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网院作业 发表于 2019-11-18 10:30:12

《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考

·专题研究·
《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考

[摘 要]今本《韩非子》首篇《初见秦》作者(即文中所谓“臣”)的身份问题,是古今“韩非学”中的一桩重要公案。以往研究对该文的文本分析并不充分。《初见秦》文本语境大致对应于秦昭王五十年至五十六年之间,内容主旨是“臣”利用赵楚魏三国合纵抗秦局势,历数魏冉、范睢事秦“不忠”,以求得到秦昭王“信”“用”。取代范睢而后快的明显企图与对范睢批判的“不彻底”之间的矛盾是其显著特点。《初见秦》的历史语境与蔡泽入秦时间吻合,而该文内容及文本特点与蔡泽入秦目的及其入秦后相关史事、当时的秦国内外局势、秦国对外战略行动调整方向等均可形成对应关系。“臣”是蔡泽的可能性最大。
[关键词]初见秦;战国策;韩非;范睢;蔡泽
《初见秦》是今本《韩非子》的首篇,全文内容是以第一人称“臣”展开的对秦王的建言。由于《史记》记载韩非曾为“存韩”而出使秦国,并且《韩非子》次篇《存韩》记录了“韩客”和李斯的“上秦王(嬴政)书”,因而《初见秦》被疑为韩非初见秦王时所献策论①据周勋初考证,晋初人所见的“韩非书”中就有《初见秦》篇。参见周勋初:《〈韩非子〉札记》,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18页。。然而,因该文的“亡韩”主张与韩非“存韩”的使秦使命乃至因此而囚死秦国的事实相抵牾,且该文亦见于《战国策·秦策》,题名为“张仪说秦王”,故而这位“臣”究竟是谁,自古以来聚讼纷纭②《初见秦》与《张仪说秦王》仅在个别文字细节上存在差异,绝大部分内容以及语意文脉完全一致。另据郑良树考证,《初见秦》行文更加简洁,文意更加完整。参见郑良树:《韩非之著述及思想》,台北:学生书局1993年版,第15页。。由于该文是《韩非子》首篇,又与韩非使秦史事、特别是韩非是否“卖国”及其悲剧命运形成原因等问题缠绕在一起,对“臣”之身份的考辨遂成为“韩非学”的一桩公案③相关学术史参见宋洪兵:《韩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13页;郑良树:《韩非之著述及思想》,第11~15页。。
对“臣”之身份的考证,上迄南宋递至当代④宋人姚宏、鲍彪在注解《战国策·张仪说秦王》时即注意到其与《初见秦》篇的关系,并对“臣”之身份进行了考证。参见刘向辑录:《战国策》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3~114页。另据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沙随程氏推测“臣”为范睢。参见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卷六,二十五史刊行委员会编:《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上海:开明书店1936年版,第29页中栏。,可谓常论常新、言人人殊。从研究方法上看,以往研究可分为两类。
其一,以文本涉及的相关史事为核心依据,采用“内证法”确定该文的历史时代,进而从相关史料中搜寻目标。这类研究的基本共识是,《初见秦》的历史语境大致对应在秦昭王(公元前306-公元前251年在位)五十年(公元前257年)以后,这位“臣”并非张仪和韩非,而是此时入秦的某位纵横游说之士。所举证据有三:一是该文所述之事,大多发生在张仪殁后,最晚已至张仪身后五十四年之久;二是该文所述大多为秦昭王时事,“臣”所称“大王”应为秦昭王,而传世史料却无韩非在此时入秦的记载⑤据《史记》之《老子韩非列传》《李斯列传》《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韩非为“存韩”而使秦应在秦王嬴政(始皇)十三年(公元前234年)左右。尽管关于韩非使秦的时间及次数尚有争议,但至今尚未发现其在公元前234年之前入秦的确切记载。当然,“无所载”不代表“无其事”,但这是论证“韩非说”成立的最大难点。。三是该文“忠秦”立场明确,是助秦成“霸王之道”的策论,且有“亡韩”主张,这与韩非的“存韩”使命及其韩国公子身份完全不符①参见荣肇祖《韩非的著作考》和《韩非子初见秦篇考》、刘汝霖《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考》,以上三文并见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653~674、679~686、688~691页。钱穆:《李斯韩非考》,《先秦诸子系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552~553页。彭陞荣:《〈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考〉补》,《中央日报》,1947年6月16日,第9版。马非百:《秦集史·人物传三之八》“范睢蔡泽”条,《秦集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04~210页。除荣肇祖外,以上诸人认为“臣”为蔡泽,但并未展开系统论证。郭沫若认为“臣”是吕不韦,参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83~584页。郭沫若这一观点被缪文远接受,后者据此将本文系于周赧王五十九年(即秦昭王五十一年)。参见缪文远:《战国策考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33页。。
