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视野下的马克思民主观新探
整体性视野下的马克思民主观新探陶 林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摘 要]马克思民主观是马克思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从整体性视野解读马克思的民主观具有必要性。马克思民主观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六大理论。政治制度和人的解放是马克思民主观的重要维度和理论逻辑主线。马克思民主观并没有过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仍然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民主观;整体性;科学内涵;时代价值
马克思一生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对于马克思思想的解读和研究是经久不衰的课题,其中马克思的民主观又是一个重要论域。马克思有没有民主观?如果没有理由是什么?如果有,那么马克思的民主观具体包括哪些内涵?马克思的民主观如果没有过时,对于今天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哪些当代启示?对于这些重大问题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及时予以回应。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尽管国内对于马克思民主观或民主思想已经具有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对马克思民主观的研究并未完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内容的马克思民主观具有丰富的内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从整体性视角解读马克思的民主观,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一、马克思民主观整体性解读何以必要?
整体性研究是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热门话题。那么何为整体性?为什么需要整体性研究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概言之,即对马克思主义的宏观的、整体性的、系统的、全面的解读和研究。与之相对应的是碎片化的研究和解读。而之所以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整体性研究,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具有整体性的理论特征,这就“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α)历史地,(β)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p163)。新时代重视和加强马克思民主观的整体性研究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第一,这是全面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苏联教科书模式的影响,我们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对于初步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其明显不足。即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存在三大领域的各自为政,没有将学科之间打通,从整体性研究马克思主义。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划分有多重标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包括经济学、哲学、法学、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很多方面的思想。即使按照三大分类,马克思主义也有其内在的逻辑。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方法论;政治经济学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剩余价值规律揭示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理想就是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在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研究上,我们也存在碎片化的倾向,没有从整体性上把握马克思民主观的科学内涵,常常存在将马克思早期、中期和晚年的民主观割裂开来,将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的思想割裂开来以及“以我解马”的倾向。这种倾向的集中表现就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出只言片语论证今日某些流行的学术观点。这种解读不利于我们完整地全面地把握马克思民主观的丰富内涵。
第二,这是及时发声回应西方学者的错误言论,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话语权的需要。马克思和当今时代的西方民主思想家相比较,尽管没有系统的民主专著,但是不能否定他具有比较系统的民主的论述。如果我们仔细研读马克思的文本,就会发现马克思在许多文章中有关于民主的大量论述,如《法兰西内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等。这就需要我们重新解读文本,回到马克思,继续丰富对马克思民主观内涵的研究。特别是马克思究其一生,在早期、中期和晚年对于民主观有不同的理解和论述,不能片面地将马克思不同时期的民主论述割裂开来,更应该将之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另外自马克思《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西方学者故意曲解、否定马克思的民主观。他们站在意识形态的立场,主张青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民主观有差异,主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晚年思想有差异。他们以抽象的人性论,极力论证资产阶级民主的合法性,淡化民主的阶级性,具有高度的欺骗性。例如,当代意大利“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L.科莱蒂认为“马克思主义缺少一个真正的政治理论”。哈贝马斯则故意曲解马克思的民主观,认为他除了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别的建制形式”(p1)。而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理解,更是被很多西方学者歪曲为“专政和暴政”。因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马克思的民主观,自觉运用马克思民主观中蕴含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对西方学者主张的民主思潮和错误言论进行严厉的批判,破除认识迷雾,坚决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话语权。
第三,这是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坚持四个自信的需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当前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面临西方流行的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宪政民主、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的挑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理解上,西方学者戴着有色眼镜片面理解为政治威权,经济上搞资本主义。有的西方学者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却质疑政治发展的成就。应对新时代新挑战,我们要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坚持四个自信,既要坚持学习马克思民主观,从中吸取丰富营养。同时也要学习贯彻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干重大战略思想。特别是将二者结合起来研究,阐述其当代价值和最新发展。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批判流行的错误的西方民主思潮。而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制度、理论的合法性、优越性,另一方面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西方流行的民主思潮进行有力批判,打破对西方民主的迷信。
二、整体性视域下的马克思民主观基本内涵
马克思民主观是马克思对于民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的理论体系,是马克思民主政治思想的核心,具有丰富内涵,包括民主本质论、资产阶级民主论、社会主义民主论、民主条件论、党内民主论、协商民主论等。其中资产阶级民主论、社会主义民主论、民主本质论理论界关注和论述的比较多。而其他三部分理论:民主条件论、党内民主论、协商民主论关注的相对较少,实际上上述六大理论都是马克思民主观的整体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忽视其一方面,而强调其他方面都是背离了整体性视域下的马克思民主观的本来内涵,就会存在曲解马克思民主观的危险。
(一)民主本质论
马克思民主观的创立是人类民主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是对资本主义及其以前历史上一切民主观的历史性超越和发展。民主本质论给我们提供了认识各种民主思潮的理论钥匙。
首先,阶级性是民主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民主观首先深刻揭示了民主的阶级本质。马克思民主观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他批判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的错误思想,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揭示出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辩证关系。马克思说:“国家是抽象的。只有人民才是具体的。”(p252)马克思在这里把他自己的民主思想作了充分的表述。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抽象的,正是人民(即家庭和市民社会)构成了现实的国家。在民主制中,国家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它只是一种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他说:“……因为国家就是一种政治制度。”(p279)而国家的本质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民主观提出民主的阶级性这一鲜明特征,由此就打破了西方民主的理论藩篱——西方民主鼓吹抽象的民主,超阶级的民主,就其本质就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忽视或者故意不强调民主的阶级性。
