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扭曲如何影响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土地市场扭曲如何影响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基于土地市场交易数据和制造业企业数据的实证分析
韩 峰 庄宗武 李启航
[提 要] 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的策略在促进各地区制造业大规模集聚和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势必会给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带来深刻影响。本文综合利用中国土地市场网城市土地交易数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中国海关进出口产品数据和中国城市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并对其内在机制进行了探讨。研究发现:中国城市建设用地配置存在明显的工业偏向性,进而导致工业用地价格被低估,产生工业用地应得收益大于实际价格的反向扭曲问题。这种反向扭曲可通过抑制技术进步、阻碍产业结构高级化、弱化集聚经济效应等机制显著降低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特征。具体而言,土地市场扭曲不利于一般贸易企业与混合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但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抑制作用由东到西依次递增。土地市场扭曲不利于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对集体企业及民营企业的影响不显著。
[关键词] 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土地市场扭曲;工业用地出让;偏向性配置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改革开放以来,以低价出让工业用地为主要抓手的招商引资策略促进了中国制造业的大规模集聚和快速发展(黄忠华和杜雪君,2014)。制造业产品依托成本优势极大拓展了国际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但中国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并未伴随着出口产品质量的同步提升(李坤望和王有鑫,2013;张杰等,2014)。中国企业出口产品依然面临低质量、低附加值等问题(许和连和王海成,2016;许家云等,2017)。施炳展和邵文波(2014)的测算结果显示,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尽管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相对于多数发达经济体的差距却在不断扩大。毋庸置疑,依靠大量工业用地低价出让和粗放利用来推动制造业快速增长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难以为继,唯有提升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培育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才有可能实现出口贸易的转型升级和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施炳展和邵文波,2014;许家云等,2017)。那么,中国应该如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提升出口产品质量,进而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呢?
土地资源作为经济活动的空间载体,其配置方向和利用情况势必会对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及出口行为产生深刻影响。在中国特有的土地征用和出让制度下,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的方式、结构及数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张娟锋和虞晓芬, 2011)。多年来,土地资源一直是中国地方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Tao et al.,2010)。在财政最大化和政治晋升双重激励下,地方政府有着强烈的招商引资动机,在投资上与“同行”展开竞争,结果造成地方政府之间竞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曹广忠等,2007)。中国制造业出口贸易规模与出口产品质量间的不匹配可能映射出地方政府在“以地引资”中更多关注的是引资规模而非引资质量,由此造成制造业出口产品的质量损失,制约出口贸易的转型升级。杨其静等(2014)指出在工业用地出让中竞相降低引资质量的底线竞争,使得稀缺土地上的投资形成了大量工艺落后、装备简陋、产业发展前景黯淡且具有重复建设性质的产能。土地引资的底线竞争吸引了大量低效率企业和低端制造业为追逐“地租优惠”而在城市扎堆,导致了制造业产能的严重过剩以及服务业有效供给相对不足(刘志彪,2015)。地方政府这种“以地谋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使得大量城市建设用地被偏向性地配置于工业领域且用地价格被低估,造成了土地市场的价格扭曲和资源错配。作为城市经济活动、产业布局和城市集聚的空间载体,土地要素供给结构和价格的扭曲不仅会直接造成土地资源的低效率利用,更会影响与其密切联系的制造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劳动、资本等要素的配置状况并最终对企业出口行为及出口产品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研究和识别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作用机制,对于纠正土地市场扭曲并切实发挥土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升级,进而促进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内现有的文献主要从中间品贸易自由化(祝树金等,2018)、政府补贴(施炳展和邵文波,2014;张杰等,2015)、环境规制(王杰等,2019)以及产业集聚(苏丹妮等, 2018)等视角来阐述如何实现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尚未有文献注意到中国出口贸易迅速增长过程中土地资源配置对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的作用机制。本文将在系统识别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影响机制的基础上,使用中国2006—2013年中国土地市场网城市土地交易价格数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中国海关进出口产品数据和277个地级城市面板数据分析城市建设用地在工业领域的偏向性配置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作用路径及实现机制。
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贡献在于:首先,聚焦中国出口贸易迅速增长背后的土地资源配置因素,从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集聚效应三个方面,深入探究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机制和实现路径,为理解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偏低的制度根源和深层次原因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其次,目前研究土地市场扭曲的文献多使用公开出版的土地协议出让数据和工矿仓储用地数据来衡量城市建设用地的扭曲程度,但这两类指标均无法直接反映土地市场的真实交易状况。本文采用网络爬虫技术从中国土地市场网收集了2006—2013年全国277个地级城市广义商服用地、广义住宅用地和广义工业用地的实际交易数据,并结合生产函数和边际产出法测算工业用地扭曲指标,直接对目前各城市建设用地扭曲程度进行度量。再次,本文综合使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中国海关进出口产品数据,在微观企业层面度量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水平,为土地市场扭曲的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效应提供了更为微观的经验证据。最后,本文从企业贸易类型、所在地区、所有制类型等多维度进一步拓展研究了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效应。