其二,以“臣”所献策略的思想特征为核心依据,由于“思想”本身存在主观性,因此这类研究观点杂陈——或韩非、或吕不韦、或李斯②持“韩非说”者主要有,邓思善《读荣肇祖先生〈韩非的著作考〉志疑》、高亨《韩非子初见秦篇作于韩非考》,以上两文见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4册,第675~679页、686~687页。张觉:《韩非子校疏》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8~9页。松平康国:《韩非子国字解》(松平康国:《韓非子国字解》),东京:早稻田大学出版部1911年版,第51页。津田凤卿:《韩子纲领》(津田鳳卿:《韓子綱領》),《韩非子解诂全书》第一卷(《韓非子解詁全書》第一巻),1849年刻本,第21页。陈千钧:《韩非子书考》,国学整理社:《诸子集成》第五册,上海:世界书局1935年版,第13~14页。陈奇猷:《韩非子集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页。邓廷爵认为是李斯游说秦始皇之言,参见邓廷爵:《关于〈韩非子·初见秦〉作者与韩非之死》,《学术月刊》1982年第3期,第69~74页。蒋重跃在郭沫若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初见秦》篇可能是编者误将吕不韦见秦昭王时进言与韩非初见秦始皇时进言合为一篇,参见蒋重跃:《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5页。。
虽然上述研究取得了不少可资借鉴的成果,但仍存在一定的欠缺。第一类研究采用的“内证法”固然扎实,但囿于史料局限,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二类研究激发出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但为疏解“时间”和“思想”上的矛盾,或对“内证法”的断代结果采取相对化处理,或进行过于冒险的推测③为了疏解“亡韩”与“存韩”矛盾,张觉以韩非“师事荀卿”为依据,推测其曾随同荀子入见秦昭王,《初见秦》则是韩非游说秦昭王的言论,由于与其见秦始皇时情境不同,故不存在矛盾。参见张觉:《韩非子编集探讨》,《贵州文史丛刊》1990年第3期,第60页。笔者认为,“师事荀卿”与是否随同荀子入秦,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臣”的身份关涉韩非出使秦国的具体过程乃至韩非是否“卖国”的判定,为了论证己说,某些研究难免带有一定的先入之见④参见牛鸿恩:《〈韩非子·初见秦〉小议》,《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3期,第70~72页。。此外,以上两类研究的文本解析,或将重点置于疏解“亡韩”与“存韩”的矛盾,或集中分析“臣”所献策略的思想特点。然而,一个被逐渐忽略的基本前提是该文的“底色”:纵横之士的游说言说。事实上,该文同出于《战国策》,就很能说明这一点。前述研究对“臣”之身份的诸多推测——张仪、范睢、蔡泽,他们的纵横家色彩亦十分明显。对于纵横家及其言说的基本特征,周谷城等学者曾有概括:他们的核心关切是“势位富贵”;游说君主“信”“用”,是实现目标的主要途径;而他们之所以能“以空言动各国之主”,乃是充分利用了当时“尚利”的时代氛围和多变诡谲的争霸环境,施展“恐吓”“利诱”“夸大”“熟计”等诈巧手段⑤参见周谷城:《中国通史》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42~143页;韩东育:《天人·人际·身心——中国古代“终极关怀”思想研究》,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4页。。这意味着我们对于《初见秦》文本的分析应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文本内容反映的时代语境和秦国内外局势;二是“臣”之言论呈现的主观动机及论述特点。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更为确凿的史料面世之前,对“臣”之身份的考证仍不应轻易将考证前提突破“内证法”的断代结果,即秦昭王五十年以后。与此同时,对文本内容的考察重点,不妨调整到纵横家求诸侯“信”“用”的主观目的和秦昭王五十年前后的秦国内外局势上来。由此,本文尝试结合以往成果,再作考证。
一 《初见秦》核心文义:秦力足合天下而谋臣不足共计
如前所述,获得诸侯“信”“用”是纵横之士取得“势位富贵”的主要途径。为达目的,他们在洞察时局人心的基础上,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游说技术,即周谷城所列:一曰“恐吓”:谓诸侯不听己说则有亡国之患;二曰“利诱”:只要听取说者“高见”则无往而不利;三曰“夸大”:“夸大其辞,说得天花乱坠,使听者心悦诚服。其夸大之点,不外:地势之优越,武力之雄厚,蓄积之饶多,当局之贤明”;四曰“熟计”:示意自己早已成竹在胸①参见周谷城:《中国通史》上册,第142~143页。。如果从“游说”的视角来分析就会发现,该文的核心思想正是“臣”围绕当时秦国内外局势和昭王争霸意图,施展上述技巧,贬低秦国谋臣,以求得到秦王“信”“用”。
首先,“臣”以贡献破天下合纵之策引出话题:“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纵,将西面以与秦强为难”②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页。。之所以选择“破纵”破题,主要基于两点。其一,自战国中期各国展开合纵连横运动开始,“合纵”便是山东诸国抗衡秦国东进的主要战略。因此,从秦的角度来看,如何“破纵”是其逐鹿中原的关键。所以张仪、范睢、李斯皆以“破纵”用秦③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〇《张仪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79~2305页;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01~2437页;卷八七《李斯列传》,第2539~2541页。。这是“臣”游说秦王的历史大背景。其二,就具体的时代背景而言,从文中“臣”对秦国未能挟长平之胜而一鼓“举赵”(即灭赵)的批评来看④即“乃复悉士卒以攻邯郸,不能拔也,弃甲兵弩,战竦而却”,“军乃引而退,并于李下,大王又并军而至,与战不能克之也,又不能反运,罢而去”。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10页。,该文语境应为秦将王龁兵败邯郸(昭王五十年)以后。由于魏(信陵君)、楚(春申君)出兵救赵,虽然史料未见“约纵”记载,但赵、魏、楚已成“联军”事实。王龁兵败邯郸后撤退至汾城附近,整军再战,“攻晋军,斩首六千,晋楚流死河二万人,攻汾城,即从唐拔宁新中”,但旋即(约昭王五十一年)遭赵楚魏军击败⑤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14页;卷四〇《楚世家》,第1736页;卷四三《赵世家》,第1827页;卷一五《六国年表》,第747页。。此时秦国在河东的战略局势陷入被动,以“破纵”游说秦王正当其时。
