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女教”与“母教”
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女教”与“母教”——从一个侧面看中古士族文化之传承
摘 要: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女性普遍接受良好的儒家礼法与经史学术教育,这为她们主持家族内部日常事务、实施“家教”提供了必具的条件。特别对那些遭遇变故的家族而言,士族女性训抚弱嗣,承担起维系家族传承的重责。其教子首重儒家礼法,敦励子孙品德,以维护家族和睦,获取社会声誉;其次注意培养子孙之才学,或亲自教授经史学术,或鼓励子孙寻师求学,以塑造其子弟入仕进取的士人品格与修养;再次注重对其子弟为政能力与忠义清廉观念的训导,以确保其成就功业。经此“母教”,一些士族后继有人,其子弟为人、为学与功业皆有所成,不仅有助于其家族门第之延续,而且对华夏文化之传承也有深刻之影响。
关键词:母教;家教;中古士族;十六国北朝;女性;礼法
中国中古时期,世家大族居于社会上层,在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长期居于统治地位。众多家族长期兴盛,绵延不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无不具有特定的家学门风。而士族门风与家学之传承,则有赖于其家族教育。吕思勉先生说:“凡大族,能为时稍久者,必自有其法度。”(1)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928页。钱穆先生亦曾指出:“当时门第传统共同理想,所希望于门第中人,上自贤父兄,下自佳子弟,不外两大要目:一则希望其能具孝友之内行,一则希望其能有经籍文史学业之修养。此两种希望,并合成为当时共同之家教。其前一项之表现,则成为家风,后一项之表现,则成为家学。”(2)钱穆:《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三,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59页。
士族社会之“家教”,除了为人所熟知的家族训诫、仪规门范之外,士族社会中的女性在家族教育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士族子弟的成长及其家族的延续与士族社会文化的承传,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不过,对中古士族社会之“母教”问题,以往除个别前辈学者在相关论著中附带略有提示外,仅有郑雅如在魏晋时期母子关系研究中有专节讨论(3)郑雅如:《情感与制度:魏晋时代的母子关系》,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1年,第151186页。,而对北朝社会之母教则更鲜有涉及。实际上,十六国北朝时期,处于胡人内进、民族纷争的局势下,汉族士族之仕宦、生活状况更为艰难与险恶,诸多家族不断遭遇变故,女性独立持家育子的现象更为普遍,她们自觉地承担起了训导子嗣的职责。有鉴于此,本文特就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母教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考论,试从一个侧面论述当时士族社会之家族教育及其文化传承(4)出土魏晋南北朝士族女性墓志多有其妇德礼法、学术修养及其训导子嗣的记载,笔者辑录有关墓志资料,作《墓志所见中古士族社会女性之治家及其“母教”与“女教”——从一个侧面看士族社会之文化传承》一文(《黑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故本文主要据史传文献以立论,不再援引相关墓志材料,特此说明。。
一、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女子教育
中古时代士族社会普遍以其主妇操持内务家政,其中一项基本职责便是抚育、训导子女。这种士族社会母教之得以普遍开展,撇开其他社会因素外,就士族女性自身而言,她们必应具备贤母之德行与才学,这是其实施母教的前提。众所周知,当时士族社会普遍重视家族教育,在施教过程中固然尤重男性子嗣的训导,然于女性并不偏废,故士族女性自幼便接受了良好的教育。钱穆先生考察士族社会之“家教”,特别强调指出:
因尚孝友,而连带及于重女教。当时教育,主要在家门之内,兄弟姊妹宜无异视,故女子教育亦同等见重。当时人矜尚门第,慎重婚姻……然平心论之,女子教育不同,则家风门规颇难维持。此正当时门第所重,则慎重婚配,亦理所宜。而一时才女贤母,亦复史不绝书。(5)钱穆:《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三,第155页。
钱穆以为士族社会之家族教育,“兄弟姊妹宜无异视,故女子教育亦同等见重”,士族女子之所接受教育情况,直接影响着其家风门规之维系。郑雅如也曾就此指出:“贤母之教对于门第家风既如此重要,苟无女教何来贤母?故当时亦十分重视女教,且突破传统将女教局限于织纴紃组之事,于当时流行之文学、玄谈亦有所涉猎,妇女成为文学德行教育的对象之一。”(6)郑雅如:《情感与制度:魏晋时代的母子关系》,第165页。这也强调了中古士族社会普遍重视“女教”的文化风尚。
具体就十六国北朝而言,西晋末年,永嘉乱后,诸胡内进,以京洛为中心的大河以南地区之高门士族大多南迁,而留居北方故里之世家大族尽管社会门望与地位相对较低,但与南迁之京洛玄化士族及其名士社会相比,他们在文化风尚上更具传统特质。钱穆先生对中古时期南北士族社会之差异多有论述,曾指出:“汉族留北者,在当时皆以门第稍次,不足当‘清流雅望’之目。然正惟如此,犹能保守几许汉族较有价值之真文化(即名教反动以前之两汉思想。在魏晋清流视之,则为落伍赶不上时代潮流也)。经动乱艰苦之磨励,而精神转新转健。”他又说:“南渡以还,士大夫沦陷北方者,不得不隐忍与胡人合作,而彼辈学术途辙,亦多守旧,绝无南渡衣冠清玄之习。”(7)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67、279280页。所谓“犹能保守几许汉族较有价值之真文化”,是指门第稍低而未及玄化的北方留守士族在文化上延续着汉儒之传统。十六国北朝北方士族社会的这一文化特征,在其女子教育方面也有明显的体现和深刻的影响。
就当时北方士族社会女子教育之具体内容而言,首重妇德礼法及其女工技艺,这方面虽有其传统,但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有所丰富和强化。《颜氏家训·治家篇》说:
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8)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9页。