二、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绩效取代政治挂帅成为地方官员的重要考核标准。地方政府官员在政治晋升中更热衷于GDP及其相关指标的排名(周黎安,2007),从而导致地方政府之间为实现GDP及其相关指标的快速增长而展开激烈的竞争。为了实现快速晋升,地方政府官员会尽一切可能整合其所能控制和影响的经济与政治资源以推动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郑思齐等,2014)。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在预算内收入中所占份额大大提高,而同时地方政府实际支出责任却并未减少(陶然等,2009)。面对事权与财权不对等以及“同行”竞争的压力,“土地财政”成为多数地方政府的选择(陶然等,2007;赵祥和曹佳斌,2017),无论是地理相邻还是省份内经济相邻的城市之间均存在竞相增加协议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和面积占比的趋势(杨其静和彭艳琼,2015)。由于开发区建设能够带来就业、人气、工业税收等好处,地方政府还竞相通过低地价甚至是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建立大批工业园区和开发区,降低制造业投资用地成本(陶然等,2009)。而在商住用地方面,地方政府却采取高价限制性出让的方式以获取高额土地出让金,由此造成商住用地价格偏高而工业用地价格偏低的土地市场扭曲和资源错配状况(李勇刚和罗海燕,2017)。作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和利用效果必然会影响到引资企业的性质及其生产、经营和出口行为,因而也势必会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产生深刻影响。本部分将从企业技术创新、产业结构高度化、集聚效应等方面梳理土地市场扭曲对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机制,为后文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一)土地市场扭曲通过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作用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如果城市建设用地能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以自由流通形成的价格进行交易,那么稀缺城市建设用地将根据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被配置于高生产率、高附加值的行业。这样可以借助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企业综合技术创新效率,进而实现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然而,地方政府在以土地为政策工具推动本地经济发展时普遍采用“两手供地策略”,即一方面通过压低工业用地价格,吸引更多工业企业入驻以实现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则抬高商住用地价格以实现土地财政收入最大化(赵祥和曹佳斌,2017)。这种工业偏向性的“土地价格歧视”不仅会对企业的研发创新产生负面影响,更会通过企业创新渠道降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首先,土地市场扭曲直接降低了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引导更多工业企业投资经营风险低、市场稳定、获利快的工业项目,并使工业企业对技术创新产生惰性,挤出了工业企业的创新要素投入。土地市场扭曲使得一部分具有政策优势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但这种途径产生的成本节约并没有相应转化为企业创新要素投入或进入核心产业中,而是促使企业将更多的资金配置于风险小、短期获利快的房地产行业。这不仅减少了工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种类,而且也抑制了企业的创新行为(罗知和张川川,2015;张莉等,2019)。其次,大量低效率企业低价占地待价而沽,而后发高效企业却因不断攀升的用地成本与不断缩小的用地空间而存在着“后发劣势”,导致了高生产率企业的投资不足(黄忠华和杜雪君,2014;李力行等,2016)。随着商服用地价格的上升,相关企业将有限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必然减少用于实体研发创新的资金,从而抑制了企业的创新行为(李波等,2020)。而作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重要决定因素,企业创新能力则可以通过生产高技术产品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等方式提升企业出口产品质量(Bastos & Silva,2010)。因而土地市场扭曲可以通过削弱企业的创新能力,阻碍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研究假设1。
H1 土地市场扭曲将通过抑制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技术进步,进而阻碍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二)土地市场扭曲通过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作用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根据Fan et al.(2018)的研究,高质量制造业中间投入品供给是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重要保障。土地资源的性质、用途和配置方式决定了其承载的经济活动的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政府将建设用地偏向性地配置于工业领域,通过固化以资本密集型工业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进而降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首先,地方政府竞相降低工业用地价格,导致土地资源向中低端制造业倾斜(余泳泽等,2018)。大量低生产率水平的中低端制造业因低用地成本得以进入辖区,固化了以资本密集型工业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导致各地区“过度工业化”(曹广忠等,2007)。其次,附加值低的制造业部门通常分布在地价相对较低的区域(赵祥和曹佳斌,2017)。为在增长竞争中胜出,地方政府更多关心的是引资规模而非质量(杨其静等, 2014),强化了本地区对低端工业部门的吸引力。大量低生产率的中低端制造业因廉价工业用地成本在城市中扎堆,并得以继续生产而不被淘汰(余泳泽等,2018)。这难以有效推动高端行业和新兴制造业发展(李勇刚和罗海艳, 2017)。制造业结构被长期锁定于中低端领域,难以充分生产本地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所需要的高端中间投入品或要素,致使高端中间品供给不足。在土地市场扭曲的情况下,国内中低端制造业产能过剩和高端制造业中间品供给不足并存,导致企业无法充分依托较高技术含量和较高附加值的国内中间品参与出口竞争,从而不利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研究假设2。
