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需处理的三大关系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需处理的三大关系*黄泰岩
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列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新发展,从而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从以往的单一基本经济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因此,不仅需要处理好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中三项制度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和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制度体系中三项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系,是因为三项制度之间存在密切的有机联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具体体现在:
1.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生产决定交换、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这就决定了: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成为伟大创造,就是因为在理论上突破了市场经济只能与私有制相联系的传统观念,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有机结合起来。因此,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是按劳分配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只有坚持公有制,才有按劳分配,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有按劳分配为主体。三是只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就需要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当然,允许和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能简单地把它们都看作为是按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这是因为,知识分子、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的劳动也是劳动,而且是更为复杂的劳动,因而其分配也是按劳分配,但一旦知识、技术等作为成果参与入股,就会形成按要素分配。
2.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现。一是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按要素分配是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二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有利于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体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优势,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基础。三是多种分配方式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实行多种分配方式,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实现机制。一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就是因为它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保护生产力,而要实现这一点,就离不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方式,是提高效率的根本途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二是公有制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等多元主体只有通过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市场机制才能相互联系、相互融合,实现共同发展。三是公有制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等多元主体只有通过规范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环境才能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必须通过市场才能实现,因为劳动创造的价值必须在市场上完成“惊险的跳跃”,劳动才能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这就使按劳分配必须与市场经济相联系;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就需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因而多种分配方式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联系,而且只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价格真实反映要素的稀缺,按要素分配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
二、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的关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从而揭示了制度与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落实到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经济治理的关系上,就集中表现在:
一是只有把基本经济制度从单一的经济制度扩展为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并将其系统化,才能为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提供基本依据和保障。这样,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坚持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而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性质完整表现出来,为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原则和全局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行动自觉。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又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中国化,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的理论创造完整展现出来,为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提供中国道路和中国方案,进一步增强中国制度的生命力。既注重发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优势,又要充分发挥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不可或缺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优势,从而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完整展现出来,为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框架和实施路径,进一步凸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巨大制度优势。
二是只有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固定下来,并加以始终坚持,才能在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进程中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坚持 “两个毫不动摇”,既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自己人”,形成共同发展的思想基础;在改革上坚持混合所有制方向,既发挥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各自的制度优势,又形成严格的产权保护和共同发展的制度基础;在判断上把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和保护生产力作为根本标准,既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推进所有制关系的变革,又保持所有制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形成共同发展的生产力基础。
三是只有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固定下来并加以始终坚持,才能在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进程中真正做到:在改革的方向上努力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破除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对立的思想教条,形成市场经济的中国理论;在经济运行体制机制上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既建立有效市场,又建立有为政府,形成市场经济的中国体制机制;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上把市场与政府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既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市场经济的中国方案。
四是只有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固定下来,并加以始终坚持,才能在构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进程中真正做到:在发展动力上紧紧依靠人民,既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允许和鼓励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形成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格局;在发展目的上始终为了人民,既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又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形成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发展格局;在发展方向上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又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得失成败的判断标准,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格局。
三、制度体系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这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具体内涵: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具有巨大优越性的制度体系,因而需要进一步坚持。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的基本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能够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保护生产力。新中国70年经济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艰难探索的经验教训证明:我国只要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国民经济就会健康顺利快速发展,如“一五”时期,在实行公有制经济下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就取得巨大成就,实现了年均11.3%的高速增长。但是,一旦背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国民经济就会遇到挫折,生产力发展就会遭到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实现了年均9%以上的高速经济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中国奇迹”。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是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虽然出现了新特点、新要求,但我国继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在跨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新旧动能转换三大关口,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仍然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制度优势。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创新驱动力不断增强。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披露,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第14位,比2012年上升了20位,而且在前20名中是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创新指数研究”课题组的测算,2018年中国创新指数达到212,与2005年相比实现翻番;另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申请的专利数从2012年的65.28万件增至154万件,占全球专利申请总量的近50%。在优化经济结构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3.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7%,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3.9%;中西部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东部,区域结构趋于平衡;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差距缩小。在新旧动能转换上,我国新兴战略产业近几年保持高速增长,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9%,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4.6%。
第三,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体系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中三项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入基本经济制度,就需要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的有机联系,形成三项制度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不仅决定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且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联系,只要市场还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方式,多种所有制经济就必须继续存在和发展,同时,还要依据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推进对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对分配制度的改革。二是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股权融合、产业群融合和产业链融合三个方面构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融合发展格局,形成命运共同体;并且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多种方式,特别是依据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深化市场、国有企业和政府“放管服”改革。四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把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到合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改革,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不断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完善要素市场机制,使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能够由市场科学评价贡献,实现按贡献决定报酬,形成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分配体系。
黄泰岩,中央民族大学校长、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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