士族妇女主持家族“中馈”之事,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事关儒家礼法在家族内的具体实践,故各家族无不对其女子进行严格的训练。至于那些“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之上层女性,也应通过日常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其丈夫或贤子,这是妇德的基本要求。
在这方面,北朝士族特重礼法,妇教风尚严正。《隋书·列女·郑善果母崔氏传》载:
丝枲纺织,妇人之务,上自王后,下至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堕业者,是为骄逸。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9)《隋书》卷八○《列女·郑善果母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805页。
郑善果母出自北朝一流门第清河崔氏,尽管守寡育子,生活艰难,但始终严守妇德仪规,本传又载:“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于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閤。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家。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10)《隋书》卷八○《列女·郑善果母传》,第1805页。这里说崔氏日常生活所需,“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可见其恪守妇德。崔氏之言行,固然是其自我要求,但也体现了北朝士族社会妇女的普遍风尚。又,《魏书·崔浩传》载其《食经叙》曰:
余自少及长,耳目闻见,诸母诸姑所修妇功,无不蕴习酒食。朝夕养舅姑,四时祭祀,虽有功力,不任僮使,常手自亲焉。昔遭丧乱,饥馑仍臻,饘蔬餬口,不能具其物用,十余年间不复备设。先妣虑久废志,后生无知见,而少不习业书,乃占授为九篇,文辞约举,婉而成章,聪辩强记,皆此类也。
崔浩所著之《食经》,实际上是他据其“耳目闻见”,记录了日常生活的真实情况。对此,逯耀东先生曾有论云:“崔浩所撰《食经》主要资料来源,是由他母亲口述,崔浩笔录而成的。清河崔氏与范阳卢氏,是中原一流世家大族……当时世家大族由妇人主持中馈,也就是崔浩《食经叙》所谓‘诸母诸姑所修妇功,无不蕴习酒食’。”(11)逯耀东:《〈崔氏食经〉的历史与文化意义》,《从平城到洛阳——拓跋魏文化转变的历程》,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00页。关于崔浩辑录《食经》之目的与意义,由其叙文,逯耀东先生以为有二:一是“为了保存其家族中妇女‘朝夕养舅姑,四时祭祀’的饮食资料。这正是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家风的实践,也是他世族理想之所系。当然,他撰《食经》还有另一个目的,那就是在胡汉杂揉的社会中,使代表农业文化特质的中原饮食传统,得以持续,这也是崔浩撰《食经》的意义所在”(第128页)。其中第一个目的,也正是崔浩母亲口述此书的本意,所谓“世家大族家风的实践”与“世族理想之所系”,可谓切中关键。至于第二个目的,则是逯耀东先生结合崔浩所处之北魏民族融合之情境及其力图推动拓跋魏汉化之作为,加以深度之解读,对于理解崔浩之社会政治活动及其态度等不无启益。崔浩母亲出自范阳卢氏,为卢谌孙女,为当时中土著名的儒学世家,崔浩“自少及长”,目睹其“诸母诸姑所修妇功,无不蕴习酒食”,对于敬养长辈和家族祭祀等日常生活礼仪,其母“常手自亲焉”。由于遭遇世难与困窘,其家族生活礼仪一度难以正常进行,其母“虑久废志,后生无知见,而少不习业书”,恐怕家族礼法中断,于是口述其事,崔浩记录为九篇。由此可见出如下几点:一是出自范阳卢氏的崔浩母对于“中馈”之事极为重视,可谓身体力行;清河崔氏、范阳卢氏等家族如此,其他士族当亦无不如此。二是崔浩母年长而口述《食经》,自然得益于其自幼所受之教育、熏陶与长期的生活实践。她忧虑当时晚辈“少不习业书”,可见当时士族女子教育中有关“中馈”之事是有专门“业书”的,也就是有关士族女性的礼法教科书。
确实,北朝士族社会各家族无不有其门规家训,士族子孙,无论男女,皆须严格遵守,《隋书》载:“赵元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家有素范,子女皆遵礼度。元楷父为仆射,家富于财,重其门望,厚礼以聘之。元楷甚敬崔氏,虽在宴私,不妄言笑,进止容服,动合礼仪。”(12)《隋书》卷八○《列女·赵元楷妻传》,第1811页。清河崔氏“家有素范,子女皆遵礼度”,可见当时在礼法教育方面,士族社会男女一致,并无差别。《颜氏家训》各篇章多涉及女子教育的内容,体现出士族家教实践中对其女子教育的高度重视。至于专门训诫士族女性的教科书,除了自汉代以来编辑后世有所扩充的《列女传》等文献外,大多无存,钱穆先生曾据《隋书·经籍志》等所载中古文献目录指出:“《隋志》子部儒家类,著录有《女篇》一卷,《女鉴》一卷,《妇人训诫集》十一卷,《妇姒训》一卷,《曹大家女诫》一卷,《真顺志》一卷,诸书多不载作者姓名,然可见当时之重视女教,亦见提倡女子教育则仍必遵儒家之传统。”(13)钱穆:《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三,第156页。经过严格、规范的有关日常生活礼仪训练的士族女性,其出嫁后成为主妇,负责操持家族内部的日常礼仪,《北史》卷二四《崔逞传附崔愍传》载其“幼聪敏。济州刺史卢尚之欲以长女妻之,休子为长谦求尚之次女,曰:‘家道多由妇人,欲令姊妹为妯娌。’尚之感其义,于是同日成婚”(14)《北史》卷二四《崔逞附崔长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79页。。由“家道多由妇人”一语,可见北朝士族社会普遍以其主妇操持日常家政,而这些士族女性都是经过长期的儒家礼法仪规培养与训练的。《北史·崔传》载:“一门婚嫁,皆衣冠美族,吉凶仪范,为当时所称。娄太后为博陵王纳妹为妃,敕其使曰:‘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婚夕,文宣帝举酒祝曰:‘新妇宜男,孝顺富贵。’跪对:‘孝顺乃自臣门,富贵恩自陛下。’”(15)《北史》卷二四《崔逞附崔传》,第873874页。崔家族世代重视礼法,其妹嫁入北齐皇族,他应文宣帝之言,不无自豪地称“孝顺乃自臣门,富贵恩自陛下”,可见其家族素来女教严正。确实,包括女教在内的士族礼法教育与传承,正是士族社会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他们有别于其他社会阶层与群体的关键所在。
不仅如此,士族女教之内容还涉及经史学术及文学才艺等各方面。就学术文化而言,十六国北朝士族之家教首重儒学经术。《颜氏家训·勉学篇》说:“士大夫子弟,数岁已上,莫不被教,多者或至《礼》《传》,少者不失《诗》《论》。及至冠婚,体性稍定,因此天机,倍须训诱。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16)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第141页。十六国北朝士族家教自然也重视儒家经术之教育及其传承,而且男女同授。这里以十六国前期的二则典型事例予以说明:
