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儿科护理学(专)》第五章拓展资源
中国新生儿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推荐意见强度分级:指南参考美国肠内肠外营养学会2000年指南,依据证等级强度,将推荐意见分为了A、B、C三个等级(表1)。
第一部分肠内营养支持
通过胃肠道提供营养,无论是经口喂养还是管饲喂养称肠内营养。
推荐摄入量
1.1 能量:经肠道喂养达到每天105~130kcal/kg,大部分新生儿体重增长良好。部分早产儿需提高能量供应量(约每天150kcal/kg)才能达到理想体重增长速度。(B)
1.2 蛋白质:足月儿每天2~3g/kg,早产儿每天3~4g/kg。蛋白质:热量=1g:35~43 kcal(2.8~3.1g:110~120 kcal)。(B)
1.3 脂肪:每天5~7g/kg,占总能量的40%~50%。(B)
1.4 碳水化合物:每天10~14g/kg,占总热量的40%~50%。(B)
2 喂养方式
2.1 母乳喂养
尽可能早期母乳喂养,尤其是早产儿。(A)
禁忌症:①母亲患有活动性传染病如结核病、肝炎等。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并非哺乳禁忌症,但这类婴儿应在出生24h内给予特异性高效乙肝免疫球蛋白,继之接受乙肝疫苗免疫;②母亲为HIV病毒、CMV病毒、梅毒螺旋体感染或携带者;③乳房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另一侧无感染乳房可继续喂养);④母亲正在接受同位素诊疗,或曾暴露于放射性物质下(乳汁内含放射活性物质);⑤母亲正在接受抗代谢药物及其他化疗药物治疗,或对婴儿有影响的药物治疗(直至完全清除之前);⑥母亲正在吸毒、酗酒;⑦怀疑或明确诊断为遗传代谢病,如半乳糖血症、苯丙酮尿症等。(B)
2.2 人工喂养
2.2.1 奶瓶喂养 适用于34周以上具有完全吸吮和吞咽能力,又无条件接受母乳喂养的新生儿。(B)
2.2.2 管饲喂养
⑴适应证:①<32周早产儿;②吸吮和吞咽功能不全、不能经奶瓶喂养者;③因疾病本身或治疗的因素不能经奶瓶喂养者;④作为奶瓶喂养不足的补充。
⑵管饲喂养:①鼻饲管喂养是管饲喂养的首选方法。喂养管应选用内径小而柔软的硅胶或聚亚胺酯导管。
a 推注法:适合于较成熟、胃肠道耐受性好的新生儿,但不宜用于胃食管反流和胃排空延迟者。(B)
b 间歇输注法:采用输液泵输注,每次输注时间可以持续30min~2h,根据患儿肠道耐受情况间隔1~4h输注。适用于胃食管反流、胃排空延迟和有肺吸入高危因素的患儿。(B)
C 持续输注法:连续20~24h用输液泵输注喂养。此方法仅建议用于上述两种管饲方法不能耐受的新生儿。(B)
②鼻肠管喂养:不推荐新生儿喂养采用本喂养途径。(A)
(3)管饲喂养的用法与添加速度(表2)。(B)
2.3 肠道喂养禁忌证
先天性消化道畸形等原因所致消化道梗阻,怀疑或明确诊断为NEC者为绝对禁忌证。此外,任何原因所致的肠道组织缺血缺氧性变化,在纠正之前暂缓喂养。(B)
2.4 微量肠道喂养(MEF)
适应证:适用于无肠道喂养禁忌证,但存在胃肠功能不良的新生儿,其目的是促进胃肠道功能成熟,改善喂养耐受性,而非营养性喂养。(A)
应用方法:生后第一天即可开始。以输液泵持续或间歇输注法经鼻胃管输注稀释/标准配方乳或母乳每小时0.5~1.0ml/kg(每天5~20 ml/kg),5~10天内维持不变。(B)
3 肠内营养的制剂选择
母乳和婴儿配方乳适合新生儿各种方法和途径的肠道喂养。
3.1 母乳首选母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吸吮功能不完善的早产儿可经鼻胃管喂饲。(B)
