内容及其身份来看,黄麻起义是完全符合党指挥枪的原则,既然中共黄麻特委是黄麻起义最主要的领导机构,作为党的代表,符向一的领导地位是毫无争议的。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总指挥潘忠汝也是黄麻起义的重要领导人。
三、黄麻起义的开始时间
关于黄麻起义的具体开始时间,学界一般都认为是1927年11月13日。如20世纪80年代,党史工作者郭家齐指出“11月13日,声势浩大的黄麻暴动开始了”(p187)。军史研究也持同样观点,“11月13日,得悉敌第30军1个团又窜回黄安城,黄麻特委遂决定进攻县城消灭该敌”。“14日晨,起义军进抵城垣,在城内革命群众配合下,农民自卫军由西北城墙攀梯而上,一举攻入城内。”(p14)著名党史专家金冲及先生也认为“黄麻起义发生在1927年11月13日”(p19)。
其实,关于黄麻起义的具体开始时间,一直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起义亲历者的回忆也不尽相同。当时“亲身参加起义的农民”,后来担任过鄂豫皖苏区贫农团主席、特区苏维埃主席的詹以锦回忆说:“在党的领导下于1927年11月5日在黄、麻地区举行了农民武装起义,起义的规模很大,有30万群众直接参加。”“起义胜利后,建立了黄安与七里坪农民政府,以曹学楷、戴季英分任主席。而暴动在21天内,至11月26日,蒋介石即从汉口派遣其‘教导师’大举进攻,黄安与七里坪相继失守”。可知,他是将起义开始的日期定在11月5日。参与起义的周业成回忆:“决定十月初十(公历为11月3日)攻打黄安县城。”(p64)这些回忆的时间出入较多,但因参与者不是黄麻起义的主要领导人,其对起义开始时间的回忆误差难免。
将黄麻起义时间定为1927年11月13日主要是基于当时党的文献以及一些较为权威的回忆录。中共黄安特委在1927年12月14日作的关于黄麻暴动的报告中说:“我们准备于十日晚召集农民携带快枪队扒城围缴该军的枪械,到观阁(七里坪十里)马夫走漏消息,三十军早有准备,一面派人赴县城求救,一面开南门逃走了。次日我们进城(七里坪的城),杀豪绅地主肃清反动派。”1927年11月13日,“于紫、七两区召集千余精锐义勇队,于晚十时出发。行至离县城十里地方办(搬)了四个梯子,于翌日早四时向县城西北缘梯而上,由盒子炮快枪队打先锋”(p9-10)。戴季英回忆:“11月13日,在中国黄麻农民起义总指挥部的指挥下,黄麻工农武装攻城起义的壮举开始了。”(p170)
而本文考辨依然持作者之一汪季石在2001年的研究,认为黄麻起义的开始时间应定为1927年11月10日(p71)。根据中共黄麻特委文件和戴季英的回忆,这一结论是可以成立的。以上史料反映出一个事实,即1927年11月3日,中共黄麻党务委员会成立,11月10日是起义军向七里坪进军的一次军事行动,13日是正式攻打黄安县城。应该明确,黄麻起义是一连串事件组成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孤立的时间点。作为暴动,以首次开展的军事行动为标志是较为适宜的。中共黄麻特委曾在报告中这样评价1927年11月10日的行动,“在这次暴动第一次进攻军队之时,农民群众愈加看出敌人的软弱,认识了自己的力量,他们的革命勇气更加百倍,同时引起进攻敌人的决心。县城所驻之三十军一团人,见七里坪农民声势浩大,乃不敢抵御,抱头而逃黄陂”(p10)。可见,这次军事行动乃黄麻暴动中第一次进攻敌人,且使黄安县城的敌军逃向黄陂,激发了农民群众的战斗信心和勇气。就这一军事行动的性质和效果而言,1927年11月10日是暴力斗争的起点,将其作为黄麻起义开始的标志,相比于11月13日是更为合适的。
四、黄麻起义的历史地位
黄麻起义还成立了中共历史上最早的县级苏维埃政权,这是黄麻起义突出的历史地位,然至今学术界较少关注。虽在2003年,汪季石就进行过研究(p30),但这一问题依然难以形成共识。从现存已有史料来看,将黄麻起义建立的黄安县农民政府认定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是能站得住的。
关于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当前的研究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湘赣边革命根据地建立的茶陵县工农兵政府,“1927年11月,工农革命军第二次攻克茶陵县城后,组成新政府常委,成立了第一个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p44),“11月28日,湘赣边界第一个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成立了。”(p108)二是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1927年11月7日,“在海丰县召开的东江农民代表大会上,中共东江特委会宣告了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成立”(p594),这一事件得到当时中共中央的承认:“1927年12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布尔什维克》发表题为《中国第一个苏维埃》的长篇文章,对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给予高度评价。”(p171)也有认为是闽西革命根据地建立的长汀县临时革命委员会,“一九二九年三月中旬的一天,毛泽东同志在长汀召开的工会、农会和各行各业的代表大会上,庄严宣告了闽西第一个用枪杆子打出来的红色政权——长汀县临时革命委员会成立”(p21)。还有较多学者认为通山县是全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1927年8月31日上午,“在县衙门前的通羊河沙洲上召开大会,成立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夏桂林当选为政府委员长”,“通山人民在省委书记罗亦农和鄂南特委的领导下,在县委和暴委直接指挥下,不仅取得了秋收暴动的彻底胜利,而且建立我国第一个红色政权——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实现了劳苦大众当家做主的美好理想”(p563)。