其一,《晋书》载刘殷乃新兴人,其高祖刘陵为汉光禄大夫,然父早丧,家道中衰,刘殷少奉祖母极尽孝道,“弱冠,博通经史,综核群言,文章诗赋靡不该览”,西晋时屡拒齐王攸、羊祜等辟举,同郡张宣子甚为推崇,“遂以女妻之”(17)张宣子嫁女刘殷,事涉女教。《晋书》卷八八《孝友·刘殷传》载张宣子乃“并州豪族也”,“家富于财”,赏识刘殷之为人与才学,力排其妻之阻力,断然嫁女于刘殷,并诫之曰:“刘殷至孝冥感,兼才识超世,此人终当远达,为世名公,汝其谨事之”。张宣女“性亦婉顺,事王母以孝闻,奉殷如君父焉”。张宣子为并州地方“豪族”,就其社会地位而言,当未预以文化著称之士族行列,然其受到士族风尚的熏陶,羡慕文化士族,主动结亲旧族学门。通过其训诫女儿之言论,可见当时北方民间女教尤重妇德,崇尚孝行。。刘殷作为尚儒学门之后,虽生活困窘,但极重子女教育,本传载其“有七子,五子各授一经,一子授《太史公》,一子授《汉书》,一门之内,七业俱兴,北州之学,殷门为盛”(18)《晋书》卷八八《孝友·刘殷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2882289页。。永嘉乱后,刘殷为前汉主刘聪所重,累至侍中、太保、录尚书事,《晋书》载:“刘聪妻刘氏,名娥,字丽华,伪太保殷女也。幼而聪慧,昼营女工,夜诵书籍,傅母恒止之,娥敦习弥厉。每与诸兄论经义,理趣超远,诸兄深以叹伏。性孝友,善风仪进止。……其姊英,字丽芳,亦聪敏涉学,而文词机辩,晓达政事,过于娥。”可见刘殷之家教,子女并重,诸子精擅经史,其女亦“夜诵书籍”,皆有“文词机辩”之才,且其女常与“诸兄论经义,理趣超远,诸兄深以叹伏”。汉儒不唯重学,更强调实践,刘殷诸女在家常“昼营女工,夜诵书籍”,在国涉政则“晓达政事”。刘娥甚为刘聪所宠,据《晋书》本传,刘聪曾有意新造宫殿以居之,廷尉陈元达切谏,刘聪大怒,将斩之,刘娥“私敕左右停刑”,亲作疏启上,以为营造营殿,并非急务,刘聪览之色变,谓其群下曰:“朕比得风疾,喜怒过常。元达,忠臣也,朕甚愧之。”并以刘娥所上表示陈元达,说:“外辅如公,内辅如此后,朕无忧矣。”(19)《晋书》卷九六《列女·刘聪妻刘氏传》,第25192520页。
刘娥姊刘英同在刘聪后宫,“晓达政事,过于娥”。刘氏姊妹作为汉族士族之女,辅助匈奴统治者如此,其德行修养自然来自家学教育。刘殷家族为十六国前期北地著名之学门,有所谓“北州之学,殷门为盛”之称,但就其家族门第与文化风尚而言,虽有汉魏旧族的背景,然未经魏晋玄风之熏染,未预京洛中朝玄化名士之列,故在西晋门第稍次,学术上则因袭着汉儒传统,可谓西晋以降留居北方之士族社会的典型代表,其文化取向则体现出北方士族社会普遍的学术文化风尚(20)与刘娥姐妹“晓达政事”相似,凉主李玄盛后尹氏也颇有政治见识,参见《晋书》卷九六《列女·凉武昭王李玄盛后尹氏传》,第25262527页。据此,尹氏当出自天水地方士族,由其“幼好学,清辩有志节”,可见受到了家学启蒙与教育;由其初为继室“三年不言”和抚育前妻子,可见其恪守礼法;由其助夫立国、劝导嗣主,可见其政治识见、才能及其学养。总之,尹氏行事典型地体现了北方士族妇女的品格与作风。。
其二,《晋书》载:
韦逞母宋氏,不知何郡人也。家世以儒学称。宋氏幼丧母,其父躬自养之。及长,授以《周官》音义,谓之曰:“吾家世学《周官》,传业相继,此又周公所制,经纪典诰,百官品物,备于此矣。吾今无男可传,汝可受之,勿令绝世。”属天下丧乱,宋氏讽诵不辍。
可见,宋氏自少得其父所传之“家世学《周官》”,以“勿令绝世”相期,时值“属天下丧乱,宋氏讽诵不辍”。其父传学宋氏,本意虽在于承传家学,但客观上则颇具社会影响,前秦主苻坚倡导儒学,曾临幸太学,“问博士经典,乃悯礼乐遗阙”,博士卢壸对曰:“废学既久,书传零落,比年缀撰,正经粗集,唯《周官礼》《注》未有其师。窃见太常韦逞母宋氏世学家女,传其父业,得《周官》音义,今年八十,视听无阙,自非此母无以传授后生”。前秦“于是就宋氏家立讲堂,置生员百二十人,隔绛纱幔而受业,号宋氏为宣文君,赐侍婢十人。《周官》学复行于世,时称韦氏宋母焉”(21)《晋书》卷九六《列女·韦逞母宋氏传》,第25212522页。。韦逞母宋氏出自经学世家,门户地位等不详,但大体可推测其为未预玄化风流之守旧学门。门第自非显赫,相对较低。其时正值西晋之后胡人内迁民族纷争之际,宋氏不仅传业于子嗣,而且受到喜好儒学的前秦主苻坚的重视,授业太学生员,这当有助于前秦政权之汉化和中华学术文化之存续。具体从家族女子学业教育的角度而言,韦逞母宋氏乃“世学家女,传其父业,得《周官》音义”,可谓以女承袭家学的典范(22)《晋书》卷九六《列女·苻坚妾张氏传》载:“苻坚妾张氏,不知何许人,明辩有才识。”(第2522页)张氏姓族不详,门第非显,然其“明辩有才识”,自然也得自其家教。。
北朝时期,士族社会各家族无不重视女子之经史学术教育,这由史传所载诸士族女性之文化修养便可见其一般状况。如《魏书·列女传》载中书侍郎清河崔览妻封氏,勃海人,父为散骑常侍封恺,封氏“有才识,聪辩强记,多所究知,于时妇人莫能及。李敷、公孙文叔虽已贵重,近世故事有所不达,皆就而谘谋焉”(23)《魏书》卷九二《列女·崔览妻封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78页。。勃海封氏为河北儒学旧门,崔览妻“有才识,聪辩强记,多所究知”,以致一些博学的名士常向其请教,其学识之广博与精湛,自然非同一般。之所以,当与其自幼所受之家族教育密切相关。不仅如此,由上引“于时妇人莫能及”云云,可见北魏士族女性普遍具有相当之学识,只是封氏尤为突出而已。
又,《魏书·列女传》载:“清河房爱亲妻崔氏者,同郡崔元孙之女。性严明高尚,历览书传,多所闻知。”(24)《魏书》卷九二《列女·房爱亲妻崔氏传》,第1980页。清河崔氏为河北旧门,崔元孙女“严明高尚,历览书传,多所闻知”,自然得自其自幼所受之家教。同书《李彪传》载:“彪有女,幼而聪令,彪每奇之,教之书学,读诵经传。尝窃谓所亲曰:‘此当兴我家,卿曹容得其力。’彪亡后,世宗闻其名,召为婕妤,以礼迎引。婕妤在宫,常教帝妹书,诵授经史。……始彪奇志及婕妤,特加器爱,公私座集,必自称咏,由是为高祖所责。及彪亡后,婕妤果入掖庭,后宫咸师宗之。世宗崩,为比丘尼,通习经义,法座讲说,诸僧叹重之。”(25)《魏书》卷六二《李彪传》,第1399页。李彪重视子女教育,特别是亲自教授其女,对其子女之才学,不仅引以自豪,而且“公私座集,必自称咏”,以致“由是为高祖所责”。李彪教育子女,固然功利意识明显,但这是其所受士族社会风尚影响的结果,从中可见当时士族社会对女性才学之重视(26)《魏书》卷六二《李彪传》载其为顿丘卫国人,“家世寒微,少孤贫,有大志,笃学不倦”(第1381页),可谓河北之新出门户。其一度为北魏孝文帝宠信,颇受重用,但在门第议定、官职遴选等方面,他一再受到高门旧族的压制,故其特别用心通过教育其子女,以维护其家族地位,提升门望。。
此外,北朝诸正史多有守寡士族女性亲自教授子弟儒家经术的记载,其具体事例在下文中详述。她们既能够自己承担经学启蒙之重任,自然有扎实的学业基础。因此,由上所叙,可见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普遍重视以儒家经术为核心的家学教育,其子女同授,一些才智优异的士族女子往往学识非凡,博通经史,从而为她们从事子孙之启蒙教育提供了必具的条件。
