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消灭贫困的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消灭贫困的政治保证——我国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展望*
黄一玲 刘文祥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消灭贫困经历了四个阶段:以解决贫困根源为主要目标的扶贫阶段;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扶贫阶段;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扶贫阶段;以解决深度贫困为主要目标的扶贫阶段。从中不难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消灭贫困的政治保证。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我国将进入贫困治理的“后2020”时期,贫困治理将从“攻坚期”进入常态化时期。因此,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下探索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应继续坚持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坚持开发扶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同时,还应加强国际合作,打造一个共同富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农村扶贫政策;以人民为中心
中国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脱贫理念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公平正义的特征,令世人瞩目的脱贫成绩充分证明了党的领导是消灭贫困的政治保证,进一步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消灭贫困是中国共产党所肩负的重要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实际,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贫困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取得了显著的扶贫成就,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迈出坚实步伐。2020 年,我们要实现消灭绝对贫困、全体人民共同进入“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意味着从20世纪80 年代开始的专门扶贫工作将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但是,消灭绝对贫困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扶贫工作可以“停一停”“歇一歇”。进入“后2020”时期,我国的贫困治理还将面临巩固脱贫成果等一系列新任务。在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进行详细梳理,有助于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脱贫工作的意义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促进我国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迄今国内学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已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对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这段时间,学界普遍认为是中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救济式扶贫时期”,这与这一时期我国集中于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没有设立专门的扶贫机构有关。第二,对于农村扶贫政策的梳理主要集中于政策本身,缺乏理论解读,即以历史发展为线索,以扶贫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根据不同标准对扶贫政策进行梳理总结。这有利于我们清晰把握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发展脉络及特点,但是不利于把握政策演变背后的理论逻辑。第三,对于农村扶贫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已有扶贫政策的梳理和未来扶贫政策的展望,缺乏对扶贫政策所体现的党的领导作用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解读。因此,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透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扶贫政策发展的趋势与特点,并展望“后2020”时期如何建立扶贫长效机制,以期充实现有的农村扶贫研究。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p.355)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扶贫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消除了私有制社会的不平等结构,也消除了私有制所导致的阶层贫困。因此,笔者将1949年至今的农村扶贫分为以下四个历史阶段。
(一)以解决贫困根源为主要目标的农村扶贫阶段(1949—1977)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使贫困的制度根源被消除,农村民众生活水平得以提升;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农村仍存在贫困与饥荒等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下的旧中国,工业发展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力落后。从鸦片战争到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再到解放战争,中国历经百余年的战争洗礼,原本就落后于西方国家的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整个国家处于“一穷二白”的境地。因此,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新中国百废待兴,生产力相对落后。
其次,一些西方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政治上不承认、外交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的敌对态度。1950年,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成立“巴黎统筹委员会”,试图控制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物资出口。1952年,该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中国委员会”,加强对中国的禁运和封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只能实行“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导致我国经济难以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此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使贫困问题的解决受到一定影响。如“大跃进”等运动的开展,使农业生产遭到人为破坏,损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人民群众的生活存在一定困难。
虽然新中国成立初期没有成立专门的农村扶贫机构,但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力通过改造旧有生产关系来发展生产力,帮助人民从根源上摆脱贫困。这一时期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在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变革生产关系,消除了由经济制度不平等所导致的阶层贫困。这一时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49 年至1956 年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阶段,即新中国建设初期;1957 年至1977 年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阶段。这两个阶段为中国农村扶贫事业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制度条件、物质基础和经验保障。
第一,党领导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奠定了消灭贫困的制度条件。
近代以来,无数爱国仁人志士师夷西方,探寻救亡图存、独立富强的治国之策,但都没有成功。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毛泽东强调:“只有在农村中一步一步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才能使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一步一步地和普遍地获得提高。”(p.379)“如果党不积极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资本主义在农村中就必然会发展起来,农村中的两极分化就会加剧起来。”(p.451)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消灭了私有制也就消除了剥削的经济基础。正如列宁所说,“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p.546)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表明我国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而消灭了农村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为消灭贫困奠定了制度条件。
第二,党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探索奠定了消灭贫困的物质基础。
