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鸥老师 发表于 2020-8-26 17:26:06

京津冀协同创新是否存在“虹吸效应”

京津冀协同创新是否存在“虹吸效应”*
——基于与珠三角地区对比分析的视角
姚东旭
[提 要] 本文以2009—2015年京津冀和珠三角上市高新企业为样本,实证分析京津冀协同创新是否存在“虹吸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要远大于珠三角地区,且通过与珠三角地区的样本数据相比较,京津冀地区内企业研发积极性趋同,即不存在“虹吸效应”,而珠三角地区则出现深圳与广州企业研发积极性的两极分化现象。
[关键词] 京津冀;协同创新;虹吸效应;财税政策
一、引言
目前京津冀经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结构性问题,如经济结构失衡、资源环境能力下降、人口土地红利消失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实现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只有发展京津冀协同创新,打破目前区域内创新个体相互独立、研发能力有限的现状,建立多元主体协调互动、共生共存的协同创新产业生态网络,实现创新要素最大限度整合,才能破解区域产业发展瓶颈,发挥创新驱动战略对京津冀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作用。2015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其战略目的之一就是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然而,不少专家学者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虹吸效应”,表现为北京凭借其特定的区域优势,对津冀两地及周围地区的资源、资金、人才、投资和消费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在加速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造成了周围被吸引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大树底下不长草”的两极分化现象。应该说,“虹吸效应”的存在明显不利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增长的新驱动力。那么,在创新驱动模式下,京津冀三地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是否存在“虹吸效应”?即呈现北京企业研发活动活跃而津冀企业研发活动低迷的现象?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实证研究。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综述
虹吸效应又称作虹吸现象,原是一个物理学名词,指由于液态分子间存在引力与位能差能,液态会由压力大的一边流向压力小的一边。在经济学中,越来越多的学者用“虹吸效应”描述区域经济发展中人才、创新、资本等生产要素集聚的现象(宋方涛,2009;杜明军,2012;刘和东,2013)。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部分学者认为京津冀三地中核心城市北京与周边地区河北和天津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中心对外围的要素“虹吸”,显现出一种集聚效应,导致发达地区所形成的产业聚集优势难以向周边落后地区推广和扩散,产业带动能力差,三地的发展差距在不断扩大(吴群刚和杨开忠,2010;祝尓娟,2014;傅志华等,2015)。这种效应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北京的总部经济效应、行政区划的极差效应以及缺乏科学权威的协同发展管理机制等(耿树海等,2015;程恩富和王新建,2015;叶檀,2015)。而与此相反,沿海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却显现出核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扩散效应,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一体化进程不可逆转(邹卫星和周立群,2010)。
目前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虹吸效应”的研究主要多见于理论分析而实证研究略显不足,且较少有学者具体对京津冀研发创新活动“虹吸效应”进行分析。本文将试图基于已有的研究对京津冀协同创新“虹吸效应”进行实证分析。
(二)研究假设
京津冀协同创新模式下,创新主体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特有的人才、劳动力、自然资源、资本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下促进创新主体跨区域合作,提高三地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各方共赢。从这一视角看,京津冀协同创新将对三地企业创新活动带来“溢出效应”,由此形成假说1:
假说1 京津冀协同创新将导致“溢出效应”。
而从另一视角看,由于北京具有优越的基础设施、丰富的人才资金集聚等优势,在其强大的总部经济效应下,将对周围地区的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产生磁场作用,导致北京地区企业创新热情高涨的同时周围地区企业创新活动低迷的局面,由此形成假说1a:
假说1a 京津冀协同创新将导致“虹吸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1.样本的选取。本文探究的是京津冀地区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本文以2009-2015 年为研究期间,研究对象为母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并且其母公司为高新企业的企业,共有154家。
设置对照组用来进行对比,观察在同等单位的政府补贴下对企业研发的刺激情况。对照组中的观察对象选取标准为:拥有相似的经济区的特征(即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该市人口的平均GDP,与该市平均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并且观察近5年趋势,与京津冀的该数据对比,筛出经济区中相似的市区(即深圳、广州)作为对照组的地区范围,筛选出上市公司母公司为高新企业的上市企业组成对照组,共127家。
2.研究数据来源与相关处理。数据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与国泰安数据库中数据,基本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对收集的数据做如下处理:删除了研发投入为空值的数据;删除了所得税税负与资产负债比大于1的数据,以及流动性约束大于1或小于-1的数据,因为通常认为所得税税负大于1以及流动性约束大于1或小于-1的情况下企业是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资产负债比大于1不符合会计准则,因而把这部分企业剔除。
(二)变量定义与模型设定