士族社会之家族教育,除了儒学启蒙及其家学传承外,也重视文学才能的培养。前述刘殷女皆有“文词机辩”之才,正是如此。《晋书》载:“窦滔妻苏氏,始平人也,名蕙,字若兰。善属文。滔,苻坚时为秦州刺史,被徙流沙,苏氏思之,织锦为回文旋图诗以赠滔。宛转循环以读之,词甚悽惋,凡八百四十字,文多不录。”(27)《晋书》卷九六《列女·窦滔妻苏氏传》,第2523页。苏氏出身之门户不明,当为地方有一定地位的家族,苏蕙“善属文”,作回文诗以寄托思夫之情,“词甚悽惋”,这自然于其才情与生活经历有关,但其文学素养之形成,则当得自所受之家教。又,《魏书》载:“渔阳太守阳尼妻高氏,勃海人。学识有文才,高祖敕令入侍后宫。幽后表启,悉其辞也。”(28)《魏书》卷九二《列女·阳尼妻高氏传》,第19821983页。表、启一类,主要为应用性文章写作,文学艺术性自然受到限制,但高氏确实以“学识有文才”著称,究其文才之所由,则与其自少所受家教之熏陶密切相关。
二、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母教”
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女性自幼既普遍接受了儒家礼法、经史学术的教育,这不仅确保其在本家族内传承门风,履行孝友之职责,而且更重要的在于为其出嫁后敬奉舅姑、相夫教子奠定了基础。“通家”婚配是士族社会之普遍习尚,士族女子教育自然关乎士族门户延续与兴衰。一般而言,士族名士入冠之后须出仕履职,而家族内部的日常生活与子女教育,则往往由房支背景显著的女性负责,至于遭遇变故之家族,抚育、训导孤弱幼子的使命则完全由寡母承担。从相关史实看,北朝士族女性教子,其内容所涉甚广,可谓事无巨细,但归纳起来,其核心则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或以礼法训导其为人品格,或以经史学业培养其才能,或以勤政爱民、清正廉明之要求塑造其从政作风与能力,从而确保其仕宦业绩,目的是造就士族社会的“佳子弟”。下文依据相关文献所载,对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母教”及其具体表现略作归纳与分析。
(一)“督以严训”与“母仪法度”:十六国北朝母教之重视子弟礼法训诫
士族家教普遍重视礼法,其核心则在于孝道,其目的在于培养和增强士族子弟的儒家道德意识,以维护士族内部的伦理秩序,确保家族的和睦与延续。以下援引相关史实加以论证。
《魏书·裴叔业附裴植传》载:
植母,夏侯道迁之姊也,性甚刚峻,于诸子皆如严君。长成之后,非衣幍不见,小有罪过,必束带伏阁,经五三日乃引见之,督以严训。唯少子衍以常服见之,旦夕温情。植在瀛州也,其母年踰七十,以身为婢,自施三宝,布衣麻菲,手执箕帚,于沙门寺洒扫。植弟瑜、粲、衍并亦奴仆之服,泣涕而从,有感道俗。诸子各以布帛数百赎免其母。于是出家为比丘尼,入嵩高,积岁乃还家。(29)《魏书》卷七一《裴叔业附裴植传》,第1571页。
裴植母夏侯氏并非典型的北方儒学旧门,然其“性甚刚峻,于诸子皆如严君”,平时施教,体现出北朝士族母教之严正。正因为其长期对诸子“督以严训”,以致他们年长入仕后,不仅严格遵循儒家孝道,而且即便其母过度奉佛,他们依然按照儒家礼法要求表达孝顺之意。
又,《魏书·列女·魏溥妻房氏传》载其训育子孙之事迹尤为典型:
钜鹿魏溥妻,常山房氏女也。父堪,慕容垂贵乡太守。房氏婉顺高明,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遇病且卒,顾谓之曰:“人生如白驹过隙,死不足恨,但夙心往志,不闻于没世矣。良痛母老家贫,供奉无寄;赤子矇眇,血祀孤危。所以抱怨于黄墟耳。”房垂泣而对曰:“幸承先人余训,出事君子,义在自毕。有志不从,命也。夫人在堂,稚子镪褓,顾当以身少,相感长往之恨。”俄而溥卒。……于时子缉生未十旬,鞠育于后房之内,未曾出门。遂终身不听丝竹,不预座席。……训导一子,有母仪法度。缉所交游有名胜者,则身具酒饭;有不及己者,辄屏卧不餐,须其悔谢乃食。善诱严训,类皆如是。年六十五而终。(30)《魏书》卷九二《列女·魏溥妻房氏传》,第19791980页。
房氏出自士族,由其“婉顺高明,幼有烈操”及自谓“幸承先人余训”云云,可见其自幼便受到良好的儒家礼法教育,其丈夫早逝,她笃志守节,供养婆母,抚育弱嗣,特别在培养独子过程中,“有母仪法度”,严以律己,“善诱严训”,目的是希望其子品德优异,获誉士林,进而传承家业门户。
又,《北史·裴佗附裴让之传》载:
让之字士礼,年十六丧父,殆不胜哀,其母辛氏泣抚之曰:“弃我灭性,得为孝子乎!”由是自勉。辛氏高明妇人,又闲礼度,夫丧,诸子多幼弱,广延师友,或亲自教授,内外亲属有吉凶礼制,多取则焉。(31)《北史》卷三八《裴佗附裴让之传》,第1384页。
裴氏出自河东闻喜,为儒学旧门。裴让之兄弟年少丧父,然诸人或以文显名,或以儒学著称,皆为学识与品行俱佳之名士,这与其母辛氏严格教诲密不可分。
又,《北史·张彝附张晏之传》载其出自清河张氏,为张彝孙,“幼孤,有至性,为母郑氏教诲,动依礼典”(32)《北史》卷四三《张彝附张晏之传》,第1578页。。可见其母自幼便训导以礼法。张晏之主要仕于北齐,“晏之文士,兼有武干”,且为政清明,治绩显著。其素养、能力如此,当多受其母教熏陶。
又,《北史·赵彦深传》载“彦深幼孤贫,事母甚孝”,考察其成长过程,正得益于母教:
母傅氏,雅有操识。彦深三岁,傅便孀居,家人欲以改适,自誓以死。彦深五岁,傅谓之曰:“家贫儿小,何以能济?”彦深泣而言曰:“若天哀矜,儿大当仰报。”傅感其意,对之流涕。及彦深拜太常卿,还,不脱朝服,先入见母,跪陈幼小孤露,蒙训得至于此。母子相泣久之,然后改服。后为宜阳国太妃。(33)《北史》卷五五《赵彦深传》,第20062008页。
赵彦深三岁丧父,其生活与教育完全有赖于其寡母傅氏,赵彦深年十岁便得到当时名士代表崔光之称誉,可见其教诲有方。对此,赵彦深本人体会尤为深切,故其北齐时位至太常卿,“跪陈幼小孤露,蒙训得至于此”,以表达对母亲的感激之情(34)赵彦深傅华之事迹,其墓志所述甚详,《傅华墓志》载其妇德高尚,寡居教子,称其“教深徙里,训重辍多,还鱼戒廉,断丝劝学,温床扇带,辩通得乎音旨”,以“女德母仪,声表邦国”,有“才高女典,德冠母师”之誉(赵超编:《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73474页)。。
北朝后期,一些鲜卑贵族妇女之教子亦受到汉族士族家教风气的影响,如《北齐书·陆卬传》载其为代人陆俟之后,世代为部落酋帅,而陆卬汉化程度甚高,“少机悟,美风神,好学不倦,博览群书,《五经》多通大义。善属文,甚为河间邢邵所赏。卲又与子彰交游,尝谓子彰曰:‘吾以卿老蚌遂出明珠,意欲为群拜纪可乎?’由是名誉日高,儒雅搢绅,尤所推许。……自梁、魏通和,岁有交聘,卬每兼官燕接。在帝席赋诗,卬必先成,虽未能尽工,以敏速见美”。陆卬雅化如此,固然有多方面因素,但确实与其母教关系甚密,“卬母魏上庸公主,初封蓝田,高明妇人也,甚有志操。卬昆季六人,并主所生。故邢邵常谓人曰:‘蓝田生玉,固不虚矣。’主教训诸子,皆稟义方,虽创巨痛深,出于天性,然动依礼度,亦母氏之训焉。卬兄弟相率庐于墓侧,负土成坟,朝廷深所嗟尚,发诏褒扬,改其所居里为孝终里”(35)《北齐书》卷三五《陆卬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69470页。作为鲜卑勋贵集团成员,陆卬家族自其祖辈以来即与汉族士族通婚,其父陆子彰甚为雅化,且重视教子,《北史》卷二八《陆俟传》载陆子彰“教训六子,雅有法度”,可见其门风与家教颇为士族化,而陆卬母上庸公主“教训诸子,皆稟义方,虽创巨痛深,出于天性,然动依礼度,亦母氏之训焉”,其作用不可忽视。。