H2 土地市场扭曲不仅固化了以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刚性,而且通过阻碍制造业结构高度化进而抑制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三)土地市场扭曲通过影响集聚效应作用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一般而言,在没有行政力量过多干预的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会使得工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更容易产生集聚(金煜等,2006)。这样的产业集聚更注重生产要素共享和合理配置,能够带来人才、资本、技术等经济资源的有效集中,并通过企业间研发投入的技术外溢效应提高企业技术效率(韩峰和柯善咨,2012),进而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然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与官员政绩,过度干预土地资源配置的做法,削弱了企业间的内在联系和协同发展水平,降低了制造业集聚经济效应。首先,地方政府廉价出让工业用地策略使各类工业企业纷纷因“政策租”入住辖区(郑江淮等,2008)。表面上通过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促进了辖区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实际上却损害了市场自发的匹配与集聚效应(周彬和周彩,2018),形成虚假的产业集聚(钱学锋等,2012)。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和追求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低估了土地资源的巨额开发成本,降低了产业的进入门槛,导致各地区过度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低水平雷同(曲福田等,2005),降低了各地区产业的分工效率和集聚效应(吴意云和朱希伟, 2015)。由于在劳动力投入、投入产出结构以及技术结构等方面存在近似性,同一行业企业在狭小的产业空间内集聚可能会引发过度竞争(苏丹妮等, 2018)。苏丹妮等(2018)指出这种过度竞争可能来自两个方面:在产品市场方面,大量同质化的企业在狭小的区域内大规模集聚,导致企业之间互相挤占市场空间与潜力。在要素市场方面,同一行业企业在有限区域内的大规模集聚会刺激企业对于生产要素需求的大规模增加以及要素成本的大规模上升。产品市场方面和要素市场层面的过度竞争均会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迫使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选择低质与低价竞争策略,不利于出口产品质量的升级。其次,各地方政府通过提供以土地等为主的补贴或优惠政策,降低了辖区内企业的投资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由于违背比较优势且干扰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政策优惠诱导形成的企业“扎堆式”集聚使得各地区在低水平竞争的恶性循环中重复建设、过度投资与资源浪费,难以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外溢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使经济集聚效应随之降低(师博和沈坤荣,2013)。郑江淮等(2008)、钱学锋等(2012)也指出,为追逐政策租而形成的产业集聚难以产生技术溢出和共享效应。李晓萍等(2015)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次性”补贴竞争一方面会通过带来经济过度集聚而加剧拥挤效应,另一方面使得企业在选址时会更多考虑“政策租”,减弱了集聚区内企业的内在关联性,从而弱化了集聚效应。可见,土地市场扭曲不仅造成各地区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与地区产业结构趋同,而且导致辖区内企业的过度竞争和过度集聚,进而弱化了市场自发的匹配和集聚效应,抑制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假说3。
H3 土地市场扭曲将通过抑制集聚效应的发挥,进而阻碍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升级。
三、计量模型、变量测算与数据说明
(一)计量模型设定
本文研究目的在于考察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的影响。尽管从企业层面来看,土地投入作为其一项沉没成本在其存续期内可能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但企业所在城市层面的土地资源配置情况却时刻在发生变化。城市层面土地配置的变化势必会通过土地价格、企业间集聚状况、产业结构等方面对企业产生影响。本文目的便在于探讨城市层面土地市场扭曲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出口行为以及出口产品质量产生的影响。根据本文理论机制分析,土地市场扭曲可通过抑制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与技术进步、阻碍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弱化城市集聚效应进而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产生负面影响。借鉴已有文献,本文将土地市场扭曲和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基本计量模型设定为:
lnqualityijt=width=222,height=28,dpi=110
+uj+ui+ut+ξit
(1)
式中,i,j,t分别代表企业、城市和年份;m和v分别为企业控制变量和城市控制变量的个数;quality为本文的被解释变量,表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dist_s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表示土地市场扭曲;x和X分别代表企业与城市层面的控制变量;β与γ为相应的企业与城市变量参数估计;uj,ui,ut为城市、企业和年份固定效应;ξ表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测度
1.被解释变量:企业出口产品质量(quality)。本文借鉴Khandelwal et al.(2013)事后推理的做法来测算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并根据施炳展(2013)、施炳展和邵文波(2014)用产品需求函数构建计量模型的做法,建立如下企业i在t年对m国出口产品g的数量方程qimgt:
width=139,height=19,dpi=110
(2)
式中,λimgt和pimgt分别为企业i在t年对m国出口产品g的质量和价格;Pmt为t年出口目的国m的加总价格指数;Emt为出口目的国m的总收入或市场规模。对式(2)取对数并进行简单整理之后可得:
lnqimgt+σlnpimgt=αg+αmt+ξimgt
(3)
式中,αmt(αmt=lnEmt+(σ-1)lnPmt)为“目的国-年份”固定效应,用于控制目的国价格指数和总收入的差异;αg为产品固定效应,用于控制不同种类产品之间价格和数量的差异;ξimgt为包含企业出口产品质量信息的残差项,即ξimgt=(σ-1)lnλimgt。
在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进行估计时,本文借鉴Broda et al.(2006)的研究,将产品间替代弹性σ取值为4,并根据Khandelwal(2010)以及施炳展和邵文波(2014)的做法,在式(3)中进一步加入国内市场需求规模变量来控制企业产品的多样化水平。同时,借鉴Nevo(2001)、施炳展和邵文波(2014)的做法,选取i企业对除目的国m以外的其他国家市场出口产品g的平均价格作为企业i出口产品价格,用pimgt的工具变量进行工具变量法估计,得到产品质量表达式为width=214,height=21,dpi=110本文按照施炳展(2013)的方法将其进行标准化处理,最终得到企业层面出口产品质量指标。即:
width=211,height=50,dpi=110
(4)
式中,quality代表企业出口产品质量;Θ代表企业层面样本的集合;vimgt代表某一种产品g在t年对m国的出口价值量。
2.核心解释变量:土地市场扭曲(dist_s)。本文所指的土地市场扭曲主要反映城市建设用地在工业领域的偏向性配置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扭曲状况。已有文献主要使用城市协议出让土地面积占全部土地出让面积比例、用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面积占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总面积的比值来近似反映土地市场扭曲与错配程度(李力行等, 2016;李勇刚和罗海艳, 2017),但这样的比值指标实际上更多反映的是不同出让方式或不同类型土地的使用结构,并没有准确体现“扭曲”的真正内涵。本文采用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边际产出法来测算土地市场扭曲指标。土地市场扭曲程度可表示为工业用地边际产出与其实际价格的比值,即:
width=77,height=35,dpi=110
(5)
式中,r表示城市工业用地价格;width=89,height=20,dpi=110代表城市工业用地的边际产出,width=20,height=18,dpi=110为土地要素对城市工业增长的影响弹性,width=10,height=15,dpi=110为城市工业增加值,S为城市工业用地面积。dist_s等于1表示工业用地不存在扭曲现象;dist_s大于1表示工业用地应有价值大于实际价格(即实际价格被低估),土地资源呈现反向扭曲;dist_s小于1表示工业用地应有价值小于其实际价格(实际价格被高估),土地资源呈现正向扭曲。
工业用地价格r的计算较为复杂。本文利用网络爬虫技术从中国土地市场网收集了2006—2013年全国277个地级城市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交易数据。这些交易数据完整地报告了各城市每年各类用途土地的用地项目名称、项目位置、供地方式、土地用途、行业分类、出让面积和成交价款等信息。本文按照土地用途将各城市每年供地方式为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各项目土地出让面积和价款进行加总,并通过计算成交价款和土地出让面积的比值得到地级城市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平均地价。
3.相关控制变量。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1)企业规模(lnsize),用企业职工人数(取自然对数)来衡量。(2)企业全要素生产率(lntfp),本文借鉴Head & Ries(2003)的方法,可从lntfp=ln(y/l)-s×ln(k/l)这个方程式计算出企业TFP的对数形式。上述方程式中y可用企业工业总产值作为近似替代,k表示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l代表企业职工人数,s代表资本在生产函数中的贡献程度。本文借鉴Hall & Jones(1999)的做法,将s设为1/3。(3)融资约束水平(lnrzys),以企业负债总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比值来表示。(4)企业存续年限(lnage),本文使用当年年份与企业成立年份之差来衡量。(5)竞争程度(lnHHI),采用赫芬达尔指数作为测量指标,具体由某特定市场上所有企业市场份额的平方和表示:width=134,height=38,dpi=110其中,N表示3位产业内的企业数量,Xi表示第i个企业的规模,X表示市场总规模,本文选取出口值作为市场规模。HHI越小,竞争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城市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劳动力就业数量(labor)用市辖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与个体从业人员数之和(万人)表示。资本存量(KStock,万元)用市辖区每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公式KStocki,t=(1-ρ)KStocki,t-1+It/width=8,height=7,dpi=110i,t计算。式中KStocki,t是城市资本存量;ρ是年折旧率,设为5%;It是固定资产投资;width=8,height=7,dpi=110i,t是各城市的累积资本价格指数。外国直接投资存量(Fdi)计算参考韩峰和柯善咨(2012)的做法,依然采用永续盘存法来计算,且折旧率设定为5%。在增长竞争压力下,地方政府有通过财政支出行为影响当地工业企业发展的动机。为控制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本文在计量模型中引入城市财政支出力度变量(Egov),财政支出力度以市辖区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表示。
(三)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城市样本数据,来自2007—2014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二是企业层面数据,来自2006—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三是相应年份产品层面的中国海关出口数据,来自中国海关数据库。通过将企业层面数据和城市层面面板数据进行匹配,得到2006—2013年40多万个企业的非均衡面板数据。
城市样本为2006—2013年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常州、常德、巢湖、三沙、海东、拉萨、中卫、陇南城市以外的277个地级城市。由于在使用网络爬虫技术获取土地交易数据时,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常州、常德、拉萨、中卫、陇南9个城市的工业用地及商服用地交易数据不够齐全,有连续多年数据无法获得,故将这9个城市从样本中舍弃。巢湖市在2011年被并入合肥市,为统一口径,本文也将2006—2010年巢湖市数据与合肥市数据合并,统一作为合肥市数据。三沙市和海东市由于设市较晚且数据较少,为保证前后数据一致性,本文将其从样本中删除。
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原始数据来自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库。具体而言,企业层面所需要的工业总产值、就业人数、固定资产净值、主营业务成本等指标来源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由于该数据库存在数据缺失和数据异常等信息,本文参照Cai & Liu(2009)的做法,并遵循会计准则,对原始数据进行清理:(1)删除从业人数少于8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总资产,当前累计折旧大于累计折旧,没有识别编号或成立时间无效的样本。(2)对主要变量进行了价格指数平减。此外,本文借鉴Brandt et al.(2012)和杨汝岱(2015)的方法对工业企业数据进行跨年份匹配,构建企业面板数据。中国海关数据库提供了企业层面的贸易数据,计算各贸易类型企业的实际进出口总额所需的各项原始数据来自于该数据库。为了构造本文所使用的数据集,需要将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中国海关数据库相匹配,在匹配之前本文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和地区行政代码的口径进行了统一。本文参考田巍和余淼杰(2013)的做法采用两种方法进行匹配:首先,如果同一年内两家企业名称相同,则视这两家企业为同一企业;作为上一种匹配方法的补充,使用邮政编码和企业电话号码后七位组合、企业联系人和企业电话号码后七位组合作为匹配媒介对接两个数据库。两种匹配方法有一种匹配成功,则将其纳入本文研究所需要的数据库。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在进行计量估计之前,首先要选择合适的面板数据模型。计量模型检验结果发现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与面板随机效应模型更优于混合效应估计,且豪斯曼检验更支持固定效应模型估计。本文通过控制年份、城市和企业固定效应,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对式(1)进行估计(结果见表1)。
表1 基本回归结果
width=372,height=485,dpi=110
注:圆括号中为t统计值;***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表示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下表同。
