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大工20秋《税法》辅导资料五
税法辅导资料五主 题:第二章消费税法(第3-4节)学习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1日
内 容:
第三章消费税法
这周我们将学习第三章中的第3-4节,这部分重点介绍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以及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等内容,下面整理出的理念框架供同学们学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理论学习:
每周文摘: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摘选自《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主席思想活的灵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节消费税的计税原理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计算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加权平均价格
(2)按纳税人上月或者近期同类销售价格
(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二)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已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
(三)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含义: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纳税环节: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加工完毕的货物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销售额的确定
(1)按照受托方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加权平均价格)
(2)按照受托方上月或者最近月份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加权平均价格)
(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利润+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1+成本利润率)+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4、数量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委托加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销售或视同销售不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的税款。
2、抵扣范围如同(二)中抵扣范围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法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法
应纳税额=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法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六)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节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消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进口: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委托加工,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个体经营者除外)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
(四)到外县市销货或委托外县市代销应税消费品的,于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五)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习题:
一、单选题
1、某卷烟厂6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 )万元。
A.70.68
B.46.55
C.47.91
D.45.20
2、某外贸公司7月从某地板生产企业购进实木地板50箱用于出口,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共计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118.72万元,支付购实木地板的运输费用1.2万元,该批实木地板出口销售时取得金额220.6万元。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5%。外贸公司出口该批实木地板应退的消费税是( )。
A.3.6万元
B.4.72万元
C.4.87万元
D.5.07万元
3、3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5吨用作职工福利,粮食白酒的成本共计8000元,该粮食白酒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该批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元。
A.7200
B.4290
C.8450
D.3450
4、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料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
A.39428.57
B.2759.96
C.3986.86
D.2781.60
5、下列各项行为一般不需自行缴纳消费税的是( )。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交换其他应税消费品
B.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的
C.将外购的商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D.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交换其他非应税消费品二、多选题
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粮食白酒和一批黄酒, 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分别为7000元(不含税)和3000元,支付加工费不含税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代垫粮食白酒材料款500元,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甲企业共收回粮食白酒1000公斤,黄酒1000公斤,则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收回粮食白酒后直接批发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B.甲企业实际负担的消费税为3050元
C.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846.84元
D.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456.84元
2、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下列情况中不需再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直接销售
B.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并销售
C.用于对外投资或无偿赠送他人
D.用于职工福利品发放
3、下列各项中,不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品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款的
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
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的特制白酒,但是由于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酒的特制白酒
4、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有( )。
A.某金银珠宝店销售金银首饰10件,收取价款25万元,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款当天
B.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C.某汽车厂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汽车,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汽车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某化妆品厂销售化妆品采用赊销方式,合同规定收款日为5月份,实际收到货款为6月份,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6月份
5、按消费品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B.以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C.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计算题
1、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2、位于某市一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发生以下各项业务:
(1)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妆品换取原材料,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双方互开专用发票;
(2)将A化妆品6000盒与外购的丝绸中国结组成成套化妆品6000套,销售给某商场,每套不含税价360元,丝绸中国结的成本为35元/只;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5000盒,并全部销售,不含税售价为60元/盒;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70000元;
(6)本期自某药材基地购进一批中药材根茎,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50000元,支付运杂费18000元,取得收据。
本期取得电费和水费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5800元和19800元。本期职工食堂和浴室耗用水、电各自占本期购进比例15%。
(化妆品的利润率是5%,关税税率为6%,本期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A化妆品当期最高不含税价格295元/盒)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问题:
(1)当期进口化妆品的应缴纳关税;
(2)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3)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5)本期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答案:
一、A D C A C
二、1、AC 2、ACD 3、BCD 4、ABC 5、ACD
三、
1、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 000 000/500×200+1 000×200+200×250×200×0.003)/(1-0.56)×0.56+200×250×200×0.003
=4 395 454.5(元)
=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
2、
(1)进口化妆品的应缴纳关税=60000×6%
=3600(元)
(2)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60000+3600)÷(1-30%)×17%
=15445.71(元)
(3)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3600)÷(1-30%)×30%
=27257.14(元)
(4)销项税=(350×250+6000×360+5000×60)×17%
=433075(元)
进项税=(350×250+70000)×17%+15445.71+150000×13%+(25800+19800)×(1-15%)
=100480.71 (元)
应纳增值税=433075-100480.71=332594.29(元)
(5)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应纳消费税=(350×295+6000×360)×30%-27257.14×80%
=657169.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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