从以上观点看,茶陵县工农兵政府和长汀县临时革命委员会都晚于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而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又晚于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从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与黄安县农民政府的成立时间来看,严格意义上而言,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要晚一些。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的成立时间是1927年11月21日,当天海丰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闭幕,“也是海丰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成立的时候”。11月18日只是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开幕的日期(p38)。而黄麻起义建立的黄安县农民政府是在1927年11月18日,中共黄安特委在后来的报告中说,1927年11月,“十八日开农民政府成立大会,到会群众万余人,农民政府各委员(共九人全系同志,佃农占四人)正式宣布就职”(p12)。黄安县农民政府无疑稍早于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
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是否早于黄安县农民政府?定义哪些地方是第一个红色政权其标准在于,是否落实了八七会议精神,是否确实存在过县级政权。学者研究提出的鄂南通山成立了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的说法,在最早的红色暴动这一点上或许是合适的,但是在鄂南地区的暴动和政权是否落实八七会议精神的问题上,则又值得辨析了。
鄂南地区的暴动与八七会议无关。1927年8月4日,崇阳县农民自卫军与当地恶霸民团激战,这当然可以看成是“鄂南暴动的第一枪”(p126)。但是,这一暴动只是当地农民协会与地主民团的一般性冲突。1927年10月,中共湖北省委在报告湖北农民暴动的文件中说:“省委自决定湖北农运策略后,即于阳历八月初派符向一赴鄂南,令其在该区特委未组织成立以前,全权指挥该区工作。”可知,符向一当时落实的是湖北省委的工作方针,而不是中央的八七会议方针。且当时符向一在鄂南的工作中指出“崇阳有快枪二十五枝,未能受指挥。其余各乡土劣共有枪八十余枝,但对农协还好”(p143-144)。崇阳县农会此时几乎已经脱离了党的领导,很难说这一地区的暴动是遵照党的土地革命精神开展的。
鄂南地区的暴动及政权从性质上没有得到中共湖北省委的认可。1927年8月20日,通城发生了暴动,农民军夺取县城,并宣布成立通城县劳农政府,9月4日撤退转移。8月31日,农民军占领了通山县,成立了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9月9日撤退转移(p38)。当时中共湖北省委对8月20日的暴动其实有很多不认可之处,“此时该区骚动工作,虽已正式开始,然以大部分精力注意与土匪联络及勾结人民自卫军,并于八月十六日之报告中,要求省委调警卫二团同志所带之军队前往,颇有机会主义之倾向”。鄂南区9月2日给省委的报告中说:“通城因新县长到任,我们就以保留旧县长为名,拒绝其就职,现新县长号召民团围城攻打我们,农军甚急。闻新县长又在向省请兵。”(p145-148)通城县农民军占领县城,对外仍以原有县长为号令,这确实反映了其“机会主义倾向”,难以彻底显示与旧政权的决裂。
而鄂南地区通城和通山的革命很难说与八七会议精神有关。有研究者认为,1927年8月4日崇阳暴动之后,“几天以后,省农协特派罗荣桓等来到崇阳农军驻地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经过形势分析,决定将‘崇阳农民自卫军’改编为‘崇阳农民革命军’,并推举罗荣桓为党代表,同时制定了下一步暴动行动方案。10日,中共崇阳县委宣传部部长沈衡苏等人召开紧急会议,集中崇阳农民武装和区乡农协骨干筹划暴动”(p126)。依据这段描述,罗荣桓应该是在8月7日至10日之间由省农协派到崇阳农军驻地的。而《罗荣桓年谱》记载,1927年,他于“7月中旬受中共湖北省委派遣,赴通城从事农民运动,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之后到8月中旬没有罗荣桓行动的记载。罗荣桓7月上旬即已到达鄂南,并未在8月上旬又受湖北省农协委派,且在8月7日至10日间,罗荣桓即赴崇阳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并成立农民革命军,在当时交通和社会形势存在不少困难的情况下,应当难以做到。