表1报告了土地市场扭曲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基本回归结果。列(1)显示,在只控制固定效应的情况下,土地市场扭曲程度(lndist_s)每上升10个百分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平均下降0.211个百分点。这表明土地资源在工业领域的偏向性配置显著降低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表1列(2)是在列(1)的基础上加入城市劳动力、城市资本存量、财政支出占GDP比重以及外商直接投资等城市层面变量后的回归结果。该结果显示,土地市场扭曲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1列(3)报告了在列(2)的基础上加入包括企业的规模、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融资约束水平、企业存续年限以及竞争程度等企业层面指标之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土地市场扭曲指标的系数为-0.005 0,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土地市场扭曲程度每增加10%,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将平均下降0.050 0%。基于以上基本估计结果,在控制固定效应以及企业和城市控制变量后,土地市场扭曲显著降低了中国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
(二)稳健性检验
1.更换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和土地市场扭曲指标。本部分通过更换核心变量指标,从四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除使用目的国以外其他市场产品平均价格作为工具变量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进行估计外,本文还根据许和连和王海成(2016)的方法,采用运输成本作为产品价格的工具变量进行工具变量法估计。与之不同的是,本文使用出口企业到最近海路和陆路港口的最近距离作为运输成本的代理变量,而不仅仅是到几个主要大型港口的最近距离。更换新工具变量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指标的估计结果如表2列(1)所示。其次,借鉴李力行等(2016)的做法,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面积占比(lndist_s1)作为土地市场扭曲的替代变量。表2列(2)报告了将土地市场扭曲指标更换为协议出让土地面积占比后的估计结果。再次,借鉴薛白(2011)的方法,通过测算工业用地价格偏离度(dist_s2)来衡量城市土地市场扭曲程度,对式(1)的指标估计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表2列(3)报告了这一估计结果。最后,依然根据李力行等(2016)的做法构建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面积占建设用地总出让面积的比重(dist_s3)来衡量土地市场扭曲程度并进行稳健性检验。该指标样本区间为2009—2013年,估计结果如表2列(4)所示。
表2的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采用新的工具变量估计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还是将土地市场扭曲指标替换为协议出让面积占总出让面积占比、工业用地价格偏离度以及工矿仓储用地占比,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其结论与基本回归结果保持一致。地方政府增加协议出让土地面积占比、在工业领域偏向性地配置工业用地以及人为压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抬高商服用地出让价格的供地行为,造成土地市场的价格扭曲,显著抑制了辖区内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
表2 稳健性检验结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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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边缩尾、双边截尾结果分析。为了消除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在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双边缩尾与双边截尾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表3列(1)和列(2)分别显示了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在2.5%的水平上进行双边缩尾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在2.5%的水平上进行双边截尾处理之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土地市场扭曲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系数仍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再次印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即土地市场扭曲抑制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3.内生性问题讨论。为进一步消除模型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进一步采用工具变量法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估计。表3列(3)报告了以滞后一阶的土地市场价格扭曲指标作为工具变量,采用工具变量法对计量模型进行估计的结果。表3列(4)报告了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在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中,除采用滞后一阶土地市场扭曲指标作为工具变量外,本文还引入了城市平均地表坡度和平均海拔两个外生变量作为工具变量(由于地表坡度和平均海拔是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因而在引入模型时实际上是将二者与相应年份的交互项作为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工业用地出让规模和价格与城市的地形及海拔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地形坡度越大、海拔越高的城市,工业用地出让规模可能越少。因为即使地方政府压低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企业出于土地开发和交通成本的考虑,也不会在地势较高或地形较陡峭的地方投资设厂。而地表坡度和海拔作为自然地理条件,并不会对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造成直接影响,因而符合工具变量选择的要求。表3列(5)报告了使用城市平均地表坡度、平均海拔以及市委书记任职年数和市委书记年龄作为土地市场扭曲工具变量的最小二乘估计的结果。根据李力行等(2016)的研究,使用任职年数更短和年龄更年轻的官员更偏好发展工业以实现经济增长和税收收入,因而土地在工业领域的偏向性配置程度可能更为严重。而官员年龄和任职长短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并没有直接关系,因而也满足作为工具变量的外生条件。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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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圆括号中为t统计值,方括号中为伴随概率。
表3列(3)显示,Hausman检验结果拒绝了所有解释变量均为外生变量的原假设,因而使用工具变量法进行估计是合理的。土地市场扭曲系数仍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土地市场扭曲抑制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结论依然成立。表3列(4)显示,Sargan检验统计量伴随概率大于10%,因而接受所有工具变量均有效的原假设。土地市场扭曲对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依然显著为负,因而在加入城市平均坡度和平均海拔等外生性指标作为工具变量后,本文结论依然成立。表3列(5)显示,Sargan检验的伴随概率为0.393 5,因而工具变量选择是合理的。此时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参数估计依然显著为负,因而在同时将城市平均地表坡度、平均海拔以及市委书记任职年数和市委书记年龄作为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后,土地市场扭曲的影响结论依然非常稳健。