3.2 早产儿配方乳适用于胎龄在34周以内或体重<2kg,早产低体重儿,34周以上的可以选用婴儿配方乳。(B)
3.3 婴儿配方乳 适用于胃肠道功能发育正常的足月新生儿。(B)
3.4以水解蛋白为氮源的婴儿配方乳 适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如短肠和小肠造瘘)和对蛋白质过敏的婴儿。(B)
3.5免乳糖配方乳 适用于腹泻>3天,乳糖不耐受的新生儿,及肠道功能不全(如短肠和小肠造瘘)患儿。(B)
3.6 特殊配方乳粉 适用于代谢性疾病和人(如苯丙酮尿症患儿专用奶粉)。(A)
4 配方乳配制与保存配方乳配制前所有容器需高温消毒处理,配制应在专用配制室或经分隔的配制区域内进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病房内配置应即配即用。中心配制,应在配置完毕后置4℃冰箱储存,喂养前再次加温。常温下放置时间不应超过4h。若为持续输液泵胃肠道喂养或间歇输液泵输注,应每8h更换注射器,每24h更换输注管道系统。(B)
5 肠内营养的监测(表3 )(B)
第二部分肠外营养支持
当新生儿不能耐受经肠道喂养时,由静脉供给热量、液体、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来满足集体代谢及生长发育需要的营养支持方式。
1 适应证
经胃肠道摄入不能达到所需总热量70%,或预计不能经肠道喂养3天以上。例如:先天性消化道畸形:食管闭锁、肠闭锁等;获得性消化道疾患:短肠综合征、坏死性小肠结肠炎、顽固性腹泻等;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极低和超低出生体重儿),宫外发育迟缓等。(B)
2 支持途径
2.1 周围静脉由四肢或头皮等浅表静脉输入的方法,适合短期(<2周)应用。
优点:操作简单,并发症少而轻;缺点:不能耐受高渗液体输注,长期应用会引起静脉炎;注意:葡萄糖浓度≤12.5% 。(B)
2.2 中心静脉
2.2.1 经周围静脉进入中心静脉(PICC)由肘部贵要静脉、正中静脉、头静脉或腋静脉置管进入上腔静脉。
优点:具有留置时间长,减少穿刺次数的优点,并发症发生率较低。(B);缺点:护理不当,可能引起导管阻塞、感染等并发症。(B);注意:①需由经培训的护士、麻醉师或医生进行,置管后需摄片定位;②置管后严格按护理常规操作与护理。(C)
2.2.2 经颈内、颈外、锁骨下静脉置管进入上腔静脉优点:置管时间长,可输入高渗液体;缺点:易引起导管有关的败血症、血管损伤、血栓等;注意:①导管需专人管理;②不允许经导管抽血或推注药物;③严格无菌操作,每24h~48h更换导管穿刺点的辅料。(C)
2.2.3 脐静脉插管(C) 优点:操作简单,可迅速建立给药通道;缺点:插管过深易造成心律失常,引起门静脉系统产生压力增高,影响血流,导致肠管缺血及坏死可能;注意:①插管需由经培训的有经验的医生进行,置管后需摄片定位;②置管时间不超过10天。(C)
3 输注方式
3.1 多瓶输液氨基酸与葡萄糖电解质溶液混合后,以Y型管或三通管与脂肪乳剂体外连接后同时输注。(C)
优点:适用于不具备无菌配制条件的单位;缺点:工作量相对大,易出现血糖、电解质紊乱,且不利于营养素充分利用;注意:脂肪乳剂输注时间应>16h。
3.2 全合一(All-in-One)
将所有肠外营养成分在无菌条件下混合在一个容器中进行输注。新生儿肠外营养支持输注方式建议采用All-in-One方式。(C)
优点:易管理,减少相关并发症,有利于各种营养素的利用,并节省费用;缺点:混合后不能临时改变配方。
配制:肠外营养支持所用营养液根据当日医嘱在层流室或配制室超净台内,严格按无菌操作技术进行配制。混合顺序:①电解质溶液(10%NaCl、10%KCl、钙制剂、磷制剂)、水溶性维生素、微量元素制剂先后加入葡萄糖溶液或/和氨基酸溶液;②将脂溶性维生素注入脂肪乳剂;③充分混合葡萄糖溶液与氨基酸溶液后,再与经步骤②配制的脂肪乳剂混合;④轻轻摇动混合物,排气后封闭备用。