其次,马克思民主观的核心是人民主体。马克思认为,“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p103)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民主观的核心。“不是君主的主权,就是人民的主权——问题就在这里。”(p280)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是人民民主。正如马克思所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p315)这就是说,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的本质内涵,在于认识人民民主。马克思民主观的核心在于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强调人的解放和社会制度变革的统一,强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终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再次,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p304)“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p280)。马克思强调:“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p40)这就是说,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意愿的体现。马克思认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民主政治的核心要义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马克思认为民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
(二)资本主义民主批判论
在对待资产阶级民主问题上,马克思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分析。一方面马克思高度肯定了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历史进步性,资产阶级民主建立了议会民主,提出了“自由、民主、博爱”的口号,广大的工人阶级具有普选权。但是另一方面马克思则进一步揭露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虚假本质,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在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上的民主不等于事实上的民主,“选举形式、民主形式是一回事……内容却是另一回事”“着眼于形式上的民主,那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观点”(p627)。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人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对巴黎无产阶级六月起义遭到资产阶级的镇压而失败,认为:“资产阶级共和国在这里是表示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实行无限制的专制统治。”(p593)
(三)社会主义民主论
马克思亲眼目睹了一个与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本质区别的特殊政权形式——巴黎公社,他对巴黎公社的系统论述,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他关于未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设想,揭示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目标导向:发展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1871年巴黎公社成立后,马克思高度评价这一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形式。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马克思在社会主义运动和巴黎公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设想,其核心是实现无产阶级普选权,建立议行合一、“同时监管行政和立法”(p121)的无产阶级政府。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社会主义革命“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p307)。在他看来,以普选权、责任制、廉洁政府为特征的巴黎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p59)。巴黎公社在政治上有两项创举:“第一,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所有公务员,支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防止了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p13)。在马克思看来,巴黎公社强调的随时罢免制度、普选制度、监督制度、廉洁政府、反对特权的思想,可以视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典范。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后来被列宁继承和进一步发展。
(四)民主条件论
马克思认为,民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包括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法制环境等。民主本质就是一种国家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因而受到经济基础和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民主和法制也是辩证统一的,民主需要法治保障。运用唯物史观分析,马克思认为民主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和国家一样,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阶级消亡。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民主也将消亡。关于经济条件,马克思论述了所有制是经济基础。共产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劳动的颠覆,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人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p95)。马克思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他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分析民主政治制度,尝试从经济的维度分析理解民主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p32)马克思认为,民主是目的和手段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民主是目的,主要是从无产阶级的革命和任务来说的,“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p272)这就是说需要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另一方面,民主也是手段,主要是侧重民主的反作用。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也会采取不同的民主形式,“这种形式和一切政治形式一样,只是一种手段。”(p443-444)可见,马克思的民主观是目的和手段的辩证统一。
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的民主条件论思想往往被人们忽视,实际上从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史看,社会主义国家不是按照马克思当年的设想在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胜利的,而是在俄国、中国东方落后国家取得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因此这里又有一个理论逻辑就是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和曲折性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习马克思的民主条件论,重视民主的各项条件,重视民主和法制、经济、文化以及各项制度的关系,循序渐进地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五)协商民主论
马克思主义有无协商民主的论述?我们通过解读马克思的著作《危机和反革命》《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新的对华战争》《工资、价格和利润》等著作中相关论述,可以认为马克思尽管没有明确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但是他有协商民主的论述,主要包括政治协商与经济协商的内容。当然因为时代的局限,马克思的协商民主思想不是很系统,需要我们加以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协商民主的思想可以视为中国协商民主思想的重要理论源头。
关于政治协商,马克思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协商民主展开论述,认为在不同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之间,政治协商有利于维护团结,化解矛盾。“过去的经验证明:忽视在各国工人间应存在的兄弟团结……就会使他们受到惩罚。”(p10)“应当通过争论消除确实存在的分歧,应当做到各方都能接受,只要党还没有分裂,就应当致力于党的团结。”(p656)关于经济协商的思想,1865年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论述了工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协商争取工资。他说,在英国“如果没有工人从外部经常施加压力,这种干涉永远也不会实现,无论如何,这种结果决不是工人和资本家的私人协商所能获得的。”(p66)马克思还对资本主义的议会协商进行了批判,他在《危机和反革命》中对德国柏林议会论述,认为议会召开目的是“同国王协商制定普鲁士国家的宪法”(p471)。马克思还认为政治协商要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有一定的政治制度为保障,同时要加强教育与环境的培育。