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经百年战争洗礼,生产资料匮乏,生产力落后,大量农村人口的生活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恢复生产力、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就成为新中国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发展生产力方面,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更加注重制度和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毛泽东认为,只有废除私有制才能促进生产力和技术的进步。通过“三大改造”,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鉴于当时国防建设的需要和对苏联发展模式的学习,我国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但同时,我们又吸取了苏联的教训,注重兼顾农业和轻工业,保障人民的生活需求。毛泽东强调:“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p.123)据数据统计显示,1949 年我国的社会总产值为557 亿元,其中农业产值326亿元,工业产值140亿元,商业产值68亿元。经过恢复与发展生产力,虽然中间有失误,但到1977 年,我国的社会总产值已经增长到6003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400亿元,工业产值3725 亿元,商业产值384 亿元。①相关数据参见农业部计划司编:《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农业出版社1989年版。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如农业灌溉设施、交通公路等,为我国后续扶贫工作提供了物质基础。
第三,党在社会政策方面的探索提供了消灭贫困的经验。
在恢复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党和政府也开始探索建立全民性的社会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障体系、教育体系和医疗体系。在社会保障方面,主要是针对“五保”户、烈士家属以及残废革命军人。1956 年,《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颁布并指出,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社员的吃、穿、烧、教、葬都能有所依靠,这成为后来我国“五保”供养制度的雏形。同时,对于没有劳动力的烈士家属和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残废革命军人,合作社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优待,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低于一般社员的水平。在教育方面,1949年中国人的平均受教育时间为1.79年,学龄儿童入学率仅为20%,特别是农村地区文盲现象极为普遍。于是,普及小学教育、扫除文盲成为新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任务。由于财力有限,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大力提倡群众集体办学,允许私人办学,逐渐形成了生产大队办小学、公社办中学、“区委会”办高中的办学体系。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已经提升到5.74年,学龄儿童入学率也已经提高到95.5%,同时初中升学率也有了很大提高。教育水平的相对提高为改革开放后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合格的劳动力。在医疗卫生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农村医疗人员缺乏的情况下,国家充分发挥“赤脚医生”的作用,加强常见疾病的治疗,降低疾病死亡率和传染率,组织城市巡回医疗队,对农村开展巡回医疗,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卫生观念,大大延长了人均寿命。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均寿命仅为35岁,到改革开放初期,人均寿命已经达到67.8岁,这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健康劳动力。
(二)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农村扶贫阶段(1978—2000)
新中国成立以来,如何发展生产力始终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难题。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经验不足,贫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1978 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250 美元,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97.5%,农村贫困人口高达7.7亿,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农村改革解决了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立足于中国实际,着眼于世界现代化进程,邓小平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其中第一步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是指导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p.19)解决温饱问题,首先要促进农业发展。为破除农村经营体制对生产力的束缚,我国农村率先展开改革,调整农村土地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激发,因此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逐渐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让农民群众有了更高和更稳定的收入。同时,相对放开农副产品流动市场和农业人口就业制度,发展乡镇企业,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收入来源。这种以体制改革推动脱贫的方式起到了良好效果,“农村经营体制的变革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减少贫困人口起到决定性作用,其中制度变革是核心”。
第二,乡镇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但城市、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的发展无法吸纳如此庞大的劳动力。因此,许多地方开始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在原有社队企业基础上发展起乡镇企业。1984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建议将“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等。为了更好地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1996 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为乡镇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对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乡镇企业的兴起与发展对消灭贫困起到了重要作用。当时乡镇企业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为主,如农机具加工维修、纺织等,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大量农民由此开始努力改变现状,主动寻求摆脱贫困。同时,劳动力、社会资本等因素向乡镇聚集,也促进了城镇化的兴起和发展。
第三,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将“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但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上,由于经验不足和传统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实践中出现了追求“同步富裕”的错误倾向,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中国这样广阔的地域上,各地的发展情况千差万别,追求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是行不通的,而且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思想解放。基于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中国的具体实际,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思想,“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p.142)在强调“先富”带动“后富”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十分注重两极分化问题,确保少数人先脱贫,然后带动大多数人脱贫。
第四,通过开发扶贫解决农村落后地区的温饱问题。
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农村地区的温饱问题,党领导人民进行开发扶贫,对贫困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支援。1982 年的“三西”扶贫是我国首次有针对性、规模性的开发扶贫,也被誉为我国特色扶贫道路的起点。由于贫困治理不断深入,1986 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扶贫开发阶段,这一时期扶贫的主要目标是要解决落后地区的生存问题。针对贫困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进一步研究和制定符合这些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增强它们的发展活力,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繁荣。”(p.21)1987 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我国“已经初步完成了从单纯救济向经济开发的根本转变”,并将经济开发作为扶贫的重要事业确定下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上指出:“十一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在向小康迈进。”(p.1)但当时全国仍有大约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8.8%。为彻底攻克农村人口的生存难题,实现小康目标,国家在1994年出台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用七年时间解决农村八千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攻坚目标。《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进入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扶贫攻坚阶段。到2000年底,除了个别地区和个别群体以外,“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本完成。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上宣告:“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p.5)这标志着我国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扶贫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农村扶贫阶段(2001—2011)