五、机制检验
为更深入地解释土地市场扭曲影响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作用机制,本文进一步在原计量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产业结构升级、集聚效应三个方面的中介变量,并借鉴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进行机制检验。其中,企业技术创新水平(Tech)采用2006—2013年工业企业专利授权数来表示,通过将工业企业数据和工业企业专利数据进行匹配,可用于分析土地市场扭曲通过影响企业创新进而作用于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机制。产业结构以制造业高度化(GDH)(1)本文在周茂等(2016)方法的基础上,采用城市的技术复杂度衡量城市制造业高度化水平。表示。制造业集聚程度(AggM)以城市层面制造业区位熵来衡量。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中介机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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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显示,当中介变量为企业创新能力时,表4列(1)中土地市场扭曲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地方政府将城市建设用地偏向性地配置于工业领域的行为显著抑制了企业创新。表4列(2)企业创新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有助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同时,表4列(2)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系数依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直接效应显著。表4列(1)土地市场扭曲系数与表4列(2)企业技术创新系数乘积的符号与表4列(2)土地市场扭曲系数符号一致,说明企业创新能力在土地市场扭曲降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过程中发挥着部分中介效应的作用。当中介变量分别更换为制造业高度化和城市集聚效应时,总方程中土地市场扭曲的参数估计依然显著为负,说明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直接效应依然显著。表4列(3)和列(5)土地市场扭曲系数均显著为负,且表4列(4)和列(6)中介变量系数均显著为正,因而中介方程中土地市场扭曲系数与总方程中中介变量系数乘积的符号与总方程中土地市场扭曲直接效应的符号一致。这说明制造业高度化和集聚效应在土地市场扭曲降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过程中均具有部分中介效应的作用。以上结果充分验证了土地资源在工业领域的偏向性配置通过削弱企业创新能力、阻碍制造业结构高度化、降低城市集聚效应等中介渠道,阻碍了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六、进一步分析
本部分将从贸易类型、地区和所有制类型层面深入探讨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异质性影响。
1.细分企业贸易类型的异质性分析。表5的列(1)~列(3)报告了将企业贸易类型划分之后的分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土地市场扭曲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土地市场扭曲对一般贸易企业与混合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这意味着土地市场扭曲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有促进作用,但不利于一般贸易企业和混合贸易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升级。其原因可能在于:尽管土地市场扭曲可以通过抑制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升级、集聚效应发挥等机制抑制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但“两头在外”的特征使得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选择从国外购买中间品(高翔等,2018)。在土地要素市场扭曲的影响下,加工贸易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使其更有意愿和能力购买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更高的进口中间品,从而使其在土地市场扭曲中获得较强的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效应。一般贸易企业和混合贸易企业所使用的中间品大多由国内供给,但由于辖区内存在大量为享受“地租优惠”而扎堆集聚的低效率企业,这些企业为一般贸易和混合贸易企业提供的中间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从而不利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有效提升。
表5 基于企业贸易类型和区域异质性检验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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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不同地区的异质性分析。本文将全国277个地级城市划分为东部、中部与西部三个地区进行计量估计。表5的列(4)、列(5)、列(6)报告了具体的回归结果。估计结果表明,土地市场扭曲对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这再次印证了土地市场扭曲抑制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结论。从不同地区土地市场扭曲的影响效果来看,西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小。其原因可能在于:与东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无论在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还是在创新活动、产业结构升级水平、集聚效应等方面都具有明显劣势。在经济发展水平迫切需要提升的压力下,西部地区地方政府更有冲动采取粗放式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违背当地比较优势而选择利用廉价出让工业用地来吸引外地企业进入辖区投资的引资战略,从而导致西部地区土地市场扭曲更为严重,并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产生更为不利的影响。此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可能更多地依赖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政绩诉求使西部地区地方政府降低了招商引资质量标准,且借助土地市场扭曲转移进辖区的很可能恰好就是对土地资源需求强烈的低效率工业企业。因而从不同地区作用效果来看,土地市场扭曲对西部地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抑制作用最强。相反,东中部地区土地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并且较高的进入门槛对低效率企业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排挤作用。因此土地市场扭曲对东中部地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的抑制作用小于西部地区。可见,在土地市场价值越低、经济发展水平越欠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越倾向于扭曲土地资源,为工业企业提供大规模、廉价的工业用地,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抑制作用就越强。