需要强调的是,在当前国内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中,一些学者往往从西方现代的民主理论中寻找协商民主的理论源头。谈到协商民主,就是强调毕塞特《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强调萨沃德(Saward),罗尔斯、库克等等政治学家的思想,而往往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的丰富理论,不利于我们建构中国特色政治学话语体系。
(六)党内民主论
国内学术界关于马克思党内民主的思想研究成果较少,而对于列宁的民主特别是党内民主思想研究的成果比较多。马克思的党内民主思想探索于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期,丰富于第一国际,发展于恩格斯的第二国际时期。限于篇幅,本文主要论述其基本原则与制度构想。马克思恩格斯曾创立了两个政党组织——1847年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以及创立于1864年的第一国际。马克思对两个政党组织的党内民主思想展开了论述。
一是强调党员平等。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提出:“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p578)马克思认为党员平等,体现在党员的平等权利、义务上。二是反对个人崇拜。马克思说:我厌烦各种来自各国的“歌功颂德的东西”(p511)。三是民主与权威统一的原则。马恩认为权威与民主辩证统一。“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把民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p337)强调民主不是不要权威,不要服从,反过来强调权威也需要发扬民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四是强调党的团结,但不是无原则的让步,“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p413)。同时马克思允许党内的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但反对打击报复。马克思强调党内团结的重要性,但是也强调党内纪律,反对一味无原则的让步。他强调在党的重大决策中可以允许党内的不同意见公开争论,但是反对打击报复。
关于党内民主的制度构想,马克思主要论述了四种制度,包括选举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集体领导制度与民主监督制度。(1)马克思认为普选制是“工人阶级成熟的标尺”(p192-193)。在起草正义者同盟章程草案时,强调“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p196)。(2)领导干部任期制,马克思评论巴黎公社经验时,强调公社的委员由人民选举,定期改选,随时可以罢免。(3)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核心,按照马克思的设计,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一切重大事务。《共产主义同盟章程》规定,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每年8月份召开。(4)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制是确保集体领导,避免个人独揽大权的重要制度。”(p574)民主监督制度也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无产阶级的监督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手段。马克思认为党内领导者如果作威作福,没有人敢于监督和拒绝他,“这样的党是没有前途的”(p90)。
总之,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具有丰富内涵,是一个有机整体,历史性、人民性、阶级性、实践性、开放性是其蕴含的理论特征。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体现了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统一,体现了民主的内容和形式、目的和手段、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协商民主和党内民主、历史和未来等多维度的辩证统一。我们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不能片面地割裂甚至夸大其某一个方面思想加以解读,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全面地理解马克思民主观的科学内涵。只有这样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并以之为方法论的锐利理论武器,批判西方民主思潮,捍卫马克思民主观的话语权,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
三、马克思民主观的时代价值
马克思已经去世136年,但是马克思的民主观并没有过时。马克思的民主观对于今天我们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一,必须坚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民主观指导,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马克思民主观启示我们,民主没有固定的模式,一个国家的民主建设应该与本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我们不能盲目迷信西方的民主模式,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普世价值论、自由民主论、民主社会主义论、宪政民主论等等都是西方推行意识形态和颜色革命的集中表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们不能超越这一历史阶段。民主是有条件的,不是一蹴而就的,民主政治与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教育文化水平、制度水平密切相关。我们应该正确认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大力发展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稳步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第二,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完善各项民主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马克思民主观启示我们,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集中表现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即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对敌对分子、敌对势力专政的辩证统一。由于中国广阔的地域、庞大的人口、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原因,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则就会导致一盘散沙。这一方面要求我们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惩腐败。另一方面则是需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四项政治制度。马克思民主观启示我们,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当前我们应该大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制度改革,健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也要适应新形势,拓展如网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作为公众政治参与的新渠道。
第三,必须坚持人民性的价值立场。马克思民主观启示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其更大的优越性,就在于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完善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就需要坚持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政府公共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公民的素质,不断拓展和健全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我们应该重视将民主建设和民生建设相结合,以民主促进民生建设,以民生建设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一方面,通过民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民主制度保障民生,切实解决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交通等民生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另一方面则是通过重视保障民生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发展的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更好的奠定社会主义民主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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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80/j.cnki.1004-0544.2020.02.003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20)02-0026-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5BKS07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课题(2016B02414、2019B2061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陶林(1979—),男,江苏阜宁人,法学博士,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博士后。
责任编辑 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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