20 世纪末到21 世纪初,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当时的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社会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虽然仅是个别地区和个别群体,数量不多,但解决难度很大。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由于生活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温饱还不稳定,巩固温饱成果任务艰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温饱标准还很低,要在此基础上实现小康、追求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仍需要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同时,“先富”带动“后富”起到了良好的减贫效益,但也出现了贫富差距趋势逐渐扩大的问题,“这种以经济政策为主导的、具有整体意义的发展策略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贫困减少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平等、‘向上滴漏’和难以惠及极端贫困人口等问题”。许多真正的贫困户由于自身技术、资本等因素的限制难以享受到开发扶贫所带来的红利。因此,该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在已有农村脱贫成就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先富”对“后富”的带动作用,为建成全面小康而奋斗。于是,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的时代特征,其中之一就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政策相结合,构成农村贫困治理的“双翼”。
第一,通过完善合理的分配策略避免两极分化。
鉴于发展差距的逐渐扩大,党和政府不断推进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增加人民收入。同时,通过分配策略的调整,努力消除贫富差距对扶贫的“反向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平原则在分配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就分配过程中效率与公平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p.30)在党的十八大上,胡锦涛再次强调,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并提出了“两个同步”“两个比重”的概念。①参见《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分配保障。
第二,推进农村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扶贫相结合。
在扶贫开发的基础上,党和政府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实现以经济开发为主向以经济开发为主、社会保障为辅的贫困治理转变。2002年,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养老试点。为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2006 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地区无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老弱病残等群体提供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的保障。到2007年,初步建立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党和政府注重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将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
第三,动态调整农村扶贫标准。
贫困衡量标准是动态而非静止的。我国最早的贫困衡量标准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6年首次确立国家扶贫标准,人均年收入为206元。从2000年开始,我国农村贫困标准实际上有两个,一是绝对贫困标准,二是低收入标准。以2000 年为例,按照绝对贫困标准衡量,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大约是3200多万,但以低收入标准衡量,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达9400 多万。党和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农村扶贫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低收入者”这一概念,强调在注重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的同时,也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2008年开始,我国正式把“低收入标准”作为扶贫工作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扶贫标准的不断提高,意味着更多贫困人口将被纳入扶贫范围。2011年,扶贫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2300元,这样大幅度提高了扶贫标准以后,我国的贫困人口总数由2010 年的2688 万人提高到了1.28 亿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占据相当比重,农村贫困问题十分严峻。党和政府通过扩大扶贫对象范围,建立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了贫困人口及边缘贫困人口发展的能力,同时通过加大农村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降低了农村贫困发生率。
(四)以解决深度贫困为主要目标的农村扶贫阶段(2012—)
在经济政策渗透社会政策的扶贫过程中,我国的贫困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主要面临着两方面问题。一是经过多年扶贫开发,容易脱贫的地区基本上都实现了脱贫,而剩下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深度贫困地区,还未实现脱贫。二是经过数十年的扶贫治理,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但由于贫困户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返贫的现象容易出现。2020 年3 月6 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有大约200万已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同时有300 万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②参见《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人民日报》2020年3月7日。于是,在巩固已有脱贫成就的同时,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问题,就成为贫困治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通过精准扶贫和全面脱贫相结合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
当前,农村扶贫工作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传统粗放式的开发扶贫难以取得有效的预期效果,贫困人口减到3000万左右就减不动了,戴贫困村帽子的越扶越多。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提高扶贫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习近平提出了“精准扶贫”理念,实现了“大水漫灌式”扶贫向“滴水精灌式”扶贫的转变。首先,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明确“扶持谁”。其次,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明确“谁来扶”。最后,调查清楚致贫原因、贫困程度,因人、因地精准施策,实现精准脱贫,明确“怎么扶”。这一时期的扶贫目标不仅是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线,更重要的是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让贫困人口脱贫又致富,避免返贫现象的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农村脱贫成效显著提升,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同时,坚持“精准扶贫”与全面脱贫相结合,重点攻克深度贫困人口和深度贫困地区,确保扶贫路上一个群众不掉队,一个民族不掉队,保证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通过扶贫与保障生态相结合解决限制发展的客观因素。
就深度贫困而言,成因主要有两方面。在客观因素方面,主要是受自然环境限制,即“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这些农村贫困地区以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地为主,缺乏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对这些地区的扶贫主要以异地搬迁为主。同时,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扶植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绿色产业,将原来的发展劣势转化为现在的发展优势,真正实现新时代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能守护“绿水青山”,又能发展“金山银山”。在产业开发的同时,加大农村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及修复力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补偿脱贫。