(二)“亲授经义”:十六国北朝母教之重视子弟经术学业传授
士族子弟能否立身、持家,固在其德行;其能否成为名士,显名社会,则应具备士族社会公认之才学,儒家经学正是其中根本。对于那些遭遇社会与家族变故的家族而言,如欲振兴家道、延续门户地位,主持家政之女性十分重视子弟的才学之培养,甚至亲自传授学业。
十六国北朝社会动荡,士族处境艰难,遭遇变故者多,因此,仅就其子弟成长与文化传授而言,母教之作用更显突出。《晋书·列女·韦逞母宋氏传》载宋氏得其父所传之“家世学《周官》”,她又亲传之子:
其后为石季龙徙之于山东,宋氏与夫在徙中,推鹿车,背负父所授书,到冀州,依胶东富人程安寿,寿养护之。宋氏昼则樵采,夜则教逞,然后纺绩无废。寿每叹曰:“学家多士大夫,得无是乎!”逞遂学成名立,仕苻坚为太常。(36)《晋书》卷九六《列女·韦逞母宋氏传》,第25212522页。
宋氏处乱世而以家学传子,以延续其“学家多士大夫”之传统。
更为典型的是北魏清河房景伯母崔氏训导诸子,《魏书·房法寿附房景伯传》载房氏家族在北魏征服青齐地区之后,迁移平城,沦为“平齐民”,其族子房景伯“生于桑乾,少丧父,以孝闻。家贫,傭书自给,养母甚谨”,“景伯性淳和,涉猎经史,诸弟宗之,如事严亲”。房景伯弟房景先亦“幼孤贫,无资从师,其母自授《毛诗》《曲礼》。年十二,请其母曰:‘岂可使兄傭赁以供景先也?请自求衣,然后就学。’母哀其小,不许。苦请,从之,遂得一羊裘,忻然自足。昼则樵苏,夜诵经史,自是精勤,遂大通赡”。房氏兄弟品行学业在当时深得士林美誉,“廷尉卿崔光韶好标榜人物,无所推尚,每云景伯有士大夫之行业”。魏收在其传论中说:“景伯兄弟,儒风雅业,良可称焉”(37)《魏书》卷四三《房法寿传》,第977978页。。房景伯、房景先兄弟之“儒风雅业”,很大程度上得自其母教。关于房景伯母崔氏之学识及其教子,《魏书·列女·房爱亲妻崔氏传》载之甚明,其中说:“子景伯、景先,崔氏亲授经义,学行修明,并为当世名士。”(38)《魏书》卷九二《列女·房爱亲妻崔氏传》,第1980页。作为被流徙的北魏“新民”,处于家道中衰困境中的房氏兄弟,正是在母亲的训导下,“学行修明,并为当世名士”,从而以文化延续着家族门户,为此后重振家声奠定了基础。
又,《魏书》载:高谦之,勃海人,以博学知名,“及长,屏绝人事,专意经史,天文算历、图纬之书,多所该涉,日诵数千言,好文章,留意《老》《易》”。胡太后时,高谦之受冤而死,“谦之妻中山张氏,明识妇人也。教劝诸子,从师受业。常诫之曰:‘自我为汝家妇,未见汝父一日不读书。汝等宜各修勤,勿替先业’”(39)《魏书》卷七七《高崇附高谦之传》,第1712页。。张氏“教劝诸子,从师受业”,以学业振兴家声,传承“先业”,确实无愧于“明识妇人”之称誉。
又,《魏书·范绍传》载其“少而聪敏。年十二,父命就学,师事崔光。以父忧废业,母又诫之曰:‘汝父卒日,令汝远就崔生,希有成立。今已过期,宜遵成命。’绍还赴学”(40)《魏书》卷七九《范绍传》,第1755页。。后范绍正以才学受到崔光、李冲等名士赏识,并为北魏孝文帝所重用与嘉许。
又,前引《北史·裴让之传》所载裴让之母辛氏亲自训导诸子,裴让之“少好学,有文情,清明俊辩,早有声誉”。其弟諏之,“少好儒学,释褐为太常博士。尝从常景借书百卷,十许日便返。景疑其不能读,每卷策问,应答无遗。景叹曰:‘应奉五行俱下,祢衡一览便记,今复见之于裴生矣。’杨愔阖门改葬,托諏之顿作十余墓志,文皆可观”。其弟谳之,“七岁便勤学,早知名。……杨愔每称叹曰:‘河东士族,京官不少,唯此家兄弟,全无乡音。’諏之虽年少,不妄交游,唯与陇西辛术、赵郡李绘、顿丘李构、清河崔瞻为忘年友。……尤悉历代故事,仪注、丧礼皆能裁正”(41)《北史》卷三八《裴佗附裴让之传》,第13841386页。。裴让之兄弟如此早慧,有学识,文才卓著,当有良好的启蒙教育,究其根源,正与其母亲之“广延师友,或亲自教授”相关。
又,《北史》载皇甫和“十一而孤,母夏侯氏才明有礼则,亲授以经书。及长,深沈有雅量,尤明礼仪,宗亲吉凶,多相谘访”(42)《北史》卷三八《裴佗附皇甫和传》,第1394页。《北齐书》卷三五《皇甫和传》所载略同。。
又,《北史·辛公义传》载:“辛公义,陇西狄道人也。祖征,魏徐州刺史。公季庆,青州刺史。公义早孤,为母氏所养,亲授《书》《传》。周天和中,选良家子为太学生。武帝时,召入露门学,令受道义,每月集御前,令与大儒讲论。上数嗟异,时辈慕之。”(43)《北史》卷八六《循吏·辛公义传》,第2884页。辛公义母应为柳玉屾。据北周《柳鷟夫人王令妫墓志》载,柳鷟年三十六亡,“夫人未卅,顾藸诸孤。二女两男,尚皆统稚。躬自鞠养,备尽劬劳”,致使子女皆有所成。其中“长女千金,适木兰太守裴子元。次女玉屾,适虞部郎中陇西辛季庆”(见王连龙:《新见北朝墓志集释》,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年,第177页)。王令妫年轻时丧夫“顾藸诸孤”,其女柳玉屾也如此,典型地体现了中古时代士族社会之女教妇德。辛公义出自陇西旧门,早孤,其家教启蒙皆得自母教,后入北周太学而有大成。
又,《隋书》载:“元务光母者,范阳卢氏女也。少好读书,造次以礼。盛年寡居,诸子幼弱,家贫不能就学,卢氏每亲自教授,勗以义方,世以此称之。”(44)《隋书》卷八○《列女·元务光母传》,第1810页。
由以上诸例可见,十六国北朝时期士族社会学术文化之承袭,与母教之关系颇为密切,一些士族女性或“亲授以经书”,或“教劝诸子,从师受业”,目的在于通过学业以传承家业,维系家族门第。学术文化是士族子弟必具的基本素养,即所谓“学家多士大夫”,如丧失了学术文化传统,士人之身份及其门户地位也必然随之衰落甚至丧失。相反,寒门子弟如具有学业优长,则可以获得重视。《颜氏家训·勉学篇》便说:“虽百世小人,知读《论语》《孝经》者,尚为人师;虽千载冠冕,不晓书记者,莫不耕田养马。以此观之,安可不自勉邪?若能常保数百卷书,千载终不为小人也。”(45)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第145页。因此,在这一风气的影响下,一些寒门小族也效仿士族,这在其母教方面有所体现。《北史·樊逊传》载其家世寒微,先辈“并无官宦”,“逊少好学。其兄仲以造氊为业,亦常优饶之。逊自责曰:‘为人弟,独爱安逸,可不愧于心乎!’欲同勤事业。母冯氏谓曰:‘汝欲谨小行邪?’逊感母言,遂专心典籍,恒书壁作‘见贤思齐’四字以自励”(46)《北史》卷八三《文苑·樊逊传》,第2788页。。樊逊母鼓励其子立志于学,以求进取,这是受士族社会母教风气影响的结果。
(三)十六国北朝母教重视子弟仕宦能力、廉洁品德之督责
一般而言,士族子弟入仕为宦,这不仅关乎其个人身份,而且决定着其家族门户地位。因此,士族社会之训导子弟,除了家族伦理、经史学业之外,对其从政能力、品格等也不可偏废。这在母教方面也有所体现。北朝士族社会持家女性,特别是一些寡母,对其子弟入仕行政极为重视,注重其能力与品德的教诲,甚至亲为示范。《魏书·列女传》所载房景伯母崔氏训子的事例便是一则典型:
景伯为清河太守,每有疑狱,常先请焉。贝丘民列子不孝,吏欲案之。景伯为之悲伤,入白其母。母曰:“吾闻闻不如见,山民未见礼教,何足责哉?但呼其母来,吾与之同居。其子置汝左右,令其见汝事吾,或应自改。”景伯遂召其母,崔氏处之于榻,与之共食。景伯之温情,其子侍立堂下,未及旬日,悔过求还。崔氏曰:“此虽颜惭,未知心愧,且可置之。”凡经二十余日,其子叩头流血,其母涕泣乞还,然后听之,终以孝闻。其识度厉物如此,竟以寿终。(47)《魏书》卷九二《列女·房爱亲妻崔氏传》,第19801981页。
房景伯为郡守,“每有疑狱,常先请焉”,可见崔氏对其子为政多有指导。具体就上述感化“山民”一事,房景伯母要求其为政地方应移风易俗,并亲自参预训导无识之“山民”,这与汉代“循吏”的传统一脉相承。崔氏辅助其子治理民众,推进道德教化的实践,这不仅仅在于训导其子弟的为政能力,更体现出北朝士族社会的政治理念与文化精神。
又,《隋书》载郑善果母,清河崔氏女,“年十三,出适郑诚,生善果,而诚讨尉迥,力战死于阵”。崔氏“年二十而寡”,其父本有促其改嫁之意,崔氏决意守寡育孤。崔氏守寡之初,其子郑善果仅七岁,然“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使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邑一千户。开皇初,进封武德郡公。年十四,授沂州刺史,转景州刺史,寻拜鲁郡太守”。郑善果以功臣之后,年少为官,一再出任州郡刺史与郡守,多得益于其母之督责、训导:
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治方。每善果出听事,母恒坐胡床,于鄣后察之。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瞋怒,母乃还堂,蒙被而泣,终日不食。善果伏于床前,亦不敢起。
可见郑善果为政,主要有赖于其母之辅助。对郑善施政不当之处,其母总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严肃训诫。不仅如此,崔氏注意节俭,公私分明,以自己的品德感染其子,目的在于劝导其为官清正廉洁。在其母的言传身教影响下,郑善果确实比较清明廉政,“历任州郡,唯内自出馔,于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许受,悉用修治廨宇及分给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炀帝遣御史大夫张衡劳之,考为天下最。征授光禄卿。其母卒后,善果为大理卿,渐骄恣,清公平允遂不如畴昔焉”(48)《隋书》卷八○《列女·郑善果母崔氏传》,第18041805页。。郑善果母言传身教,教子清廉,确实做到了循循善诱,故其子“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一度“考为天下最”。郑善果之勤政廉洁与其母亲之严厉督课关系密切,遗憾的是,郑善果在母亲去世后,缺乏督责,从而精神上有所懈怠,“渐骄恣,清公平允遂不如畴昔”。
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是,士族社会之母教,首先必须确保其子弟身心健康,这是实施教育的前提。对于那些遭遇变故,如丈夫早逝、子嗣幼弱、家道败落的家族而言,一些士族女性守寡养子,其意义则非同寻常,其子嗣的成长关乎某一家族之存续,责任尤巨。《北齐书》载裴让之年十六丧父,“殆不胜哀”,“其母辛氏泣抚之曰:‘弃我灭性,得为孝子乎?’由是自勉”(49)《北齐书》卷三五《裴让之传》,第465页。。裴让之年少守丧,如果一味苦行,“弃我灭性”,其身体必然受到伤害,故其母辛氏劝喻之。不仅如此,士族女性抚育弱嗣,还特别重视其心理健康,培养其健全的人格。《魏书》载魏溥妻房氏年十六即守寡,而其子魏缉则生不足百日,房氏恪守礼法,使其子受到刚强人格的熏陶。及至“缉年十二,房父母仍存,于是归宁。父兄尚有异议,缉窃闻之,以启母。房命驾绐云他行,因而遂归,其家弗知之也。行数十里方觉,兄弟来追,房哀叹而不返。其执意如此”(50)《魏书》卷九二《列女·魏溥妻房氏传》,第1979页。。房氏携子投依父母兄弟,当陷于生活困境,然觉察到父兄尚存异议,于是决然归家,尽管兄弟来追,断然不返。房氏如此,主要出于对其子人格的培养,恐其年少敏感的儿子受到心理上的伤害。尽管这方面的材料不多,但可以想见北朝士族社会寡母扶养、教育子弟,确实含辛茹苦,那些出自变故家族的士族子弟之成长,其中精英辈出,门户延续,无疑包含着那些寡母卓绝的奉献。
此外,当时士族社会中有些家族的祖母之教也值得关注。《魏书》载刁冲“十三而孤,孝慕过人。其祖母司空高允女,聪明妇人也,哀其早孤,抚养尤笃。冲免丧后便志学他方,高氏泣涕留之,冲终不止。虽家世贵达,乃从师于外,自同诸生。……每师受之际,发情精专,不舍昼夜,殆忘寒暑。学通诸经,遍修郑说,阴阳、图纬、算数、天文、风气之书莫不关综,当世服其精博”(51)《魏书》卷八四《儒林·刁冲传》,第18571858页。。又邢昕“幼孤,见爱于祖母李氏。好学,早有才情”(52)《魏书》卷八五《文苑·邢昕传》,第1873页。。一些士族还得益于后母或继母之教,如《魏书》载高谦之年少父亡,“少事后母李以孝闻,李亦抚育过于己生,人莫能辨其兄弟所出同异。论者两重之”(53)《魏书》卷七七《高崇传高谦之传》,第1708页。。高谦之受教于继母李氏,是典籍中的一例,实际上墓志等记载较多,可以说这是士族家族生活与家教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由于当时士族女性早逝比较常见,这种家庭变故,必然导致诸多士族子弟有赖于继母之抚育、训导。因此,这类祖母、继母,乃至于家族中其她女性承担抚育、训诫子嗣的情况,在本质上与母教的功能与作用是一致的。
结语: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母教之影响与特征
以上就相关正史所载,对十六国北朝时期士族社会女性,特别是其中的寡母群体抚养、教育子女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论述。从前文所列举相关实例看,那些遭遇变故的家族,往往夫亡子幼,门户堪忧,其母教之事迹更为典型,影响更为突出。这些士族妇女之行“母教”,首重其子嗣之为人,既磨砺其品德,又锻造其人格;其次注意培养其才学,或亲授经义,或鼓励寻师求学;再次注重督责其仕宦品行,希冀其建立功业,以造就士族社会忠义之士,以获取社会声誉,延续其家族门户。对中古时代士族之特征及其门第之护持,陈寅恪先生曾有论云:
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唯一之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凡两晋、南北朝之士族盛门,考其原始,几无不如是。……夫士族之特点既在其门风之优美,不同于凡庶,而优美之门风实基于学业之因袭。故士族家世相传之学业乃与当时之政治社会有极重要之影响。(54)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7172页。
据此,具体就某一家族而言,维护其社会声望及其地位,相当重要的途径便是训导其子孙以承传家族文化。上述十六国北朝时期士族社会之寡母无不自觉地肩负起家教之重任,即通过母教,使其子弟在家族遭遇困境过程中能够承传其“优美之门风”与“家世相传之学业”,从而保持士族的基本品格,进而入仕求进,延续家族门第。因此,论士族母教之功,自然首在其家族。