政府补贴对研发支出的刺激效应。将对象分为京津冀经济区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注册地在北京、天津、河北为一组,注册地在深圳、广州为另一组)两组。进行回归观察政府补贴对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显著性,对比两组回归政府补贴系数大小,以观察京津冀地区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支出的效应。若京津冀政府补贴项系数大于珠三角经济区,则证明京津冀地区政府补贴对研发支出的刺激效果要优于珠三角经济区,同时证明该地区研发积极性高于珠三角经济区。
经济区内部政府补贴刺激效应的差异。将注册地为京津冀经济区分为注册地为北京和注册地为天津、河北,对比回归结果。同时,将注册地为珠三角经济区的对象分为注册地为深圳和注册地为广州。两两对比,若政府补贴项系数相差较大则证明研发积极性呈极端化,该经济区可能具有黑洞效应。若政府补贴系数相差不大则证明研发积极性趋同,该经济区具有辐射效应。在模型中引入所得税税负(sdssf)、资产负债比(zcfzb)、资本密度(zbmd)、盈利能力(ylnl)、公司规模(gsgm)、企业年龄(qynl)、流动性约束(gsgm)、产权(cq)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具体固定效应模型为:
yfqd=β1zfbtqd+β2sdssf+β3ylnl+β4zbmd+β5zcfzb+β6ldxys+β7gsgm+β8qynl+β9cq+ε
被解释变量采用企业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之比,可直接反映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其数据可以从年度财务报表中获得。核心解释变量为政府补贴强度,采用企业的政府补贴与营业收入之比,可以反映企业受到政府补贴的强度。其数据可从年度财务报表获得。
本文根据已有研究文献,在模型中引入了必要的控制变量。大企业或者国有企业在规模经济、风险分担和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相对优势,应该比小企业有更高的创新投入。研发投入与资产负债比具有一定关系,正常情况下,资产负债比代表了企业融资的能力,从而影响企业研发这种高风险投资行为的选择。固定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代表企业债务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能力,会影响企业外部融资能力,从而影响研发强度。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也越强,相对亏损企业有更高的能力和充足的资金去进行研发投入。企业年龄与企业生命周期有关,在不同阶段的企业,管理者会对研发工作有不同的安排。同时企业的流动性约束也将影响研发投入的强度,对于外部融资困难、资金受到约束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减少企业投入成本,缓解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往往为享受优惠政策而对研发投入有更高的积极性。
表1 变量定义表

四、实证检验结果及解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列示了全部样本企业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作为主要被解释变量,研发强度最大值为0.727 506 3,最小值为0,均值为0.068 134,标准差为0.071 778 8,表明样本期间内,企业之间的投资决策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其他控制变量的指标,如公司规模、资产负债比、企业年龄等,在企业间也存在显著差异。
表3列示了京津冀与珠三角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均值检验。首先,因变量与核心解释变量即研发强度与政府补贴强度,京津冀的研发强度比珠三角的研发强度高0.0152 89(0.075 374 vs 0.060 85),即京津冀研发强度显著大于珠三角的研发强度,可能是由于北京中关村作为全国研发创新中心所造成的。京津冀的政府补贴强度比珠三角政府补贴强度高0.006 516(0.020 026 vs 0.013 510),即京津冀的政府补贴强度显著大于珠三角研发强度。其次,京津冀与珠三角的高新企业在资本密度、资产负债比、公司规模上存在显著的差异;最后,在所得税税负、盈利能力、企业年龄、流动性约束上,京津冀与珠三角的高新企业差异不明显。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 京津冀与珠三角地区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5%,1%,0.1% 的置信度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表4列示了京津冀组内北京组与天津、河北组的描述性统计与均值检验。首先,因变量即研发强度,北京组的研发强度比天津与河北组的研发强度高0.029 913(0.081 538 vs 0.051 625),即北京组研发强度显著大于天津与河北组的研发强度,由此可见北京与天津、河北在研发水平上有巨大差距,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否互相促进研发积极性提供了前提。其次,北京与天津、河北的高新企业在资本密度、流动性约束上存在显著差异,北京高新企业流动性资金更为充足,而且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更小。最后,在政府补贴强度、所得税税负、资产负债比、盈利能力、公司规模、企业年龄上,北京与天津、河北的高新企业差异不明显。
表4 京津冀地区内部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5%,1%,0.1% 的置信度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表5列示了珠三角组内深圳与广州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均值检验。首先,因变量即研发强度,深圳的研发强度比广州的研发强度高0.013 875(0.064 909 vs 0.051 034),即深圳研发强度显著大于广州的研发强度。其次是,深圳与广州的高新企业在资本密度、资产负债比、公司规模、企业年龄上存在显著的差异。最后是,在政府补贴强度、所得税税负、盈利能力、流动性约束上,深圳与广州的高新企业差异不明显。
表5 珠三角地区内部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二)回归分析
1.政府补贴对研发支出的刺激效应。回归结果中政府补助项系数大小与正负决定其对研发投入的影响与影响程度。系数为正则代表其激励了企业研发投入,系数越大政府补助的效果越好。表6为京津冀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回归的基本情况,通过对比有如下发现:在两组回归中,政府补贴强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均显著为正,证明政府多补助1元,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会多增加0.47元的研发投入,而珠三角地区的则会增加0.188元。通过比较政府补贴强度项系数的大小,会发现在相同财政补贴情况下,京津冀地区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要远大于珠三角地区。其原因可能是珠三角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企业行为的市场化导向更为明确,政府的财政补贴虽然也能刺激企业的研发投入,但市场需求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却是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更重要的因素。从表6数据不难看出,两地虽然政府补贴强度差距明显,但企业研发强度差距并不大。