第三,通过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解决限制发展的主观因素。
就深度贫困的主观因素而言,主要是农村贫困人口自身资本、技术、身体等方面的限制。随着经济迅速发展,融入市场所需要的资本、技术等方面的门槛不断提高,贫困户由于自身限制难以享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发展红利和发展机会,逐渐被边缘化。2017 年底,我国健康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高居不下,分别超过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十四,缺劳力、缺技术的比例分别占到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和百分之三十一点一,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占比超过百分之十六”,(p.227)这些贫困户由于自身身体原因,难以实现长期稳定的脱贫,且返贫风险高。为此,国家大力推行教育扶贫,加大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办学条件,增加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扶持力度,保障农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权。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让农村贫困人口能够掌握一技之长,保障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精准扶贫和扶贫开发,让农村贫困人口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过程,真正实现共建共享,从而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农村扶贫政策发展总趋势与主要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与贫困作斗争,不断更新贫困治理理念和贫困治理手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脱贫成就。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剩余551 万人,贫困发生率仅为0.6%,对世界脱贫贡献率高达70%。①参见《2019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109万人》,http://www.xinhuanet.com/2020-01/24/c_1125498602.htm。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农村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可以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农村扶贫政策总的趋势与特点有如下把握。
第一,贫困问题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消灭贫困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具有自身发展趋势和特点。中国农村扶贫总的趋势是从主要解决生存贫困向主要解决生活贫困再到主要解决发展贫困推进。首先,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消除经济制度不平等所导致的贫困,为消灭贫困奠定制度基础。其次,在不断的改革发展中解决温饱问题,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贫困,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进而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确立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随着时代发展,脱贫的具体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的论断,而主要矛盾的转变与人的需求不断提高趋势是一致的。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限制,人民渴望吃得饱、穿得暖;如今,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人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不再局限于物质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因此,新时代我国扶贫工作从主要解决生活贫困向解决发展贫困转变,不仅要努力消除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更需增强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与此同时,正如习近平所指出,“扶贫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p.50)中国共产党早期扶贫政策主要聚焦于物质扶贫,为进一步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需求,即精神需求,新时代农村扶贫工作需要着力于将精神扶贫与物质扶贫相统一,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二,消灭贫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消灭贫困的根本制度前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消灭贫困的政治保证。消灭贫困与制度设计密切相关,应通过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创新有效消灭贫困。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持续发展进步的制度根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消除贫困、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制度基础。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纵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脱贫成就,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得到充分显现,而这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p.20)中国共产党作为“两个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党的领导是实践社会主义本质,消灭贫困的最大优势。与西方政党代表特定利益集团的利益不同,作为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正是社会主义能够消灭贫困的重要保证。与此相反,西方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迅速发展,贫困问题非但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反而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因为资本主义政党维护私有制,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马太效应凸显,贫困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与中国共产党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同,精神贫困是资本主义政党无法逾越的鸿沟,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的,“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p.53)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往往面临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的双重困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更无从谈起。
第三,中国共产党科学决策与领导使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在中国共产党科学决策与领导之下,我国农村扶贫工作成绩斐然。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立足中国发展实际,发挥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优势进行科学决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指明了政治方向,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引。党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保证坚强的领导,同时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动员群众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将扶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纷纷参与到扶贫当中,国家集中力量资源,统筹安排,重点攻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另一方面,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也要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为了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党的领导下完成了“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率先在农村进行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同时基于绝对平均主义的反思和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理念,允许并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勤劳致富先富裕起来,这充分激发了人们改善现状、摆脱贫困的积极性。大胆创新,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吸纳富余劳动力和提升农村群众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不断创新贫困治理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精准扶贫”策略,扶贫对象精准到户,扶贫主体精准到人,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在“精准扶贫”策略的引领下,党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坚持开发扶贫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出现了生态扶贫、产业扶贫等多种新型扶贫方式。最后,在扶贫工作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力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保障。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既巩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又保证了脱贫成效。全国先后派出大量的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切实提高贫困治理效能。正因为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我国的农村扶贫事业才能取得巨大成就。