3.基于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异质性分析。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现实背景,考虑土地市场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在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中可能存在差异,本文将全部样本划分为外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民营企业四个子样本进行估计,具体估计结果如表6所示。结果显示,土地市场扭曲对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影响系数为负,且至少在10%以上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土地市场扭曲对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影响系数则不显著。这意味着土地市场扭曲显著抑制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但对集体企业及民营企业却未产生明显影响。其原因可能在于,外资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更有机会享受到土地资源配置扭曲所带来的“福利”。低成本要素的存在挤出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创新要素投入,强化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在资本密集型生产环节的产出弹性,阻碍了其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故而土地市场扭曲显著抑制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而与外资企业相比,地方政府并未给予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力度的政策倾斜。这些企业在土地要素使用层面也未取得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同等力度的优惠。因此多数集体和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并未受到土地市场“扭曲租”的明显影响,其出口产品质量也并未在土地市场扭曲影响下产生明显变化。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应积极转变引资类型、方式和策略,既要注重引进外资的数量,又要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既不能忽视短期经济利益,又要重视长期发展效益,从而在整体上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
表6 基于企业所有制异质性检验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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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土地资源配置的视角,系统探讨了土地市场价格扭曲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机理,并利用2006—2013年中国277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交易数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中国海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发现:(1)在政治晋升和财政收入最大化激励下,地方政府倾向将城市建设用地低价出让给工业领域,同时高价限制性出让商住用地,导致有限的城市建设用地在不同领域部门之间非均衡配置并由此造成中国工业用地呈现应得收益大于实际价格的反向扭曲特征。而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模式则是引起中国土地市场扭曲的根源。(2)土地市场扭曲显著抑制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这一结论在进一步更换测度指标、考虑极端值与内生性问题之后依然稳健成立。(3)土地市场扭曲可以通过阻碍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抑制产业结构升级、弱化集聚经济效应等机制抑制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4)深入不同企业贸易类型、所在地区以及企业所有制类型的异质性分析发现,土地市场扭曲抑制了一般贸易企业和混合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但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质量的升级起到了促进作用。土地市场扭曲对中国东、中、西部地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升级均起到了抑制作用,且对西部地区的抑制性作用最强。土地市场扭曲抑制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对集体企业及民营企业的影响则不显著。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地方政府引导下的土地资源配置模式可以作为探究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机制的切入点。这对于切实发挥土地要素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打造质量强国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第一,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模式是导致中国土地市场扭曲的根源。因此应完善现有的土地出让制度,稳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破除阻碍土地要素有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设统一完善、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出让机制和制度体系,通过土地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打造更高质量和更高效率的土地要素市场,最大限度地释放土地红利。政治晋升和财政最大化则是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市场配置并使其偏离市场作用机制的最主要动机。因此,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现有的官员干部考核体系,降低单纯经济发展速度在地方官员晋升制度中的权重,以扭转各级地方政府将官员仕途与经济捆绑、为追逐GDP以及相关经济指标排名而对土地资源配置过度干预的短视行为。要更加注重本地制造业发展质量,根据本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引导土地资源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做到短期优化发展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格局,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收入分享比重以使其与地方政府实际支出责任相匹配,从源头上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同时结合地方财政收支变化的实际情况,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自主权,推动形成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新格局。