通城县劳农政府和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的成立,同样很难与八七会议有联系。前文已述,8月初,湖北省委派符向一到鄂南,让其落实湖北省委制定的农运策略。8月16日,湖北省委在收到鄂南特委的报告后,“旋即派吴德峰参加该区特委工作”。“省委未久,再派黄赤光前往参加该区特委工作,该区特委遂正式成立,由省委指定吴德峰任书记。”而8月27日鄂南区给省委的复信称:“各县至今尚无报告来。”(p145)可以认为,此时,湖北省委、鄂南区委与地方各县的联系是不通畅的,8月20日通城的暴动很难确定是落实八七会议精神的。8月27日后,湖北省委再派人“赴该区召集各县负责同志会议”,而8月31日通山县暴动爆发,通山的暴动与省委8月27日后调派人员指导之间同样难以说存在联系。且从湖北省委的报告文件中看出,他们基本未有提及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反而在9月8日接到鄂南区报告,得知占领通城县等消息后,依然在9月12日回信批评鄂南的工作:“九月八日晚的报告中明显表示兄方仍犯了轻视民众自动力量而偏依赖军队之一种机会主义的错误。此次两湖暴动计划根本是建筑在广大的农民群众的身上,而不是某种的军事投机或土匪运动动。”(p152)中共湖北省委对鄂南地区此前一系列暴动性质的认定是值得深思的。
从以上分析看,成立于1927年11月18日的黄安县农民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认定为我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这是党领导土地革命中一件意义重大的事件,是黄麻起义赋予中国革命的伟大意义,值得党史研究者关注和深入探讨。
五、董必武与黄麻起义的关系
有关黄麻起义的史事,值得深入探讨的还有董必武与黄麻起义的关系。董必武是黄安县人,1920年3月开始就在武汉传播马克思主义,对黄安、麻城地区的进步青年学生影响尤深。大革命期间,董必武长期在武汉工作,为黄安、麻城地区的革命提供了许多帮助。因此有些研究者就提出董必武领导了黄麻起义的说法。
作家董建国认为“董必武在这场伟大的革命运动中具有积极的领导作用”,董必武号召黄安进步青年成立“黄安青年协会”,鼓励他们到黄安宣传共产,推动黄安农民协会运动,协助建立农民武装,并且为黄安农民自卫军送去武器,亲自向黄麻起义总指挥潘忠汝下达命令,并且运筹帷幄部署起义。黄麻起义后他才离开武汉(p145-148)。也有认为董必武对于黄麻起义主要是发挥影响作用的,如徐丙祥指出董必武“通过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大力推动黄麻地区的革命运动,为黄麻起义的成功发动打下了坚实基础”。董必武创办武汉中学,为黄麻起义培养领袖和骨干,开展革命宣传,创建党群组织,推动黄麻地区农运发展,指导建立和壮大农民自卫军。同时,他还指出“董必武未能直接领导黄麻起义”,但董必武对黄麻起义的巨大作用无可取代(p104)。
以上两种观点,依具体史实而言,当以后者观点符合实际。董必武在武汉传播马克思主义,为黄麻起义培养领袖和骨干,在黄麻地区创建党群组织,推动农运发展,这些史事已为董必武研究者反复论证。需要指出的是,在黄麻起义准备和发动前后,董必武的参与并不多,并不起主要领导作用。
董必武在黄麻起义前几个月内并未到过鄂东,主要在武汉。中央文献出版社的《董必武年谱》记载,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间,董必武出席中共五大,并担任中共湖北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七一五反革命政变以后,他辞去国民政府的湖北省政府委员、农工厅长等职。7月底,他被汪精卫当局下令通缉,进而转入地下。此时他主要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8月,“和吴德峰等一起,听取了罗亦农关于‘八七会议’确定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屠杀政策的总方针等精神的传达。旋即派人回黄安准备武装暴动”。12月17日,“鉴于白色恐怖日益严重,根据党的指示,经袁范宇、袁祥福等人的帮助,连夜化装成水手,乘轮船离汉口,取道上海去日本”(p83,92-93)。
董必武对黄麻起义有一定的领导作用,但这种领导作用是在中共湖北省委的统一领导之下的。前文已述,黄麻起义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下,由中共黄麻特委具体组织实施。《董必武年谱》提到他听取湖北省委书记罗亦农传达的八七会议精神,也派人回黄安参与组织起义,从这一意义上说,董必武可以以中共湖北省委委员的身份参与领导黄麻起义,但不宜过分夸大董必武在黄麻起义中的领导作用。1927年10月《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湖北农民暴动经过之报告》和同年12月14日《中共黄安特委关于黄麻农民暴动情况的报告》中,都没有具体提及董必武。当时中共组织机构比较完善,黄麻起义的主要领导工作还是由中共湖北省委统筹。《董必武年谱》中述“黄麻起义和董必武的革命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董必武曾多次来这里开展革命宣传和组织工作;为这个地区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革命骨干;通过各种渠道给这个地区运送过枪支弹药,为黄麻起义和以后的武装斗争提供了极重要的条件”(p93),这一说法是符合史实的。