表6 京津冀和珠三角政府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回归结果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5%,1%和0.1% 的置信度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2.经济区内部政府补贴激励效应的差异。表7为京津冀经济区与珠三角经济区内部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果的对比。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北京与河北和天津市政府补贴项系数相差不大,分别为0.441与0.403,且都在0.1%水平上均显著为正。而这一结果也表明京津冀地区内企业研发积极性趋同,整个地区没有因为一个城市的高度发展和丰富的资源优势而抑制了其他地区的研发,而是呈现辐射状各个地区的高新企业互相带动其产业的研发。
而珠三角经济区中,深圳市政府补贴强度对企业研发强度的回归系数在0.1%水平上显著为正,系数为0.47;广州市政府补贴强度对企业研发强度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系数为0.109。深圳市政府补贴项系数远大于广州,是广州市的4.311 9倍,表明深圳地区高新企业研发积极性远大于广州地区的高新企业,在两地人均GDP相近的情况下,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有可能与深圳特有的经济发展特征有关。作为经济特区,同时也是珠三角经济区最重要的研发中心,深圳因其研发集聚及人才资源优势,在与其他地区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吸引了大量高新企业,经过一段时间便开始对周围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使得周围地区的研发积极性降低,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深圳与广州研发积极性两极分化的现象。
五、稳健性检验
重新构建两组模型:回归1将被解释变量设置为研发费用/息前利润,回归2将被解释变量设置为研发费用/利润总额,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利用非均衡面板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每单位的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起到了显著的正向激励效果(研发强度与政府补贴强度的回归系数仍然是显著为正),而且其激励效果优于珠三角地区,这说明京津冀地区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的激励效果要优于珠三角经济区,同时证明该地区研发积极性高于珠三角经济区。这四组非均衡面板的回归结果进一步证明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表7 经济区内部政府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回归结果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5%,1%,0.1% 的置信度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表8 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激励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六、政策建议
由上述实证可知,京津冀地区企业研发活动受到的政府补贴激励作用要大于珠三角地区企业研发活动受到的政府补贴激励作用,同时京津冀地区企业研发积极性趋同,相较之下珠三角地区企业研发积极性则呈现较明显的两级趋势。这表明,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企业研发活动产生了明显的“溢出效应”。创新是京津冀实现经济增长转型的重要动力。在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整体面临虹吸效应的境遇下,创新成为破除京津冀虹吸效应,将京津冀“溢出效应”由创新领域扩散至经济领域继而推动整个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作为激励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外部因素,财税政策成为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和协同发展的强大支撑。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增强企业产业创新升级能力
当前京津冀地区产业同质化、低质化程度较强,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各产业之间无法优势互补,并且基本公共服务在各地区之间也不均等。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区域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率不够,企业还未能够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因此,必须在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的前提下,在已建立的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基础上,加强京津冀创新人才的联合培养和引进、信息资源流通共享,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一条畅通的联系渠道。
在此基础上,加快成立研发创新机构作为载体,做到科研与市场的融合和人才的有效管理,利用政府、产业、学术、科研各方优势形成互补合力推进创新进度与成果。另外,成立创新成果转化基金用以投资产业升级、生态保护等重大产业项目和高科技产业,将创新成果产业化,真正发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实施灵活多样的财政政策支持京津冀协同创新
一是完善财政贴息、补贴等资助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等政策,促进对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创新。一方面,采用财政贴息、PPP模式加强公私合营等手段,引导更多资金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还可以通过政府直接购买服务增加投入;另一方面,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对京津冀地区企业协同发展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科研与创新项目的开发与研究,勇于打破财政补贴的地域限制。
