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大工20秋《税法》辅导资料三
税法辅导资料三主 题:第二章增值税法(第3-5节)学习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8日
内 容:
第二章增值税法
这周我们将学习第二章中的第3-5节,这部分重点介绍增值税的计税管理、出口退税政策和征收管理等内容,下面整理出的理念框架供同学们学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理论学习:
每周文摘: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用科学的理念、长远的眼光、务实的作风谋划事业;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实践历练中增长经验智慧,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
摘选自《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三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一般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其中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上述价外费用无论依据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
(1)向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4)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5)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
(2)价款和税款合并
(3)以折扣方式销售的销售额
(4)还本方式销售的销售额
(5)以旧换新销售的销售额
(6)以物易物销售的销售额
(7)出租出借包装物条件下的销售额
3.核定销售额的基本方法
纳税义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是纳税义务人发生了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确定顺序和方法如下: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
(二)进项税额的确定
1.准予从销项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按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所付运费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义务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二、小规模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
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为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则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消费税定额)/(1-消费税税率)三、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第一种情况下,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第四节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可以退免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四个条件: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1.在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2.对一般物资援助项目下的出口货物;
3.税法所列举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第五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义务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3.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2.到外县市销货,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非固定业户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
5.扣缴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习题:
一、单选题
1、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B.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
A.1年
B.3个月
C.6个月
D.32个月
3、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2009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农机整机,原购买发票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10400元,2010年4月 出售,价税合计金额5600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 )。
A.计算增值税销项税8136.75元
B.计算增值税销项税6442.48元
C.计算缴纳增值税1076.92元
D.计算缴纳增值税1098.04元
4、某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单价为4300元/台,已开具税控专用发票,双方议定送货上门,另收取商场运费1500元(开具普通发票),电脑公司提供线路网关设计,另收商场5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当月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元。该电脑股份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是( )。
A.74205元
B.75917.95元
C.70644.44元
D.76127.95元
5、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项目对收入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B.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对收入划分不清的,一律征收增值税
C.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混合销售
D.一般情况下,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二、多选题
1、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生产企业将自产货物委托商业企业代销
B.某企业将外购的月饼用于赠送给代理商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生产企业将自产货物投资于个体工商户
2、将购买的货物用于( )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A.劳动保护
B.免税项目
C.无偿赠送
D.个人消费
3、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包括单据上的( )。
A.运费
B.保险费
C.装卸费
D.建设基金
4、以下符合现行增值税规定的有( )。
A.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规定了起征点
B.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就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C.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D.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5、以下属于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项目有( )。
A.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
B.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运输清单
C.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
D.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三、计算题
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 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
(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15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将材料运回企业。
(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电器,价税合并取得收入12360元;
(4)将2件A型小电器赠送客户试用;
(5)将使用过的一批旧包装物出售,价税合计取得收入2472元;
(6)将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出售,原价40000元,售价15450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
(2)该企业出售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答案:一、D C B C B
二、1.ABD 2.BD 3.AD 4.CD 5.ACD
三、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15000×(1+6%)×17%=2703(元)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也要使用规定税率计税。
(2)该企业出售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2472÷(1+3%)×3%=72(元)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15450÷(1+3%)×2%=300(元)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12360÷(1+3%)÷50×(50+2)×3%+72+300=374.4+72+300=7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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