需要注意的是,有学者倾向于将“臣”所谓“合纵”视为“确指”,认为“臣”入秦献策,正是应此次“合纵”而来,从而将该文语境的“绝对时间”定位在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具体有两种观点。其一,南宋鲍彪据《秦本纪》所载“(昭王)五十一年……西周君背秦,与诸侯约从”⑥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18页。,认为所谓“收韩而成纵”即指此⑦参见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上,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9页。。其二,郭沫若认为,经过秦惠王以来的“连横政策”,至昭王时代,合纵局势已经“渐就崩溃了”,因此文中所谓“破纵”不是“泛泛地反对一般的合纵”,而是“专为某一次紧急的事态而进说”,进而考证出这一“紧急的事态”正是上述新中之战⑧参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577页。。
笔者认为不然。其一,西周君虽“约纵”,但在“天下锐兵出伊阙攻秦”之前,即遭秦国先发制人——“秦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走来自归,顿首受罪”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18页。。《初见秦》主要内容并非通风报信,亦未提及任何与西周约纵相关的信息。其二,山东诸国合纵虽然败多胜少,但并非“渐就崩溃”。秦昭王九年至十一年(公元前298-公元前296年),齐、魏、韩三国攻破函谷关,迫使秦国向魏、韩割地求⑩参见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86、1004~1009页。和。秦庄襄王三年(公元前247年),魏、赵、韩、楚、燕五国合纵攻秦。即便在“诸侯服秦,譬若郡县”的秦王嬴政时期,仍然发生了赵、楚等五国合兵伐秦的事件(公元前241年),而李斯在初见嬴政时也主张乘势鲸吞六国,以防“诸侯复强,相聚约纵”⑪瑏瑡司马迁:《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第2540页。。可见,至统一六国前,秦国始终面临着“合纵”压力。其三,从长平之战至王龁兵败新中的整个过程来看,魏楚“救赵新中”不过是此时秦赵拉锯的一个环节:在王龁围攻邯郸的同时,秦昭王亦遣张唐攻略魏地;王龁遭魏楚攻击退往汾城,复与张唐合击新中;赵楚魏军尾随而至,击破秦军;“秦军罢”,河东战事自此告一段落⑫参见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86、1004~1009页。。退一步说,自魏、楚出兵救赵,三国就已成“合纵”事实,之后的系列战事实为联兵互救,“救赵新中”算不上一次完整的“合纵”行动。其四,从文脉来看,“臣”随即称赞“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并据此“窃笑”六国“合纵”拒秦,实乃“以乱攻治”“以邪攻正”“以逆攻顺”的取亡之道(“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引导秦昭王注意到秦国拥有的“天下不足兼而有”的强大实力与“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的现实结果之间的巨大反差,从而为下文凸显秦国谋臣之“不忠”进行铺垫①参见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2~4,6、11,12页。。由此可见,文中所谓“合纵”似不可视为“确指”,更应是“臣”对当时秦国所面临局势的概观和游说的“话语套路”。
其次,“臣”将秦国之所以“四邻诸侯不服,霸王之名不成”归因于昭王所用两位“谋臣”——魏冉、范睢“不尽其忠”。“臣”向昭王表示,秦破楚(公元前278年)、破魏(公元前275年)、破赵(即长平之战),均为“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的良机,但皆因“谋臣不忠”或“谋臣之拙”而在最后关头戛然而止,不仅劳师无功,更使得濒于灭亡的楚、魏得以“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乃至重新组织合纵抗秦;而长平胜而复退和围攻邯郸的失利,让天下诸侯得窥秦国谋臣和国力的“底牌”,从而引发天下再度“合纵”拒秦的可能。最后,以周武王以弱胜强(“破纣之国,擒其身,据其地而有其民”)、赵襄子反败为胜(“攻智伯,擒其身以复襄主之初”)的典故,告诫秦昭王秦国虽强,仍需“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不可重蹈商纣王和智伯覆辙②参见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2~4,6、11,12页。。