二是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方面,继续完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另一方面,在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设计上,可借鉴 “点对点”的兄弟式互助模式,考虑设立京津冀转移支付基金。
三是完善京津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统一的京津冀线上采购平台,按年度制定《京津冀产业升级政府采购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要求的政府采购技术和产品标准,引导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
(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创新主体
一是建立京津冀区域税收协同和利益分享机制,设立税收分享缓冲期。要考虑产业重新布局带来的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变化引发的税收分配问题,可以试验调整分支机构税收征收政策,实行属地纳税,合理分配税源。二是制定园区合作税收分享政策,对北京中关村企业外迁到天津、河北的,北京市原给予的优惠政策应继续有效,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可由迁入地与北京市中关村园区进行分成。三是税务部门应加大激励企业研发创新的费用扣除和税收抵免政策的制定贯彻和落实,使京津冀区域内的企业可以真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程恩富、王新建,2015:《京津冀协同发展:演进、现状与对策》,《管理学刊》第1期。
杜明军,2012:《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虹吸效应”分析》,《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傅志华、石英华、封北麟,于长革,2015:《“十三五”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要任务》,《经济研究参考》第62期。
耿树海、雷娜、王晓曦,2015:《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虹吸效应”破解探讨》,《商业经济研究》第22期。
刘和东,2013:《国内市场规模与创新要素集聚的虹吸效应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第7期。
马克和,2012:《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财税政策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铜陵学院学报》第2期。
宋方涛,2009:《全球商业革命下的瀑布效应与虹吸效应——应用于对泛珠江三角洲和台湾区域经济分工与协作的初步分析》,《国际经贸探索》第11期。
吴群刚、杨开忠,2010:《关于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思考》,《城市问题》第1期。
姚东旭,2015:《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下支持创业的财税政策》,《税务研究》第8期。
叶檀,2015:《京津冀一体化破解北京虹吸效应》,《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第6期。
邹卫星、周立群,2010:《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剖析:长三角、珠三角与环渤海》,《改革》第10期。
祝尔娟,2014:《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思路与重点》,《经济与管理》第3期。
DOES THE SYPHONAGE EFFECT EXIST IN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OF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METROPOLITAN REGION—— From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with the Pearl River Delta
YAO Dong-xu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bstract: This paper tries to verify the existence of the Syphonage Effect upon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metropolitan region (BJ-TJ-HE). Taking high-tech enterprises that had been publicly listed between 2009 and 2015 in BJ-TJ-HE and the Pearl River Delta (PRD) as a sample,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difference of R&D intensity among BJ-TJ-HE enterprises. As research shown, BJ-TJ-HE enterprises have much higher R&D intensity compared to those from PRD. Meanwhile, since a converging trend has been shown among multiple enterprises in terms of R&D intensity, the “Syphonage Effect” is nonexistent. This phenomenon is distinct from the polarization on R&D intensity between Shenzhen and Guangzhou enterprises in PRD.
Key words: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phonage; finances and taxation policies
*姚东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邮编:100070, 电子信箱:yaodx@cueb.edu.cn。本文得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资助。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责任编辑:杨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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