参考文献:
红安县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黄麻起义.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
翟学超,贺志民,等.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编:省委文件1926年—1927年.北京:中央档案馆,武汉:湖北省档案馆,1983.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本书编写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7.
汪季石.黄麻起义领导机构考.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2(1).
汪季石.黄麻起义主要领导人再探讨.江汉论坛,2001(8).
王健英.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领导机构沿革和成员名录.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
郑湘垓,马小彬,等.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特委文件1927年—1934年.北京:中央档案馆,武汉:湖北省档案馆,1983.
金冲及.全局视野下的黄麻起义.苏区研究,2018(5).
詹以锦.回忆鄂豫皖红军的产生.长江日报,1950-08-01.
湖北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湖北文史资料:第1辑.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
汪季石.黄麻起义时间再考.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1(4).
汪季石.论中共第一个红色政权——黄安县农民政府.理论月刊,2003(8).
于富荣,杜林杰.红色印记——中国革命遗址全书.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7.
余伯流,陈钢.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4.
叶佐能.彭湃研究论集:下.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陈寅.先导——影响中国近现代化的岭南著名人物:上.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8.
厦门大学历史系中共党史教研组.闽西革命根据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
李城外.鄂南建立全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研究.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8.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湖北省中共党史学会.湖北省中共党史学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内部印制,2006.
中共海丰县委党史办公室,中共陆丰县委党史办公室.海陆丰革命史料:第2辑(1927—1933).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
李城外.鄂南系中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诞生地之研究.江汉论坛,2017(9).
黄瑶.罗荣桓年谱.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董建国.播火记——黄麻起义前后的董必武.党史天地,2007(12).
徐丙祥.试论董必武对黄麻起义的突出贡献.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2017(Z2).
聂菊荪,吴大羽.董必武年谱.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10.14180/j.cnki.1004-0544.2021.05.003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21)05-0024-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别山28年红旗不倒’原因研究”(20BDJ075)。
作者简介:夏慧(1978—),女,湖北黄州人,黄冈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汪季石(1964—),男,湖北罗田人,黄冈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申 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