再次,“臣”重申秦国“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的绝对优势,并施展“熟计”手段:“臣昧死愿望见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大王诚听其说,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赵不举,韩不亡,荆、魏不臣,齐、燕不亲,霸王之名不成,四邻诸侯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以为王谋不忠者也”③参见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2~4,6、11,12页。。
值得注意的是,“臣”并未将具体策略和盘托出,而是在之前的种种铺垫之下施展“利诱”和“熟计”手段,请求秦王准其进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换言之,《初见秦》的核心用意是“臣”为引起秦王的关注和信任而进行的铺垫。所谓“初见秦(王)”当指此意。这与商鞅分别以“帝道”“王道”“霸道”试探秦孝公,范睢为获得秦昭王召见而先上书言“臣愿得少赐游观之闲,望见颜色。一言无效,请伏斧质(锧)”,属同类手段④司马迁:《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2228页;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05页。。所以,将《初见秦》理解为某位历史人物(如吕不韦或韩非)两次入秦的证据,或以此作为韩非两次出使秦国的旁证,不甚合理⑤郭沫若认为,虽然吕不韦初次入秦是在昭王四十八年(嬴政出生)之前,但那时他是“以珠宝商人的资格从事秘密活动”,“没有资格得见昭王”;昭王五十年,吕不韦护送子楚逃出邯郸,昭王五十一年随围困邯郸失败的秦军撤回秦国。这次入秦虽非首次,但他若得与昭王接触,则可谓初次。参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581~582页。马世年认为,虽然《初见秦》非韩非所作,但其题名提示了韩非在秦始皇在位期间两次出使秦国。参见马世年:《韩非二次使秦考》,《中国文化研究》2008年冬之卷,第81~90页。。
由上可知,《初见秦》的核心内容是,“臣”利用长平之战后秦国面临的不利局势,通过论述秦国国力与现实局势的不对称,突出昭王所用谋臣“不忠”“不智”,以期收获秦王“信”“用”。正如津田凤卿所言,“(《初见秦》)通篇言秦力足合天下,而谋臣不足共计之也”⑥津田凤卿:《韩非子解诂全书》第一卷(津田鳳卿:《韓非子解詁全書》第一巻),第1页。松平康国亦认为:“古来注释家评论家多以此篇陈取天下之大计,然读去读来,陈天下之大计处安在?所论只谋臣之失错而已。由此观之,天下之大计尚在彼之胸底,不过先以此论动始皇,然后使始皇徐徐叩之,此易见之道理也。”尽管松平认为文中“大王”为嬴政、“臣”为韩非,但其对文脉与核心思想的把握是符合该文实际内容的。参见松平康国:《韩非子国字解》(松平康国:《韓非子国字解》),第68页。。所谓“举赵、亡韩”云云,仅仅是战略性建议,至于实现战略的具体方案,即“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臣”将之留作“再见”秦王的“由头”而按下未表。换言之,此战略性建议中的部分观点并不足以作为判断“臣”之身份的核心“标识”。据文中所载史事及“臣”对秦赵战争的特别关注,我们大体可将该文语境定在秦昭王五十年至五十六年(公元前251年,昭王卒年)之间,且应距昭王五十年不远的时间段,但判断具体年月的依据仍旧不足。
二 针对范睢的批判避重就轻
与商鞅、张仪、苏秦等围绕“售计”展开游说不同,该文的核心主题是“示忠”。“臣”先以“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开篇,表明自己的“忠智”立场;次以秦所面临困境为论据,“反复归咎谋臣不忠处”①参见赵如源、汪道焜同校:《韩子》第一卷,日本国立公文书馆藏明天启五年刻本。;最后以若不能助秦成“霸王之名”则“斩臣以徇国,以为王谋不忠者也”作为保证,劝诱秦昭王向其垂问“霸王之道”。此处之“忠”有两种理解。一是狭义之忠,即臣对君主的“忠诚无私”;二是广义之忠,既包含一般意义上的“忠诚”,也包含所谋是否切中要害、有所收效之意,即“言而不当,亦为秦谋不忠”②参见津田凤卿:《韩非子解诂全书》第一卷(津田鳳卿:《韓非子解詁全書》第一巻),第2页。。“忠”是谋臣立足朝堂的根本,亦是君主任用臣下的底线,而“臣”竟然对秦昭王直言“其谋臣皆不尽其忠”,这种不惜得罪秦国群臣、特别是权臣宠臣的态度,体现了欲取而代之的决然与渴望。从时间上看,魏冉早在昭王四十二年就已“被逐”下野,此时“臣”意欲取代的真正对象显然是时任秦相的范睢。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如果我们聚焦于文本细节就会发现,“臣”对其真正的对手或目标人物——范睢的批判,竟然十分暧昧。
其一,“臣”通篇仅点出魏冉之名,而对于范睢则虽大彰其“过”,于其“名”却只字不提,仅以“谋臣”指代。
其二,“臣”将范睢之失断为“谋臣之拙”,而对魏冉则指为“不忠”。尽管在广义层面,两者皆在“不忠”之列,但就君主的立场而言,能力之“拙”尚可容忍,事主“不忠”则绝不可忍。
“臣”将魏冉之“不忠”归纳为三点。
(1)昭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8年),白起攻拔楚国郢都,却“引军而退,复与荆人为和,令荆人得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③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5~6页。据《穰侯列传》,“举任”白起的正是魏冉,且“(魏冉)复秦相,四岁,而使白起拔楚之郢”。参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325页。。