三、以人民为中心视域下“后2020”时期农村扶贫政策展望
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我国农村扶贫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2020年,我们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迈出重要的一步。随后,我们将进入贫困治理的“后2020”时期,将实现“治贫”向“防贫”的转变,扶贫工作将由“攻坚期”进入到常态化时期,扶贫目标将着重于巩固脱贫成果,缓解相对贫困。基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本文尝试对“后2020”时期农村扶贫政策作出展望。
(一)始终坚持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消灭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毛泽东率先明确提出并在实践中发展与完善了“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毛泽东共同富裕思想对其后的领导人产生了深刻影响,邓小平将共同富裕上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江泽民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胡锦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要更加注重公平。习近平则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重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作出了相应的战略安排。历史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因此,首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次要既反对平均主义,又要反对过分悬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剥削的制度因素已经被消灭,但要注重可能出现的两极分化。最后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确保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二)积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价值遵循和根本政治立场。2007年起,我国积极发展民生工程,逐步建立起开发扶贫和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相协调的扶贫机制,并在后续的贫困治理中逐渐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权利,解决社会权利的贫困问题,确保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发展成果。对“后2020”时期的贫困治理,国内学者也普遍强调,要健全和完善对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坚持公平有效率的收入分配,既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增强发展动力,又要避免贫富悬殊,影响社会公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基础上,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贫困人口。其次,加强健康扶贫,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起病、拿得起药”,避免脱贫人口和边缘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逐步完善,“后2020”时期的致贫原因将由“外部性因素致贫为主向内生性致贫因素转变”,即自身发展能力的限制和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要强化农村教育扶贫,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动力,培养农村贫困人口的一技之长,阻断代际贫困。
(三)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脱贫攻坚战之后,对于贫困问题不再仅是“治”,同时还要“防”,“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稳定的机制来继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的成果,而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对于脱贫攻坚成果进行有效巩固的一个重要战略”。相对于阶段性的绝对贫困而言,相对贫困的存在是长期性的,只要存在发展的不平衡,相对贫困就会存在,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发展的不平衡。2017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这是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策。”(p.154)“后2020”时期巩固已有的脱贫成果将是扶贫的重要任务,通过产业扶贫等方式实现贫困人口的就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增强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避免返贫现象发生,让脱贫成果经受住历史的检验,实现“脱了贫、稳得住、能致富”。因此,乡村振兴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战略。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立足于“两不愁、三保障”,追求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各方面的全面综合性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
(四)构建新型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关系
“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p.717)《联合国千年宣言》曾宣告:将不遗余力地帮助十亿多男女老少同胞摆脱目前凄苦可怜和毫无尊严的极端贫穷状况,使每一个人实现发展权并使全人类免于匮乏。据统计,2015年底,全世界仍有大约7.36亿的极端贫困人口,其中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居住、生活在农村。除传统的收入贫困以外,教育、健康等在内的多维贫困问题日益凸显。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了《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该议程承诺到2030 年要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贫困,要让所有人的生活达到基本标准,并提出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①参见《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https://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ga/millennium/summit.htm;《2019 年全球及中国贫富差距分析报告》,http://www.sxxzpt.com/NewsView.asp?ID=422;《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A-RES-70-1.shtml。新中国成立70 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奋力消灭贫困,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贫困治理道路,为世界贫困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贫困治理的理念和农村扶贫实践或许不可复制,但中国的经验可以为世界各国消除贫困所借鉴。我们要通过加强减贫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构建新型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关系,共同打造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参考文献]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 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8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王曙光,王丹莉.中国扶贫开发政策框架的历史演进与制度创新(1949—2019).社会科学战线,2019,(5).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霍萱,高琴,杨穗.从经济政策范式到社会政策范式:中国农村反贫困历程变迁与动力.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曾小溪,汪三贵.中国大规模减贫的经验:基于扶贫战略和政策的历史考察.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左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难题与应对策略.贵州社会科学,2020,(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20)06-0015-09
*本文系2019年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峰学科建设专项计划系列成果。
作者:黄一玲,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刘文祥,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澄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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