保存:避光,4℃保存,无脂肪乳剂的混合营养液尤应注意避光。建议现配现用。国产聚氯乙烯袋建议24h内输完。乙烯乙酸乙酰酯袋可保存1周。
注意:①All-in-One溶液配制完毕后,应常规留样,保存至患者输注该混合液完毕后24h;②电解质不宜直接加入脂肪乳剂液中,需注意All-in-One溶液中一价阳离子电解质浓度不高于150mmol/L,二价阳离子电解质浓度不高于5mmol/L。③避免在肠外营养液中加入其他药物,除非已经过配伍验证。
4 肠外营养液的组成及每日需要量
肠外营养液基本成分包括氨基酸、脂肪乳剂、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电解质、微量元素和水。
4.1 液体量
因个体而异,需根据不同临床条件(光疗、暖箱、呼吸机、心肺功能、各种监测结果等)调整。总液体在20~24h内均匀输入,建议应用输液泵进行输注。(C)
4.2 热量每天60~80 kcal/kg。(C)
4.3 氨基酸推荐选用小儿专用氨基酸,生后12~24h即可应用(肾功能不全者例外),从每天1.0~2.0g/kg开始(早产儿建议从1.0g/kg开始),按每天0.5g/kg的速度逐渐增加,足月儿可至每天3g/kg,早产儿可增至每天3.5g/kg。氮:非蛋白热卡=1g:100~200kcal。(B)
4.4 脂肪乳剂出生24h后即可应用(B)。早产儿建议采用20%脂肪乳剂(A)。中长链混合型脂肪乳剂优于长链脂肪乳剂(B)。剂量从0.5~1.0g/kg开始,足月儿无黄疸者从每天1.0~2.0g/kg开始,按每天0.5g/kg的速度逐渐增加,总量不超过每天3g/kg.(B)
4.5 葡萄糖开始剂量为每分钟4~8mg/kg,按每分钟1~2 mg/kg的速度逐渐增加,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分钟11~14 mg/kg。注意监测血糖。新生儿不推荐使用胰岛素。(C)
4.6 电解质应每天供给,推荐需要量见表5。(B)
4.7 维生素肠外营养时需补充13种维生素,包括4种脂溶性维生素和9种水溶性维生素。新生儿肠外营养时的需要量见表6,临床上一般应用维生素混合制剂。(C)
4.8 微量元素推荐量见表7,临床上一般应用微量元素混合制剂。(C)
5 监测(表8)(B)
6 下列情况慎用或禁用肠外营养(C)
①休克,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未纠治时,禁用以营养支持为目的的补液;②严重感染,严重出血倾向,出凝血指标异常者慎用脂肪乳剂;③血浆TG>2.26mmol/L(200mg/dl)时暂停使用脂肪乳剂,直至廓清;④血浆胆红素>170umol/L(10mg/dl)时慎用脂肪乳剂;⑤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脂肪乳剂与非肝病专用氨基酸;⑥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脂肪乳剂与非肾病专用氨基酸。
第三部分肠内联合肠外营养支持
生后第1天即可开始肠内喂养(存在肠内喂养禁忌证者除外),不足部分由肠外营养补充供给。(A)
肠外营养补充热卡计算公式:
PN=(1-EN/110)×70,其中PN、EN单位均为kcal/(kg.d) (110为完全经肠道喂养时推荐达到的热卡摄入值,70为完全经肠外营养支持时推荐达到的热卡摄入值)。(C)
摘自《中国当代儿科杂志》2006,8(5)3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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