(2)昭王三十二年(公元前275年),魏冉兵围魏都大梁,却“引军而退,复与魏氏为和,令魏氏反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④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7页。另据《穰侯列传》:“昭王三十二年,穰侯为相国,将兵攻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围大梁。”参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325页。。
在“臣”看来,两次战事皆在秦国取得大胜之际,因“谋臣不为”而戛然而止,使得秦国坐失成“霸王之名”的良机。以上两次战事皆为魏冉当国期间,所谓“谋臣”当指魏冉。
(3)在上述两事之后,“臣”直指秦之所以连失“霸王之道”,乃是秦国主政丞相魏冉“治秦”动机不纯:“穰侯之治秦也,用一国之兵,而欲以成两国之功。”所谓“用一国之兵,而欲以成两国之功”,意为魏冉对外用兵并非仅为秦国开疆拓土,除国家利益之外,其战略取舍亦包含个人私利——扩大、经营其封地陶邑。昭王十六年(公元前291年),魏冉受地封侯(“魏冉陶,为诸侯”)⑤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12页。;魏冉兵围大梁却终与魏国罢兵言和的原因之一也是顾忌陶邑得失⑥司马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325~2326页。;昭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1年),魏冉派遣客卿“灶”“伐齐取刚、寿,以广其陶邑”⑦司马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329页。这次攻齐行动不仅被范睢诟病,也被《韩非子·定法》批判为“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一尺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七《定法》,第398页。。正因为魏冉“不尽其忠”,从而导致秦国“兵终身暴露于外,士民疲病于内,霸王之名不成”⑧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初见秦》,第7页。。
“臣”对范睢的批判虽未指名道姓,但就其所举长平之战及此后攻赵失败来看,此时主持秦国军政、特别是在长平之战中决策军机的“谋臣”正是范睢。长平一战,赵国有生力量已被悉数歼灭,本应乘势一举灭赵,“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赵氏为和”,使得濒临灭亡的赵国得以重新布防,也为魏、楚等国留下了救援时间。失去先机后,秦国再度发起攻赵战事,终被魏楚赵三国合兵击败。这一系列失误,不仅虚耗秦国国力,更使得诸侯窥见其庙堂谋伐和军事实力的底牌。
“臣”将上述范睢的一系列失误归咎为“谋臣之拙”。然而,据《史记》《战国策》相关记载,长平战后之所以未能一举灭赵,并非范睢缺乏战略眼光,而是其唯恐白起独享破赵之功,进而危及其政治地位:
(昭王)四十八年十月,秦复定上党郡。秦分军为二:王龁攻皮牢,拔之;司马梗定太原。韩、赵恐,使苏代厚币说秦相应侯(范睢)曰:“武安君(白起)擒马服子乎?”曰:“然。”又曰:“即围邯郸乎?”曰:“然。”“赵亡则秦王王矣,武安君为三公。武安君所为秦战胜攻取者七十余城,南定鄢、郢、汉中,北擒赵括之军,虽周、召、吕望之功不益于此矣。今赵亡,秦王王,则武安君必为三公。君能为之下乎?虽无欲为之下,固不得已矣。秦尝攻韩,围邢丘……故不如因而割之,无以为武安君功也。”①司马迁:《史记》卷七三《白起王翦列传》,第2335~2336页。
范睢不愿白起在长平之战后再立攻破邯郸、灭亡赵国的大功,因而以“军劳师疲”为由建言昭王罢兵:“秦兵劳,请许韩、赵之割地以和,且休士卒。”换言之,导致赵“不亡”、秦王“不王”的真正原因恰是范睢“不忠”。
其三,“臣”对范睢的批判并不彻底。除因一己私利导致秦国坐失“灭赵”良机之外,范睢举荐的两位恩人——王稽、郑安平,皆在昭王五十年之后身获重罪。长平之战后,秦、赵短暂罢兵。昭王四十八年(公元前259年)十月,秦国复遣王陵攻击邯郸。昭王四十九年(公元前258年),秦昭王走马换将,以王龁替换久战不下、损兵折将的王陵。昭王五十年(公元前257年),王龁被魏楚救赵援军败于邯郸城下。其时,受范睢派遣,郑安平亦参与围攻邯郸的行动,“为赵所围,急,以兵二万人降赵”②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7页;另据《六国年表》,秦昭王五十年“王龁、郑安平围邯郸”。《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第747页。。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河东守王稽“与诸侯通,坐法诛”。王稽、郑安平的登用,皆因他们有恩于范睢。范睢不仅任人以私,更是举任不善,而“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③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7页。。因此,对于欲取范睢而代之的“臣”而言,王稽、郑安平事件正是给予范睢致命一击的“炮弹”。然而吊诡的是,尽管“臣”已提及王龁兵败邯郸之事,于郑、王二人却不着一字④不提王稽或可能因当时王稽事件尚未发生,但“郑安平降赵”与王龁兵败邯郸大致同时。。
三 “臣”应为蔡泽
综合上述分析,《初见秦》文本内容及特点可作如下把握。其一,《初见秦》文本语境或时代背景应为秦昭王五十年之后不久。其二,全文中心主题是“臣”利用秦国当时不利的外部局势游说秦昭王,以期获得“信”“用”,取范睢而代之。其三,“臣”取代范睢的意图十分明显,但针对范睢的批判却避重就轻,仅采用“不点名”的方式,并且回避了“郑安平事件”这样的有利论据。以上三点,特别是看似相互矛盾的后两点,为我们定位“臣”之身份提供了线索。
就目前面世的史料来看,笔者认为《初见秦》之“臣”为蔡泽的可能性最大,理由有六。