从这类士族家庭日常生活及其成员间关系的角度看,这种母教在其家族中造成了强大的权威和强烈的母恩。前述北魏房景伯母崔氏、魏溥妻房氏、北齐赵彦深母傅氏、周隋间郑善果母崔氏等,她们在教育子嗣过程中形成了很高的权威。郑雅如研究魏晋时期母子关系曾有论云:“魏晋人重视文学德行的家族教育,女性是其施教对象之一,史传中不乏风姿可观的才女。妇女投入家族教育,施行母教,对于门第的兴盛与维持带来正面的作用;在母子互动方面的影响则可能促成母亲权威增强,以及子嗣更有回报母恩的需要。”(55)郑雅如:《情感与制度:魏晋时代的母子关系》,第165页。就十六国北朝而言,这类具有权威的士族女性,不仅在世时严格管教子弟、倍受敬重,而且去世后依然普遍受到赞颂。这种特定时期出现的社会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对历史文献记载的内容与方式发生了影响。如前文所引述北魏魏缉、魏悦父子和北齐赵彦深等人尊母的详实记录,便是其中的典型事例。至于正史之《列女传》,就其内容而言,有关北朝诸史《列女传》所选择之士族女性,主要以这类士族寡母为主。传文对其训育子嗣之事迹介绍尤为细致。其他士族人物传记,特别是那些经历危难而成长起来的士族精英,往往多附载其母及所受之母教,由此从一个侧面记录士族女性之功德。因此,总体而言,当时士族女性的记载相对突出,这与其历史作用与地位当有一定的关系。至于“私史”性质更为突出的墓志撰述中,一些感受母恩的孝子甚至亲撰母亲志文,直接抒发情感,颂扬母德(56)参见王永平:《墓志所见中古士族社会女性之治家及其“母教”与“女教”——从一个侧面看士族文化之传承》(《黑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所辑录相关之墓志及其所作之分析,在此不再赘引。。
当然,必须指出,当时士族社会女性之教子,亦即本文所谓之“女教”与“母教”,既是士族门户延续与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也是整个士族社会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遍的、常态化的社会现象,绝非仅仅存在于那些遭遇祸难之家族,只是这类寡母之家教更为艰苦卓绝,倍受关注而已。士族社会普遍重视“治家”,其中一项核心内容便是“教子”。士族社会之“治家”与“教子”,皆与女性紧密相关。当时士族社会各家族内部日常生活及其相关事务,一般由具有特殊地位的女性操持,即便是那些完整的士族家庭,其主妇也在子弟教育中履行着重要职责。因此,当时相关正史中士族人物传记,多有附带叙及相关情况,如《北齐书》载王昕“母清河崔氏,学识有风训,生九子,并风流蕴藉,世号王氏九龙”(57)《北齐书》卷三一《王昕传》,第417页。。这种附见士族女性事迹的记载方式,尽管言简意赅,但实际上是强调她们对其子女成长的特殊作用,并保存相关史实。
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之母教,不仅关乎其家族门第之兴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华夏文化之传承。在长期分裂、动荡的社会背景下,士族往往成为学术文化的重镇或堡垒。陈寅恪先生指出:
盖有自东汉末年之乱,首都洛阳之太学,失其为全国文化学术中心之地位……故东汉以后学术文化,其重心不在政治中心之首都,而分散于各地之名都大邑。是以地方之大族盛门乃为学术文化之所寄托。……而汉族之学术文化变为地方化及家门化矣。故论学术,只有家学之可言,而学术文化与大族盛门常不可分离也。(58)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147148页。
学术文化的“地方化”“家门化”,是中古学术文化传承过程中一个本质特征。对此,钱穆先生通过对魏晋南北朝时代士族文化风尚的具体考察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代一切学术文化,其相互间种种复杂错综之关系,实当就当时门第背景为中心而贯串说之,始可获得其实情与真相,……当时一切学术文化,可谓莫不寄存于门第中,由于门第之护持而得传习不中断,亦因门第之培育,而得生长有发展。门第在当时历史进程中,可谓已尽一分之功绩。”(59)钱穆:《略论魏晋南北朝之门第与学术文化之关系》,《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三,第184185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胡族内进,南北长期分裂,在此危难过程中,正有赖于士族社会之保护,中华传统文化得以存续和发展。因此,当时士族社会之兴衰存亡,对中国文化之影响可谓至深至巨。
具体就十六国北朝士族对民族融合之影响而言,钱穆先生指出:“当时的北方政府,虽然拥戴胡人为君主,但实际政治的主持与推行,则大部还在中国士族的手里。当时中国北方士族,他们曾尽了教育同化胡人之极大努力”,他们“便是撑持过这一段狂风恶浪的险要滩头之掌舵人。他们又如病人身上起死回生的赤血球与活细胞。他们在社会上,本有一种特异的地位,一经便乱,他们随着需要,群起团结他们的本宗族亲,以及乡里的附随民众,形成了许多在经济上可以自给,武力上可以自卫的大集团”。在北方士族的主持下,北方胡人政府“创设了许多极合传统理想的新制度,像调整社会经济的‘均田制’,与整顿国民兵役的‘府兵制’等。将来全都为隋、唐政府所效法与承袭。这些全是当时北方士族的贡献。换言之,即是中国传统文化力量之表现。我们若撇开北方政府拥戴胡人为君主的一端不论,我们尽可说当时的北方社会,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发扬与衍进,有些处尚超于南方社会之上。”(60)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35137页。毫无疑问,在胡人统治下的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自然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承继人与保护者,而肩负此重任的士族社会是由各个家族及其房支组成的,多一个士族家族,中华文化之传承与保护就多一份力量,多一个阵地。从这个意义上看十六国北朝士族社会寡母之训育子嗣,培养士族社会之精英,维系其家族及其文化之传承。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士族社会之“母教”及其对士族社会精英之培养,不仅对某些家族门第之延续功绩卓著,而且对于中华文化之传续也当有其一份功绩。其实,北朝时代士族社会对这类母教便有普遍的赞誉与称颂,《魏书》载魏溥妻房氏笃志守节,训育孤嗣,其孙魏悦后位至济阴太守,颇有政绩,“吏民立碑颂德”,金紫光禄大夫高闾为其文,序中称赞其祖母房氏云:“祖母房年在弱笄,艰贞守志,秉恭妻之操,著自毁之诚。”又颂曰:“爰及处士,遘疾夙凋。伉俪秉志,识茂行高。残形显操,誓敦久要。诞兹令胤,幽感乃昭。”(61)《魏书》卷九二《列女·魏溥妻房氏传》,第19791980页。魏氏子孙之成人为宦,光大其门第,实际上依赖于房氏训育之功。高闾为其孙作颂,叙其祖母之德,这不仅关涉其家族,而是代表了士族社会之立场。