第二,鉴于土地市场扭曲抑制了一般贸易企业与混合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应鼓励这两类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对土地等传统经济要素的依赖程度,避免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选择低质低价竞争策略,鼓励这两类企业依托生产效率改善和出口产品竞争力持续提高来实现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此外,尽管加工贸易企业 “两头在外”所带来的产品质量升级效应大于土地市场扭曲对其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抑制效应,但究其本质,是由于土地要素市场的扭曲使加工贸易企业有能力购买更高质量的国外进口中间品,在进入国际市场后出口惰性则使其失去技术革新与提高生产效率的激励和内在动力。因此,应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培育出口产品竞争新优势,走高质量和高附加值路线,从根本上摆脱因过度依赖土地等经济要素而陷入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困境。
第三,土地市场扭曲均抑制了东、中、西部地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但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存在差异。对于东中部地区,一方面应扭转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的倾向,防止因过度依赖土地财政而损害辖区企业发展潜力与城市的协同发展能力,通过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动态调整本地制造业发展的比较优势,为本地制造业实现持续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整合当地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通过土地资源合理规划、配置所带来的技术创新效应、产业结构升级效应、集聚效应以及资源配置效应促进当地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对于西部地区,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当地比较优势与承接产业结构转移之间的匹配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鉴、吸收东中部地区的经验,探索出适合当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的集中利用率高、市场化程度高的土地资源配置模式。
第四,本文结果显示,土地市场扭曲显著抑制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对集体和民营企业的影响则不明显。因而地方政府在土地要素市场给予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及其造成的生产资料不对等,对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实现转型升级造成了不利影响。地方政府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时,应根据不同企业的属性差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内外资平等性原则下出让城市建设用地,改变更加倚重外来企业与资本的引资偏向,对给地方技术创新、就业及经济发展提升作用大的内外资项目均给予支持。尤其是地方政府在“以地引资”过程中,应通过健全土地市场出让体系促进内外资投资健康发展,将建设用地更多地配置于那些生产效率高、增长潜力大且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条件的工业企业,增强各地区对各种优质资本项目的吸引力,推动内外资制造业企业共同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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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local governments’ strategy of “seeking development by land” not only promotes the large-scale agglomeration of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nd the rapid growth of export trade in various regions, but also brings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export products of enterprises. 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uses the land data of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China, the data of Chinese Industrial Enterprises, the data of China’s Customs Import and Export Products and the panel data of Chinese cities to empirically test the impact of the distortion of land market on the quality upgrading of export products and explore its internal mechanism. The study finds that: overall, China’s land factor market generally has a trend of reverse distortion, and this kind of reverse distortion can inhibit firms’ export product quality upgrading through mechanisms such as innovation ability,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and agglomeration economic effects. The effect of land market distortion on the quality upgrading of export products is obviously heterogeneous. Specifically, the distortion of land market inhibits the quality upgrading of export products of general trade enterprises and mixed trade enterprises, but it has a significant role in improving of the quality of export products of processing trade enterprises. The quality of export products has the strongest inhibitory effect in western region, and the effect in the central and eastern regions decreases in turn. The distortion of land market has inhibite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foreign-invested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xports, and the impacts on collective enterprises and private enterprises are not significant.
Key words: manufacturing export product quality; land market distortion; industrial land transfer; biased al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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