其一,蔡泽入秦时间符合《初见秦》语境的大致时代(昭王五十年以后)。需要说明的是,最早提出“蔡泽说”的是刘汝霖。刘氏根据传世史料中与该文时间段吻合的入秦说客仅见蔡泽一人,认为“臣”应为蔡泽或“蔡泽之徒”,但并未做进一步论证。郭沫若根据“破纵”的提示,将该文语境的“绝对时间”定位在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而蔡泽入秦时间史料明确记载为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在时间上排除了蔡泽的可能⑤据《范睢蔡泽列传》,蔡泽是在王稽“负重罪于秦”的情况下“西入秦”的,而王稽被诛则是郑安平降赵(昭王五十年)“后二岁”之事。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7~2418页。另据睡虎地秦简《编年纪》记载,“昭王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6页。由此可知蔡泽入秦的确是在昭王五十二年。此外,彭陞荣在认可郭沫若“绝对年代”的前提下,将王稽被诛的时间考订为昭王五十年,借此论证蔡泽入秦也应在昭王五十年,从而补证刘汝霖“蔡泽说”。彭陞荣:《〈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考〉补》,《中央日报》,1947年6月16日,第9版。但彭氏对蔡泽入秦时间的考订结果与睡虎地秦简不符,不足采信。。但前已论证郭沫若的“精确定位”并不可靠。所以蔡泽说在时间上并无矛盾。
其二,容肇祖认为,该文非议范睢明显,而蔡泽得见秦昭王乃得力于范睢举荐,“似乎初见秦时不当即数范睢之短”⑥见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4册,第686页。。荣氏的观点看似符合“人之常情”,但若从相关史料所呈现蔡泽入秦的背景、目的及过程来看,上述文本特点恰恰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境。
从昭王四十九年(公元前258年)秦国再度发起攻赵战事至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王稽被杀,秦国庙堂迭遭变故,最高权力中枢几近瓦解。
一是君将、将相失和,导致白起被杀。范睢因私利而阻止白起在长平大胜后扩大战果,使得白起对范睢和昭王心生不满。从秦再次伐赵至王龁兵败邯郸,昭王数度召请白起挂帅,均为后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矛盾日渐激化。昭王五十年(公元前257年)十一月,河东惨败的消息和范睢的“助言”,终于让昭王失去耐心而赐死白起①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7页;卷七三《白起王翦列传》,第2336~2337页。。白起之死不仅令秦国失去了当时最具军事才能的战争统帅,而且引发了朝野对白起的普遍同情——“(白起)死而非其罪,秦人怜之,乡邑祭祀焉”②司马迁:《史记》卷七三《白起王翦列传》,第2337页。。
二是君相生隙。随着郑安平降赵和王稽暗通诸侯事发,范睢日渐失去昭王信任,其地位乃至生命岌岌可危,朝不保夕。郑安平降赵后,范睢以“所任不善”而“席藁请罪”,昭王非但不加罪责,反而严令国中不准议论该事,甚至“加赐相国应侯食物日益厚”。昭王这种不合常理的处置方式,至王稽事发方显其真意。
王稽为河东守,与诸侯通,坐法诛。而应侯日益以不怿。昭王临朝叹息,应侯进曰:“臣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今大王中朝而忧,臣敢请其罪。”昭王曰:“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夫以远思虑而御勇士,吾恐楚之图秦也。夫物不素具,不可以应卒,今武安君既死,而郑安平等畔,内无良将而外多敌国,吾是以忧。”欲以激励应侯。应侯惧,不知所出③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7~2418页。。
昭王“临朝叹息”有意引范睢探问,却对王稽之事只字不提,反而重提两年前白起与郑安平旧事,实则向范睢表达了极度不满:战功卓著的白起死于范睢嫉贤妒能引发的双方私怨,无能无功的郑安平仅因与范睢的私交而忝列将军却叛降投敌。《战国策》的一则史料为理解昭王对郑安平事件的处理方式提供了线索。
(王稽被诛后)秦王大怒,而欲兼诛范睢。范睢曰:“臣,东鄙之贱人也,开罪于楚、魏,遁逃来奔。臣无诸侯之援,亲习之故,王举臣于羁旅之中,使职事,天下皆闻臣之身与王之举也。今遇惑或与罪人同心,而王明诛之,是王过举显于天下,而为诸侯所议也。臣愿请药赐死,而恩以相葬臣,王必不失臣之罪,而无过举之名。”王曰:“有之。”遂弗杀而善遇之④刘向辑录:《战国策》上册,第209~210页。。
尽管我们无法确认昭王是否真有兼诛范睢之意,但范睢所言却道出了昭王不仅不收治其罪,还要“善遇之”的原因。昭王与范睢“君臣一体”天下皆知:昭王得以驱逐宣太后和魏冉势力、掌握秦国大权,得力于范睢进言;范睢以“东鄙之贱人”荣登秦相之位、权倾一时,亦全赖昭王信任。特别是在与白起的争斗中,昭王站在范睢一方,最终导致白起被杀。在这种情形下,若将范睢明正典刑,无异向天下昭示昭王为政的重大失败,加剧舆论危机(“王明诛之,是王过举显于天下,而为诸侯所议也”),更加挫伤昭王本人威信。因此,郑安平事件中,昭王所为看似是对范睢的庇护(“恐伤应侯之意”“顺适其意”),其根本目的是维护自身权威。此外,昭王此举的另一个目的则是通过这种“似赏实罚”的方式敲打范睢——“所以愧之也”⑤吴师道曰:“王益厚赐而善遇之者,所以愧之也。”参见刘向辑录:《战国策》上册,第210页。。因此,在听到昭王提及郑安平与白起之事后,“应侯惧,不知所出”。范睢的处境可谓进退维谷、朝不保夕,正如其自己所言,只有“请药赐死”一途。
正当范睢苦无解脱之策而惶惶不可终日之际,“游学干诸侯”的燕国人蔡泽也四处碰壁:“之赵,见逐。之韩、魏,遇夺釜鬲于途。”当蔡泽听闻范睢的窘境后,立即前往秦国——“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于秦,应侯内惭,蔡泽乃西入秦”①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8、2424~2425、2418~2424页。。蔡泽入秦后,以商鞅、吴起、文种、白起不知“功成身退”而终招致杀身之祸为例证,劝说范睢“归相印,让贤者而授之”,并取得成功:
后数日,(范睢)入朝,言于秦昭王曰:“客新有从山东来者曰蔡泽,其人辩士,明于三王之事,五伯之业,世俗之变,足以寄秦国之政。臣之见人甚众,莫及,臣不如也。臣敢以闻。”秦昭王召见,与语,大说之,拜为客卿。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昭王强起应侯,应侯遂称病笃。范睢免相,昭王新说(悦)蔡泽计画,遂拜为秦相,东收周室②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8、2424~2425、2418~2424页。。
蔡泽得见秦昭王虽由范睢举荐,但其入秦正是“志在夺相”③参见刘向辑录:《战国策》上册,第221页。。于范睢而言,与其说是被蔡泽“夺位”,不如说蔡泽的到来,为其提供了一个摆脱危局的机会,于是向昭王大力举荐蔡泽,从而使深陷信任危机的自己得到解脱。于秦昭王而言,外战失利、冤杀白起、偏信范睢造成的舆论和政治压力,亦急需通过更改人事、重构权力中枢加以化解。如此情境下,蔡泽见秦昭王时,把游说内容集中在“数范睢之短”,恰好迎合了范睢、秦昭王之心。而“不点名”批评、不提郑安平和王稽事件、回避范睢“不忠”罪责,则有三个原因。首先,蔡泽毕竟由范睢举荐,指名道姓批评举荐人不合情理,亦会引发昭王猜疑。其次,蔡泽虽对当时范睢处境和昭王意图有所判断,但因“初见”昭王,仍有进一步试探的必要。再次,如前所述,秦昭王之所以没有公开追究范睢罪责,实则为维护自身权威,因此“臣”一方面将秦国失政的所有责任推给“谋臣”,另一方面对范睢的罪责避重就轻,仅将其归为能力问题(“谋臣之拙”)而非立场问题(“谋臣不忠”),把握好追责分寸,在“数范睢之短”的同时,尽量维护秦昭王“脸面”。此外,蔡泽此举亦可视为其与范睢举荐自己而达成的默契。
其三,《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所载蔡泽游说范睢言论的核心主题与《初见秦》核心主题相互呼应。蔡泽对范睢的游说主要围绕君臣关系的“不对称”来展开。蔡泽先是举出“秦孝公—商君”“楚悼王—吴起”“越王勾践—文种”三对君臣知遇的榜样,又以三位谋臣功成而身死的事实,印证“其君非也”。在此基础上,蔡泽举出白起被杀的事例,引导范睢注意到“君(范睢)之功极”而“君之主(昭王)”未必“义不倍(背)功臣”这一君臣关系的“不对称”,暗示其最终会步白起之后尘④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18、2424~2425、2418~2424页。。如前所述,《初见秦》核心文义是论证“秦力足合天下,而谋臣不足共计”——秦国国力与谋臣能力之间的“不对称”。由此可见,蔡泽游说范睢的言论与《初见秦》在核心文义上恰好相互对应。
其四,《初见秦》的整体文脉亦与蔡泽入秦后的经历若合符节。《初见秦》整体文脉是“臣”以“示忠”博取“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的机会,即先“取信”再图“售计”。蔡泽由范睢举荐面见昭王至取代范睢出任秦相,恰恰经历了一个类似的过程。首先,“秦昭王召见,与语,大说(悦)之,拜为客卿”。其次,“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昭王强起应侯,应侯遂称病笃”。再次,“范睢免相,昭王新说(悦)蔡泽计画,遂拜为秦相,东收周室”。昭王召见蔡泽时两人的谈话内容史无所载。但从上述分析来看,《初见秦》切合了当时秦国的内外局势和秦昭王心境,如果蔡泽以此游说昭王,自然会收获秦王“大说(悦)”的效果。蔡泽拜为客卿,从而获得“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的机会,并向昭王进一步陈述“计画”。范睢趁机称病辞任,蔡泽成功取代范睢出任秦相。
其五,由于《初见秦》并未言及“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的具体策略,而昭王“新说(悦)”的“蔡泽计画”亦史无所载,因而无法直接推知两者关系。但是,这里仍有值得注意的线索。
首先,《范睢蔡泽列传》的相关记载提示我们,蔡泽在秦国“东收周室”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里的“东收周室”可作两种理解。一是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秦国趁周赧王死后“周民东亡”的混乱局势,“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狐”⑤司马迁:《史记》卷四《周本纪》,第169页。,“周初亡”。二是从秦“取九鼎宝器”至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即“东西周皆入于秦”、彻底终结周代历史的整个过程⑥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18、219页。。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前的对外战争相比,“东收周室”的系列行动体现出秦国对外战略发生了明显变化。对于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发生的西周君“与诸侯约纵”,秦国虽尽入其城邑人口,却未灭国。而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秦国乘乱取九鼎,无异于直接宣告了改朝换代。前后不过一年,反差如此巨大。对于东周君的“谋秦”,秦国则直接采取了灭国的惩罚手段。两次“灭周”事件透射出秦国对外战略转向“激进”,这与《初见秦》中“臣”对秦国屡屡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因“谋臣不为”而导致“霸王之名”功亏一篑的教训总结十分吻合。而这种对外战略的转折,刚好发生在蔡泽入秦之后①孙闻博认为蔡泽入相后秦国对外战略发生了“转回东向区域”的调整,并指出蔡泽确立的“东收周室”战略“大胆而果决”,“将历史推入兼并加剧时代,加快了统一步伐”。