论及十六国北朝之母教问题及其社会、文化之意义,人们必然联想到东晋南朝之士族社会及其相关问题。南北士族自有相通、相同之处,其“女教”“母教”也是如此。不过,南北朝社会及其士族文化风尚确实存在一些微妙的差别。对此,前辈学者早有认识,多有论述。我们知道,东晋南朝士族社会以侨寓士族为主体,永嘉之乱后之南迁士族主要是以京洛为中心的河南地域玄化士族群体,其流迁江左,建立东晋,延及南朝,始终居于政治与社会之优越地位,故其生活状态、文化心理等都与十六国北朝士族有所不同。而留居北方之士族,当以河北士族为重镇,兼及其他诸地之士族,相对门望偏低,在学术文化上普遍未染玄风,延续汉儒之传统,偏于保守。面对胡人之统治,北方士族多居于乡里,聚族而居,崇尚大家族制度。陈寅恪先生论及南北朝士族差异时指出,“南朝士族与城市相联系,北朝士族与农村相联系”。又说北方士族“主要与农村、土地、宗族相联系”,南方士族“主要与城市、商业相联系,宗族则已瓦解”。他以为北朝士族所依赖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北方的士族与农业土地的难分的关系。北方大家族制度的继续维持,又决定了北方的士人与宗族的难分的关系”(62)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81页。。钱穆先生比较南北士族差异时也指出:“南渡衣冠,藉拥戴王室之名义,而朘削新土,视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则处胡人压逼之下,不得不厚结民众,藉以增强自己之地位,而博得异族统治者之重视”。又说:“南方士族处于顺境,心理上无所忌惮,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分裂而为小家庭制。……北方士族处于艰苦境况下,心理上时有戒防,时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团结而为大家庭制。”(63)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第306页。相较南朝,北方士族作风偏于务实,关注军政、民生等实务。“南方士族本有地位,故不愿再经心世务,乃相尚为《庄》《老》玄虚。北方士族处异族统治之下,既不能澄清驱攘,只能隐忍合作,勉立功业以图存全,故相尚为经术政务。……故南方士族不期与王室立于对抗之地位,其对国事政务之心理,多半为消极的。北方士族乃转与异族统治者立于协调之地位,其对国家政务之心理,大体上为积极的。”(64)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第307页。由此可见南北士族群体之一般生活境遇及其心态。
南北士族社会之文化背景、社会处境与生活状态的诸多微妙差异,对其家学门风自然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就其“女教”与“母教”而言,在思想上,东晋南朝士族女性玄化色彩浓郁,颇具“林下之风”,《世说新语》等文献所载以谢道蕴为代表的东晋高门士族女性的玄学清谈之风采及其学养,在北方绝无存在之可能。与玄化相关,南朝士族才女之文学艺术也普遍较高,而北朝则少有纯粹抒情的女性文学。钱穆先生曾依据《隋书·经籍志》所载之妇女文集目录学概括指出:“《隋志》总集之部,有《妇人集》二十卷,注云:梁有《妇人集》三十卷,殷淳撰。又有《妇人集》十一卷亡。别著《妇人集钞》二卷,又《杂文》十六卷,注为妇人作。此则全是妇人作品。盖当时门第既重礼法,又重文艺,即妇人亦然也。”(65)钱穆:《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三,第156页。其中所录主要当是魏晋南朝妇女之文集,少有北朝妇女文集。据墓志所载,北朝女性文才突出者,如《魏故贵华恭夫人墓志铭》载王普贤为南朝一流门第琅邪王氏代表人物王肃女,其“妙闲草隶,雅好篇什,春登秋泛,每缉辞藻,抽情挥翰,触韵飞瑛”(66)《魏故贵华恭夫人(王普贤)墓志铭》,赵超编:《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第6970页。。王肃在北孝文帝时入魏,其家族文化自然具有南朝之崇尚文学之风尚(67)王永平《魏晋南朝士族社会之女教与“母教”》(《河北学刊》2016年第2期)对魏晋南朝时期士族社会重视女子教育及其“母教”之具体表现及其对士族文化传承的作用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敬请参看。。
相较而言,北朝士族社会女性对宗族礼法仪规等方面则特别重视,他们普遍恪守礼法,讲究节操。《魏书》载勃海封卓妻乃彭城刘氏女,“成婚一夕,卓官于京师,后以事伏法”,刘氏“愤叹而死”。中书令高允“念其义高而名不著”,特赋诗八首,赞其“异哉贞妇,旷世靡畴”(68)《魏书》卷九二《列女·封卓妻刘氏传》,第1978页。。高允是当时最有声望的汉族士大夫代表之一,他作诗颂扬妇德高尚的封卓妻刘氏,以表彰其从一而终的行为,这自然体现了北方士族社会的文化倾向。前述北魏魏溥妻、北齐赵彦深母傅氏、周隋间的郑善果母等,都年轻夫亡,然笃志守节。《魏书·列女传》载魏溥妻房氏训育子孙之事迹尤为典型:“俄而溥卒。及大殓,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流血滂然,助丧者咸皆哀惧。姑刘氏辍哭而谓曰:‘新妇何至于此!’房对曰:‘新妇少年不幸,实虑父母未量至情,觊持此自誓耳。’闻知者莫不感怆。”(69)《魏书》卷九二《列女·魏溥妻房氏传》,第1979页。前引《北史·赵彦深传》载其母傅氏,“彦深三岁,傅便孀居,家人欲以改适,自誓以死”。郑善果母崔氏“年二十而寡,父彦穆欲夺其志,母抱善果谓彦穆曰:‘妇人无再见男子之义。且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死为无礼。宁当割耳截发以明素心,违礼灭慈,非敢闻命’”(70)《隋书》卷八○《列女·郑善果母崔氏传》,第1804页。。北朝社会普遍倡导这一风尚,根本原因在于其宗族伦理及其实践。此外,北朝士族社会在相对恶劣的生存环境下,重视社会实务,这在“女教”与“母教”方面也有所体现,以上几位具有代表性的士族女性,其不仅普遍善于持家教子,且有强烈的治世意识与卓著之能力,如房景伯母崔氏、郑善果母崔氏等,“通晓治方”,并指导其年少之子治理州郡,将儒家德政理念落到实处。
以上概略比较南北朝士族社会及其妇女文化风尚微妙之差异,这自然涉及到相关之“女教”与“母教”之不同,但必须指出,南北士族社会之文化风尚,究其根本而言,皆崇尚儒家礼法,而地域差异与思想变异,导致南北学风与士风的一些差别。因此,南北士族文化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而相异性则仅限于程度与形式而已,具体到南北士族社会之“女教”与“母教”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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