参见孙闻博:《东郡之置与秦灭六国——以权力结构与郡制推行为中心》,《史学月刊》2017年第9期,第31页。。其次,据《范睢蔡泽列传》和《樗里子甘茂列传》,嬴政即位初期,吕不韦遣蔡泽出使燕国,经过三年的经营,成功促成燕太子丹入质秦国。这与《初见秦》中“臣”之“亲齐燕”的主张亦吻合②在《秦集史》人物传三之八“范睢蔡泽”条中,马非百将《初见秦》置于《范睢蔡泽列传》中“秦昭王召见,与语”与“昭王闻之大悦,拜为客卿”之间,认为《初见秦》即蔡泽谓秦王语,并根据蔡泽入相后的秦国外交活动,进一步推测《初见秦》即蔡泽上呈秦昭王之“计画”。参见马非百:《秦集史》,第204~210页。笔者认为,马氏将《初见秦》作者属之蔡泽、并将“亲齐燕”与蔡泽使燕等史事对读固然有理,但《初见秦》通篇未详论“计画”,而蔡泽初见昭王至拜相之间经历了一段时间,如从《初见秦》文脉来看,此“计画”应在拜为客卿之后至拜相之间提出。或有另一种可能,《初见秦》原有“计画”后文,但在《战国策》或《韩非子》成书时已脱却。。
其六,从更加宏观的视角来看,范睢初见秦昭王时的游说言辞与《初见秦》在叙事脉络上前后接榫。范睢先是充分肯定秦国拥有可致“霸王之业”的“王者之地”和“王者之民”,然后话锋一转,直指秦国“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的原因,正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从后文可知,所谓“大王之计有所失”的真实含义是对昭王大权旁落于魏冉的批判。范睢通过批判魏冉之“不忠”而“上位”,《初见秦》之“臣”则试图通过对魏冉、范睢“不忠”的揭批而获得“信”“用”③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第2409页。另,明人孙鑛亦发现《初见秦》在叙事模式上“大约规模范睢”。参见孙鑛:《韩非子批点》,严灵峰编辑,《无求备斋韩非子集成》(二一),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版,第35页。另据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沙随程氏认为“臣”为范睢,由于程书难见,未知所据为何。程氏此说历来为研究者驳斥,但从对魏冉的“不忠”批判来看,《初见秦》中相关表述与范睢批判魏冉的言说极为相似,正如孙鑛所言,《初见秦》“大约规模范睢”。这或许是程氏持论所据。。自范睢免相至昭王去世的四年间,史有所载的秦相仅蔡泽一人④参见马非百:《秦集史》,第861~866页。。《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所载范睢、蔡泽游说秦昭王的言说与《战国策·秦策》的《范子因王稽入秦》《范睢至》《蔡泽见逐于赵》大致重合,而《张仪说秦王》(即《初见秦》)亦在《战国策·秦策》。因此从时间、语境及文脉上看,《初见秦》(《张仪说秦王》)中的这位“臣”极有可能是蔡泽。
四 结 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韩非子·初见秦》文本内容及其论述特征并结合当时的历史语境和其他相关史料进行推测,《初见秦》中向秦昭王进言之“臣”最有可能是在昭王五十二年入秦游说的燕国人蔡泽。当然,由于决定性证据的缺失,包括本文在内,学者所作的各种考据结果,皆是在目前所见史料文本中寻找相对最为吻合的“对号入座”者。通过对文本内容以及先贤诸说的分析,蔡泽是诸多“可能”中“不合理”处相对最少的一种假设。
由于《初见秦》中“臣”之身份与《韩非子》文本形成、韩非使秦史事乃至其是否卖国等问题紧密相连,通过上述考证,本文至少为相关研究提供了部分线索。其一,所谓“初见秦”,应指文本主要内容是游说秦王允许“臣”进一步陈述“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的铺垫,而非强调入秦次数。其二,《初见秦》之“臣”并非韩非,因此该文亦不宜作为探研韩非史事的相关史料。换言之,《初见秦》中的“亡韩”主张绝非指证韩非“卖国”的证据。
最后需要辨明的是,所谓“《初见秦》作者”包含两种含义:一是该文内容的言说者,即文中所谓“臣”;二是《初见秦》文本的抄录或撰写者。目前学界相关讨论大多集中于前者,且多不以“作者”为韩非。然就后者来看,《初见秦》的“作者”尚不能排除韩非之可能。据周勋初考证,《韩非子》收录“故事”与《战国策》所收“故事”雷同者达42则(含内部重复),且大多集中在《说林》(16则)和《(内/外)储说》(19则)⑤参见周勋初:《〈韩非子〉札记》,第159~164页。。在《韩非子》中,这些“故事”大多被用作事例或论据。值得注意的是,除《初见秦》外,《韩非子》提及魏冉、范睢的篇章还有《定法》和《内储说》。在这两篇文章中,魏冉和范睢的相关事例皆被用作论述“察奸之术”的范例①《韩非子·定法》言:“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一尺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参见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一七《定法》,第398页。《韩非子·内储说上》则将范睢相关事例用作论述君主察奸七术之一的“一听责下”的范例。参见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九《内储说上》,第215、234页。。《初见秦》重点内容之一,正是批判昭王谋臣魏冉、范睢之“不忠”。据此推测,《初见秦》原或作为类似“察奸”例证被收入(抄入)《韩非子》。《说林》《定法》《(内/外)储说》出自韩非之手的可能性多为今人承认,且据郑良树考证,《初见秦》行文比《张仪说秦王》更加“详细、清楚及浅白”,可能在抄录时对原文(《张仪说秦王》)进行过修改和增补②参见郑良树:《韩非之著述及思想》,第356、4~6、14~15页。。因此,这位抄录或修改者仍不能排除韩非的可能性。至于《初见秦》被置于诸篇之首的时间和原因,就目前来看已很难考证清楚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考